英国学派的思想流变——从多元主义到社会连带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义论文,英国论文,学派论文,思想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D8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55(2007)04-0037-41
斯坦利·霍夫曼在谈及西方国际关系理论的发展时说到:“国际关系理论是一门既年轻又古老的学科。”① 同样,英国学派作为国际关系理论的一个分支,它是上个世纪50年代后在英国逐渐衍生发展起来的,可以说很年轻,但同时,其理论根源于几个世纪前的古代欧洲——基督教国际社会,因而理论本身古老深邃、源远流长,其考察和思考所用的时空尺度宏大。英国学派历经几代人的发展,从怀特到布尔再到文森特和布赞,现已成为一个在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影响日益彰显的思想流派。近年来,该学派不断拓展“国际社会”这一核心概念,加强对个人、非国家跨国行为体的研究,其研究视角从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分享共同利益、规则、价值的单一维度国际社会,逐渐向以国家、个体、跨国行为体为基础的多中心并存的世界社会演变。如果细心观察其思想变迁的线索,不难发现,英国学派研究关切点和偏好正在由多元主义向社会连带主义转变。
笔者力图对英国学派的思想流变——从多元主义到社会连带主义做一个系统全面的总结,并探析其中一个重要的发展线索:研究重心从多元主义到社会连带主义转变,希望引起国内学术界的重视,并借此对国内英国学派的研究有所裨益,推动研究向纵深方向发展。
一、英国学派的理论主张
英国学派肇始于上个世纪50年代。1959年,在洛克菲勒基金的资助下和剑桥大学教授伯特·巴特菲尔德的倡导下,创立了“国际政治理论英国委员会”。在成立初期,学派主要以学术会议的形式来开展理论研究工作,委员会每年举行三次会议,其间主要研讨相关国家的外交政策、国际政治等理论,并形成专刊出版。1966年出版《外交调查》,该书把之前学者的文章汇集成专辑出版,代表了初期委员会的研究成果。随着研究活动的深入开展,后来逐步形成了一个以“国际社会”为核心研究对象的学术团体。英国学派历经几代人的理论构建,现在已成为当代国际关系理论研究中影响日益彰显的一个思想流派,有着不同于美国国际关系理论的研究内容和方法。即便是在国际关系理论探究或曰国际关系学科仍处于美国主导的情势下,经过马丁·怀特和赫德利·布尔等著名学者的努力,国际关系理论中的英国学派最终成为美国之外该领域中惟一可称得上研究谱系最为详尽、丰富的学派。②
怀特的三大传统即现实主义、理性主义、革命主义,是英国学派丰富的思想资源,英国学派诸多学者正是围绕这三个传统来发展国际社会理论,开展多元—连带论战的。现实主义传统视国际体系为“一切人反对一切人”的自然状态,强调国际体系中的国家为争夺利益和权力相互对立冲突的一面,对人性和国际政治持保守的悲观态度。理性主义传统,认为国际社会虽然是无政府状态,但是无政府状态并不等同于冲突、战争,国家间拥有共同的规则、制度和利益。强调国际社会中的国家是一种竞争关系,既有冲突也有合作。对国际政治持一种温和的折中态度。革命主义传统认为国际政治的基本特质不是现实主义者所说的国家间的冲突,而是跨越国界的社会纽带。在全人类共同体中,人们具有共同的利益,国际政治是完全的合作,对人性和国际政治持激进的乐观态度。总之,英国学派就是以国际体系、国际社会、世界社会三大模式为研究基点,其中国际体系为研究基础,国际社会为研究核心,世界社会为理论研究发展趋势,集中探究了国际社会的形成、内涵与拓展问题。
英国学派的核心议题是“国际社会”,故英国学派也被称为“国际社会学派”。国际关系理论中心任务就是要回答在无政府状态下有关秩序和维持秩序的规则、规范和制度的一系列问题。③ 因此,英国学派把有着共同利益、价值、规范的一系列国家所组成的国际社会作为自己的研究中心。根据布尔的阐述,国际社会是指“当一组国家意识到某些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在它们感觉到它们自己受相互关系中的一套共同准则约束并且分享那些共同机制的运作益处时,才形成一个社会。”④ 可见,国际社会是由有共同利益、共同价值观念、共同规则和共同运行机制的国家所组成的群体社会。共同利益和共同价值观念的存在是合作的前提,共同规则是实现和维持国际社会基本目标的规定,共同的运行机制是共同规则得以遵守和实现的手段。布尔在阐述国际社会的同时,也更近一步提出了世界社会的概念。布尔说的世界社会(世界秩序),指的是支撑整个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或主要目标的人类活动的格局或布局。⑤ 从布尔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布尔的世界主义倾向。个人是属于世界社会的一部分,个人的利益应该服从于世界社会的整体利益,但同时作为世界社会中的国家应该充分保障个人的权利利益。
20世纪80年代,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市民社会的兴起,文化、价值、规范、制度等要素在国际关系研究中日益获得重视。但是英国学派似乎进入了一个理论创作的休眠期,缺乏一个明确的发展方向,给人一种停滞不前的感觉。⑥ 为了打破这种学术研究尴尬的局面,以文森特、布赞、林克莱特、邓恩、威纳等为代表的新一代英国学派学者试图突破老一代学者的理论范式,掀起了一轮重新塑造英国学派的理论创新浪潮,他们加强对个人、非国家跨国行为体的研究,逐步从以国家为中心的社会,转变到国家、个人、跨国行为体等多中心并存的社会,勇于突破国际社会的窠臼,指涉世界社会。在1999年,英国国际研究协会召开的关于重新塑造英国学派的年度大会上,布赞提交了《英国学派:国际关系中未能充分开发的资源》一文,对英国学派的传统提出了许多批评,并且就如何运用和推进这一理论提出了一些颇有见地的建议。⑦
二、英国学派发展的助力器——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的论争
冷战结束后,英国学派也从探究最低程度的国际体系、国际社会发展到通过文化价值认同,对规范、规则、制度的拓展,重视个人和非国家跨国行为体的研究,逐步构建起一种后“国际社会”概念,它在很大程度上已经显示出世界社会的要素特征。而在文化价值、规则认同等方面趋于一致的欧盟一体化成功实践也为英国学派的理论变迁增强了很大的说服力。“英国学派的国际社会观用一种整体框架把握欧洲一体化进程本身的特征,并解读了这种进程的国际定位问题。”⑧ 这种新构建起的国际社会在实际范围考量上是“多元主义”的,还是“社会连带主义”的,在英国学派内引起了广泛持续的争论。尽管多元连带的论争可能会导致英国学派内部阵营的裂变、自身理论边际的模糊、学派身份认同感冷漠(巴里·布赞、蒂姆·邓恩等人就不认同自己是英国学派的一员),理论范式难以统一导致无法形成一个宏大的理论,这广为某些学者所诟病。⑨ 但多元—连带的论争打破原本已经僵化的拘泥于“国际社会”核心概念的学术研究状态,为学派的重新塑造带来了清新的活力。从某种学理意义上说,正是英国学派学者们这种自觉的学术反思怀疑精神以及对自身的批判否定而引发的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的论争,才推动了英国学派的新近发展,使得英国学派逐渐与当下主导理论合流,并提供了与主流理论开展平等的对话机会。可见,英国学派之所以能够成为当前国关理论界研究的热点与多元—连带论争密不可分。“英国是第二大国际关系研究团体,因此自然是对美国的挑战者”,“随着规模的增长与国际化,英国国际关系学者今天在全球领域成为主要的竞争者”。⑩
英国学派的多元主义概念,是20世纪40年代后逐步构建起来的。国际社会中的“多元主义”概念,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被考尼留斯·诺·威廉豪夫(Konius N Wilhelmhauff)和霍斯·劳特帕切(Hose Lauterpacht)等一些国际法学家所发展建立起来的。他们强调国际社会中单位国家的功能,国家主权原则是维持国际社会稳定的基础。把国家而非个人作为分析单元,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利益和价值,这种以国家为基础的多元性和在价值上的相对性是多元主义的最重要的两个特征。可见,英国学派的多元主义是指秩序是国际社会最主要因素,因而强调国家主权的重要性,强调道德信念实践及文化的多样性和价值的相对性,认为国际社会中的权利和义务授予主权国家,个人仅有他们自己国家所给予的权利。因此,多元主义研究的本体为单位国家,认为当代国际社会的范畴规模仅限于维持国际社会共存的秩序上。在他们看来,尊重主权和不干涉原则总是第一位的,国家无权因人道理由干涉他国。
社会连带主义的思想渊源是法国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以及杜尔克姆的社会连带主义理论。英国学派的社会连带主义正是从社会学的角度来解释的,国际社会是由个人所组成的人类共同体,每个个体都是国际社会的组成部分。社会连带主义学说,试图通过限制或者禁止国家以武力追求政治目的,以及提倡武力只能用于追求国际共同体的目标之思想,来建立起一个更有秩序的世界。也就是说,它试图使得国内社会的基本特征在国际社会中体现出来。它主要依赖于国家之间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团结一致,确认共同的目标,并且采取行动以实现共同的目标。(11) 在社会连带主义理论场里,这些获得的共识和一致的目标主要包括人权、经济发展、环境保护、人口资源与核武器。可见,英国学派的社会连带主义认为人类社会正义是第一位的,人权的重要性高于一切,国家之所以存在就是为了保护个人的权利。因而强调作为国际社会根本成员的个体的重要性,强调利益的一致性和价值的普遍性。社会连带主义认为当代国际社会的范围和规模不仅仅是维持国家间的秩序,应该具有更大的范围,认为国家既有权利也有义务进行干预,以避免人道主义灾难的出现。
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之争,一直是英国学派研究的中心问题之一。20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布尔就开始关注人权、人道主义干涉问题,强调国际关系研究中存在着多元和社会连带两种争论。布赞也指出,“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之间的论争是英国学派理论研究的中心,而且对于该学派理论的内容而言,如何对这场论争进行建构具有重要的意义。”(12) 冷战结束后,人道主义干涉兴起,重视保护人权成为历史潮流,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之争,再次成为国际关系理论界探讨的热点。国关学界一般传统的观点认为,争论开始于布尔的《国际社会中的格劳秀斯》一文。在这篇论文中布尔提出了最原始的对国际社会中多元主义的概念界定,这种观点后来在他的《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一书中得到进一步的发展。(13) 在这里,布尔主要集中在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论争的“规范”方面,也就是在关于规范的内容、渊源、以及国际规则的实行上。布尔所讨论的“规范”方面内容主要是国际法的起源,正义战争的内核以及人权思想。(14) 然而,在布尔随后的著作中,他也提到了多元—连带论争在其他两个方面的内容。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布尔密切关注的是论战的文化方面,指出文化对国际社会中的主权国家身份、利益和行为有着重要的影响。布尔表达的意思就是文化的同质和异质程度极大的影响着国际机制规则运行的成本和效率。国际社会的未来可能取决于一个世界性文化是否得以保持和发展。另外,在布尔《国际关系中的正义》一书中,他介绍了多元—连带论争的又一个方面——“社会”。布尔基本论点就是一个合法的国际社会应该被建立在牢固的社会和经济基础之上。从“社会”方面,可以看出布尔后期的国际社会研究,从学术生涯前期偏重于物质主义向社会结构主义方向转变。
20世纪80年代后期,英国学派学者把国际社会研究推向纵深方向。布尔和文森特主编的《国际社会的扩展》、《国际社会的演进》,对欧洲近代国际关系体系如何向全球扩展的过程以及世界范围内不同的历史时期的国际社会的特征、国际社会的演进方向等做了深度剖析。文森特集中研究当代国际法中规范国际关系的两个基本原则——不干涉原则与人权原则。文森特在他学术生涯前期,捍卫多元主义的理论立场,中后期强调要拓展国际社会的规模和范围,关注人权和人道主义干涉,把研究视角推向社会连带主义。文森特除了在他所探讨的主题上有所贡献之外,更在于他在布尔提出的“多元主义”国际社会观的基础上发展出一种以“基本权利论”为根本内容的“社会连带主义”的国际社会观。(15) 他的《人权与国际关系》和《不干涉与国际秩序》对国际干涉和人权问题做了较为权威的论述。他的研究范围已经溢出国际社会的范畴,进入世界社会的领域。文森特以个人或其他非国家跨国行为体为基本研究单位,加强对人权的研究无疑是在肯定个体的力量,这带有明显的社会连带主义色彩。
冷战结束后,多元—连带之争激发了新一轮的研究兴趣。尼古拉斯·威纳《拯救异者》一书,可能是到目前为止最清晰的一本阐述发展人道主义干涉的社会连带主义一书。威纳在秉承文森特社会连带主义观的基础上,进一步地提出了国际社会中合法机构(如联合国等)进行人道主义干涉的“合法”依据。威纳认为人道主义干涉并不是对主权的一种侵犯。威纳非常严谨地分析了干涉的客体、主体,并从不同的角度,全面考察了干涉的合法性问题。与此相反的是罗伯特·杰克逊《全球契约》一书,该书明确捍卫国际社会中的多元主义观念。另外,凯·奥德松和安德鲁·赫瑞尔在他们合著的《国际社会中的赫德利·布尔》一书引言中强调布尔思想中的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的重要性。另一个重要人物就是布赞,他在与理查德·利特尔合著的《世界历史中的国际体系—国际关系研究的再构建》一书中指出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的论争对推进英国学派的发展起到重大的作用,国际关系研究应该超越威斯特伐利亚体系,重视规则、规范、文化、价值的作用,认为国际社会是世界社会发展的必要基础,呼吁英国学派诸学者应当把研究中心从国际社会推向世界社会。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之间不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只是在量的方面存在差别,它们之间的张力在于共享制度、规则和观念的宽度、广度,即制度、规则和观念在多大程度上被共享。由此,布赞得出结论:多元主义与社会连带主义不应成为界定某种社会性质的标准,它只是表示社会发展程度的一种趋势,二者的矛盾可以调和。(16)
通过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英国学派内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论争,就其内容,本质上说探讨的就是关于主权和人权的关系。前者认为国内政治体制实践应当仅仅局限于主权国家内部范畴,国家主权必须得到尊重不可侵犯。而后者将国内个体以及国家政治道德实践视为国际范畴,一国的人权状况不仅仅是本国的事情,也是国际社会共同关注对象,普世的人类社会共同体(世界社会)是他们发展所追求的目标。双方的分歧比较明显,但是就像布赞一再强调的那样,开展研究工作不能把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割裂开,不能把二者作为相互对立的两个面来看待,它们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三、未来话语主导权的选择——从一维的国际社会到多维的世界社会
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历经布尔、文森特、威纳、布赞等学者的丰富发展,现已成为英国学派理论研究的中心之一。新世纪,文化和认同日益回归国际关系,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研究也面临着新的自我塑造过程。国际关系日益组织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全球性市民社会和政治文化的发展,人权观念的进步,新一代英国学派年轻学者在以规范、规则、价值和制度为核心的国际社会的概念上继续向前发展,逐步从大历史的角度,研究国际体系的发展轨迹和发展前景,向着世界社会的概念迈进。(17) 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讲,有关当代国际社会实际规模和范畴的多元—连带论争取决于世界社会所具有的相对重要性。英国学派学术研究取向从多元主义到社会连带主义的转变是英国学派内话语主导权从国际社会到世界社会的过程。如果深入探究英国学派对国际社会和世界社会的解读,可以看出二者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国际社会在本体论上强调的是单维的主权国家;行为体互动边界上比较坚固;行为范式上强调均势、国际法、外交、战争和大国对维护国际社会秩序的重要性;认识论上强调利益、价值观念、规则等过程因素对开展国际合作的推动作用。世界社会在本体论上强调的是多维的以国家、个体、跨国行为体多中心并存的世界;行为体互动边界上比较容易相互渗透;行为范式上强调人权、人道主义干涉对推动世界社会建构的重要性;认识论上强调文化、价值观念的主动内化吸收。区别见表1所示:
作为英国学派三大传统之一的世界社会是整个英国学派理论光谱中的最前沿的部分,也是研究程度最薄弱的部分,它是国际社会的自然延伸。以布赞为代表的新一代年轻学者把探究国际社会与世界社会之间的关系、国际社会如何演进为世界社会等作为研究的重点。关于英国学派的未来研究发展趋向,布赞指出了三个方面,其中第二个方面就是:“将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视为研究的基准”。(18) 布赞把多元—连带作为研究基准,其主要意图是想推动英国学派更多地关注世界社会的研究,把研究基点从国际社会逐步过渡到对世界社会研究上来。令人欣慰的是,在布赞的推动下,英国学派的研究视角已经开始触摸到世界社会这片荒原之土。新一代英国学派学者已经注意到世界社会中存在的某些积极成分,甚至将它视为带有目标性意义的对象;他们意识到:最终的世界可能不再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世界,因此现在国家所能做的,是自觉地推动这种进步,把现有体系中积极的成分带入以非国家行为体为重要主体的世界秩序中去。(19) 文森特也明确指出,充分发展了的社会连带主义的国际社会本质上就是世界社会。(20) 社会连带主义拓展了国际社会的范畴,以国家、个人、跨国行为体等为研究中心,强调三者之间的沟通对话,这正切合了世界社会研究的本质要求。“世界社会的范畴,并不仅是国家或国家秩序,而且世界社会还将个体和其他非国家跨国行为体纳入道德思考的行列”。(21)
理论的创新来源于现实世界的发展,世界上不存在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的理论。英国学派未来话语主导权的转变根植于世界政治的大背景。在国际社会形成后的30年里,它在共享共同的规则、规范、利益和制度构建方面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毫无疑问,经济全球化和大面积的全球问题的涌现以及由经济、环境、人口、资源等引起的相互依赖和一体化造成的全球治理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的巨大压力是国际社会向世界社会发展的最主要动力。
多元主义强调国家是组构国际社会的惟一主体、否定国际社会的个体性,具有明显的弱点,因为它忽视了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而发生的世界的深刻变化,如新国家的创建、地区经济甚至政治一体化(如欧洲一体化)、跨国关系、相互依存、公民社会的发展、维护人权的呼声、国内各部分的重组和分化,以及新技术革命发展所带来的全球性认同趋势,个体与非政府组织对国际社会生活的充分参与。也就是说,传统多元主义观已经无法反映当代国际社会的范围规模和当今世界正在发生的根本变化,因而多元主义的概念需要赋予新含义。社会连带主义重视个体和跨国行为体、保护人权的观念正适应了当前国际社会变化发展的趋势。从一中心到多中心的变化,见证了英国学派理论变迁历程,也反映了英国学派并没有墨守成规、抱残守缺,而是勇于进行理论创新。
总之,由多元主义和社会连带主义论争所引发的对世界社会的关注,必将成为英国学派未来核心研究议题。甚至无论是宏观研究还是微观研究,这一“未来研究议题”都能(为英国学派)提供进一步发展的机会。(22)
注释:
①Stanley Hoffmann,The State of War-Essays on 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raeger Publishers,1965,p.5.
②Iver B.Neumann," John Vincent and the English Schoo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Iver B.Neumann,and Ole Waver,eds.,The Future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Masters in the Making? London and New York:Rutledge,1997,p.38.
③(14)Kai Alderson and Andrew Hurrell,eds,Hedley Bull on International Society,London:Macmillan Press LTD,2000,p.27.
④Hedley 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A Study of order in World Politics,Macmillan,1995,pp.9-13.
⑤(11)[英]赫德利·布尔:《无政府社会——世界政治秩序研究》[M],张小明译,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版,第16页,第190—206页。
⑥Ole Waver," International Society-Theoretical Promise Unfulfilled? " Cooperation and Conflict,Vol.27,No.1,1992,p.118.
⑦Barry Buzan," The English School An Underexploited Resource in IR "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 27,2001,pp.471-472.
⑧Thomas Diez and Richard Whitman,Analyzing European Integration,Reflecting on the English School:Scenarios for an Encounter,COPRI-Working Paper21-2000,http://www.leeds.ac.uk/polis/English school/diezwhitman00.htm.
⑨详见石斌:《“英国学派”国际关系理论概观》[J],《欧洲研究》 2004年第5期。
⑩[美]彼得·卡赞斯坦、罗伯特·基欧汉、斯蒂芬·克拉斯纳:《世界政治理论的探索与争鸣》[M],秦亚青等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78页,第86页。
(12)苗红妮、秦治来:《从国际社会到世界社会——巴里·布赞对英国学派的重塑》[J],《欧洲研究》2005年第4期。
(13)Hedley Bull,The Anarchical Society:A study of order in world Politic,Macmillan,1977.
(15)吴征宇:《主权、人权与人道主义干涉——约翰·文森特的国际社会观》[J],《欧洲研究》,2005年第1期。
(16)(18)(20)Barry Buzan,From International to World Society? English School Theory and the Social Structure of Globaliza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4,p.130-133,p.268,p.42.
(17)Barry Buzan and Richard Little,International System in World History:Remaking th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0.
(19)王逸舟:《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376—377页。
(21)(22)John Vincent," Western conceptions of a universal moral order" ,British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4:1,1978,p.20,p.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