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史台是朕医两手的”──元代的监察制度(上)
修晓波
元朝是蒙古族建立的大一统政权。元朝统治的时间并不长,从1271年忽必烈将“大蒙古”国号改为“大元”,至1368年朱元璋将元朝推翻,前后不足百年。但元朝的监察制度却很有特点,而且总的说来是比前代又加强了。
隋唐以来,中央的中枢机构由“三驾马车”即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组成,到元朝时发生了变化,三省只保留了中书一省(管政务),同时突出了枢密院(掌兵权)和御史台(管监察)的地位,形成了新“三驾马车”的政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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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以前是排在三省之外的,现在被摆在了政治舞台的最前列,它的地位无疑是提高了。忽必烈曾形象地说:“中书省是朕的左手,枢密院是朕的右手,御史台是朕医两手的。”这里的医,可以理解为监督、监察的意思,可见皇帝对御史台的重视。元代对御史台内部也进行了改革。取消了台院,将殿院改为殿中司,降了一格,仅保留察院,从而由唐代御史台三院制向一院制过渡。最高监察机构中权力的一体化,适应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需要,更加便于皇帝的控制。御史台长官是御史大夫,有左右两人,因蒙古人尚右,所以右御史大夫是“一把手”,用当时的说法叫“头大夫”,品秩是从一品,与中书省平章政事和枢密院的同知相同,仅次于左右丞相。下面有御史中丞两人,正二品,是御史台的副长官,必要时可以主持台务。侍御史两人,从二品;治书侍御史两人,正三品。他们是协助长官或副长官工作的。殿中司仅设殿中侍御史两人,正四品,分管朝廷礼仪。按照现在的标准,以上这些人都是高级领导干部。察院设监察御史32人,均为正七品。他们主要的工作是纠察各级官吏,即使在今天,这一块也是监察工作的主要内容。
元代把人划分为四等,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和南人。蒙古人指蒙古高原各部族人,在元代是最高统治阶级;色目人指西北各族、西域以及欧洲到中国来的各族人,涉及的民族很多,是一个多民族的混合体;汉人指原来金朝统治下的居民,有北方的汉族人和女真人、契丹人等;南人指原南宋王朝辖境内的居民,主要是南方的汉族人。他们的社会地位也是按这个顺序排列的。之所以这样划分,有人说是蒙古人按征服地域的先后而定的。元代任官的原则是,要害部门的正职必为蒙古人或色目人,副职才由汉人或南人担任。在监察系统中,御史大夫都是由蒙古贵族出身的人担任。但在元代最后一位皇帝元顺帝时有一个例外,顺帝出于平衡朝廷中政治斗争的需要,任用汉人贺惟一做御史大夫。贺惟一的祖父在忽必烈打天下时立过战功,他的父亲曾是忽必烈的贴身警卫,官至上都留守,算得上高官了。但顺帝任命时,贺惟一还不敢接受,说自己不是蒙古人。为此,顺帝特地赐给他一个蒙古人的名字—太平,这才解决了这个难题。就血统而论,贺惟一是元代御史大夫中唯一的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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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必烈建御史台的第二年,还在地方设立了四道提刑按察司,后来逐年增设,最多时达到24个。这是元代基层的监察机构,其官员是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互相搭配,南人则一律不用。当时,忽必烈先后重用阿合马、卢世荣和桑哥,这三位权臣飞扬跋扈,御史台的监察御史都奈何他们不得,更何况地方的提刑按察司呢!曾担任提刑按察使的胡祗遹讲到自己的职责时,说了一句很有代表性的话,即“鞭扑一二小吏细过而已”。这也是这一层监察人员的经验之谈。忽必烈晚年的时候,对监察机构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整顿,把提刑按察司更名为肃政廉访司,共有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每道肃政廉访司均分为出巡与留守两部分,负责监察地方民政、财政等事务,纠劾贪官污吏,岁终由中书省与御史台考核其政绩。忽必烈想以此来振作不太得力的地方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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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御史的情况有点特殊,御史台监察的职能主要靠他们去履行,他们级别不高,责任却很重,而且要熟悉业务,精于吏道。忽必烈初设御史台时,监察御史全部由汉人担任。但这样就带来一个问题,即对蒙古和色目权贵不易监督。当时色目人阿合马专权,他为人贪婪,骄横恣意,监察御史明明知道他的罪恶,却不敢站出来揭发和弹劾。最后还是朝官中的汉人密谋后,趁忽必烈和皇太子离开大都(今北京)之际,由王著和高和尚牵头,率领一支队伍,趁天黑潜入东宫南门,假传太子令旨,骗出阿合马,将其击杀。暴动很快被平息,但此事对忽必烈的刺激却很大。暴动的队伍,《元史》中说有80人,这肯定是被有意压缩了的数字,据波斯人拉施特的《史集》记载,潜入大都的暴动分子有1000人。马可·波罗也在他的游记中记载了这件事。阿合马事件说明汉人监察官对蒙古、色目权贵的监督是软弱无力的。为了汲取教训,忽必烈将监察御史的人选改为一半汉人,一半蒙古人、色目人,即各16人。
元代各级监察机构中,都有数量不等的翻译。从事笔头翻译的叫译史,从事口头翻译的叫通事。蒙古贵族以征战为职业,成吉思汗的子孙曾大规模地西征和南伐。在被征服的广大地区,生活着使用不同语言的民族。相应地,统治集团就需要大批的翻译人才。蒙古国第四代大汗蒙哥在位时,他身边除蒙文翻译外,还有汉文、波斯文、畏吾儿文、藏文以及西夏文翻译。需要向哪个地区或哪一类人颁发诏令,就用哪一种语言来书写。忽必烈建立元朝以后,主要通行的文字是三种,即蒙古文、波斯文和汉文。监察机构中配有多种语言的翻译,是元代监察制度的一个特色。这些翻译是吏而不是官,不入品,也不能“吃皇粮”,但却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元代在地方设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是地方最高行政机关,其下是路、府、州、县。和行省相对应,还在地方设行御史台。我国古代地方上正式出现专门的监察机构,就是从元代开始的。元代先后设置了4个行御史台,即江南行御史台、河西行御史台、云南诸路行御史台和陕西行御史台,最后只剩下江南和陕西两个行御史台(分别简称南台和西台)。行御史台不设殿中司,其他机构与御史台相仿,官员的品秩也与御史台官员相同。行御史台是中央御史台的分设机构(或者叫派出机构),两者是下级与上级的关系。它又与地方行政机关行中书省同级,即两者是平行关系,而不是隶属关系。行御史台有事,不通过行中书省,而是直接向御史台和中书省报告。
御史中丞的挑选则偏重于才,而在出身方面放得较宽,除蒙古人、色目人外,也有一定数量的汉人出任这一职务。不过,蒙古人、色目人做御史中丞后,还有望升为御史大夫,而汉人做了御史中丞,出路只能是在职级相当的位置上平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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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台:监察在京的中央机构,河南、辽阳等行省,统领山东东西、河东山西、燕南河北、江北河南、山南江北、淮西江北、江北淮东、山北辽东八道肃政廉访司。
现在,我们把元代的监察机构梳理一下。元代的监察机构可以分为三个层面:第一层面是中央的御史台,第二层面是地方的行御史台,第三层面是基层的肃政廉访司。从管辖的区域上看,可以分为三大块,具体划分如下:
江南行御史台:监察江浙、江西、湖广等行省,统领江东建康、江西湖东、浙东海右、江南湖北、岭北湖南、岭南广西、海北广东、海北海南、福建闽海、江南浙西十道肃政廉访司。
陕西行御史台:监察陕西、甘肃、四川和云南等行省,统领陕西汉中、河西陇北、西蜀四川、云南诸路四道肃政廉访司。
在隶属关系上,从下往上看,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分属中央的御史台和江南、陕西两个行御史台,而两个行御史台又受制于御史台。从上往下看,御史台负责监察中书省及邻近的几个行省,两个行御史台负责监察其他行省,三台所辖的二十二道肃政廉访司则分别监察行省以下的路、府、州、县。这样就形成了一张以御史台为中心,行御史台为重点,以肃政廉访司为经纬的监察网络。这张网络纵横交错,笼罩全国。所以说元代的监察机构更加严密和完备了。
这里顺便说一下台谏合一的事。宋代以前,监察制度都是台谏分立,各司其职的。宋代开始出现台谏合一的倾向,御史台官员与谏官的职责相混淆,但台谏两个机构仍然并存。到了元代,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忽必烈废除了门下省,谏官的机构不存在了。唐宋时,给事中掌管封驳(退还并对诏敕中的错误进行更正),履行的是谏官的职责。元代的给事中不掌封驳,而是兼修起居注,即负责记录皇帝的言行,然后定期整理,誊清成卷,送交史馆存档。给事中由原来的谏官变成了史官。元朝也不设谏院,谏官的工作由御史承担,台谏完全合一了。台谏合一使监察机构趋于一元化,监察权得以集中,工作效率得到了提高,也有利于君主对监察活动的控制。说到底,这是封建集权高度发展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