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对环境污染严重性和危害性认识的加深,检测居室、防治室内污染已成为人们关爱环境、保障健康、提高生活质量的科学选择。现在人们对装修过的房子会产生室内环境污染、危害身体健康已有了共识,但对“毛坯房”会产生室内环境污染,却知之不多或认识不够,甚至包括一些业内人士,也仅仅认为装修材料和家具制品中不断释放出来的有毒有害气体,才是室内空气的污染源,恰恰没有注意到另一个污染源头――建筑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实际上,目前我国建材销售市场缺乏有效监管,特别是建材中的有害物质限量得不到有效控制,再加上一些单位由于管理不到位而在建设、施工过程中使用不符合规定和设计要求的建筑材料,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室内环境污染的可能性。鉴于此,有必要将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掌握到的情况拿出来做个交流,让大家弄清 “毛坯房”中污染物的来源与危害。
水泥、沙石、砖、瓦等建材是盖房子少不了的材料,而氡就存在于以天然土石为基本材料的建材(如水泥、沙石、砖、瓦、花岗岩、大理石、石膏等)中,它是一种放射性的惰性气体,无色无味。氡气形成后,一部分会跑到空气中来,被人吸入体内,在体内形成照射。当室内氡气浓度超过100Bq/m3时,将伤害人体呼吸器官,造成呼吸系统疾病,重者导致肺癌。氡是世界卫生组织认定的19种致癌因素之一,仅次于吸烟。
“毛坯房”中的甲醛,主要来源于各种粘合剂和混凝土外加剂。近年来,混凝土外加剂被广泛运用于各种建设工程中,用以改善混凝土性能,这其中使用最多的是减水剂。目前我国减水剂80%为第二代萘系、树脂系产品,易引起甲醛污染。在内墙腻子等粉饰材料的使用过程中,会加入腻子胶,如107胶,而107胶中的甲醛浓度一般为0.5%;腻子在“毛坯房”中的使用面积和使用量很大(内墙各个墙面、天花板处都要数次粉刷),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更大。另外,门窗缝隙密封使用的填充剂和胶粘剂、卫生间和屋面的防水材料等也会释放甲醛。这些都是一些“毛坯房”出现甲醛超标的原因。据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浦东新区分中心康怡平等人对市场上的混凝土外加剂进行的污染物(甲醛)浓度调查,在30个样品中,有6个甲醛超标,占总数的20%,最高者超出标准值3.2倍,质量堪忧。甲醛是有毒物质,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它能与生物细胞的基础---蛋白质反应,生成氮次甲基化合物而使蛋白质变性和凝固。室内甲醛浓度超过0.1ppm时,将损害人体健康。甲醛已被国际组织列为“可能令人类致癌物质”。
在一些“毛坯房”的公用部分,如楼梯栏杆、走廊、电梯间、储物间、地下室等处使用的涂料,会释放出苯和甲醛等。由于这些地方通风相对不畅,日积月累,污染物浓度越来越高,进入居室后就会污染室内环境。我国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GB7691-87中规定:禁止使用含苯(包括工业苯、石油苯、重质苯,不包括甲苯、二甲苯)的涂料、稀释剂和溶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但由于芳香烃溶剂难于做到绝对无苯,因此污染依然存在。苯对人体极为有害,室内浓度超过2.4mg/m3时,人可能在短时间内就会出现头痛、胸闷、恶心、呕吐等症状,重者中毒而死。此外,苯也是致癌物,会引发血液病和心血管疾病等。女性对苯及其同系物的危害较男性更为敏感,经常接触,可引起妇女月经紊乱、自然流产率增高、妊娠期综合症,导致新生儿的先天性缺陷及染色体异常,危害其生殖系统。
“毛坯房”中的氨,主要来自建筑施工中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防冻剂、膨胀剂、早强剂等)。在施工中,许多建筑商为防冻会将含有氨或尿素的防冻剂加入水泥中,为提高混凝土的凝固速度加入高碱混凝土膨胀剂、早强剂等,这些外加剂都会释放出氨气,造成室内氨的污染。氨是挥发性气体,会强烈刺激和伤害人的感官系统、呼吸系统和皮肤组织,使人出现流泪、头痛、头晕等症状。
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TVOC),从广义上说,就是任何液体或固体在常温常压下自然挥发出来的有机化合物的总量。TVOC作为异类污染物,种类和来源十分复杂。不少建材和几乎所有的家装材料都可以是其来源,而且随着更多新型建筑材料和饰面材料的问世,污染种类可能会更多。TVOC可有嗅味,表现出毒性、刺激性,有些化合物具有基因毒性。TVOC能引起机体免疫水平失调,影响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出现头晕、头痛、嗜睡、无力、胸闷等自觉症状,还可能影响消化系统,出现食欲不振、恶心等,严重时甚至可损伤肝脏和造血系统,出现变态反应等。
下面,我们通过一些具体事例让大家对“毛坯房”室内环境污染的危害性有一个更直观的认识。
例1. 由中国著名辐射防护与核安全专家、GB50325《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主要起草人王喜元教授领导的《室内氡与其他因素对肺癌危险度影响》课题日前在北京通过鉴定,这项历时九年,涉及四百万人口的流行病学调查,为"较低浓度氡也可增加肺癌发病率"的论点找到了直接证据。王教授在工作中,曾在贵阳市遇到这样一个居民小区,该小区自九十年代末投入使用后,小区内多户居民先后患上同类型的血液疾病,而这些人却是从不同地方搬来的。在排除了其他可能后,国家及省里的有关专家对该小区的室内、外环境进行了全面检测,发现小区内建筑物墙体的砌墙砖(这些砖是贵阳以外某地生产的,掺有工业废渣)氡严重超标。后虽对小区的墙体进行了遮盖处理,但对居民造成的人身和心理伤害却是无法挽回的。
例2. 1998年10月,天津市民李某购买了市河东区一处住房,空置一段时间后,于2000年5月入住,入住不久即发现室内空气异常,全家人先后出现不适症状。2001年8月经室内环境单位检测,室内氨气超过国标达10倍以上,原因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建房时使用了含有尿素的FDJ混凝土防冻剂所致。为此,李某将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法庭,经过法院多次调查取证,2002年12月17日,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对原告的房屋的氨气污染进行无害处理,同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和检测费共1700元。这是国内首例消费者胜诉的室内空气氨污染案。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 “毛坯房”没有装修就不会有污染的观点是不全面的;仅凭嗅觉的“有气味”、“无气味”或是感官的“刺激”、“不刺激”来判定室内环境质量的好坏是不可取的;“毛坯房”的室内环境污染,其危害性与装修产生的污染是一样的,不会因为是“毛坯房”而有所减轻;同时,更认识到了 “毛坯房”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对控制室内环境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重要性和开展“毛坯房”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工作的必要性。
我们相信,随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专业检测机构的努力和建设、施工、监理方的配合,一定会形成“从材料源头抓起、各个环节齐把关”来落实《规范》的局面。那时,建筑材料生产工业和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人民群众的“绿色家居”梦想就一定会实现。
论文作者:柏立嵩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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