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国土资源局“一落实五保证两提前"政策浅析论文_刘晓梅

莱芜市国土资源局“一落实五保证两提前"政策浅析论文_刘晓梅

加快建设用地报批及供应速度,保障项目早批复、早建设,是关系经济发展全局的大事。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用足用活政策,兼顾原则性与灵活性,对市区重点项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创新实行“一落实五保证两提前”用地保障措施,有效提高供地速度,为项目落地开辟绿色通道。

一、“一落实五保证两提前”主要做法

“一落实”是指落实资金,即按照程序分别由市、区两级财政缴纳征地成本预存款。“五保证”是指保证立项、规划、环评、林地手续能正常办理,保证信访稳定方面不出问题,即区政府(管委会)和区发改、规划、环保、林业等部门对立项、规划、环评、林地和信访稳定作出书面承诺,并做好土地报批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批回土地在年底前供出。“两提前”是指允许提前清障、提前场平土地,用地范围一般限定在50亩以内。审批权限在市级的,由区政府(管委会)协调市直部门出具相应的承诺。

措施明确,市、区确定的重点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由区政府(管委会)形成专题报告,经市国土资源局评估后,确定是否实行“一落实五保证两提前”用地保障措施,由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主导意见并按照程序上报研究确定。

二、“一落实五保证两提前”政策主要成效

一是有利于促进筛选符合产业政策的大项目、好项目。随着各级各部门招商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前来洽谈的项目数量增多,质量却难以甄别。而规划、发改、环保、林业部门的提前介入,能够对项目进行全面考察、评估。同时要求各区(管委会)财政部门预存征地成本资金,这就像一块“试金石”,用地单位有没有经济实力,能不能真正搞建设,当地政府得先把好关,这一政策使很多看上去很好的项目打退堂鼓,筛选出的项目含金量相对较高,防止出现“圈地”现象。

二是有利于缩短供地环节的审批时限。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有些地块在省政府批复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后才发现不符合相关政策而无法供地,容易产生建设用地“批而未供”等情况。“五保证”要求规划、发改、环保、林业等部门提前介入,则有效避免了建设用地批后因为不符合相关规定无法办理规划、立项、环评、林地许可等手续的问题。同时,国土部门在建设用地基本通过省厅审核后即给相关部门发函,供地环节所需的部门材料能够提前准备,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限。

另一方面能够保证项目单位及时缴纳出让金,减少宗地“流拍”,加快供地速度。项目筛选好后,因为企业的资金是流动的,等土地过四五个月批复供应时,很难保证用地单位的资金能在短期内筹齐。很多一开始有经济实力的企业单位在等待土地批复过程中将资金用作它途,到真正需要缴纳出让金时反而没有资金,这种现象屡见不鲜。实行“保证金”制度后,企业需先将相关费用缴至市财政专户,建设用地批复进入挂牌环节,市财政再将“保证金”退还企业用以缴纳出让金。这种做法大大减少了宗地“流拍”现象,加快了供地速度。

三是有利于节省项目建设工期。按照《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一个地块从确定上报,到省政府正式批复,再到供地环节必需的法定程序最少需要5个月,冗长的审批时限有可能导致招商引资项目流失。做好“五保证”后允许项目提前做好场平、水、电等前期准备工作,提前给用地单位吃了定心丸,并为其全面开工建设节省了工期,有助于保障项目及时落地并按时竣工投产。

四是有利于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五保证”要求各镇(街道)在项目征地实施过程中必须及时了解、全面地了解情况,做好相关群众工作,可以提前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好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做到以人为本,和谐征地,维护社会稳定。

实行“一落实五保证两提前”政策以来,已受理13宗市区重点项目先行动工申请,用地面积1400余亩。在对这些项目审核后,允许其提前开展动工建设,为项目早入投产达效节省了时间。审核删减10余宗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不符合规划、环保要求的项目,确保了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用在真项目好项目上。同时,提高了工作效率,避免了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的现象,大大加快了批地、供地速度,莱芜市供地率一直稳居全省前列。

作者简介:刘晓梅 ,女,1979年9月出生,中级工程师,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0634-6177632 13806342726

论文作者:刘晓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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