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场经济的发展看香港与中国内地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香港论文,中国内地论文,市场经济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香港市场经济的发展
对于香港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将从这样一些内容来展开讨论:市场经济作为制度的建立;港英政府对香港经济发展采取的有关政策;香港市场经济发展的广度与深度;香港华人市民经济行为的演化。
香港作为中国的领土,原来在那里实行的是大清律例和中国的习惯法。显然,这与市场经济制度相去甚远。于是,英国便在香港借助于政治上殖民统治的权威,用立法的方式强制性建立了以自由市场经济为内容的制度。从史料中可以看到,1843年,英国占领香港不久,即宣布在香港适用英国法律。这不啻是一个填补法律真空的办法,直至组织起香港立法机构,制定香港本地的法律,而从1847年起,港英的立法机构就开始制定和公布有关经济方面的法律。其中包括:1847年1 月公布的《市场贩物牌照条例》,1856年11月公布的《购买地产条例》,1866 年6月通过的《公司(登记)条例》,1875年公布的《追偿欠债条例》,1877年公布的《公司条例》、1883年5月施行的《小贩管理条例》, 1885年公布的《度量衡条例》, 1886年7月相继公布的《拍卖地产条例》和《印刷出版业条例》,1888年4月公布并实施的《书籍注册条例》,1892年公布施行的《创制品商标条例》, 1901年公布的《印花税条例》、《税饷条例》等(注:元邦建:《香港史略》,[港]中流出版社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305—316页。)。
自19世纪下半叶起,香港已制定了一系列旨在于以市场经济法则调整人们经济关系的成文法,如破产法、专利法、银行组织法,合伙经营法、公司法、商标法、信托法、土地拍卖法、 财产继承法等等。 进入20世纪70年代以后,在所有有关经济活动的法律中,不仅有关于经济活动的基本法则,而且有界定特定的经济机构与职能的法规,如《银行条例》,《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工厂及工业经营条例》和《香港机场条例》等(注:杨奇:《香港概论》(下),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143—144页。)。在香港众多的成文法中,经济法约占总数的40%左右(注:佐牧:《香港经济运行规则评介》, 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111页。)。这种立法工作随着经济发展的需要,还在不断地继续,以便于香港的经济活动一直在法律的规范下进行。在香港本身还未能单独立法,而对于经济生活又十分重要的领域,则通常采用或沿用英国法律,以避免法律真空,如民用航空法、商船法和知识产权法。在有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中,除商标法是由香港原地立法外,其余的均为英国法律的延伸与沿用,同时,由于英国的加入,并通过英国枢密院颁发的运用于香港的保护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有:1883年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6年的《保护文化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及以后1952年的《世界版权公约》,1970年的《专利合作条约》,1971年的《保护录制者,防止录制品擅自复制日内瓦公约》。以上这些有关经济法律、规范的建立为市场经济的有序运作提供了必要条件。
香港关于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必然在很大程度上受英国的影响。然而,香港也并不完全是从英国移植已有的法律与制度,除在立法中根据香港不同的情况之外,也具有创造制度能力。1971年在麦理浩担任香港总督期间,其所建立的廉政制度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它有力地抑制了香港蔓延多年且相当严重的贪污腐败现象,对于保护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此外,在劳工立法方面,港府自1960年代末期也改变了以前自由放任的态度而采取较为积极的做法,以使香港的雇佣条件,工业安全等情况获得较大的改善。1969年以来,平均每年的劳工立法,约有15项,两倍于以前的数字(1968年前,港府平均每年只通过6条劳工法例)。 这些年来比较重要的劳工立法包括《雇佣条例》(1968)和附属条例《儿童雇佣条例》(1979)、《妇女及青年(工业)规例》(1980)及《劳资关系条例》(1980)等(注:陈弘毅:《人权与法治——香港过渡期的挑战》,[港]广角镜出版社有限公司1987年版,第37页。)。至80年代中,港府所颁行的劳工法例已达100 款(注:周国强:《香港劳工法例——判例与习惯法》,[港]华汉文化事业出版公司1988年版,第37页。),不仅数量可观,而目也对香港的劳工保护起了积极的作用。
对于制度来说,除了设定规则之外,同样重要的是执行规则,这才确保规则不形同虚设,真正起到引导和规范人们行为的作用。因此,除了立法之外,司法和执法也是制度能充分有效运作的重要条件。英国在对香港推行殖民统治的同时,也把严格的司法和执法精神及体制带入香港,虽然这种体制带有浓厚的殖民色彩,但却是高度有效率的。对经济案例,香港设立了租务法庭、劳资审裁处,土地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专门审理。另外,根据1990年7月2日生效的《知识产权署署长(设立)条例》,香港专门设立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机构——知识产权署,除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的调查和法律的强制执行继续由海关负责外,所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管理均统一由知识产权署执行。(注:曾华群:《香港经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版,第209页。)对外解决国际经贸争端时,香港所采取的方法是,在参考英国仲裁法的基础上,根据香港具体情况和需要而于1982年制定了《仲裁条例》,1990年修订后,又调整了本地仲裁和国际仲裁两种不同性质的制度,并在国际仲裁方面采用经修改的《联合国示范法》,以示区别于本地仲裁。(注:曾华群:《香港经贸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版,第243—250页。 )上述这些措施都是保护香港解决法规的贯彻执行的具体例子。
从香港市场解决制度的建立过程来看,英国的殖民统治与其相始终,并且是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政治权威。
在港英政府的经济政策中,对市场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有自由港政策、经济上积极的不干预政策和金融自由化政策。
1841年,英国占领香港后不久,基于香港地处航道要冲,具有良好的建立港口的自然条件,以及开埠之初当地资源缺乏,经济活动有限和对国际贸易依赖的现实,1841年6月7日即宣布香港为自由港,允许商船自由进出,以促进贸易的发展。这一政策的实施,使香港逐渐成为贸易中心,又由贸易中心发展为航运中心。无关税的自由港政策,不仅使香港商船云集,交易频繁,而且一开始就跻身于国际贸易,对于香港市场经济向广度和深度的发展,具有长久的影响和积极的作用。可以说,包含了贸易自由、企业经营自由、汇兑自由为主要内容的自由港政策集中反映了香港经济发展依赖于市场功能的特点。这也是以后促使香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本世纪50年代以后,香港的经济真正进入起飞阶设,以出口为导向的制造业的发展,奠定了香港作为亚洲新兴工业化经济的地位。进入70年代中后期,港英政府逐步改变了早期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而代之以积极不干预政策,从而加强对经济活动的管理,其根本特点在于最大限度的市场调节和最小限度的政府干预,以保证经济秩序的稳定。这种尊重市场的政策无疑具有积极的一面,它也与英国推崇的自由市场经济制度有关。
另一个港英政府的重大政策是1971年采取的金融自由化政策。70年代起,由于香港对外交往日益频繁,经济愈益国际化,金融事业蒸蒸日上。香港政府为香港的金融自由化、国际化采取了一系例措施,如1973年解除外汇管制,1974年开设黄金市场,1977年设立原棉和原糖商品期货市场、1978年一度放宽外国银行在港设立分行的限制,同时恢复白银市场,1980年增设黄金商品期货市场,这一系列的措施加快了香港金融自由化、国际化的步伐。比较显著的是,香港商业银行从1954年的19家增加到1980年的115家。 其中外资银行(包括东南亚华裔外籍人士开设的商业银行和被外资参股的原资银行)88家,占总数的76.5%。外国金融机构通过控制及收购部分华资银行股权直接在香港设立分行的办法,使外资金融机构迅速增加,改变了50、60年代香港市场规模狭小,金融机构仅限于英资和华资的格局。(注:杨奇:《香港概论》(下),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252页。 )这是市场经济在金融领域内的深入发展。港英政府所采取的上述政策,大体上都属于积极的,其对香港的经济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历史促进作用。
从本文所要考察的市场经济的发展来看,香港不仅有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而且市场经济的发展也有相当的广度与深度。香港的商业活动从一开始就不是以香港本地市场为舞台的,而是以国际贸易为内容的。早在19世纪60、70年代,随着岛内轮船业。银行业和基础设施等方面的发展以及中外关系的变局(1858年中英《天津条约》、1876年中英《烟台条约》的缔结,沿海及长江口岸的许多口岸相继开放)为香港贸易开辟了广阔的市场。70年代以后,香港已经成为东西方交通枢纽和华南各地商品的集散中心。据统计,1867年中国从香港进口货物占全部进口货物总值的20%,经香港出口的中国货物则占全部出口货物总值的14%。此后,对港贸易在中国对外贸易总数中所占比重一直明显增长,从1885年的33.1%、1887年的46.8%,到1893年的48%,及1898年的42.1%。与此同时,中英贸易则从1871年占中国总的贸易额的85%下降到19世纪未的60%,相反,美国在香港转口贸易中的比重开始增加。它说明,香港转口贸易的国际化现象已经呈现(注:余绳武等:《十九世纪的香港》,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289—292页。)。本世纪上半叶转口贸易成为香港的支柱产业,并在80年代再次繁荣。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香港服务业的发展,在香港市场进行商品贸易之外,也进行多层次的服务贸易和名目繁多的金融贸易,就广度来说,它是一个联系整个国际市场且在其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市场;从深度而言,其所进行的从商品、服务到金融交易的市场,皆形成了相当的规模。目前,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的香港已基本形成了与国际接轨的银行体系、金融市场体系和管理体系。至1996年中,香港共有186家持牌银行。全球最大的100家银行中的85家已在香港设立了分支机构,全港银行的总资产已达78379亿港元; 作为全球外汇市场的重要一环,它还每天24小时与世界各地进行外汇买卖;香港股市的发展亦日趋成熟,至1996年5月,上市公司共有552家,上市证券超过1000种,上市公司总市值达27158亿港元, 在亚太地区仅次于日本。与此同时,香港还是亚太区一个重要的基金管理及投资中心,基金数目超过1200个;另外,香港也是世界最大的黄金交易市场之一(注:卜鼎焕:《试论香港繁荣的主要因素》,《广东社会科学》1997年增刊,第169页。)。
上个世纪的中叶,中国尚无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普通的中国人也不具备市场经济的观念,但无庸讳言的是,英国人在香港建立市场经济制度之后,的确提供给香港市民学习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机会,从而使香港市民成为市场经济的弄潮儿。
香港在1842年被占领以后,外国资本开始在香港经营。1843年,香港大商行增至12间,印度人开设的有6间。除商业外, 英国资本家还在香港开办了一些工厂。“在香港被占领三年后,港内没有一个正当的华裔,而英人因为军费和建设开支浩大,极为穷困,于是唆使沿海盗头,四出劫掠船只,抢夺银钱货物,从中分赃图利。”(注:刘伟编:《香港主权交涉史》上,[港]广角镜出版社有限公司,1983年版,第18页,第182页。)它说明,当时华人在香港的经济活动中没有地位。
然而,香港在政治上实行殖民统治,对华人歧视,但就港英政府所建立的市场经济制度而言,则人人又都是平等的,任何人都可以自由经营法律所规定的各种行业。所有公司,不论洋人华人,一律按公司法注册登记,开业经营。在市场上,洋资华资公司待遇平等,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这种市场经济的制度使华人资本逐步适应,并能依法经营,进而得以不断发展。19世纪60年代,华资在香港已有一定的力量。1868年,华商最强大的同业组织“南北行公所”已经成立,1876~1881年间,金山或南北行出入口庄的数目更由215问急激上升到395间。为此,轩尼诗港督公开承认,香港这段时间对外贸易获得重大发展,其所带来的财富用以开拓港岛的经济活动,是有赖华人在港强大的组织(注:霍启昌:《香港与近代中国》,[港]商务印书馆,1992年11月版,第93页。)。其时,华人经济发展主要表现方式为:(1)与外国资本合作, 组建股份公司;(2)独立或与其他华商联合经营,自办企业, 著名的有安泰保险公司,它是华商完全采用西方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重要事例,也是华人闯入洋商垄断的商业和金融领域的重要一步。1881年,该公司成为香港总商会的第一家华人会员(注:杨奇:《香港概论》(下),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年版, 第375、377—378页。)。随着华人经济势力的进一步发展,开始收购洋商经营不善的商行、货栈和住房。此举不但冲破了多年来华洋隔离的界限,而且也使华商成为港岛重要的经济力量。
19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初,一批华侨从北美、澳洲、南美等地来港发展,他们带来了在海外积累的资本和经验,成为香港华人资本的新兴力量。其中,尤以从澳洲回来的华侨对香港商业发展的贡献特别突出,创立了著名的先施、永安和大新三大百货公司。此外,在工业和金融业华人资本也开始多方插足,1896年香港第一个近代意义上的华人商会——中华会馆得以成立,1913年后,更名为香港华商总会(注:杨奇:《香港概论》(下),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418、420页。)。
1937年抗战爆发以后和50年代初期,香港的华资因内地工厂企业迁港而得到补充,纺织业,橡胶工业、食品调味业、五金矿业及轻工业在港都有一定的实力。70年代后期,经过经济高速增长,华资在香港逐渐成为半壁江山。李嘉诚、包玉刚相继收购英资怡和公司属下拥有大量高价值土地的九龙仓,一举击败怡和,成为九龙仓最大股东。而此前,李嘉诚已收购另一家英资公司——青洲英坭的股票25%,从而成为该董事局主席;此后,李嘉诚的长江实业公司又与汇丰银行达成协议,买入汇丰持有的9000万股和记黄埔普通股,进而成为和记黄埔董事局的执行董事。李嘉诚收购英资的成功,成为华资在香港经济势力崛起的标志(注:杨奇:《香港概论》(下),三联书店(香港)有限公司1993年版,第295页。)。
香港虽然是一个万商云集的国际化大都市,国际资本至今在香港还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毫无疑问,香港的华人在经济生活中的主角地位已日趋明显,它既取决于华人作为香港人口中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也有赖于华人资本的蓬勃发展。香港的繁荣,其最大贡献者是华人。而华人资本在香港的发展和华人在香港经济中所作出的贡献,则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综上所言,香港市场经济作为由港英政府建立的经济制度,的确为香港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作出了贡献,香港的华人也在此过程中获得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和技能,从而出现了“初则学商战于外人,继则与外人商战”(郑观应)的局面,成为世界经济舞台上的佼佼者和香港经济的主宰者。
二、中国内地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
与香港走上市场经济的道路不同,中国内地的市场经济发展则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从鸦片战争和香港被割让起,中国自己的历史发展进程被打断了,外部列强的入侵和内部因社会矛盾得不到合理解决而引起的动乱,使清政府不断地处于面临应付危机的困境,直至最后被推翻。从主观上来看,清政府不可能产生建立市场经济的观念;就客观上而言,中国也没有大规模实行社会变革的条件,因此当香港开始在英国统治之下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时候,中国内地的先进人士还在寻找中国发展的方向,直至开始了为推翻腐朽的清政府,建立一个开明的新政府的奋斗。
辛亥革命虽然推翻了清政府,建立了国民政府,提出了以三民主义为指导的建国方针,但考察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先生的思想,他的注意力主要还集中在统一被军阀割据的国家,建立一个效仿现代西方民主式的宪政制度,实现耕者有其田,发展工商业,解决民生问题,当时的历史条件还不允许他进一步深入考虑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问题。孙中山先生去世以后,国民政府事实上没有能真正地统一中国。军阀割据、国共内战和反抗日本侵略的抗日战争,使中国长期处于战争和动荡状态,而没有一个稳定的环境来集中精力进行建设。如果从制度建设的角度出发,或许还值得一提的是,在国民政府时期,曾于1928年制定并于1930年颁布的民法,规定了债权债务关系和物权,也包括了一些重要的商法,如公司法、票据法、海商法以及之后颁布的破产法等等,这是国民政府为建立经济秩序而作的努力,它是以西方法律为参考,适合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定。然而,中国本身尚处于内乱外患的状态,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工作难以有大的进展。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内地实现了政治上的统一,终于有了一个稳定的建设环境。可是,在中国建立社会主义经济的同时,也走上了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的发展道路。按照当时的认识,社会主义绝对排斥市场经济,视市场经济为资本主义的代名词。一直到30年后,因实行计划经济而产生的许多问题难以克服和十年“文革”对国民经济造成极大的破坏,中国内地才走上了改革开放之路。
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初期,是从克服旧体制的弊病出发,按照摸著石头过河的方法行事,尚未明确市场经济的方向。现在回过头来看,这个改革带有不太明确的市场经济的导向。就改革而言,首先在农村进行,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恢复集市贸易,多种经营,给予生产者财产权利和人身权利;在城市,注重价格杠杆对供求的调节作用,对企业实行让权放利,以后又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以期望企业有更大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从而提高微观的效率。
但是,直至90年代初,中国的改革开放在以市场经济为目标这一点上仍是不明确的。经济生活的实践告诉人们必须按市场经济的规律办事,但理论上人们仍不能突破社会主义不能搞市场经济的禁区,因而在认识上停留在“按价值规律办事”、“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等的提法上。由此,带有市场经济导向的改革推动力主要是靠政策,而不是着力于市场经济制度的建设。
直到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和中国共产党的十四大,才明确提出了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模式,把市场经济看作是一种一般的经济形式,“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373页。)。从此,在中国内地,市场经济的建立才真正拥有正当性,在改革中,不仅仅由政策来推动,而且也作为制度来建设,这种建设一方面通过对原来体制的改革,如改革原来的企业体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也通过更规范的立法,以及司法、执法来实施。然而市场经济的制度建设不是一蹴而就,而是需要长期的、持之以衡的积累,而且制度建设尤其依赖于严格而有效的司法和执法系统的配合。在中国由于多年形成的传统经济体制在起作用,法制不健全的情况更有待改善,再加上体制转型所需要的时间可能比人们预计的要长,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观念和行为还不能即刻摆脱旧体制的影响而与市场经济完全适应。无论是从微观,还是从宏观的情况来看,人们适应市场经济的规范都需要有一个过程。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市场经济制度在中国内地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香港在中国内地发展市场经济中的作用
具有成熟的市场经济的香港,在中国内地市场经济发展中所能起的积极作用是不言而喻的。但在不同的阶段,这种作用也不尽相同。在本世纪50—70年代,由于当时国际环境和国内情况的特定因素,香港曾是中国内地通向世界的主要贸易窗口,也是获取外汇的主要来源地之一。
中国内地实行对外开放后,两地的经济关系得到了极大的发展。作为国际贸易中心,香港成为中国内地与世界市场联系的重要通道(据香港方面的统计资料,内地对香港的出口一直占香港进口的第一位,约占香港进口总额的37%左右)。也是中国内地对外开放的重要伙伴和对象。1978—1996年中,中国内地与香港的贸易总额由108.45 亿港元上升到9871亿港元,18年间增长近90倍(注:余绳武等:《十九世纪的香港》,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71页。)。近几年来, 中国内地与香港一直互为最大贸易伙伴,以1993年为例,虽然该年中国海关统计方法作了某些调整,把经香港转口的输往欧美的货物计入对欧美的出口,故而该年度中国内地对香港的出口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但根据香港海关统计,1993年内地对香港的出口仍有较大幅度增长,内地仍为香港转口商品的最大来源地和最大市场,分别占57.6%和33.4%,扣除返销内地重复计算部分,香港转口总值的88.3%直接与内地有关(注:《1993年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中国社会出版社1993年版,第415页;《1994—1995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年鉴》中国社会出版社1994年版,第443页。)。迄今为止,香港的最大贸易伙伴依燃是内地。在吸引外来投资方面,1979—1995年间,香港累计向内地投资达778亿美元, 在中国内地每年的外来投资总额中占第一位,约60%左右,1995年更高达67%(注:周维平:《“九七”后香港经济发展中的“中国因素”与国际因素》,《广东社会科学》1997年增刊,第176页。)。在这些方面, 香港对于中国内地的经济发展作出了很大贡献。在中国对外开放的过程和与香港这些经济伙伴的合作中,加深了中国内地对市场经济的认识,纠正了某些偏见,在某些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中,也进一步向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靠拢,可以说,香港作为经济合作伙伴,对促进中国内地接受建立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起了积极作用。
在中国内地确立了建立市场经济目标之后,香港可以起作用的余地更大了。它首先表现在市场经济作为一种经济制度的建立,香港可以对中国内地起借鉴作用。香港的经济制度虽然是在英国殖民统治下建立的,但作为市场经济的制度还是规范和成熟的。 它表现在两个方面:(1)是香港有关市场经济的法律全面而且较为严密,在经济生活中有法可依,有规范可循。值此中国内地正处于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过程中,有关经济立法虽已做了不少工作,却仍不尽完善,尤其是在金融、证券业方面。同时从观念形态上来看,由于受传统体制的影响,与市场经济的规范也有不少相抵触的地方。就以建立规范和立法的角度来看,仍有许多工作要做。在这方面,香港可借鉴之处甚多。(2 )是在建立市场经济制度的同时,与立法相伴的另一个很重要方面表现为执法,即制度的严格执行。在这方面,香港同样值得借鉴。虽然香港的法制是在殖民统治下建立的,有学者称之为“一种新殖民主义和现代资本主义复式混合管理的法律体系”(注:李昌道:《香港法制漫淡》,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9页。), 但它却具有法制社会的主要特征:有保障的社会秩序和治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受规范的政府活动;权力必须受制的;有保障的独立的司法体系。相比之下,中国内地的法制正在建设之中,除了法律本身尚不健全之外,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情况也是市场经济制度不能在短时间内得以建立的一个重要原因。
此外,香港在人力资源上对中国内地的贡献同样具有不可低估的意义。相通的文化背景,以及具有娴熟市场经济经验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特别是经理人员、金融人才、房地产方面的香港专业人士,不仅可以参与中国内地的建设,而且也可以为中国进行人力资源的培训,以造就一大批发展市场经济的人才。
总之,把香港的人、财、物和制度视作一个整体,借重于香港这个成熟的市场经济来加快建立中国内地的市场经济制度,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发挥香港独有的作用应是题中之应有之义。
历史是一个复杂的多面体。香港问题是英国在上个世纪借助于武力,用三个不平等条约造成的。中国人民为争取国家的独立和统一,为恢复行使对香港的主权,结束屈辱的历史,奋斗了一个半世纪。当我们今天回顾这段历程时,一方面我们不能忘记,经由鸦片走私和苦力贸易起家的英国殖民主义者对于中国主权的侵犯和对中国人民掠夺的历史;但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客观地承认:英国的殖民统治,使香港独立地先于中国内地而建立起市场经济制度,并通过全体港人的努力拼博使得香港迄今保持相对高得多的发展水平。就此而言,“英国不管是干出了多大的罪行,它在造成这个革命的时候毕竟是充当了历史的不自觉的工具”(注:马克思:《不列颠在印度的统治》,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8页。),即在消灭旧的亚洲式的社会生产方式时,又的确为亚洲带来了西方式的物质文明,及与这种物质文明相适应的制度和技能。
今天,在香港实行“一国两制”的方针,保障香港的经济、法律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其意义既是为了保障香港的稳定与繁荣,也是为了珍视香港现代化过程中的成就,尤其在发展市场经济中的经验。它将作为中华民族实现现代化宝贵经验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中国内地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