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散文的公共性与个人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个人性论文,散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散文的公共性与个人性,作为一个显性的真实的话题或问题,只是在现代语境中才会生成。尽管古代对散文的文体命名以及阐释,给出了它若干“散”的体征,表示了它对于某些规范的超逸,但是,“文以载道”始终是传统文论中衡文的终极性原则和操作范式。“文以载道,六经皆载道之文也。故言文者,必权舆于经。韩退之论文曰:‘养其根而俟其实。’经,其根也;文,其实也。”“文不宗经,譬犹木之无根,水之无源,欲其末之茂,流之长,不可得也。”① 作为儒家精神之源的“经”,体现了一种体制性写作的规约。文以此立本,其价值取向无疑会偏至于集体性的“公共”意向,由此必然会遮蔽、隐去甚至拒绝个人性的存在。正如冰心所说:“中国的旧文学,从古以来,以‘文以载道’——以文章来维持道义——为目的。文章应当为宣传伦理思想而写的。不载道的文章,不能说是正派的。换言之,中国古人写文章,是以维持世道人心为目的。当然作者想写的东西不一定都是‘载道’的东西。可是为了这种传统,想写的都不敢写出来,写出来的不得已而用匿名。”“文学本来是应该用来发抒各种感情,假使压迫了某一方面,不使它发泄,那是很不好的。这‘文以载道’就埋没了多少好的文章。”②
当然这样言说,并不意指中国古代只有载“公共”之道的文章,而无表达个人之志的作品,只是强调在传统的文化生态中,文以载道作为一种写作伦理被普遍地自觉或被动接受的实际状况。文学史的旅程告诉我们,“载道”之文构成了传统文学的基本价值体系,从先秦演进至清代,言说物理世情天人大端的“非私”写作,其意蕴与艺术俱佳的优秀之作灿若星辰。这是毋庸置疑的基本史实。因此,在我看来,“公共性”与“个人性”从形而上的层面说,并不表达对于文学品质唯一性的价值判断,它只是表示着主体写作视域可能的涉指以及写作价值的某种取向。只有当“公共性”或“个人性”进入形而下的操作层面时,即何由公共、何由个人成为一种实然,公共或个人的内置及其文学存在方式可以被接受者具体感知时,价值判断才开始形成。这是一个复杂而有意义的话题。
一
散文公共性的准则是早已前置了的,这毋庸我们在此赘说。个人性则是一个现代性的生成。在传统的文学世界里,个人性不是没有表现,只是它一般不被倡扬。而在现代的时空中,个人性成为不可止抑的存在,并且具有了一种合法的可能性。这首先是现实社会情势的使然。晚清以降,中国开始被整体性地纳入世界一体的轨道运行,西方的价值观念深度地影响着精神体系的建构。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初年,正如文学史家黄人在《〈清文汇〉序》中所说:“……中外一家,梯航四达,欧和文化,异质化合,乃滋新种。学术思想,大生变革。”西风东渐,人的主体性潜滋暗长,并且被不断地激发,“立人”演绎成一种时代的要求。鲁迅在《文化偏至论》中将“立人”视为国事之首:“欧美之强,莫不以是炫天下者,则根柢在人……是故将生存两间,角逐列国事务,其首在立人,人立而后凡事举;若其道术,乃必尊个性而精神。”③ 个性的肯定与尊重从来没有提高到这样的高度被认知。“五四”时期更是以“民主”和“科学”为时代主题,陈独秀等新文化运动的先锋极力倡导独立自持的个性人格,在《青年杂志》的开篇《敬告青年》中,陈独秀“谨陈六义”,其中列第一的是“自主的而非奴隶的”,而所谓“自主的而非奴隶的”,即意指“尊重个人独立自主之人格,勿为他人之附属品”。④ “五四”时代,个人与自我被得到史无前例的强化,易白沙赫然以《我》为题,直截了当地指出:“‘我’之性质,即独立的性质”,“西方哲人,所以能造化世界、造化国家者,无他,各自尊重其我而已矣”。在他看来,其时中国当务之急“救国必先有我”。⑤
由于一批思想先行者的唱和推演,个性主义成为其时影响深广的普遍的社会思潮。尽管其后社会主题发生重大的转移,在相当长的时期,个人与自我让位于民族、国家,但个性主义作为一种思想资源与精神品格,一旦具有了适宜的气候和土壤,它必然地会长成一种风景。20世纪70年代末期之后,中国进入到改革开放的新时期。经济中心主义的确立,伴生的是对个人价值的尊重以及对个人性的关怀;全球化时代西方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全息影响,不仅正在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而且也促成了我们的精神理念等发生诸多的变异。可以说,经济时代与全球化的合谋,使得个性主义的存在有了更为自在的自由空间。这是我们在言说散文的个人性情形时应予观照的前提性存在。散文的个人性是一种特定社会时期的历史性给予。散文作为一种特殊的文类,它对于社会存在、风景人情和主体自我等写作质料,具有无中介的直接性叙写的特征。散文作家以个人的方式对对象世界的个人性作摄取与展示,散文研究者对于散文个人性的发现与阐释等,其本原皆可归结于如上简述的现代场域。
二
现代个性主义的存在,作为一种主体性哲学思想,对于文学创作与研究影响甚大。“五四”文学顺应其时的时代要求,高标的就是“个性文学”的大旗。茅盾认为:“人的发见,即发展个性,即个人主义,成为五四时期新文学运动的主要目标。”⑥ 胡适在规划“五四”新文学运动蓝图时,将建立“活”的文学和“人”的文学,作为两大目标。而所谓“人”的文学,周作人对此有一明晰的注释:“用这人道主义之本,对于人生诸问题,加以记录研究的文字,便谓之人的文学”,“我所说的人道主义……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人间本位主义”,“是从个人做起”,人性就是“兽性与神性”的结合,“人的文学”要“发见‘人’,‘辟人荒’”。⑦ 这种个性主义文学观,被现代散文家普遍地接受,周作人已有如上表白不必重复,冰心对此也深以为然,她主张文学“能表现自己”:“‘能表现自己’的文学,是创造的、个性的、自然的,是未经人道的,是充满了特别的感情和趣味的,是心灵里的笑话和泪珠”,而“个性的”文学是“真”的文学:“‘真’的文学,是心里有什么,笔下写什么,此时此地只有‘我’……只听凭着此时此地的思潮,自由奔放,从脑中流到指上,从指上落到笔尖。微笑也好,深愁也好,洒洒落落自自然然的画上……文学家你要创造‘真’的文学么?请努力的发挥个性表现自己。”⑧ 由此演绎,现代散文关于“个性”散文观的确立,也就变得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了。
散文理论的贫乏是一个世界性现象,中国传统的散文理论资源也是稀缺的,现在可资我们借取的散文理论很多都是在“五四”时期生成的。“五四”及其此后的30年代,是散文被给予现代命名与阐释的时代。这是一个散文现代理论的奠基时期。周作人以子严署名发表于1921年6月8日《晨报副刊》的《美文》,虽不足500字,但它却是包含了若干理论原创因素的重要文论。作者首次给出了“美文”的命名,并且给予了一些解析。周作人认为美文是“记述的,是艺术性的”,“里边可以分出叙事与抒情,但也很多两者夹杂的”。这是从内容和表达方式方面给美文划出的边界,更重要的是论者对其精神品格进行了定性:美文的“条件,同一切文学作品一样,只是真实简明便好”。而周作人这里所说的“一样”,其实是不一样的,他更强调美文的“真实”,“须用自己的”表达意蕴和表达形式。“我们可以看了外国的模范做法,但是须用自己的文句与思想,不可去模仿他们。”“自己的”在这里显得特别重要,这是美文之为美文的关键词。“自己的”美文就是具有“个性”的散文。
周作人精要的表述为其后有关散文的言说做了一个大体的定位,稍后胡梦华、梁实秋等大致基于这样的定位进行多维的解释。胡梦华在《絮语散文》中以日常性和个人化作为“絮语”散文的基本特点。在题材方面,“个人经历、情感、家常掌故、社会琐事”等“确是它最得意的”,而其内蕴则必须是具有个人姿势的:“我们仔细读了一篇絮语散文,就可以洞见作者是怎样一个人:他的人格的动静描画在这里面,他的人格的声音歌奏在这里面,他的人格的色彩渲染在这里面……所以它的特质是个人的(personal),一切都是从个人的主观发出来,所以它的特质又是不规则的(irregular)、非正式的(informal)。”⑨ 散文家梁实秋发表在1928年10月10日《新月》上的《论散文》,更多的是从语言物化的层面,指出散文的体性的。在梁实秋看来,“一切的散文都是一种翻译,把我们脑筋里的思想情绪想像译成语言文字”,散文语言的价值在于“把作者的整个的性格纤毫毕现的表现出来”。梁实秋还“发明”了散文的“文调”一说:“散文的文调应该是活泼的,而不是堆砌的——应该是像一泓流水那样的活泼流动”,“文字若能保持相当的自然,同时也必须显示作者个人的心情”。
三
由以上有限的引述,我们可知作为现代散文理论形成的初始时期,散文的研究者对于散文的“个人性”在理论批评的认知上是大致趋同的。散文“个人性”的体性设置,应合了散文家或散文理论批评者,作为个体的自由生命,他们对于散文“言志”的内在欲求,他们期待的是散文能够成为主体自主地挥洒个人情志的自由空间。所谓“言志”散文是周作人对与“载道”散文相对的一种散文的指称。周作人以为“言他人之志即是载道,载自己的道亦是言志”。周作人分明是倾向于“言志”散文的,因为在他看来,这种散文是“浸在自己的性情里,用了适宜的手法调理起来”的文学形式,处“在个人的文学之尖端”⑩。“言志”散文或者说是个性散文,其意义在于为个体生命的所见所闻所感所悟所思所想的表达提供了朴素而自适的精神载体。正因为散文的个人性诉求耦合了部分散文作家或散文研究者生命个性化的需求,所以尽管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由于政治文化的制导,文学的个人性言说或逐渐淡出或成为一种禁忌,但是在一些散文家和散文研究者那里,依然情有独钟,挥之不去。30年代林语堂是一个代表。对于小品散文,林语堂颇为热衷,他通过举办《论语》、《人间世》等杂志来倡导并实践其散文理论观念。林语堂认为:“盖小品文,可以发挥议论,可以畅泄衷情,可以摹绘人情,可以形容世故,可以札记琐屑,可以谈天说地,本无范围,特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与各体别,西方文学所谓个人笔调是也。”(11) 将“自我中心”和“闲适格调”作为散文小品写作的旗号,林语堂之外别无他人,这表明了他对于散文个人性的执著。尽管他的主张其时即受到以鲁迅为代表的左翼作家的强烈抨击,但他依然我言我是,在其《论文》中倡言散文的“性灵说”:“文章者,个人之性灵之表现”,“性灵就是自我”。意义更不寻常的是,上世纪60年代“笔谈散文”中发出的对于散文创作多样性以及个性化的“声音”。五六十年代是一个差不多只有祖国、集体和群众等集合性话语的年代,文学的个人性并无土壤。“散文、特写、报告文学是文学战线上的尖兵,是时代的感应神经、战斗的号角”,散文作者的任务是要把人民群众的“丰功伟绩、模范事例用最快的速度变为全国人民共同的财富,成为鼓舞生活前进的推动力量”(12)。在这样的情势中,《人民日报》首先推出“笔谈散文”的专栏,给散文作家和散文研究者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的论坛,其后《文艺报》、《文汇报》、《光明日报》、《花城》等报刊也发表不少探讨散文文体及其创作的文章。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汇集这些论说,以《笔谈散文》和《笔谈散文续编》之名出版。在文学的非常态年景,“笔谈”显示着独到的价值,特别是其中秦牧的《散文领域——海阔天空》所述更值得重视。秦牧从文学“通过个性表现共性”的常识谈起,强调文学个性化的必要,由此论说散文中个性表现的意义。他认为:“在‘直诉胸臆’和倾泻感情的时候,如果一个作家回避表现自己,就不可能写出精彩动人的文字,也不可能给人任何亲切的感受。因为他只讲一般的道理,用一般的语言,而不敢写出具有个性的见解,具有独特风格的语言。而没有独特风格的文学作品又往往是缺乏生命力的。”在这里,秦牧是从问题的反面来说明“表现自己”和“写出个性”,对于散文生命力生成的意义的。
进入历史发展新的时期,随着政治文化对于文学生活制导的放松,散文作家和研究者对于旧有的散文个人性的梦寻又开始呈现。早在1981年,徐开垒在《文艺报》就以《散文要“我”》为题,书写出散文得以自主写作后的快意:“我终于在1978年以后,接待‘我’字回到散文领域里。近两年来,我写的散文”“都写到了自己”,“我觉得我真正得到了解放”。(13) 晚近30年来,言者对于散文文体的一般表述大致上是接续了“五四”时期已有的说法的,所强调的是作为散文“本性”之一的个人性。林贤治在其长文《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中认为,散文“要说特点,恐怕最简括的,还是回到个人性上面。首先,在内容方面,散文更有个人经验和内心体验。生活、劳作、读书、旅行,都是关于个人或者由个人参与的。即使作为旁观者,看重的也是个人的眼光;因此在形式上,也就十分注重所谓‘个人笔调’”。“真正的散文是不带面具的”,它“对自由精神的依赖超过所有文体”(14)。这里,林贤治不仅复述了关于散文个人性的成说,而且涉指个人性的实现与自由文化生态之间的关联。散文个人性的充分呈现,有赖于外部的社会自由度与主体内心心态从容的可能。南帆也言及自由对于散文的意义,“散文的文体旨在颠覆文类权威,逸出规则管辖,拆除种种模式,保持个人话语的充分自由”(15)。
四
从上述大略的关于散文个人性理论批评存在的梳理中,我们可以知道在“文以载道”的“公共性”写作规则之外的另一种导向。从某种角度而言,散文的现代性可以表述为散文的个人性,因为散文个人性以及与此相关联的诸种性状,在传统文学的框架内是被抑制或自隐逸的。只有在现代的风致中,散文的个人性才成为一种显见的特质。对于现代文学具有多方面贡献的郁达夫,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二集·导言》中,以一种跃然纸上的欣喜心情表达了他对现代散文特征的重要发现。郁达夫在检视了现代散文十多年的收获后,发现“现代散文之最大特征,是每一个作家的每一篇散文里所表现的个性,比从前的任何散文都来得强”,“我们只消把现代作家的散文集一翻,则这个作家的世系、性格、嗜好、思想、信仰,以及生活习惯等等,无不活泼泼地显现在我们的眼前。这一种自叙传的色彩是什么呢?就是文学里最宝贵的个性的表现”。郁达夫的指认是具有充分的文学史实依据的,散文家朱自清在此前已经描绘了“五四”时期散文“绚烂”的景象:“就散文论散文”,“确是绚烂极了:有种种的样式,种种的流派,表现着、批评着、解释着人生的各面,迁流曼延,日新月异,有中国名士风,有外国绅士风,有隐士,有叛徒,在思想上是如此。或描写,或讽刺,或委曲,或缜密,或劲健,或绮丽,或洗练,或流动,或含蓄,在表现上是如此。”(16) 我们所说的“五四”时代是一个散文的时代,其中也包含了对“五四”散文家星光灿烂、个性激扬的基本判断。
但需要指出的是,个人性为现代散文重要的品格,而在现代的时空中散文并不只是具有这样一种特征。事实上,现代中国时潮变幻、民族救亡,革命建设,改革开放等重大事件构成了历史行进的基本环节,社会的宏大主题极富召唤力地牵引着作家的散文写作。这样,现代散文史就只能是一部由公共性写作与个人性写作此消彼长或并行推进而建构的历史。散文个人性的实现并不由散文作家的一厢情愿所决定,而是由历史与主体共构的特殊可能所生成的。这种特殊可能在现代散文史程运行中并不唾手可得,因此,从总体观照,真正属于个人性的散文时代,大约只有“五四”时期并延及30年代中叶,另一个时段就是90年代以来。而具有主导地位的则是散文的公共写作模式,它贯串了20世纪中国散文史的全程。这样的一种结构是由历史的格局所规定了的。晚清之际,梁启超的“新民体”风行一时,服务于“新民”启蒙的宏旨,作品呈现出典型的公共性写作的制式。周作人在《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导言》中对此曾有评说,他认为:“新文学的散文可以说是始于文学革命。在清末戊戌前后也曾有过白话运动。但这乃是教育的而非文学的。”“总之,那时候的白话是出自政治方面的需求,只是戊戌变法的余波之一。”政治关怀是散文公共性的典型体现。“五四”运动是一场思想文化运动,“新青年”作家群主要是通过写作“随感录”等论议体,进行社会批评和文明批评。“五四”低潮后,作家分化,散文体类也开始分型,杂感以外又有“美文”。美文更多地转向叙写个人生活与山水自然等,体现出与杂感这种社会派散文并存的另外一种存在。这是一种以泛化的人生景观、自然景观等为主要表现对象,展示人,主要是文化人的存在方式、心灵世界的人生派散文。30年代前叶,杂文与美文双流并开,此间有关于小品文的热烈论争。论争的双方分别是以林语堂为代表的自由主义作家,和以鲁迅为代表的左翼作家。前者声言小品散文“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调”,以为“宇宙之大,苍蝇之微”均可入文叙写。后者则视闲适的小品文为“小摆设”,主张“生存的小品文,必须是匕首,是投枪”,“小品文的生存,也只仗着挣扎和战斗的”。(17) 关于小品文的论争,其实是反映着论争者对于小品文公共性与个人性功能认知的差异。论争并没有影响小品文的发展,反而促成了小品散文的一时繁荣。因为公共性与个人性都是小品文写作题中应有之义,是兼容的,或可分型存在。此后,由于民族国家主题的牵引和特殊的社会文化生态影响,中国文学呈现出整体的政治化的倾向。在解放区民族救亡与工农兵成为散文写作的基本主题词,当代“十七年”志愿军和新建设,是散文书写的基本对象。30年代到70年代受散文政治化的影响,散文普遍地出现通讯化的趋向。这从一个侧面表征了公共性散文写作模式的建制。十年“文革”终结,80年代的散文以回望忆旧为主,以巴金的《随想录》为代表,承载了反思历史、启发蒙昧的道义。90年代是一个散文走向多声部合唱的时代,散文的名类繁多,有文化散文、学者散文、大散文、“小女人”散文、新媒体散文、艺术散文等等。以文化散文和“小女人”散文为标志,公共性散文与个人性散文浑成发展。学界以为这又是一个散文的时代。
五
公共性和个人性,是我们言说所涉指的学术关键词,对此,我们应当作必要的阐释。当我们一般地话说这两个散文的语词时,它并不表示对于写作价值的简单判断,只有将它们关联起来,并将其细分,才可以讨论其价值生成的问题。公共性与个人性的显形层次指向的写作题材,即为公共性题材与个人性题材,前者观照社会时务、经国大端,后者摄取个人生活、人情小调。在这一层面上,无论叙写何种题材,散文都是等值的。因为散文的取材原本就可以海阔天空,“大可以随便的”。第二个层次指向写作的形式,公共性写作意味着写作的模式设置,如论说散文的社论体、新闻通讯的“新华体”等,这在散文写作中是应予避免的。公共的题材应以个人的语言方式表达,体现写作主体个人的趣味。第三个层次指向写作的精神品格,所谓的个人性在此层次尤为重要,其意指主体思想精神的独立自守,人格情操的清雅高正,不随俗俯仰,不以庸常私益自赏。在这里,公共性则表示了思维逻辑的人云亦云。由此可见散文的公共性与个人性,只有当其建构为兼容互生的有机体,才能生成更有文学价值的文类。即公共性的取材,作者当基于自立自由的精神,并以具有个人风格的语言加以表现,而对个人性题材的叙写,其中则应蕴含世道人情的公共关怀。鲁迅的杂文,从取材与题旨看无疑具有典型的公共性,但是他的杂文的思维方式、笔调,以及更为重要的所体现出的深刻思想,都是烙有鲜明的个人印记的。他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等叙事散文,所写为个人经验,但其中也多有社会的滋味。林语堂鼓吹小品文的个人化并躬行其事,但他不少作品如《我怎样买牙刷》、《论躺在床上》、《论西装》等,叙写琐屑,是一种为个人而个人的文字,并无多少价值。
90年代的散文,我们可以以文化散文和“小女人”散文例说。文化散文是和余秋雨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尽管学界对他有不同的评说。写作《文化苦旅》和《山居笔记》的余秋雨,是以另类的姿势进入散文世界的。他的《一个王朝的背影》、《苏东坡突围》等作品,以强烈的历史情怀、独特的历史感悟、富有意味的语言表达,对久已陈式化、小格局的散文是一次有意义的冲击。这些散文包含着宏大的历史主旨,而又是以余秋雨个人的方式和气质完成的。此后余秋雨的散文和文化散文不断遭致诟病,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公共性的历史文化写作,缺少了主体鲜活的个人性的支撑。“文化大散文有一个普遍而深刻的匮乏,那就是在写作者的心灵和精神触角无法达到的地方,往往请求历史史料的援助,以致那些本应是背景的史料,因着作者的转述,反而成了文章的主体,留给个人的想像空间就显得非常狭窄,自由心性的抒发和心灵力度的展示也受到了很大限制。”(18) 史料是公共性资源,主体自由心性的缺失,使得史料无法自动转换成文学的存在。“小女人”散文与文化大散文相反,是一种具有个人性意味的写作形态。这类散文,一般是指沿海都市女性写作的具有自叙特征的作品。“小女人”散文之类的创作,“本来让文学接近日常生活,以‘微小叙事’打破由来的‘假大空’现象,不无革命的意义”。但是其中的一些作品,作者纯粹以自我为中心,显摆所谓的都市时尚生活,“充满了一种贵夫人般的满足感”(19)。这样的写作虽有个人,但缺少个人性应有的品位。回到旧说,“小我”之中还是要有“大我”。只不过“大我”并不是玄说教条,而是关联切实的世道人情物理的。
注释:
① 奕訢:《乐道堂文钞自序》,收入任访秋主编《中国近代文学大系·散文理论集一》,上海书店1994年版,第477页。
② 冰心:《怎样欣赏中国文学》,《冰心全集》第3卷,海峡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466页。
③ 鲁迅:《鲁迅全集》第1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3页。
④ 陈独秀:《一九一六年》,《青年杂志》第1卷第5号。
⑤ 易白沙:《我》,《青年杂志》第1卷第5号
⑥ 茅盾:《关于“创作”》,《茅盾全集》第19卷,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66页。
⑦ 周作人:《人的文学》,《新青年》第5卷第6号。
⑧ 冰心:《文艺丛谈》,《小说月报》第12卷第4号。
⑨ 胡梦华:《絮语散文》,《小说月报》第17卷第3号。
⑩ 周作人:《中国新文学大系·散文一集·导言》,上海良友图书公司1935年版,第7页。
(11) 林语堂:《发刊〈人间世〉意见书》,《论语》第38期。
(12) 马铁丁:《1958年散文特写选·序》,作家出版社1959年版。
(13) 徐开垒:《散文要“我”》,《文艺报》1981年第19期。
(14) 林贤治:《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书屋》2000年第3期。
(15) 南帆:《文类与散文》,《文学评论》1997年第4期。
(16) 朱自清:《论现代中国的小品散文》,《文学周报》第345期。
(17) 鲁迅:《小品文的危机》,《现代》第3卷第6期。
(18) 谢有顺:《重申散文的写作伦理》,《文学评论》2007年第1期。
(19) 林贤治:《90年代散文:世纪末的狂欢》,《文艺争鸣》2001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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