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长安另类商人与市场发育——以《窦{K22Q676.JPG}传》为中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长安论文,唐代论文,商人论文,另类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 2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9162(2006)04-0071-08
唐代笔记小说中描绘了不少活跃在长安的商人。窦,据《乾腰子》①记载,是唐德宗至文宗时期活跃在长安的商人,经常被史家引以为适逢其会、富有经济头脑、成功商人的范例,在《太平广记》收录的唐代商人专篇中,“窦”也是最长最完整的一篇。
迻录原文如下:
扶风窦,年十三,诸姑累朝国戚,其伯检校工部尚书交,闲使、宫苑使,于嘉会坊有庙院。亲识张敬立任安州长史,得替归城。安州土出丝履,敬立赍十数辆,散甥侄,竞取之,唯独不取。俄而所余之一辆,又稍大,诸甥侄之剩者,再拜而受之。敬立问其故,不对,殊不知殖货有端木之远志。遂于市鬻之,得钱半千,密贮之,潜于锻炉作二枝小锸,利其刃。五月初,长安盛飞榆荚,扫聚得斛余,遂往诣伯所,借庙院习业,伯父从之。夜则潜寄褒义寺法安上人院止,昼则往庙中,以二锸开隙地,广五寸,深五寸,密布四千余条,皆长二十余步,汲水渍之,布榆荚于其中。寻遇夏雨,尽皆滋长,比及秋,森然已及尺余,千万余株矣。及明年,榆栽已长三尺余。遂持斧伐其并者,相去各三寸,又选其条枝稠直者悉留之,所间下者,二尺作围束之,得百余束。遇秋阴霖,每束鬻值十余钱。又明年,汲水于旧榆沟中,至秋,榆已有大者如鸡卵,更选其稠直者,以斧去之,又得二百余束,此时鬻利数倍矣。后五年,遂取大者作屋椽,仅千余茎,鬻之,得三四万余钱。其端大之材,在庙院者,不啻千余,皆堪作车乗之用,此时生涯已有百余。自此币帛布裘百结,日歉食而已。遂买蜀青麻布,百钱个疋,四尺而裁之,雇人作小袋子,又买内乡新麻鞋数百,不离庙中。长安诸坊小儿及金吾家小儿等,日给饼三枚,钱十五文,付与袋子一口,至冬,拾槐子实其内,纳焉。月余,槐子已积两车矣。又令小儿拾破麻鞋,每三辆,以新麻鞋一辆换之。远近知之,送破麻鞋者云集,数日,获千余量。然后鬻榆材中车轮者,此时又得百余千。雇日佣人,于崇贤西门水涧,从水洗其破麻鞋,曝干,贮庙院中。又坊门外买诸堆弃碎瓦子,令功人于流水涧洗其泥滓,车载积于庙中,然后置石嘴碓五具,剉碓三具,西市买油靛数石,雇庖人执爨。广召日佣人,令剉其破麻鞋,粉其碎瓦,以疎布筛之,合槐子油靛,令役人日夜加功烂捣,候相乳尺,悉看堪为挺,从臼中熟出,命工人并手团握,例长三尺已下,圆径三寸,垜之得万余条,号为法烛。建中初,六月,京城大雨,尺烬重桂,巷无车轮,乃取此法烛鬻之,每条百文,将燃炊爨,与薪功倍,又获无穷之利。先是西市秤行之南,有十余亩坳下潜汙之地,目曰小海池,为旗亭之内,众秽所聚,遂求买之,其主不测,酬钱三万。既获之,于其中立标,悬幡子,遶池设六七铺,制造煎饼及团子,召小儿掷瓦砾,击其幡标,中者,以煎饼团子啖。不逾月,两街小儿竞往,计万万,所掷瓦已满池矣。遂经度,造店二十间,当其要害,日收利数千,甚获其要,店今存焉,号为窦家店。又尝有胡人米亮因饥寒,见,辄与钱帛,凡七年,不之问。异日,又见亮,哀其饥寒,又与钱五千文。亮因感激而谓曰:亮终有所报大郎。方闲居,无何,亮且至,谓曰:崇贤里有小宅出卖,直二百千文,大郎速买之。西市柜坊,锁钱盈余,即依直出钱市之。书契日,亮语曰:亮攻于览玉,尝见宅内有异石,人罕知之,是捣衣砧,贞于阗玉,大郎且立致富矣。未之信,亮曰:延寿坊召玉工观之。玉工大惊曰:此奇货也,攻之当得腰带銙二十副,每副直钱三千贯文。遂令琢之,果得数百千价。又得合子执带头尾诸色杂类,鬻之,又计获钱数十万贯。其宅并元契,遂与米亮,使居之以酬焉。又李晟太尉宅前,有一小宅,相传凶甚,直二百十千,买之,筑园打墙,拆其瓦木,各垜一处,就耕之术,太尉宅中傍其地,有小楼,常下瞰焉,晟欲并之为击球之所。他日乃使人向,欲买之,确然不纳,云:某自有所要。候晟休沐日遂具宅契书,请见晟,语晟曰:某本置此宅,欲与亲戚居之,恐俯逼太尉甲第,贫贱之人,固难安矣。某所见此地宽闲,其中可以为戏马,今献元契,伏惟俯赐照纳。晟大悦,私谓,不要某微力乎?曰:无敢望,犹恐后有缓急,再来投告令公。晟益知重。遂搬移瓦木,平治其地如砥,献晟为戏马,荷之所惠。乃于两市,选大商产巨万者,得五六人,遂问之:君岂不有子弟婴诸道及在京职事否?贾客大喜,语曰:大郎忽与某等,致得子弟庇身之地,某等共率草粟之直二万贯文。因怀诸贾客子弟名谒晟,皆认为亲故,晟忻然览之,各置诸道膏腴之地重职,又获钱数万。崇贤里有中郎将曹遂兴当夜生一大树,遂兴每患其经年枝叶,有碍庭宇。伐之又恐损堂室。因访遂兴,指其树曰:中郎何不去之?遂兴答曰:诚有碍耳,因虑根深本固,恐损所居室宇。遂请买之,仍与中郎除之,不令有损,当令树自失。中郎大喜。乃出钱五千文,以纳中郎。与斧釿匠人议伐其树,自梢及根,令各长二尺余,断之,厚与其直。因选就众材,及陆博局数百,鬻于本行,计利百余倍。其精干率是类也,后年老无子,分其见在财等与诸熟识亲友,至其余干产业,街西诸大市各千余贯,与常住法安上人经营,不拣日时供拟,其钱亦不计利。卒时年八旬余。京城和会里有邸,弟侄宗亲居焉,诸孙尚在。
据载,窦十几岁独闯京城,以习业为名借居于京中任高官的伯父家庙,出售亲识所赠丝履得钱半千,以此为本,先后从事种植榆树待成材后出售、雇佣劳工制作法烛、西市买地填洼建旅店、加工玉器、木材加工、买卖官职经纪人、投资人等经营活动,行业涉及木材种植业、燃具加工业、旅店建造与租赁业、娱乐器具加工业、玉器加工业、经纪人、金融业,包括种植、加工、建筑、旅店、金融等行业,主要经营活动是在德宗至文宗开成初年。
从上述记载看,窦并不是那种直接从事大宗商品的批发、零售、转输的典型商人,更类似于产销一体的投资型商人,在唐代长安市场中,似乎属于“另类”。即便是在经营买卖官职的过程中,也是先将李晟看中的一块地打造好,再以此地作为今后权钱交易的筹码。晚年似乎不再从事具体的经营活动,而是以金融资本投入市场,或委托他人不计利经营,成为食利阶层,或为入股分红形式。
以往研究多将注意力放在窦如何白手起家,如何因具有灵活的经营头脑,善于抓住商机而致富。但唐朝城市市场并不是完全成熟的市场经济,进入城市市场的门槛与经营过程中的非市场因素,以及权力寻租在交易中的表现,在窦一文中都有反映,但往往被人们忽视。唐代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非市场因素,以及唐代城市商业经营活动的非主流现象,这是本文想从窦一文中探讨的重点。
一、窦起步入“市”与政治家世背景
政治及家世背景不是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但窦能凭艰苦奋斗起家,又持续发展,家世背景因素不应忽视。
扶风窦氏,可追溯至西汉末以贵戚发迹的窦氏先祖,东汉得势者见于史传的有窦融、窦武、窦宪等人。北魏孝文帝改制,改鲜卑豆纥陵氏为窦氏。据《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虽此窦氏(豆纥陵氏)非彼窦氏(两汉贵戚窦氏),但进入北朝,攀缘比附,族支交错,盘踞高位,姻亲茂盛。逮及隋唐,“窦氏,自武德至今再为外戚,一品三人,三品以上三十余人,尚主者八人,女为王妃六人,唐世贵盛莫与为比”②,因此,“诸姑累朝国戚”有史为据,并非虚言。③然虽同属窦氏,却鱼龙莫辨。
窦,祖、父不见史载,很可能属窦氏疏支,且已经没落,或者干脆就是攀附于窦氏的乡人,以扶风为籍。即使是真正的窦氏子弟,祖父辈没有官职、势力和资本,也失去依托。
窦原住地不详,借习业为名投奔在京城的伯父④,显然此前在长安城无立足之处。同姓附会,有权势者提携族人子弟也是一种社会风气,笔记小说中出现的人物经常是士族大姓(如郑、卢、李、杜等),也是风气和需要使然⑤。笔记小说中主要人物的姓,也是有讲究的,第一等族姓,如崔、卢、李、郑、杜,大都是以举子的身份在京城活动,如“枕中记”的卢生(山东著姓),“杜子春”中的杜子春(关中著姓),“李娃传”中的荥阳子郑氏(山东著姓),“谢小娥”中的谢小娥(山东著姓),唐初裴明礼(关中著姓)等。⑥
窦氏属于北朝大姓,进入隋唐已经衰落,虽然还有社会地位,“诸姑累朝国戚”,也有不少位居高官者,但整体来看,至少在唐朝,没有出现一个真正在朝中掌握实权的人物,这就决定了笔记小说中描述的窦,虽有依附,但无根基,闯荡于京城,最初只能靠自己的艰苦奋斗。⑦
但窦的初闯京城,还是充分利用了窦氏家族的政治社会“资源”,于是他的起步也就有了其他白手起家者没有的“优势”。
二、经营内容
窦的经营内容按时间顺序,罗列如下:
1.13岁,初闯京城,约大历八年(773年)⑧,卖丝履得到小本(做官的亲戚关照,异地销售)。
2.扫榆荚种树(利用有权势的亲戚提供的地方)一卖榆条,一束十余钱,卖百余束;第二年,二百余束,鬻利数倍。约15岁。
3.后五年,遂取大者作屋椽,仅千余茎,鬻之,得三四万余钱。约20岁(780年)。
4.鬻榆材中车轮者,积累资金,创造条件。
5.建中初,采取雇人简单分工的做法,流水作业,做成蜡烛,每条售价百文,获利无穷。时间大约是780年—781年,经营活动类似简单的手工作坊的流水作业,但仅是一锤子买卖。
6.用三万钱买西市低洼地约十几亩,造店二十间,日获利数千,号称“窦家店”。大概是旅店或邸店类,经营时间较长。说明商品经济发展,外来人口中经商者和手工业者增加,所以店铺才获利无穷。
7.买宅得好玉,通过加工玉器,得钱数十万贯。说明追求豪华之风很盛,京城消费高档商品的市场潜力很大。
8.用二百十千,买一小宅,修整后送给有权势的李晟太尉,借机替五六巨商子弟求得官职,又获(中介费)数万贯。此项活动约在贞元七年(787)一贞元九年⑨。此时窦应不到30岁。买官也有经纪人,赚中介钱也是惯例。卖官经纪人。
9.出钱五千文买树,做成陆博局,计利百余倍,约五百万文(五万贯)。说明游乐之风颇盛,符合唐后期的社会风气,风气带动需求。做实业,手工作坊性质。
10.在街西⑩诸大市(11)投资(12)(相当于股本)各千余贯。
有人称赞窦是多种经营,其实,是以制造加工业起家,从策划、原料选材、雇佣工人、原材料加工、成品销售一条龙的独立经营,并向旅店(邸店)业发展,虽然有的项目已形成规模,但大多数经营项目都没有连续性(除窦家店外),也都没有规模经营后的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方式与市场发育
窦的经营方式类似游击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从13岁(约大历八年)初闯京城,死时八十余(约文宗开成末年或武宗会昌初年),时间跨度约六十余年,先后从事的经营活动有:种植榆树出售木材(7年),雇佣劳工制作法烛(2年),西市买地填洼建旅店(1年),加工玉器(不详),木材加工(不详),买卖官职经纪人(临时),金融投资人(不详)等,行业涉及木材种植业、燃具加工业、旅店建造与租赁业、娱乐器具加工业、玉器加工业、经纪人、金融业、建筑业、旅店租赁业、金融投资等行业,与笔记小说中其他大商人业有专精不同(如专门从事长途运输的江淮俞大娘(13),专门从事旅店业的洛州板桥三娘子(14),专门从事邸店业的长安王元宝(15),专门从事剔粪业的长安罗会(16)、长安邹凤炽(17),专门从事“袭胡”业的定州何明远(18),专门从事转运贸易的长安张高(19)等)。除旅店租赁业和金融投资业维持时间较长,收益较稳定,其他经营活动基本都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赞誉者说他善抓商机,随机应变,有经营头脑。但从另一个角度看,窦经营范围的不确定性,也说明京城市场发育的不确定性,市场需求(买方市场)不成熟,生活型商品没有形成固定的市场;也可以说,随着城市规模扩大,人口数量增加,人口结构复杂,市场需求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有头脑的人才能抓住商机。
但他始终没有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规模经营,与邸店业(旅店货栈)、转运贸易相比,实业型的经营活动,似乎不确定性更大,经营的不稳定性更大。技术含量高的专门行业具有相对稳定的市场、顾客,往往是父子、师徒相传,具有可持续发展和经营的特点(如乐器、凶肆、餐饮、园艺、玉工等,有些是个体作坊手工业),因此,这种不确定性的经营,对个人可能成为致富的机遇,但对市场来讲,成熟的市场才能提供规模经营、持续经营的空间,显然,长安对窦这种以实业应用型商品为主的经营者,准入基础还有欠缺,才造成窦经营内容几乎是投机性的没有规律的转换。实业型经营,周期长,持续经营的市场潜力不可预测。实业经营从业者的经营是综合性的,对经营者综合性素质要求高,从策划、资金、生产到销售等环节,都需自己经营。如果没有形成稳定的市场和消费群体,只能采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经营方式。但培育市场是需要成本和时间的,这样的不稳定性,市场无法培育。
旅店、餐饮、转运等行业,当城市发展到一定规模,会出现相对稳定的市场需求,从而为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生活服务性行业在城市形成规模后,需求也具有稳定性。如罗会从事的剔粪业,只有具备稳定的需求,他才能长期从业经营并且可以有比较可观的收益。
前文所提到的邹凤炽,高宗时,经营综合性商品的转运贸易和邸店,是经营已成形的商品,而窦是制作市场需要的东西,转化成商品出售,类似临时性的手工工场主兼经销商。说明随着长安人口的增长,人口结构的变化,人们消费需求的变化,市场需求不仅扩大,也呈现多样化的趋势,窦根据市场需要或预测市场需求,而变换制作品种,在唐后期的城市商人中,可能具有代表性。
市场发育可分为商品市场、劳动力市场、技术市场和金融市场等几个不同层次,窦介入的是商品、劳动力和金融市场。与王元宝、邹凤炽等大商人相比,窦的经营活动更贴近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
人们常用“以末致富、以本守之”来形容传统社会商人的价值取向与资本流动趋向,这种模式导致商业资本回流土地,似乎是中古商业资本流向形成的固定模式。但从笔记小说中的描述看,在城市商品经济发展的现实下,很多情况下,不少商人已经脱离了与土地的基本联系,以城市市场为依托生存发展壮大,窦就是一个典型例证。
窦,所有经营以及资金的使用都不涉及土地,最后自己不直接经营,也没有买土地回乡养老,显然老家并无根基。
其他以经营城市生活服务业为主的商人,笔记小说也有记载,如罗会,长安富民,以剔粪为业,“家财巨万”,居室华丽,家人“衫衣极鲜”,“屏风毡褥烹宰,无所不有”,有士人问其既然如此快活,“何为不罢恶事”,罗会的借口是“吾中间停废一二年,奴婢死亡,牛马散失,复业已来,家途稍遂。非情愿也,分合如此。”其实,罗会的经营以城市存在为前提,经营对象是我们现在所谓的“生活垃圾”,正因为有广阔的市场需求,是城市生活服务不可或缺的行业,罗会才能活得如此潇洒和快活,离开这个行业,也就失去了基本的生存来源,家道当然要衰落。罗会的托词只是颠倒了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种经营远比经营土地稳定和收益丰厚,他生存的基础就是城市,应该是从城市居民中成长起来的服务性行业经营者,一般情况下也不会去追逐“以本守之”的主流。
再如邹骆驼。高宗时人,“西京怀德坊南门之东,有富商邹风炽,肩高背曲,有似骆驼,时人号为邹骆驼,其家巨富,金宝不可胜计,常与朝贵游。邸店园宅遍满海内,四方物尽为所收,虽古之猗白,不是过也。其家男女婢仆,锦衣玉食,服用器物,皆一时惊异。尝因嫁女,邀诸朝士往临礼席,宾客数千,夜拟供帐,备极华丽。及女即将出,侍婢围绕,绮罗珠翠,垂钗曳履,尤艳丽者,至数百人。众皆愕然,不知孰是新妇矣。又尝谒见高宗,请市终南山中树,估绢一匹。自云:山树虽尽,臣绢未竭。事虽不行,终为天下所诵。”(20)俨然是京城首富,而且是敢于夸富的暴发户。
窦也是这种情况,他们与土地已无任何瓜葛,世代居住在城市。他们已经脱离了土地的羁绊,是城市土生土长的商人,所有经营活动都围绕城市展开,属于城市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四、窦经营的特点与“另类商人”的局限
窦经营有特点也有局限性,表现在:
1.没有固定的经营内容,在有经济实力之后,也没有扩大成规模化经营,说明市场需要的不确定性与需求的多元化。经营内容与日常生活联系更加紧密,日常生活的经营空间更大,与城市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在不断成长,如:剔粪、与娱乐有关的陆博、废品利用等。
2.资金积累到一定程度,转而进行非实业性经营活动,如:出股本,由代理人进行经营和做中介经纪人。
3.投资性经营是否具有超前意识,似乎不是放高利贷?
窦氏有权势时,窦加紧发家,贞元时已成气候,既攀上李晟,又在两市大商人中树立了威信,有经济实力,因此可在两市与巨商对话,并为他们谋取政治利益,又有政治地位。朝中窦氏即使失势,与窦也无大碍。
当时,大士族的旁支、弱支很多只能靠经营、经商的方式生存。而经营、经商过程中,谁能有效利用政治资源,谁就有更大的拓展空间、发展机遇,就如文化士族将家世门第与科举、辟署相结合才能连蹈高位,经营者则是将家世政治资源与商场机遇、经营结合,才能获得最大利润空间,才有可能在商场和官场呼风唤雨。
窦死时八十余,大约是公元840年,文宗开成初年。这一段时间(德宗—文宗),都有窦氏在朝中任要职。
《太平广记》中记载的其他成功商人,与窦又有不同:
唐初商人,如:
裴明礼,因是大族,经商只是一时,入仕并无障碍。他的经营方式与窦很相像,而且都有家世背景。只是裴明礼最终走上仕途,说明经商只是权宜,而非目的。
邹凤炽,虽财大气粗,但没有靠山背景,在政治上没有地位,很容易受到政治因素的干扰。经营所得,很多用作装饰屋宅、大宴宾客等奢侈性消费,没有实业性的经营活动。据载,“后犯事流瓜州,会赦还。及卒,子孙穷匮。”(21)
唐中叶以后商人,如:
三娘子(22),书中记载她依靠不法经营致富,应是对女性的偏见和对商人的偏见交织在一起的产物。三娘子的经营活动,是一种综合性经营,餐饮、旅店、交通工具租赁业,小说中的描述有些属诋毁之辞,不足信。
长安张高,转货于市,资累巨万。(23)这是直接进入市场经营转运贸易的商人。
宋清,卖药于长安西市,“岁计所入,利亦百倍”(24)。药品是城市生活日用必需品,宋清专门经营,经营有“道”,凡人“有急难,倾财救之”,利润可观,口碑亦佳,已成规模经营。
窦的发家,说明长安市场发育的欠缺,发家有政治家世背景,尽管这种家世背景可能是攀附或远支,但也说明市场的准入门槛有非市场因素的介入。李晟的回报实际上是一种类似我们今天常提到的寻租行为,虽然这种行为不一定采取主动的方式进行,但恰恰是官商权钱交易造就了市场资源的重新配置。窦经营项目多元化,被誉为有经营头脑的成功商人的代表,实际是市场发育欠缺,使窦没有稳定的经营范围,没有可持续发展的项目,带有更多投机色彩,不是市场发育正常化的表现,也使长时期对窦的评价定位不够准确。窦晚年的选择,似乎是商业资本深层化发展的表现,但书中记载不具体,也不明确,是专门的食利阶层还是入股经营,不清楚。
五、拾零缀语
窦可能是作者虚构的人物,他的活动场所也仅限于长安,但文中涉及的地名都有所本,涉及到的很多人,也与城市市场发育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嘉会坊:窦伯父家宅所在坊,即《长安志》卷十所载朱雀街西之第四街,位于西市正南第三坊。据考,权贵之家集中居住在东城南区和西城靠皇城坊区,因此,窦伯父家宅位于西城西市之南,显然不是最有权势之家。(25)
西市:窦活动的范围大都在西市内外。他得知西市秤行之南,有十余亩坳下潜汀之地,目曰小海池,在旗亭之内,于是以低价买入,经过修整,建造二十间房,号称“窦家店”出租,获利丰厚。建店的场所,原为旗亭。
旗亭:市楼也,有二重,有三重,王涣之诗有“旗亭画壁”,旗亭一般设酒楼,很多诗文中都有描写在旗亭内饮酒。(26)
街西大市:《白孔六帖》卷83云:“大市小市:质人掌,凡卖买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注:质剂,契券也。大市,人民奴婢;小市,兵器珍异也。”但长安市场是否如此细分大小市,没有更详细的记载,大市还不只一处,小市也同样。可能是相对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范围,形成众多的大市和小市。
崇贤西门水涧:崇贤坊位于朱雀街西之第三街,西市东南第二坊,与嘉会坊斜对角,可知窦的活动范围主要在嘉会坊和西市附近。
延寿坊召玉工鉴定玉:延寿坊位于朱雀街西之第三街,西紧邻西市。西市胡商鏖集,珠宝买卖很兴盛,与珠宝生意相关的玉器加工业也很有市场,玉工选择居住在西市附近坊,是最佳选择。聚居在西市附近的玉工应不在少数。《太平广记》卷487《霍小玉传》载,霍小玉潦倒京城,曾差侍婢浣沙贷卖玉钗,路逢“内作老玉工”;《太平广记》卷340《李章武》云:“章武既事东平丞相府,因闲召玉工视所得靺鞨宝,工亦知,不敢雕刻。”说明上层消费群体在鉴定珠宝、加工珠宝时对玉工的需求很多,玉工选择聚居地也就围绕两市、皇城、官贵聚居区等中心繁华区。
西市柜坊“锁钱盈余”,即需即取。柜房行业的发达是以城市商品经济繁荣为依托的。窦在西市柜房有存钱,说明他主要在西市经营。
李晟太尉宅(27):位于永崇坊,属于东城繁华地区的边缘,乃高官聚居之地。因此,窦买宅地仅是经营,并无居住的打算。
日用人:日用人通过“雇”、“广召”等形式招雇,特点一是工作技术含量少,基本属于出卖体力劳动,二是属于临时雇佣性质。窦多次雇人从事不同的工作,所雇之人,有“人”、“功人”、“日用人”、“工人”、“役人”等不同称呼,不知是否指同一伙人,还是不同阶段雇不同的人?但可以肯定的是,窦只是临时性地短期雇佣,与雇工之间并没有长期稳定的雇佣关系。可知京城劳动力市场很活跃,需求量大,但又不固定、不稳定,于是有日用人、月用人,所谓“浮寄流寓不可胜计”者,大多应属这种流动性较强、以做临时工或打短工为主要谋生手段的外来流动人口,他们是京城劳动力的主要来源。《太平广记》中有很多这类的记载。但是这些流动性强的劳动力,基本从事的是手工业、运输业和服务性行业,出卖技术和劳动力,在京城的生计都不稳定。如车工奚乐山(28),是外来流动技工。
小儿:文中的各类“小儿”,并不仅是指小孩(29)。文中出现的“两街小儿”、“两市小儿”、“长安诸坊小儿”、“金吾家小儿”,(30)应是京城中年纪较轻、无固定职业的小青年和少年,家境都不富裕,小利即有吸引力,所以可以作为潜在的临时劳动力。日用人、月用人大多是外来劳动者,而“小儿”中的青少年,则是京城常住居民中的年龄较轻无固定职业者,往往成为京城潜在的劳动力。(31)
胡人米亮:米姓为中亚九姓胡之一,中亚胡人聚居京城为数众多,多从事商业活动。米亮是否真有其人不一定,也可能作者随手找了一个在京城常见的胡姓。但胡商多聚居在西市附近,珠宝业是他们从事的主要行业,京城商人和投机者常常要与他们打交道,这应该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称窦为“另类”商人可能不准确,但如果我们能突破行业的观念分析唐代活跃在大都市市场的商人,就会发现有很多“另类”的存在,他们的类型和经营方式、经营规模,与市场的发育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与城市发展的规模与程度有着密切的关系,而且,他们经营的领域更多的是围绕城市生活服务展开的。换言之,城市的发展,是他们生长的基础,他们的出现也是城市发展的必然需求,只是唐代大都市的发展还没有给他们提供更大的舞台,唐人笔记小说中也没有施予他们更多的笔墨,他们本身也没有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群体,因而,往往被忽略。这是我们探讨城市商品经济发展和人口结构必须关注的群体,探讨唐宋变革中的城市社会及城市生活,唐代大都市的“另类”商人是不可或缺的,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商业及市场的成熟,他们将逐渐进入城市社会的“主流”群体。(32)
[收稿日期]2005-12-28
注释:
①《太平广记》卷243《窦》,中华书局1961年版。
②《旧唐书》卷61,中华书局1975年版。
③仅据《隋书》、两《唐书》记载,窦氏家族主要有以下出任显赫官职及为后妃者:窦炽,隋开皇初太傅(《隋书》卷1,中华书局1973年版);窦荣定,隋初任洛州总管;窦抗,隋末幽州总管(《隋书》卷39);窦毅,隋总管(《旧唐书》卷1);唐高祖皇后(《旧唐书》卷51);睿宗皇后(《旧唐书》卷51);窦轨,唐贞观初益州大都督(《旧唐书》卷2)等。《元和姓纂》卷9有窦氏家族详细的世系记载,可参见。
④闲厩使:担任过此职的有王鉷、宋王成器、鱼朝恩、安禄山、李愬、王毛仲等人,从唐中叶以后,本职已失。宫苑使:李愬、(穆宗时)李鏦、其弟李銛、(贞元时)韩洄、李齐运、(唐末)李琢曾担任过此职。
⑤程国赋在《唐五代小说的文化阐释》(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第二章“唐五代小说与门第”中有具体叙述,可参考。
⑥以上诸人,杜子春见《太平广记》卷16(出《玄怪续录》),谢小娥见《太平广记》卷491,李娃见《太平广记》卷481(出《异闻集》)。裴明礼,贞观初曾经营城市生活服务活动,如收售废弃物、种植果树、养蜂等,但很快跻身仕途,一路升到太常卿,见《太平广记》卷243(出《御史台记》)。
⑦笔记小说中收录的其他比较成功的商人,如邹凤炽(《太平广记》卷495)、何明远(《太平广记》卷243)、俞大娘(《唐国史补》卷下,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三娘子(《太平广记》卷286)、张高(《太平广记》卷436)、王酒胡(《太平广记》卷499)、罗会(《太平广记》卷243)、仇生(《太平广记》卷52)等,都非著姓。王元宝(《太平广记》卷495)不着籍贯,也应属散姓,与“五姓”“七姓”无关。《新唐书》卷199《柳冲传》载:“今流俗独以崔、卢、李、郑为四姓,加太原王号五姓,盖不经也。”又,《隋唐嘉话》卷中云:“高宗朝,以太原王、范阳卢、荥阳郑、清河、博陵二崔、陇西,赵郡二李等七姓,恃其族望,耻与他姓为婚,乃禁其自婚娶。”(中华书局1979年版)
⑧据《长安志》(《丛书集成初编》第3210册,中华书局1991年版)卷8,兴元元年(784)赐李晟永崇里宅,则窦某买小宅当在此后,李晟死于贞元九年(793),见《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卷234“德宗贞元九年八月庚戌”,据此可推算窦的活动年表。
⑨李晟,德宗贞元七年(787)拜太尉,贞元九年死,见《旧唐书》卷133《李晟传》。
⑩街西可以有两个解释:一是指长安城内朱雀大街以西地区,包括54坊和西市;二是指市区内划分的东西街区。这里似为西市街西更合适。
(11)《白孔六帖》卷83:“大市小市:质人掌,凡卖买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注:质剂,契券也。大市,人民奴婢;小市,兵器珍异也。”同书卷84:“大市小市:《周礼》:质人,凡买价者质剂焉,大市以质,小市以剂。注云:质,长券;剂,短券。价,卖也。”(《四库全书·子部·类书一》,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文 渊阁《四库全书》本,1987年版)
(12)原文“至其余干产业,街西诸大市各千余贯,与常住法安上人经营,不拣日时供拟,其钱亦不计利。”大概属于金融投资,或入股投资性质。
(13)《唐国史补》卷下。
(14)《太平广记》卷286,出《河东记》,作者薛渔思,《文献通考》卷215《经籍考·小说家》云:“鼌氏曰:唐薛渔思撰,亦记谲怪事。序云:续牛僧孺之书”。所记多为唐宪宗到文宗朝事。
(15)《太平广记》卷495。
(16)《朝野佥载》卷3,中华书局1979年版。
(17)《太平广记》卷495。
(18)《太平广记》卷243,一为“何名远”。
(19)《太平广记》卷436。
(20)《太平广记》卷495。
(21)《太平广记》卷495。
(22)三娘子活动的大致时间,应在宪宗到文宗朝。
(23)《太平广记》卷436,出李复言《续玄怪录》卷4,为续牛僧孺《玄怪录》之作。
(24)宋清卖药出自《唐国史补》卷中,书中记载多为玄宗开元至穆宗长庆年间事。
(25)文载,其伯检校工部尚书交(“交”疑为“充”,待考),闲使、宫苑使,应该是比较重要的内职,但不属于权倾朝野的重臣,居宅不在最显赫区域,也是可能的。
(26)《说郛》卷18上“建中贞元间,藩镇至京师,多于旗亭合乐。郭汾阳头彩率千匹,教坊梨园小儿所劳,各以千计”。说明旗亭内地方很宽敞,同书卷19上“又,旧说开元中诗人王昌龄、高适、王涣之诣旗亭饮,梨园伶官亦招妓聚燕,三人私约曰:我辈擅诗名,未第甲乙,试观诸伶讴诗分优劣。一伶唱昌龄二绝句,一伶唱适绝句,涣之曰:佳妓所唱如非我诗,终身不敢与子争衡,不然子等列拜床下。须臾,妓唱涣之诗,涣之揶揄二子曰:田舍奴,我岂妄哉!以此知李唐伶妓取当时名士诗句入歌曲盖常事也”。说明伶官佳妓游旗亭也是经常的。旗亭原为公共之场所,现也有地主,可以自由出售土地十余亩地,造店二十间,说明旗亭这个位置,并不限制造店,接待客旅、商货也是很方便的好位置,还经常举办非官方的娱乐性质的活动。
(27)《长安志》卷9永崇坊:“司徒兼中书令李晟宅。注:兴元元年赐晟永崇里甲第,诏宰臣诸节将会送。是日,持赐女乐八人、锦彩银器等,令教坊及太常备乐,京兆府供具,鼓吹迎道集宴,京师以为荣。”
(28)《太平广记》卷84“奚乐山”,第541-542页。
(29)给役宫廷者,称“小儿”,《资治通鉴》卷236顺宗永贞元年二月“五坊小儿”注:“五坊,一曰雕坊;二曰鹘坊;三曰鹞坊;四曰鹰坊;五曰狗坊。小儿者,给役五坊者也。唐时给役者多呼为小儿,如:苑监小儿,飞龙小儿,五坊小儿是也。五坊属宣徽院。”“窦”一文中的小儿,显然不是指给役内廷者,他们中的有些人可能曾服役内廷,但窦招徕时,他们应该是自由身。《资治通鉴》中有对“五坊小儿”的形象描述:“先是五坊小儿张捕鸟雀于闾里者,皆为暴横,以取人钱物。至有张罗网于门不许人出入者,或张井上使不得汲者,近之,辄曰:汝惊供奉鸟雀,即痛殴之,出钱物求谢乃去。或相聚饮食于酒食之肆,醉饱而去,卖者或不知就里,索其直,多被驱詈。或时留蛇一囊为质,此蛇所以致鸟雀而捕之者,今留付汝,幸善饲之,勿令饥渴,卖者愧谢求哀,乃携挈而去。”(卷236,第7620页)
(30)两街的含义,应是指外城墙内的城区,因以朱雀大街为中轴,分为两区管理(关于“两街”的含义和演变,拟另文考述);两市,指东西两市;长安诸坊所指区域,与两街相同。
金吾家,应是对负责京城警卫的金吾系统的军将士兵的统称,他们人数很多,大多已在京城定居。宋人马永卿《懒真子》卷2载:“唐世士大夫崇尚家法,柳氏为冠,公绰唱之,仲郢和之,其余名士,亦各修整。《旧传》柳氏出一婢,婢至宿卫韩金吾家,未成券,闻主翁于厅事上买绫,自以手取视之,且与驵侩议价,婢于牕隙偶见,因作中风状,仆地。其家怪,问之,婢云:我正以此疾,故出柳宅也。因出外舍问曰:汝育此疾几何时也?婢曰:不然,我曾伏事柳家郎君,岂忍伏事卖绢牙郎也。其标韵如此,想是柳家家法清高,不为尘垢卑贱,故婢化之乃至如此,虽今士大夫妻有此见识者少矣,哀哉。”(《四库全书·子部·杂家类五》)《太平广记》卷152“赵璟”载:“赵相璟之为入蕃副使,谓二张判官曰:前几里合有河,河之边有柳树,树下合有一官人,着惨服立。既而悉然。官人,置顿官也。二张问之,赵曰:某年三十前已梦此行,听以不怨他时相。赵相将薨之时,长安诸城门金吾家见一小儿,豹犊鼻,携五色绳子觅赵相其人,见者知异不经。数日,赵薨。”(出《嘉话录》,作者韦絇,韦执谊子,所记应为唐长庆以后事)有可能“金吾家”是唐后期到宋、金,对宿卫军在原兵营的基础上,在城门一带聚集成随军军属驻地,演变为不在坊市之内的居住区(待考)。各街道上用于驻兵的街铺,后多被侵占,可能也是这些军士或下级军将及随军家属被迫所为?《唐会要》(《丛书集成》第0827册,商务印书馆1936年版)卷86“街巷”载:“(太和五年七月)其月,左街使奏:伏见诸街铺,近日多被杂人及百姓诸军诸使官健起造舍屋,侵占禁街,窃虑停止,奸人难为分别。今除先有勅文,百姓及诸街铺守捉官健等舍屋外,余杂人及诸军诸使官健舍屋并令除折,所冀禁街整肃,以绝奸人。勒旨所折侵街舍,冝令二个月限移拆,如不碍勅文者,仍委本街使看便宜处分。”金吾小儿的称呼或许由此而来。金吾家小儿也应属于市井小儿,与两市小儿地位相同,社会地位不高,家境也不富裕,因驻军较多,小儿成群结伙,游荡于市井。
(31)关于唐代长安劳动力市场及“小儿”拟另文述论。
(32)近年,研究中国古代城市的学者,很多人注意到了服务性行业的兴起与城市发展的关系。参见陈衍德《试论唐后期奢侈性消费的特点》(《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