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贸易理论与自由主义:冲突与融合中的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由主义论文,冲突论文,理论论文,贸易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Krugman(1979)、Brander(1981、1983)、Spencer(1981)以及Dixit(1977、1984)等人通过引入新产业组织理论分析方法,建立了一系列具有开创性的模型,将规模经济、不完全竞争、多样化偏好以及产品的异质性等理论纳入了规范的贸易理论分析之中,解释了资源禀赋和技术相似国家间贸易以及行业内贸易急剧上升等新国际贸易现象,从而宣告了新贸易理论的诞生。
但是,新贸易理论刚刚诞生就引起了巨大的争论和反响。因为,它在将“市场的不完全性”、“战略性行为和新产业经济学”、“新增长理论”以及“新政治经济学”等创新纳入新古典贸易分析框架、突破传统贸易理论分析框架、扩大自由贸易基础的同时,对传统自由贸易理论的基本结论和政策建议提出了严厉的挑战。一方面它为自由贸易理论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石,另一方面却为贸易干预主义提供了一个完全可以与贸易自由主义相媲美的理论基础,从而使传统贸易理论长期竭力反对的“重商主义”得以复活。(注:Dixit(1986)称“战略性贸易理论”为“新重商主义”。)因此,贸易理论的新发展似乎在为贸易自由主义带来新曙光的同时也给贸易干预主义注入了活力。新贸易理论这一矛盾的特性决定了贸易自由主义与干预主义争论的新格局——在同一理论框架中展开理论冲突和理论交替,决定了新贸易理论自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发展主旋律——在贸易自由主义与干预主义的冲突与交替中不断发展。
一 早期新贸易理论与贸易自由主义之间的冲突
早期新贸易理论与贸易自由主义之间的冲突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Brander-Spence模型(Brander and Spence,1981、1983、1985)证明了,政府的干预(关税或补贴)即使在小国条件也可以通过垄断利润的转移提高本国福利水平,政府干预可以用于战略目的,用来阻止外国竞争者,改变企业的市场份额和生产成本,从而获得动态的竞争优势。该结论从最为一般的角度为关税保护主义提供了规范的理论基础。
二是Krugman(1984)提出的“学习效应”模型证明了,在国内市场存在扭曲的情况下,(注:例如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使得具有潜在赢利能力的新产业无法得到资本支持而无法启动;劳动力市场的不完全可能使开拓性的企业无法留住技术工人,从而无法获得随着时间而启动的“干中学”的外部效应。)政府的干预行动可以使幼稚产业获得“学习效应”以及规模效应,降低成本曲线,使本国生产可能性曲线向外扩展,增加本国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国际市场份额,进而提高本国的整体福利水平。该结论直接复活了被自由贸易理论所批判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三是所有建立在报酬递增基础上的新国际贸易理论都证明了国际分工格局的形成决定于历史等偶然性因素,而非技术或资源禀赋差异的必然产物,因此,一国完全可以利用政府的力量选择具有技术和交易优势的国际分工极,以获得较好的谈判地位和贸易条件,从而使本国整体福利得到提高。因此政府在一国贸易战略选择上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四是Brander和Krugman(1983)建立的相互倾销模型证明了,倾销在一定的市场结构和运输成本的条件下有利于提高竞争和各国的福利水平,因此传统自由贸易理论主张的反倾销政策存在着问题。
正是基于上述这些方面,很多自由主义理论家认为,新贸易理论虽然是贸易理论发展的革命性产物,但它意味着贸易自由主义理论自掘坟墓(Venables,1985;Bhagawati,2002)。因此,自20世纪80年代新贸易理论诞生以来,理论界就掀起了反对、质疑、修正、扩展和重新解释新贸易理论的浪潮,企图调和新贸易理论与自由主义的冲突,使新贸易理论产生的划时代贸易分析方法能够为自由主义服务,与自由主义的核心宗旨相协调。在这次自由主义复兴运动中,一些国际机构的首席经济学家,例如WTO的首席经济学家Bhagwati(1994、2002)、世界银行的首席经济学家Stern(1995)和Deardorff(2003)就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他们不仅组织了以宣扬自由贸易主义为目的的“国际贸易学术联盟”,而且带领国际贸易领域的新生力量对20世纪80年代的新贸易理论在各个领域的基准模型进行了全面的扩展和重新诠释。
二 自由主义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反驳和修正
自由主义对新贸易理论的反思和批驳首先指向了Brander与Spence(1984、1985)的战略性进口和出口贸易政策理论。Brander与Spence(1984)证明,在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中,如果寡头垄断企业采取古诺竞争模式,那么本国对进口产品征收关税将通过以下几个途径提高本国的福利水平:(1)贸易条件效应(term of trade effect),即征收关税将导致外国企业降低价格;(2)利润转移效应(profit-shifting effect),即关税将导致本国企业的产出增加,从而增加本国的市场份额和利润;(3)资源配置效率效应,即产出增加的同时会缩小垄断定价与边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减弱由此带来的资源配置的扭曲程度,起到反托拉斯效应(antitrust effect)。(注:这三方面的效应可以用以下公式来表示:(dw/dt)=t(dx/dt)-x(dp[*]/dt)+[p-c(y)](dy/dt),其中等式左边表示关税引起的社会福利的变化,右边第一项为利润转移效应;第二项为贸易条件效应;第三项为资源配置效率效应(x为外国出口企业在本国的销售量,y为本国对该产品的生产量,p为该产品的本国价格,p[*]为该产品的国外价格,t为关税税率,c(y)是成本函数)。)因此,即使对于小国,最优关税应当为正,而不是传统自由贸易理论所宣称的零。(注:新古典贸易理论基于局部均衡分析认为,大国的最优关税为正,而小国的最优关税为零。)新贸易理论有关最优关税的结论不仅与贸易自由主义发生了巨大冲突,而且与贸易自由主义现实发展的进程相悖。这直接引起了许多经济学家对该结论提出质疑:
1.Feenstra(1986)指出,上述结论成立是有条件的,因为如果本国的反应曲线并不是向下倾斜,而是向上倾斜,那么征收关税导致的就是本国产出水平的下降,这将使利润转移效应和资源配置效应由正变为负,关税导致本国福利上升的结论也就不成立了(即dy/dt为负)。
2.Horstmann与Markusen(1986)指出,即使利润转移效应存在,如果具有古诺竞争行为模式的本国行业是自由进入的,那么通过征收关税带来的“利润转移”和超额利润将会导致新企业的进入,而新企业的进入将会大幅度压缩行业的利润空间,并最终导致行业利润为零。行业利润的消失就会使关税带来的社会福利的变化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关税转嫁的幅度;二是进口产品占该行业的份额。如果关税转嫁幅度大于进口产品的市场份额,即来自关税的收益小于关税引起的消费者和生产者剩余减少的程度,那么征收关税将使本国福利水平下降。(注:该分析可以表述为:企业的自由进入会导致行业利润为零,即py-c(y)为零,社会福利对关税的微分方程就变为:dw/dt=-d(p)dp/dt+m+t(dm/dp)(dp/dt),其中最后一项是一个二阶小量,可以忽略。因此社会福利改善的充分条件为:dp/dt<m/d(p),d(p)表示市场需求量,m表示进口量。)从现实的经验分析来看,一般行业的关税转嫁率为50%~75%,而进口产品的市场份额超过50%的行业在现实中是很少的。所以,如果寡头垄断企业采取古诺竞争模式,且行业能够自由进入,对于大部分行业而言,采取战略性关税保护政策并不能改善社会福利水平,反而会使之恶化。因此,最优的政策不是战略性贸易政策,而是自由贸易政策。
3.Grossman(1986)根据上述分析谈到,Brander-Spence结论仅仅适用于纯粹的“自然垄断”状况,但在技术不断发展的环境中,纯粹的自然垄断是十分罕见的,自由贸易应当是政策的主流,战略性贸易政策应当处于附属的地位。(注:Dixit和Kyle(1986、1987)则进一步指出,战略性贸易政策产生的利润转移及其相关的租金,在信息不对称以及策略性行为的作用下,往往会导致过度进入和没效率的进入,因为转移利润会在事先影响厂商的决策,在信息不对称或不充分的条件下,很多没有效率的企业(如边际成本很高),很可能因政府干预而产生转移利润并进入该行业,从而出现资源配置在微观和宏观都无效的现象。)
4.Collie(1991)从政策的角度对关税提高本国福利的结论进行深入分析,指出保护关税政策在其他国家相同的政策措施或报复性政策措施下是无效的,它只会带来贸易战;同时,如果一个国家预见到其他国家将对它征收报复性关税,该国的企业就可能自动提高价格,从而导致攫取租金、获得利润转移的目标落空。(注:Blonigen和Haynes(2002)对反倾销税征收所进行的计量检验证实了该观点。)
5.Streit(1987)从政府失灵的角度进一步证明,即使Brander-Spence相互倾销模型成立,政府也不一定能够成功地推行战略性贸易政策。因为政府推行战略性贸易政策必须要在事先确定战略性贸易行业。Spence提出了识别战略性贸易行业的7大标准,如行业结构特征、利润特征、国外企业行为特征等。但是,Streit认为,政府在获得这些相关信息时面临着不可克服的困难,例如企业在获得保护租金的驱动下,有意识的策略性行为妨碍政府获得正确信息;又如政府并不具有成功判断行业结构的能力和动力,其干预目标往往与社会福利最大化存在着差异。因此政府干预在其有限能力和目标异质性的约束下并不能有效地减少由于本国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所带来的资源配置的扭曲,而只会引起更大的扭曲,不完全竞争条件下的次优政策并非最优的政策选择。从长期和稳定发展的角度来看,自由贸易政策仍然是最优的政策选择。
Brander和Spence(1985)在上述模型的基础上提出了一个扩展模型。与1984年模型不同的是,它是两个国家的垄断厂商向第3国进行销售。它根据斯塔克尔伯格垄断理论提出:如果寡头垄断企业中某一个厂商比较有经验,在预见到对方依据本方生产决策做出古诺反应时,它可以采取“斯塔克尔伯格领导策略”,使本方的市场份额和利润大幅度提高(但它是以另一方利润减少为代价的)。因此,一国政府可以通过向本方企业提供出口补贴,促使本国的生产者按照与斯塔克尔伯格领导策略完全一致的方式进行生产和决策,从而达到提高总产量、开拓市场空间、获得转移利润、提高社会福利的目的。但是,在很多学者看来,该模型得出的干预性政策结论比Brander-Spence相互倾销模型更为脆弱:
1.Eaton与Grossman(1986)指出,依据Brander和Spence(1985)模型的分析,我们并不能为干预性贸易政策提供稳定、完整的理论基础。因为从垄断倾销角度来看,具体的政策建议完全取决于模型的具体假设,对于厂商行为的假设就决定了寡头或垄断竞争市场均衡的性质,不同行为模式有不同的均衡产物。例如,如果企业不采取斯塔克尔伯格非对称寡头垄断行为模式,而是采取Bertrand竞争行为模式,那么一个企业就会把另外一个企业的价格视为既定,其反映函数都向上斜升,两个企业的选择就不是战略替代,而是战略互补——你降价,我也降价;你提价,我也提价。在这种状态下,如果要使本国福利提高,政府应该征收出口税而不应该提供出口补贴,从而引导寡头垄断者从古诺均衡移向一个较低的出口水平,该水平将构成一个满足利润最大化的卡特尔结构。Eaton与Grossman后来把古诺模型和Bertrand模型同时纳入一个总的推测变量公式中,得出了令自由主义十分振奋的结论:一是从模型推论来看,什么样的结论都可能发生,它依赖于不同行为模式的启动;二是根据实际合理的推测,现实中反应函数的斜率一般都无法保证政府干预的合理性,自由贸易是最佳的政策。
2.Dixit(1989)和Krugman(1990)从更广泛的角度对Brander-Spence模型进行了讨论。他们指出,如果从一般均衡、动态、更广泛的策略性行为等角度,Brander-Spence理论并不成立:一是出口补贴虽然导致出口产业生产规模的扩大,使垄断价格与边际成本之间的差异减少,从而部分纠正垄断带来的资源配置扭曲,产生资源配置效率效应,但是出口产业规模扩大是以其他行业资源转移为前提的,因此,出口补贴在降低补贴产业的边际成本的同时提高了其他产业的边际成本,从而带来其他产业难以估量的扭曲;二是从动态角度来看,技术创新及其投资者都面临大量的风险,垄断利润很可能是风险收益,它并没有为实施战略贸易政策提供依据;三是即使这些收益是确定的,补贴的事先确定可能会导致企业实施策略性行为,企业会主动采取行动,迫使政府不得不为之提供补贴,从而导致那些政府不期望出现的企业也进入政府所认定的战略性行业。
综合上述几个方面的批驳和发展,我们发现,修正后的战略性贸易理论是一个与传统贸易政策并行、互补的一个理论体系,它在分析方法创新的基础上弥补了传统贸易政策忽视市场结构对贸易政策的影响的缺陷,使自由主义可以从更宽泛、更现实的角度来把握贸易政策,从而为贸易自由化提供传统贸易理论无法提供的更为现实的新理论基础,并最终论证:(1)贸易自由主义政策不仅在完全竞争状态下是最优的政策选择,而且在更现实的不完全竞争状态下也是最优的政策选择;(2)干预性贸易政策只有在特殊条件下才具有合理性,它在本质上是自由主义贸易政策的补充,处于附属的地位;(3)自由贸易依然是绝对的真理。
三 对新幼稚产业理论的批驳和修正
Krugman(1984)提出的基于“学习效应”的新幼稚产业模型直接复活了贸易干预主义的一个核心旧命题,为政府在新形式下干预经济提供了借口。这使得包括Krugman在内的许多经济学家意识到这种理论创新与他们奉行的贸易自由主义相冲突,并开始反思建立在新贸易理论基础上的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Stegemann(1996)指出新幼稚产业保护理论区别于传统的幼稚产业理论的关键在于,它改变了传统幼稚产业分析中的完全竞争的世界市场假设以及外国企业已经完成学习过程的假设,而假定存在卖方的国际垄断和规模经济,由此才得出:通过保护幼稚产业可以使国内生产者获得比国外竞争者更好的规模优势,并能够将这种规模优势在没有保护的市场上转化为较低的边际成本和较高的市场份额。但是,这种假设的修正存在问题。因为,卖方垄断的世界市场基本是不存在的,同时外国竞争在发展中可以具有更好的学习效应。例如以IBM和微软为首的公司更具有基础进行技术创新,使其生产成本因规模经济而急剧下降,并且其下降速度应当远远超过采取幼稚产业保护政策的国家的发展速度。因此,从规模经济和学习效应本身是难以得出合理的幼稚产业保护结论。
Corden(1986)总结到,不论是建立在新贸易理论基础上的新幼稚产业理论,还是以旧产业发展理论为基础的旧幼稚产业理论,在本质上都是建立在对以下几种扭曲进行纠正的基础之上的:一是资本市场的不完全性导致新的具有潜在赢利的产业无法启动。因为只要资本市场是完善的,作为理性的行为者就会通过借贷来达到规模经济的投资要求,并通过强化学习机制和生产的自我维持来获得学习效应,降低生产成本,扩大投资规模。二是当开拓性的企业无法留住它们在创业时期训练出来的熟练工人以及相应的技术和知识时,干中学的外部效应就会出现,这种外部性就会导致企业不愿意进行开拓性投资,而愿意成为跟进者,以获得开拓性企业的外部经济效应。在这些扭曲普遍存在的情况下,按照次优定理,资源配置最优的原则就不能够遵照市场完全有效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条件,在国际贸易领域,它就意味着必须进行贸易保护而不是自由贸易。因此,新旧幼稚产业理论都是主张用贸易干预来抵消国内市场扭曲,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但是这种干预性政策哲学并不成立,因为它实质上是用“制造扭曲”来纠正“扭曲”。因此,利用国际贸易干预来纠正国内市场的扭曲无疑就是“用削足的方法来治理瘸子”,(注:Deardorff与Stern(1987)指出,不管我们如何将贸易干预政策直接指向引起扭曲的外部性,利用贸易政策来纠正国内市场扭曲的做法就是“用叉子来做针灸”,因为它会引起意想不到的破坏。)其结果是,干预性政策可能没有达到治理国内市场扭曲的目的,反而引发了其他市场扭曲。所以,面对次优环境,最优的政策即使是干预性政策,也不能是间接性治理,对于任何扭曲,最佳的干预是直接纠正扭曲源的政策。对于幼稚性产业而言,贷款计划、金融市场的深化、培训计划以及研究开发补贴等措施都要比贸易保护政策更好,因为贸易保护政策很可能会导致各种价格信号的错乱,导致其他方面意想不到的扭曲。
四 计量检验对新贸易理论的批评和修正
围绕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与自由贸易理论之间的上述争论,经济学家急需通过经验检验来判断这些争论的是非,但是在对战略性贸易政策的合理性进行计量检验时会遇到大量的技术性困难:一是如何确定“次优”世界中,贸易干预政策与自由贸易政策福利水平的高低?因为“次优理论”是从一般均衡角度来分析政策的合理性,因此传统的局部均衡计量方法(例如,传统“三角方法”)就无法胜任判断战略性贸易政策与自由贸易政策优劣的任务;二是如何处理在不完全竞争条件下企业行为模式的多样性和不稳定性?传统的单一行为模式计量模型是无法处理企业行为模式的随机性和变异性的。对待第一个问题,贸易理论家由于不满意传统有效保护率(ERP)方法(Corden,1974)和国内资源成本(DRC)方法(Kruger,1974)的计量效果,通过改进可计算一般均衡模型建立了具有报酬递增和不完全竞争特征的可计量一般均衡计量模型(CGE)(Harris,1984);对于第二个问题,产业组织和贸易理论领域的最新发展是采取“模拟方法”,利用设置合理的弹性值和测量其他行为参数双管齐下的办法,对实际市场状况进行模拟,使市场结构和行为会随着外生政策变量的变化而改变。(注:利用该方法建立的计量模型被克鲁格曼称为“调整模型”。)
利用这些方法,许多经济学家展开了大量的计量研究。其中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有:(1)Baldwin和Krugman(1988)对16K随机存储器的计量研究,以分析日本对国内市场进行保护所产生的战略性贸易效应。计量结果表明,贸易保护的确对日本厂商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使其市场份额和利润得到极大的提高,但是,从福利分析来看,贸易保护对日本和美国都是负面的,日本消费者的损失多过生产者所得。如果日本和美国发生贸易战,那么两国的福利会进一步下降。(2)Dixit(1988)对美国汽车产业的计量分析结果表明,当关税是惟一的工具时,美国的最优关税为8%~17%,战略性贸易政策的结论基本成立。但是从社会整体福利改进来看,最优关税带来的利益并不像战略贸易政策理论所预测的那么大,低关税政策从一般均衡角度看可能更优。(3)Harris(1989)和Klepper(1990)利用可计量一般均衡方法对民航业的研究表明,战略性贸易政策并不能完全解释“空中客车”成功的原因。
在回顾这些代表性的计量研究的基础上,Krugman(1993)和Milner(1996)指出,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到目前为止依然是一个没有经验分析基础的理论体系,在考虑报复和一般均衡等条件下,战略性贸易政策不仅缺少完整的理论基础,同时也缺少经验数据支持。新贸易政策理论虽然证明了在少数例外状态下政府干预具有合理性,但它还不足以改变整个自由贸易政策的格局和发展趋势。
五 新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的补充和发展
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到90年代初期,自由主义对前期新贸易理论的批驳在理论和计量检验上似乎获得了全面的胜利,认为新贸易理论引申出来的干预性贸易政策建议只有在例外状况下才会成立,从一般情况来看,新贸易理论不仅不与自由主义相冲突,反而为自由主义提供了更为现实、更为宽泛的理论基础。(注:例如,在克鲁格曼(2001,中译本)看来,新贸易理论不仅没有推翻传统贸易的结论,更没有破坏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相反,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是一个互补、并行的理论体系,其理论结论和政策建议从更深层次上为自由主义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传统贸易理论一直是鼓吹自由贸易的主要理论依据。新贸易理论提出了更深层次的观点,认为在报酬递增条件下从贸易得到的好处更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自由贸易是绝对的真理”。)这种结论虽然与近20年来自由贸易快速发展的现实相吻合,但是自由贸易与干预性贸易政策并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一个辨证的发展关系,即在旧的贸易保护政策被抛弃、自由贸易得到发展之后,不同的国家又会进行贸易保护工具的创新,以回避现有自由贸易政策的约束,自由贸易政策的发展和保护贸易政策工具的创新呈现出螺旋上升的辨证发展关系。这集中体现在非关税保护政策对关税保护政策的代替,自愿出口限制对进口国数量限制的代替,反倾销政策的滥用对一般干预性政策的代替。因此,新的自由贸易带来新的贸易保护工具,贸易保护在现实中似乎是经济运行的常态。这势必与自由主义对新贸易理论的批驳相冲突——一种只有在例外环境下具有合理性的政策工具,为什么成为经济运行的常态和有机的组成部分呢?因此,自由主义要成功地对新贸易理论进行批驳和发展,就必须对贸易保护政策的存在和不断的发展做出合理的解释,以说明那些在自由主义看来没有经济效率和社会福利基础的干预性政策为何长期存在的原因。新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的崛起迎合了自由主义的这种需求。
新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产生最为直接的原因在于,建立在社会福利分析方法基础上的规范贸易理论无法对现实的国际贸易政策做出合理的解释。自由主义对前期新贸易理论的猛烈攻击和修正更进一步加剧了上述的理论危机。新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调和这种理论危机的方法是将政治因素纳入政策决策机制之中,把政治当作理论协调的保护伞。新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指出,那些没有经济效率基础和社会福利基础的保护性贸易政策之所以广泛存在,是因为这些保护性贸易政策是特殊利益集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产物,是各种利益集团在政治过程中博弈的产物。围绕这个核心观点经济学家建立了一系列模型(见表1)。
表1 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模型分类
建模方法作者 关税设定者 决定机制 保护的决定因素
中位投票者方法 Mayer 中位投票者:通过选择那些从可能受到保护的产业 (+)中位数投票者
(median-voter ap- (1984)关税以最大化投票者 获取收益的群体通过投票以 的所有权比重
proach)
的福利。最大化其收益,如果该人群在
(+)该产业中人员
(直接民主)
投票群体中的分布处于中位 的数目
数,那么他们通过投票确定最
(+)部门的规模
优关税水平。 (-)进口需求弹性
竞选运动贡献方法Magee- 政治家与院外游说者 选举决定于贡献。要素所有 纳什博弈产出
(campaign contribu-Brock- 联合决定:政党选择关者将投票给其忠心的政党以
tions approach)Young 税以使与关税有关的 最大化其收益。
(选举竞争)
(1986)要素获利,而院外游说
者贡献出其选票。
关税形成函数方法
Findlay 各产业:通过将资源花关税假定直接取决于花费在 (+)支持贸易保护
(tariff-formation func-
(1982)费在院外游说,并在给院外游说的资源。每个个体 相对于反对贸易保
tion) 定的关税形成函数下 最大化他们自己的收入。
护的有效性
进行最优化。 (-)产业中的人数
(+)部门的规模
(-)进口需求弹性
政治支持函数方法
Hillman 政策制定者:通过选择“政治支持”决定产业利润和
(+)政治支持中的
(political support(1989)关税以最大化其政治 效率。政策制定者最大化政 效率权数
function approach)支持。治支持。
(+)部门规模
(-)进口需求弹性
政治贡献方法,(po-
Grossman-政治家:最大化依据贡单一的当政者选择政策以最 (-)产业中的人数
litical contributions Helpman 献和福利定义的目标 大化贡献和经济福利。产业 (+)福利的权数
approach) (1995)函数。 (特殊要素)院外游说者根据
(+)部门的规模
政策相机提供最优的贡献。 (-)进口需求弹性
资料来源:Deardorff与Stern(1997)。
这些模型可以分为三大类。表中前两种方法代表了第一类,它们主要是将选举过程进行模型化,并结合贸易理论来分析保护贸易政策决定的政治过程。Mayer(1984)的模型一方面采取直接民主的选举方法,另一方面将H-O模型和特定要素模型(SF)纳入其中。该模型利用H-O模型或SF模型来确定选民的利益关系——不同的贸易政策对不同的要素所有者的利益有不同的影响,不同的要素所有者会成为有利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贸易政策的投票者,因此生产要素所有权的分布状况决定了选民的状况。因此,利用公共选择理论的中位投票模型,就可以确定哪些贸易政策可以通过投票。Magee-Brock-Young(1986)是将Mayer的模型放在了间接民主环境之中。这类模型最大的缺陷在于它不可能预测贸易保护的程度,也不能说明政治团体在何种程度上对博弈方式产生作用。因此,第二类分析方法放弃了对实际政治决策过程以及决策方法的关注,而采取了对相互作用的利益团体的行为和作用方式进行模型化的方法,通过建立各种函数(关税形成函数、政治支持函数),一方面解释贸易保护的供给,另一方面解释贸易保护的需求,最终确定各方最优化条件下的贸易保护水平。但是,这类模型依然存在很大的缺陷,它无法说明:(1)为什么国际贸易政策没有采取自由主义所认为的社会福利最优的自由贸易政策?也就是说,简单的选举模型以及保护供求模型并没有说明选举者为什么没有通过各种再分配政策以及互投票策略将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政策作为投票的最后选择。(2)为什么保护贸易政策总是偏向于某些行业?例如为什么农产品保护总是很高,出口产业为什么并没有都能够得到出口补贴?(3)是什么因素决定了不同国家、不同产业以及不同时间具有不同的保护水平?回答这些问题的替代分析框架就是Dixit(1996)创建的政策制定的交易费用分析框架。该框架认为:如果交易费用为零,政治决策过程一定能够制定出社会福利最大化的贸易政策。但是,由于信息问题、有限理性、机会主义以及资产专用性等因素的存在,很多契约会因为交易费用过高而无法达成,很多有利于社会福利水平改进的活动无法展开,从而导致最优政策无法形成,保护政策在具有不同特性的群体和产业中具有很大的差异。
新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围绕上述三条思路建立了大量精美的模型。但是,这些模型并没让主流经济学家满意,因为新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在本质上只不过是贸易自由主义理论的一个临时的避难所。政治因素的纳入并没有完全从理论上证明贸易自由主义的政策合理性。
六 新兴古典贸易理论的调和与超越
如前所述,新贸易政策政治经济学虽然解决了贸易自由主义在批判前期新贸易理论所面临的困境——没有社会经济福利效率基础的保护政策为何长期存在,并不断发展,但是它在本质上只不过是贸易自由主义理论的一个临时的避难所。在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WTO的建立以及乌拉圭回合取得的巨大贸易自由化成果,直接向新贸易政治经济学提出了巨大挑战——如果经济利益集团和政治利益集团有利用贸易政策获取收益的客观动力机制,那么为什么贸易自由化得到了迅猛发展?主流贸易理论一方面必须要解决“新贸易干预政策与贸易自由化辨证发展”的根本原因,另一方面还必须回到经济领域寻找新的理论基础,以调和贸易自由主义与新贸易理论之间的冲突。20世纪90年代崛起的新兴古典贸易理论顺应了这些理论发展的要求,成为新贸易理论未来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很多经济学家在90年代开始重新认识前期新贸易理论的核心基础——Dixit-Stiglitz模型(简称DS模型;Dixit与Stiglitz,1977)。他们发现DS模型所预见的人口规模效应和厂商规模效应与经验证据不相符(Jones,1995;Zhang,2000)。一些经济学家开始觉察到,建立在DS模型基础上的新贸易理论在分析方法上存在着致命的缺陷。杨小凯和黄有光等人指出,这种方法上的缺陷体现在DS模型采取的分析方法依然局限在新古典分析框架之中,无法内生化国际分工,无法从动态的角度来描述分工格局动态发展的规律,并由该规律引申出国际贸易基础的变化。因此,杨小凯、张定胜、史鹤龄以及博兰等人利用超边际分析方法对新古典分析进行了全面的修正,提出一系列全新的贸易模型,建立了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分析框架。这些模型包括:
1.杨小凯的内生贸易模型(Yang,1991、1996)。该模型在引入超边际分析方法的基础上,抛弃了新古典经济学将纯消费者与纯生产者完全分开的二分法,引入专业化经济和交易费用,证明分工内生演进的基础是专业化经济与交易费用之间的两难选择,因此随着交易效率的改进,劳动分工将不断随之演进,经济发展、贸易的扩大、专业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市场结构的变化也随之产生。该模型最大的创新就在于引入交易费用变量和超边际分析方法,将专业分工内生化,从而提供了一个分工发展的动态模式,并为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提供了一个统一的理论分析内核。
2.萨克斯、杨小凯和张定胜最新发展的新DS模型(Sachs et al.,1999)。该模型将交易效率和生产函数在国家之间的差别引入DS模型,并证明在这种有规模经济和垄断竞争的一般均衡模型中,随着交易效率的改进,两国生产的资本品种类会越来越多,从而导致最终消费品的资本密集度上升,使一国有可能出口外生技术比较劣势的产品。该模型最大的创新就在于,它将新贸易理论与传统贸易理论的基本范畴统一到一个框架之中,并阐述了在交易效率演进过程中这些范畴在决定贸易模式中的作用是相对的。
3.程文利、萨克斯、杨小凯超边际-李嘉图模型(Cheng et al.,2000)。该模型将超边际分析运用到李嘉图模型之中,证明了当交易效率从低向高变化时,一般均衡会在分工水平上发生非连续的跳跃,而这种非连续的跳跃很可能就预示着很多国家在早期采取保护政策,当交易效率发展到一定水平政策会逐渐转向自由贸易。
4.张定胜的新二元经济模型(Zhang,2000)。该模型将内生比较优势引入李嘉图分析框架之中,用超边际分析方法来处理工业—农业二元结构变化的规律,证明了在二元经济中,经济发展很可能伴随贸易条件的恶化,当来自分工网络扩大的效应大于贸易条件恶化带来的负面影响,二元经济国家出口比较劣势的产品也有可能提高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
这些模型不仅大大完善了新贸易理论的分析方法,拓宽了新贸易理论的理论范畴,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调和了新贸易理论与自由主义之间的冲突,超越了新贸易理论与自由主义在政策建议上的简单化。这集中体现在:
1.从萨克斯-杨小凯-张定胜新DS模型出发,比较优势、资本密集度、劳动力密集度等传统概念在内生分工模型中并没有什么理论意义,对于每个国家而言,贸易政策不能简单地定位于发展传统的比较优势,也不应当简单地定位于新贸易理论的内生比较优势,而应当定位于由外生、内生的生产和交易效率组成的综合比较优势,因为一个国家的内生比较优势、外生比较优势以及交易费用之间存在着权衡关系,其中内生比较优势的获得来源于分工的发展,分工的发展决定于交易效率的发展,因此,如何才能获得最佳的交易效率演进路径,应当是贸易政策定位的核心之一。如果政府利用产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刻意追求外生或内生比较优势,势必会妨碍交易效率的提高和自发改进,从而妨碍社会分工水平的发展,反而使国民经济在短暂发展之后陷入交易效率低下引发的经济危机之中,例如日本和韩国。因此,最优的贸易政策选择应当是让私人企业和市场决定出口什么、交换什么,并在市场选择的基础上依靠交易效率的改进而获得内生的比较优势。
2.从程文利-萨克斯-杨小凯的新李嘉图模型出发,在一国从落后向发达演进的过程中,最优的贸易政策不是新自由主义所宣称的那样应当无条件的采取自由贸易政策,也不像早期的新贸易理论所推论的那样必须采取战略性贸易政策。因为交易效率的变化会导致分工格局和贸易条件的变化,因此经济欠发达国家与发达国家由于交易效率的差异而存在分工水平的差异。这种差异可能会导致国际贸易和分工的收益被发达国家独占。因此,从福利最大化角度来看,落后国家应当采取保护贸易政策,而发达国家应当采取自由贸易政策。这种贸易政策选择格局会导致很大的政策冲突,但这种冲突会随着落后国家的交易效率和分工水平的发展而逐步缓和,落后国家的贸易政策也将从单方面保护贸易政策向多边贸易谈判政策转变。所以,从更为现实的角度来看,自由主义和前期的新贸易理论都从根本上忽视了政策选择的动态性。从动态角度看,政府的作用也是变化的。其作用并不像自由主义所认为的那样完全没有作用,因为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很高的阶段,自由贸易也不是“看不见的手”自发运转的产物,而是通过政府之间的多边贸易谈判而达到的;也不像前期的新贸易理论所认为的那样必定会带来战略性利润转移或学习效应,因为政府往往对于交易效率的改进具有负面影响。
3.将超边际贸易模型向多国、多产品状态扩展,调和了自由贸易论与国际竞争力论之间的冲突。克鲁格曼(1994,中译本)在强烈批驳战略性贸易政策理论的基础上认为,一个国家应当致力于推动自由贸易,强调国际竞争力的干预性政策是一个“危险的迷途”。而Sachs(1996)等人坚持国际竞争力论,认为国际竞争力是一个国家福利改善的关键,自由贸易对很多国家是危险的陷阱。但是,从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出发,这两种观点并不存在必然的冲突。它一方面证明了竞争力的重要性,指出仅仅具有比较优势并不能时刻保证能够得到来自贸易和分工的好处,因为在三个具有不同交易效率的国家进行自由贸易时,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完全可能被排除在国际贸易之外;另一方面,该模型也证实了克鲁格曼的观点,因为竞争力来自于交易效率、生产效率、外生比较优势和内生比较优势,提高竞争力一个十分重要的途径就是通过促进自由贸易提高交易效率,并通过交易效率的提高使一般均衡停留在较高的分工水平和国际交换水平之上。因此,提高竞争力与自由贸易是提高福利的两个方面,是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所以杨小凯(2001)指出,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及其超边际分析方法比传统贸易理论及其边际分析方法更支持自由贸易政策。
从上述几个方面来看,新兴古典贸易理论对前期新贸易理论的发展使新贸易理论与自由主义不仅不存在必然的冲突,反而在突破传统贸易理论的基础上,为自由主义寻找到更为现实的理论基础,使自由主义摆脱了形而上学和理想主义的束缚,较为成功地解释了“贸易自由化进程与新贸易干预政策辨证变化”的原因。因此,新兴古典贸易理论是更为现实、更为一致、更为彻底的自由贸易理论。
七 新保护主义的最新发展及其反驳
新贸易理论对前期理论模型的修正和反思,成功地捍卫了自由主义的理论基础,以至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美国97%以上的经济学家都支持自由贸易(Prasch,1996),但这与美国政府的政策导向存在着严重的不一致。在80年代中后期贸易自由主义对前期新贸易理论进行反思和批驳取得全面胜利的同时,建立在新贸易理论特别是战略贸易政策理论基础上的竞争力干预主义却在政府和实业界取得了全面的胜利(克鲁格曼,1994,中译本),1986年里根政府成立了“产业竞争力委员会”,1992年克林顿政府在小石城会议确定了以“提高国家竞争力”为核心政策指导思想的原则,并落实在1993年的新经济计划之中,而这些政策的推行导致了美国经济近10年的快速健康的发展。因此,在一些经济学家看来,保护主义并不像Krugman等自由主义经济者所认为的那样完全是政治活动的产物,保护主义必然有其合理的经济理论基础。在这种观念的引导下,近几年,一批经济学家开始对80年代中后期围绕新贸易理论而展开的自由主义与保护主义争论进行了重新研究,他们发现,在引入新的理论工具(例如动态博弈)和修正行为假设的前提下,自由主义对早期新贸易理论有关干预主义的结论并不一定成立。
如前所述,自由主义对战略贸易理论的批驳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修正和扩展新贸易理论的假设条件,指出新产业经济学与贸易思想的结合并不会必然得出干预主义的结论;二是指出即使干预主义结论在理论上成立,政府既没有动力,也没有能力和知识去实施那些选择性的政策干预,因为要识别市场结构以及企业的行为模式,确定保护政策的力度和方式都需要大量的信息。
面对第一方面的批评,Miller和Pazgal(2002)将战略性贸易与企业内部的委托代理关系结合起来,利用三阶段委托博弈方法,建立了新一代的战略性贸易模型。该模型集中指出,Eaton与Grossman(1986)对Brander与Spencer的经典模型的指责并不成立,只要将企业的委托代理关系或者内部的决策模式纳入战略性贸易模型之中,就可以成功的克服早期战略性贸易模型的致命缺点——模型的结论与建模者对产品市场竞争行为的认识高度敏感,战略性贸易模型的政策建议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例如在Brander与Spencer(1985)的经典模型中,如果企业采取数量竞争(古诺反应模式),政府应当对替代产品进行补贴;如果企业采取价格竞争(Bertrand反应模式),政府应当采取关税措施。正是由于这种政策建议的不确定性,Krugman认为战略性贸易理论只是一种理论上的游戏,它并不能为干预性贸易政策提供合理的理论基础。在MP模型中,Miller和Pazgal指出,早期战略性贸易模型所得出的最优贸易政策依赖于产品市场竞争方式的结论在实质上说明了,当某企业的对手将价格设定后,该企业面临的剩余需求弹性要比其对手将数量设定后的剩余需求弹性大,价格竞争一般而言比数量竞争更富有侵略性,它使价格水平变得更低、产品数量更大。但是,这种认识在考虑企业内部决策模式时所得出的结论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因为只要企业所有者给予企业的经营者足够的激励,对经营者的行为有充分的控制,那么企业经营者会根据外部竞争的模式(价格或数量)以及政府的政策模式进行相应的调整,使最优贸易政策并不依赖于市场寡头竞争方式,而依赖于产品的性质——如果产品互补,则最优政策为征进口关税;如果产品是替代,则最优政策为补贴。因此,战略性贸易政策是根据产业性质而设定,该结论不仅具有理论的一致性,而且与现实的分析比较一致。
面对第二方面的批评,很多经济学家提出,依据不完全和不对称信息经济学,如果政府收集信息的能力和掌握信息的数量弱于私人部门,是否就意味着政府可以采取放任自流的政策?其答案是否定的。Brainard和Martimort(1997)指出,如果自由主义的上述指责成立,是否就意味着,由于政府在有关战争和武器成本等方面的信息十分有限,政府就必须放弃国防政策,而采取放任自流的策略,让军队和军事工业进行自行发展呢?其结论是否定的。Creane(1998)等人的信息经济学的最新发展是通过建立一系列模型,指出即使在各种经济主体都面临信息不对称以及信息不完全的约束条件下,政府采用战略性贸易政策也比放任自流要好。
在反对自由主义理论反扑的同时,干预主义理论家在计量方面也做出了大量的研究(Tybout,2001),以说明自由主义理论的假设前提与现实存在巨大的偏差、结论无法解释现实。
八 简短结论
贸易自由主义与贸易干预主义往往是基于不同的理论范式而交替发展的。但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新贸易理论的诞生,改变了这种简单的变迁模式。产业组织理论分析方法在贸易理论中的运用,一方面通过将不完全竞争、规模经济、行业内贸易以及差异化产品等范畴纳入标准的贸易理论体系之中,从而大大丰富了自由主义贸易理论的基础,另一方面却首次给贸易保护主义提供了规范的理论基础,使自由主义贸易理论内部出现了严重的裂痕。贸易自由主义理论与贸易干预主义的冲突似乎不再是简单的理论分析范式之间的冲突,例如重商主义与古典贸易理论之间的冲突、拉美学派与新古典贸易理论之间的冲突都是理论分析范式间的冲突。在新贸易理论体系中,贸易自由主义理论与贸易干预主义之间的冲突可以存在于同一种理论范式之中,理论假设和检验模式的变化使它们在冲突与融合中得到不断的发展。是主张自由主义还是干预主义,似乎不再是理论范式在逻辑推理上的冲突,它更多依赖于一种简单的信仰和统一理论框架中前提假设的变换,自由与干预似乎只有一墙之隔,并非简单的非此即彼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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