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集体主义还是“提倡个人主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体主义论文,个人主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伦理道德问题上,究竟还应不应该坚持集体主义的道德原则?最近几年来,报刊上不断发表文章,提出了一些不同的意见,如有人明确地提出,要以个人主义原则来代替集体主义原则。这种看法认为,“人们无法仅仅在抽象的集体主义、国家主义的道德观念中寻找个体道德的安身立命之处”,并且强调,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既然经济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转向了市场经济,在伦理道德原则上,我们也就应当由提倡集体主义转向提倡个人主义伦理,说“提倡个人主义伦理是与我国社会转型相适应的”。这一看法认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人们对“个人主义伦理原则”“存有误解”,因为个人主义并不像人们所说的那样“损人利己”,它“强调的是每个人通过挖掘自己的潜力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根据自己的理性判断选择有利于自己发展的事业,谋取自身的利益,通过创造性的努力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在我国的当前社会中,我们究竟应当坚持集体主义,还是应当提倡个人主义,这是我国意识形态领域中有关价值导向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我们必须弄清楚的一个原则问题。在这里,我们首先需要指出,主张提倡个人主义的人,既没有确切地了解什么是个人主义,也对集体主义存在着严重的误解,因此,我们首先从最基本的问题谈起。
一、什么是个人主义?
为了正本清源,更好地认识个人主义,我们不得不作一些必要的引证,看一看西方的一些所谓在个人主义研究方面有权威的思想家是怎样论述个人主义的。法国的思想家托克维尔,是个人主义一词的创造者,在西方是公认的这方面的专家。《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是西方公认的“学术性强、权威性高”的百科全书。我们来看看他们是怎样解释“个人主义”的:
“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一种政治和社会哲学, 高度重视个人自由,广泛强调自我支配、自我控制、不受外来约束的个人或自我。创造这个词的法国政治评论家亚历克西·德·托克维尔把它形容为一种温和的利己主义,它使人们仅仅关心自己家庭和朋友的小圈子。作为一种哲学,个人主义包含一种价值体系,一种人性理论,一种对于某些政治、经济、社会和宗教行为的总的态度、倾向和信念。个人主义的价值体系可以表述为以下三种主张:一切价值均以人为中心,即一切价值都是由人体验的(但不一定是由人创造的);个人本身就是目的,具有最高价值,社会只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一切个人在某种意义上说道义上是平等的。下述主张最好地表达了这种平等:任何人都不应当被当作另一个人获得幸福的工具,个人主义的人性理论认为,对于一个正常的成年人来说,最符合他的利益的,就是让他有最大限度的自由和责任去选择他的目标和达到这个目标的手段,并且付诸行动……个人主义者往往把国家看做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弊病,赞赏‘无为而治’的口号。个人主义也指一种财产制度,即每个人(或家庭)都享有最大限度的机会去取得财产,并按自己的意愿去管理或转让财产。”(《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第3卷第406页)
我们之所以引了这么长一段话,是希望广大读者能从这段话中正确地理解什么是西方的个人主义。
从上述解释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西方,“个人主义”这一概念作为一种价值观念和道德原则,是有着不容混淆的确切含义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个人利益,但这并不等于个人主义;一个人可能有自私自利的动机和行为,但并不等于说一定具有个人主义的价值观念。根据托克维尔和一些西方思想家的理论概括,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体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个人主义作为一种价值目标的理论,在个人同社会的关系上,特别强调个人本身就是目的,社会、集体、国家和他人,只不过是达到个人目的的手段。个人具有很高的价值,把其他一切人当作手段,这是一种从主观出发的个人中心论,个人主义总是把自己放在同社会、他人对立的两极中去考虑问题的。
“个人主义”是不是像有些人所认为的那样,同利己主义根本不同呢?托克维尔在创立个人主义一词时,曾经特别注意到个人主义同利己主义的区别和联系。他说:“个人主义(Individualism )是一种新的观念所创造出来的一个新词。我们的祖先只知道利己主义(Egoism)。”这就是说,在托克维尔看来,利己主义是很古老的,而个人主义是一种“新观念”。确实,利己主义是早在古代希腊就已经产生的一种伦理学说,它认为个人利益高于社会利益,并把个人的快乐特别是感性的快乐,看作是一种最高的善。在西方,利己主义的思想,到了资本主义社会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托克维尔指出:“利己主义是对自己的一种过分偏激的爱,它使人们只关心自己和爱自己甚于一切”,由于个人主义是“一种只顾自己而又心安理得的情感”,所以“久而久之,个人主义也会打击和破坏其他一切美德,最后沦为利己主义”。
第二,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思想,它强调个人的民主、自由和平等,并极力反对集体、社会和国家对个人的干预和限制。在反对封建制度和神权统治中,它帮助资产阶级一步一步地夺取了政权,使资本主义最终取得了胜利,推动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尽管这种个人民主、个人自由和个人平等在资产阶级建立政权后因其有无政府主义倾向而给资本主义的统治秩序带来了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但由于它在根本上是为着维护资本主义的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制度和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制度的,因而仍然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最重要的价值观念。西方资本主义的政治家、思想家,一方面在国内尽量利用意识形态的力量,用法律、宗教、道德手段维护国家的统一;另一方面,在发展中国家,又极力推行这种资产阶级的个人的民主、自由和平等,妄图以此来西化和分化发展中国家。
第三,在西方,个人主义既是一种政治观念和价值导向,又被人们认同为一种财产制度。正如《简明不列颠百科全书》所指出的,“个人主义也指一种财产制度,即每个人(或家庭)都享有最大限度的机会去取得财产,并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管理或转让财产。”这也就是说,个人主义所要维护的是允许剥削、承认两极分化的私有财产制度。奥地利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奖金获得者A ·哈耶克自称是一个真正的个人主义者。他是西方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著名代表人物之一,是资产阶级利益的忠实代言人,在其所著的《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一书中,他特别阐发了对“个人主义”的“真正的”、“本质特征”的理解。他认为“个人主义”的本质特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一种旨在理解那些决定人类社会生活的力量的社会理论”;另一方面,它“是一套源于这种社会生活的行为规范”。然后,他就明确地指出,个人主义这一社会理论,就是“私人产权制度”的理论,也就是资本主义制度的理论。哈耶克从各个方面论证个人主义是与社会主义相敌对的理论,个人主义是同社会主义势不两立的。正是由于上述原因,我们不但不应当提倡个人主义,相反,应当旗帜鲜明地反对个人主义。
二、什么是集体主义?
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思想,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紧密相联系的,它包含着丰富和广泛的内涵。它的根本思想,就是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经典作家,在不同历史时期,从不同方面强调了无产阶级的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一集体主义原则对于革命和建设的重要意义。毛泽东同志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实践中强调了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全局、地方服从中央、眼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的重要,进一步论证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辩证关系。邓小平同志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实践出发,强调“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个人的利益要服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337页)他还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5—176 页)由此可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作为整个社会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基本原则,是同社会主义制度和广大人民的整体利益相一致的,是同社会主义的本质相联系的。在一段时期内,由于对集体主义没有进行全面的辩证的阐释,曾造成一些人对集体主义的误解。根据我们的认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包含着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提倡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要顾全大局,以集体利益为重,在必要的情况下,个人应当为集体利益而放弃个人利益,甚至为集体利益而献身。
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并不是说在任何情况下,都要无条件地牺牲个人利益,更不是意味着对个性的束缚和对个人利益的抹杀。由于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本质上是一致的,因而集体利益的实现,本身就包含着个人的长远的、正当的利益。至于说因受到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思想侵蚀而产生的自私自利的思想,由于它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背离,所以应当受到集体主义思想的制约,消除其对社会和集体可能产生的消极作用。一些人反对集体主义原则的重要理由之一,是认为集体主义的“弊端”就在于“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和“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这一思想。他们要“重建”、“重构”一种“集体”和“个人”完全平等的、谁也不服从谁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原则,甚至公开提出要以个人主义或个人本位作为我国当前社会的道德基本原则。这是我们绝对不能同意的。“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这是我国当前社会主义社会的价值导向和道德基本原则,离开了这一原则,必然会使我们离开社会主义道路,迷失前进的方向。
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时强调集体必须尽力保障个人正当利益得到满足,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力求使个人的个性和才能得到最好的发展。重视个人的正当利益,维护个人的尊严和价值,并使每个人的个性能够充分发展,是集体主义的一个重要方面,本来就属于集体主义题中应有之义。马克思曾经指出:“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马克思恩格斯选集》新版第1卷第119页)这段话深刻地指出了“个人”和“共同体”即集体的辩证关系,一方面强调,只有在集体之中而不是离开集体,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的手段和获得个人自由;另一方面又强调,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特性,就是要为个人全面发展和实现自由提供和创造充足的条件。那种认为强调集体主义就必然会约束个人、限制个人的观点,是毫无根据的,那种把集体主义看作是“敌视个人”的观点,更是错误的和有害的。
三、集体主义强调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集体主义作为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它本身既体现着集体的长远利益,也包含着对个人正当利益的高度重视,二者在根本上是统一的。社会主义的集体,代表着集体中每一个成员的利益,而集体的每一个成员的个人利益,又都把维护集体的利益作为首要的前提。没有集体利益的发展和集体价值的实现,也就不可能有个人利益和个人的价值;同样,只有集体中每个成员的个人活力和能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集体才能成为坚强有力、富有朝气和充满活力的集体。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的辩证统一,赋予了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以强大的生命力。集体主义决不是什么抽象的、非理性的原则,更不是要去束缚个性甚至“摧毁生命”的教条,而是更好地发挥个人的个性、实现个人的价值,更好地协调人际关系,有利于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一种指导思想。
必须指出,那种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既有公有制经济,又有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等)为理由,认为原有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奉行的集体主义的道德基本原则已经不符合今天时代的要求,因而要“重构”、“重建”所谓市场经济的道德原则,要求已有的社会主义道德实行“转型”、“转轨”的说法,我认为是错误的。我国由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只是经济体制的转变,而不是社会制度的改变,相反,它正是为了使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地得到完善。我们的道德的基本原则,是同社会主义制度紧密相联系的。因而在道德的基本原则问题上,我们只能使我们的基本道德原则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而绝不能向个人主义转型或转轨。当然,随着时代不断的变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道德领域里,同样提出了许多新问题。我们的社会主义道德必须不断地补充、丰富和完善,以适应变化了的现实,但并不存在用“个人本位”和个人主义去“重构”和“重建”的问题。那么,在新的条件下,我们对集体主义的道德基本原则,究竟应当怎样根据新的情况加以补充和发展呢?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我国经济生活和思想道德情况的现实,有必要对集体主义作出进一步的分层次的要求,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具有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的重要问题。
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在具体的道德要求上,可以考虑分为三个层次。一是无私奉献,即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层次,在个人正当利益得到满足的同时,自觉地为他人、为社会多作贡献,不计报酬,无私奉献。这一层次,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层次,是一切共产党员、先进分子所力求达到的。尽管真正攀登到这一层次的人数可能不太多,但作为一种努力方向,将永远鼓舞着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奋斗的人们,使他们在道德上不断前进。二是先公后私的层次。这是对广大工人、农民、知识分子的要求。它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要求自觉地考虑集体、社会和国家利益的重要,努力为建设社会主义而尽自己应尽的义务。三是顾全大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劳动,遵守社会主义的公共生活规则、职业道德和家庭伦理道德,这是对一个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民所应有的基本道德要求。从历史上看,任何一个社会的道德基本原则,在实践中都必然有不同层次的要求,既有最高的要求,也有最低的要求。一个社会的道德原则,在操作上之所以有层次的划分,主要是从实际出发,使道德的原则成为可操作的行为规则,同时,又是为了有效地提高人们的道德素质,沿着道德的阶梯循序渐进地向上攀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我国的发展,我国的经济生活和道德生活,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在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情况下,必然要出现不同的价值观、人生观和道德观。价值取向的多元化,更需要坚持社会主义的价值导向的一元化。弘扬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有利于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有利于克服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消极影响,更好地提高人们的觉悟,从而有利于培养社会主义的“四有”新人。
三、弘扬集体主义,反对个人主义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们广大人民群众正在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我们的路线、方针已经确定,我们的方向、目标更加明确。尽管在前进的道路上还有许多困难有待于克服,但我们对胜利充满信心,这是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的。
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意识形态和社会的价值导向上,还存在着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从国际上看,西方敌对势力不愿意看到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在亚洲、在世界不断发展,他们朝思暮想的就是要把中国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消灭掉,因此他们不断地加大力度,一方面采用分化的手段,妄图把我们的国土分裂出去;另一方面,在意识形态方面,用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自由和人权,用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思想,来腐蚀我们的人民,腐蚀我们的党员和干部,以至于腐蚀我们整个的共产党。对于这种情况,我们必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西方的一些政治家们已经不止一次地公开宣称,他们之所以要同中国做生意,之所以要将西方的先进技术输入到中国来,无非是两个原因:一个是有利可图;另一个就是要用他们的价值观念来改变我们的价值观念,从而达到改变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在国内,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代表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观念也在不同程度地发展和相互撞击。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有些同志是不大清醒或者很不清醒的。最近几年来,有些同志不是从社会主义制度的意识形态的要求出发,而是从所谓“市场经济”和自己的主观愿望出发,在国内外这一思潮的影响下,不断地提出要“为个人主义正名”,要宣扬“个人本位”,片面地强调“自我”的重要,宣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把个人的名利作为发展经济的动力,直到公开地否定集体主义,提出要用个人主义原则来代替集体主义原则等等。从我国最近几年现实生活的发展中出现的许多值得注意的问题来看,这一思潮已经给我国的思想道德领域带来了严重的混乱。个人主义思想的发展,只能使人们离开社会的利益去追求个人利益,追求个人享乐和向往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社会制度。我们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没有剥削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社会。我们是一个有12亿人口的大国,如果个人主义思想成为我们的伦理道德原则,那又会引导我们走到什么道路上去呢?个人主义思想,对资本主义的形成、发展和巩固确实起过很重要的作用,这是我们已经看到的。同样,个人主义思想对社会主义已经产生和正在产生的腐蚀和瓦解作用,更是我们所不应忽视的。
集体主义既是我们的基本道德原则,也是我国社会应特别弘扬的重要的价值导向。集体主义是提高我国广大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武器。我们的四个现代化事业要想不断地取得胜利,一个重要的条件,就是要使我们的人民特别是青年,都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都具有以国家利益、民族利益为重的思想素质,从而更好地协调和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所产生的许多新问题和新矛盾。集体主义思想是我们国家团结统一、人民和谐一致、社会长治久安、中华民族具有向心力和凝聚力的一种强大力量,在这种力量面前,任何敌对势力的分化和西化阴谋,都必将失败。由于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强调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道路,强调在集体中的个人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强调为集体利益而献身的崇高品质,因而它必将强有力地保证我国的四个现代化建设沿着社会主义的道路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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