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外资金多头开户的现状、成因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多头论文,成因论文,对策论文,现状论文,财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财政收入分配政策的调整,财政预算外资金大幅度增加,这对加快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由于预算外资金自身的分散性、自主性、随意性的特点,加上在新旧体制交替时期,制度上的不健全、政策上不配套、管理上不到位、监督上不得力,使得这一大块资金在开户管理上存在着不少问题。
按照《国库条例》和《财政预算会计制度》规定,财政资金应该由财政部门总会计在同级国库开设预算内、预算外两个帐户。但是,近几年来,一些地方财政部门视有关规定而不顾,把大量的预算外资金转移存入各专业银行,逃避国库的监管,坐“吃”银行利息。专业银行为获取存款为财政资金多头开户大开“绿灯”,并乱列科目,转移财政性存款“吃”人民银行的利息。这样,人民银行必然少缴中央财政税利,地方财政变着花样“吃”中央财政。笔者认为清理财政资金多头开户势在必行。
一、财政资金多头开户的现状
财政资金多头开户表现为:一是“多”;二是“大”;三是“乱”;
1.“多”。财政各职能科(股)室普遍在专业银行开户少至一个,多至每家银行都开设有帐户。
2.“大”。财政资金存入专业银行余额大,超出在人民银行存缴量的十多倍,并仍有上升的趋势。
3.“乱”。财政各职能科(股)室为了局部利益,向存款行索要高利息,专业银行为了获取这一块存款,不严格执行中央银行的利率政策,擅自乱支付利息和手续费。
二、预算外资金多头开户的成因
1.近几年来,随着财政收支范围不断扩大,财政部门各职能科(股)室。擅自扩大资金管理和使用权。一是将上级财政拨入的各项补贴未及时拨足到有关单位,而转存在各专业银行财政帐户;二是将部分预算内资金和当年预算结余资金列入预算外转存专业银行;三是财政部门将发售国债未及时上划的款项和上级拨入国债兑付备用金转存专业银行;四是财政部门自征自收的“农业四税”以及各项罚没收入款均在专业银行开设集中户和过渡帐户。
2.专业银行为了挖中央银行资金,给财政资金开户大开绿灯。由于现行的银行管理体制,专业银行为了扩大自身的信贷资金来源,想方设法稳住这块财政性存款,视金融法规而不顾,不按规定给单位开设帐户,随意乱列科目,改变资金属性,把财政性存款转为一般性存款并计付利息。
3.基层人民银行受地方行政干预的影响监控不力。按规定财政性存款专业银行应百分之百缴存人民银行,而这块资金又由人民银行总行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因而减少了地方信贷资金来源。
三、预算外资金多头开户的弊端
1.减少了中央银行信贷资金的来源,破坏了中央银行资金的完整性,影响了宏观调控手段的有效发挥。
2.财政逃避国库的监管,随意支配资金,分散了财力,促使消费基金增长,不利于抑制通货膨胀,同时,也不能如实反映地方财政的整体实力。
3.增加了中央银行的利息支出负担,削减了中央财政的税利收入。
4.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助长了不正之风的蔓延,败坏了社会风气。
四、清理预算外资金多头开户的措施
1.各级有关部门必须认清财政预算外资金多头开户的危害性,把思想统一到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财政资金在银行开设帐户的通知》精神上来。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上、口头上,要花大力,动真格,该撤的撤、该并的并、该变更存款性质的变更存款性质。把清理财政预算外资金多头开户作为净化经济环境,整顿金融秩序和反腐倡廉的重要工作来抓。
2.对现行的国库条例应加以修改完善,增补财政资金开户管理办法和处理规定,使得财政资金多头开户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实行财政资金开户许可证制度,未经同级国库部门同意各专业银行不得擅自给财政部门乱开帐户。
3.授于国库对财政资金开户、收支的审计稽核权,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力度,对专业银行不按规定乱开户和转移财政性存款的依法给予严厉的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还应追究当事人及其主要领导人的责任。对财政部门的违规行为国库同样有权处罚:(1)没收所获取的银行利息上缴国家金库。(2)对乱开立帐户的余额给予冻结并限制划转纳入同级国库进行管理,对拒不纠正的款项一律上缴上级财政。
4.改变财政性存款不计息,收纳拨付不付费的办法。据调查,财政性存款不计付利息,是造成财政性存款被转移、流失的主要原因之一。随着专业银行逐步向商业银行转化,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求发展的经营原则,办理财政性业务不付费的做法也应改变。
5.实行财政性存款与地方信贷资金来源挂钩。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参与财政性存款管理的积极性,应改变目前财政性存款只作为人民银行总行的信贷资金来源的做法。可按一定的比例留作地方信贷资金来源,使其财政性存款的增减与当地经济利益相结合,从而形成方方面面、上上下下合力管好国库资金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