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地生态管理应作为一项国家工程_畜牧业论文

草地生态管理应作为一项国家工程_畜牧业论文

草原生态治理应作为国家工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应作论文,草原论文,生态论文,国家论文,工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是世界草原大国,草原面积300多万平方公里,几乎占到国土面积的1/3。但是,草原畜牧业仍然沿袭传统的天然草场作业方式,生产效率很低,经营落后。占近国土面积近1/3的草原,以天然牧场为生的牧民只有350万左右,差不多1人平均占有1平方公里,而草原载畜量超载平均在30%以上。目前草原沙化局部得到治理,总体日益恶化。据第三次草原资源调查的数据,占全国草原面积近1/4的内蒙古自治区,全区中度以上退化沙化的草原面积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56.9%,天然草原的产草量普遍下降30%到70%,日前全区草原正以平均每年1200万亩的速度在退化。

草原生态治理,日前覆盖面较大的只有环京津地区的防沙治沙项目,并被列为全国六大生态工程项目。而针对全国草原生态治理的主导方针和总体方案尚未出台。也就是说,绝大部分的沙化退化草原,尚没有一个国家层次的整体规划,比如像退耕还林这样覆盖全国的生态治理项目,治理的总方针至今不明确。从一定意义上说,草原生态的问题,因其面积50倍于陡坡退耕面积,所以其危害和治理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绝不亚于退耕还林。

为进一步明确草原生态治理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政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与农业部畜牧兽医局草原处组成联合调查组,在6月间对内蒙古自治区的草原生态和治理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调查组详细考察分析了内蒙古草原沙化退化进一步加剧的现状和原因,研究、评估了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草场沙化退化的政策措施和问题及草场治理的补贴成本问题。

在充分调查分析的基础上,考察组提出:草原畜牧业必须以生态为基础。在人畜总体超载的情况下,修修补补的分项目投资办法已不再具有可持续性,必须从根本上改变草原传统畜牧业的生产方式,彻底扭转草原生态透支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一)要在草原法里明确:草原畜牧业经济的发展在总体上应当以生态功能的保护为基础,生计要服从生态,治理方针和方案设计要以此为原则。

就我国目前的国情来说,靠牺牲300多万平方公里的1/3国土生态,来透支300多万人口的生计,用每年草原生态500多亿元的净损失,来支撑每年牧民100多亿元的纯收入,这个“单”中国买不起。

(二)建议把草原生态治理单独立项,作为国家第七大生态工程项目。

在治理政策上尽快研究和出台具体详细的措施、规范、标准、细则。在管理体制上,草原的治理问题主要归口由农业部及各省、自治区的畜牧部门分管,涉及到各部门的工作协调、协作问题,可以由西部开发办或计委统一调度,特别应当提出的是,我国是世界草原大国,但在农业部专职管理草原的草原处只有4个人,这不仅说明我国对近1/3国土面积的草地资源地位的忽视,而且也难于在世界上树立起我国草原大国的地位和形象,难于步入世界草原畜牧业强国的行列。

(三)建议国家制定草原生态保护区的分类、分级标准,以此为据制定生态保护的具体措施、条例及实施程序。

比如,内蒙古高原、青藏高原的草原,就其生态的影响范围来讲,无疑应当列入国家一级生态保护区,但在这样一个面积超大的空间范围内,还必须要按区域的重要程度,划分甲、乙、丙类,以避免把生态的核心保护区划得过大,不便于实际工作的开展,不便于处理保护与开发之间的关系。同时,凡列入国家一级生态保护区的保护、治理方案,总体上要由中央和省、自治区两级,通盘设计解决。

(四)鉴于我国天然草场目前的生态状况,建议:对全国中度以上沙化、退化的天然草场,尽快实施3至5年的禁牧。

对生态极度恶化、脆弱的地区,特别是强风蚀带,实行无限期禁牧。该项目要与目前的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相结合,用草原的生态恢复来消化国库大量积压拍卖的粮食。其总量估计每年可以达到250亿公斤左右(含轻度沙化草原的适量补贴)。因为这是新增的粮食需求,不会造成对原有市场的冲击。

(五)国家应尽快制定法规,实施科学的休牧制度。

为严肃、郑重起见,建议参照全国休渔的法规,每年由农业部发布指令,各省、自治区分区具体制定实施规则、细则。与此相应,国家应加强草原监理队伍的建设。

(六)尽快取消全部的牧业税和乡级统筹款。

目前的牧业税基本是按照牲畜的头数计算,平均每个羊单位每年大约5元左右(马、牛、羊不同),加上乡统筹还要再加3元钱。这笔税款对国家来说很少,但却刺激了牧民多养畜,养“黑”畜。其结果是加剧超载,进一步危害草原的生态,同时减少了牧民的货币纯收入,加大了牧区行政的成本。这实际上是迫使牧民拿生态交税。此税无疑是弊大于利。

(七)根据调查,提出一种新的畜牧业经营模式:“公司加牧户,草场股份制”。

其具体内容是:(1)牧民相对向水草、交通条件较好的地方和农牧交错地区集中居住。这样有利于牧民生产生活设施的建设,降低成本,比如就医、就学、运输、水源、救灾、行政等方面的成本。另外有利于草原生态的保护、管理和监理。(2)牧民所承包的草场评估后划为股份,不必再层层围栏,但居住区周边条件较好的草场可以分户围栏。草场与耕地、四荒地,包括沙地、沙漠,总体包装后,可以由村委会或某一级政府组织代理向国内外招标统一经营。经营权可以考虑延长到90年。政府的底线,第一生态不能恶化,第二牧民生活水平只能上升不能降低。政府对草原生态治理的财政资金投入和贴息贷款等,可以直接面对中标的公司。这样可以把畜牧业的生产、加工、销售、定单、融资、保险、标准、渠道、载体、信息等等融为一体,使畜牧业走向科学的产业化经营道路。草场采用股份制的企业化统一方式经营,统一管理,草畜分家。股份除可以获得收益外,也可以转让出售,还可以向国家出售转为养老社会保险,这实际也是国家的一种生态投资。但牲畜仍然由牧民自养,冬春回到定居点,舍饲或半舍饲,草场封禁,夏秋开禁则分散游牧。开禁游牧要由草原监理部门根据年景情况发放许可证,以控制草畜的平衡。(3)草场股份不作为信贷的抵押物,一旦公司破产,牧民的草场经营权和牲畜不受任何损失。

(八)建议在民航总局成立“经济保护作业司”,相应成立若干个“经济保护作业飞行总公司”,统一指挥、负责各部门需要大面积飞行作业的项目。

草原、森林、海面因为面积过大,因此其监理、勘测、信息传递、飞播、人工降雨、灭蝗、灭虫、灭火、疫情控制、撒药、甚至包括远距离生产紧急援救,地面作业不仅困难,费用大,而且速度太慢,作业效果差。另外因为项目和作业区需要层层报批,资金划拨难于及时到位,往往因时间上的延误而造成巨大经济和生态损失。因此,对于草原、森林、海区的超大面积经济保护作业,应由中央的主管业务部门,直接与民航总局进行作业联系,资金上由中央主管部委办直接与民航业务部门结算。

(九)建议将草原的休牧期与国家的粮食储备调节结合起来。

在全国粮食生产过剩的情况下,政府可以宣布延长休牧期,扩大农区种植牧草的面积,适当对牧区和退耕农区的口粮、对休牧期间的饲料粮予以补贴。相反,当粮食歉收时,政府可以适当缩短休牧期,减少饲料粮的需求和补贴。这样可以把粮食风险基金和国家的部分生态投资合为一体,互相调节使用,扩大国家粮食风险基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同时可以自如有力地保护农牧民的经济利益。

标签:;  ;  ;  ;  ;  

草地生态管理应作为一项国家工程_畜牧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