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文人文学素质论与明清语境下中国人的自我认识(一)_明清论文

明清文人文学素质论与明清语境下中国人的自我认识(一)_明清论文

明清之际士人的文质论——兼及其时语境中文人的自我认知(之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士人论文,语境论文,其时论文,明清论文,文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将分析明清之际士人与“文/质”这一范畴有关的论述,而不限于通常作为“文论”的狭义的文质论。这自然也因了其时士人的有关论说,依据已有的思想材料,涉及了远为广大的论域;而“狭义的”文质论也只有置诸那一论域,才有可能予以说明。处理这一部分材料,我所关心的,还有那一时期的士人经由“文/质”,对于他们处身其间的时代氛围的感受与描述。这种描述因发生在明清易代之际,而被赋予了严重的意味。士人凭借了“文/质”这一古老的范畴理解自己的时代,解释自身处境与命运,为这一论域注入了具体生动的生命内容。

本文也将涉及狭义的文质论,力图重现有关论述赖以进行的思想史的背景,呈现不同的论者(即如我以“文人”、“儒者”一类名目所标示的)间的交互影响与其间的差异。士人——尤其其中被目为“文人”的那一部分——对于部分地作为他们的存在方式的“文”的理解,他们与“文”有关的价值态度,是历史地形成的,也只有置诸历史线索中才有可能解释。

说“文”

明清之际关于文/质的论述,在诸多方面不能不是“接着说”。以当代学术为“支离”的刘宗周,强调文质同体,说:“文质同体而异情。质必有文,文乃见质,可合看不可相离。故曰:文犹质也,质犹文也。阴阳质也,而阴阳之变化则文也;孝弟忠信质也,而其所当然之理则文也;视听言动质也,而动容周旋中礼则文也。”(《刘子全书》卷三○《论语学案三》,道光甲申刻本)王夫之说文质之不可分,犹象之于形,白马之白与马。在另一场合,他将文质的互为依存拟于阴阳(参看《周易内传·大有(乾下离上)》)。互为依存自然不意味着可以等量齐观。仍然有主从,正如形之于象,阳之于阴。但王氏区别于其他论者的,却又在非绝对主从,即如说“质以文为别”,“质待文生”(《尚书引义》卷六《毕命》,《船山全书》第2册第412页,岳麓书社,1988)。刘宗周也说:“人知文去而质显,不知文亡而质与俱亡也。”(《论语学案三》)即使文质有主从,在某种具体的历史情境中,文的重要性也可能大大提升(用了当代人耳熟能详的话,即成为了“矛盾的主要方面”)——即使仍不足以翻转主从。

文质论提供了关于社会文化发展大势的描述方式。从来有作为历史观的文质论,即汉儒所谓的夏尚忠、殷尚质、周尚文——启示了“质文代变”的观念的关于三代更迭嬗变的图示,到本文所论的这一时期,依旧规范着士人关于历史文化演进形态的想象。王夫之说:“商、周之革命也,非但易位而已,文质之损益俱不相沿,天之正朔、人之典礼,物之声色臭味,皆惩其敝而易其用,俾可久而成数百年之大法。……革者,非常之事,一代之必废,而后一代以兴;前王之法已敝,而后更为制作。……”(《周易内传》卷四上,《船山全书》第1册第396页,岳麓书社,1988)有关历史演进大势的判断,赖“文—质”这一对立范畴作出,深刻地影响了士人对社会文化及其深层变动的敏感,塑造了他们感知几微的能力。

有与文/质相异而又相关的诸种对立项的组合,未必由文/质衍生,使用中却未必没有文质论的隐隐制约。以文、实对举,“实”即“实事”、“实功”。万镗在奏疏中说:“臣闻治天下之道有实有文,图切要而有益于国家谓之实,美观听而无关于治忽谓之文。”“实”即指“《大学》之所谓理财用人,《诗》《书》之所称安民讲武”等“切时要务”(《应诏陈言时政有裨修省疏》,《明经世文编》卷一五一,中华书局,1962)。焦竑则以“性命”与“事功”均之为“实”,曰“性命事功其实也,而文特所以文之而已”(《与友人论文》,《澹园集》卷一二第93页,中华书局,1999)。以上表述中,文、实非但有主从、高下,且关涉有用无用的判断。文/行亦然。罗洪先主张“反躬实践”,说:“一切智足以先人,言足以文身者,皆沮焉而莫之张喙,然后乃为还淳返朴之俗。”(《答戴伯常》,《念庵文集》卷三,《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王夫之所论文/情则不然。《诗广传》直可读作一篇“文情论”,其中说:“天下之忧其不足者文也”,“君子之以节情者,文焉而已。文不足而后有法。”(《诗广传》卷一,《船山全书》第3册第308页,岳麓书社,1992)这里与文相对待的是“法”而非“情”。“文不足而后有法”,此“法”系相对于“礼”的“法”;“文”非即我们所理解的文学,而是礼文,礼仪文明。在此种论述中,文主法从,文较之于法,是更具有根本意义的政治设施。亦有约略相当于近世所谓“文法”者(见下文)。其他尚有文/言。明初苏伯衡说:“言之精者之谓文”(《雁山樵唱诗集序》,《苏平仲文集》卷五,四部丛刊初编集部);方孝孺说:“言之而中理也,则谓之文”(《刘氏诗序》,《逊志斋集》卷一二,四部丛刊初编集部)。李东阳则的说法是:“夫文者,言之成章”(《春雨堂稿序》,《明代文论选》第8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焦竑曰:“言者心之变,而文其精者也。”(《文坛列俎序》,《澹园集·澹园续集》卷二第781页)则言、文亦有等第。其他与文质不无相关的两项对立,尚有华/实、声/实以至言/事,即如“载之空言,不如见之行事”(《与人书三》,《顾亭林诗文集》第91页,中华书局,1983)。由上述搜罗极不完备的与“文”有关的两项对立以及举不胜举的涉“文”的构词,已足证“文”之一名关系项之多,有关的论述关联域之广——广到了几无边际。

当然,更与文/质相关、在某种特定场合近于二而一的,即文/道、文/理。刘宗周以为文质同体,其高弟黄宗羲则说文、道之“一”:“文之美恶,视道合离;文以载道,犹为二之”(《李杲堂先生墓志铭》,《黄宗羲全集》第10册第401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主从依然分明。刘宗周追问陈梁(则梁):“因文见道否?即文即道否?言道并不言文否?”以为其间“阶级有数重”,是逐级上升的,以“言道不言文”为更上之“阶级”(《刘子全书遗编》卷四,《刘宗周全集》第3册上第430页,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6)。下文所引吕留良说“理胜于文则极治”,也绝不以文、理作对等观。

在上述对立项的组合中,“道”、“理”以至“行”、“实”等较少歧义,而指涉范围不同,广狭至不可比拟的,则是“文”。明初宋濂说,“传有之,三代无文人,六经无文法。无文人者,动作威仪人皆成文;无文法者,物理即文,而非法之可拘也。秦汉以下则大异于斯,求文于竹帛之间,而文之功用隐矣。”(《曾助教文集序》,《宋濂全集·芝园前集》卷一第1167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9)他于此而勾画了“文”的意涵由广而狭——亦“文人”的角色化,“文”的文体化——的过程。他试图返回他所以为的原初语义的“文”,说“吾之所谓文”,乃“经天纬地之文”;“凡有关民用及一切弥纶范围之具,悉囿乎文”;说“余之所谓文者,乃尧、舜、文王、孔子之文,非流俗之文也”(《文原》,《宋濂全集·芝园后集》卷五第1403、1404页)。流俗所谓文,亦文人之文、文章之文。《曾助教文集序》则说:“天地之间,万物有条理而弗紊者,莫非文,而三纲九法,尤为文之著者。”下文还将谈到,“三纲九法”之为文,尤足以彰显儒者的想象力。苏伯衡如下所谓“文”,却更有包容性,将近人所谓“自然”与人文设施,一并包括在内:“天下之至文,孰有加于水乎?”“大凡物之有文者,孰不出于自然,独水乎哉!是故日月星辰、云霞烟霏、河汉虹霓,天之文也;山林川泽、丘陵原隰、城郭道路、草木鸟兽,地之文也;君臣父子、夫妇长幼、郊庙朝廷、礼乐刑政、冠婚丧祭、搜狩饮射、朝聘会同,人之文也,而莫非天下之至文也。”辞翰之为文,是不在其中的:“奈何后世区区以辞翰而谓之文耶?”(《王生子文字序》,《苏平仲文集》卷五)处在这段历史的另一端,明清之际,李襫说了类似的意思:“经天纬地之谓文,非雕章绘句之末也。”(《学文堂记》,《二曲集》卷一九,光绪三年信述堂刊本)他释“以文会友”之“文”,也说:“文乃斯文之文,在兹之文,布帛菽粟之文;非古文之文,时文之文,雕虫藻丽之文。”(同书卷三七《四书反身录·论语下》)颜元也说:“夫‘文’,不独《诗》、《书》、六艺,凡威仪、辞说、兵、农、水、火、钱、谷、工、虞,可以藻彩吾身、黼黻乾坤者,皆文也。故孔子赞尧曰:‘焕乎其有文章’。周公作谥曰:‘经纬天地曰文,道德博闻曰文。’”(《四书正误》卷三,《颜元集》第190页,中华书局,1987)凡此, 强调的与其说在“文”是什么,毋宁说在不是什么。所欲表达的,更是对文人、文事的鄙薄。以此大而形彼之小,以此重形彼之轻,以此“至文”形彼之“区区”(苏伯衡)。儒者往往用此种论式,以见诗文之“文”的无足轻重。而如颜元,出诸的经世价值观,将文与行极端地对立起来,甚至以为《四书》、《五经》一类册籍,也不可言“文”——看似大此“文”,实则又不免小之。颜元甚至不惜危言耸听,说“儒道之亡,亡在误认一‘文’字”,不但出自儒者的身份自觉,且有儒学内部批评的明确意识。但“经天纬地”毕竟非普通士人所能从事,亦非他们所敢自期;与他们更直接相关的,仍然不能不是可雕可绘的“文”。

有所谓“天文”、“人文”。《周易》:“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王夫之释《周易》“贲”卦,说:“天地之大文,易知简能……不待配合而大美自昭著于两间”;“《贲》之文饰,非天地自然易简之大美”(《周易内传》卷二下,第213—215页),由此区分了“天地之大文”与人为的文饰、“人文而相杂以成章”之“文”,说,倘“饰于物而徒为美观,其为文也抑末矣”(同上第216页),尽管他以为人文化成,亦不可少。王夫之的友人方以智更有奇思妙想,他所说“两间森罗,无非点画”(《通雅》卷首之三《文章薪火》,康熙丙午立教馆校镌),更出于诗人的想象。他还说:“莫非赋也,善言者必寓诸物,故古今之寓而赋者,莫如庄子;古今之善赋事者,莫如太史迁。推而上焉,古今之善赋物者,莫如《易》。灿而日星,震而雷雨,森而山河,滋而夭乔,跋而官肢,触而枕藉,皆天地之所赋也。寓此者进乎赋矣。”(《余小芦赋序》,《浮山文集后编》卷二,《清史资料》第6辑第58页,中华书局,1985)不同于颜元等人,他不以文人之文、文墨之文与天地之大文作对立观,亦不以“经”(如《易》)与天地之大文作对立观。他关于后者的想象,毋宁说为文字(包括《经》文)所启发——而那又是何等瑰丽的想象!由文字书写之文到两间之大文,有方氏对于宇宙天地、生命世界生动的知觉,此知觉中人文与自然的生动关联。与“文”关联的,是如此匪夷所思、诡异奇妙的世界!

当其时江右魏礼也说:“夫惟必以文而后谓之文者,其不文也甚矣。廊庙之轩冕黼黻,儒生之被服,耕者袯

襫而荷锄,椎髻,衣短后之衣,山人草服木冠,皆天地自然之文……”(《家谱则例》,《魏季子文集》卷一六,《宁都三魏文集》,道光二十五年刊本)尽管也强调了此文非彼文(即文人、文事、文章之“文”),而以“耕者袯襫而荷锄,椎髻,衣短后之衣,山人草服木冠”与“廊庙之轩冕黼黻,儒生之被服”均之为“天地自然之文”,毕竟出于活泼的思理。“泛文”之泛,也正赖有此种活跃生动的想象力。上述意义上的“文”,与“文”有关的广阔浩淼的想象空间,已远在现代人的经验与能力之外。

更见儒家之徒的面目的,自然更是“礼”之为“文”,“三纲九法”之为文。李襫说“博文约礼”之“文”,曰:“身心性命之道,灿然见于语默动作、人伦日用之常,及先觉之所发明,皆文也。”(《二曲集》卷三五《四书反身录·论语上》)此文形之于“礼文”(即见诸典籍的礼仪规范),却不限于“礼文”。张履祥的说法是:“道之显者谓之文。圣人之道,不外礼仪三百,威仪三千而已。”(《答沈德孚》,《杨园先生全集》卷四,道光庚子刊本)此所谓“文”固不限于具体的礼文,却仍赖礼文而条理化,赖礼仪行为为其表征。

针对儒者嗜说的“礼—文”,亦正有逆向之论。江右魏禧就质问道:“谁谓《周礼》之虚文而可以捍强大耶”(《魏叔子文集》卷二《鲁论》,《宁都三魏文集》)?该文后附彭士望语:“须知古今来文者必弱,强者不文。夏、商之少康、武丁,越之句践,绝无书本气习;南宋礼乐诗书,雍容坐论,不到崖门舟中授《大学》不止也。哀哉!”“文者必弱,强者不文”,确然是明清之际军事对抗之余的“文”论,或更应当读作士人于明亡后的愤激之语。即使此种论述也非出于偶然。顾炎武、吴梅村就曾作华夷风俗的比较(《日知录》卷二九“外国风俗”条),甚至径将“夷俗”与其军事效应联系起来,尽管不曾引出魏禧那种极端的结论。

既然无往而非“文”,也就无往而无“文质”之辨——关涉政治、历史、社会、文化,以至更具体的文学艺术。“文”在不同情境、语境,不同的上下文中,被赋予了不同意涵。“文/质”还启发了一种观察人性、人物的眼光。《论语·八佾》有所谓“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质的平衡被作为理想人格的条件。据此刘宗周说:“文胜则为伪君子,文亡则为真小人。”(《论语学案三》)张履祥也曾以“文/质”品鉴人物,如说吴与弼“质胜于文”,方孝孺“文胜于质”(《备忘一》,《杨园先生全集》卷三九)——由此不也可证儒者的文质论关联域之广?

文/质:世运与文运

士人凭借了“文/质”这一视野,做有关历史趋向的大判断,也借诸文、质二分,表达尚不免朦胧的对于当世的总体感受,以至酝酿在社会生活中而未必能明确指认的“倾向”、“趋势”。他们用以判断的根据,就包括了自己所密切接触的文字(诗文等)。顾炎武说:“文以少而盛,以多而衰。……以三代言之,春秋以降之文,多于《六经》,而文衰矣。”(《日知录》卷一九“文不贵多”条)这里所说“文”,泛指文章、文本。文章、文本大致可以计量;士人习为常谈的“文胜”,尽管缺乏明确的数量指标,与顾氏所谓文之多,通常有关。但“文”“质”孰胜一类关涉整体的判断,却仍然更系于直觉,诉诸文化敏感,难免于模糊、笼统。

“质文代兴”的观念,严重地影响了对于与文事、词章有关的风气、演进趋向的观察与感知。士人不但相信“文章”以“世运”为盛衰,且相信文章的盛衰足兆世运,自信有缘此觇世之盛衰、卜国之兴亡的能力。王夫之论《诗》,说:“《易》有变,《春秋》有时,《诗》有际。善言《诗》者,言其际也。寒暑之际,风以候之;治乱之际,《诗》以占之。”(《诗广传》卷四第458页)他由“声诗”分辨治乱盛衰、风会所趋、世道人心,曰“駤戾之情,迻乎风化,殆乎无中夏之气,而世变随之矣”(同书卷一第303页),则显然赖于明亡之际的经验。 吕留良以时文选家的眼光看“文运一世运”,说:“理胜于文则极治,平则盛,文胜则衰,纯乎文则乱。自治而盛也,文运长;自衰而乱也,文运促。成、宏以上,制科之文,理胜之文也;嘉、隆之间,文与理平之文也;万历以至启、祯,则文胜与?纯乎文之文也。”(《吕晚村先生文集》卷五《五科程墨序》,同治八年序刊本)不同于顾炎武的说文之多少,吕氏所说乃“文”内部文理间的平衡抑失衡,企图由此解释有明一代由“极治”而“盛”而“衰”的一段历史。颜元无暇分辨“声诗”中的“駤戾之情”,而径直地断以“崇尚浮文”为明亡之因,说:“宋、明两代之不竞,陈文达一言尽之,曰:‘本朝是文墨世界。’明太祖洞见其弊,奋然削去浮文,厘定学政,断以选举取士,可谓三代后仅见之英君;卒为文人阻挠,复蹈宋人覆辙,则庆、历学术之杂乱,启、祯国事之日非,皆崇尚浮文之祸也。”(《习斋记馀》卷六《阅张氏王学质疑评》,《颜元集》第491页。陈文达,陈刚)

“文/质”固然用之于当时的感知以及事后的推断,却更用于预测。到本文所论的时期,若干论者因感受到了政治空气的凛冽而有了与“文胜”有关的忧惧,其中以颜元的预感最有严重意味。他说:“天命方将取儒运而蹶之,秦人之祸已著,而沓沓者曾不知醒。吾之忧惧,何有已乎!”(《四书正误》卷六, 《颜元集》第231页)对于他所以为的不祥之兆,反复言之,犹如枭鸣。 其时士人对“文运”的预测中,似乎充满了危机感。与颜氏不相谋的施闰章,竟也想到了“赢秦焚书之祸”,将此祸归因于“文极而敝”,以为自己所处的情势,就是“天下日竞于文,而文益敝”(《房枢部文集序》,《施愚山集》文集卷五第89页,黄山书社,1992)。陈维崧也说到“五六十年以来”,诗“调既杂于商角,而亢戾者声直中夫鞞铎,淫哇噍杀,弹之而不成声”,恐因此而来“青丝白马之祸”;以下王褒、庾信云云,自然暗指遗民,或有遗民倾向者(《王阮亭诗集序》,《湖海楼全集·文集》卷一,乾隆乙卯浩然堂刊本)。悚然,栗然,由后人看来“文化复兴”的年代感知危机,凶险的预警,传递着大祸将至的消息。如果考虑到发生于其时的文字狱(如庄氏史狱),上述论者的预感又何尝夸张!于是张履祥说:“今日文弊极矣,疑谓当救之以质行。质行者,非欲蔑弃典文,枝鹿椎鲁之谓。”(《与严颖生》,《杨园先生全集》卷四)在另一处解释了“质行”:“天文敝极矣,唯敦本尚实可以救之。”(同书卷三九《备忘一》)“文胜”的危害,往往是由政治上估量的,救弊(反质)之举不能不与文化统治发生关系。

通常的文质论者以尚质为“正确”。涉此论域,甚至文人名士的议论也往往无异于时论。袁宏道就以为,“物之传者必以质,文之不传,非曰不工,质不至也。”(《行素园存稿引》,《袁宏道集笺校》卷五四第1570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还说:“夫质犹面也,以为不华而饰之朱粉,妍者必减,媸者必增也。”(同上第1571页)而出于流行见解之外、逆反于普遍的思维惰性的,倒是有思想能力的儒者。黄宗羲《留书·文质》:“苏洵曰:‘忠之变而入于质,质之变而入于文,其势便也。及夫文之变而又欲反之于忠也,是犹欲移江河而行之山也。人之喜文而恶质与忠也,犹水之不肯避下而就高也。’余以为不然。夫自忠而之于文者,圣王救世之事也;喜质而恶文者,凡人之情也。逮其相趋而之于质,虽圣贤亦莫如之何矣。”(《黄宗羲全集》第11册第2页,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像是怪论。苏洵原是由普遍人情言之,接下来苏氏说:“彼其始未尝文焉,故忠质而不辞;今吾日食之以太牢,而欲使之复茹其菽哉?”(《书论》,《嘉迻集笺注》第158—15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黄氏却正不以“喜质而恶文”为“凡人之情”,不免出乎寻常经验之外,非明白黄氏何以界定此“质”此“文”,其思理即难以洞悉。黄氏《待访录》中未刊的《文质》篇,是由华夏文化丧失(夷狄化)的现实危机出发讨论这一传统命题的。其所谓“质”,与下文将要谈到的王夫之所谓“质”,所指相近。在他们的有关表述中,“质”固非高于“文”的价值;文即礼乐文化,质则反之。这里有易代过程中的文化破坏、华夏文明的危机所引出的忧思——潜隐在文质论的线索中的,是紧贴了时势的夷夏论。黄宗羲由制度(包括服制,与葬、祭、冠等有关的礼仪活动,以至燕饮等)之日损、日废,看政治设施、社会生活的日趋于质,说:“凡礼之存于今者,皆苟然而已。是故百工之所造,商贾之所鬻,士女之所服者日益狭陋。吾见世运未有不自文而趋夫质也。”(《留书·文质》)这种趋势的终点,即王夫之所谓的“夷狄”、“禽兽”。被认为尖锐的“君主论”刊之于《待访录》而行世,《文质》则以钞本流传,其中的道理,后人未必能尽知的吧。君主论中的故明政治批判,与文质论之于时势的针对性——当其时自有人明白其间的玄奥。

其时僻处湘西的王夫之,却与黄宗羲遥相呼应,只不过未必能达于黄氏的听闻罢了。

在王夫之的以下论述中,文、质均属于历史范畴。“唐、虞以前,无得而详考也,然衣裳未正,五品未清,婚姻未别,丧祭未修,狉狉獉獉,人之异于禽兽无几也。”(《读通鉴论》卷二○第763页,《船山全书》第10册,岳麓书社,1988)王氏释《周易》“大有”卦“离”之谓“文明”(《周易内传》卷二上《大有(乾下离上)》,第163页)。“文明”的对面即“混沌”(“禽兽”)。“故吾所知者, 中国之天下,轩辕以前,其犹夷狄乎!太昊以上,其犹禽兽乎!禽兽不能全其质,夷狄不能备其文。文之不备,渐至于无文,则前无与识,后无与传,是非无恒,取舍无据,所谓饥则呴呴,饱则弃馀者,亦植立之兽而已矣。魏、晋之降,刘、石之滥觞,中国之文,乍明乍灭,他日者必且陵蔑以之于无文,而人之返乎轩辕以前,蔑不夷矣。文去而质不足以留,且将食非其食,衣非其衣,……又返乎太昊以前,而蔑不兽矣。至是而文字不行,闻见不征,虽有亿万年之耳目,亦无与征之矣,此为混沌而已矣。”(《思问录外篇》,《船山全书》第12册第467页,岳麓书社,1992)较之上述颜元、施闰章、陈维崧所表达,这无疑是远为深刻的危机感。在黄宗羲、王夫之,文衰的主要表征,即礼失;存“文”,则是存礼乐文化、“华夏文明”。“文去”(即礼失)埋伏着夏而变夷、人而禽兽的大危机,大变局。文质论之严峻,由此而抵达了极点。

上文说到通常的文质论者尚质,王夫之却说,“圣人……于人也,用其质,必益以文”;“圣人之道,因民之质而益焉者,莫大乎文。文者,圣人之所有为也”。“文”之功用大矣哉!人之异于草木,君子之异于野人,端在于此。这里有王夫之这样的儒者紧张关注的人禽之辨。“故曰:‘日用饮食,民之质也。’……因其自然之几而无为焉,则将以运水搬柴之质,为神通妙用之几,禽其人,圣其草木,而人纪灭矣。是以君子慎言质,而重言文也。”(《诗广传》卷三第390、391页)在另外的场合,他将“运水搬柴之质”以“朴”之一名形容。他所谓“朴”,也指未蒙教化的前文明状态。正是在上述意义上,他说:“天下之忧其不足者文也”(见上文)。欲救成见之为偏蔽,王夫之往往有对于时论、俗论的逆反之论。上述议论中有他特有的犀利的洞见与偏见——却是王夫之才有的富于深度的偏见。他的有关论述与葛洪的论“质朴”、“雕饰”(《抱朴子》内篇《释滞》、外篇《钧世》等),意似近而理路实异。以世俗所称道的“质朴”为前礼乐文化或去礼乐文明的状态——倘若想到其时所谓的“夷狄之世”正在展开,王氏的上述论说,自可读作预警。当着右质左文已成常谈,王氏的逆反之论决非有意立异,他所表达的,是儒家之徒基于其文化立场的对于华夏文明陷落的深切忧惧。

至于作为一时代治象的“质”,大致指疏节阔目;犹之对于人的朴陋,对于政治设施,他的批评也针对了“疏”“阔”。“禽兽不能全其质,夷狄不能备其文”,也即王氏所谓的“上古朴略之法”,其特征就包括了政治设施的简陋,礼仪文明的缺失,甚至“虎狼之父子,蠭蚁之君臣”(参看《俟解》,《船山全书》第12册第479页)。王氏批评“托质朴以毁礼乐”,说“所甚恶于天下者,循名责实之质朴,适情荡性之高明也。人道之存亡,于此决也”(《俟解》,第483页)。所论乃治道,亦人性。华夏文明的沦丧与人的失其为人,被认为互为因果。王氏曾有条件地肯定被他作为“申、韩”的对立物的“黄、老”,即被作为苛暴滋扰的对立面的清静无为;但在本文所论的题目上,他却持守严格的儒家立场,不欲为黄老政治留一隙之地。可以认为这里标出了对于黄老的有限肯定的那条“限”,倘逾此限即成荒谬。

在王氏的论述中,与“质”、“朴”语义相关的,尚有“俭”。王氏所批评的,是作为“礼”的删略的“俭”以及与此相关的作为政治气象的“俭”(而非常人因于贫窭的“俭”)。儒者于此等微妙处,显示了其特殊的洞察力与文化敏感。因而此种“朴”、“俭”,决非单纯以物质、财富含量标记,换句话说,更以文化品格标记。黄宗羲在其《文质》篇篇末引由馀说秦缪公“俭其道”,曰“由馀之所谓道,戎狄之道也”。上述“朴”、“俭”(即礼仪形式的朴陋苟简,生存状态的鄙野,文化形态的粗糙鄙俗,等等),标出了“质”(“文质”的“质”)的限度。他们不苟同于对上古史的美化、理想化,尊重“文明”之为积累,将作为历史哲学的文质论,还原到具体的历史情境,以至生活世界——可以认为是《礼》学复兴的学术语境中的文质论。倘若想到易代之际大破坏之后,儒家之徒以文化修复为使命承当,遗民中的有识者以“存华夏文明”(亦抗拒“夷狄化”、禽兽化)为职志,即不难感到上述文质论被赋予的极端严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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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文人文学素质论与明清语境下中国人的自我认识(一)_明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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