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基本思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党的建设论文,国有企业论文,试论论文,领导集体论文,基本思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改革开放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怎么搞?这是摆在全党面前的一道难题,第三代中央 领导集体组成伊始,就直面这道难题,总结经验、反思教训,坚持原则、尊重实践,逐渐摸索、形成了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 的一整套比较完整的基本思路,宣传这一思路,使企业特别是企业主管部门的干部熟知中央精神,对于搞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无疑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一、以强化国有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为切入点,扭转企业党的建设弱化的局面
八十年代中后期,已经取得了巨大成效的经济体制改革继续向纵深发展,企业里开始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这是现代化大生产的需要,有其历史必然性。但是,由于思想、理论准备不足,导致了党的组织准备不足,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被明显弱化。一是党组织从领导核心地位变为保证监督地位;二是一些地方试行组织隶属属地化、党务干部兼职化、党的活动业余化。两种情况使得企业党组织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做到“党只管党”,却无法担负起战斗堡垒的重任。而此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的改革都面临艰巨任务,僵化、自由化思潮时有表现,又出现了1989年春夏之交的北京风波,这些情况的出现在客观上要求改变党的基层组织,特别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弱化的局面。
受命于危难之际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对群众最为不满的腐败问题初步治理之后,随即着手扭转企业党建工作的被动局面,其根本性的举措是: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地位、作用强化为“政治核心”。
1989年8月,刚刚就任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在全国组织部长会议上提出了企业党的建设的原则性意见,并做了论证。他说:“现在我们党中央有必要要求企业党组织起政治核心作用,这与《企业法》规定的厂长负责制并不矛盾。”“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组织起来的有机整体,否认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必然会削弱党的领导。”“如果党的基层组织统统都淡化了,我看总书记就一定会变成‘空头司令。’”(《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第582页)
1989年8月28日,根据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通知》,正式确立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通知》指出:“党在企业的基层组织处于政治核心的地位。”“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不能淡化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削弱党的领导。”“企业党委要参与讨论企业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企业中层行政干部,由厂长提名,或党委推荐,经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后,由厂长任免”(同上书,第594——595页)。
由保证、监督,到政治核心,这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一个根本转变,是适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企业政治、经济状况的根本举措,是新组建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科学思路的逻辑起点,它的最直接的作用,就是终结了企业党建工作弱化的局面。
二、以健全工作规制为突破点,扭转”三个不到位”的局面
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变化,除需要硬性规定之外,也要求相应的工作机制予以保证。但是,由于新的企业领导体制尚在探索、完善过程之中,党的工作机制尚需要探索、总结、确认;由于一些同志对于“厂长(经理)负责制”的片面理解:由于浪化企业党建风气的惯性作用,新的工作机制很难一下予建立起来,这就导致了企业里出现了为时不短的一段“两心”之争——处于企业生产经营指挥中心的厂长与处于政治核心地位的党委谁有最终决策权?若厂长最终决策,那么,政治核心如何体现?若党委最终决策,那么,厂长(经理)负责制还要不要坚持?“两心”之争,必然影响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而由于“两心”之争是在厂长(经理)负责制的背景下展开的,因此,它又必然地继续出现党组织地位、作用受到严重影响的局面,其突出表现是:企业党组织对行政干部的保证监督不到位,参与重大问题决策不到位,党管干部不到位。
出现“两心”之争,进而出现“三个不到位”,首先是认识原因,即如何理解厂长(经理)负责制,如何理解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和作用。其次是工作机制问题,即企业党组织应通过什么样的程序和制度去实现政治核心作用。最后是干部素质问题,即党务干部和行政干部能否从大局出发互相支持,主动配合,做好工作。
党中央首先在干部素质问题上下大气力,一方面实现企业干部的优化配备,另一方面教育广大干部正确对待“两心”关系。如1989年11月8日,李瑞环同志在京津沪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研讨会上的讲话中就强调了“两心”合作问题。他说:“大家在会上还提出了一些具体问题,比如说对企业法怎么看,所谓‘中心’和‘核心’这两个‘心’的作用怎么理解,等等。……·究竞是‘中心’大还是‘核心’大,争这个也没什么意思。不管是‘中心’还是‘核心’大家都应一条心。”(见1989年12月28日《光明日报》第四版)
到1995年,党中央对企业党组织政治核心地位、作用的实质有了本质的认识,认为,所谓政治核心,就是党对企业的政治领导权。这一年,江泽民同志在一份关于企业党建工作的调查报告上批示:党对企业在政治上的领导权决不能丧失。对于这一点,各级领导要在思想上明确、行动上认真加以贯彻。(见1995年《人民日报》:《搞活国有企业的关键一着》)从“政治领导权”来揭示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的实质,就使得“两心”关系变得一目了然: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党管干部,党组织要对行政负责人实施有效监督,这些都是“政治领导权”的题中之义,不容含糊,不容争辩。
然而,关键问题还在工作机制上。经过多年艰辛探索,到1997年初以《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为标志,实现党对国有企业的政治领导权、实现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地位、解决国有企业党组织“三个不到位”问题的工作机制被完整地提出来了。《通知》明确规定了企业“重大问题”的范围;明确规定了企业党组织在企业人事管理中的主要职责;明确规定了对企业领导人实施监督的内容,明确规定了实现上述职责、任务的程序和制度。可以认定,《通知》构划出了党对国有企业实施政治领导的完整思路。
三、以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为结合点,扭转企业党的自身建设不知所措的局面
经济体制改革开始以后,在企业党的自身建设上出现了一些盲点。一些企业以提高工作效率为由搞党的活动业余化;一些企业以反对形式主义为由取消党的活动:一些企业以“高扬主旋律”为由不让党组织“制造噪音”。一时间,许多企业党组织在自身建设上手足无措。
为改变这种状况,中央根据毛泽东建党思想提出了紧密围绕党的基本路线加强党的建设的要求,并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国有企业党的自身建设的基本思路。
首先,中央在1994年通过的《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企业党组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即“保证搞好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提高经济效益”。这个规定,一方面突出了企业党组织的特点,另一方面又不排除党组织通过各种活动、手段来提高活动效果。 《决定》同时提出了适合于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共四项,包括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检验标准;党的活动内容及工作方式的改进;增强解决自身矛盾的能力及工作部署和节奏等方面的内容,对指导企业党的自身建设同样具有操作意义。
其次,在认识相对成熟的情况下,及时昭知全党,力促推广、执行。随着对企业党的活动规体的不断总结和探索,新的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企业党的自身建设的基本思路终于完整地形成了,并且在1997年初下发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面世。
企业党的建设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新形势下的企业党建工作,要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来进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党的建设的目标明确了。“企业党建工作的目标是:(1)有一个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善经营,会管理,团结协作,廉洁公正,开拓进取、得到职工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2)有一支能够在企业改革、发展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3)有一个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要求,与生产经营紧密结合,保证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工作机制。(4)有一套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及时解决自身存在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工作制度。”
企业党的建设的方针和原则明确了。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以下方针和原则:“第一,坚持全面贯彻落实‘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指导方针。……国有企业由工厂制改成公司制后,要继续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保证和支持服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依法行使职权,逐步完善企业领导制度。”“第二,坚持为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股务。““第三,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第四,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
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级党委都要抓好企业党建工作,市委负有主要责任,其职责是:制定、部署加强企业党建工作的规划、目标、措施;搞好调查研究,
抓住重点,分类指导: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的管理;督促、检查企业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这些规定,把企业党的自身建设与企业的生产经营紧密地结合起来,对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实施政治领导,是强有力的保证。
综上可见,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在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这一总的方针下面,循着强化企业党组织地位、作用;以键全面工作机制保证地位、作用的实现;以有效的、规范的与企业的生产和经营紧密结合的自身建设来增强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这样一个思路来指导企业党建工作,到目前,总的思路已全面形成,具体要求已基本明确,有关制度已基本确立,地方党委和企业党组织应当领会中央意图,把握良好时机,通过努力工作,开创企业党建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