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四川成都 610052
摘要:通过调取核工业系统在该地区的放射性普查资料以及铁路沿线γ辐射剂量率监测,获取放射性地质数据,了解铁路沿线放射性水平;在取得沿线放射性水平资料基础上结合实地γ剂量率监测,对放射性水平较高区域进行土壤取样分析;从勘察设计工作中获得隧道洞深处岩心样品,进行放射性测试分析,获取沿线隧道洞深处放射性核素含量分布情况,提出相应辐射防护设计、施工等要求,并确定弃渣的处理方式,对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放射性选址合理性进行分析并对防护措施提出相应意见。
关键词:川藏铁路;环境放射性;调查项目
1项目环境放射性调查主要目标:
通过对铁路沿线放射性现状调研和监测,论证在放射性环境方面其选线的合理性,并对放射性水平异常路段提出施工处理措施或改线避让建议;预测工程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辐射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为施工人员的辐射防护措施及工程环境治理提供参考依据;对放射性异常路段施工产生的含放射性废渣石提出有效处置方法与措施。
2编制依据、规范
2.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003);
(4)重点区域放射性测井资料。
2.2采用标准
(1)《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的一般规定》(GB11215-1989);
(2)《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
(3)《铀矿地质辐射防护和环境保护规定》(GB15848-2009);
(4)《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2010);
(5)《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暂行)》(HJ53-2000);
(6)《铀矿地质辐射环境影响评价要求》(EJ/T977-1995);
(7)《放射性废物管理规定》(GB14500-2002);
(8)《铁路工程不良地质勘察规程》(TB10027-2012)。
3质量保证
3.1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为保证该项目顺利实施,保证项目质量,将成立专项工作组,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实施。从布点、采样、样品分析、数据处理,最终报告编写等均由经验丰富的骨干技术人员编写、审核;技术专家统一把关。对参加本项目调查工作的专业人员上岗前均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
3.2仪器、量具的刻度、检定和三性检查
该项目所用仪器、量具使用前均已经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刻度校正和三性(灵敏度、稳定性、一致性)测定,符合要求。
3.3现场采样、测量时的质量保证
采样布点按工作方案要求进行,用表格形式详细记录样品采集和测量的有关参数。并按有关规范要求办理样品交接手续。样品的处理和保存均按有关规定进行。
3.4实验室样品分析全部采用已经颁布的国家标准方法,使用经过国家标准部门鉴定过的标准物质和质量控制样品。
4组织实施方案
4.1调查内容及所用仪器、方法
(1)调查内容
根据工程分析结果,确定本次放射性环境现状调查包括以下内容。
①现有放射性资料收集;
②线路沿线γ辐射剂量率监测,对异常点应加密布点;
③放射性异常区域土壤中氡浓度测量、土壤氡析出率测;
④岩石、土壤放射性核素取样分析:总α、总β、U、Ra、Th、K,Ir,IRa;
⑤水质样品放射性水平测量:总α、总β、U、Ra、Th、K。
4.2取样及监测方案
①γ辐射剂量率巡测
在全线路范围内沿铁路线进行500m跨度布点,点位距铁路沿线左右两侧100m、200m、500m同步布点,并在γ辐射剂量率大于限值范围区域内进行100m×100m网格加密布点监测。
②土壤氡浓度及土壤氡析出率测量
土壤氡浓度选在γ辐射剂量率加密布点位置,确定氡浓度分布情况,对于土壤氡浓度大于限值位置进行土壤氡析出率测量,以分析氡浓度产生来源。
③岩土、土壤样采集
岩土样品主要分布于各隧道洞深处岩石样品,采样应覆盖各类岩层分布,隧道取样数量应以隧道长度为标准进行代表性取样,每个隧道取样2~3个点位,每个点位洞深处岩层取样2kg以上。
土壤采样应取在资料查询或γ放射性普查较大区域,采样时先将表层土壤去除,选取新鲜土壤,用样品袋取2kg以上样品,写好样品标签。
④水样
流经铁路敏感点地段的地表水、地下水等水体中采水样;在施工区域200m范围内的溪流、沟水等放射性流出物的受纳水体采集,洞深处若有采集条件则进行地下水水样采集。
水体采样时避免取进水面上的悬浮物和水底的沉渣。采集到的水样必须进行预处理,以便防止因化学或生物作用使水中核素浓度发生变化,方法如下:
洁净硬质玻璃瓶或无色聚乙烯塑料瓶5L,先用待采水样洗2~3次,加入1:1硝酸溶液,再取满水样(如水样混浊,应先在现场过滤)。水样的pH值应小于2。用石蜡封好瓶口,在15d内送实验室,取样为5L。
5设备组织
调查工程中使用的主要仪器、方法如下表所示。
结束语:本项目计划野外调查工期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工期约1个月,主要内容为资料的收集及前期准备等工作;第二阶段工期约1个月,包括完成现场监测、现场采样及分析;第三阶段工期从甲方按要求完成全部钻孔取样并送达样品起,工期约2个月。第四阶段工期约1个月,三阶段完成后进行放射性调查报告编制及专家审查。
参考文献:
[1]贺冰喆.铁道行业标准《铁路运输放射性物质卫生防护规定》修订综述[J].铁路节能环保与安全卫生,2016,6(03):134-135.
[2]韩开春,于伯勇,高生伟,李景渠.“放射性物质”定义的演化与铁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J].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1998(03):59-61.
[3]卜万成,毕克娜,宣义仁.环境放射性连续监测[J].辐射防护通讯,1993(03):14-20+28.
论文作者:叶柱建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2/27
标签:放射性论文; 土壤论文; 样品论文; 环境论文; 工期论文; 浓度论文; 剂量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3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