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针对用户配电室停电检修工作中安全组织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论述了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并就如何加强管理,避免出现安全漏洞,严格落实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电气设备;用户检修;存在问题;改进建议
《安规》中规定:本规程适用于从事发电、变电、送电、配电、农电及用户电气设备上工作的所有人员(包括基建安装人员)。因此,用户变配电所停电检修工作还应严格执行《安规》的规定,落实保障安全的组织与技术措施。然而,用户变配电所停电检修存在诸多问题,无法完善保障安全的组织措施。因此,对用户配电所电气设备停电检修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改进建议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停电检修的工作程序
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应认真执行工作票制度、操作票制度、查活及交底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及转移制度、工作终结及送电制度以及调度管理制度等安全组织措施。
用电单位如在属于供电部门调度范围内的电气设备上进行检修工作,应事先做好停电计划,报送供电调度部门批准。在停电检修进行的当日,开始工作前向供电部门调度员申请停电,在得到调度员的许可工作命令后,才能开始工作。
此外,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完成以下安全技术措施:①停电;②验电;③挂地线;④悬挂标示牌和装设临时遮拦。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电力建设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投运年限较早的用户配电室的老化、陈旧现象较严重,其技术性能落后、可靠性低的电力设备需大修或更新改造。由于需配电室全部或部分停电,所以该类工作需按《安规》填写第一种工作票。
因用户配电室电气设施、设备的产权属于用户,所以日常维护管理责任范围即设备主管权也由用户负责,而《安规》中规定:线路、用户检修班或基础设施建设单位在发电厂、变电所工作时,必须由所在单位(发电厂、变电所或工区)签发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当前用户配电室的停电检修工作大多有偿委托电力部门施工单位完成。
因此,在一些规模小、电气值班人员技术力量薄弱或长期无检修的用户配电室工作时,曾多次出现用户配电室电气工作人员拒绝签发工作票、拒绝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只肯根据检修工作的需要及电力建设单位的要求,完成停电、验电等倒闸操作,进而使接受委托检修的电力建设单位的工作票制度及工作许可制度无法实施,有的在采取必要的安全技术保护措施后填写安全施工措施票工作,由于深知推行工作票制度及工作许可证制度的重要性,由电力建设单位工作负责人与工作票签发人填写并签发工作票,但由于用户配电室值班电气人员拒绝担任工作许可人,导致停电检修工作无法履行工作许可手续,致使已填写的工作票形同虚设,流于形式。
此外,因工作票是许可工作的书面凭证,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中断、转移及终结的执行情况都能从工作票上反映出来,落实确保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以及履行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所负的安全职责等。用户配电室的供电情况有所不同:有双电源进线,单电源且自备电源,通过柱上开关、隔离刀闸或跌落保险接入主网,采用架空或电缆专线等。可以说,在检修工作中,有很多因素会引起突然来电。因此,用户配电室电力建设单位的停电检修工作与业扩新装工程完全不同,由于工作现场不存在突然来电的可能,业扩新装项目只能填写施工安全措施票,而在用户配电室停电检修工作中,若不履行工作票制度及工作许可证制度,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本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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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全组织措施无法落实的原因
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一项繁重和综合素质要求高的工作,在工作票中的所列人员如工作负责人、工作票签发与工作许可人等必须熟悉现场设备及系统接线等情况,其安全职责也很重要。以工作许可证为例: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工作现场布置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检查停电设备是否有突然来电的危险;即使对工作票所列内容有很小的疑问,也需向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还应要求详细补充;施工现场安全措施完成后,工作许可人还应会同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安全措施,还需确认检修设备无电压;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及注意事项;并与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等。
大多数拒绝履行工作票制度及工作许可制度的用户认为,由于这些停电检修工作已有偿委托电力部门施工,所以完成安全组织措施也是电力建设单位自己的事。加上怕承担安全责任,缺乏电气安全用具和值班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等,这些用户除配合电力建设单位完成停电等作业外,不愿意担任工作许可人,不愿意签署工作票及履行工作许可人的安全职责;而电力部门的施工人员和电力监督员等,虽然技术水平高,熟悉确保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但对用户配电室的现场设备及系统接线不一定十分熟悉,故不宜作为用户配电室停电检修工作票和工作许可证的签发人。
四、完善安全组织措施的探讨与建议
依据现行《安规》要求,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施工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熟悉《安规》的人员担任,同时,明确其安全责任是“工作的必要性;工作是否安全;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与充足”。由于用户配电室供用电设备的权限属于用户,施工人员属于电力部门,因此,任何一方签发工作票都有不适当的地方,均无法满足既熟悉设备又熟悉人员情况的签发人双重要求。因此,针对上述问题,为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对受电力部门有偿委托的用户配电室的停电检修,需实行双签发管理。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用户对检修工作给予充分的配合且具备电力专业技术水平,应经考试合格,熟悉现场电气设备的用户动力部门的电气技术人员担任“设备主管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许可人,对工作票中“工作的必要性、工作的安全性、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负责,由电力部门技术人员担任“人员主管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对工作票中的“所派工作负责人及工作班成员是否适当和充足”等人员情况负责,实行双签发管理,并经双方共同签发用户配电室停电检修工作票。
对电力专业技术力量相对薄弱或缺乏安全用电设备的少数用户单位,用电监管的主要内容是监督、检查、指导和帮助用电用户开展各项安全、经济、合理用电的各项工作,密切供用电双方的协作关系,确保安全、经济供用电,以达到提高用电经济效益的目的。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若用户有偿委托电力施工单位进行配电室停电检修工作时,该单位的用电监察人员可担任其停电检修的“设备主管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许可人,履行工作许可制度,下达许可开始工作的命令(亦为双签发)。
需注意的是,由于对用户现场设备和系统接线不熟悉,电力建设单位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前,必须到工作现场进行调查,并根据工作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双方工作票签发人收到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后,根据其安全职责,经认真审查后签发,如有疑问应及时到现场核查。工作负责人应在工作开始前一天将签发的工作票交给工作许可人,在收到双方签发人签发好的工作票后,工作许可人还应仔细检查现场接地线等安全措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经确认无误后,按工作票所列项目完成各项安全措施。
参考文献:
[1]刘芳,张保记.用户配电所电气设备停电检修存在的问题[J].电力安全技术,2014(10).
[2]蔡南生.浅谈用户配电室电气设备停电检修存在的问题[J].中国科技投资,2014(33).
论文作者:刘鹏程,崔雪朋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7
标签:工作论文; 用户论文; 制度论文; 配电室论文; 措施论文; 电力论文; 设备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23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