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唯物主义还是实践唯物主义--再读马克思_辩证唯物主义论文

辩证唯物主义还是实践唯物主义--再读马克思_辩证唯物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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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1)03-0032-07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还是实践唯物主义,这是20世纪80年代中国哲学界激烈辩论的一个问题。时至今日,讨论仍在继续,观点交锋有时还很激烈。这种情况的形成不能只用哲学家的兴趣解释,它的深层原因与市场经济日益取代计划经济这一中国社会改革开放以来的重大变化有关。但除此而外,应该说,对马克思、恩格斯著作的研究不够也是重要原因之一。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依据是恩格斯中晚期的著作,实践唯物主义则主要以马克思的早期著作为依据。这种情况不仅使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而且进而造成了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分裂甚至对立。要全面理清马克思、恩格斯关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进而科学地揭示这两位哲学家的思想关系,是一件十分复杂的任务,不可能在一篇文章中和短时间内完成。本文的宗旨是就马克思有关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的思想略加考察,以图深化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认识,推进这场已经延续二十多年的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关系的讨论。

一、马克思有没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

按照学术界通行的理解,作为一种哲学理论,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特点是实现了唯物论与辩证法的结合,是用物质的辩证运动解释整个世界的科学世界观。

马克思有没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许多实践唯物主义者的回答是否定的,而且强调马克思主张从人、人的主体性和实践出发观察一切,不可能用与物质自然界的运动解释世界,不可能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而辩证唯物主义者对问题作了肯定的回答,但苦于在马克思那里找不到关于辩证唯物主义的直接论述,相关论述都是恩格斯的。实际上,马克思是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这不仅是因为马克思支持恩格斯进行自然辩证法研究,同意恩格斯集中论述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反杜林论》的观点,而且更重要的是马克思自己就有关于辩证唯物主义思想的论述;虽然他和恩格斯一样,也没有使用“辩证唯物主义”这一概念。

在马克思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着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完整论述:

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己是独立的,而且只有当它依靠自己而存在的时候,它才是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靠别人恩典为生的人,把自己看成一个从属的存在物。但是,如果我不仅靠别人维持我的生活,而且别人还创造了我的生活,别人还是我的生活的泉源,那么我就完全靠别人的恩典为生;如果我的生活不是我自己的创造,那么我的生活就必定在自身之外有这样一个根源。因此,创造是一个很难从人民意识中排除的观念。自然界的和人的通过自身的存在,对人民意识来说是不能理解的,因为这种存在是同实际生活的一切明显的事实相矛盾的。①

这里初看起来似乎是在说,人是靠自己而存在的,他不靠别人的恩典,自己就是自己生活的根源;其实马克思是在说“自然界和人的通过自身的存在”,也就是在说人和自然界是自我创造的产物,而且永远在自我创造之中,他们靠自己为生。马克思否认在自然界和人之外有一个创造者,例如神,以及黑格尔的绝对观念。

这样理解似乎有些牵强,我们且看下文。马克思紧接着上面那段话又说:

大地创造说,受到了地球构造学即说明地球的形成、生成是一个过程、一种自我产生的科学的致命打击。自然发生说是对创世说的唯一实际的驳斥。②

显然,这是以自然界为例对“自然界和人的通过自身的存在”的具体说明。这一说明与饱受辩证唯物主义批评者指责的恩格斯《自然辩证法》中的论述十分相似。它们都是立足于自然科学的成果,用物质自然界本身的辩证运动说明它的历史与现状,无疑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自然观。

在这段话之后,马克思把目光转向人。他借用亚里士多德的话指出:两个人的交媾即人的类行为生产了人。也就是说,人的肉体的存在也要归功于人。然后针对质疑既然每个人都是他前面的人所生的而提出“那么谁生出了第一个人”这种问题的人,马克思说:“你还应该紧紧盯住这个无限过程中的那个可以通过感觉直观的循环运动,由于这个运动,人通过生儿育女使自身重复出现,因而人始终是主体。”③

马克思认为,人自己生产自己,人始终是主体。这主要涉及的是人的肉体的生产。除此而外,马克思强调人的社会性、社会性的人也是他自己的产物、他自己劳动的产物:

对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所以关于他通过自身而诞生、关于他的形成过程,他有直观的、无可辩驳的证明。④

马克思曾经说:“共产主义是私有财产即人的自我异化的积极的扬弃,因而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⑤从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的论述可以知道,他所说的“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指的是人在克服了私有财产以及与之相关的异化之后人的本质,包括人的社会本质,回归人自身,人成为真正的人。按马克思的说法,这是“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的终结”,是真正的人的历史的开始。

人的肉体的生产和社会的生产要以人这个物种的存在为前提,那么,作为物种的人又是如何产生的?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在讲到劳动生产对物质自然界的改造作用时说:

在这种情况下,外部自然界的优先地位仍然会保持着,而整个这一点当然不适用于原始的、通过自然发生途径产生的人们。⑥

这是一句人们很熟悉的话,不过以往为了强调世界的物质性,大家只注意它的前半句,其实后半句也很重要,因为它回答了作为物种的人是如何产生的——它是“通过自然发生途径产生的”。就是说,马克思认为,人这个物种也是人类的实践活动还不存在的情况下物质自然界自我运动的产物。或者说,前面提到的“自然发生说”也适用于人类。人是物质自然界自我运动的产物,他本身就是自然物。由此再引申一步得出的结论就是,人自身的生产以及人的社会的生产,从广义上看,可以认为和自然界一样都是物质的自我运动。

综上可以看出,马克思先依据自然科学说明自然界是自我产生、自我存在的过程,进而说明人类物种、人的肉体以及克服了异化因而具有了人的本质的真正的人,也是自然界和人这些自然物的自我生产的产物。这些论述正是对前面所说的“自然界的和人的通过自身的存在”的具体说明。也就是说,马克思事实上是阐述了一个完整的世界观。按照这种世界观,世界上没有造物主,一切都是物质的自我运动;我们面前的自然界和人,都是自然界以及人自身自我运动的产物。应该说,这正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虽然它的表述还缺少自己特有的概念,还不够鲜明与准确。

大家知道,在西方马克思主义者那里,之所以认为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哲学思想是对立的,是因为他们一直强调:辩证唯物主义把辩证法运用于自然界,用物质自然界的辩证运动解释一切,这只是恩格斯的思想,马克思没有也不可能有自然辩证法。而马克思的以上论述告诉我们,他是有自然辩证法思想的。已故哲学家贺麟认为,马克思不仅有自然辩证法思想,而且这样的思想早在《博士论文》中就有了。他说: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根据大量材料进一步论证了伊壁鸠鲁是发展了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并包含有注重道德实践、自由意志和无神论的新因素。这就有力地批驳了现代外国一些哲学家所说的‘只有恩格斯才有自然辩证法,而马克思是没有的’错误看法了”⑦。

二、为什么说马克思是实践唯物主义者

马克思有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但是用辩证唯物主义概括他的哲学思想并不准确,因为马克思特有的、最有价值的也是他所强调的哲学思想不是辩证唯物主义,而是实践唯物主义。更准确地说,他是实践唯物主义者。

关于这一点,最重要的体现在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中: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⑧

马克思批评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不是因为它们不懂得辩证法,不知道用联系、发展的眼光看世界,而是因为它们观察世界的角度有问题。具体说,是因为它们只知道从物质出发而不是从人、人的主体性和实践活动出发解释世界。客观地看,我们今天的辩证唯物主义也在马克思的批评之列,这样的唯物主义马克思是不会赞同的。

事实上,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与其他唯物主义哲学的区别也的确是观察世界的出发点不同,即马克思是从人、人的实践活动出发解释世界,而不是依据作为客观规律的辩证法。作为唯物主义者,马克思是承认自然界自身的辩证运动的,但是相关的论述极少。即使涉及物质自然界及其运动,马克思也总是从人出发考察。例如,他在《博士论文》中考察了赫拉克利特和伊壁鸠鲁原子论思想的区别,高度赞扬了伊壁鸠鲁的原子偏斜说,但他的宗旨不是要建立一种唯物主义的自然观,而是通过肯定原子运动轨道的偏斜来肯定偶然性的重要,肯定原子的“能动性”。马克思认为,德谟克利特主张“实在的可能性”,伊壁鸠鲁主张“抽象的可能性”:“实在的可能性就像知性那样被限制在严格的限度里;而抽象的可能性却像幻想那样是没有限制的。实在的可能性力求证明它的客体的必然性和现实性;而抽象的可能性涉及的不是被说明的客体,而是作出说明的主体。……抽象可能的东西,可以想象的东西,不会妨碍思维者的主体,也不会成为这个主体的界限,不会成为障碍物。”⑨马克思说:“伊壁鸠鲁哲学的原则……是自我意识的绝对性和自由,尽管这个自我意识只是在个别性的形式上来理解的。”⑩说到底,马克思赞扬伊壁鸠鲁,是因为他在伊壁鸠鲁的哲学中看到了对自我意识的肯定。

又如,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提出了自己的辩证唯物主义思想,肯定了自然界不依赖于人的自我运动,但是他又提出:对于社会主义的人来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可见,作为社会主义的人,马克思所重视的不是自然界与人无涉的运动,而是它“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马克思对整个辩证法也是从人的角度出发理解的。他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做一个过程。”(11)

再如,人毫无疑问是自然界运动的产物,但是马克思恰恰是强调人与人以外的自然界的不同,他关心的是人类产生以后的而且是进入人的实践视线之内的自然界。在讲了把自然界看作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和从与人无涉的自然界运动看待我们面前的自然界的不同之后,马克思说:

这种区别只有在人被看做是某种与自然界不同的东西时才有意义。此外,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那个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界;这是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12)

正因为这样,马克思在批评黑格尔的自然哲学时说:“被抽象地理解的,自为的,被确定为与人分隔开来的自然界,对人来说也是无。”(13)

马克思不仅是从人出发观察世界,而且强调人和世界的关系是实践关系。这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的论述中就可以看得很清楚。尽管恩格斯曾经把《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称作“包含新世界观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然而在这个“提纲”中,马克思只强调人与世界的实践关系,完全没有谈到自然辩证法。

在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赞成者往往引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这样一个表述:“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14)作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自己的哲学思想是实践唯物主义的证明。但对这句话的理解引起了无数的争论。主张辩证唯物主义的哲学家强调:“实践的”这一定语形容的是“唯物主义者”而非“唯物主义”,马克思、恩格斯从来没有使用过“实践唯物主义”这个概念;“实践的唯物主义者”的意思是说这些唯物主义者重视革命实践在实现共产主义过程中的作用,而不是说实践活动在共产主义者的哲学理论中有什么特殊的意义。(15)其实,对上述表述如何理解,马克思、恩格斯是否使用过“实践唯物主义”这一概念,并不重要;即使没有使用过,也不应该成为人们不能用它概括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理由。道理很简单,批评实践唯物主义的人强调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是辩证唯物主义,但人所共知的是,马克思、恩格斯自己同样从来没有使用过“辩证唯物主义”这个概念。既然“辩证唯物主义”、“实践唯物主义”只是后人对马克思、恩格斯哲学思想的概括,那么,只要言之成理就有合理性。

需要指出的是,在“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这句话之后,马克思、恩格斯所论述的不是共产主义者应该用革命手段改造世界,而恰恰是实践唯物主义思想,即应该从人、主体性、人的实践活动出发解释现实世界:

如果在费尔巴哈那里有时也遇见类似的观点,那么它们始终不过是一些零星的猜测,而且对费尔巴哈的总的观点的影响微乎其微,以致只能把它们看作是具有发展能力的萌芽。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16)

其基本精神与《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对旧唯物主义的批评完全一样。显然,这里指的正是费尔巴哈不懂得要从人、主体、实践出发解释世界。因为,几乎是紧接着这句话,马克思、恩格斯这样批评费尔巴哈:

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绝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直接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而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17)

再往下整整四个自然段,马克思、恩格斯都是在讲同样的道理。在以往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讨论中,其支持者的许多论据正是从这几段中找到的。

“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主张从人、主体性、实践活动解释现实世界,当然可以把他们的哲学思想称作实践唯物主义。可见,一些哲学家以马克思、恩格斯使用过“实践的唯物主义者”这一说法作为用“实践唯物主义”称呼马克思、恩格斯(起码是马克思)的哲学思想的理由是合理的。“实践的”一词的确是在形容共产主义者唯物主义世界观的特点。

当然,马克思有自然辩证法和一般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但是论述极少。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众多引证告诉我们,马克思的哲学论述主要是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这些论述实际上是他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一条的注释,也就是说,是站在实践唯物主义立场上对《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就费尔巴哈等旧唯物主义者所作批评的进一步展开。马克思的实践唯物主义思想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之前和之后都可以见到。例如,《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有大量论述。此外,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中提出,在历史发展中,要把人“既当成他们本身的历史剧的剧作者又当成剧中人物”(18);在《资本论》中说,“人的存在是有机生命所经历的前一个过程的结果。只是在这个过程的一定阶段上,人才成为人。但是一旦人已经存在,人,作为人类历史的经常前提,也是人类历史的经常的产物和结果,而人只有作为自己本身的产物和结果才成为前提。”(19)同时,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把他和马克思的思想称作“在劳动发展史中找到了理解全部社会史的锁钥的新派别”(20),说明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一以贯之的哲学思想。

当然,马克思的哲学思想不局限于实践唯物主义;但是,在他的哲学思想中,最有代表性的,他所特有的,不仅把他与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与形形色色的唯物主义哲学家区别开来的主要思想,是实践唯物主义。把他称作实践唯物主义者,是恰当的。

马克思是实践唯物主义者,从人、主体、实践出发解释世界是他的特点。这是由他为自己确定的历史使命决定的,是不能不如此的。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是革命家,他们毕生事业的宗旨是为共产主义而奋斗,实现人类解放。他们与空想社会主义者不同之处在于,他们认识到历史发展是有规律的,共产主义的实现既不能靠道德说教,也不能靠哲学批判,只有遵循历史规律才能有可靠的科学基础。因此,探索历史规律就成为他们理论工作的核心任务。正因为如此,他们说:“我们仅仅知道一门惟一的科学,即历史科学。”而且,他们想要深入研究的只是人类的发展史。(21)但人类社会是怎样发展的?这成为他们必须首先予以回答的问题。就哲学而言,他们,主要是马克思,创立了唯物主义的历史观。这种历史观认为物质生产力是全部社会生活的基础,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决定上层建筑,归根到底,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是全部历史发展的最终决定因素。应该强调的是,理论思维进展到这里,必然合乎逻辑地提出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这就是生产力又是如何发展的。能不能唯物主义地回答这个问题,成为唯物主义历史观这个理论大厦能否牢固建立的关键。正是在这里,马克思发现,决定生产力发展的不是别的,是人的实践活动,主要是劳动生产实践活动。他和恩格斯得出结论说:“人与自然的‘斗争’促进其生产力在相应基础上的发展。”(22)这也正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重要论述“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的更为具体的说法。由于用劳动实践解释了生产力的发展,进而解释了全部人类历史的发展,一方面马克思为社会发展和共产主义事业奠定了唯物主义的、可靠的、科学的基础,另一方面又揭示了人类历史能够辩证发展的秘密。这样一种唯物主义历史观对马克思主义的意义不言而喻,而这正是实践唯物主义即建立在实践基础上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不可能不是实践唯物主义者。

三、关于辩证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的矛盾问题

在迄今为止的辩证唯物主义与实践唯物主义争论中,给人留下的一个突出印象,就是两者是相互矛盾甚至冲突的。实际上,它们在马克思那里是完全统一的,任何矛盾都没有。

首先必须承认,不论对实践唯物主义作什么样的理解,它都不可能包含和解释辩证唯物主义的内容。诚如辩证唯物主义者所说,一旦按照实践唯物主义的思路只承认人化自然,即被人的实践活动改造过因而被打上人的烙印的自然界的存在,那就无法唯物主义地回答人类出现之前,也即当还不存在人以及人的实践活动的时候,自然界是不是存在以及如何存在的问题。反过来,从一定角度看(注意,只是从一定角度看),辩证唯物主义却可以对实践唯物主义作出合理解释。这个角度就是当人们从自然科学、自然辩证法的角度解释世界的时候,任何人,也包括实践唯物主义者,都不能否认人本身是物质的、自然的、由原子分子组成的,像马克思所说的,是“现实的、肉体的、站在坚实的呈椭圆形的地球上呼出和吸入一切自然力的人”(23)。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人也不例外。就此而言,辩证唯物主义是一个完整的世界观,可以涵盖世界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人的实践活动也是物质之间的相互作用。实践唯物主义则不同,它无法涵盖整个世界的过去、现在和未来,只适用于人类产生之后,而且只适用于人的活动所及的范围之内。例如,马克思所说的“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就在实践唯物主义的解释域以外。

然而问题是,当我们研究人类出现以后而且是进入人的实践活动范围之内的世界时,情况就不同了。这时只用原子、分子、物质自然界的自我运动,就不能解释现实世界了。这时的世界是人类的实践活动,主要是生产实践活动所改造过了的世界,带有人的实践活动的烙印;这时人本身不再仅仅是由原子分子组成的自然存在物,而是受到人自己的实践活动影响的存在物;不仅如此,人还是社会存在物,而社会说到底又是人的实践活动的组织形式。面对这样的人以及这样的世界,辩证唯物主义仍然是有用的,因为人还是肉体的、物质的、由原子分子组成的、可以通过生物学和医学研究的。但是对于解释这样的世界,只从自然科学的、自然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角度出发又是不够用的。为了解释这样的世界,必须在自然科学的、自然辩证法的角度之外再增加一个角度——实践的角度。如果这样理解,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是没有任何矛盾的。人类出现以前和灭亡之后的世界,人类出现之后但超出人的实践活动所及范围以外的世界,只能用辩证唯物主义解释;人类出现以后并且是人的实践活动所及范围之内的世界,应该也只能综合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和实践唯物主义的两个角度来解释。以上这番道理应该说是显而易见的。

前面已经提到,马克思是革命家,毕生的宗旨是为人类的解放而奋斗。这决定了他把全部理论兴趣都集中在对人和人类社会及其发展的研究中,进而决定了他高度重视实践活动的意义,决定了他虽然承认自然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但是创造性地研究、提出并运用的,成为他独特的、有代表性的哲学思想的,是实践唯物主义。这样的角度是马克思哲学研究的特点。离开这个角度,他可以接受也必须接受自然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思想。他之所以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初步提出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之所以支持恩格斯从事自然辩证法的研究并认可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阐述的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原因就在这里。实践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在马克思这里有矛盾吗?没有。

从马克思的角度出发,自然并非离开人的活动独立自在的自然,自然的历史很大程度上是由历史的自然即在人的实践活动中生成的自然构成的。但是,一旦超出了马克思观察世界的特殊角度,把实践唯物主义作为具有普遍意义的世界观,就会带来问题。例如,有人从本体论的角度研究实践活动,提出实践本体论,立即与辩证唯物主义物质本体论发生矛盾,遇到“人类出现以前自然界是否存在”这样的“致命”问题。

另外一个重要原因,则与我们对“实践”概念的理解有关。在对实践唯物主义的宣传中,我们往往只突出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对旧唯物主义的批判,强调马克思的“实践”概念主张从人、主体和实践出发解释世界。这当然确实是马克思的思想,但它并不是马克思“实践”概念内涵的全部。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既批判旧唯物主义,也用唯物主义批判唯心主义,批判它脱离了客观物质存在的制约来谈人的主体性。在批判旧唯物主义不从实践、主体方面出发理解世界之后,马克思说:“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24)马克思充分肯定物质存在对人的实践活动的制约。首先,人的实践活动总是从一定的客观条件出发进行的,对实践者来说,这些条件是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例如,他说:“人们不能自由选择自己的生产力——这是他们的全部历史的基础,因为任何生产力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25)其次,马克思充分肯定法国启蒙思想家关于“人是环境的产物”的思想。关于自然环境的影响,他强调地理环境的作用(26),强调环境决定着人的感觉能力、实践能力的发展(27);关于社会环境的作用,马克思的名言——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就是集中体现。最后,人作为主体,他的实践活动所体现的能动性、创造性能否变为现实,也即他的实践活动能否取得成功,是由客观物质存在决定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28)由于一方面强调实践活动中人的主体性、能动性,另一方面强调这种实践活动又受物质存在的制约,体现了人的受动性,所以马克思的“实践”概念是人的能动与受动的统一,人和自然的统一。例如,他认为工业,也即人类的物质生产活动,是最重要的实践活动,但是“工业中向来就有那个很著名的‘人和自然的统一’”。(29)他甚至称自己的哲学思想“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30)。在这里问题已经很清楚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之所以似乎是矛盾甚至对立的,正是由于我们在阐述实践唯物主义时只看到实践的能动性、主体性,忽视了它的受动性、客体性,对它作了片面的解释。这样的解释当然有唯心主义之嫌,当然与辩证唯物主义是无法统一的。

马克思从来没有对自己的哲学思想作过系统、全面的阐述,因而他也没有建立起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统一在一起的完整体系。但是,这两种思想在他那里并不存在矛盾,因为它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对客观世界的观察与解释。当与有神论包括黑格尔哲学进行论战时,他与恩格斯一样,所展现的是自然辩证法和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当在人的问题以及社会历史问题上批判旧唯物主义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唯心主义时,他手中的武器是实践唯物主义。(31)只是因为实践唯物主义受到马克思本人的高度重视,作了大量论述,而且的确与众不同,成为他的哲学思想的标志,人们称他为实践唯物主义者。

辩证唯物主义和实践唯物主义在马克思那里没有矛盾,但是它们能不能统一起来,能不能在两者统一的基础上建立起一个马克思的哲学体系,有待进一步研究。不过无论如何,把两者看作相互矛盾甚至是相互对立的,不符合马克思的思想,也是不能成立的。

注释:

①②③④⑤[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91、91、91、92、8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⑥[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⑦贺麟:《〈马克思恩格斯论哲学史〉序》,见格·伊尔尼茨等编:《马克思恩格斯论哲学史》,第2页,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贺麟的这一观点还有进一步讨论的余地,但作为一家之言,可以参考。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⑨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7-28、62-6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

(11)(13)[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01、116页。

(12)(14)(16)(17)[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1、19、19、20页。

(15)参见段忠桥:《质疑俞吾金教授关于“实践唯物主义”的两个说法》,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8(6);黄楠森:《重谈我对实践唯物主义的看法》,载《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0(10)。

(1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47页。

(1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5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

(2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58页。

(21)[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0-11页。顺便指出:俞吾金等哲学家把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归结为历史唯物主义并把自然界的历史发展也包括在历史唯物主义之中,是有道理的。只是他们这一理解仍然不够充分,应该把人的历史也包括在内。因为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强调的就是人的历史发展;而且,作为以人类解放为全部理论和实践工作宗旨的革命家,马克思不能不把理论兴趣和注意力集中在人的发展规律上。他谈到社会和自然界的发展,是因为在他看来“人是环境的产物”,而环境既包括社会环境也包括自然环境,不揭示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规律就不能最终真正说明人的发展规律。

(22)[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1页。

(23)[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105页。

(2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4页。

(2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32页。

(26)(29)[德]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1、20-21页。

(27)(30)[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第87、105页。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55页。

(31)实践唯物主义是马克思的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本身的发展规律在内的唯物主义历史观,我们所熟悉的历史唯物主义只是这一历史观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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