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双重批判与他的“两个转变”——以《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中心
周 虹
摘要: 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对黑格尔进行了哲学和政治的双重批判。通过哲学批判,马克思确立了“观念应当从现实的差别中产生”的原则,发展出一种不同于德国古典哲学传统的解决近代哲学基本问题的新思路,初步实现了唯物主义转向;通过政治批判,马克思超越了卢梭的抽象的人民主权学说,初步发现市民社会异质于国家的经济规定性和用国家解决市民社会问题的无力,因而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写作结束后转向对市民社会的解剖,最终实现了政治立场的转变。
关键词: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政治国家 市民社会 两个转变 马克思
《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下简称《批判》)是马克思“从社会舞台退回书房”之后的第一部著作,在马克思思想发展过程中具有“路标”意义。传统研究大都将《批判》置于马克思的“两个转变”(即从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转变和从激进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语境中进行考察。近年来有学者对“两个转变”说提出了质疑。有学者提出,马克思经历的是“从国家到市民社会的转变”[注] 韩立新:《从国家到市民社会:马克思思想的重要转变——以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研究中心》,《河北学刊》2009年第1期。 。还有学者认为,应该用马克思对“人的现实状况及其社会发展”的思考来代替“两个转变”的解释[注] 聂锦芳:《批判与建构:〈德意志意识形态〉文本学研究》,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35页。 。联系马克思思想发展历程,我们可以看到,在《批判》等早期文本中,马克思对“人的现实状况”的理解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起初他将国家视为现实的领域,是现实的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页,第173页。 。随着研究的深入,马克思认识到,政治领域是“非现实的普遍性”,与之相分离并作为其基础的“物质生活”才是人的“最直接的现实”。但在这个“现实”即市民社会中,人丧失了自身固有的“社会力量”而沦为“不真实的现象”[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页,第173页。 。对市民社会这种异化状况的批判构成了马克思探寻人类解放路径的起点。由此可见,马克思对“人的现实状况及其发展”的思考过程,同时也是他的批判重心从国家转向市民社会的过程。因此,上述学者的观点其实是一致的,都认为马克思早期经历的是从对国家的批判到对市民社会的批判的转变。这一观点与“两个转变”说中的马克思从激进民主主义到共产主义的转变是契合的,因为批判方向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转变必然会导向以消灭市民社会私有制原则为根本目标的共产主义。但持这一观点的学者忽略了马克思政治立场的转变是有前提的,这就是马克思通过批判黑格尔思辨唯心体系而实现的哲学世界观的转变。正是这一转变,让马克思从理性国家观和自我意识哲学中挣脱出来,站到了认为“观念应当从现实的差别中产生”[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5页,第11页,第10页。 的唯物主义立场上,而对“现实的差别”的批判分析最终让他“发现”了作为国家的物质基础的市民社会并提出了消灭市民社会私有制原则的要求,从而实现了政治立场的转变。如果说马克思哲学世界观的转变是发现现实而非观念才是真正的主体,从而初步确立了研究应该从现实出发的唯物主义立场,那么,其政治立场的转变就是通过对现实的深度分析和批判而实现的。因此,后一转变必然以前一转变为基础。上述观点需要通过对马克思早期文本的细致研究而得到证明。本文就是对这一时期的关键文本《批判》的文本学研究。笔者的研究结论是,马克思在《批判》中对黑格尔进行了哲学和政治的双重批判,通过哲学批判马克思确立了从现实出发的原则,初步实现了哲学世界观的转变;通过政治批判马克思对现实的认识不断深化,这为他最终实现政治立场的转变奠定了基础。
一、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唯心体系的哲学批判
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唯心体系的批判主要涉及《法哲学原理》 (以下简称《原理》)。我们将其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贝多芬生活在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的过渡阶段。他的作品不仅展现了古典义时期音乐的精髓,把古典主义音乐发展到了极致,同时他还为浪漫主义音乐开启了先河。尤其在他晚期的作品中更是明显的体现出了浪漫主义的倾向。也正因如此,后人称是“集古典主义之大成,开浪漫主义之先河”的音乐大师。本文主要从贝贝多芬生活在古典主义与浪漫主义的过渡阶段。他的作品不仅展现了古典主多芬的音乐思想、创作风格、审美原则三方面对贝多芬的浪漫主义音乐进行探究。
主要使用了MagiCAD进行综合管线的布局,利用软件分析绘图,借助明确的技术表示和文字标识进行科学的布线,最后结合可视化的3D全景技术进行管线交叉的设计和功能性检测。同时,该技术能够分析通暖管道、排水管道、机电电气的处理管道和空调的管道的兼容性,运用不同的图层分析其各管道的功能,最后结合不同颜色的基本表示确认管线的系统设计和系统操作。
第一,批判黑格尔思辨哲学的保守性。黑格尔在《原理》第262节中指出,现实的精神将家庭和市民社会设定为其自身发展的两个环节,精神发展的目的就是从这两个“有限性领域”向“自为的无限的现实的精神”(即理性国家)复归。马克思批评黑格尔是主谓颠倒。马克思指出,家庭和市民社会是“真正活动着的”主体,而不是受第三者(精神)规定的有限性存在。家庭和市民社会向国家的发展不是“另外的精神”推动的,而是由内在于“它们自己的精神”推动的,“家庭和市民社会使自身成为国家,它们是动力”[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5页,第11页,第10页。 。马克思认为,黑格尔将本应是主语的市民社会和家庭颠倒为精神发展的谓语,为的是将它们发展的结果“设定”为特定的国家——这个国家不是家庭和市民社会自主发展形成的民主制国家,而是黑格尔为之辩护的专制的普鲁士国家。这样,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关系就变成了“观念的内在想象活动”,家庭和市民社会发展的结果“恰恰成为在现实中存在的那样”(即家庭和市民社会发展的结果就是现实的普鲁士国家)。[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5页,第11页,第10页。 精神的发展和现实的发展在黑格尔的设定下得到了同一,现实的普鲁士国家因而取得了合理性。但这个合理性不是普鲁士国家本身的合理性,而是精神赋予它的外在合理性,因而是一种虚假的合理性。
从以上论述可以看到,从《批判》到《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对现实的理解发生了“从国家向市民社会”的转向。传统解释将这一转向归结为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遭遇的“物质利益难题”和受恩格斯《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的“冲击”双重作用的结果。但正如有学者所言,将马克思思想内在转变的原因归结为两个外部因素,这有些表面化了[注] 韩立新:《从国家到市民社会:马克思思想的重要转变——以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为研究中心》,《河北学刊》2009年第1期。 。真正能勾连起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的解释是,他对黑格尔国家理论的批判同时也是他的理论“探针”从现象层面的国家逐步深入基础层面的市民社会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马克思初步认识到作为“人的最直接的现实”的市民社会异质于国家的经济规定性。正是这一认识构成了其思想转变的内在契机,使他在阅读《国民经济学批判大纲》后能迅速从对“副本”的批判转向对“原本”的批判,最终实现政治立场的转变。这一观点正是本文接下来所要论证的。
where nʹ is the refractive index of the fiber and ρ is the diameter of the fiber taper. When βms=βft, the phase matching between the tapered fiber and the microsphere is obtained.
第二,批判黑格尔虚构从观念过渡到现实的桥梁。黑格尔在《原理》第269节中指出,观念向自己的各种差别的发展以及这种发展的外化形成国家的各种不同权力及其职能和活动,这就是国家政治制度的形成过程。马克思批评黑格尔只是将逻辑学的普遍规定套用在政治制度的现实发展过程上,并没有证明逻辑学的规定是如何推导出现实的政治制度的。马克思在这里提出的问题是:抽象的观念和经验现实如何实现同一?他的回答是,除非观念是对现实自身的“特殊差别”的解释,即对其本质的反映,否则二者的同一只是虚假的同一。[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6页。 而要把握现实的本质,就要深入到对“现实的差别”的探求中去。马克思将被黑格尔颠倒了的主语和谓语重新颠倒过来,认为经验现实是主语,是真正发展变化的东西,而精神(观念)则是从现实中抽象出来的、反映现实的东西。“观念应当从现实的差别中产生”,这是马克思此次批判黑格尔思辨唯心体系的最大收获。
关注学生的行为表现,是为了分析这些行为背后的动机、诱因,并前瞻这种行为可能带来的后果,进而制定行之有效的辅导措施。如,低年级儿童活泼好动、容易激动,但行为背后的动机却不尽相同。有些学生扰乱课堂秩序,可能是想挑战权威,也可能是想引起教师和同学的注意,也可能仅仅是觉得好玩,也可能只想跟风玩玩,还可能是有负面情绪的排解……同样的行为,却有千差万别的诱因和动机。因此,只有教师前期关注与了解学生,才能摸清学生问题的症结,进而对症下药,这样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综上所述,康德和黑格尔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思路都是让精神(主体)去统摄存在(客体),将主客体同一的基础赌在主体(精神)身上。这个解决思路无疑是唯心主义的。如果说在康德的认识论中它还起到了高扬主体能动性的积极作用,那么,在黑格尔的哲学中,它就彻底沦为了可到处套用的逻辑学公式和为现存辩护的工具。正如哈贝马斯所言,黑格尔的理性“取代了命运,并且知道,每一事件的本质意义早被预订”,它很好地解决了“现代性自我确证的问题”,但付出了“贬低哲学的现实意义,弱化哲学的批判意义”的代价。[注] 于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49页。 这又是与黑格尔的哲学观密切相关的。黑格尔认为,“哲学作为有关世界的思想,要直到现实结束其形成过程并完成其自身之后,才会出现”[注]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4页,第13页。 。因此,理论是对现实的一种事后的总结,哲学“不可能达到教导国家它应该如何存在,相反而只旨在教导,国家,这个伦理世界,应该如何认识”[注]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4页,第13页。 。黑格尔的这种哲学观促使他去寻找现实国家的合理性并将其提升为规律,这是正确的。但他的思辨体系却使他陷入幻觉,将规律抬高为绝对精神并使之凌驾于真正的现实之上。黑格尔正是通过绝对精神的必然性来保证现实的合理性,并将不能纳入绝对精神发展公式的现实中的不合理处贬斥为偶然性的存在。
黑格尔的这种保守态度受到了马克思的坚决批判。马克思认为,现实本身具有“自己的精神”,不需要第三者(理论)再为它们规定“抽象的现实性、必然性”。相反,“观念应当从现实的差别中产生”,而这个差别就是被黑格尔忽略的偶然性,即现实中的不合理性。由此可见,马克思是从唯物主义的方向出发去思考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理论与现实的关系的,而这一唯物主义立场内在地具有批判性。具体而言,马克思要求不是裁剪现实使其适应思想,而是要使现实主动趋向思想。这就需要通过对现实的批判分析提出能够“抓住事物的根本”的思想,这一思想必然会在反映现实的本质逻辑的同时,对现实中不合理的状况进行无情批判。这样的思想一经掌握群众就能够成为物质力量,进而改变不合理的现实状况,从而使新的现实在更高的层面趋向思想并符合思想。马克思的解决方案不仅确立了从现实的差别中引出思想的唯物主义立场,而且引入了实践范畴。[注] 实践范畴的引入,从而马克思解决近代哲学基本问题方案最终完成,是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实现的。 实践打破了主体对客体的静观,使能动的主体按照自己的理想改造现实客体,从而使主体与客体、思维与存在在实践的基础上得到真正的同一。
二、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理论的政治批判
马克思对黑格尔思辨体系的哲学批判确立了“从现实出发”的立场,从而初步实现了唯物主义转向,而他对黑格尔国家理论的政治批判则通过对“现实”的不断深入透视,为他政治立场的转变奠定了基础。马克思理解的现实是现实的人及其存在,这无疑是受到了费尔巴哈的影响。费尔巴哈正确地将“人连同作为人的基础的自然”[注] 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洪谦译,三联书店出版社,1955年,第77页。 作为新哲学的出发点,但他忽略了人的存在的社会性维度,因而无法正确把握人的现实存在。在这一点上,马克思超越了费尔巴哈,他认为,现实的人不是自然的人或精神的人,而是具有“社会特质”的人。在《批判》的王权部分,马克思认为,现实的人的“社会特质”是其政治特质,而政治国家就是现实的 “人的社会特质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就是现实的领域。[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页,第35页,第82页,第115页。 马克思据此展开了对黑格尔设想的君主制国家的批判。他指出,在这样的国家中,人民是被排斥于国家主权之外的:在王权部分,君主化身为“具有肉体形式的国家意识”,将人民排除在国家之外[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页,第35页,第82页,第115页。 ;在行政权部分,官僚等级成为高踞于人民之上的“知识等级”,国家事务成为官僚等级的“独占”[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页,第35页,第82页,第115页。 ;在立法权部分,等级要素一方面成为“与政府相对立的人民的极端”,另一方面又成为“人民和政府之间的中项,或者是人民本身内部的对立面”。当它作为“人民的极端”时,它就成为“对实现‘普遍事务’来说是多余的”要素,当它作为“人民与政府之间的中项”时,它通过“同‘国家的利益’妥协”而成为“王权的参与者”、“市民社会的有组织的政治对立面”。[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29页,第35页,第82页,第115页。 最终的结果是人民被彻底排除在国家和政府之外,失去了作为“国家职能和权利的承担者”的“社会特质”,也就失去了现实性。
可见,马克思此时致力于在政治领域为人民争取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让国家主权回归人民。在随后写作《论犹太人问题》时,马克思认识到,仅仅在政治上获得权利是不够的。政治解放的限度在于只是在政治领域使人们摆脱了限制而成为类存在物,但却任由这些限制在市民社会领域继续存在,因此,人在市民社会领域仍是不自由的。马克思进一步认识到,市民社会而非政治领域才是人的“最直接的现实”存在,但这一领域又是异化的领域。只有让社会从市民社会精神中解放出来,现实的人才能获得自由,从而“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体劳动、自己的个体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9页,第11页,第12页,第38-39页。 ,这一目标只有通过“人的解放”而非“政治解放”才能实现。这一认识标志着马克思已经转向了共产主义。
结构约束的表达建立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不同多路径馈线可以转移到同一台主变;一条多路径馈线转移路径至少有两条;一条多路径馈线的可转移路径不能同时出现在一个数学模型中;所有的多路径馈线必须在一个数据模型中。
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体系的批判,体现出他对近代哲学基本问题的思路不同于黑格尔的解决思路。恩格斯曾指出:“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注]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77页。 这一问题在德国古典哲学之前表现为人与自然的关系,德国古典哲学的一个重要贡献是将这个问题提升到了探讨主客体关系的层次。康德率先从认识论角度提出主体与客体如何同一的问题。传统认识论认为,主体通过对对象的经验观察来获得符合对象的知识,从而将主客体的同一建立在经验的基础上。但这使证明知识的普遍必然性成为一个难题。一方面,我们无法证明形成于我们意识中的关于对象的主观知识必然符合不依赖于意识的客观对象;另一方面,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知识是归纳得到的,只有或然性而没有必然性。针对这个矛盾,康德转换了角度,让对象来符合主体的知识(即先天认识结构),从而使问题得到了“解决”。具体而言,康德首先证明认识主体关于对象的经验知识是主体的先天认识结构(时空、范畴)参与建构的产物,通过主体先天认识结构的普遍必然性保证经验知识的普遍必然性;其次,康德证明主体的认识对象也是主体的先天认识结构参与建构的产物,从而知识和对象都是认识主体通过同一套先天认识结构参与建构形成的,主体认识对象就是认识他“放置”于对象中的先天认识结构(主要是知性范畴)。康德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保证了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同一。黑格尔对哲学基本问题的解决继承了康德的思路。他将康德哲学中只具有形式意义的主体(先天认识结构)改造成实体性的、能动的精神主体,这一主体内在的自我否定的本性推动它不断向前发展,而自然界、人、社会历史和精神生活都成了精神发展的不同阶段的外化。黑格尔正是通过精神的外化保证了主客体的统一。在他的体系中,主体和客体(实体)实际是一个东西,精神主体在认识客体的时候实际上是在客体中认出它自身。
黑格尔哲学的保守性还体现在,他将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发展纳入精神发展的三段论公式,但他在现实中却没有找到推动这些要素发展的否定性(能动性)因素。所以,结果就成了这样:在思想中,精神因为概念内在的否定性而不断扬弃自身、得到发展,但这一发展对现实却没有丝毫触动。这恰如马克思后来对青年黑格尔派的讽刺:“这一切都是在纯粹思想的领域中发生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513页。 。这个现实的否定性(能动性)因素,不是在黑格尔那里,而是在马克思那里。这种否定只有等到马克思从“观念应从现实的差别中产生”进展到把现实“当作实践去理解”之后,才本质性地凸现出来。实践范畴的引入,为被黑格尔抽象地发展了的否定性(能动性)因素找到了现实载体,从而使现实地改变世界成为可能。马克思在写作《批判》时还没有达到这样的思想深度,但从现实出发的唯物主义视角的获得表明,他已将黑格尔的思辨唯心体系撕开了一个口子,这一裂口的不断扩大最终将导致这一体系的坍塌。
在《批判》的开端,马克思对黑格尔“国家决定市民社会”的思想进行了批评,提出了“家庭和市民社会使自身成为国家。它们是动力”[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9页,第11页,第12页,第38-39页。 的观点。从上文的分析可知,马克思的这一认识标志着他已初步实现哲学世界观的转变。但我们还需追问:此时马克思所理解的使家庭和市民社会成为国家的“动力”到底是什么?在后文中,他给出了回答:“国家是从作为家庭的成员和市民社会的成员而存在的这种群体中产生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9页,第11页,第12页,第38-39页。 。如果这一表述不够清晰,我们还可以引用他在王权部分的论述作进一步补充:在民主制国家中, “国家制度……被设定为人民自己的作品。国家制度在这里表现出它的本来面目,即人的自由产物”[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89页,第11页,第12页,第38-39页。 。至此我们可以明了:马克思此时关于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认识深深渗透着卢梭的影响。有学者甚至直接指出,马克思此时是“通过卢梭的眼睛来阅读黑格尔的”[注] 麦卡锡:《马克思与古人》,王文扬译,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250页。 。卢梭在《社会契约论》中指出,“人类曾经达到过这样一种境地:在自然状态下危及他们的生存的障碍之大,已经超过了每一个人为了在这种状态下继续生存所能运用的力量”,因此,人们通过缔结契约产生国家,让国家来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注] 《卢梭全集》第4卷,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第30-31页。 由此可推论,从市民社会和家庭中产生国家的最直接“动力”是实现每个社会成员的自我保存。但卢梭又指出,契约的缔结是基于所有公民的共同意志,因为“虽说由于个人利益的冲突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必须,但只有靠这些个人的利益达成一致,才使社会的建立成为可能”[注] 《卢梭全集》第4卷,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12年。卢梭此处的社会即指国家。学者邓正来指出,社会在近代政治哲学家那里多指与自然状态相对的政治社会或国家,而不是指与国家相对的实体社会。参见邓正来:《国家与社会:中国市民社会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 。因此,全体缔约者的共同意志(即公意)才是国家产生和存在的真正合法性基础,也就是马克思所认为的使“市民社会和家庭自身成为国家”的最根本
“动力”。[注] 国家基于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而形成,这才是马克思在《批判》的开端所提出的“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真正意蕴。有学者将马克思的这一论断简单指认为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原则的萌芽,这并不符合文本依据。
风影一直带着那支竹笛,一有空就拿出来吹。笛声幽幽,无穷无尽的情意与思念尽在其中了。这一切了空法师尽收眼底,这孩子终究是尘缘未了,情劫太深,老法师沉沉地喟然长叹,摇了摇头,黯然离去。风影见风日长,转眼之间已经是一个风度翩翩的俊美少年了,三年之后,他随师父一起回到了白云寺,脚跟还未落地,找个借口就溜出了山门,拔腿就朝那片树林里跑,四处寻找那根挂在树枝上的红腰带。
马克思认为,这样产生的国家就是“真正的民主制国家”。其主要特点有:第一,主权属于全体人民;第二,人民制定国家制度和法律,“国家制度、法律、国家本身……都只是人民的自我规定和人民的特定内容”[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1页,第41页,第100页,第93页。 ;第三,民主制国家是政治国家和市民社会的统一,“在民主制中,政治国家作为政治国家,作为国家制度,已经不再被认为是一个整体了”[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1页,第41页,第100页,第93页。 。马克思的意思是,在民主制国家中,政治领域不再作为彼岸之物与家庭和市民社会相对立,而是作为“类的东西”“回归”到各个特殊领域,使家庭和市民社会成为普遍性的领域。马克思根据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所设想的“真正的民主制国家”对黑格尔试图为之辩护的专制的普鲁士国家构成了有力的批判,但也暴露出他对市民社会(及其与国家的关系)的认识的不科学性,而这又与卢梭理论的缺陷有关。卢梭《社会契约论》中的社会是与自然状态相对的政治社会(即国家),而非与国家相对的实体社会。卢梭并未对近代市民社会进行实证研究,因而无法从学理上说明近代市民社会区别于政治国家的内在规定性。[注] 真正将理论透视镜对准近代市民社会并从学理上清晰表述了其区别于政治国家的经济自律性的是以斯密和李嘉图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家。斯密用“看不见的手”比喻近代市民社会有不同于政治国家的经济结构和客观规律,李嘉图则运用“价值决定于劳动时间”这一规定对市民社会进行“生理学”式的解剖,提炼出“资产阶级社会(即市民社会——引者注)的内在联系”。斯密和李嘉图的理论日后成为马克思创立历史唯物主义所批判性超越的逻辑阶石。 同时,卢梭细致考察了社会成员作为缔约者所具有的“公民”和“臣民”的双重政治身份,但却没有考察他们的私人身份和个人利益。而恰恰是独立个体在追求个人私利中形成的相互交往、相互依赖的需求体系构成了近代市民社会的基础。卢梭理论的缺陷也是此时马克思认识上的缺陷。由于缺乏对市民社会的经济自律性的认识,马克思虽然得出了市民社会决定国家的正确结论,但在对“动力”的理解上依赖的是卢梭的“公意”说,远未达及后来历史唯物主义的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思想深度。
这一状况在《批判》的后期发生了转变[注] 据MEGA2编者考证,马克思在写作《批判》的过程中有过一次中断,在中断之后,《批判》的写作从第XXIII页开始(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赵玉兰:《论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认识——以MEGA2为基础》,《北京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我们以这一中断为界,将《批判》的写作分为前期和后期。不少学者指出,在《批判》写作的后期,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认识有了重大突破,而这与马克思在写作中断期间对现代国家的政治、历史的研究密不可分,其研究成果是五卷本的《克罗茨纳赫笔记》。参见赵玉兰:《论马克思对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关系的认识——以MEGA2为基础》,《北京大学学报》2015年第6期;张一兵:《青年马克思的第一次思想转变与〈克罗茨纳赫笔记〉》,《求是学刊》1999年第3期。 。在立法权部分,马克思借助在克罗茨纳赫期间对现代国家的政治和历史的研究成果初步确认了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分离。他指出,法国大革命使市民社会等级成了在政治领域不起作用的私人等级,打破了中世纪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实体性统一,“完成了政治生活同市民社会的分离”[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1页,第41页,第100页,第93页。 。据此,马克思批评黑格尔试图使市民社会中的“各种共同体”(各种私人等级——引者注)直接成为政治立法等级的做法是向中世纪复归,是想使“市民生活和政治生活不分离”[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41页,第41页,第100页,第93页。 。马克思已经认识到,市民社会是由各私人等级组成的有层次的结构体。他的这个理解蕴含着阶级思想的萌芽,因而比在《批判》的前期将市民社会看作近乎与国家同质的、由原子式的个人组成的混沌的“群体”的认识深刻得多。此时马克思还没有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但他仍敏锐地意识到,市民社会的私人等级差别实质上是利益差别,如果像黑格尔设想的那样让市民社会私人等级的代表直接获得政治属性并进入议会,那么,他们必然只会代表各自等级的利益,而不会代表整个社会的利益。黑格尔的这一设想实际上是将市民社会内部已出现的利益和阶级分化通过国家法律固定下来,从而赋予这些差别一种虚假的政治普遍性和合理性。马克思讽刺这样形成的议会等级是“缩小的人民”,它使市民社会降格为“一个有完全确定人数的委员会”[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7页,第100页,第101页,第101页,第101页。 。
更重要的是,马克思认识到,如果将市民社会的等级差别直接变成政治差别,将会遗漏一个存在于市民社会之中但却被排斥在所有等级之外的群体,这就是黑格尔称之为“贱民”,而马克思后来谓之无产阶级的群体。恰恰是在对待这一群体的态度上,体现出马克思与黑格尔的根本差异。黑格尔已经看到,市民社会一方面是“财富的积累”,另一方面是“束缚于这种劳动的阶级的依附性和贫困化的愈益增长”。[注]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邓安庆译,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374页。 他将消除贫困视为“让现代社会为之苦恼的一个主要问题”,但是他在其理论中却没有为这个问题的解决提供满意方案。他不赞成富人救济穷人,认为这会损害穷人作为一个自食其力的市民社会个体的尊严,但他也不赞同(通过增加劳动机会来)让穷人通过劳动维持生计,因为这会加剧生产过剩,而近代社会的经济问题正是产量过剩和消费不足导致的。黑格尔最终勉强想出来的办法是让市民社会通过殖民向外扩展,到不发达的地方回复到家庭原则并重建市民社会体系。但这一方案只能暂时解决宗主国国内的困境,长期看来不过是将贫富差距扩散到更多地方,根本无法解决贫困问题,再次暴露出黑格尔理论的保守性。贫困是市民社会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同时在另一极,即在把自己的产品作为资本来生产的阶级方面,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粗野和道德堕落的积累”[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743-744页。 。因此,只有消灭市民社会的私有制原则亦即消灭市民社会才能根除贫困。但黑格尔的方案却是让市民社会在空间上不断扩张,根本不触动市民社会原则。这样,市民社会内部的贫富差距不但不会得到解决,反而会随市民社会(资本)的对外扩张而扩散到更多地方。
与黑格尔相反,马克思看到,“丧失财产的人们和直接劳动的即具体劳动的等级,与其说是市民社会中的一个等级,还不如说是市民社会各集团赖以安身和活动的基础”[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7页,第100页,第101页,第101页,第101页。 。这说明他已经对这个他日后赋予解放使命的群体在市民社会中的地位和生活状况有了初步认识。但由于马克思此时还不具备对市民社会的科学认识,这一思想火花没有立即成为进一步探究市民社会等级差别形成原因的契机。马克思虽然认识到了市民社会内部存在等级差别,但他却将包括等级在内的市民社会的规定都视为个人“可以重新抛弃掉的”“外在的规定”:个人“在市民社会中的其他一切规定……都表现为外在的规定……是同样可以重新抛弃掉的”。[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7页,第100页,第101页,第101页,第101页。 他的这个观点是建立在对近代市民社会的“个人主义原则”的认识的基础上的。这一原则规定,“个人的存在是最终目的;活动、劳动、内容等等都只是手段”[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7页,第100页,第101页,第101页,第101页。 。手段自然是可以被抛弃的。具体到等级,马克思认为,近代市民社会等级不再像中世纪的行会那样,是能够用“固定的法律”将个体组织起来并将其固定在其中的“客观共同体”,市民社会中的个体“是否留在自己的等级中,部分地取决于机会,部分地取决于本人所从事的劳动”。[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7页,第100页,第101页,第101页,第101页。 将劳动作为个体留在市民社会等级中的决定因素之一,说明马克思已初步认识到近代市民社会异质于政治国家的经济性质。但此时他仍将市民社会的等级规定视为 “外在的规定”,似乎认为近代市民社会的个体可以自由选择是否留在原有私人等级。但是,近代市民社会虽不具备“固定的法律”的力量,却可以用资本的力量将看似自由的个体牢牢固定在特定的等级(阶级),所以,个人在市民社会中所处的等级(阶级)不是自由选择的,而是由资本逻辑决定的。
这一认识深度是写作《批判》时的马克思所未能达到的。事实上,当他将市民社会的规定视为“手段”并“抛弃”掉时,他也就暂时与矛盾的真正所在以及问题的解决手段擦身而过。但对市民社会内部等级差别(及其与国家的分离)的认识已经让他意识到他之前设想的作为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统一的“真正的民主制国家”的限度。他在批判黑格尔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解决社会问题的方案,即认为市民社会确实存在等级差别,但不能让这一差别成为政治差别,市民社会成员需要抛弃自己的私人等级差别,以“纯个体”的身份进入国家。只有这样, “他作为国家成员、作为社会存在物的规定,才表现为他的人的规定”。[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1页,第19页。 但这一方案也存在明显缺陷,虽然市民社会成员在政治领域获得了平等,但他们在世俗生活中却仍是不平等的,这一不平等就让他们在政治领域的平等沦为虚设。
至此,马克思在《批判》中设想的两种解决方案都破产了。这使他认清了一个事实:不触动市民社会原则而试图用国家来解决市民社会问题是行不通的。这一认识就成为马克思转向市民社会批判进而实现政治立场转变的内在契机。
三、结语
通过对《批判》的文本学研究,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和政治学的双重批判构成了他早期思想的“两个转变”的“前奏”。正是在对国家的政治批判中,马克思初步发现了市民社会异质于国家的经济规定性和用国家解决市民社会问题的无力,进而转向对市民社会的解剖,得出了要使社会从市民社会精神中解放出来的结论。这显然是包括激进民主主义在内的试图用国家来解决市民社会问题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所无法容纳的思想。同时,政治立场的转变是以哲学世界观的转变为支撑的,具体而言,是与对“现实”的理解、对理论与现实的关系的理解密切相关的。黑格尔认为理性(精神)是真正现实的东西,客观实在只是他随意裁剪以使之融入理性发展的各个阶段的质料。马克思指出,黑格尔“不是从对象中发展自己的思想,而是按照自身已经形成了的并且是在抽象的逻辑领域中已经形成了的思想来发展自己的对象”[注] 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1页,第19页。 。马克思将黑格尔对现实的理解颠倒过来,认为不是理性(精神)而是人的现实生活领域才是真实的现实,“观念应当从现实的差别中产生”,而对“现实的差别”的透视就构成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政治批判的起点。我们认为,用“两个转变”概括马克思这一时期的思想发展是恰当的,但“两个转变”的具体内涵应进一步丰富和深化,这是以深入解读马克思早期文本、理清马克思思想发展的内在逻辑为基础的。
〔基金项目〕 本文系北京市宣传文化高层次人才培养资助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国方案”(编号:2017XCB004)阶段性成果。
[收稿日期] 2019-03-20
[作者简介] 周虹,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北京 100872
(责任编辑:王云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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