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问题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我国证券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8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投资证券化、证券市场国际化趋势日益明显。如何顺应潮流,把握机遇,积极稳健地推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从而规范、完善我国证券市场,拓展融资渠道,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世界证券市场国际化趋势
1.证券市场网络国际化。世界上一些著名的证券交易机构,其网点遍布全球各个区域,先是在国际金融中心和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占领市场份额,而后随着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证券市场的兴起,它们与纽约、伦敦、东京等证券交易所一起构成世界性的证券市场网络,形成全球昼夜24小时不间断连续交易的世界证券市场一体化。在发达国家的证券商进军全球的同时,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机构和投资银行,通过国内证券商独资或与外国证券商合资,也正日益走向国际市场。
2.各国证券制度的国际化。在世界范围内,资源只有在经济政策更好地利用市场机制而不是限制这种机制,才能得到更有效的配置。资本在国际范围内的流动迫使各国政府打开门户,放松管制,对外开放本国金融和证券市场。这就使得各国证券市场的制度原则、交易方式和惯例等逐步趋同。
3.证券发行国际化。一是证券发行操作程序与国际惯例一致;二是按国际市场的需求统一股份制公司的会计准则和上市规则;三是国内公司到国际市场上招募股金并在国际性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而且上市公司来自国外部分占整个上市公司的比例应作为衡量证券国际化程序的一个标志。目前,在纽约、伦敦等大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中,本地和国外大致各占一半。整个亚洲地区证券市场上市企业,来自国际的公司占15%左右。
4.证券交易国际化。国内或本地区证券公司向国际市场延伸网点,在把本国内投资者带向国际投资领域的同时,又把国际投资者引入国内或本地区的证券市场,从而衍生出二级市场证券买卖的国际化。
5.基金业务国际化。共同投资基金和单位信托基金的兴起为世界证券市场注入了新的活力,它补充了市场资金,扩大了市场规模,也推动了世界证券市场进一步国际化。在美国有3000多种基金,在日本基金种类达1800多种,与国际性基金合作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吸收外资的新渠道。
二、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现实阻障
1.证券市场不够成熟。主要表现在市场的不规范,不符合国际惯例,这是证券市场国际进程中的最大障碍。我国的证券市场目前从证券的发行到交易,整个运作过程与国际标准有很大差异。证券市场体系的不规范,阻碍了与国际证券市场的接轨。
2.金融管制较严。我国目前的金融管制还比较严格,其中对证券业的管制主要有对证券机构建立的限制,对证券上市规模的限制,对外国投资者投资证券活动的限制,对在华外国金融机构业务的限制等。外汇管制则主要是指人民币不能自由兑换,这种资金不自由,货币不自由的壁垒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外国投资者对华的投资。如我国发行B股,虽然可以用外汇调剂价进行买卖,但其面额、分红、股息及其他合法收入均以人民币计价,这样,在汇兑上就增加了一道手续,同时也增加了汇率的风险。
3.市场环境的开通。证券市场国际化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市场环境的开通,即应有相应的投资制度、经营制度、会计制度、法律制度、审计制度等配套。在我国这些方面尚未统一,且与国际惯例存在差距,使得外国投资者对我国的证券业心存疑虑,极大地影响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开放。
4.金融机构,如中行、交行、中信等都设立了跨国分支机构,但与国际化的要求相比,只是处于起步时期,数量上的明显不足,业务范围狭窄,市场参与程度低。
三、推进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对策
1.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使上市公司真正成为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制度改革是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也是我国证券市场国际化的前提条件。目前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上市公司多数中注重发行新股、筹集资金,而对转换经营机制却动作迟缓。而且上市公司中国有大是型企业尤其是能源、交通、通讯等基础行业的企业很少,这不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要加强监督,使上市公司真正向股东负责;同时要扶持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使之成为拥有庞大股本,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份额的有实力的公司。唯此,国际投资者才会对我国证券市场和我国公司有信心,从而大胆投资于我国股市。
2.进一步完善证券市场。首先,应扩大A、B股发行规模,并实现A、B股的并轨。截止去年底,深、沪两地B股分别有19和18只,市值60亿港币和76亿美元,均满足不了国际投资者和国内企业的要求。应进一步扩大B股数目和规模,为吸引国际证券投资者资金创造条件。按目前A、B股的市场分割,国内人士只能买A股,国外人士只能买B股。同一公司的A、B股价格相差较大,不符合同股同价同利同权的原则,令外国投资者困惑不解。应适时开放中国A股市场,允许国外A股的投资。这样既可吸引大量外汇资金,又能活跃A股,统一A、B股价格。当然开放A股尚需许多配套服务,如允许外资银行经营与股票买卖有关的人民币业务,外汇市场向外国人开放,使投资者能将外汇收入汇出境外。同时,为避免外汇资金流失,外汇管理部门应对汇出条件、比例加以一定限制。另外,应鼓励更多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到海外发出H股并上市,进入国际股票市场;还可根据市场环境适时推出外币可转换证券、B股认股权证等新品种,以丰富国外人士的投资选择。
其次,扩大境外证券商的会员数量,扶持国内证券商参与国际竞争。我国B股、H股的发行为境外投资银行带来可观收入,吸引了大量国际知名的证券公司和银行。它们拥有庞大的业务网络和投资者基础。利用它们的业务渠道,我国公司可以顺利挤进外国证券公司和投资者领域,提高企业声誉,充实外汇股本。同时,我国在鼓励国内金融机构参与B股、H股发行,作为联合主干事或副主干事,既能吸引外国同行,利用其业务渠道顺利筹资又可学习外国先进经验,迅速提高业务水平,并赚取可观的外汇收入。目前世界银行业的发展趋势之一是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界限日益模糊,中国银行应充分利用已有的国际化网络,积极发展投资银行业务。
最后,推出海外基金和中外合资基金。针对国外中小投资者进入中国股市存在信息不灵,交易成本较高的问题,应在海外推出中国基金,由国内基金经理管理,投资于A、B、H股;推出中外合资基金,以人民币、外币分别作为发行基金单位,由中外基金经理共同管理。
3.把上海建设成为远东国际金融中心。尽快把上海建成国际贸易金融中心,可以促进我国证券市场的国际化进程,具体思路是:①吸引众多外资银行和其他机构,创办多种成份中外合资金融机构,形式自由竞争,充满活力的金融群落。②减少政府干预,促进金融业自由化。如充许金融中介职能相互渗透,顺应融资证券化潮流,允许传统银行业者经营证券买卖,提供收购与兼并服务,而证券公司可将代理买卖证券和吸引大面额存单结合起来;允许工业公司向金融业渗透;逐步扩大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存贷业务的范围,允许其进入上海证券市场,同业拆借市场、票据贴现市场和外汇市场,使上述已初具规模的内向型市场外向化,并在远东乃至世界有一定影响。③实现人民币区域性自由兑换,完善开放式金融监管体系。
4.制定各项配套改革措施。首先,完善证券管理体制。中国证券委和证监会对全国证券市场拥有集中监管权,并与国外同类机构保持经常联系;建立公正的证券评级制度,运用国际惯例对发股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能力、盈利预测,风险因素准确评价鉴定,为中外投资人士提供公正的信用评级;建立健全各项相关法规,如《证券法》、《会计法》、《投资法》、《银行法》、《保险法》、《审计法》等等,并与国际标准接轨。
其次,深化外汇体制改革,使人民币成为可自由兑换货币。目前人民币只处于对内有限制兑换,非贸易项目和资本项目仍采取控制措施,距完全自由兑换乃至货币国际化还有较大距离。今后应进一步放宽外汇管制,以各种经济手段干预外汇市场,适度允许证券市场上的外汇资金自由汇出。如对国外投资于证券的外汇收入汇出时给以比例和时间限制,将证券交易中的人民币兑换成外币汇出时要额外收费,鼓励国外资金再投资等。当然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程度的提高有赖于一系列条件的成熟,尤其是物价,币值稳定和外汇储备充实。
最后,是促进各类市场健康发展。应建立健全外汇市场、商品期货市场、全能期货市场、保险市场、票据贴现市场、黄金市场,有步骤地同国际市场接轨,为证券市场国际化铺平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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