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英国乡绅的形成_贵族等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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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561.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6285(2003)11-0134-03

乡绅是英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出现的新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代表。对这一新兴阶层的 研究是进一步探讨英国近代社会转型,揭示英国社会内在发展机制的重要内容。况且国 内学者对此研究尚不多,因此加强对乡绅的研究既是揭示英国社会发展规律的内在要求 ,也具有现实意义。

一、乡绅的含义

在英国封建社会中晚期出现的乡绅,其概念模糊,学术界没有统一的观点。有的从其 构成成份来界定乡绅的概念。如,16世纪末英国史学家富勒认为,乡绅是“贵族和约曼 之间的一个等级”。[1](P35)著名史学家明格认为乡绅包括四个土地占有者等级,即男 爵(baronets)、骑士(knights)、缙绅(esquires)和绅士(gentlemen)。[2]其实这些观 点既不够全面,也不符合历史事实。事实上,城市里发财的商人和工场主往往到农村购 地而成为乡绅,以及农村自耕农的上层爬上乡绅阶梯的是相当普遍的。

有的学者仅以财产和生活方式作为界定乡绅的标准,如哈里森认为,乡绅是指那些有 财产“毋需自食其力,因而能够并愿意支付作为具有乡绅身份、花销和行为举止的人。 ”[3]因此,财产标准是入选乡绅的首要条件。[4]其实法律上为各阶层规定的财产限额 已远远脱离了实际情况。14世纪末,已有3000个squire家族的财产超过gentleman之上 。此时,许多squire为各种实际目的已与骑士的地位拉平甚至后来居上。此外,富裕农 民上层的财产也早已赶上或超过squire。1379年第二次人头税开征时,国会将富裕农民 与小乡绅的税额拉平可资证明。[5]这些富裕农民的上层常常有能力买进贵族、骑士、 小乡绅的地产。所以“这样的自耕农转入乡绅之列,不仅不是罕有的事,而相反的还相 当普遍。”[6](P333)对此,1607年出版的《调查员对话集》曾这样评论:“农夫与约 曼相差无几,约曼与大乡绅(gentleman)相差无几,大乡绅与小乡绅相差无几。”[7]可 见,中世纪晚期英国社会各阶层内部的界限混淆,模糊不清。在社会转型、社会经济迅 速发展时期,财富的增减相当迅速,试图以财产的标准来界定乡绅不仅导致表达方式的 混乱,无助于说明问题,而且也不符合历史事实。我们认为应以经营方式作为界定乡绅 的标准较为恰当。虽然这一时期乡绅内部财富的多寡有所不同,但是在采用资本主义性 质的雇工生产,榨取雇佣工人的剩余价值方面却是一致的。事实上,进入16世纪后,许 多出身不同的人们,在资本主义农业经营中,获得了共同的语言,实际上溶为一个阶级 。他们采用新的经营方式经营地产,放牧羊群、生产羊毛,或生产种植与市场联系的农 产品或出租土地。他们的整个生产活动与市场交换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与其说他们是地 主,不如说他们是农业资本家。他们最关心的是羊毛和面粉的价格,工资的水准,他们 获得剩余价值的正常形式已不是地租,而是利润;交给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只是直接剥 削农业雇工剩余劳动的“一个超额部分”。[8]显而易见,这个乡绅阶层不同于有称号 的贵族,也与他们基本无联系。非但如此,乡绅的存在和发展总是以损害贵族为前提的 ,当然也牺牲了大量破产的小农。这种依靠新的经营方式崛起的乡绅阶层在英国封建社 会晚期,成为农村中最有生机的力量。

二、乡绅的形成

乡绅的形成经历了一个过程,它肇始于12世纪末,形成于16世纪末。

资产阶级化的乡绅发韧于12世纪亨利二世起实行的通过缴纳“盾牌钱”即可以免除军 役的军事改革。之后,骑士身份和军事服役不再有一种必然联系。骑士退役后,骑射只 是成为他们的偶尔消遣,财富则成为他们追求的新目标。在商品经济发展,养羊业在经 济上的前景日益可观的情况下。[9]骑士开始将精力倾注到经营农业,追逐利润上,成 为农村的土财主。他们与封建旧贵族分道扬镳,而与商品意识极强的市民和富裕自耕农 过从甚密,因而头脑机敏,市场观念增强。在农奴制强制劳动弊多利少的情况下,他们 不抱残守缺,坐吃山空,一般都较早地采用货币地租和依靠雇佣劳动经营地产,并由此 发财致富。他们的地产早就被称为:“羊庄园”或“大块自由持有地”了。赚钱有方的 乡绅,虽是土财主,但不少人可富比王侯,成为经济上的暴发户。

圈地运动和教产还俗促进了乡绅阶层的壮大。14世纪末随着呢绒出口逐渐取代了羊毛 出口,导致羊毛需求量骤增,价格猛涨,诱使唯利是图的乡绅等阶层大肆圈占公共土地 和农民份地,变耕地为牧场,从而掀起了圈地运动。圈地运动的进行不仅是以乡绅为代 表的新兴生产方式代表者所发起的,且又推动其成长,特别是到了16世纪30年代中期以 后,亨利八世进行宗教改革,大肆剥夺教会的地产,将其抛售,激起了新一轮大规模的 圈地运动。英国土地史权威陶内教授对格罗斯特郡、北安普顿郡和沃里克郡的大约250 座修道院庄园的历史进行了考察,发现最初其中1/6以上为17名贵族所得,王室官员和 商人也取得一部分,但大多数马上落到了那些在地方上早已享有土地和声望的家族成员 手中。[10]在埃塞克斯郡,在解放寺院后100年,即1639年,乡绅家族从144个增至366 个。[11]其中许多是因购买到教会的土地而发家的。由此,美国学者海顿认为:“乡绅 从王室出售教产中获利最大,已经成为英国农村生活的脊梁”。[12]可见,在这次教产 还俗运动中,损失最大的无疑是教会了,教会贵族作为英国最大的土地所有者集团,从 此在英国消失了;而最大的赢家无疑是乡绅,并为其发展提供了一个新的契机。

16世纪出现的“价格革命”也有助于乡绅的成长。在“价格革命”的影响下,坐收封 建地租收入的大贵族的收入大为降低。据估计,16世纪贵族从其土地所得租金与同一块 土地承租者所得收入对比为1∶10。[6](P48)换言之,贵族把土地长期出租出去就要损 失90%的收入。从16世纪中叶到资产阶级革命爆发前近百年的时间内,据克里德特统计 所及的英格兰的63名贵族,平均收入降低了26%;每个贵族家庭拥有的庄园数也从54个 下降到39个。[13]加上贵族们奢侈成性,挥霍无度,负债累累,因而日趋衰落。相反, 乡绅却获得了发展的机会。富裕起来的中产阶级,无论是自耕农或商人,“他们生产了 超出他们需要的剩余粮食,便高价出卖并雇佣廉价的劳动力再生产更多的粮食。…他们 向更多的土地进行投资,…扩大他们的耕种面积”。[14]尤其是16、17世纪之交,因地 租上涨9-12倍,商人,企业主等更是蜂拥到农村抢购土地,把“购买土地或抵押土地作 为自己投资的通常方式”。[15]他们中不少人加入到乡绅的行列。

正在形成中的乡绅是一个开放的集团,它处在动态发展之中,它还不断得到城市商人 ,工场企业主和农村中富裕农民上层的补充。当时英国还是一个以农业生产为主的国家 ,由于土地财富是衡量社会地位的最终尺度,因此,在城市赚了钱的人往往要投资于土 地,加入乡绅的行列,据兰格研究140名担任伦敦市参议员的富商资料,有118名拥有田 产,其中96名有309处庄园,平均每人3.2个庄园。富商市民R·阿克戴尔在17世纪30年 代,以10000镑用于经商,11485镑投资于土地。[16]他们既经营工商业,又投资于土地 ,因而这就密切了乡绅与城市商人和工场业主之间的关系,形成了经济上利害与共的关 系。

14世纪末以来,富裕农民阶层的上层出现,他们之中的幸运者踏着破产小农的阶梯爬 上了乡绅的宝座。富裕农民购买土地的例子不胜枚举,出价从9便士到2100镑不等。但 一般而言100镑以下的占59%。无疑,这些小块土地的卖主主要是贫苦农民。英国封建社 会晚期,一个富裕农民约曼“就是一个正在形成的绅士”。[1](P35)我们经常看到杰出 的约曼被授予乡绅(esquire)或绅士(gentleman)的头衔,跻身士绅行列。约曼和士绅的 如此接近,以致出现了“宁为约曼头,不做绅士尾”那样的英格兰谚语。同时,约曼还 是骑士的重要来源,许多年收入达20镑以上的富裕农民自愿或被迫接受骑士称号。富裕 农民上层通过购买获得骑士的荣誉称号,表明封建社会内部阶级关系日趋复杂起来,特 别是到封建社会晚期,英国社会内部贵族以外的中等阶层之间界限日益模糊起来。乡绅 、绅士和骑士常常混同起来。英国史家常把骑士笼统地称为“绅士”,如戴尔在叙述16 世纪伍斯特主教自领地承租人的情况时指出:“其中10个承租者是绅士,即有着gentleman、esquire和knight”头衔的人。[17]这似乎不太像戴尔的疏漏,因为这样不 予区分的不止戴尔,另一位英国经济史家克拉潘明确地将绅士和骑士认同:“绅士”即 具有骑士资格的人。[18]

其实在狭义上,约曼、绅士、乡绅和骑士都严格地属于不同的社会层次。但在社会实 际当中,不仅自由人和非自由人之间的壁垒被冲垮,上层农民与乡绅、绅士、骑士以及 乡绅、绅士、骑士间,也都互相渗透和交叉,界限变得模糊不清,导致了英国封建社会 阶级结构的“礼崩乐坏”,正在经历着新的分化和组合。尽管他们出身不同,但是在资 本主义农业经营中,却获得了共同的语言,实际上溶为一个新阶级,即以新的土地经营 方式为特征的乡绅,不仅包括缙绅、绅士、骑士,还包括杰出的约曼。不久,他们又与 越来越多乐于投资农场的商人或企业主找到了共同的语言,事实上融合为一个阶级。这 个阶级的代表人物,与其说是地主,不如说是资本家。因此,马克思指出:“在十六世 纪末,英国有了一个就当时情况来说已很富有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阶级”。[19] 他们与封建贵族(lord)的不同点在于,他们的土地主要是通过货币资本购买来的或通过 暴力圈围来的,抑或是从领主那承租来的,而不是继承得来的;他们在土地上使用雇佣 劳动,进行资本主义农牧场经营,而不是坐收封建地租。可见,乡绅是一个多种成份的 复合体,它是处在农业和手工业尚未完全分离的资本主义过渡形态的英国,以购买、剥 夺和兼并土地,“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使土地与资本合并”[20]这一典型的原 始积累过程的人格化而出现的,是新兴的资产阶级地主。它与封建领主有着本质的区别 。它的成长壮大表明在英国封建社会内部孕育出了否定自身的因素,随着新质量的积累 ,到17世纪中叶,它再也不愿意屈居封建王权的统治之下。他们以革命的方式为本阶级 的发展开拓了政治空间,推动了英国社会变革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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