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建设中的几个重要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中国论文,城市论文,建设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科院南京地理所与日本立正大学的专家学者得到联合国环境开发署的资助,三年来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的城市发展、土地利用与水资源及其环境问题进行了多次科学考察,所获良多。双方认为,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增长、城市现代化建设与环境改善方面成效显著,远远超过了印度、泰国、印尼、缅甸等国,不少城市的现代化建设接近日本国的水准(如上海、南京与合肥等)。日本学者认为,中国政府卓有成效的功绩为发展中国家树立了一面旗帜,中国的经验值得重视,值得发扬光大。
在考察过程中,听了当地政府的介绍,通过实地考察及比较,我们认为,中国城市规划建设中存在着如下一些重要问题:
一、如何认识一个城市,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对城市的地位、作用与功能定位缺乏系统、全面的认识。
在日本,东京都、大阪府等的城市规划,先从区域规划,国土整治做起;中国的特区香港,先从香港地区发展策略做起。东京都的规划有21世纪的发展战略、都市地区发展策略等等。这样就可以确定城市之间的合理分工,发展有个性、有特色的城市,就可以确定城市功能、地域分工,达到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在中国,有些地区做了发展战略或国土规划工作,有些地区还未做,因此,我们认为政府的综合部门对这方面的工作重视不够。中国的许多城市缺乏特色,专业化分工不明确,资源分配依靠各个主管部门根据自己的利益进行安排,因此导致了产业结构雷同,各个企业又搞“大而全、小而全”,导致整体效益不佳,给政府的投资造成较大的损失。
二、对城市发展的区位作用、优势条件分析过分夸大,缺乏历史的分析,缺乏城市之间的互补分析。
在考察武汉、南京、南昌、宜昌、九江等城市中,我们总觉得城市发展优势与区位作用有不合适的“强调”与过分夸大,什么“大地区的经济中心、枢纽”、什么“国际化大都市的发展趋势”等等,顺从了某些领导的误导,结果不少基础设施超前建设,分散投资,浪费了有限的人力、物力与财力,投资效果不明显,还造成了不少“遗憾工程”。如南京至上海之间的长江岸线,各个城市自筹资金,建设了过多的万吨泊位,但有限的货源使得不少港口设施晒太阳,没有充分利用。实际上,一个科学合理的城市总体规划,应当对一个城市历史辩证地分析,既看到真正的发展优势的一面,发挥地方的积极性;又要看到存在着许多制约因素的另一方面,想办法克服不利因素。这样,城市建设才不会出现盲目建设的状况,基本建设投资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应当重视区域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对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作用,不应当仅仅作为一个“附件”、一个“陪衬”。
长江流域一些城市区域在计算和预测城市化水平时,盲目追求西方发达国家高指标,将全省、全国的城市化水平达到60—65%作为发展目标。中国人口多,耕地少,经济实力有限,目前人均耕地仅1.66亩,不及世界人均耕地3.75亩的44%,全国还有666 个县(区)人均耕地低于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的0.8亩的警戒线。不重视耕地保护, 会出现粮食供求关系紧张。如果城市规模失去控制,无限提高城市化水平,会造成土地资源枯竭。在相当长一个时期内,中国城市化水平应当界定在50%左右为宜。为此,应当重视区域规划、城镇体系规划的作用,在每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前,应先搞好城镇体系规划。
不少地区结合城市规划做了城市体系综合规划,但有些主观随意性,科学分析不够。如江苏省发展战略提到2010年全省城市化水平要达到60%,而目前全省总人口6908万人,城镇非农人口1683.3万人,城市化水平仅25%,15年后江苏总人口可达7500万人,城市化水平60%的话就要有4500万人居住在城镇地区,意味着15年内城镇人口还要增加2900多万人,意味着城市区域要扩大2900km[2],增加约4600 多亿元的基本建设投资,(以每平方公里七通一平的投资为1.6—2亿元计算)显然是不可能的。我们应从每个城市的人口容量、环境容量、用地平衡以及城市环境、支撑体系(特别是用地、水资源、能源交通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
四、城市规划建设中, 城市用地资源的再分配问题值得深入研究。
中国大中城市人均用地偏紧,1995年100 万人以上的特大城市人均用地不足75m[2](而日本大部分城市在100—120m[2]);50—100 万人的大城市人均用地不到90m[2](而欧美城市大部分在140m[2]以上)。 只是一些小城市、小城镇(乡镇)人均用地有140m[2], 甚至超过此数。江苏、安徽部分地区(尤其是经济发达的苏南、皖中经济带),不少县级城镇和乡镇人均占地高达140m[2]以上;同时小城镇面广量大, 乡镇企业又集中在这些小城镇,不少工业小区占地也严重超标,占用了不少耕地、菜地,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许多县市“人地”关系十分紧张。今后应当加强小城镇的科学规划和建设管理,不允许乡镇企业过多占用耕地,应保护好耕地。
我们认为,中国的大城市用地应适当增加,特别是生活居住区、城市绿化与市政设施的用地指标要提高,对小城镇的用地指标及其开发区、工业区的用地要严格控制,严格审批。应建设多层厂房、集中紧凑地规划生产建设用地。
五、重视城市发展过程中节约与保护水资源问题。
中国水资源不足,特别是沿海城市淡水资源严重缺乏,水质污染严重,这是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在长江中下游一些城市规划中提出的水资源规划方案,结合中国的国情不够,用水指标过高。有些中小城市提出每人每天用水350—500升,显然过大,实际上中国居民家庭用水都是十分节约的。应当按照不同类型地区、不同规模的城市进行研究,探讨出一套比较切合实际的城市用水方案,避免水资源的浪费。
水资源浪费的另一种可怕现象,就是对大江大河大湖及其城区内部的水源保护不好,水质污染现象十分严重。例如苏州、无锡市域内3 个水厂(太湖边上)夏秋季水质恶化,基本上不能饮用;南昌市每天排放污水60—80万吨,仅能处理1/4;合肥市每天排放污水90多万吨,仅能处理1/3,巢湖水面有1/5受到严重污染。应当看到某些城市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了城市环境建设的现象。我们认为以牺牲人居环境、城市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速度是不可取的,应当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以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六、城市建设过程中房地产业需要合理引导。
90年代中国城市建设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走上房地产和土地有偿使用的发展道路。据长江中下游的一些城市测算,城市中建筑容积率每提高1,每平方米的城市土地可以增值达3400多元。 这种土地作为商品有市场价值的体现,在中国还是第一次。土地价值规律的体现,必然导致原有城市用地性质和功能结构的改变,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促进城市土地的开发建设,增加了城市规划管理的复杂性。
但是,许多城市的房地产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超前、过热的现象,结果使大量的商品房以及高层写字楼销售困难,大量建设资金被搁置。为什么会这样呢?
首先,对房地产市场的运行、规划与供求关系缺乏统筹安排和科学分析,无论是理论法则还是具体操作都欠成熟。特别是在各城市竞相兴起的土地批租中,有的压价竞争,有的不适当地追求高价,背离了市场的经济规律,加剧了刚刚起步的土地市场的不稳定性,影响了投资者的信心。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领导者必须头脑冷静,各地出于吸引外资的考虑而降低土地单价,固然可以刺激市场需求,但土地是一种有限的自然资源,使用权一旦出让,将来可能增殖的效益便不再归政府所有。日本和西欧一些国家对土地批租、土地出让都非常谨慎,留有余地,决不允许各市县乡出租土地的权限过大,通过适当集中控制,经过5—10 年(土地产权)的试验,然后逐步推开。中国许多城市的做法都是相互攀比、相互竞争压价,政府缺乏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与周密的政策法规来引导,造成有些城市不可收拾的局面。
第二,城市规划的导向作用需要加强。日本大阪、神户和横滨沿海工业区的开发、房地产业的开发都是在政府的城市规划指导下逐步进行的,建设单位是绝对听从市政府都市规划委员会的安排与设计的。因此他们的工作卓有成效。
中国方面有些城市的做法缺乏长远考虑,以近期利益为首要目标的城市房地产开发者总是想将土地最大限度地用于赢利,这样就往往改变原有规划的用地性质,形成土地的过度开发,如片面提高容积率,增加建筑密度,缩小日照间距,不合理地减少相应配套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等等。这样做虽然可以取得眼前的经济效益或者作为市长的政绩,但长远看是非常失策的。城市规划是合理组织和协调城市各项用地和建设的一种政府行为,全社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维护其权威性,以保证城市土地开发的良性循环。
第三,中国的房地产开发缺乏实事求是的观点,许多城市大片大片地开发房地产,造成积压。因此,许多城市的商品房60%以上销售不出去,南京、南昌等地目前分别有200万平米、140万平米的商品房销售困难,造成140多亿元资金的滞留。更多的别墅房屋成为“空管房”, 造成浪费,损失巨大。
七、要立足全国,面向国际,面向21世纪, 搞好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独具特色的现代化城市,但规划指标要适度,开发项目要充分论证,审批项目要审时度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发展很快,城市规划指标也常常突破,特别是沿海、沿江那些开放城市,如南京、武汉、合肥、南昌等。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发展具有很多内在的规律。这些规律是不能违背的,我们要不断地认识它、掌握它、运用它。从宏观分析看,一个城市的发展不能就城市论城市,应当跳出城市本身进行分析,从城镇体系、城市群的发展,并从城市的历史演变、扩展规律、资源丰度与产业结构的转型等方面进行分析,研究城市的集聚与扩散规律,从更高层次去看城市的发展,搞好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中, 很重要的是合理地预测和确定一个城市未来( 10—20年)的人口、用地规模及其城市功能问题。从考察中,我们感到一些城市的人口规模预测偏大。还发现不少开发项目,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批制度不健全、不严格。规划部门反映,还有些项目“先施工后论证”,有些项目是“首长项目”等等,因此造成基本建设投资浪费惊人,效益不佳。例如近几年来南京、上海、无锡、南昌、武汉等许多大城市的中心区高层建筑不断冒出来,但有相当一部分的宾馆、大厦、购物中心与娱乐中心超前建设,很多大楼被闲置,利用率较低,致使建设资金周转率低,利用效果也低。因此要杜绝建设项目走关系、乱批条,真正走上法制的轨道,才能加快城市现代化的建设步伐。
八、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的严格管理, 提高市民的文化素质和树立城市持续发展观,是搞好城市文明与环境建设的根本出路。
应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的管理工作,使城市从无序走向有序,从乱脏差中走出一条新路。我们在这一地区考察过程中,发现许多郊区、县属小镇的公共厕所,十之八九缺乏专人管理,厕所很脏,有些甚至不堪入目。如果这些城镇的负责人分区,分县、分乡抓好公厕管理,社会文明就走上一大步。乡镇、县城镇以及一些城市的公共场所的卫生条件也较差,有些不守公德的人,随处扔纸片、塑料饭盒,随处乱放垃圾,甚至随地吐痰,这些不良习惯应当改正。加强城市文明的宣传,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市民的整体素质,健全机制,改善城市环境,建设城市、美化城市,提高城市现代化水平,对于中国现代化城市的建设是一大进步。
注:中日地理代表团中方团长为姚士谋教授,日方团长为内山幸久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