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李家族的衰落与“红楼梦”的诞生_红楼梦论文

曹李家族的衰落与“红楼梦”的诞生_红楼梦论文

曹、李两家的败落和《红楼梦》的诞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红楼梦论文,两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曹雪芹时代的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

我一向认为如果没有曹、李两家富贵荣华的百年世家和后来的彻底败落,就不会有一部万世永传的《红楼梦》。但是,我更认为要正确理解《红楼梦》,必须了解《红楼梦》时代的外部世界,即中国以外当时世界发展的历史趋势。必须了解《红楼梦》时代的内部世界,即康、雍、乾时代的清代社会,而且还必须了解曹雪芹、李煦的百年世家和最后彻底败落的悲剧结局以及曹雪芹本人的经历。把《红楼梦》看作是曹雪芹的自传或家传固然是不正确的,但把《红楼梦》看作是作家仅仅凭头脑的想象创作的一般小说也是不正确的。

《红楼梦》的时代,也即是曹雪芹的时代,已经是十八世纪的初期到中期。这在欧洲已经是工业革命的时代,资产阶级革命已经取得了胜利,资产阶级已经登上了历史舞台,在乾隆中期,英国的工业革命已经轰轰烈烈,资产阶级已经在寻求海外市场了。这从全世界的历史发展来看,世界的某些地区,已经走出了封建主义,而跨进了资本主义的新时代了。当然,从当时的中国来说,还沉睡在封建主义的好梦之中,对世界历史步伐的这种新趋势,还丝毫没有觉察。

但是封建皇朝的主子及其他当权者有无觉察是一回事,而历史自己在悄悄地移动自己的步伐是另一回事,不管你觉察还是没有觉察,历史是不会停止自己的步伐的。所以尽管当时的中国仍是封建主义的坚固天下,但从明代中后期起,中国封建主义经济的内部,已经孳生出资本主义萌芽的经济因素了,特别是明代晚期,资本主义萌芽的经济因素有了更快的发展。但是一场天翻地覆的明金战争,让江南最富庶的地区,也就是资本主义萌芽经济因素发展得最快,最繁华的地区,顿时遭到毁灭性的破坏。满清入关之初,全国人口剧减,耕地面积大大缩小,城市商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后急剧下降。因此,全国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经济因素也急剧地萎缩。但是顺治初年政权逐步稳定后,入关之初的各项政策也逐步进行调整,经过顺、康、雍、乾四朝约一个半世纪的稳定局面,据史载到康熙后期,人口和耕地面积大大增加,城市和商业经济也得到极大的发展,商业繁荣的大城市在全国出现很多,有利于商业经济的交通网络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城市居民剧增,这时资本主义萌芽性质的经济因素也得到了很大的恢复和发展,甚至超过了明代后期的水平。尤其经过雍正朝的经济整顿,社会经济更有所发展,所以到了乾隆初期和中期,也即是曹雪芹的时代,(曹雪芹约生于康熙五十四年(1715),卒于乾隆二十七年除夕(1763年2月12日)),清代社会的经济,确实达到历史上极盛的时代了。所以史称“康乾盛世”,并不是毫无根据的。

但是,这个“盛世”是指经济发展,人口增长,社会安定(没有战争)这些方面而言的,至于封建社会固有的社会矛盾,则依然存在,甚而至于转剧。特别是清代的封建社会,除固有的封建地主与农民的阶级矛盾外,还增加了一层民族矛盾。此外,还有以皇帝为首的大官僚地主阶级与人民的矛盾,大地主阶级与人民的矛盾,大商业地主与人民的矛盾,封建黑暗的官僚政治和封建司法与人民的矛盾等等。特别是经济得到发展、社会较前富裕以后,社会的两极分化也愈来愈严重,土地愈来愈集中,富者愈富,贫者愈贫,更增加了社会的普遍矛盾。

所以尽管号称“盛世”,实际上人民仍处在水深火热之中,“盛世”只是官僚地主集团和上层阶级的“盛世”,并不是普通老百姓的“盛世”。

尤其要特别重视的是,封建统治阶级为了巩固它的统治,除了利用政权加强政治压迫以外,还利用封建的意识形态、封建道德、封建礼法等来麻醉和愚弄人民。康熙特别重视程朱理学,把朱熹尊为十哲之次(即第十一哲),配享孔子。天下的是非,均以程朱理学来评定,尤其是以朱熹的是非为准。对读书人大力提倡八股科举,而八股科举的考试内容,又是以朱熹所注的四书五经为准。于是普天下读书人的头脑,就被朱熹所注的四书五经所牢笼,以至于有的考中了举人,竟还不知道苏东坡是哪一朝人。对待妇女,则提倡贞节,提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为了强化这种社会风气,对尽节而死的烈女节妇,官方加以旌表,为之立牌坊、造舆论,还免去其家的赋税。总之,用名与利两种手段来加以引诱。因此每年有不少妇女为此而牺牲自己的生命。

除了这种意识形态的强化宣传外,更严重的是用种种借口制造“文字狱”。康、雍、乾三朝大狱不断,而尤以乾隆朝的“文字狱”最多。

所以,只要稍稍透视一下清代社会的实际情况,就会看到在“盛世”的掩盖下人民的真实生活。但是,“物极必反”是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实际上,程朱理学从它的诞生之日起,也就同时产生了它的对立面,到明中后期和清前期,更形成了批判程朱理学的热潮。明代的王艮、何心隐、李卓吾,明末清初的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和清前期的唐甄、颜元、戴震等,都是程朱理学的激烈批判者。唐甄、颜元比曹雪芹略早几年,戴震则与曹雪芹同时,其去世的年份比曹雪芹晚。唐甄说:“自秦以来,凡为帝王者皆贼也。”颜元说:“须破一分程朱,方入一分孔孟。”戴震说:“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曹雪芹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表面上是“康乾盛世”,实际上是“民之毒于贪吏者,无所逃于天地之间。是以数十年以来,富室空虚,中产沦亡,穷民无所为赖,妻去其夫,子离其父,常叹其生之不犬马若也”(《潜书·富民》)的时代。当时以及他的前代批判程朱理学,批判科举制度,批判封建礼教毒害妇女的贞节观点,批判对妇女的不尊重,批判封建的君权思想,批判虚假的社会风气等等,曹雪芹不仅仅是能够读其书,(《红楼梦》里贾宝玉的有一些思想是李卓吾的),也应该是可以闻其言的(他与戴震等是同时代人)。这就是曹雪芹时代外部世界和内部世界的大要,曹雪芹就是生活在这样的历史环境里。

曹、李两家的彻底败落

曹、李两家,是地地道道的百年世家,曹雪芹的上祖曹锡远、曹振彦于后金天命六年、明天启元年(1621)归附后金,到雍正五年底抄家,六年初(1728)遣返北京,前后共108年。姜士桢于清崇德七年、明崇祯十五年(1642)归附大清,继正白旗佐领李西泉,改姓李氏,到雍正元年抄家前后共71年,如果加上原李西泉的家世,也完全是百年世家。

李煦于雍正元年正月初十日被雍正下旨查抄,全部家产抄没,①“家属及其家仆钱仲璿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馀名口,在苏州变卖”,经一年无人敢买,又送到北京,“人数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李煦之妇孺十口,除交李煦外,计仆人二百十七名,均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后雍正又下旨,先着年羹尧拣取,并令年羹尧将拣取人数奏闻。馀者交崇文门监督。② 李煦本人于雍正四年因为允禩买过苏州女子,被判斩监候③,雍正五年二月,又“着宽免处斩,发往打牲乌拉”④。这样,李煦这个百年世家就算彻底毁灭。

查有关档案,曹、李两家亏空的钱粮,已于康熙五十六年九月全部清还(详见后),现在李煦又以亏空钱粮的罪名予以革职抄家,事情有点蹊跷,看样子不可能是翻老账,当是新出来的问题,查《李煦奏折》,康熙六十一年三月初八日《请再赏浒墅关差折》里说:

……康熙四十七年奉部裁减缎匹,苏州每年止用银六万两不等,下剩银四万两有零。除五十二年以前已经奏明补还外,自五十三年起至五十九年止,共该存剩银三十二万两零。奴才因历年应酬众多,家累不少,致将存剩银两借用。今晓夜思维,无术归还,纵粉骨碎身,亦难抵补。……⑤

此件上奏后,未见康熙批复,康熙却于本年十一月十三日驾崩。驾崩之前即已传位于雍正,于是这件奏折里所说的“将存剩银两借用”(三十二万两零),便成为李煦向雍正的不打自招。更关键的是雍正接位后一个月,即康熙六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就向户部宣谕清理各省督抚亏空。谕曰:

近日道府州县亏空钱粮者正复不少。揆厥所由,或系上司勒索,或系自己侵渔,岂皆因公挪用。皇考好生如天,不忍即正典型,故伊等每恃宽容,毫无畏惧,恣意亏空,动辄盈千累万。督抚明知其弊,曲相容隐。及至万难掩饰之时,又往往改侵欺为挪移,勒限追补,视为故事。而全完者绝少,迁延数载,但存追比虚名,究竟全无着落。新任之人,上司逼受前任交盘,彼既畏大吏之势,虽有亏空,不得不受,又因以启效尤之心。遂借此挟制上司,不得不为之隐讳,任意侵蚀,辗转相因,亏空愈甚,库藏全虚。一旦地方或有急需,不能支应,关系匪浅。朕悉此弊,本应即行彻底清查,重加惩治。但念已成积习,姑从宽典。除陕西省外,限以三年,各省督抚将所属钱粮,严加稽查。凡有亏空,无论已经参出,及未经参出者,三年之内务期如数补足,毋得苛派民间,毋得借端遮饰。如限满不完,定行从重治罪。三年补完之后,若再有亏空者,决不宽贷。其亏空之项,除被上司勒索及因公挪移者分别处分外,其实在侵欺入己者,确审具奏,即行正法。倘仍徇私容隐,或经朕访问得实,或被科道纠参,将督抚一并从重治罪。⑥

这道谕旨,揭示官场种种情弊,切中要害,略无遗漏,这就是雍正整顿财政及吏治的开始,其户部钱粮等一切事宜,主要由怡亲王允祥主管,雍正本人则抓整治“逆党”之事,因为康熙后期,诸王子争夺皇位,各立党派,雍正虽然夺得皇位,但立脚未稳,诸王子的势力依然存在,尤其是允禩、允禟、允褆一派,实力最强,雍正丝毫也不敢疏忽。

李煦作梦也不会想到,自己向康熙袒露真情,请求援助的奏报,竟然成了他向雍正的自供状,而且恰好撞在雍正雷厉风行地整顿财务和整肃吏治的刀口上,后来又有两起参劾,但这已是抄家之后,是雪上加霜了。更想不到的是为允禩买苏州女子一事,竟又与逆党牵连上了,虽然这明明是横加罪名,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但这是刑部所议,圣上所决,有谁能改变得了。这正是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最后百年世家的李煦,只落得家破人亡,烟消火灭。

但是平心而论,李煦并不是一个贪官,他的亏空,也不是入了私囊。当时织造的年俸是一百五十两银子,月米五斗,而织造衙门的种种日用开销却要两淮盐课负担,再加上种种额外开销,如宫廷和上官的勒索,两淮商人的拖欠借兑,交课时的特殊折扣,如以七十两作一百两,以八十两作一百两,以九十两作一百两等的折耗,特别是与曹寅一起接待康熙南巡四次,这项开支之大,是任何人都承担不起的。李煦最后亏空银三十八万两,但其中商人自认愿意补交的就有“三十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两”。这项银两的名称叫“少缴秤银”,也就是上面说的种种折扣,而李煦向朝廷交纳的却是足两,历年来这样的损失也就极为可观了。为什么曹寅要说“急欲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呢?可见这巡盐和织造之职,实在是一个凶险之地。如将李煦的亏欠与商人的赔补两相抵算,则实际上李煦只亏空一千一百六十两,而李煦抄家后家产的估银,依查弼纳的估算是十二万八千馀两。他的亏欠,连家产的零头数都用不上,这样眼睁睁的这十二万六千多两银子就全部入官了。用黄进德先生的话说:“这些家产就算是他八视盐政羡余所得也不为过。”⑦ 这实在是一句公道话,但当年的李煦能向谁去讨公道呢!

大家知道,曹、李两家关系十分亲密,李煦在给康熙写的奏折里,常称曹寅的继妻李氏为“臣妹”,如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十日《苏州织造李煦奏宣示曹頫承继宗祧袭职织造折》里说:“路上闻臣妹曹寅之妻李氏,感激万岁命曹頫承继袭职隆恩”,“所以臣妹已至滁州仍回江宁矣。”“即向臣妹宣示恩旨”,“臣妹李氏跪听之下,感激涕泣。”⑧ 据新发现的朱彝尊写的《光禄大夫江西布政使司参政李公墓志铭》说(李月桂)的三女“嫁曹寅,官内户部,督理苏州等处织造”⑨。查李月桂与李煦并无堂房关系,⑩ 但李煦一再向康熙称曹寅之妻李氏为“臣妹”,则或许还有别的什么原因。李煦与曹寅的特殊亲密关系,连康熙也是很清楚的,康熙四十一年《江宁织造曹寅覆奏奉到口传谕旨折》说:“蒙圣旨令臣孙文成口传谕臣曹寅:三处织造,视同一体,须要和气,若有一人行事不端,两个人说他改过便罢,若不悛改,就会参他。”(11) 这里还是说“三处织造视同一体”,在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李煦向康熙报告曹寅病故的奏折里,康熙朱批说:“曹寅与尔同事一体,此所奏甚是。惟恐日久尔若变了,只为自己,即犬马不如矣!”(12) 则可见康熙对曹、李两家的关系十分了解。特别是从曹寅病重到去世,一直是李煦在帮助料理并上奏康熙的,后来曹颙病逝,曹家的事务也是李煦在关切和帮助。最严重的问题是曹寅织造任上的大量亏空,李煦在奏报曹寅病故折里说“曹寅七月初一感受风寒,辗转成疟,竟成不起之症,于七月二十三日辰时身故。当其伏枕哀鸣,惟以遽辞圣世,不克仰报天恩为恨。又向臣言江宁织造衙门历年亏欠钱粮九万馀两,又两淮商欠钱粮,去年奉旨官商分认,曹寅亦应完二十三万两零,而无赀可赔,无产可变,身虽死而目未瞑。此皆曹寅临终之言。臣思曹寅寡妻幼子,拆骨难偿,但钱粮重大,岂容茫无着落”,“伏望万岁特赐矜全,允臣煦代管盐差一年,以所得馀银令伊子并其管事家人,使之逐项清楚,则钱粮既有归着,而曹寅复蒙恩全于身后。”(13) 康熙当即批准了李煦的请求,代管盐差一年。据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李煦的奏报和同年十二月十三日曹颙的奏报,所有银粮亏欠,“臣俱眼同曹颙解补清完讫”(李煦语)。“所有织造各项钱粮及代商完欠,李煦与奴才眼同俱已解补清完,共五十四万九千六百馀两。谨将完过数目,恭呈御览。”(14)(曹颙语)。由此可见曹、李两家的关系是何等密切。当然后来又发现了曹寅在织造任上的大量亏空,包括李煦也有大量亏空,这一点待下面再谈。

在曹頫被抄家、雍正六年初家人回北京的时候,曹雪芹应是虚岁十四岁(按生于康熙五十四年算)。当时同回北京的,除不知名字的“家仆三对”外,其馀就是曹雪芹的祖母李老夫人和少年的曹雪芹了。据说曹雪芹幼年的时候,李煦非常喜欢他,这虽是传说,但从年岁上来算,李煦是完全可以见到曹雪芹的,李煦抄家时,曹雪芹是虚岁九岁。一个早慧的孩子,对与自己家这样至亲的人及其家庭的遭遇,特别是全家人在苏州标价发卖等,当时在南京的曹雪芹不可能不受到深刻的刺激。雍正六年,当十四岁的少年曹雪芹回到北京时,七十三岁的李煦已于雍正五年被发往打牲乌拉,两年后在戍地冻饿而死,这,曹雪芹更不会不受刺激。

以上就是李煦被抄家败落和李煦与曹家亲密关系的情况。

曹頫的败落,是以雍正五年十二月初四的《上谕织造差员勒索驿站著交部严审》(15) 开始的。所谓“勒索驿站”(简称“驿站案”)是指“杭州等三处织造运送龙衣,经过长清县等处,于勘合外,多索夫马、程仪、骡价等项银两”(16)。这次运送龙衣,按规定应由苏州织造高斌运送,但雍正于此年五月二十二日下旨“高斌着不必回京,仍着曹頫将其应进缎匹送来”(17)。这样曹頫就奉旨额外地派上了这趟差使,也就不知不觉地撞上了这桩案子。据查账目,“内开曹頫收过银三百六十七两二钱,德文(杭州织造府笔帖式)收过银五百十八两三钱二分,麻色(苏州织造府乌林人)收过银五百零四两二钱。”这桩“勒索驿站”案的实际情况,用塞楞额奏疏中的话来说:“驿之设,原以供应过往差使而应付夫马,俱以勘合为凭。设有额外多索以及违例应付者,均干严例。然亦有历年相沿,彼此因循,虽明知为违例而究莫可如何者,不得不为我皇上陈之。臣前以公出,路过长清、泰安等驿,就近查看夫马,得知运送龙衣差使,各驿多有赔累。及询其赔累之由,盖缘管运各官俱于勘合之外,多用马十馀匹至二十馀匹不等。且有轿夫、杠夫数十名,更有程仪骡价银两以及家人、前站、厨子、管马各人役银两,公馆中伙饭食、草料等费。每一起经过管驿州县,所费不下四、五十金。在州县各官,则以为御用缎匹,惟恐少有迟误,勉照旧例应付,莫敢理论;在管运各官,则以为相沿已久,罔念地方苦累,仍照旧例收受,视为固然。”再看曹頫的话:“从前御用缎匹俱由水运,后恐缎匹潮湿,改为陆运驿马驮送,恐马惊逸,途间有失,于是地方官会同三处织造官员定议,将运送缎匹于本织造处雇骡运送,而沿途州县酌量协助骡价、盘缠。历行已久,妄为例当应付,是以加用夫马,收受程仪,食其所具饭食,用其所备草料,俱各是实。”再看德文、麻色两人的供词:“我二人俱新赴任所,去年初经陆运缎匹,以为例当应付,冒昧收受,听其预备,这就是我们死期到了,又有何辩处。”(18)

从以上所引塞楞额的奏疏和曹頫及其馀两人的供词来看,三方面所叙事实基本上是一致的,尤其是塞楞额说得较为客观:朝廷虽有严例,但历年相沿,彼此因循。虽明知为违例而究莫可如何者。这说明曹頫等人额外收受费用,是当时驿站的惯例,相沿已久,并非由曹頫开头勒索。假定说这次不是曹頫来而是高斌来,情况也是一样,因为这是长年惯例,官场陋习。倒霉的是曹頫遇上了这个急于向雍正邀功请赏的塞楞额,于是就倒了大霉了。但若论法规和官德来说,曹頫身为织造,又是本次送龙衣的负责人,而竟干犯法纪,何况此时李煦早已被抄家,家人被发卖,李煦被流打牲乌拉,曹、李两家视同一体,这一点他最愚蠢也是应该知道的。在李煦败落后五年,自己还能侥幸当差,自当格外小心翼翼,那能木然无知至此,竟敢在雍正严厉整肃财政、官风之时,又闯下大祸。它的后果,自然难以设想了。

雍正五年十二月十五日,“上谕着李秉忠、隋赫德接管孙文成、曹頫织造事务”,这是在“驿站案”后的第十一天,曹頫被“接管”的原因是“审案未结”,没有涉及织造亏空的问题。到了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又“上谕着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查封的原因是:

江宁织造曹頫,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朕屡次施恩宽限,令其赔补。伊倘感激朕成全之意,理应尽心效力,然伊不但不感恩图报,反而将家中财物暗移他处,企图隐蔽,有违朕意,甚属可恶!著行文江南总督范时绎将曹頫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主要家人,立即严拿,家人之财产,亦著固封看守,俟新任织造官员隋赫德到彼之后办理。伊闻知织造官员易人时,说不定要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倘有差遣之人到彼处,著范时绎严拿,审问该人前去的缘故,不得怠忽!钦此。(19)

这道上谕的词语非常严厉,处置更是极端。罪名是“行为不端,织造款项亏空甚多”,还有“将家中财物转移他处”,“转移家财”等等,当时曹頫在京城,所以着“将曹頫家中财物,固封看守,并将重要家人立即严拿,家人之财产,亦着固封看守”,还要预防他“暗派家人到江南送信,转移家财”。这道谕旨,等于是一张巨网,一网打尽了。而实际上在“驿站案”爆发后十一天,雍正已经下旨着隋赫德以内务府郎中职衔管理江宁织造事务了,当时驿站案还并未了结,估计从山东长清陆路脚程到北京,也得要好多天,看来在曹頫尚未到北京之前,雍正已经下旨革去曹頫江宁织造之职了。其处置如此迅猛,也值得深思。因为从案情来说“驿站案”毕竟是小事,论事由是相沿已久的旧习,并非曹頫开端勒索,而是驿站的惯例。论经济,曹頫只拿三百六十七两二钱,算不上经济大案。且驿站案与织造的亏欠,完全风马牛不相及,并无任何牵连,故在驿站案的所有文书中,均未提江宁织造亏空之事。现在在突发性的“驿站案”之后十一天,却又来一件更大更严重的真正毁灭性的突发性事件,曹頫被革职抄家。江宁织造,虽然是内务府派出的机构,但织造是朝廷派出的官员,是皇上的钦差,而且曹家在江宁任职如此之久,雍正在撤换曹頫时,不可能不经深思。而动作如此之快,恰好说明这是经过深思熟虑的,而不是因为“驿站案”一时的触怒。

那末,是不是由于曹寅遗留下来巨额亏空呢?这样,我们就不能不对曹家的织造亏空作一个大概的了解了。据康熙五十一年曹寅临终时的遗言“江宁织造衙门历年亏欠钱粮九万馀两,又两淮商欠钱粮,去年奉旨官商分认,曹寅亦应完二十三万两零,而无赀可赔,无产可变,身虽死而目未瞑。此皆曹寅临终之言”(20)。按照曹寅临终遗言的数字,两项合起来,应该是三十二万两有馀,为此李煦请求代管盐差一年,以“清还各欠”,康熙批准了他的请求。康熙五十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李煦上奏万岁“轸念曹寅身后钱粮,特命臣代理盐差一年,……今臣于十月十二日已完代理一差之事,谨遵旨意,不敢自图己私,凡一应馀银,臣眼同两淮商人,亲交曹颙。而计所得之银,共五十八万六千两零。内解江、苏二织造银粮二十一万两,解江、苏织造买办修理机房自备船只水脚钱粮共五千两,解江宁织造衙门备办诰命神帛养匠钱粮一万二千两零,代商人完欠归收运库二十三万两,又解补江宁织造衙门亏欠九万二千两零,共五十四万九千两零。臣俱眼同曹颙解补清完讫,尚馀银三万六千馀两,俱曹颙收受。……臣代理已毕,曹颙补帑已完,理合具折奏闻,伏乞睿鉴”(21)。此折上奏的第二天,曹颙也上奏康熙,报告“所有织造各项钱粮及代商完欠,李煦与奴才眼同俱已解补清完,共五十四万九千六百馀两”。李煦奏折里说的“又解补江宁织造衙门亏欠九万二千两零”,就是曹寅临终遗言里说的:“江宁织造衙门历年亏欠钱粮九万馀两。”李煦奏折里说的“代商人完欠归收运库二十三万两”,就是曹寅临终遗言里说的“又两淮商欠钱粮,去年奉旨官商分认,曹寅亦应完二十三万两零”。这些亏欠的账目数字,完全可以对上,而且还清亏欠外,还有馀银三万六千馀两,从这两家的奏折并与曹寅的遗言对核来看,曹寅的亏欠应该是还清了。

但是事隔不到一年,康熙五十三年八月十二日,却又有“上谕着李陈常巡视盐差一年清补曹寅李煦亏欠”,上谕说:“先是总督噶礼奏,欲参曹寅、李煦亏欠两淮盐课银三百万两,朕姑止之。查伊亏欠课银之处,不至三百万两,其缺一百八十馀万两是真。自简用李陈常为运使以来,许多亏欠银两,俱已赔完,并能保全曹寅、李煦家产,商人等皆得免死,前各任御史等亏欠钱粮,亦俱清楚。”(22) 这是康熙亲自说的话,虽然亏欠数字从曹寅说的三十二万有馀(曹寅单方的)一下增到一百八十馀万两(合李煦亏空),一下增加了六倍,如按噶礼所说,则要增加十倍。虽然已为康熙否定,但康熙这一百八十馀万两又是怎么出来的呢?康熙还说这个数目“是真”,这应该是有根据的。尽管康熙说“许多亏欠银两,俱已赔完”,但也使人感到摸不着头脑。这已经是第二次“亏欠清楚”了,而且还包括着李煦的亏欠。至于康熙五十四年十二月初一日“上谕李陈常代赔曹寅、李煦亏欠理应缴部折”和康熙五十五年二月初三日“苏州织造李煦奏李陈常代补曹寅亏欠不足求赐矜全折”里所说的问题,当仍属李陈常康熙五十三年八月十二日清补曹寅、李煦亏欠一项内的事,不再另计,但康熙五十五年十月二十一日“苏州织造李煦奏谢再监察两淮盐课一年折”里,又说“今年闻李陈常代补之外,尚有未补二十八万八千馀两。但此项一日未完,奴才寸心一日不安”(23)。同年十一月十八日“兼两淮盐课李煦奏盐馀完欠解部并解费请赏作养廉折”里说:“窃盐差一年,馀银除发织造钱粮二十一万两公项外,应得馀银三十一万七千两。奴才当以二十八万八千馀两补完积欠,其所剩二万九千馀两解完充饷。”康熙五十六年七月十三日“苏州织造李煦奏巡盐任内补欠已完听部拨解折”再说:“奴才谨遵照二十八万八千两零之数,目下已经全完,听候部文拨解。……奴才今年任内补欠已完,而将来巡盐御史无欠可补,其差内馀银应行解部。”(24) 康熙五十六年九月初九日“苏州织造李煦奏催齐商人应得馀银交曹頫补亏折”里说:“窃曹寅于壬辰一纲,有应得商人馀银十一万两,因江宁织造衙门有亏空钱粮,遂留此十一万两未向商人取去,以抵亏空内之数,曾经题明在案(按:见康熙五十五年二月初三日“苏州织造李煦奏要陈常代补曹寅亏欠不足求赐矜全折”)。今奴才遵旨清补积欠,已将此十一万两向商人催齐,于九月初六日解交曹頫,以补织造衙门亏项。”(25)

以上将所有曹、李两家亏欠钱粮的文书认真核查一遍,可以看到,到康熙五十六年九月,李煦将江宁织造所亏欠的十一万两向商人催齐,并于九月初六日解交曹頫,九月初九日奏报。到此,则曹、李两家的织造亏空,应该说是彻底还清了,所以才有康熙五十六年十月十九日“上谕曹寅、李煦清还历年积欠着交部议叙”说:“覆请户部议覆李煦所奏江宁、苏州织造衙门所欠银两,今已照数全还,此后商人但交正项钱粮及织造所用额银,并无欠项等因,将还完银两,候部拨充军饷,每年应交银两,严行运使,令其全交一疏。上曰:钱粮全完官员,有无议叙之例?曹寅(按:因所欠钱粮在曹寅名下,故此处仍用曹寅的名字——庸)、李煦将历年积欠俱已清还,着交部查全完钱粮官员议叙之例具奏。”(26)

关于江宁、苏州两织造衙门的亏欠,到此应该说是全部清还了,而且此后终康熙之世,再也没有提出织造亏欠之事。康熙下旨议叙,应该说是为此案画了一个句号,从此此案就算了结了。

由此看来,曹頫的织造亏空,已不是曹寅遗留的老账,而是他自己任上的新问题。曹頫是康熙五十四年三月初七日继任江宁织造的,当年七月,康熙就批问曹頫:“你家中大小事为何不奏闻?”于是曹頫就上《覆家务家产折》说:

……窃奴才自幼蒙故父曹寅带在江南抚养长大,今复荷蒙天高地厚洪恩,俾令承嗣父职。奴才到任以来,亦曾细为查检,所有遗存产业,惟京中住房二所,外城鲜鱼口空房一所,通州典地六百亩,张家湾当铺一所,本银七千两,江南含山县田二百馀亩,芜湖县田一百馀亩,扬州旧房一所。此外并无买卖积蓄。奴才问母亲及家下管事人等,皆云奴才父亲在日费用很多,不能顾家。此田产数目,奴才哥哥曹颙曾在主子跟前面奏过的,幸蒙万岁天恩,赏了曹颙三万银子,才将私债还完了等语。

奴才到任后,理宜即为奏闻,因事属猥屑,不敢轻率。今蒙天恩垂及,谨据实启奏。奴才若少有欺隐,难逃万岁圣鉴。倘一经察出,奴才虽粉身碎骨,不足以蔽辜矣。奴才不胜惶恐感戴之至。

朱批:知道了。

康熙当时要曹頫报告家产,并不是要清查曹家,相反倒是关心,他深知曹家自曹寅背负巨大亏空死去后,曹家确实处境很困难了,从曹頫所报的家产来看,曹家也确实衰落了。我认为曹頫的报告是实话,他这时也无任何理由向康熙说假话。本年九月,曹頫曾捐银三千两以助军需用,到康熙五十六年,曹、李两家的亏空在康熙主持下,已由李煦、李陈常代为结清,康熙五十七年六月初二日,康熙还在曹頫请安折上批:“朕安。尔虽无知小孩,但所关非细,念尔父出力年久,故特恩至此。虽不管地方之事,亦可以所闻大小事,照尔父密密奏闻,是与非朕自有洞鉴。就是笑话也罢,叫老主子笑笑也好。”(27) 康熙的这个批谕,语气宛如老爷爷对小孙子说话,其慈爱之情跃然纸上,到康熙五十九年二月初二日,康熙又特谕曹頫《今后若有非钦交差使,着即具折奏闻》,朱谕说:

近来你家差事甚多,如磁器珐琅之类,先还有旨意件数,到京之后,送至御前览完,才烧法琅。今不知骗了多少磁器(按:此处是指曹頫受骗),朕总不知。已后非上传旨意,尔即当密折内声名奏闻,倘瞒着不奏,后来事发,恐尔当不起,一体得罪,悔之莫及矣。即有别样差使,亦是如此。(28)

这道谕旨是关心曹頫,怕他受人欺诈而提醒他。此外,终康熙之世,曹頫没有出过什么问题。

雍正即位以后,曹頫碰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内务府奏请严催李煦、曹頫送交售参银两》(29),时间是康熙六十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此时,康熙已去世十天,雍正已即位,仍用康熙年号,到明年改元,故实际上这件事已是在雍正手里处理了。奏折说:“(前略)查李煦、曹頫取去售卖之人参,已将两年,虽经多次催问,而李煦竟无交付,曹頫亦仍有九千二百馀两未交。李煦、曹頫取去人参,究竟售与何人,抑或将售参之银伊等自己使用,既不可料。应即行文,严令彼等在年前即行送交,倘再推延不交,应即奏请将李煦、曹頫严加议处。”(30) 这个文件说明,雍正一上台,曹頫的问题就开始受到注意了,但这是自己造成的,不是别人硬加的。到雍正元年十二月初一日,两淮巡盐御史谢赐履《奏明解过织造银两折》,于参劾李煦的同时,也连带涉及曹頫:

本年六月内,奉有停止江宁织造之文。查前盐臣魏廷珍经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两。臣任内亦于未经奉文停之先,节次解过江宁织造银四万五千一百二十两,亦将情由咨明。部议行令臣向江宁织造催还,臣节次咨催、差催,杳无一字回复。窃思停止之文,若经知会江宁织造,即不应混催混收;既收之后,竟不回复,则钱粮从何着落?臣请将解过苏州织造银两,在于审理李煦亏空案内并追;将解过江宁织造银两,行令曹頫解还户部。伏乞圣恩俞允,庶将来银两不致混收,急公者得免贻累矣。(31)

此时,李煦已被查抄,而曹頫也被揭出八万五千一百二十两亏空,情况就开始严重。此件未见雍正批复,但在《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里,雍正二年正月初七日,有《江宁织造曹頫奏谢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折》,时间恰好在谢赐履的奏报后一个月又七天,紧相衔接,内容是说:

(前略)窃奴才前以织造补库一事,具文咨部,求分三年带完。今接部文,知已题请,伏蒙万岁浩荡洪恩,准允依议。钦遵到案。窃念奴才自负重罪,碎首无辞,今蒙天恩如此保全,实出望外。奴才实系再生之人,惟有感泣待罪,只知清补钱粮为重,其馀家口妻孥,虽至饥寒迫切,奴才一切置之度外,在所不顾。凡有可以省得一分,即补一分亏欠,务期于三年之内,清补全完,以无负万岁开恩矜全之至意(下略)。

朱批:只要心口相应,若果能如此,大造化人了!(32)

这份奏谢准允分三年带完亏欠折,自是被雍正允准了,但无具体银两数字,不过可以推断就是谢赐履所揭示的那笔款项,或者还包括那笔一直未交的“九千二百馀两”的人参款,除此以外,再也查不出曹頫的别项亏欠了。到了雍正二年又有雍正在曹頫请安折上的长批:

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你若自己不为非,诸事王子照看得你来,你若作不法,凭谁不能与你作福。不要乱跑门路,瞎费心思力量买祸受。除怡亲王之外,竟可不用再求一人托累自己。为甚么不拣省事有益的做,做费事有害的事?因你们向来混帐风俗惯了,恐人指称朕意撞你,若不懂不解,错会朕意,故特谕你。若有人恐赫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主意要拿定,少乱一点。坏朕声名,朕就要重重处分,王子也救你不下了。特谕。(33)

雍正的这段批谕,未署时间,估计当是在雍正二年的正月,可能是在曹頫请求分三年带完亏欠奏折的稍后一点时间。雍正这段长批,从总的来说,只是对曹頫提醒警告,不要乱走门路,要听怡亲王的教导。从“恐人指称朕意撞你”,“若有人恐赫诈你”等话来看,雍正刚即位一年多,上层统治集团里还未稳定,雍正是在提醒曹頫要紧跟怡亲王,不要听信谣言。所以这个批谕并无恶意,与准许曹頫分三年带完亏欠的态度是一致的。

从当时的情势来看,李煦已查抄,而曹頫却准分三年带完亏欠,又得此特谕,应该说已经非常得之不易了,但不争气的是雍正四年三月,又出了“织造绸缎轻薄”的议处,“照数赔补外,仍将伊等交该管严加议处”,曹頫又罚俸一年。(34) 到雍正五年六月,又发生“御用褂面落色,请将曹頫罚俸一年”的事。(35) 而实际上这年的正月十八日,两淮巡盐御史噶尔泰已经上奏折密报曹頫,雍正更对此奏报有朱批。噶尔泰的奏折称:

访得曹頫年少无才,遇事畏缩,织造事务交与管家丁汉臣料理。臣在京见过数次,人亦平常。

雍正于“年少无才”旁批:“原不成器”,“人亦平常”旁批:“岂止平常而已。”(36) 噶尔泰的评语还比较一般,雍正的两句话,就很见分量了。实际上雍正对曹頫的这个印象,是从雍正即位以后逐渐积累起来的,何况雍正正在了解他的时候,他又接二连三的出问题,到这年十二月初四日,又爆出一个前文已经详叙的“驿站案”。在“驿站案”以后十一天,雍正即命李秉忠、隋赫德接管孙文成、曹頫织造事务。十二月二十四日由江南总督范时绎查封曹頫家产,雍正六年三月二日,即有《江宁织造隋赫德奏细查曹頫房地产及家人情形折》:

(前略)窃奴才荷蒙皇上天高地厚鸿恩,特命管理江宁织造。于未到之先,总督范时绎已将曹頫家管事数人拿去,来(疑是“夹”之误——冯)讯监禁,所有房产什物,一并查清,造册封固,及奴才到后,细查其房屋并家人住房十三处,共计四百八十三间。地八处,共十九顷零六十七亩。家人大小男女共一百十四口。馀则桌椅、床杌、旧衣零星等件及当票百馀张外,并无别项,与总督所查册内仿佛。又家人供出外有所欠曹頫银,连本利共计三万二千馀两。奴才即将欠户询问明白,皆承应偿还。

再,曹頫所有田产房屋人口等项,奴才荷蒙皇上浩荡天恩特加赏赉,宠荣已极。曹頫家属蒙恩谕少留房屋以资养赡,今其家不久回京,奴才应将在京房屋人口酌量拨给。(下略)(37)

据《永宪录》说:“(曹頫)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赀,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38)《永宪录》成书于乾隆十七年,距曹頫之败只有二十来年,其记事之可信性当是较高的。何况还有雍正七年七月二十九日的《刑部为知照曹頫获罪抄没缘由业经转行事致内务府移会》:

(前略)今于雍正七年五月初七日,准总管内务府咨称:原任江宁织造、员外郎曹頫,系包衣佐领下人,准正白旗满洲都统咨查到府。查曹頫因骚扰驿站获罪,现今枷号。曹頫之京城家产人口及江省家产人口,俱奉旨赏给隋赫德。后因隋赫德见曹寅之妻孀妇无力,不能度日,将赏伊之家产人口内,于京城崇文门外蒜市口地方房十七间半,家仆三对,给与曹寅之妻孀妇度命。除此,京城、江省再无着落催追之人。(下略)(39)

将这份材料与上面抄家的材料相对照,可以看到曹家败落的全貌,真正是“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曹家虽然抄没了,人也星散了,但曹頫却仍受枷号,直到乾隆元年大赦,才获赦免。如果从雍正六年算起,则曹頫大概带了八年刑枷,但如果有钱能把“尚未完银三百二两二钱”交清,则曹頫可以早脱刑枷,可见当时连帮忙的亲友都没有了,至于说曹頫转移家财,则更是横加罪名,如果转移出去了,他还不会用钱把自己赎出去,总共只有三百多两银子,可就是没有这笔钱,只好扛着这副刑枷。还有说外借的三万多两银子就是转移,这也不可能。如果是抄家以前老早就借出去的,这就不是转移,是正常的借贷,只有在雍正下了抄家谕旨而家还未抄之际,曹頫急忙将钱借给别人,这才有转移之嫌。但如果是这样,隋赫德就决不会用如此平常的口气上报,就该说他是转移家产了,如今连隋赫德都没有把它定为“转移”,我们又有什么根据来定它是“转移”呢?

以前,还有一种误解,认为曹家的败落、曹頫的被抄革职,是政治原因,是由于雍正即位后清除异己,曹家是康熙的亲信,因此必要清除。早先我也有此看法,经过这次清理核实曹家的亏欠及曹頫获罪因由,可以看到以上看法并无根据,这可以从几个方面来加以说明:一、雍正二年雍正在曹頫请安折上的长长的朱批,特别说到“你是奉旨交与怡亲王传奏你的事的,诸事听王子教导而行”。“若有人恐赫诈你,不妨你就求问怡亲王,况王子甚疼怜你,所以朕将你交与王子。”等等的批谕,清楚地说明曹頫决不是雍正的敌党的人,根据这个朱批,说他是怡亲王的人倒毫不勉强,怡亲王的人,当然也就是雍正所不必怀疑的人了。二、雍正六年七月初三日,《江宁织造隋赫德奏查织造衙门左侧庙内寄顿镀金狮子情形折》,内称这对狮子是塞思黑(允禩)派人到江宁铸就的,“因铸得不好,交与曹頫寄顿庙中。”如果要往政治方面拉,这很容易就可说是允禩的一党了,镀金狮子,总比买几个苏州女子要更带政治性一些罢。但对此雍正并未追究,只批“销毁”二字,此时曹頫尚在枷号,如要像李煦那样加罪重判,是完全可以的,但雍正却并未把它作为政治问题看,只此两点,就足以说明曹頫的革职查抄,确实不是因为政治原因,而是他自己屡屡出错,看来真是扶不起来,否则有怡亲王的关照(怡亲王主管户部钱粮,曹頫的亏欠等事,他必然亲知,雍正三年九月,怡亲王还批过“报销江宁织造钱粮等事”的奏报)、雍正的额外宽容,李煦垮台后还让他当江宁织造,他却一次次地出问题,这就无法可想了。

此外,还有人认为曹頫在乾隆大赦后,又得到官复原职,曹家又再度中兴。这种说法我认为是毫无根据的,官复原职或重新起用,必定有官方文书,有档案,现在一无所有,则有何根据作此推断?

总而言之,曹家于雍正五年底,终于彻底毁灭了。

以上就是曹、李两家毁灭的实况。

《红楼梦》的诞生

本文的开头,我曾说,如果没有曹、李两家的败落就不会有《红楼梦》的诞生。现在我要进一步说:曹、李两家败落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康熙的南巡。请看《圣祖五幸江南恭录》里曹寅接驾的排场:

康熙四十四年三月十一日

皇上开船过高邮州,看湖水形势。次抵邵伯镇,看阅更楼工程。至晚抵扬州黄金坝,泊船。有各盐商匍匐叩接,进献古董、玩器、书画不等。……

十二日,皇上起銮乘舆进扬州城。乡绅生监耆老迎接,进献鲜果不等。皇上大喜,(问)甚么人,回奏是耆老。上着内监收行,至高桥,老人恭进万民宴,泊舟。总漕桑(格)奏请圣驾往砲长河(今瘦西湖)看灯船,俱同往平山堂各处游玩。……皇上过钞关门上船开行,抵三塗(汊)河宝塔湾,泊船,众盐商预备御花园行宫。盐院曹(寅)奏请圣驾起銮,同皇太子、十三阿哥、宫眷驻跸,演戏摆宴。……晚戌时,行宫宝塔湾上灯如龙,五色彩子铺陈古董诗画,无计其数,月夜如昼。

十三日,皇上行宫写字,观看御笔亲题。朕每至南方,览景物雅趣,山川秀丽者,靡不赏玩移时也。……至茱萸湾之行宫,乃系盐商百姓感恩之致诚而建起,虽不干地方官吏,但工价不下数千。……

十四日,皇上龙舟开行,往镇江,过瓜洲四闸。……上令金山寺驻跸,皇上登大殿拈香,……各官延僧启建庆祝万寿道场二十一天,……皇太子在七峰阁驻,将军马(三奇)、织造曹(寅)、中堂张(玉书),公进御宴一百桌。……织造曹(寅)进古董等物。上收玉杯一只、白玉鹦鹉一架。

又,扬州府盐商进古董六十件,又进皇太子四十件,各宪亦进皇太子古董物件不等。

十五日,皇上登舟开行,往苏州……又公进御宴一百桌。

十七日,皇船经过浒墅关……圣驾沿途河边一带数里设戏台演戏恭迎。行至午刻,抵苏州阊门,泊舟。有江抚宋(荦)、织造李(煦)奏请,皇上先令侍卫净街,次起銮,乘八舆同皇太子、十三阿哥并宫眷乘轿进城,民家门首各设香案,过街五彩天篷,张灯结彩恭迎,由大街至苏州织造府,内备造行宫驻跸。……织造李(煦)进御宴名戏等情。

五月初一日,皇上起驾登舟,己刻至二十里铺,有江宁织造兼管盐院曹(寅)带领扬州盐商项景元等叩请圣驾。午刻,御舟至三岔河,上岸,进行宫游玩,驻跸。御花园行宫,众商加倍修理,添设铺陈,古玩精巧,龙颜大悦。行宫传旨,扈从各大臣……俱上朝请安,进宴演戏。

初二日,……两淮盐院曹(寅)进宴演戏。

初三日,……皇上在行宫内土堆上观望四处景致,上大悦,随进宴演戏。

初四日,……上即在行宫内荷花池观看灯船,进宴演戏。

初五日,……传旨明日起銮。有盐商并百姓耆老俱赴行宫跪留圣驾再住数天。随传旨,再住一天。文武官员晚朝。进宴演戏。

初六日,……皇上回銮,欲亲看高家堰各处石工等情。晚朝,进宴演戏。其一切事宜,皆系商总程维高料理。又提督张,每日进宴进膳,上甚喜,大悦。谕光禄云:提督所进食物,味甚精美,可照样制备。

初七日,皇上自扬州行宫上船,回銮。行至宝应五里庵驻跸。皇上因江苏织造预备行宫,勤劳诚敬,江南织造府曹(寅),加授通政使司,苏州织造府李(煦),加授光禄寺卿。(40)

以上就是康熙第五次南巡,曹寅、李煦第三次接驾的盛况,这次在扬州前后共住十一天,其花费之大,恐怕很难算清,几次的御宴一百桌,又进古董等物,还有每日的供张宴乐,特别还有一大批随行人员,皇太子、阿哥、嫔妃、护卫等人员,都要供应资送,还要应付额外的需索,特别是宝塔湾行宫,名义上是“此皆盐商自身出银建造者”,实际上还是曹寅、李煦的承担,内务府奏给曹寅、李煦京堂兼衔折里,明写着“曹寅、李煦各捐银两万”,说明行宫之建不可能全是盐商出钱,且商人出了若干钱后,总要另找名目找回,到头来这些花费都加在曹寅、李煦头上。其实,曹寅、李煦也只是承旨。康熙表面上说:“前南巡三次,时先明白降旨,……官不宿民房,食物皆由光禄寺买给。”还批评“行宫华丽颇费”(41),而实际上康熙把第五次南巡的消息早在一年前就透露给曹寅了。康熙说“明春朕欲南方走走,未定。倘有疑难之事,可以密折请旨。凡奏折不可令人写,但有风声,关系匪浅。小心,小心,小心,小心。”(42) 将南行之事提前告知曹寅,曹寅等自然加紧修建行宫了。不仅此也,连康熙南巡的船只都是曹寅、李煦现造的。康熙四十三年十二月十二日《江宁织造曹寅奏请应于何处伺候折》说:“臣同李煦已造江船及内河船只,预备年内竣工。臣等应于何处伺候,伏俟圣旨,臣等慎密遵行。朱批:已有旨了。尔等照旧例伺候。”(43) 请想想,这样一笔巨大开支,曹、李两家如何承担得起,但这已是第三次接驾了,隔了一年,不等曹寅、李煦喘过气来,康熙的第六次南巡,曹寅、李煦的第四次接驾又压上来了。细查现有史料,曹寅、李煦织造亏空的初步爆发,是在曹寅第三次接驾以后,也即是康熙四十四年上引“圣祖五幸江南”以后(44)。到康熙第六次南巡,曹寅、李煦第四次接驾之后的二年,即康熙四十九年八月二十二日,康熙在李煦的奏折上特批:“风闻库帑亏空者甚多,却不知尔等作何法补完?留心,留心,留心,留心,留心!”(45) 这时,气氛已经显得紧张了,到同年九月初二日,也就是在给李煦批示以后十天,康熙又在《江宁织造曹寅奏进晴雨录折》上特批:“两淮情弊多端,亏空甚多,必要设法补完,任内无事方好,不可疏忽,千万小心,小心,小心,小心!”(46) 康熙在十天之内,连下两次紧急特批,可见事情的严重性。到康熙五十年二月初三日,康熙在曹寅奏进的晴雨折上又批:“两淮亏空近日可曾补完否?”(47) 同年三月初九日,曹寅即有“设法补完盐课亏空折”(48) 说:“臣与运道催征,今年满任之时,可以补完八分,若尽催征,亦可全完。但臣今年新钱粮正杂带征各项,多于往年,共该征银二百三十八万馀两,连前商欠共银五百二十馀万两,如一时并责令其全完,商力恐有不继。……至于臣身内债负,皆系他处私借,凡一应差使,从未挂欠运库钱粮,臣自黄口充任犬马,蒙皇上洪恩,涓埃难报,少有隐欺,难逃天鉴。况两淮事务重大,日夜悚惧,恐成病废,急欲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敢不竭蝼蚁之诚,以仰体圣明。”(49) 康熙在此件批云:“亏空太多,甚有关系,十分留心,还未知后来如何,不要看轻了。”语气仍很沉重。奇怪的是康熙那么紧急地催促曹寅、李煦把亏空钱粮补清。但却从未问过曹寅、李煦,你们为什么会亏空这么多的钱粮?相反却说“皇太子、诸阿哥用曹寅、李煦等银甚多,朕知之甚悉。曹寅、李煦亦没办法。”(50)“曹寅、李煦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51) 到底什么情由,他没有说,但他心里明白,是他自己用的银子最多。这个亏空是他造成的,所以他一句也不问亏空的原因,只是一个劲的催还清了。终于曹寅在康熙五十一年七月二十三日身故。曹寅的死因,从表面来看,当然是感受风寒,转成疟疾去世的。但从根本上来说,是被这巨大的债务逼死的,他在一年前的奏折里不是就说“两淮事务重大,日夜悚惧,恐成病废,急欲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吗,实际上此时他已心力俱瘁了。这里我们要问,为什么在曹玺的时代,没有发生这些事情?为什么在初任江宁织造时没有发生这些事情?甚至为什么在曹寅第一次接驾(康熙三十八年)和第二次接驾(康熙四十二年)以后,也还没有发生这些事情,为什么到康熙四十四年曹寅办完第三次接驾和四十六年曹寅办完第四次接驾以后发生呢?事情很明白,开头两次,曹寅、李煦还能勉力应付,无奈康熙第三次、第四次接踵而来,而且阵势越做越大,这叫曹寅如何招架得住呢?所以这样泰山压顶之势的巨大亏空就终于把曹寅压倒了。

那末,康熙为什么对曹、李两家的亏空如此着急呢?我起先一直认为康熙与曹寅和李煦都是奶兄弟,所以特别关心他们。这一点当然是没有错,但实际上还有另一个问题,康熙生怕这巨大亏空的事爆炸开来,对他自己的声誉也会有影响。康熙第三次南巡以后,安徽布政使就有亏空库银的事,原因是“为供办南巡所致”,于是康熙就批谕:

自古君臣,以大公无私为本。前南巡三次,时先明白降旨:若有私行派差,谄迎扈从臣工者,以军律处治。是以南省诸物,丝毫无侵,官不宿民房,食物皆由光禄寺买给。今若云皇上南巡颇费,则用于何处,兴何工程?必有其事也。尔以张四教而邪辟存心,牵连于朕。……朕驻跸江南时,以备办行宫华丽颇费,朕即降旨:朕幸南方视察民生,仅驻跸两三月,尔等备办太过。时三处织造奏曰:我等乃皇帝家奴,我三处公同备办,等语。事遂了结。……(52)

通篇批谕的主旨,是在说南巡并未扰民,一切供应都是自备的,至于行宫,则是三处织造家奴自愿建的。总之一句话,都是他们自己干的,我已批评过他们了,与我无干,不能“牵连于朕”。看了这件批谕,我顿时明白了康熙对曹、李亏空如此着急的原因,至少可以说,一半是为曹、李,一半是为自己。怕这样大的亏空闹出来,大家都明白是南巡供张的亏空,且曹寅、李煦都不是贪渎之官,决不会是他们自己的挥霍浪费。所以康熙才如此着急。特别是曹寅死后形势更形紧迫,所以才由康熙亲自主持,让李煦、李陈常把这笔巨大亏空还清,这不仅是对曹、李两家了了一桩大事,也是为他自己了了一桩大事。事实上,康熙第三次南巡,曹寅第一次接驾以后,不仅有安徽布政使亏空库银的事,而且还有当时诗人张符骧的诗歌讽刺,诗云:“太平岁月有何愁。三度扬州幸未休。燮理谁能过王旦,不将封禅奉宸游。”“三汊河干筑帝家。金钱滥用比泥沙。宵人未毙江南狱,多分痴心想赐麻。”“千丈氍毹起暮烟,猩红溅向至尊前。扬州岂必多歌舞,卖尽婵娟亦可怜。”“欲奉宸游未乏人。两淮办事一盐臣。百年父老歌声沸,难遇扬州六度春。”(53) 按上引第一首诗,应是写康熙三十八年第三次南巡,后面的几首诗,当是指康熙最后两次南巡,曹寅、李煦最后两次接驾的事了。“金钱滥用比泥沙”,“卖尽婵娟亦可怜”,“两淮办事一盐臣”,这些诗句,说明局外人看得一清二楚,要掩盖是掩盖不住的。值得仔细品味的是《红楼梦》十六、十七、十八回元妃省亲的描写,如:“说起当年太祖皇帝仿舜巡的故事,比一部书还热闹”,“咱们贾府正在姑苏扬州一带监造海舫,修理海塘,只预备接驾一次,把银子都花的淌海水似的!”“嗳哟哟,好势派,独他家接驾四次,若不是我们亲眼看见,告诉谁谁也不信的。别讲银子成了土泥,凭是世上所有的,没有不是堆山塞海的,‘罪过可惜’四个字竟顾不得了。”“告诉奶奶一句话,也不过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有那些钱买这个虚热闹去?”(54) 脂批说:“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55) 读了上引《圣祖五幸江南恭录》关于曹寅、李煦接驾的排场,就可以明白脂批的意思,也可以明白曹、李两家为什么会落下如此大的亏空了。所以康熙五十一年曹寅的死,从根本上说,是被这巨大的亏空压死的,李煦虽然延到了雍正元年,但到底还是被遗漏的亏欠累死了。而曹、李大量的亏欠的根由,就是为了要“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而这种在劫难逃的历史趋势和繁华富贵里头埋藏着的杀机,却被曹雪芹在《红楼梦》里用文学和艺术的形式再现出来了。

实际上,由于家庭毁灭的悲剧,触动了曹雪芹,才酝酿出这部《红楼梦》来,这一点在《红楼梦》的开头,作者就交待清楚的。

我们不妨来把这段“作者自云”作一番解读:

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这里所说的“历过一番梦幻之后”,实际上是说作者自己历过了一番富贵荣华的生活,但最后却彻底败落,往日的富贵荣华,宛如一场梦幻,因此将真事隐去,借通灵宝玉的故事,创作这部《石头记》。这里的“梦幻”是一种比喻,如果是说真梦,那梦里的事都是虚幻的,不存在什么“真事隐去”,唯其是一种比喻,故才能说“真事隐去”。

这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一,作者是亲身经过一番梦幻,也即是亲身经历过家庭的繁华富贵的,因为文章一开头就明白说“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这说得最明白不过了。二,因为这个繁华富贵像梦一样破灭了,所以才用通灵玉的故事写出这部书来。这等于是说这《石头记》的小说,是因为他的“繁华梦”破灭后才触动他写的。

但书中所记何事何人?自又云: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哉?实愧则有馀,悔又无益之大无可如何之日也!

这一段,作者自己提出问题:“书中所记何事何人?”又自己回答说:“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这就说得十分清楚,是写自己在“梦幻”(即家破人亡)之后,心中意中,念念不忘的“当日所有之女子”。前面已经说过,是“将真事隐去”,此处却又说是写“当日所有之女子”,这又落到了真事真人上头。这段话实际上他是说,人和事都是真的,但故事已经是“假”的编造的了。

当此,则自欲将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之时,饫甘餍肥之日,背父兄教育之恩,负师友规谈之德,以致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我之罪固不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之不肖,自护己短,一并使其泯灭也。

这一段是再次重申,自己要写书,而且是扩大了范围,要把“已往所赖天恩祖德”,“锦衣纨袴”,“饫甘餍肥”等等统统写进去,以向天下人告罪。他再次强调“闺阁中历历有人”,说明他还是忘不了“当日所有之女子”。

这里值得注意的有几个问题:一是“欲将已往所赖”几句。这说明作者确是经历过百年世家的豪华生活的,所谓“锦衣纨袴,饫甘餍肥”的这种生活,叫一个三、四岁的小孩是无法体会,也不可能有什么理解的。作者沉痛地写到这一点,足见他经历过豪华富贵,也经历过家破人亡,那末,他当时的年龄也应该有十多岁了,所以对“已往所赖天恩祖德”,已经有很深刻的记忆了。

二是“背父兄教育之恩”两句。说明他在抄家败落之前,已经入学读书,已经有老师和同学了。那末抄家时,他决不可能只是三、四岁的幼儿。但是他却没有听从父兄和师友的教导,以致一技无成,半生潦倒。后两句似正意却是反意,用语非常巧妙,作者是惯用这种自嘲而嘲世的手法的。我们特别不能忘记曹寅、曹宣、曹頫都是理学的尊奉者,曹家是一个理学世家。曹寅写诗嘱咐曹頫“程朱理必探”,曹頫是“绍闻衣德”,可见其理学一脉。现在曹雪芹明确讲“背父兄教育之恩”,则可见他是有意背叛程朱理学的,不是客观上起作用的问题。(56)

三是“编述一集,以告天下人”。编述一集的内容就是前面所说的“当日所有之女子”,以及“天恩祖德”、“锦衣纨袴”、“饫甘餍肥”等等的经历。这样说,不纯粹是一部写实的书了吗?但作者还有下面一段。

虽今日之茅椽蓬牖,瓦灶绳床,其晨夕风露,阶柳庭花,亦未有妨我之襟怀笔墨者。虽我未学,下笔无文,又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亦可使闺阁昭传,复可悦世之目,破人愁闷,不亦宜乎?故曰“假雨村”云云。

这一段话的主要内容是“何妨用假语村言,敷演出一段故事来”。这就是说以上说的是真实的内容,这真实的内容,是用“假语村言”,编故事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所以读者看到的都是“假语村言”,但里头却包涵着真情实事。

此回中凡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亦是此书立意本旨。

这一段是再次提醒读者,不要把“红楼梦”真的当作一场“梦”来看,也不要把“太虚幻境”等等看作真有这样一个“幻境”,整个故事情节都是编造的,但里头包涵着真情实事,千万不能把它看作是真的“梦幻”,而忽略了它里头的真情实事。这可以说是作者的谆谆嘱咐了。

本来这段文字是很奇怪的,所谓“用‘梦’用‘幻’等字,是提醒阅者眼目”,这话说得多难解,梦就是梦,幻就是幻,有什么可提醒的呢?既要提醒为什么吞吞吐吐,又不直说呢?仔细想想,明白了他深藏的意思,就是说本书所用的“梦”、“幻”,都不是真梦幻,提醒你不要把它当真梦幻忽略过去了。试想,如果是真梦真幻,还有什么可提醒的,唯其不是真梦幻,梦幻只是一种外在的表现形式,所以才要提醒读者。作者故意用这种吞吞吐吐,颠来倒去的语言,无非是为了人们不把它当作真梦真幻,而希望人们能去参详它用梦幻形式所包涵着的悲剧内涵。

把这段“作者自云”与“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和“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两首诗对照着看,可以体会到它的总体内容是一致的,就是与那首“浮生着甚苦奔忙”的律诗来对读,其内涵也是十分一致的。

我们解读了“作者自云”,就可以看到作者自己就已说明白家庭的败落与此书的诞生的因果关系了。

当然,《红楼梦》是一部旷古奇书,它的内容的涵盖面是既深且广的,决不是曹雪芹的自传或家传。我认为它是康、雍、乾这一历史阶段的艺术的总概括和总反映。这一时期的社会矛盾,社会风习,特别是这一历史阶段的人的命运、妇女的命运以及官方的设定,社会的反抗等等,统统得到了生动的反映。《红楼梦》里的理想人物,是代表历史发展的进步趋向的,他们在寻找新的人生道路而又不知从何找起。贾宝玉坚决不走仕途经济的道路,就是对旧的官方设定的封建时代的人生道路的否定,他只愿意与姐妹们在一起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是说明他还没有找到真正的新的人生道路,但却向往着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他对旧的人生道路的否定是明确而坚决的,但他对新的人生道路却在迷茫中摸索,“天尽头,何处有香丘?”就反映着他们在寻求新的人生道路和新的理想世界。但是他们追求婚姻的独立自主、自由选择和尊重女性这两点,已是他们理想人生中的两个闪光的亮点了。所以虽然他们对新的人生道路还在迷茫中摸索,距离真正的新的人生道路还很遥远,但他们已经有所感悟,有所主张,不是完全的盲目了。所以贾宝玉、林黛玉这一对新人的思想内涵是具有先进的历史动向和丰富的历史内涵的,是一对不朽的艺术典型,它闪射着黎明前黑暗中的一丝晨曦。而他们的对立面或侧面人物,则是反映历史的僵化、腐朽、没落的一面,如贾母、贾政、贾赦、贾珍、贾敬、贾琏、贾蓉之类,或者是反映被历史注定的被奴役、被侮辱、被损害的人物,即荣、宁二府中各色各样的被奴役者。当然这种简单划分只能是一种示意,并不能代替真正的艺术分析。一部《红楼梦》是一个活生生的大千世界,其中芸芸众生各有个性,各有存在的原因。《红楼梦》里诸多人物存在的形式并不是简单的对立,却有更多的亲情交融。《红楼梦》里确实存在着多层面的矛盾,但这些矛盾却被作者巧妙地安排在宗法封建社会的亲情纽带之中。所以决不能把《红楼梦》里的矛盾理解为简单的两相对立的矛盾。《红楼梦》写的是一个浑然的封建大家庭,各色人等都是按照生活的原有形式存在着。所以也许从对一个小人物的解剖分析中可以看到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决不能用简单的划分来代替深入的艺术分析。

我曾说过,《红楼梦》的诞生,是三种历史因素奇妙的凑合,一是整个世界在西方已进入资本主义时代,而在中国还是坚固的封建皇朝;但在中国封建社会的内部,已经产生了资本主义萌芽的经济因素了。在思想领域里,反程朱理学而带有某种程度的自由色彩的初期民主思想也开始萌生和漫延了,从明末清初到乾隆时期,这种思想有了较多的发展,但社会的官方的主导思想仍旧是程朱理学。整个社会仍是封建社会。二是曹雪芹的家庭,虽然是包衣奴才,但却是百年世家。特别是到曹寅的手里,发展到了飞黄腾达,而曹寅本身又是文采风流的一代作手,康熙六次南巡由他与李煦四次接驾,更使他家如“烈火烹油,鲜花着锦”。但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正当曹家走向鼎盛的时候,曹家衰败的根子也就同时埋伏下了。终于曹家彻底败落,“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原有的百年世家和富贵荣华,瞬息间化为泡影,而且极尽凄惨。以上两点是客观条件,还有第三点是主观条件,这就是曹雪芹是天才的作家。曹雪芹既经历了繁华富贵,又饱经了抄家以后的飘泊凄凉,他还看到了自己的至亲李煦家的早败惨象和李煦的悲惨下场,他当然更看到了自己父亲曹頫(或是叔父)的枷号。官场的势利,人世的凄凉,他都尝够了。以上这一切,恰好成为造就这位天才作家的主客观因素。特定的时代,特殊的家庭和特殊的天才人物的天然结合,才孕育出了一部绝代奇书《红楼梦》。

为什么要说曹雪芹是天才?因为曹家抄家的时候还有一百十四人,李煦抄家的时候有人口二百二十七人。总加起来有三百多人,当然其中大部分是仆佣,但属于主人身份的,曹李两家当各有十几人。他们同样的时代,同样的家庭(对这些主人身份的人来说),同样经历了从富贵荣华到彻底败落的遭遇,但却只有一个曹雪芹能将这些生活素材创作成为一部千古绝唱《红楼梦》,这不是天才是什么?古往今来,从富贵荣华跌落到鹑衣乞食,甚至披枷带锁的人多矣,就是雍正时期,前后被抄家败落的官宦之家何计其数,但也没见有第二部什么书出来,可见《红楼梦》的诞生,除了时代和家庭的因素外,曹雪芹的特殊秉赋,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可以说,如果没有曹雪芹,曹寅、李煦的家抄了也就抄了,也就烟消云散了。如今有了曹雪芹,则原来的百年望族曹家、李家虽然毁灭了,却换来了永不磨灭的荣国府和宁国府。当然这不是曹家、李家,但它却是以曹家、李家为素材创作出来的,是不朽的典型,它是永生的!

所以,研究《红楼梦》,不研究曹雪芹的家世就不可能对《红楼梦》有深入的理解,何况解剖清代一两个甚至更多的封建大家庭,对认识清代的社会实体,有很大的好处,对封建社会的认识,会深刻得多。这样对《红楼梦》的认识也会深刻得多!

2007年1月22日夜10时于瓜饭楼

注释:

①见《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二辑,张书才《李煦获罪档案史料补遗》。

②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208页。1975年中华书局版。

③同注①。

④同注②,213页。

⑤《李煦奏折》。中华书局1976年版,287页。

⑥《上谕内阁》。

⑦《曹雪芹江南家世丛考》,吴新雷、黄进德著,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本文多有参考,谨谢。

⑧均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29至130页,中华书局1975年版。

⑨见《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四辑,胡愚《曹雪芹祖母李氏家世新考》。原文见抄本《朱竹垞文稿》,藏上海图书馆。我有此文的复印本。

⑩详见拙著《曹雪芹家世新考》三版,文化艺术出版社即出。

(11)同注①,41页。

(12)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00页,中华书局1975年版。

(13)同上,99—100页。

(14)同上,118—119页。

(15)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82—153页,中华书局1975年版。

(16)同上,182—183页。

(17)同上,180页。

(18)以上所引,均见《红楼梦学刊》1987年第一期,《曹頫骚扰驿站获罪结案题本》33页。

(19)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85页,1957年中华书局版。

(20)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99—100页,1957年中华书局版。

(21)同上,118页。

(22)同上,123—124页。

(23)同上,143页。

(24)同上,145—146页。

(25)同上,146页。

(26)同上,147—148页。

(27)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49—150页,1957年中华书局版。

(28)同上,153页。

(29)同上,155—156页。

(30)同上,155—156页。

(31)《朱批谕旨》,第13册,33页。

(32)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57页。

(33)同上,165页。

(34)同上,174—175页。

(35)同上,181—182页。

(36)《朱批谕旨》,第39册,92页。

(37)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187—188页,1957年中华书局版。

(38)见《永宪录·续编》390页,中华书局1997年版。

(39)见《历史档案》1983年第一期。

(40)见《振绮堂丛书》:《圣祖五幸江南全录》。

(41)见《红楼梦学刊》2001年第一期,张书才《曹雪芹家世档案史料补遗》。

(42)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23页,中华书局1957年版。

(43)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29—30页,中华书局1957年版。

(44)同上,45—46页。

(45)同上,76—77页。

(46)同上,77—78页。

(47)同上,81页。

(48)同上,81—82页。

(49)同上,81—82页。

(50)见《红楼梦学刊》2001年第一期,张书才:《曹雪芹家世档案史料补遗》。

(51)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63页,中华书局1957年版。

(52)见《红楼梦学刊》2001年第一期,张书才:《曹雪芹家世档案史料补遗》。

(53)见张符骧《自长吟》。

(54)见《红楼梦》第十六回。

(55)见“甲戌本”脂批。

(56)以上两处引文见曹寅《楝亭诗别集》卷四和康熙六十年《上元县志》:《曹玺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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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李家族的衰落与“红楼梦”的诞生_红楼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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