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星
铜仁市消防支队 贵州铜仁 554300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制度的改革,消防行政执法已经成为人们关注的重点,对于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监管过失坚持追求责任。基于此,本文以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管过失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消防行政执法中的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进行分析,分别从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消防监督执法公开、消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以及消防监督执法行为等方面详细阐述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管过失责任分析,通过有效的举措加强内部和外部监督,规避由于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管过失带来的损失。
关键词:消防行政执法;监管过失;责任分析
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赋予了消防行政执法权,监督执法人员在办理消防行政执法案件的时候,处于个人的原因导致的消防行政执法工作失职或者滥用权力造成的严重后果,在法律范围中被认定为渎职罪,本文通过对滥用职权罪和玩忽职守罪的研究和分析,明确了消防行政执法的重要性,通过有效的途径进行权力的监督。
1.消防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罪的犯罪构成
1.1滥用职权罪
消防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工作的时候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或者故意逾越职权,导致国家公共财产受到威胁,人民的利益受到损失。对于消防行政执法滥用职权罪的构成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1)客观条件,消防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单位的正常活动,工作人员逾越自己的职权,导致国家机关工作受到了威胁和破坏,危害了国家和集体的利益;(2)主观条件,消防行政执法下滥用职权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故意的方式滥用自己的职权,最终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滥用职权罪的成立,首先要存在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造成了经济方面或者其他方面的重大损失:造成一人以上死亡,或者两人以上重伤、五人以上轻伤的;20万以上的经济损失;公司、企业被迫停产甚至破产的;损害国家与民族容易,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公共财产和国家人民利益被损失等[1]。
1.2玩忽职守罪
消防行政执法中玩忽职守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责任或者履行责任的方式不正确,导致国家公共财产与人民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侵害。对于该罪的认定具体如下:(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自己的职权或者主观上表现为过失;(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即行为人由于自己的工作过失造成了公共财产和国家、人民利益的损失。
以实际案例作为说明,2014年12月26日,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判处了原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大队长吕某,经过判处决定为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以玩忽职守罪对原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内勤兼防火监督员兰某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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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管过失责任分析
2.1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改革
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为了提高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执法作用,建议推动建设工程消防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无论是消防技术的审查工作还是验收工作都要加大监督力度,将现场检测和行政审批进行分离处理,当前消防部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着权力运行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对于问题的存在,应当立即予以积极,充分发挥出消防行政执法中消防中介机构的积极作用,依照法律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涉及审核文件,文件内容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有关,严格按照文件的标准进行设计,采用的技术和设施必须符合发展需求,委托消防中介机构进行审查工作。对于建设工程的验收环节,应该按照建设部门的具体做法,建设单位来设计与施工,随后根据施工的结果进行监理单位自查验收。对于建设工程中涉及到的消防设施,可以委托相应的检测机构来到工程施工现场进行检查测试,建设单位申请的行政审批资料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有效对消防行政执法中消防设计进行审查和验收,保证消防设施的质量满足施工建设的标准要求,最终做出消防行政执法许可的绝对,从而提高了消防审批的质量和效率,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建设工程的技术水平[2]。
2.2加强消防监督执法公开
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消防监督力度,推进消防监督执法公开程度,依靠来自社会的力量监督其是否存在不正当行为,对此,某城市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采用了警务公开的方式进行有效监督,公布了市民举报和投诉电话,如果在消防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了争议和违法行为,市民可以直接拨打举报投诉电话,有关部门会根据市民的反映直接查证。同时,建议消防行政执法过程的权力和办事流程进行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流程以自觉为原则,自愿接受人大、政协以及人民群众的公开监督,同时新闻舆论以及社会组织也可以对其监督,充分提高我国消防行政执法的公平正义。
2.3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
消防行政执法中通过有效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的建立,提高消防行政执法水平,强化执法人员的责任意识,对于监督执法的权限进行详细划分,落实消防行政执法制度。某市就消防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向人民群众进行了承诺,进一步规范审批窗口的建设工作,实现服务大厅集中受理业务,将工作流程进行公开,不断优化消防审批服务,坚持问责工作制度。消防行政执法监督机制中缩短了审批的时间限制,对于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与备案情况,从过去的二十个工作日缩短为十五个工作日予以办结。
建立健全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督机制,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科学质量,从考评工作与责任追究方面落实执法监督工作,在消防行政执法考评的过程中如果发现了违法乱纪的情况,及时反映问题,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结合实际情况努力寻找解决的办法,同时严格追究相应工作人员的责任。某市为了简化消防行政执法业务流程,特别取消了消防审批条件,在消防验收方面,取消了产品见证取样的过程和申报材料递交的程度,提高了消防行政执法的效率,简化了流程,方便大众进行消防行政执法监督。
2.4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
除了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以外,还应该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自身素质,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工作情况构建更加完善的消防行政执法体系,修正现有的消防行政执法制度和相关法规体系,加强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的方式加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将这种责任意识化为正确的执法行为,落实于工作实践当中,积极的构建新的意识形态知识理论体系,确保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开与公正,提高消防行政执法水平。明确消防行政执法监督的责任风险,严格按照《消防法》中的规定,相关公安机关的消防机构对各个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进行消防监督与检查,防止在消防行政执法中出现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的情况,规避消防行政执法带来的风险。
总结:总而言之,随着社会制度的改革和消防行政执法的不断完善,在人们意识转变的同时也认识到了消防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性,面对消防行政执法监管的过失,明确责任追究,从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两方面入手对这两种罪进行有效判定,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加强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督力度。
参考文献:
[1]任海龙,李华乐.消防行政执法的监管过失责任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2016,32(02):90-92.
[2]李飞. 我国消防行政执法问题研究[D].河南大学,2015.
论文作者:刘星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1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0/26
标签:行政执法论文; 过失论文; 玩忽职守论文; 自己的论文; 建设工程论文; 责任论文; 行政论文; 《防护工程》2018年第1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