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空管安全审计与国际的比较论文_魏衍涛

我国空管安全审计与国际的比较论文_魏衍涛

民航山东空管分局 山东省济南250107

一 我国民航安全审计的现状

1.1 我国空管安全审计的现状

为了规范和指导民航空管系统组织开展空管安全审计工作,根据民航局组织开展联合安全审计的总体要求和《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审计指南》,参考国际民航组织安全审计的有关文件,中国民航局制定了我国空管安全审计的有关规定。

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审计指南》确定的组织管理(A类)、规章制度(B类)、运行管理(C类)、资源配置(D类)、信息管理(E类)、应急处置(F类)和人员培训(G类)七个安全审计要素,空管安全审计用于确认被审计方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按照国家、民航局、民航局空管局发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等有关要求,建立健全运行所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运行手册,并保证严格遵循其运行;

参与空管运行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并能够完成空管行业要求的培训和复训等要求;

空管设施、设备性能足以保证空中交通管理的安全需要;

系统能够有效地监控安全状况、处理安全相关事务并有效提升安全水平;

对可预知的紧急情况有充分的准备;

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能制定完善、可行的安全改进计划。

空管安全审计的范围涉及空管系统的安全管理、组织保障及各个空管运行环节(主要包括空中交通管制服务、航行情报服务、航空气象服务、航空通信导航监视保障等)。安全审计的范围可以是综合全面的,也可以是被审计方的某一个方面。

空管安全审计组可根据需要细分为由安全管理审计小组、管制运行审计小组、航行情报审计小组、航空气象审计小组、通信导航监视审计小组等各专业审计小组组成。

民航局空管局、地区空管局组织展开空管安全审计时,通常应当按照《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审计指南》确定的七个安全审计要素,对被审计方安全与运行管理体系进行系统性检查。主要检查内容如下:

被审计方是否遵守国家、民航局和民航局空管局有关安全法规的要求;

被审计方的安全管理是否建立在科学合理的原则和程序之上;

被审计方是否有足够的人员、人员是否进行了充分的培训,以保证安全管理系统各项功能确实按照要求实施;

所有的有关空管安全的事件是否得到了有效管理,被审计方是否达到了其预期的安全目标。

1.2 民用航空安全审计的实施分析

在毕业设计期间,我前往民航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认真查阅了有关空管安全审计的资料,包括29张空管安全审计单,分为综合安全管理、管制、通信导航监视、气象、航空情报这5个方面。中国民航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在审计工作开始前,组织召开了航空安全审计启动会,向被审计方说明了审计目的、范围、标准、方法和程序,全面公开实施安全审计的各项要求、采用的审计标准及相关资料。

在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与各被审计单位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协调,结合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设置了机关综合管理、空中交通管制、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行情报五个专业小组,重点围绕组织管理、规章制度、运行管理、资源配置、信息管理、应急处置、人员培训七个要素,采取访谈、查阅文档记录、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抽查录音录像等方式,分别对被审计单位中心机关、航务管理部、技术保障部等单位进行安全审计。审计组全面查阅了被审计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运行手册,组织了多人次的问卷调查,多人次的访谈,空中交通管制组、通信导航监视组、航空气象服务组和航行情报组四个审计小组还分别深入到塔台、区域管制室、空中交通服务报告室、雷达站、导航台、航管设备机房、气象台、航行情报室、观测室等一线运行现场进行了实地检查,与一线运行保障人员交流。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坚持安全审计服务于安全生产的前提,通过与被审计方的沟通配合,做到了安全生产和安全审计两不误。认真做好审计记录,每日召开审计小组内部情况交流会。同时,严格遵守审计程序,审计采样时注意样本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有代表性,确保了各项数据均由审计员自主取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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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实施的原则,在总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审计组认真落实民航总局领导关于审计工作的指示精神,坚持公正、透明、保密、廉洁的工作原则,依据《中国民用航空安全审计指南》和《空管安全审计手册》,紧紧围绕规章,严格按照安全审计检查单内容逐项逐条进行符合性检查,在各被审计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共审计检查单项目一千余项,符合率超过99%,审计得分均为90分以上。

各审计组认为各被审计单位安全运行状况均符合《审计手册》的相关要求,安全状况比较稳定,安全管理比较规范。

在了解这些民航空管安全审计的各个条令细节之后,更是由衷的感到自己所学的知识还远远不够,以后要学习和掌握的知识还很多,更加深了自己对空管安全责任的理解,对以后的工作所担负的责任有了更深层的认识。

二 我国空管安全审计与国际的比较

2.1国际空管安全审计现状

在毕业设计期间,我前往民航局航空安全技术中心认真查阅了一些欧美先进国家有关空管安全审计方面的资料。

通过调研我认识到,在一些空管安全审计先进的西方国家,航空安全审计部门进行安全监测和调查时,其数据来源主要有强制性事故调查报告、自愿报告系统、有目的的监听项目、系统维护报告。自愿报告制度是这些国家近几年来刚刚建立起来的,因为他们发现由于害怕被处罚,许多没有造成影响的管制“差错、失误”被管制员隐瞒起来,实际上这些“差错”并不是出自管制员本身,而是系统性的错误或缺陷。这些系统错误如果得不到及时的纠正或改进,迟早有一天会因此酿成灾难。基于这种背景,自愿报告当事人的资料及事件来源都是保密的,也不会对当事人做任何的追究,但管理层会对事件原因进行分析和论证,对系统加以改进,然后作为典型案例通报全系统,使同样的错误不会再次发生。这些国家安全审计所倡导的“积极的报告文化”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报告制度简单实用;

在管理制度上鼓励报告;

报告当事人得到公正对待;

关于每一份报告都进行调查核实;

调查结果、结论反馈到当事人;

让报告人明白报告的目的是为了改进系统,防止事件的再次发生;

使涉及事件的人员保持原有的自信;

通过系统广泛发布事件的经过、结论等内容,警示其他相关人员[3]。

2.2 国际空管安全审计的一些先进经验

“安全旁听”是安全审计活动中四个核心(即安全监督、安全评估、安全旁听和安全改进)之一。它的目的是给各级管理层提供:在航空运输生产运行中,在哪些地方有哪些不利安全的因素及需要哪些改进措施。“旁听”的目的不是检查和处罚,报告中也不得含有批评和处罚建议等内容,因此“安全旁听”能够得到大多数被旁听者的协作和配合。所有为航空提供服务的机场、空管、航空公司等单位都在被旁听之列,检查团队根据被旁听的规模,可能只是一个人也可能是十几人,检查员中有管理层人员也有熟悉生产运行的人员。每到一地“安全旁听”,检查团都要进行以下工作:

与当地职工进行面对面交谈,了解情况;

查看文件、规章等是否健全、有效;

观察实际操作;

书面上交旁听报告。

在一些西方航空发达国家,每个单位一般被“安全旁听”的频率为1 次/2-3 年,在每个地方“旁听”的时间为2-4 天不等。 在“安全旁听”中会涉及一些关键性问题,例如:

被旁听的各级机构在生产运行中是否遵循了国家安全规定;

该机构是否具有健全有效的安全法规和程序;

该机构是否有足够的人员、人员是否每年经过足够的培训、能否保障安全审计目标按计划实施;

发现的不安全问题能否被及时、有效的解决,该机构能否达到它的安全审计目标。

以上所谈到的三个方面是一些西方航空发达国家安全审计活动中的三个核心内容,不难看出这些国家在航空安全审计中对事故的预防和评估做了大量细致的准备工作,类似我们提倡的“安全关口前移”、“预防为主”,但不同的是他们使之系统化并形成了一种制度和程序,并不遗余力地对这种制度和程序进行改进、发展。每一项工作都按照这种程序按部就班地进行。有时这种程序会显得有些死板、僵硬,还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物力,但对于航空事故所付出的代价来说就微乎其微了。

论文作者:魏衍涛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6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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