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作教学设计的误区——从“作文说谎”谈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教学设计论文,误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要求“(写作要)说真话、实话、心里话,不说假话、空话、套话”①,但现实情况是学生“作文说谎”现象仍很突出。近年来,“中国人第一次被教会说谎是在作文中”的负面评价甚至将我国的作文教学推到了舆论批评的被告席②,其消极影响又因处于互联网时代而无限发酵。因此,作文教学的价值遭到了质疑,不但面临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还有被妖魔化和丑化的趋势。所以,教育界有必要将社会舆论对作文教学的负面评价作为一个课题来进行认真研究,分析其积极意义,探求其偏颇之处,以引导我国的写作教学走向健康发展之路。
基于对历史与现实的分析,笔者以为:这种负面评价一方面有其积极意义,因为它激烈地揭示了我国写作教学中存在的“作文说谎”现象,这有利于督促和迫使语文教育界去认真面对该现象——研究该现象的产生根源、探求该现象的克服方略;另一方面,这种负面评价的鼓吹者又带有明显的偏颇之处,比如其主张的偏激性、其评价标准的张冠李戴等。试论析如下:
一、近百年来,语文教育界在设计写作教学体系的核心范畴时存在失误,主要表现是将“文章”“作文”“日札写作”“写作”等概念混为一谈,这导致了写作教学的范畴模糊、目标不分、笼而统之,并因而成效低下、“作文说谎”突出
所谓“文章”,是指为满足读者的阅读需要、按照公众约定俗成的文章学规范所写出的文学及非文学的文字作品。
所谓“作文”,即做文章,它讲究行文章法、做法、技法、思维法、文章体式和写作规范的训练,注重发挥“法”“规”“技”在写作中的功能,引领人们获得规范、纯正、巧而守法的言语表达技能。简言之,这是“课艺”的训练。③
所谓“日札”,是指日记、札记、日常读书笔记之类,是人们对日常学习、工作和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感之事及其心得体会随时记录、日积月累式的写作,也是极具个体生命体验与言语生命意识的日常言语表达行为之一。它以培育写作的个性化、生命感(含真实感)和意趣性为主要目标,不太讲求“法”“规”“技”的训练。有学者认为:“日札重于作文”。④
所谓“写作”,是指一切书面表达行为,是建立在“文章”“作文”“日札写作”等概念之上的上位概念,既包含了以“法”“规”“技”为训练重心的“作文”,也包含了以“生成与积累”为特征的“日札”写作,还包括了兼具二者特性的“文章”。试制表以呈现(见下页表格)。
第一,语文教育界长期以来未对写作教学的四大概念范畴进行区分,经常是作文与写作混淆不分,或以作文命名写作,或是重作文、轻日札写作,或主张“以日记取代命题作文”,⑤忽视对写作教学各范畴的功能进行统筹区分,是笼而统之的不当做法。
第二,语文教育界长期以来将“作文”置于写作教学的重心,这在设计写作教学体系的核心范畴上属于本末倒置。
笔者认为:写作教学应该是“活”的教学和全过程的教学,那些“以为写作课就是写一篇作文,或写出了一篇作文就等于写作练习”的认识是偏颇的。⑥在写作教学的框架体系内,应该尝试将“日札”写作放在重心位置,而非将其视为作文教学的补充与附庸;同时,切实改进日札写作教学,提高其实际效能,引领师生建立一个以“日札写作”为纽带的一元化平台,通过该平台将日常的读书学习、生活体验、感悟思考、自我发展和言语文字训练、各体文章习作等项目联为一体,⑦这既避免了师生临到作文时匆忙找寻立意和素材,又扶养了师生极具个性、生命感(含真实感)和意趣性的独特认识——这就夯实了写作之根基!另外,还应该将作文视为写作教学体系内的一个子范畴,其功能是承担对学生进行“法”“规”“技”的训练,这是侧重于技术技巧、文体规范和文字锤炼的训练;须强调的是,虚构、想象或编造的技术(技巧)也是作文教学的常规训练项目。就是说,作文不可能回避对虚构、想象或编造等技术技巧的训练。这样,我们的写作教学既保持了日札写作、作文的各自独立性,又使它们相互渗透、分工合作,并以典范的文章(作品)样式为指引,引领学生写出既富个体生命体验与言语生命意识,又具规范、纯正、巧而守法之言语形式技能的文章,最终全面提升学生的写作修养。
综上,语文教育界长期将作文置于写作教学的重心、长期未对写作教学的四大概念范畴进行功能区分的做法是造成我国写作教学成效低下、“作文说慌”现象突出的主要根源。同时,社会舆论以“诚实”“诚信”“不能说谎”为标准来评价作文,认为:“作文教育最大的问题是不把诚实、诚信作为社会教育的起点,而把作文变成一个技巧和工具。”⑧——其标准适用和根源分析都是错误的。一般说,“诚实”“诚信”“不能说谎”是社会道德评价的范畴;表达的个性化、生命感(含真实感)和意趣性,以及纯正性、规范化,这是写作评价的范畴。因此,社会舆论以“诚实”“诚信”“不能说谎”为标准来指责作文“说谎”,这是犯了张冠李戴的错误——将作文教学等同于社会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教育,或是将作文教学完全等同于写作教学了。
二、从我国的语文教学现状看,许多教师在设计写作教学过程时存在分环节指导与训练不到位的失误,从而造成他们经常忽略作文教学的两大任务,这是“作文说谎”现象突出的另一根源
对于“作文说谎”现象,要区分两类情况:一是没有东西可写,不得不编造;一是写了真实的,但由于技术不纯熟,却使“真的”写得像假的。笔者认为,“作文说谎”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它是相当一批学生在写作能力成长与提高过程中的必然经历。但“作文说谎”突出的现象却提醒语文界:作文教学应注重完成两大任务,一是要教会学生敏锐捕捉生活中的细节、掌握细节表现的技巧、真实还原生活中的典型细节,从而把“真的”写得“像真的”;二是要教会学生掌握诸如“既出人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虚构艺术原则,训练学生掌握一些虚构、想象或编造的小技巧,让他们把“假的”也写得“像真的”——使编造的文字符合生活逻辑的真实。从我国语文教学现状看,作文教学的这两个任务经常被人忽视,这是现今写作教学中“作文说谎”现象突出的另一根源。试以特级教师李镇西的一堂作文讲评课为例来进行分析。⑨在这堂讲评课之前,学生们写了一篇话题作文,主题是“描写感动”。在讲评课上,李镇西老师展示了一个女生的作文《甜甜的笑,震动的心》。作文大意是:
有一天,作者到书城买书,遇见一个卖报的小姑娘,希望自己能买一份报。作者以为是周末出来社会实践的小学生,所以说:“我不买。”却听见小姑娘喃喃地说:“奶奶的病怎么办呢?”才知道小姑娘卖报挣钱,是为了给奶奶看病。感动之下,灵机一动改了口:“我不买一份报,要买两份报,一份妈妈看的娱乐报,一份爸爸看的体育报。”卖报的小姑娘脸上露出了甜甜的笑。
对于这个情节,许多听课教师都觉得有编造之嫌。李镇西老师介绍说,他也曾以为该文有编造之嫌,但把小作者叫到办公室一问,才知道误会孩子了——小女孩流着眼泪讲述了自己亲历的这件事。事后,他决定:选择信任,相信孩子所写是真的。在讲评课上,他还把这篇作文定为佳作进行了展示和点评,并反复强调六个字“作文就是做人”。但说实话,直至现在依然还有许多参与听课的教师和学者对这篇作文情节的真实性存疑。
笔者认为,该篇作文有个明显的破绽,即:小姑娘喃喃地说“奶奶的病怎么办呢”——这一细节缺乏真实感。其一,这个细节不符合生活逻辑的真实——试想,凭小姑娘卖几份报就能给奶奶筹钱治病?其二,在这个细节中,作者是在什么情境下听见卖报的小姑娘“喃喃”说的,如果对这一点缺乏具体交代,会使文章的情节发展显得突兀而做作。
从上可见,教会学生把“真的”写得“像真的”,或者教会学生把“假的”也写得“像真的”——使编造的文字符合生活逻辑的真实,这都需要在作文教学中加强技术技巧的训练。比如,对待《甜甜的笑,震动的心》一文,笔者主张教师应进一步和小作者坐在一起共同修改该文,引导她回忆和再现故事发生时的情境,如:奶奶病了,全家人(爸爸妈妈)是不是都是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各自忙开了?小姑娘也想为奶奶治病做点力所能及的什么事呢?如果是,那就应该将这样的情节作为重要细节在文章中做补充交代。如此,则《甜甜的笑,震动的心》一文就显得真实、感人多了!但事实是,李镇西老师没做这方面的工作,而是留下这篇作文的真实性任人猜疑!可见,李镇西老师对学生写作之前的“如何写得真实一点”的技术训练、对学生写作之后的修改指导等环节还做得不够。——这不是发生在李镇西老师身上的个例,而是我国中小学语文教学的普遍现状!这一现状是造成我国母语写作教学中“作文说谎”现象突出的另一根源。
基于以上分析,笔者以为:即使学生所写是真实的,但由于细节描写的技术技巧不纯熟也会给人以虚假之感,更何况是他们作文中那些本就是虚构、想象或编造的内容呢!所以,要训练学生把“真的”写得“像真的”、或者把“假的”也写得“像真的”(使编造的文字符合生活逻辑的真实),这都需要发挥作文教学在写作教学体系内的独特功能和作用。也即是说,社会舆论因“作文说谎”现象突出而提出“废除学生作文”的论调⑩,其主张是盲目、片面与偏激的!——这是没有找到“作文说谎”现象突出的真正根源而胡乱找寻替罪羊的可笑表现。
与“废除学生作文”相关联,另有一种观点认为:课堂命题作文属于“课艺”性质,是非真实的虚拟写作,它讲究“法”“规”“技”的训练,不能解决写作的根本,因此应该“取消命题作文”“以日记取代命题作文”。(11)对此,笔者认为:命题作文不仅必要,而且重要。对写作而言,命题本身就是语境设定,社会所需的很多写作类型都有强烈的语境限定性,而命题作文可以锻炼学生的语境分析及应对能力,比如审题能力就是一种语境分析能力,是语境应对的基础,它们都需要通过作文教学与训练来培养。
另外,从中国写作教育史看,作文教学一直承受了太多不该承担的非难和指责,如:程颐的“作文害道”论、扬雄的“(作赋)雕虫小技,壮夫不为”论、叶圣陶的“以日记取代命题作文”论,其根源都在于人们长期对社会道德教育、思想政治教育、日札写作教学等各个范畴的任务与功能不加区分,或是一股脑地压在作文教学头上,或是对作文教学着重于“法”“规”“技”训练的基本功能根本没瞧上眼!
综上所述,以上思考如果能转化为我国语文教育界的课程意识与教学行为,并贯彻到语文教科书的编写体系中,笔者相信:我国写作教学的灿烂春天定会为期不远!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1月版。
②⑧⑩潘晓凌《会说谎的作文》,《南方周末》2010年3月31日。韩妹《83.3%的人承认上学时写过撒谎作文》,《中国青年报》2010年5月11日。韩寒《应该废除学生作文》,参见《杂的文》,万卷出版公司2008年版,第20页。
③见梁启超、胡适、黎锦熙、朱光潜、叶圣陶、魏书生、赵谦翔、潘新和等人的相关论著。比如,梁启超《作文教学法》,参见《梁启超全集》,北京出版社1999年版,第4086页。胡适《中学国文的教授》,参见《胡适文存(卷一)》,上海书店出版社1989年版,第321~323页。
④⑦黎锦熙《各级学校作文教学改革案》,参见黎泽渝、马啸风、李乐毅编《黎锦熙语文教育论著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570~574页。
⑤(11)叶圣陶《大力研究语文教学,尽快改进语文教学》,《中国语文》1978年第2期。
⑥潘新和《语文:表现与存在(下卷)》,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1130、713页。
⑨靳彤《选择信任选择真情:让学生在写作中成长》,《语文建设》2011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