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空间公民政治情绪宣泄的刺激因素与政治功能,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论文,公民论文,情绪论文,因素论文,功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15)03-0118-11 情绪作为人的一种心理过程,它是建立在人对特定外部客体进行认知的基础上而产生的,“包括心理唤醒、认知体验和行为表达”。①从政治社会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观察可以发现,在当下中国,社会主体政治情绪②的酝酿与发酵既与主体自身的认知能力和水平相关,也与环境因素对社会主体的刺激强度相关。这两种因素都或明或暗、或隐或现地蕴藏于现实的社会环境之中,因而中国当下“现实社会有政治情绪产生的基础”。③也就是说,当下中国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酝酿与发酵既有其客观必然性也有社会主体的主观感受性。那么,当前中国公民选择网络虚拟渠道宣泄政治情绪具有什么客观性?又是哪些客观因素刺激了当下中国公民负面政治情绪酝酿并不断发酵?公民在这些客观因素刺激下所产生的负面政治情绪又有哪些类型?进一步,网络虚拟空间公民宣泄负面政治情绪对中国政治发展有什么影响?本文旨在探讨并回答这些问题。 一、当前公民选择网络虚拟渠道宣泄政治情绪的客观性 一般而言,公民政治情绪的宣泄总要通过一定的渠道进行。④当一种宣泄渠道效果不佳时,其他言论宣泄渠道就可能会产生替代效应,宣泄者有可能直到找到一种有效的宣泄渠道为止。这种相互取代现象的存在并不意味着不同渠道之间是一种相互排斥的关系,有时可以把其中若干种渠道结合起来使用。对于政治情绪宣泄者而言,宣泄渠道的选择并没有统一的规律可以遵循,宣泄者往往根据自身的情况以及所持动机和目的与想要达到的效果而做出自认为最合适的选择。一般而言,宣泄者往往希望选择那些既能宣泄自己情绪又能有效保护自己的人身和财产不受侵害的渠道,最好是也能够实现自己的政治诉求和愿望的宣泄渠道。基于此种理由,并根据各种宣泄渠道的性质特征,可以做出的判断是:公民往往更喜欢选择网络虚拟渠道来宣泄自己的政治情绪。这是因为,在社会主体政治情绪宣泄的主要渠道之中,网络虚拟渠道几乎整合了其他空间所有的优势。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人们既可以像在现实交往空间中那样即时交流和反馈信息,也可以像传统传播媒介那样使得信息在全社会范围内传播,还可以像在非法宣传空间中那样肆意发表言论。因此,现代网络虚拟空间日益成为人们最为青睐的宣泄政治情绪的重要渠道。尤其在当下中国,网络虚拟空间的情绪宣泄功能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利用,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可行性高。公民政治情绪宣泄渠道的选择要首先考虑渠道利用上的可行性问题,而通过网络虚拟渠道宣泄政治情绪在当前是具有相对高的可行性的。在当下中国,政府仍然扮演着主导的角色,对于一些非法宣传活动,在法律上不仅严格防范和抑制,而且还给予严厉打击,而与此同时也建立了严格健全的新闻审查制度,防止不法分子通过传统媒介发布一些诋毁党和政府的言论。应该说,这对于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非常必要,所以为了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和谐团结的大好局面,政府也不提倡公民进行大规模的政治表达活动,但是这同时也对公民合法表达自己诉求和愿望的行为构成了一定程度上的威慑,意味着在公民所有政治情绪宣泄渠道中,传统传媒渠道、政治表达渠道和非法宣传渠道都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抑制——“有学者发现,在众多公共事件的报道中,广泛存在政府干预媒体对公共危机事件的报道”⑤,而且有时候也被一些政府部门加以不正当地运用而成为打击报复的挡箭牌⑥,这不利于公民正当政治情绪的宣泄,其导致的结果就是民怨和民愤的积累和集聚。因此,对于政治情绪宣泄者来说,他们利用这些渠道宣泄政治情绪的可行性并不高。相比较而言,人际交往渠道和虚拟网络渠道宣泄政治情绪的可行性就高得多,因为这两种渠道都具有比较高的私密性,政府难以全面而彻底地进行监管,所以社会主体很容易得到这两种政治情绪的表达渠道。 2.风险性低。在当下中国,公民宣泄政治情绪可行性比较高的两种渠道之中,虽然在人际交往空间中政治情绪的宣泄具有一定的私密性,但这些私密性毕竟是有限的,“倾诉”对象通常都会明白无误地了解“倾诉者”的身份和“倾诉”内容,而且“倾诉”对象也有可能把这些信息在自己的交往网络中进行传递,从而使得更多主体了解到情绪宣泄者的身份和言论内容。对于政治情绪宣泄者而言,这意味着通过人际交往渠道进行政治情绪宣泄仍然具有一定风险性:如果其言论不当,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以及他人合法权利构成了侵犯,那么仍然有被政府获悉并对其进行惩罚的可能;况且,人们在自己的社交网络中进行政治情绪的发泄还可能面临道德风险,因为社会主体的价值是多元的,政治情绪宣泄者的观点未必会获得“倾诉”对象的认可,因此在人际交往空间中宣泄政治情绪时,宣泄者往往会对自身的行为有所克制,其宣泄的自由也或多或少地受到限制。然而,相比较而言,虽然网络监管已经得到逐步加强,但是由于政府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滞后的原因,网络虚拟空间仍然存在着诸多的政府监管盲点,加之网络的匿名性特征,宣泄者发表相关言论——即使发表一些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言论——便可以逃避实名身份,信息的受众也难以知道究竟是谁发表了这些言论,这极大地降低了宣泄者政治情绪宣泄的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 3.现实成本低。通过网络虚拟空间宣泄政治情绪不仅仅风险和成本低,而且在经济、时间等方面的实际成本也比较低。在政治情绪宣泄的各种渠道中,社会交往空间的利用不仅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成本,而且通常也需要支付一定的金钱成本,如用于交际的交通、住宿、餐饮等等费用;而传统社会媒介渠道的使用需要付出的金钱成本往往更为高昂,例如报纸、杂志的版面费,书籍的出版费等,都需要一定的金钱支出;参加政治表达活动需要耗费参加者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组织者还要支付制作标语、购买相关器材等方面的金钱费用;而通过非法宣传宣泄个人情绪则需要支付一定的宣传费用。相比较而言,网络虚拟空间的利用成本通常要比上述渠道低得多,只要社会主体拥有一台可以连接互联网的电子终端设备,就可以用来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信息互动,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支付一定的信息费用而已,尤其是在时间成本方面,网络往往是最为节省的。 4.实际效果好。网络虚拟空间内的政治情绪发泄不仅可行性高,风险性和费用低而外,其情绪的感染效果往往比其他途径更好。这首先是因为它打破了现实人际交流者之间的时间和空间界限,实现了人际交往所具有的即时互动的功能,这意味着社会主体的政治情绪宣泄不仅可以单向度地进行,也可以通过在线互动和交流双向度或者多向度地进行,为情绪宣泄者主动引导言论走向提供了便利,同时也更有利于政治情绪的对外感染和扩散。然而,“技术变革不是叠加性的,而是生态性的”⑦,虽然网络空间无界性的特征克服了人际交往空间中情绪发泄感染范围比较小的缺点,但是发表于网络上的言论可以为任何一个使用网络的人所获悉,而且在此基础上有可能会发生“链式反应”,迅速被其他网络登录者转载和传播,因此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不仅具有潜在感染范围异常广大的优点,而且具有感染速度异常迅疾的优点,这为特定个体所期望的社会舆论的快速形成提供了有利条件。其次是因为网络虚拟空间不仅继承了传统传播媒介覆盖面大的特点,而且克服了传统传播媒介信息处理和传输速度慢、缺乏互动等方面的缺陷;更为关键的是,由于传统传播媒介可以利用的空间有限,一般都受到政府的严格监管,但是对网络进行监管却相对困难,因此社会主体大量的不能通过传统社会媒介进行宣泄的情绪都可以通过虚拟网络进行,这极大地拓宽了社会主体政治情绪宣泄的媒介渠道。再次是因为网络虚拟空间内的政治情绪宣泄不仅具有现实政治表达活动的感染力,而且感染的范围更为广泛,同时还克服了政治表达活动暂时性的特点——网络政治情绪的发泄可以持续不断地进行,因而其影响往往也更为深远。最后是因为网络虚拟空间内的政治情绪宣泄不仅可以作为一种非法宣传的方式包含一些极端的内容,而且通常比传统的非法宣传方式造成的影响更大,传播的速度更快。 综上所述,在当下中国,公民基于可行性、风险性、现实成本、效果等方面的考量,日益倾向于选择通过网络虚拟渠道来宣泄政治情绪。网络虚拟空间不仅吸收和汇集了其他政治情绪宣泄渠道的优点,而且在很大程度上也克服了其他宣泄渠道的缺点,因此这一渠道的利用更容易达到政治情绪宣泄者所追求的目的。由此可见,虽然从理论上而言,公民政治情绪宣泄的渠道有多种,但鉴于中国当前特定的社会现实以及虚拟网络渠道相对于其他渠道的比较优势,越来越多的社会主体理性地选择了利用网络虚拟渠道来宣泄政治情绪,于是逐步形成了对这一渠道的偏好,从而使得网络虚拟渠道日益成为中国公民宣泄政治情绪的一个基本渠道,因此当前公民选择网络虚拟渠道宣泄政治情绪具有现实客观性。 二、网络空间公民负面政治情绪酝酿与发酵的刺激因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生的社会转型几乎波及所有社会领域,而且其转型的速度不断加快。在这一过程中,“传统阶层开始衰落,一些阶层出现瓦解和重组;而新兴阶层逐渐形成,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变化等,一种新型社会结构逐渐形成”。⑧在这一社会结构瓦解和重组的转型过程中,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不断累积增多并有加深恶化的趋势,因而进入21世纪以来社会冲突不断加剧。在这特殊的社会转型期,由于中国的改革缺乏宏观关照微观、微观兼顾宏观的顶层设计与规划,在“摸着石头过河”等短期甚至是临时的权宜举措的鼓励和刺激下,一些强势的群体或者权贵阶层在试错性改革或者渐进性改革的幌子下通过钻政策的空隙或者打政策的“擦边球”而谋求自身利益或者小集团利益;更为严重的是,有些强势群体或者权贵阶层甚至不惜成立黑帮或者依靠黑帮公然地违规违法;而从弱势群体或者弱势阶层方面来说,这导致了一些个体或者群体的利益受损并进而导致阶层固化,使得弱势群体或者弱势阶层失去了上升的社会通道,进而产生一种被国家和社会“抛弃”的感觉、“不公平对待”的感觉、“被剥夺”的感觉乃至“被打压”的感觉。⑨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随着国家现代化的推进以及西方社会政治思想在中国的传播,现代教育和市民社会得到长足发展,公民的政治理性不断滋长,并逐步摆脱对国家的依赖,甚至由于某些政府部门或者国家工作人员不负责任以及表里不一的言行而产生对政府或国家工作人员的厌倦乃至愤恨。总之,上述因素客观上促使了公民的负面政治情绪酝酿和发酵,并且公民不断地将这些负面情绪发泄到网络虚拟空间。 (一)公民政治理性的滋长 改革开放以来,总体而言,中国社会逐步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由此,中国社会呈现出传统性和现代性并存的二元社会文化特征。现代性在对传统性的革故鼎新过程中对公民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它伴随着风险社会而存在——可以说,现代人是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上的,“在发达的现代性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相应地,与短缺社会的分配相关的问题和冲突,同科技发展所产生的风险的生产、界定和分配所引起的问题和冲突相重叠”。⑩因此,美国政治学者塞缪尔·P.亨廷顿得出“现代性孕育着稳定,而现代化过程却滋生着动乱”(11)的论断。由此,公民在吐故纳新、弃旧图新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受现代理性的熏陶和洗礼,逐步成长为具有独立意识、权利意识和批判精神等为核心政治理性的现代公民,具体体现在: 1.公民逐步摆脱对国家的依赖。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虽然辛亥革命埋葬了封建制度,但由于现代教育的缺乏,并没有彻底埋葬印刻在人们脑海中的封建思想,人们意识中的国家与个人之间的臣属关系并没有彻底消失。直到新中国建立以后,这种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加之政治集权和经济计划体制的制约,人们普遍成为国家或单位的“附属物”,由此便难以形成独立于国家体制的人格意识。然而改革开放以后,在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为了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国开始了大规模的国有企业改革。在这一国企改革过程中,大量国企员工下岗或失业,他们对国家或政府的事实依赖关系被打破,由此产生了被国家或政府“抛弃”的感觉和心理。其导致的结果是:下岗工人对国家和政府“绝望”的社会心理曾一度弥漫于整个社会;在被迫无奈的境况中,下岗工人“经济人”属性得到彰显,因个体利益意识的觉醒而在心理上不断地远离国家和政府,因此在生活中他们也由原来的“国家人”逐步转变成为生活而奔波的“自利人”。在人们开始围绕着个体利益最大化目标而行动时,“绝望”的个体就有可能对“绝情”的国家产生怨恨情绪。 2.现代公民意识的滋生与成长。改革开放以后,随着中外文化交流的推进以及现代教育尤其是现代高等教育的推行,越来越多的公民开始拥有强烈的权利意识和批判精神,因而他们不断地批评政府或者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拥有了一定的话语权,然而这“看似话语平权的背后,实际是话语的再集权,形成了新的话语权力新贵”。(12)这一局面的形成,一是因为西方社会政治思想在中国的传播。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与国际社会交流与合作的拓展,受西方近现代社会政治思想的影响,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开始由传统的依附统一型向各自独立型转变,国家与公民个人之间出现了一定的张力,这为现代公民意识的滋生与成长以及公民维护和实现自身利益提供了制度的间隙和土壤并进而为话语平权提供了社会背景和现实条件。二是因为现代教育的推动。现代教育对公民的理性具有良好的启蒙和塑造作用,这为他们成为现代公民奠定了知识基础,有助于帮助公民明确其权利内容和实现权利的途径以及增强自身权利意识。三是因为对西方现实政治状况了解的增多。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开始逐步了解世界各地的状况,增进了对西方国家政府与公民之间关系状态的了解,而中国和西方国家在政府与公民关系方面的反差,必然会引起人们对这种关系差异的反思,这为更具批判性的公民的出现提供了现实的刺激因素。四是因为“政府失败”理论的刺激。西方公共选择理论从个人主义的视角认识政府,认为政府组成人员是以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为动机的“经济人”,这导致政府在很多情况下不仅不能维护和增进公共利益,反而会通过“寻租”等方式损害公共利益。在这一理论与现实鲜活的政治生活实践的双重影响下,人们逐步认识到不能总是指望各级各类代表维护和实现他们的利益,必须通过自己努力来维护和增进自身利益。由此可见,政府批判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公民政治理性的增长。这为公民批评政府与政治提供了智识条件。 (二)转型期社会问题的累积性和社会矛盾的多发性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中国逐步摆脱计划经济体制时代的“大锅饭”“一刀切”的状态,原先政府统一计划调配下的社会整体开始被分割为一个个的社会群体。而正是在这一变革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而且旧的问题逐渐累积而新的问题不断产生。在这样的背景之下,社会利益结构的不断分化与再整合导致了个人和群体的利益意识得以萌发并强化,并进而导致社会弱势群体的产生,而这些社会弱势群体在社会生活中必然会产生消极情感体验和负面心理情绪。从政治社会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的角度观察可以发现,这些消极情感体验和负面心理情绪主要表现在: 1.一些个体或群体产生一种被国家和社会“抛弃”的感觉。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人们之间的贫富差距、社会地位被迅速拉开,有些群体由于拥有大量社会资源、善于抓机遇等原因而从国家推行的改革开放政策中获得大量收益,在整个社会竞争格局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他们受到良好的教育、从事着体面的工作、享有高质量的生活水平。相反,有些群体则由于不适应市场化改革的浪潮或者自身禀赋的差异乃至自身特定的缺陷(如身体残疾等)而难以获得足够的收益,于是这些弱势群体在整个社会结构中被逐步边缘化,他们及其子女难以获得良好的教育、从事着劳累而收入不高的工作、生活质量低下,在这种生存反差如此之大的情况下,一些社会弱势群体就开始产生一种被国家和社会“抛弃”的感觉。 2.一些个体或群体产生一种受到国家和政府“不公平对待”的感觉。在中国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政府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在一定意义上而言,中国不同社会群体之间差距的拉开并不仅仅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也是政府政策的产物。以收入差距为例,改革开放后,中国就确立了“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通过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指导思想,这一思想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效率,但是也事实上导致了率先实行改革开放的东部地区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远远高于农村居民,垄断行业(如石油、电力、烟草、电信等国有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明显高于其他行业。此外,政府在社会解构过程中的相关制度供给存在诸多问题,一些善于钻制度空子的群体获得了大量的资源和机会,而大多数群体却难以获得这些资源和机会,因而这些弱势群体便产生一种受到国家和政府“不公平对待”的感觉。 3.一些个体或群体产生一种被国家和政府“剥夺”的感觉。中国的市场化改革是在政府推动下进行的,市场是在政府的主导下建立起来并得以运行的,可以说,没有政府的努力,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就不会取得今天这么大的成就,但是政府主导的市场经济建设也隐藏着一定的问题,即政府与市场关系过于紧密。当各级地方政府及部门都拥有自己特定利益的情况下,政府及其部门就可能会利用自己与市场这种紧密联系而对市场进行不当干预,从而导致“与民争利”问题的出现,比如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的乱收费行为、拆迁征地行为等。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使得一些社会公众把政府置于自己对立面的位置上,认为政府剥夺了本应该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利益,因此这些问题的存在往往会导致社会公众产生一种被国家和政府“剥夺”的感觉。 4.一些个体或群体产生一种被国家和政府“打压”的感觉。政府作为公共权力的拥有者,在当下中国仍然存在权力过于集中的问题。一些地方的政府及其部门在行使权力时缺乏相应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因而具有很大的自主性,这就导致了它们在行使权力时缺乏规范性,可能会针对一些对自身进行“挑衅”和“制造麻烦”的个体或群体随意运用权力,如近年来中国频繁曝出的一些行政人员依仗自身的权力恣意妄为,甚至做出一些违法之事,给群众留下一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印象。这样的事件一旦被媒体曝光,一种被国家和政府“打压”的感觉就会在社会上弥漫开来。 总之,在中国社会转型和变迁过程中,由政治体制改革滞后于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而导致的政府体系现状在一定程度上不太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政府的存在状态与社会公众的心理期望还有比较大的落差,因此当政府运转中暴露出问题时,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出现心理裂痕也就在所难免,公民由此而产生的负面政治情绪也会不断地酝酿和发酵。而在当前网络化、信息化和全球化时代,由于网络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人们有了比以往更加容易获取各种信息的机会,人们接触的信息和意见比以往更全面。人们可以根据自己拥有的信息,运用自己的理性自由地形成意见,并将其公开表达出来,与他人交流”。(13)在这种媒介传播日益便捷的技术条件下,人们便很自然地将这些负面情绪发泄到网络虚拟空间。 三、网络空间公民负面政治情绪成因的类型学分析 笔者认为,根据网络虚拟空间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成因可将其分为逻辑背离型、利益侵害型、理念冲突型、伸张正义型以及意识形态型等五种类型。 1.逻辑背离型。当外部先验的说教与主体经验的实际认知存在一定偏差时,主体就会产生一种受骗的感觉,此时主体的负面体验就会产生。同样,当社会、国家或政府所灌输的政治理论与其现实政治认知存在较大差距时,公民也就会产生负面政治情绪。这种由于理论和实际、理想和现实相脱离而产生的政治情绪可以称为逻辑背离型政治情绪。当前,中国逻辑背离型政治情绪的产生主要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反差:一是社会主义的理论指导与现实实践之间的差距;二是社会主义社会现实与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之间的差距;三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相关理论之间的差距。上述三个方面的差距,导致公民产生如下质疑:为什么资本主义国家在有些方面反而比中国这一社会主义国家做得更好?为什么现实中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比中国的现代化程度要高很多?如果这些质疑不能在中国现实的社会主义实践中得到回答和解决,那么就必然导致公民对国家和政府的负面政治情绪滋长和蔓延。 2.利益侵害型。利益侵害型主要是指从公民个体的角度而言政府侵害了其利益,从而妨碍了作为“经济人”的公民利益最大化的目标追求,进而导致其负面政治情绪的产生。政府作为或不作为对公民个人利益的影响存在两种方式:一种是直接相关方式,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直接影响到公民的个人利益,例如作为社会问题承受者的主体得不到政府的及时帮助,政策利益调配过程中利益受损者的损失没有得到补偿,政府利用自身的各种权威优势与民争利,政府不适当地进行管制等等,这些情况都会直接危及特定公民的个体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公民产生负面政治情绪的可能性就非常高;另一种是间接相关方式,即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虽然与某个特定公民个体没有直接关系,但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从而最终会危害到公民的个人利益,例如政府行政成本居高不下、政府办事效率低下、政府官员腐败问题严重等等,这些问题虽然不直接与某一个公民直接相关,却最终关系到社会中每一个公民的利益,因此这些问题一旦被作为纳税人的公民所察觉,也同样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政治情绪。 3.理念冲突型。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机构进行了多次改革,逐步确立起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府体系。由于作为政府建设指导思想的马克思主义既不同于西方资产阶级政府的建构理念,也不同于中国传统的政府建构理念,因此这可能会造成现实政府展现的理念与公民所持有的政府理念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一差距一旦被公民所体验到,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政治情绪。由这一原因而产生的负面政治情绪属于“理念冲突型”。一般而言,政府展现的理念与公民持有的政府理念之间的差距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行政府理念与公民传统政府理念的冲突。中国传统的封建政治文化塑造了人们丰富而多彩的政治理念,其中既存在着有利于理顺当前官民关系的理念,也存在着大量与限制政府执政理念相脱节的理念。政府一旦对某些公民投诉的不便于介入的问题置之不理,这些公民往往就会对政府产生不满情绪,往往不假思索地认定是政府的过错,他们的负面政治情绪也会由此而生。二是现行政府理念与公民持有的西方政府理念的冲突。随着西方文化在中国的传播以及一些人对西方文化的认同,他们开始接受西方的一些政治理念,并按照西方政治理念的标准来评判中国现行政府与政治。在这种情况下,当相关的社会现象触及这些主体的神经时,理念的冲突就不可避免,在现实的状况无法达到其持有的理念时,他们的负面情绪也就随之产生。 4.伸张正义型。有些情况下,政府的作为或不作为并没有直接给特定主体带来损害,对公共利益的影响也不明显,但却给其他公民个人或群体带来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获悉相关情况的一些公民也可能会基于社会正义而产生对政府的不满情绪,此时产生的情绪可以划归为“伸张正义型”。现代政府被看作是维护正义的主要力量,因而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主权者,这是人们认可和接受政府的基本条件。然而,当下中国一些地方政府在征地拆迁、人员聘用等一系列事务中却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这些都违背了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原则,触及了大多数公民的道德底线,因此,类似事件的相关信息一旦被一些社会主体捕捉到,虽然他们可能并不是事件的直接相关者,但他们却很可能因为政府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原则而愤愤不平,产生一定的负面政治情绪也就难以避免。 5.意识形态型。当前中国国内仍有极个别人对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甚至对中华民族持有否定态度,他们通过各种途径攻击甚至污蔑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民族,这种极端宣泄的负面政治情绪可以称之为意识形态型。当下中国,虽然经历了长时间的和平稳定发展,但仍然有少数不法分子企图破坏中国的发展伟业。这说明当前中国意识形态型政治情绪的发泄仍然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大隐患。为了清晰说明网络虚拟空间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类型、形成原因及其性质,现列表如下(见表1)。 上述类型学分析的目的在于要正确认识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网络虚拟宣泄问题的利弊。一般而言,公民政治情绪的表达主要包括政治冷漠、言论宣泄、合法抗议、极端行动等四种方式,而每种方式的采用都会对政府执政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首先,政治冷漠意味着社会公众因为政治情绪而对政府施政采取不配合的态度,这必然会影响到政府政策执行的效果。其次,言论宣泄会使更多的人获悉政府存在的相关问题,这不仅会直接破坏政府的形象,而且也会减损现代政府赖以生存的合法性,从而使政府背负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通过集会、游行、静坐等方式向政府表达不满,同样会使政府存在的问题为更多人了解,从而使政府在一些问题的处理上处于被动状态;如果某些群体在政治情绪的激励下采取非法的极端行动,则可能会引起社会的不稳定,甚至威胁到社会公众的生命安全,因此会给政府的治理带来极大的考验。总之,公民政治情绪的存在会恶化一个社会的政治生态环境,这必将通过各种方式影响到政府系统本身。由此可见,公民的政治情绪的存在,确实会对政府的运转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公民政治情绪本身也并不尽是不合理因素,而是应该一分为二地看待这一问题。在一般情况下,只有公民的政治情绪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这样的政治情绪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政府的运行,但却在更大程度上有利于推动政府工作的开展和改进。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政府,只存在需要不断完善的政府。因此,现行政府运作过程中出现一定的问题是必然的,但这些必然的问题却并不是合理的问题,它们需要政府采取行动不断地加以解决,但显然,仅仅依靠政府自身往往难以产生足够的动力,这就需要社会政治生态环境中存在一些“反抗”因素推动政府不断地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从而使得政府在自身问题得以解决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而公民作为主权者,他们拥有对政府的监督权、批评权以及针对政府存在的问题采取合法行动的权利,他们的行动往往会导致特定社会舆论的形成,这一社会舆论往往会给政府施加一定的压力,最终这些压力会转化为政府改革的动力,从而推动政府不断地通过改革自身来迎合社会舆论的同时,也使得自身获得发展。由此可见,负面政治情绪通常情况是政府改革的推动因素,其存在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四、网络空间公民负面政治情绪宣泄对政治发展的功能分析 波兹曼提出“媒介意识形态”观,其最主要的含义是指媒介进入一种新的社会文化环境时,将会引起该社会全面而深刻的变革。而之所以会发生这种变革,是因为媒介自身所带有的意识形态性,即每一种媒介都具有这样一种性质,即它倾向于将社会文化引向某个特定的发展方向。因为“每一种工具里都嵌入了意识形态偏向,也就是它用一种方式而不是用另一种方式构建世界的倾向,或者说它给一种事物赋予更高价值的倾向;也就是放大一种感官、技能或能力,使之超过其他感官、技能或能力的倾向”。(14)然而,“媒介的独特之处在于,虽然它指导着我们看待和了解事物的方式,但它的这种介入却往往不为人所注意”。(15)“因此每一种技术都需要我们去细察、批评和控制”,“在认识论上和精神上必须和技术拉开距离”(16),而“任何媒介(即人的任何延伸)对个人和社会的任何影响,都是由于新的尺度产生的;我们的任何一种延伸(或曰任何一种新的技术),都要在我们的事务中引进一种新的尺度”。(17)那么在这一意义上,针对当前中国公民通过网络虚拟空间发泄负面政治情绪现象越来越多的现状,我们需要弄清楚的是:网络虚拟空间公民宣泄负面政治情绪对中国政治发展有哪些功能呢?笔者认为,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对政治发展既有积极的正面功能,也有消极的负面功能。 (一)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网络宣泄对政治发展具有的正面功能 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通常被看作是对政府权威的一种挑战,大多数政府不愿意看到其存在,但从客观的角度来看,这一现象的存在也有其合理的一面,它对于社会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政治体制的改革都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概括而言,当前中国公民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正面功能。 1.社会稳定功能。从心理健康角度来说,人的情绪只有得到适当的发泄,才能正常地生存和发展。政治系统健康运行和人的心理健康一样。只有政治社会主体在受到特定因素的刺激而产生的激烈政治情绪能够通过正常的渠道得以发泄,整个政治系统才能健康运行。社会主体如果刻意抑制自己的政治情绪,虽然在短时间内不会给社会造成危害,但是压制的情绪通常不会很快消失,往往会转化为对政府的消极态度,而这样的消极政治情绪一旦集聚并蔓延开来,就会使政府的政策执行受到大面积的消极抵制,最终会影响到政治系统的正常运行。如果公民采用非正常渠道进行发泄,很可能就会爆发群体性事件,会给社会带来直接破坏。因此,被刻意压制的政治情绪实质上是社会不稳定的隐患。从公民负面政治情绪宣泄渠道角度来说,网络虚拟空间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为一些社会主体发泄负面政治情绪提供了一个可以利用的空间。这既可以减少公民刻意抑制自己不满情绪的机会,也有利于减少其采用非常规手段甚至极端手段进行发泄的机会。 2.政治预警功能。现代民主政府承担着解决政策问题并提供公共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为此,政府应该时刻关注社会中已经存在的或新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同时也需要不断地对自身进行改革,以便更好地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在当下中国,公民负面政治情绪主要是由于社会问题或政府不当行为刺激而导致的。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网络虚拟空间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发泄通常表征着社会问题或政府自身问题的存在或出现并造成了一定的影响,这些问题政府通过常规的途径可能难以察觉,因此政府通过对公民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进行观察,从而及时发现一些尚在萌芽状态的社会问题或政府问题,这为政府及时介入这些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先决条件,可以防止问题恶化。从这一层意义上而言,只要当前中国政府正确地看待和对待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问题,那么公民的政治情绪网络宣泄就可以成为某些问题产生或显现的表征,因此也就具有了社会问题产生或显现的预警功能。 3.政治纠错功能。在现代社会中,政府运行过程出现一定的差错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从主观角度看,政府工作人员也是有限理性人,这决定了其做出的决策不可能全部正确;而从客观角度看,一方面当前中国社会的复杂化给政府的治理增加了难度,另一方面,中国政治机制的非完善性也导致了一些政府及其部门的运作缺乏规范性,因而政府及其部门就会做出一些不适当的行为,这往往激发行为对象的政治情绪。而公民的负面政治情绪恰恰为政府改正自身不当行为提供了外部压力。一旦公民的政治情绪通过网络发泄出来,那么这一事实就预示着政府不适当行为的存在;而且,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经过一定的酝酿,会形成一定的社会舆论,一旦社会舆论形成,那么也就给政府创造了一个无形的压力,这个压力往往会促使政府积极地去正确认识自身行为的不适当性并纠正自身的行为。因此,从这一层意义上而言,公民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具有一定的政治纠错功能。 4.政治改革刺激功能。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网络发泄具政治纠错功能是针对政府不适当行为的,而并不是针对制度的,因此这一功能发挥的前提条件是政府行为所遵循的制度是正确的。如果公民认为政府的行为不适当,但政府却是在完全遵循既定的制度而行为,此时要想使政府纠正行为错误,难度就比较大,因为要想使得问题得到实质性的解决,并不是要纠正政府的具体行为,而是要纠正业已存在并可能是实施了很久的制度,这就需要政府进行制度方面的改革。此时,虽然说“在公共舆论中真理和无穷错误直接混杂在一起”(18),但是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可以让政府察觉到制度本身可能会存在问题,因而也同样能够形成推动政府进行制度改革的舆论压力,进而促使政府进行制度改革。对于因为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而启动的政治纠错活动而言,如果政府某一方面的不适当行为大量而持续地出现,这表明仅仅通过不断纠错来解决这些问题必然会付出高昂的成本,而如果通过制度建设遏制这种类型的错误一再出现就显得特别必要。其实,制度建设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政府改革的过程。因此,从这一层意义而言,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也具有刺激政府改革的功能。 5.社会教育功能。公民通过网络发泄负面政治情绪会使得相关信息通过网络得到传播,接触到这些信息的人会或多或少地接受这些信息或在反思的基础上产生新的信息,于是学习的过程也就自然而然地得以完成,从而使得这些宣泄的情绪产生了一定的教育意义。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网络宣泄的教育功能主要通过两种途径来帮助人们完成学习过程:第一种途径是通过政治社会化来实现。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成为现代社会中政治社会化的一个重要工具,由于网络信息与现实信息是密不可分的,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网络宣泄的信息并不仅仅局限于网络内部的传播,还有可能被网络接触者通过人际互动的渠道传播,因此人们在形成对政治或政府的看法时,无论是直接接触这些网络信息还是间接接触这些网络信息,都有可能会受到这些信息的影响。第二种途径是通过刺激社会舆论的形成来教育大众。“舆论引导实质上是传播控制者通过有关信息的组织、选择、解释、加工和制作来影响公众舆论的耗散状态,进而促使其向着自己希望的方向发展变化的一种社会过程。”(19)因此从这一意义而言,每一个人在舆论传播过程中都是可以得到教育的。 (二)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网络宣泄对政治发展具有的负面功能 刘易斯·芒福德指出:“技术上的收益从来不会自动获得社会上的认可:它们需要同样机敏的政治上的创新和适应过程。习惯上人们简单地认为机械进步必然促进文化和文明的进步,但机器体系根本无法完成这种任务。由于缺乏合作性的社会才智和社会意愿,最先进的技术也不能承诺必将带来社会进步,就像电灯不能给丛林中的猴子带来任何承诺一样。”(20)笔者认为,虽然公民政治情绪的网络发泄对政治发展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正面功能,但这一现象也同样会给政治发展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其消极的负面功能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助长官民对立情绪。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官民对立的文化因子容易促使官民对立情绪的产生,并进而导致社会公众产生仇官心理。在当下中国,民间仇官心理仍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旦有关官民冲突的事件发生,便会在不同程度上激活这些文化因子。因此,当前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可以把官民冲突事件的传播范围扩大,使更多公众知晓这些冲突事件,从而具有激活中国社会中固存的官民对立的文化因子,助长官民对立情绪。当官民对立情绪酝酿的时候,一方面可能会为一些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奠定基础,另一方面也会形成针对政府的批判性舆论。这样的舆论会导致在发生官民冲突时,社会公众会在没有搞清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一边倒指责政府,认为过错在于政府,这种非理性的社会冲动必然会给一些社会问题的解决带来困难。 2.滋生社会失望情绪。社会机制的良性运转需要各个社会子系统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也就是说,社会应有结构的功能只有得到其他结构的认可或信任,各个社会结构才能正常发挥作用,社会主体也才能对社会发展充满信心、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希望。然而,公民网络负面政治情绪的宣泄却向社会公众传递一种政府失职或行为失当的信号,这导致政府在不同程度上失去社会的信任。而一旦人们对政府失去信任,那么必然会失去对制度的信任,失去对未来生活的信心,从而导致制度绩效的降低,政府应有的功能难以得到充分发挥,最终会降低整个社会的运行效率,这是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都不愿意看到的结果。 3.侵蚀政治权威。据世界民主国家的通例来说,现代民主政府的政治权威是建立在合法性基础之上的,因而在这一意义上而言,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必然会滋生社会公众对政府的失望情绪并进而降低对政府的认可和支持,也即减损了政府的合法性,从而也就损害了政治权威的基础。其实,通常的情况是:大多数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表达实际上是对政府权威的直接挑战。这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挑战,对政府各种做法进行批判,虽然这种批判在法定的范围内,但无疑会导致那些认同这种批判的社会主体对政府产生质疑,并最终损害政府在社会公众中的权威;另一种情况是在非法的范围内挑战政府的权威,即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表达超出了法定的范围,其根本动机和目的就是要诋毁、攻击乃至否定现有的合法政府,挑战政府的政治权威。 4.激化官民矛盾。虽然官民对立情绪在中国社会一直持续存在,但是社会公众基于自身利益的权衡,为避免在与政府的博弈中受到损失,一般不会采取与政府直接对抗的方式,而是采取政治冷漠的方式予以回应,从而使官民矛盾处于一种潜在的未激发状态,因而大多数时候其表现还是比较缓和的。只有在遇到特殊事件的刺激时,这样的矛盾才会集中爆发出来,而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便可以充当这一潜在矛盾的导火索。也就是说,一旦某一发泄到网络上的负面政治情绪激起了一些敏感群体的共鸣,他们就会行动起来,这样就会导致一些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5.给非法宣传提供了空间与平台。网络作为一个开放性的空间,多少带有一点哈贝马斯笔下的“公共领域”的色彩,也具备了华克斯与米勒所倡导的“公共能量场”的特征。(21)在同一个话语平台上,虽然“人们参与网络意见表达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他们民主参与习惯的培养,这对于提高人们积极参与社会生活、承担社会责任的意识,是一个有利的促进”(22),但是网络也给一些非法宣传提供了条件。一些别有用心的违法分子,通过抢占网络话语霸权,针对某一问题进行话语交锋,在“流瀑”作用的推动下,最终用“同一个声音”掩盖“沉默的大多数”,使“无组织的组织”获得超组织的组织能量,形成具有中国“拐点”特色的“公共能量束”。(23)一般而言,负面政治情绪的非法宣泄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没有特定的政治目的的仅仅针对政府的缺乏事实依据的非法诋毁和攻击,而另一种情况是带有特定政治目的的网络宣泄行为,即一些以颠覆社会主义、破坏国家统一以及挑拨民族分裂为根本目的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的情绪宣泄,他们利用网络虚拟空间和传播平台诋毁和攻击政府、国家和整个民族。 综上所述,当前中国公民负面政治情绪的网络宣泄对政治发展既具有积极的正面功能,也具有消极的负面功能。因此,在对待日益增多的政治情绪网络宣泄问题上,应该坚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既要看到这一现象的正面功能,通过建设性的措施充分发挥这些正面功能,同时也要时刻警惕政治情绪网络宣泄的消极影响,并且做好准备随时遏止乃至消除已经显现的消极影响。 ①[美]约翰,桑特罗克:《心理学导论》,吴思为等译,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1年,第462页。 ②一般而言,“政治情绪是政治情感较低的心理层面,是社会成员在政治生活中根据其政治期望和需求的满足程度而产生的短暂的主观体验,分为积极、肯定的情绪体验(如愉快、喜悦、满意等)和消极、否定的情绪体验(如懊丧、痛苦、恐惧、忧愁、愤怒等)两种”(参见王浦劬:《政治学基础》.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64页)。在本文中,为了研究的方便,有关政治情绪的概念表述是从否定的情绪体验上来说的,即从“社会成员对政治系统的一种消极的、否定性的政治心理倾向”(参见曹帅、许开轶:《社会转型视阈下的政治情绪:内涵、表现与发生机理》,《甘肃理论学刊》2014年第3期)方面来说的政治情绪,本文将之称为负面政治情绪,它“是指现实社会中时常存在的一种不满足或不满意的心理,这种心理既是人们对现实社会非完善性的一种消极反应,又是人们对非完善性反应时或反应后的一种心理存在状态”(参见张业清:《论现代社会转轨期的政治情绪》,《山东社会科学》1989年第3期)。 ③张业清:《论现代社会转轨期的政治情绪》,《山东社会科学》1989年第3期。 ④一般而言,公民政治情绪的发泄方式主要有政治沉默、言论宣泄、合法抗议以及极端行动等。虽然这四种政治情绪的宣泄方式各自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单独采用,但多数情况下,这些方式在选择上相互之间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⑤周榕、夏琼:《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的监督困境分析》,《青年记者》2013年第22期。 ⑥政府这样做的原因在于:政府作为理性的经济人有自身的利益;中国地方政府由于其独立的经济利益,使其与中央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存在利益不一致;长期以来没有明确地建构出媒体权利与政治权力的新的结构关系。因而,媒体和权力之间充满了博弈与角逐。参见周榕、夏琼:《公共危机事件中媒体的监督困境分析》,《青年记者》2013年第22期。 ⑦Postman,N,The End of Education:Redefining the Value of School,New York:Alfred Aknopf,1996,p.192. ⑧李强:《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分层》,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302页。 ⑨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一转型过程中,强势群体或者权贵阶层对当下中国政府与政治也有许多怨言和不满情绪,但这种愤懑情绪总体上说是既得利益者基于利益分配不均而产生的牢骚,即俗语所说的“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这不同于普通公民的“被抛弃”“被不公平对待”“被剥夺”乃至“被打压”的情感体验。而本文主要是从政治社会学以及社会心理学的角度探讨普通公民的负面政治情绪。 ⑩[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15页。 (11)[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王冠华、刘为等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9年,第38页。 (12)李彪、郑满宁:《从话语平权到话语再集权:社会热点事件的微博传播机制研究》,《国际新闻界》2013年第7期。 (13)刘晓红:《重新理解哈贝马斯对大众媒介与公共领域关系的论述》,《现代传播》2002年第5期。 (14)(16)[美]尼尔·波兹曼:《技术垄断:文化向技术投降》,何道宽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111页。 (15)[美]尼尔·波兹曼:《娱乐至死》,章艳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3页。 (17)[加]麦克卢汉:《理解媒介》,何道宽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第33页。 (18)[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张企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33页。 (19)喻国明:《目标设定的兼容与资源配置的优化——试论舆论引导的选择性操作》,《青年记者》1997年第6期。 (20)[美]刘易斯,芒福德:《技术与文明》,陈允明、王克仁、李华山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年,第195页。 (21)Fox CJ,Miller HT,"Postmodern Public Administration:A Short Treatise on Self-referential Epiphenomena",Administrative Theory & Praxis,1993,15(1),pp.5-14. (22)彭兰:《中国网络媒体的第一个十年》,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303页。 (23)尚虎平、惠春华:《网络围观下的政府效率:从睡狗行政到非满意——基于50个网络焦点案例的探索》,《公共管理学报》2013年第1期。标签:政治论文; 公民权利论文; 情绪和情感论文; 群体行为论文; 网络言论论文; 社会关系论文; 社会网络论文; 社会改革论文; 情绪表达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