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旅游资源开发的思考_旅游产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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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我国实行双休日以来,旅游客源市场需求迅速增长,广西各地均把旅游业作为一个经济支柱产业或新的经济增长点来培育,各地市县都在积极地寻找旅游资源,一些拥有旅游资源的地方也在加紧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然而,一些较有名的已经开发建设和投入经营的景区景点,经济和社会效益大部分都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形成了一种“一流资源,三流效益”的现象。为什么会产生“一流资源,三流效益”的现象呢?笔者认为,广西在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认识上存在着三个误区。

误区一:对旅游资源没有作为一个系统来理解,认为旅游资源就是旅游地的自然景观资源、人文景观资源。由于认识上的这一误区,一些地区所进行的旅游资源开发建设表现为单向性的对旅游地资源的开发。其实旅游地资源仅是旅游资源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旅游资源系统中的一个要素。旅游资源应包括什么呢?笔者认为旅游资源应是一个完整的系统,这个系统由旅游地资源、客源市场、旅游服务及其设施这三大要素构成。这三大要素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制约,使这个系统形成一个相对封闭又相对开放的整体,以维持旅游资源系统的综合平衡。其中一个要素的变化必然会引起其余两个要素的相应变动。三大要素共同组成一个旅游资源系统。因此旅游资源的开发不能只根据旅游地资源评价的价值去考虑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把旅游地资源的价值与旅游资源开发价值等同,认为旅游地资源的评价越高,旅游资源的开发价值越大。只注重旅游地资源评价价值,不考虑旅游资源系统内的组合条件是否具备,盲目进行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是达不到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的预期效益的。例如昭平县的黄姚古镇、灵山县的大芦村古建筑群、富川县的富阳镇明代古城等景区景点,在建筑规模、历史悠久、保存完好度、观赏浏览价值、古色古香的韵味和人文景观等资源价值上,比南宁市郊的杨美古镇要高得多,但是它的游客接待量和经济效益就不如杨美古镇。凤山县的波心水源洞、大化七百的岩溶地貌自然景观资源价值,要比荔浦县的丰渔岩和南宁市郊武鸣县的伊岭岩高得多,它的游客接待量和经济效益也比不上丰渔岩和伊岭岩。因为杨美古镇和荔浦县的丰渔岩景区的旅游资源系统要素组合比较协调。从客源市场的构成量,旅游景区交通道路的可进入性,区域性的社会、经济、文化发展的条件都有利于旅游地的资源开发。因此这两地的旅游资源开发能获得成功。这就是旅游地资源价值不是旅游资源开发价值的最好说明。

旅游实践证明,任何区域的旅游资源不是孤立的,它与其它旅游资源之间构成了一个区域性的旅游资源整体,旅游资源的开发建设不能脱离这个整体去进行单向开发旅游地资源。必须将旅游地的资源放在区域性广阔的时空中去认识评价它的客源市场、景区交通道路的可进入性、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等组合关系等旅游资源开发价值系统。仅仅把握旅游地资源个体品质是不够的,以其作为旅游资源开发的价值根据更是不科学的。这是产生“一流资源,三流效益”现象的原因之一。

误区二:只注重景区景点的建设,忽视旅游客源市场需求和消费能力。旅游景区景点的开发建设,往往与旅游资源系统实际脱节,开发部门对旅游客源市场的客源构成和消费能力不了解,客源市场定位不准确,景区的开发建设存在着较大的盲目性,认为只要把景区景点建设好就不愁没有游客来。虽然景区景点建设好坏是旅游资源开发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但不是决定的因素。客源市场需求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尽管市场需求是可以引导、培育和创造的,但这是有限度的,这个限度就是:旅游客源地居民的可自由支配收入和余暇时间。

根据广西区统计局1999年的统计,广西城市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为5412元,广西城调队1999年对广西城市居民的旅游消费抽样调查人年均仅为380元。余暇时间也有限,一年中除了国家法定的12天节假日以外,双休日是居民主要的余暇时间,这样的旅游消费水平和双休日的时间长度,客观上决定了近距离旅游游客是广西客源市场消费主体。近年来客源市场格局的显现,近距离旅游范围内景区景点的游客接待量和流向,自然地形成了两个客源辐射圈,以客源城市为轴心半径约100公里范围内为第一辐射圈。在这个辐射圈内的景区景点游览的游客数量,约占客源市场构成量的60%左右。以客源城市为轴心半径约200公里为第二辐射圈。在这个辐射圈内的景区景点游览的游客,约占客源市场构成量的30%左右。在这200公里范围内的景区景点,接受了客源城市80%左右的客源辐射。

从旅游目的地的选择来看,广西旅游者的旅游消费能力和余暇时间所能达到的距离范围,大部分是以客源城市为轴心约200公里半径以内的景区景点,行程时间约在2~4小时,旅游服务设施以中低档为主,旅游时间为两天的旅游产品。能够达到中、远距离旅游具有高档旅游服务设施消费能力的旅游者只占客源市场的20%左右。这种客源市场的辐射圈现象在广西桂林市、柳州市、南宁市、北海市四个主要的客源城市中表现得尤其突出,抽样调查的结果证明了这一点。据1999年广西区城调队的抽样调查,广西接待的国内游客中,来自区内的游客约占2/3,外省市的约占1/3。主要是来自桂林市、柳州地市、南宁地市、北海市、玉林市、贵港市、贺州地区、梧州市等城市。这不是因为两个辐射圈内的旅游资源特色和游览观赏价值有很大的优势,景区景点开发建设得很完美,而是这些景区景点地处在旅游者的旅游消费能力和余暇时间所能到达的距离范围内。因为旅游客源地和旅游目的地的两地空间距离是旅游活动的自然障碍,两地间的交通条件起着跨越这种障碍的作用。交通道路不畅通,交通工具不便捷,两地相距越远,则旅行时间和费用所构成的障碍越大,客源构成量越小。杨美古镇、伊岭岩和丰渔岩的旅游资源开发获得成功,就说明了这个问题。

广西一些需要几年后才具备开发条件的景区景点,超前投入开发建设,造成有的景区景点远离旅游客源市场,道路不畅,交通不便,很难接受到中心客源市场的辐射,这种脱离了旅游客源市场需求实际的超前开发建设,肯定是达不到预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这种只顾景区景点建设,忽视旅游客源市场需求的做法是产生“一流资源,三流效益”的原因之二。

误区三:对景区开发建设的主题与功能定位不准确。区内很多景区在开发建设中,景区的主题不鲜明,功能不清楚,特色不突出,不善于扬长避短、造就景区的优势。投入经营多年也没有形成产品品牌,景区知名度不高,形象不明确,旅游产品生命周期短。其主要原因就是未能把握旅游产品的特性,景区在开发前定位不准确。一个景区是开发建设为旅游观光型产品还是旅游度假型产品,这种主导性定位直接影响到景区的开发特色、品牌的形成以及旅游市场的吸引力。有的旅游资源适合开发建设成观光型景区而被开发建设成为度假型景区;有的旅游资源应开发建设成度假型景区而又被开发建设成观光型景区。那么究竟哪些景区适宜开发为观光型旅游产品,哪些景区适宜开发为度假型旅游产品呢?笔者认为定位为观光型的景区,一般要求风景幽美,景点众多,景观特色突出,风景资源品级高,尤其在同类或同区域景区中有相当的知名度或者在某些方面有独特性、垄断性的观光游览价值。观光型景区的特色和风景资源品级是对客源市场产生吸引力的最重要的因素。景观特色越突出,风景资源品级越高,对客源市场的吸引力就越大。当然单靠自然景观资源是支撑不起一个景区的。广西多数的观光型景区不是单一的自然景观,往往是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为一体,形成自身的特色。如宜州市下枧河的自然景观与刘三姐风情的人文景观、大化县七百岩溶地貌自然景观与瑶族风情的人文景观、融水县贝江风光的自然景观与苗族风情的人文景观等。这些景区的旅游资源适合开发建设为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融合为一体的观光型旅游产品。

对于那些离中心城市较近、可进入性良好的景区,自然风景优美但风景特色不太突出,其特色容易被同区域内特色更突出的风景区所替代,且风景资源和人文资源品级不高,仅具有地区性吸引力的风景区,如果开发为观光型景区,对客源市场的吸引力不大,社会经济效益也不会太好。但是如果将其开发建设为度假型景区则可以扬长避短。在将这类风景区定位为度假旅游产品后,食、宿、行、游、娱、购等要素一体开发建设,就会形成新的优势、特色和品牌,在旅游客源市场上具有相当吸引力,将成为受人喜爱的度假休闲胜地。如北海市的海滨风光景区、钦州市的七十二泾、大环一麻蓝岛景区、荔浦县丰渔岩景区、玉林市的陆川温泉景区、柳州地区的象州温泉景区、鹿寨县的香桥岩景区等,距中心城市较近景区可进入性好但景观特色不是很突出,这些景区比较适合开发建设为度假型的景区。因为度假型景区是以吸引周末和节假日度假、休闲客源为主,度假旅游者到度假旅游地主要不是去观赏奇特美丽的风光,而是为了享受到身心的娱乐和休憩。度假旅游地一旦对旅游者产生吸引力后,旅游者在今后可能会多次去此地,成为这个度假旅游地的回头客。因此度假旅游地的可进入性要求很高,一般是从中心城市到度假旅游地所依城镇要有高等级公路、铁路、直达快巴,从城镇到度假景区的公路等级也要求路况良好,从中心城市到度假景区的距离不能太远,以200公里以内为宜。一般的观光型景区对可进入条件要求也高,除非观光型景区资源品位很高,景观极有特色,景区的吸引力能掩盖可进入条件的不足,否则景区的客源构成量是有限的。多年来的旅游活动实践证明,旅游者几乎不可能自愿地到同一个观光型景区几次,观光型景区的回头客比较少,而度假型景区必须吸引大量的回头客,才能保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由于两种景区吸引的客源类型不同,决定了两种景区开发建设的重点不一样。景区开发建设的客观要求是在景区开发之前必须对景区进行定位。景区的定位是对景区的价值、特色、吸引力等方面进行审定,以确立自己在同类景区中的地位和价值。准确的定位会大大的减少景区开发建设的盲目性。而广西一些旅游景区的开发建设定位不准,有的根本就没有定位,是产生“一流资源,三流效益”的原因之三。

为了避免“一流资源,三流效益”现象的继续产生,在旅游资源开发建设热潮中,必须解决好几个问题。

首先要确立三个观念:

观念一:旅游资源不是旅游产品。尽管旅游资源在发展旅游业过程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但是它毕竟不是旅游产品,正如工业原料还不是工业品一样,还不能提供给消费者。旅游产品是个整体组合概念,是旅游经营者凭借着旅游吸引物、服务设施及可进入性手段,向旅游者提供用于满足其在旅游活动过程中综合需要的服务的总和。它是以服务形式表现出来的产品。其产品就是以食、住、行、游、娱、购的六要素与旅游服务所组合而成。

观念二:旅游地单纯的自然与人文景观资源优势不等于旅游产品优势。如果食、宿、行、游、娱、购旅游六大要素的开发没有科学合理的配套建设,游客进出难、吃不香、宿不好、游不畅、娱不悦,使游客不愿意再来或者把这种经历传扬开去,旅游地资源的优势就会因此而失去优势。

观念三:旅游产品的优势不是市场优势。一个景区景点的旅游资源具备独特性,特色突出,旅游产品的六要素布局开发建设科学合理,就会形成旅游产品的优势。但是如果该旅游产品价格过高或者距离客源地太远,或旅游产品专项性太强,也会造成在客源市场上吸引力不大,游客构成量小,达不到景区景点开发的预期效果。因而旅游产品的优势在上述因素影响下在旅游市场上也会失去优势。旅游资源优势并不是旅游产品优势,旅游产品优势也不等于市场优势,具有市场优势的旅游产品才是旅游产品的优势。

其次,在对旅游景区开发建设决策之前,应保持冷静的头脑,科学的态度,坚持以资源为基础,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运用旅游经济规律去分析客源市场需求,以客源市场的需求和消费能力作为景区开发建设的依据,以此来决定景区景点开发建设的区位、资源类型、景区主题、景区定位、开发时序、产品品牌、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然后再进行科学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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