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角度对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理性理解_图书馆论文

从理论角度对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理性理解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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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作为一种体现社会正义和公正思想的服务理念,它所蕴含的公正、平等之类的正面价值而被赋予毋庸置疑的正当性,并被图书馆当作孜孜不倦追求的服务目标,因此,它越来越受到图书馆理论界的关注,并逐渐而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从理论上对其探讨的目的在于探索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一般规律与意义,提出具有普适性的概念、原理和理论,建立新的知识体系,以期能够求解什么是当今时代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

1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内涵

公平是公正而不偏袒,是关于权利和利益的合理分配,是人类对社会成员相互关系的合理设计和理想安排,它既是一个关系范畴,又是一个社会历史范畴与客观的范畴。它的核心意义是均衡和合理[1]。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能保障居住其中的所有人,无论其经济地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种族宗教等区别,都能就近获取其需要的知识、信息、文化资源的服务[2]。它至少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服务范围的普遍、服务内容的公平。普遍是对服务范围的要求,是公共图书馆面向任何公民、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公民接收得到的普遍服务。公平主要是对服务的内容要求,是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本质体现,内容公平主要包括机会公平、结果公平、选择的自由。二是服务制度与技术规则的公平。公共图书馆服务要坚持公平与非歧视性原则,它的公平性主要体现在制度公平上。三是服务方式开放和结果的可获得性。服务方式的开放是公平服务的重要表现,它为公民公平获取信息提供了公平的机会。开放是一个全方位概念,不独指一般的开门服务,它体现于图书馆服务的公平、民主、宽松、和谐,保证公民能够获得服务,实现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价值理念[3]。因此,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从主体角度看,它集中体现为公平的服务机会、公平的服务权利、公平的服务资源,它是公民对公共图书馆的一种主观的看法和体验。从结构角度看,它包含服务的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2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理论的研究基础

2.1 服务体系与理论分析框架

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研究领域,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在理论上“存在一个多序列、多层级的概念体系,实践上受到本体性因素和条件性因素的制约,由此可以建构一个包括本体论、领域论、条件论和发展论的理论分析框架”。这一多序列、多层级的公平服务概念体系由主体概念、下位概念与旁系概念等构成[4]。在此基础上构建的公平服务理论分析框架包括:公平服务本质论,主要研究公平服务概念的内涵,公平服务的起源、性质、特征、地位与作用等;公平服务领域论,主要探讨公平服务的种类、范围;公平服务条件论,主要讨论公平服务的制约因素,即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公平服务发展论,主要研究公平服务的历史运动状况、成功经验、存在问题及其规律,包括历史时期和区域、国别公平服务研究。把握公平服务的概念体系,明确公平服务的理论分析框架,将为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研究与探讨提供一个共同的基础。

2.2 学科归属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伊始,众多学者致力于在多学科视角下对其进行审视。直到21世纪之后,学者们才开始系统地思考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究竟归属于哪个学科的问题。总结学者们的研究成果,对其学科归属问题提出如下的表述: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不能单纯归属某个学科,社会科学的许多分支学科都可以也应该对其进行研究。它在学科归属方面具有边缘性和交叉性。把它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领域,进行跨学科的研究,将更有助于认识和解决公共图书馆的公平服务问题。虽然这样的表述并未明确将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归属于哪一具体学科,但却以逆向思维的方式,明确指出图书馆公平服务不能单纯归属某个学科[5],它具有边缘性和交叉性,这一特性要求我们要在多学科的视角下,对其进行整体性审视和复合考察。

2.3 多学科视角下的公平服务

多学科研究主要应从哲学、伦理学、社会学、经济学、服务学、法学等学科视角进行研究。哲学视野内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体现在为人的发展提供多大自由度的知识获取上。伦理学视野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是指图书馆首先要重视道德情操建设,找到适应当前社会转型发展的道德规范,给予公民公平获取服务信息的机会,才能真正体现人的尊严和实现人的价值。社会学视野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是指图书馆要积极引入普遍服务的观念。公民有权通过方便途径获得非歧视性的图书馆方面的普遍均等的服务。公共图书馆服务和许多公共服务一样面临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区域差距、行业差距等不协调现象,如何利用利益均衡机制,改进公民的图书馆服务福利水平,摆在了我们这一代图书馆人面前[6]。经济学视野内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具体指的是服务资源在区域与地区之间的公平配置以及公民个体之间服务资源的公平享有。它要求分化公共图书馆服务和非公共图书馆服务。对它们要侧重为一定目标优化配置资源。服务学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则倾向于关注服务过程公平。法学视角下的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一个基本人权问题,关注公民服务权利的法律保障与公平实现。从不同学科展开对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研究,避免了在单一学科下“一叶蔽目”式的弊端,提供多个侧面认识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基础。

3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理论研究的主要内容

3.1 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图书馆员是人民的公仆,这就从根本上奠定了公平服务的理论基础,其核心是公仆必须为人民服务。公平服务所体现的公共意识、公平意识、奉献意识和利民意识与为人民服务理论是一致的[7]。它强调要将公民置于图书馆管理系统的中心位置,用公平服务的公共取向、民主取向去适应服务,强调公共图书馆的角色应当定位于服务,最突出的是要帮助公民实现获取信息的需求。

3.2 理念来源

图书馆是保存与利用知识的中心,保存的知识都是进入公有领域的非保密性的公共知识。知识的公共性决定了图书馆服务的共有性,图书馆只有坚持公共性、公益性的办馆宗旨与服务目标,才能不断推进人类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图书馆是公共知识的汇聚中心,是收藏、传承与利用知识的场所,它为知识的公共获取提供了充分的组织与机构保障。图书馆的这些性质决定了图书馆是全社会所共有的,服务应是公平的。

3.3 服务类型

依照不同的划分标准公平服务可作不同的划分:从接受服务公民个体来分,包括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从图书馆整体服务均衡发展水平来分,包括区域之间的公平、图书馆之间的公平、公民群体之间的公平;宏观层面的公平服务包括服务权利的公平和服务机会的公平;微观层面的公平服务包括服务内容中的公平、服务中的公平和服务评价中的公平;此外还有事实上的公平服务、服务制度公平、伦理道德意义上的公平服务、群体间的公平服务等[5]。

3.4 制约因素

一般而言,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作为社会公平的子系统,受到其内外部因素的双重制约。其中,外部因素主要包括经济层面与社会层面等,内部因素包括服务制度、体制、结构、布局、条件等,它们在不同的影响机制下制约着公平服务。近年来扩大了对公平服务制约因素的研究,提出“公民自身环境、社会环境与图书馆环境是影响公平服务的三大因素”、“馆员期望的性质和程度对公平服务产生着一定影响”等观点[3]。

3.5 服务价值

公平服务在其发展的过程显示出的服务价值为:图书馆员通过服务劳动这一行为,体现出图书馆的内在价值——文献资料,同时表达出图书馆所具有的贡献性价值——咨询、决策信息等,对大多数公民来说又存在客观收益。马克思主义的商品价值论认为:只要服务产品是为交换而生产的劳动产品就是商品,就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因素。图书馆服务是服务劳动,产出非实物产品——服务产品,因此,图书馆服务价值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重属性。图书馆服务是公益性的,在服务中没有明显的商品交换关系。只是这种交换关系隐藏在财政转移支付中,政府把图书馆服务产品作为广大公民的文化福利加以提供。公共图书馆作为社会组织机构,是社会制度产品,政府通过一系列法规、政策和相应的管理制度,进行馆藏建设及设备设施投入,根据公民的需要进行人员配套。政府给予服务运作的资金保障,政府的各种投入构成了图书馆的服务成本,并最终以无偿的方式提供给公民使用,在满足公民需要的过程中,图书馆服务价值的特性即价值和使用价值得以体现出来[8]。

3.6 成果引进与本土化研究

在系统总结西方主要公平服务理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的实际,引进了西方一些公平服务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西方学说中的服务机会公平说、公平服务关系说、服务差异公平说等。尽管公平服务问题研究在我国图书馆界热点纷呈,但多数研究大都局限于服务实践的某一微观领域,在本土化公平服务理论研究方面,可以说才刚刚起步,仅仅取得了一些零星的研完成果,主要包括中国历史中的公平服务观研究、中国传统公平服务思想研究、我国现阶段服务制度公平的原则研究、我国服务资源分配制度、模式与原则的研究以及中国特色的公平服务与效率的关系研究等方面[9]。西方成果的引进与本土化研究,使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理论研究更加丰富和深化。

4 公平服务实现要具备的条件

4.1 原则是方向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一种服务价值导向和服务理想,实现公平服务要在遵循“权利公平、机会均等、能力差异和弱势补偿”理念的基础上,秉持以下原则:

(1)公平性原则。从服务资源配置的公平等原则来说,应该是包括接受服务的权利公平和受服务的机会公平。权利公平是一种法律范畴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体的“公平性”以及现代服务的“非歧视性”。机会公平是在权利公平的基础上所强调的一种服务过程中的公平。公平服务的科学性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一种结果的公平,而是取得良好结果的过程中的公平的机会和可能性。

(2)差异性原则。公平服务不是简单的平等,应该允许服务差异的存在。各地区的差异是存在的,因此实现绝对的地区之间服务资源的公平是不可能的;读者之间的差异是存在的,因此用公平的服务手段面对读者集体是不科学的。因此,提供多元化的服务资源和服务方式,是符合差异性原则的,而且对于读者来说,也是公平的。总之,用不同的方式让不同的读者得到充分的自我发挥就是差异性原则在公平服务理论中的践行。

(3)补偿性原则。所谓的补偿原则,事实上是在服务差异原则基础上提出的解决差异的弥补手段。即对社会地位、经济条件、个人条件等较为落后的受服务者给予服务资源配置上的补偿。

4.2 制度是保障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存在着极度不均衡,以至于不能满足公民对公平服务的需求,在信息资源分布不均衡的情况下,公共图书馆提出了实现公平服务的制度安排,目的是追求公共利益的最大化与服务公正,弥补知识经济增长留下的空白[10]。

(1)体制转型的选择性。从经济体制转型的角度来看,中国正在逐步完成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因此,公共图书馆的作用在于为市场更有效地配置资源服务,建设与市场经济相匹配的现代服务型图书馆。从社会结构转型的角度来看,经过30年的改革发展,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不仅表现在从过去单一构成到多元构成,而且新的社会力量开始形成,但这种社会力量却是以断裂和失衡的状态呈现出来的,这就是强势群体与弱势群体之间的分离和裂痕:一方面,经济、政治和知识精英开始构成一个巩固的联盟;另一方面,则是碎片化的弱势群体。其结果是两者争取自己利益能力的高度失衡。处于弱势的公民需要图书馆来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渠道来表达和维护自身获取服务的需求[11]。因此,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缓解某些社会矛盾、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

(2)制度安排的合理性。从客观上讲,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经济发展领域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信息资源发展相对不平衡的条件下提出的一种制度安排,要推进这项制度,就必须协调各种体制与机制,利用现有的信息资源,寻求与市场、社会的合作路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12]。从主观上讲,这项制度安排是合理性的。公平服务的实践,需要图书馆具有充分的理性。也就是说,在推进公平服务的过程中,图书馆应该以公共利益最大化和社会的公平正义作为其理论和行为准则,并在关注公民能力的基础上调整图书馆应有的职责与权力。从价值上讲,图书馆公平服务这种制度安排只能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它不是绝对的公平,而是在推进公平服务的实践中,自觉履行图书馆的公正责任。

(3)制度自由与公平的选择性。公共图书馆为全体公民提供大致均等的公平服务并不意味着重新回到过去的配给制,而是在赋予全体公民以自由与公平选择权的前提下去提供。所谓自由,是指所有公民都可以根据各自偏好显示其需求,在表达这种需求方面没有任何人可以阻止别人表达,而全体公民的公平则是指没有任何人可以凌驾于他人之上,阻止他人表达需求偏好与享受公平服务的权利。公平服务需要公共图书馆有充分的理性,从而赋予这种制度安排以充分的合理性[10],它是公共图书馆保障全体公民在接受公平服务时的权利。

(4)制度产权的理论性。图书馆不是天然的公共资源,是国家和政府为保障公民自由、公平地获取信息和知识而进行的制度安排。据此,我国目前由财政投资创办的各级各类图书馆中,它的产权是公共的。公共产权决定了图书馆服务的开放性。同时,公共产权所具有的不可分性、非排他性和不可转让性等特征,决定了公共资源理当向产权主体无条件开放,允许每个成员自由进入,平等分享,利益共取[1]。

5 公平服务实现要达到的目标

5.1 实现服务的差异公平

公平服务只能是差异性的公平。公平服务的逻辑起点是承认不同主体的服务需要是有差异的,同一服务的价值也会因不同的主体而大异其趣。而如果基于公平原则,将根本不需要的公平服务配置给用户,这样的公平非用户所愿。并且在服务资源和服务技术等尚未极大发展的情况下,还会造成对真正需要该服务的人群的不公。此外,还应承认不同主体因自身接受服务能力的差别而形成的获取服务的差别[13]。所以,实现图书馆公平服务的差异公平,是在服务总量和总供给力不变的情况下相对合理地分层使用服务,从而实现更高层次上的公平服务。

5.2 实现服务与效率的统一

公平服务与服务效率是图书馆追求的两种理想,如果没有服务效率,服务既不能促进图书馆个体的发展,也不能对图书馆发展带来服务效益,这样的公平服务也是无意义的。反之,服务效率必须以公平服务为衡量的尺度。如果在服务发展过程中,只强调服务投入的直接成果而忽略公平服务的衡量作用,尤其是只考虑社会整体中局部成员的服务要求,那么所谓服务效率则是徒有虚名。因此,公平服务和服务效率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转化的[14]。

5.3 实现服务薄弱现状的改进

根据社会学和政治学的公平与效率原理,均衡不同社会主体间的利益,公民有权通过方便途径获得非歧视性的图书馆方面的普遍服务,而且是普遍均等的基本图书馆服务。虽然普遍均等的基本图书馆服务不是一步到位,而是按照阵地服务、流动服务、网络服务等多种形式,按照一般借阅、专题供给、讲座培训、参考咨询等多种方法,划分初、中、高多个发展阶段普遍开展,但政府一定要维护公平正义,迅速完善图书馆的公共服务体系,改变当前基本图书馆服务薄弱的现状[6]。

5.4 实现人的平等与发展

根据伦理学的公平与效率,以人为本,消除贫富、城乡、国内外差距,关心人的平等与发展,尊重人,图书馆要找到适应当前社会转型发展的道德规范和找到适应当前社会前进的更普遍、更高水平的图书馆发展策略和方法,而不是低水平的公平服务和全民共享。以现有的图书馆服务水平,决不能让社区图书馆、农村图书室等建设成“信息孤岛”,或者是无人问津的“农村书屋”[6]。

6 公平服务理论的发展超越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一种主观体验、社会制度、现实状态和理想追求,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随着研究的发展,它又有了新的理论超越。

6.1 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

为满足广大公民对图书馆服务的需求,图书馆实行公平服务是绝对的,但它的实现程度是相对于当时图书馆发展水平而言的,而图书馆发展水平就是公平服务的参照系,有比较就会有差别,有差别亦不能代表不公平。首先,公平服务在时空上是相对的。不同时期公平服务的质、量及其内容、范围是有所不同的,在现阶段的条件和标准看来是公平的,随着图书馆的进步、人类自我意识的觉醒和提高,可能变得不那么公平。并且在不同的时空背景下,公平服务的实现手段和方式也大相径庭。其次,公平服务的衡量标准是相对的。公平服务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所有服务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在图书馆服务总量、服务能力等发展的不同阶段,公平服务的标准是不一致的。再次,不同利益主体对公平服务的范围具有不同的期待,突出反映了公平服务的相对性[13]。

6.2 动态性与静态性的统一

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是一个动态的实现过程,没有静止的、永久不变的公平。首先,公平服务作为被追逐的理想,是不断变化的。在图书馆发展和个人服务能力发展的不同阶段,往往会有不同的公平期待。这说明公平服务只能是一种动态的公平。其次,公平服务的程度是不断变化的,开始往往只是在部分公民之间、针对部分服务谋求公平,然后才逐步扩大到更大范围的人群。显然,公平服务始终存在一个范围问题,它总是处于由针对部分人群和服务逐步扩大到更大部分的人群和服务的动态变化过程之中。再次,公平服务时刻处于一个非常复杂的对比过程中,表现出明显的动态性。一般的,服务主体是否感受到公平,既与自身的纵向对比有关,也与他者的横向对比有关,而不顾背景差异的简单的公平服务追求,恰恰忽略了公平的纵横二维性。公平服务的动态特征表明,人类对公平服务的追求是无止境的,它总是要从一个相对的公平,走向另一个更高层次的公平,如此反复无穷,而根本不存在静态的和永久的公平服务[13]

6.3 特殊性与社会性的统一

从满足公民个人的生存和发展来看,每个人都必须接受公共图书馆相应的服务,但在对待不同读者的服务方面,应从有利于读者的生存和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健康发展的角度,选择适当的手段,满足他们的求学需要以充分发挥他们的能力。服务具有不同的层次,根据服务的不同层次性,体现服务公平性,这是公平服务的特殊性所在。但公平服务作为一种主观体验、社会制度、现实状态和理想追求,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人类社会之外不存在服务公平问题,它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从而表现出明显的历史性和阶段性,这就是公平服务的社会性。公平服务的公共性是公平服务社会性的一种特殊的带有本质意义的形态,也是整个公平服务研究容易忽略的问题。公平服务受制于许多社会因素,只有这种社会因素在公共关系领域发生作用的时候,它们才能成为制约公平服务的因素,特别是在服务资源分配方面,是满足不同读者对公平服务需求的保证。因此,公平服务的特殊性与社会性是统一的。

此外,公共图书馆公平服务的超越还表现在:分配内容的特定性、裁判效力的有限性、竞争场合的差异性等方面,这有待于以后进一步研究。

收稿日期:20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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