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部大开发中邓小平的民族问题理论_民族问题论文

论西部大开发中邓小平的民族问题理论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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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887(2000)06-0026-05

西部大开发,是目前我国正在启动和实施的战略规划。学术界对西部大开发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全方位、多角度的论述和探讨。本文所要论述的是,在西部大开发的进程中,我们仍然应以邓小平民族理论作为处理和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性指导思想。

一、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重要性、长期性和复杂性,在西部大开发中高度重视民族问题

邓小平同志曾经对少数民族问题的重要性进行强调,他说:“少数民族问题解决得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1.)我国有二万一千多公里的漫长的国境线,这些边境地区大都是少数民族地区,民族问题是关系着边境安全与祖国统一的大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领导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民族问题被提到了更重要的位置。党的十三大指出:“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关系到国家命运的重大的问题。”(注: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Z].北京:中国文献出版社,1990.175.)西部大开发中的民族问题的重要性还体现在,西部大开发是党和国家解决民族问题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在我国,西部地区,特别是西部民族地区的发展处于先天不利的局面。80年代,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领导的党和中央政府提出了区域经济不平衡的发展战略,即先集中力量发展东部沿海地区,待国力有所增强,再帮助中西部地区发展。西部大开发提上议事日程,说明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攻坚阶段,民族问题,特别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问题是这一攻坚战中的难中之难、重中之重。从前苏联、前南斯拉夫等国家民族分裂的经验教训中,我们认识到,民族间经济水平的悬殊导致的利益纷争往往是造成民族冲突和地区争端的主要原因,为此,必须高度重视西部大开发中的民族问题,使西部大开发成为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重要历史进程。1999年10月,朱镕基同志在中央民族工作闭幕会议上指出,中央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机遇,他还就如何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发展策略,(注:朱镕基.经济日报[N].2000-02-24.)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开发进程中民族问题特别的重视。这理当引起各级党政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加以贯彻执行。

邓小平同志在建国初期曾要求民族工作者充分认识民族关系问题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他指出:“少数民族要经过一个长的时间,通过事实,才能解除历史上汉族造成的他们同汉族的隔阂。”(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2.)他还说民族问题是“最复杂的又是最重大的问题”。(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71.)西部大开发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几代人才能够完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更非一日之功。西部大开发中民族问题的复杂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西部地区原有的民族问题的基础上,西部大开发本身引起的效应会带来相关的民族关系问题;二是境外敌对势力与国内一小撮部分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相互勾结,将会利用西部大开发中的民族问题作文章。随着西部开发的推进,民族交往增多,人口流动规模加大,民族利益关系更趋复杂,民族问题将呈现出多元性、广泛性并增加新的内容。充分认识到民族问题的复杂性才能对民族问题予以高度重视并采取审慎的态度。邓小平同志说:“在少数民族问题上,我还是一个小学生”,为解决好建国初期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问题,他要求民族工作者深入调查研究,亲身接触具体情况,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意见。(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70.)在西部大开发中,对待民族问题,一定要学习邓小平同志这种谦虚谨慎的态度,实事求是、调查研究,不乱发意见,不轻易作结论。总之,树立民族问题重要性、长期性、复杂性的思想认识,是解决西部开发中的民族问题的重要前提。

二、坚持邓小平关于民族发展的理论,在西部大开发中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真正的发展

民族发展理论是邓小平民族理论的核心内容,邓小平对民族问题的相关论述,绝大部分都是以民族发展为立足点。在民族平等方面,邓小平同志说:“我们的民族政策是正确的,是真正的民族平等”,(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62.)他指出要以民族平等作为我国民族政策的立足点,(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46-247.)真正的民族平等,是指在政治权利平等外,还要有经济、文化的平等,特别是经济方面的平等;关于民族团结,邓小平指出,只有诚心实意地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帮助少数民族发展,才能消除历史上少数民族与汉族的隔阂,实现真正的民族团结;(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2-163.)关于民族区域自治,邓小平指出:“政治要以经济为基础”,“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不把经济搞好,那个自治就是空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62-163.)

邓小平关于民族发展理论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1.他首次明确地将生产力标准引入民族工作,他说:“观察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看待这样的问题要着重于实质,而不在于形式”。(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46-247.)2.他还认为,民族发展是我国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场,“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我们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是坚定不移的”;(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46-247.)3.邓小平同志还指出民族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的需要。他说:“共同致富,我们从改革一开始就讲,将来总有一天会成为中心课题。社会主义不是少数人富起来,大多数人穷,不是那个样子。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46-247.)4.民族发展关系到国家的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64.)

由此可见,民族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没有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西部大开发就不可能取得成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战略目标也不会实现。在西部大开发中一定要坚持邓小平关于民族发展的理论,以切实促进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的发展。这突出地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国家要大力扶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邓小平同志说,对少数民族地区,“国家应当从各方面给予帮助,特别要从物质上给以有力的支持”。(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52.)西部大开发伊始,国家就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主要集中在引进外资,加强铁路、交通、通讯、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高新技术和城市建设,林业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注:朱镕基,经济日报[N].2000-02-24.)在西部,少数民族聚居的蒙新干旱地区、西藏高寒山区、青海高寒山区、九万大山区、桂西北区、滇东南山区、横断山区,都是我国的连片贫困地区。1993年国务院制定的《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中确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共有592个,民族地区有257个,占总数的43.3%,而其中大部分位于西部。仅位于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西藏、青海、宁夏、新疆8省区的就有232个,占总数的40%。(注:世界银行.中国,90年代的扶贫战略[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因此,相对于整个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更迫切地需要国家的帮助和扶持。在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方面,不仅全国要统一思想认识,西部地区内部也要统一。国家给予西部的优惠政策应适当地向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倾斜,西部地方政府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根据实际情况,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制定更为特殊的优惠政策或做出更灵活、更有利的变通规定。东部地区同样应增强积极主动性,邓小平同志曾说:“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55.)“先富起来的地区要多交点利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374.)总之,参与西部大开发的各级政府、企业,特别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将思想认识统一到邓小平同志关于“两个大局”的战略思想中来,顾全大局,大力帮助扶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否则,本来处于后进地位的少数民族单靠自身的力量无法发展起来,将直接影响到西部大开发的进程。

(二)西部大开发过程中,要以民族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内容和衡量民族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

邓小平同志要求以生产力标准衡量民族工作,要求民族工作“重在实质”而“不在于形式”,体现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就是民族工作不能搞形式主义,要把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真正发展起来。因此,在西部大开发中要做到以下两点。

1.西部大开发要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邓小平同志在建国初期,曾反复强调,“要从政治、经济、文化上诚心诚意地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他还强调:“少数民族是想从区域自治里面得到些好处”,因此,在民族贸易方面,“要免除层层剥削,使他们少吃亏”,“关键是首先要使他们在贸易中获得利益,然后在这样的基础上,帮助他们逐步地从农、工、牧、商等方面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3-167.)

为此,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首先要处理好开发资源与带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关系。在这方面,我国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存在的问题不少,比如,在民族地区兴办的企业,税收直接交给上一级部门,少数民族群众得不到实惠;税收比例分配不当,使某些资源富集的民族自治地方,长期处于财政拮据状态,民族自治地方缺乏积累,经济得不到发展;库区移民,或占用土地草场后对少数民族群众的生产生活没有作出妥善安排等。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必须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上述现象的发生,其中还要注意对民族地区不可再生的资源不能过度开采,企业在开发资源的同时应该承担起民族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责任。

其次是在民族地区兴办企业必须坚持互利互惠的原则。西部民族地区拥有资源优势,并且还有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这会吸引一大批企业和单位到西部的民族地区参与开发建设。这些企业自身必须具有较好的效益,才能带动民族地区的发展。这要求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要加强在这种双向选择过程的主动性和项目论证方面的科学性,并把西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防止出现人为因素造成的乱建项目、重复浪费的现象。东部地区的企业应以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为己任,摒弃那种单纯的到西部“淘金”的观念,要将自身的利益与西部的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谋求共同发展。

2.在西部大开发中要培养少数民族的自我发展能力,使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民族地区的发展要以人为本,立足于提高劳动者素质。邓小平曾说:“要帮助少数民族把自己的贸易活动组织起来,这不是我们能够包办的”,(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8.)强调了要培养少数民族的自我发展能力。费孝通也曾指出: “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包括少数民族的发展,不能离开少数民族的发展来讲民族地区的发展。”(注:费孝通,致“兴边富民行动”领导小组的一封信[J].民族工作研究,2000,(2).)在某些民族地区,国家大型援建项目建成以后,后期运作效益较差,主要原因就是当地缺乏与之匹配的科技人才、管理人才,这造成了很大的浪费。正所谓,“受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源泉在于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掌握现代科学知识,提高劳动技能,并从中涌现出大批的高科技人才。西部大开发的战略付诸实施,世界已进入21世纪,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使人才资源的开发和使用成为实现经济增长的最突出的因素。针对民族地区人口增长快,人力资本稀缺的情况,当务之急是一定要加大教育投资的力度,控制人口数量的增长,使人均智力投资累积上升,使少数民族的科技、文化、教育水平有一个大幅度的提高。同时,要重视对少数民族劳动者的技能培训和传统生产方式的技术改造。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的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取决于知识分子的数量和质量。”(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20.)西部大开发中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同样取决于当地的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智力资本的发展,因此,必须采取以人为本、科技先行的发展战略。

其次是西部大开发一定要从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出发,充分利用少数民族自身的优势。邓小平同志曾说:“我们对少数民族地区确定了一个原则,就是在汉族地区实行的各方面的政策,包括经济政策,不能照搬到少数民族地区去。”(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8、167.)因此,西部开发中民族地区的发展,不能照搬东部的经验,必须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在西部大开发中,应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特色产品及加工业、能源工业、旅游业、边境贸易等特色产业,使少数民族的广大群众投入到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在西部大开发中有所作为,提高竞争能力,实现西部民族地区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坚持邓小平同志关于民族平等、民族繁荣、民族团结的理论,在西部大开发中正确处理民族关系问题

西部大开发,包含经济和非经济的目标,它首先追求国家经济协调、持续的发展,同时还要促进民族团结、区域合作,实现中华民族的进一步整合,增强凝聚力。西部大开发所提供的物质基础将促进我国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但不能忽视的是,大开发带来的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将给民族地区带来一定的震动,体现在民族利益、民族文化、民族感情方面,都会产生民族问题,影响民族关系。为此,我们必须深刻结合邓小平关于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繁荣的理论,妥善处理大开发进程中的民族关系问题。使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西部大开发中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其中,较为突出地表现为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坚持“真正的民族平等”的原则,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

邓小平同志根据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期阶段的实际,提出优先让东部得到发展,然后集中力量发展西部的发展战略,体现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效率与公平相结合”的原则。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市场规律的作用将使“效率优先”的效应首先体现出来,例如,西安、成都、重庆等大中城市拥有基础设施、科技等方方面面的优越条件,原来的工业基础也比较好,这些地区会较快地产生开发效应。“效率优先”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我们在坚持“效率优先”的同时,必须兼顾公平。这是因为,“效率优先”将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地区间发展的不平衡,而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恰好处在边远地区,这无疑会使期待西部大开发的少数民族产生失望感,挫伤其积极性,甚至会被某些境外的敌对势力所利用,造成较为严重民族问题。如何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实现“效率”与“公平”有机的结合,这要求我们深刻理解邓小平关于“真正的民族平等”的思想,给起始条件较差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提供更优惠的条件,使他们能够跻身于开发的热潮之中,参与竞争。因此,西部大开发应避免完全的市场化,在追求投入与产出的效益的同时,具备更长远的战略眼光。

同时,从整个西部来讲,随着开发进程的深入,由于开发效应的不平衡性,可以预测收入差距拉大的现象将会普遍地产生,这有可能引发一定的社会冲突,如果涉及到民族因素,便会转化为民族问题。因此,“公平”问题十分突出。为此,要建立符合民族地区实情的养老、失业保障、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特别要加强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扶贫工作。为了保障西部地区市场的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初次分配时,可通过效率优先引导劳动者、经营者提高效率,增加社会财富;在二次分配时,要兼顾社会公平,使收入分配趋向合理,逐步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注:蒙结.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效率与公平[J].广西民族研究,1999,(1).)

(二)正确对待民族传统文化,以协调民族关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

邓小平同志曾指出,要消除民族隔阂,除了使少数民族实现政治上的平等,经济生活上的改善以外,还要使其“文化上,也会得到提高。所谓文化,主要是指他们本民族的文化。”(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2.)特别强调了发展少数民族文化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重要作用。

民族文化,其中主要是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得以生存、发展、延续的基础,具有重要的区别和象征作用。在现代化的进程中,非主流民族的文化往往受到主体民族文化及以主体民族文化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现代商业文化的冲击,在此过程中,民族意识往往增强,特别地表现为对本民族文化的保护、抢救的意识强化,这也使得民族文化成为民族关系中重要、敏感的因素。邓小平同志关于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的理论对于西部大开发中正确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现实指导意义,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大力发展少数民族本民族的文化,反对“大汉族主义”和“民族中心主义”的思想和做法。发展少数民族本民族的文化,而不只是发展汉族的或民族自治地方主体民族的文化,才真正体现了民族平等的思想,有利于消除民族隔阂,促进民族团结。从全国范围来讲,汉文化处于优势地位;在民族自治地方,又往往是自治民族的文化有一定的主导性。在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我们要避免忽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文化特点,不切实际地推行汉族、或是民族区域内主体民族的文化价值观、评判标准、发展模式的做法;要重视少数民族文化的地位,对其予以充分的尊重、保护,并通过发展民族教育、开展民族文化活动,促进民族文化产业化等,为其创造充分的发展空间。这将有助于处理好汉族、自治地方主体民族及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形成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

2.繁荣少数民族文化,反对民族“融合”论。发展少数民族文化,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需要。邓小平曾经指出,要“加速现代化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我国社会主义初期阶级的情况决定我国还要经历一个相当长的各民族发展、繁荣的阶段,超越社会发展水平,试图过早地消灭民族差别、人为地促进民族“同化”和“融合”进程的思想和做法是错误的,在实践中曾经造成了沉痛的历史教训。发展各民族的文化,正是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的重要方面。西部大开发中的民族工作应始终遵循这一点。

3.民族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相结合的发展模式已在理论和实践中被许多国家认可和采用,实践证明,这会有效减缓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震荡,是实现经济持续平稳发展的理性选择。有学者认为,传统是现代化的巨大资源,传统作为民族精神的内在要素和“遗传因子”,可以保证传统文化的连续性,可以为巨变中的人民提供文化调适的精神依托,有利于缓解急剧的变革所引发的社会震荡;传统作为地区和民族特色,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艺术源泉和旅游资源;传统在相当长的时间里能起到遮掩和延缓社会矛盾的作用;各少数民族的传统都不乏有利于现代化的因素,而在后现代化的社会,现代性的社会因素和活动模式,不论是杂交,嫁接还是移植,或需要母本,或需要土壤,总之要有所凭借。(注:高丙中.现代化民族生活方式的变迁[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7.50-52.)简言之,不存在离开传统的现代化,现代化只能在传统的基础上产生。

我国的少数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民族文化,其中,民族传统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平衡与规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如宗教信仰中的道德伦理教育,传统的生产方式中的生态观念等。西部大开发必将加速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现代化进程,在这一进程中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能减缓社会震荡,调和民族关系,有利于实现经济社会的协调、持续发展。因此,西部大开发中民族地区的发展应实现现代化与传统文化的有效结合。综上所述,邓小平同志关于发展少数民族本民族的文化的思想应该成为西部大开发中处理民族关系问题的重要原则。

四、坚持邓小平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的理论,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保障各项民族政策的贯彻落实

邓小平曾经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必须坚持不放弃。在加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方面,一方面,他指出要通过经济建设,赋予其实实在在的内容;另一方面,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根据“依法治国”的思想,他要求通过健全法制,完善各项制度,来保障少数民族的自治权。邓小平主持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必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保障各民族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的国家政策的自主权。”在他的领导下,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并于198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

对于民族政策,邓小平同志指出,民族工作中“政策就是生命”;(注:黄光学.当代中国的民族工作(上)[M].当代中国出版社,1993.59.)同时,他认为民族政策关键是贯彻执行,不能“光说不做”,“我们的政策只要确定了,是真正要实行的。”(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3.)

我国自建国至今,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民族自治法和民族政策体系,但在贯彻落实方面,尚有许多不尽人意之处。首先是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制约了民族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其次表现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阶段,原先给予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大量流失,这已引起了许多理论工作者的重视,比如曾有学者对民族经济方面的各项优惠政策的执行情况(自50年代颁布至1997年)进行了量化的统计分析,得出的结论是,各项政策的保证执行程度(即继续执行的政策数在该项政策中所占的比例)不断降低,财政优惠政策为44%,税收优惠政策为36%,民族人口生育政策为75%,人口文化教育照顾政策为90%,民族地区工业发展政策为50%,少数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企业政策为20%。(注:温军.中国民族经济政策的形成、演变和评价[J].民族研究,1998,(6).)

西部大开发一定要走法制化的道路。因此,必须针对上述情况,加强民族法制建设。除了在民族工作中严格遵守国家已颁布的自治法及相关政策外,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总结,并加强相关的立法。另外,为解决好复杂的民族权益问题,应制定《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法》,依法保护少数民族经济、政治、文化、宗教信仰等各方面的权益,并对侵权行为规定相应的惩罚条例,以法律手段规范民族关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修改工作也应加紧进行,重点应修改计划经济色彩较浓的内容,并增加适合于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内容,尤其应使自治法更具有可操作性。

在西部大开发中坚持邓小平民族理论,必定能促进西部大开中民族问题的顺利解决和民族地区的发展进步。邓小平民族理论的内容是很丰富的,本文只是结合西部大开发中的具体情况进行了相关论述,西部大开发中民族过程的众多命题要求我们深入学习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民族理论,并在实践中使其不断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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