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人力资本的新内涵及其产权性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力资本论文,内涵论文,产权论文,性质论文,论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人力资本的新内涵
西方人力资本理论家给人力资本下的定义是,人力资本是指经过一定的教育培训后形成的劳动者的知识和能力,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资源。这一定义表明,人力资本强调把人的教育和培训当作一项生产性的资本投入;知识和技能的形成是教育的结果,是人的能力资源的主要因素;人力资本和物力资本、货币资本一样,是带来利润收益,并使资本得到保值和增殖的所有权资本;人力资本强调人口和劳动的内在质量。高级劳动力才具有人力资本价值,初级劳动力的劳动,主要是一种体力的消耗,人的体力是自然的恩赐。因此,初级劳动者的劳力或体力不成为人力资本;人力资本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本。正如舒尔茨指出,劳动者成为资本拥有者不是由于公司股票的所有权扩散到民间,而是由于劳动者掌握了具有经济价值的知识和技能,这种知识和技能在很大程度上是投资的结果,它们和物力投资结合在一起,是造成技术先进国家生产优势的重要原因。
西方人本主义的企业管理模式,突出了人在企业组织活动中的中心地位和作用,认识到了人力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然而,由于人力资本的内涵的狭窄,以致于低估了人力资本对生产的贡献。
我们认为,人力资本的内涵除舒尔茨已明确提出的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知识之外,还应该有一个同样重要的内容,诸如,企业家精神、员工努力,以及企业的凝聚力、团队精神等。一方面,人力是人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脑力作为知识和技能的源流,构成人力资本的基本内容;另一方面,人力(或劳动力)也是劳力和动力的总和。劳力是一种体力的消耗,动力是劳动者做事的一种努力程度,对高级管理人员来说,是一种企业家精神。它是企业家把企业利益和个人利益联系起来,在具有良好的情绪和心态条件下,自觉要求自己为企业作出贡献的努力程度。努力和能力作为人力资本的两个部分,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努力要以一定的能力为基础,没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只有良好的主观愿望,所作出的贡献也是有限的。但是,有能力的人可以作出努力或不努力的选择,这种选择的作出,取决于劳动者的动机、要求、品质、兴趣、情绪、态度等心理因素。努力程度的大小直接影响到其对产出贡献的大小。良好的心境和利益刺激,将会促使经营管理者作出较大的努力,把知识和技能运用于经营管理中去,从而使企业起死回生。反之,则使企业衰败破产。在此,知识技能是“硬件”,员工努力或企业家精神是“软件”。有时,员工努力和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发展的作用比员工知识技能的形成更重要。此外,员工努力或企业家精神,与知识技能的形成一样,都是优良教育的结果。需要付出代价,因而都要求得到较高的风险回报。而要使劳动者付出更大努力,还必须给予劳动者的能力以科学的界定和评价,还劳动者对个人能力的所有权。
就总体劳动而言,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全体劳动者的一个集合。因此,人力资本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劳动者的凝聚力、集体力或协作力。这种由于组织结构和谐和信息网络通畅而产生的协作力,在企业生产中起到了一种“自乘劳动”的作用,是企业剩余价值的最重要源泉。这一方面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作了详尽的分析。那么,是哪些因素促使这种协作力的形成呢?它主要决定于对共同利益的预期和集体给个人可能带来的需求的满足程度以及企业单个劳动者的情绪、心态等心理因素。协作力作为一种人力资本投入,它也必须在剩余价值的分割中得到相应的回报。
西方人力资本理论,之所以未能把协作力作为人力资本的构成要素,主要原因在于:(1)与能力相比, 劳动者的能力资源通常是一种看得见的有形资源。它可以通过企业拥有劳动者的受教育程度、身体健康程度等一组统计资料表示出来。但是劳动者的协作力资源则是一种看不见的却又客观存在的无形资源。它是与劳动者在团队活动中的心理状态有关的蕴藏在劳动者身上的潜在资源。(2 )协作力在产权归属上具有公共品性质。协作力的产权主体通常不明晰,或存在产权主体缺位。在资本主义社会,通常认为物力资本所有者在生产过程中起到一种协同作用。因而,协作劳动创造的剩余收益被他们所占有。(3 )协作力体现出一种团队活动,因而其对产出的贡献也不能明确计算出来。(4 )在一个注重个性和个人努力的社会,协作力不为人们所重视,并认为,集体主义导致“偷懒”行为而损害经济效率。因此,在一个物力资本支配人力资本的社会,协作力的人力资本产权不可能被认同。
社会主义社会是一个既注重个人努力更注重集体协作的社会。因此,在表述人力资本的概念时,公有制经济客观要求我们既要看到人的能力这一有形资源,还应重视员工努力和协作力这一无形资源。协作力是我国人力资本的最重要资源,它决定我国人力资本的性质。
二、人力资本的形成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实际上从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分工的角度,论述了人力资本内涵的演化。由劳动力商品到人力资本经历着渐变的历史过程。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劳动者的劳动总体上表现为个人劳动,其生产力表现为个人生产力。在此阶段,劳动者之间还不存在明显的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分工,所有劳动者的劳动主要表现为体力消耗。因而人力的内涵主要是体力或劳力。人力内涵中包含的脑力消耗极小。从劳动力的所有制看,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农奴的劳动力所有权还未取得独立的形式,奴隶只是会说话的工具,根本不可能受教育,更不可能把教育当作一种生产性的资本投入。由于劳动者出卖劳力获得的收入只能满足极低的生存需要,劳动力价值只包括劳动力价值构成的第一部分。这实际上是体力消耗的报偿。因此,资本主义社会以前不存在人力资本形成的可能性。
进入到资本主义社会,人力资本的形成,既存在可能性,又存在必然性。首先,生产力的发展,使劳动者的个人生产力表现为社会生产力,“协作发挥的劳动的社会生产力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并且,“从根本上侵袭了个人劳动力。”这里马克思实际上看到,协作力作为人力资本的一个重要内容对剩余价值的生产作出了主要贡献,但由于作为协力的人力资本的产权,在物力资本所有权与使用权未分离的情况下,通常为物力资本所有。因而协力劳动所创造的剩余价值也被物力资本所有者占有,而不在总体工人之中分配。其次,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取得独立形式。资本主义法律制度的历史进步性,在于把劳动力的个人所有权看作是不可剥夺的天赋人权,“劳动力所有权是一切所有权的主要基础”。由于劳动力所有权得到形式上的法律保障,从而调动了劳动者增加教育投入的积极性,劳动者素质普遍提高,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存在明显的分工,白领工人的数量激增,人力内涵中的脑力含量增大。工人阶级的罢工斗争和劳动契约合同革命,使劳动者的收入因知识资产和协作力资本的增殖而迅速增加。再次,以人为本的资本主义管理模式的形成,使人们看到了企业中协作力的价值。资本主义的古典式的企业管理模式是“以物为本”的模式。“以物为本”的管理模式的特点是,较为注重以人的体力消耗和延长劳动时间来提高产出,以牺牲人力来保全物力,注重股东主权,限制员工主权,看不到员工主权的经济合理性。因此,古典式企业的组织效率极低,而“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则较注重以人的智力和协力的消耗来提高产出,较为注重员工主权,注重企业家精神和团队的协作精神。实践表明,这种模式由于维护了人的尊严,提高了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劳动者以智力和协力入股,共同分享企业所创造的利润,从而也提高了劳动者的努力程度,因而被认为具有较大的组织效率。
综观资本主义的人力资本的形成过程,由于协力的客观存在,我们认为,不仅高级劳动力具有人力资本价值,而且初级劳动力也具有人力资本价值。他们的差异只表现为人力内在质量高低的差异。而且,两者的界限不是固定不变的,因为劳动者劳动能力的形成和发展,不决定于先天因素,而决定于后天因素,即决定于劳动者参加工作前所受的教育程度和工作后接受在职培训和成人教育的程度。而劳动者的努力和协力也会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改变和劳动者所处环境的激励程度和自身修养的提高而提高。
三、人力资本所有权及其性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劳动力所有权,具有劳力所有权和人力资本所有权的双重特性。
劳力所有权是指劳动者个人所拥有的运用自己劳力进行自主劳动的权利。如前所述,劳力是一种体力消耗,是劳动者的一种生产要素,它与土地、货币资本一起被用来生产社会所需要的物品和劳务,并通过与货币资本的交换,依据劳动者的体力消耗取得劳力要素报酬。由于劳动供给的过剩,通常在劳动与资本的交换过程中,劳力被物力资本所支配和利用,因而劳动者收益的主体部分是维护劳动者及其家属生存所需的费用。这些费用只能使劳动者谋生,维护劳动的简单再生产。一般而言,凡是以出卖劳力或体力为生的初级劳动者,其劳动力商品表现为简单商品性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大多数劳动者缺乏知识和技能,因而其劳动力价值主要是劳力的价值,几乎不包含任何知识资产的价值。这是其处于绝对贫困的根源,也使其社会地位在短期内不会有明显的改善。
人力资本所有权是指劳动者运用自己的人力资产进行自主劳动而获取对剩余劳动的索取权等一组权利。这类劳动者以人的知识技能、努力、协力作为一种资本要素投入,与其它资本形式一起对产出作贡献。所不同的是,作为知识和技能的人力资本,不再与物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相交换,而是与物力资本相融合,劳动者个人拥有的人力资本的排它性,决定着其获取个人消费资料的能力,也决定着其经济地位是:与物力资本或货币资本的所有者形成平等的合作关系,以知识技能资产为基础的人力资本所有者取得收入的依据是职业选择的机会成本、教育投资的风险报酬以及由知识技能所创造的“边际生产力”的贡献。人力资本具有创造利润收益的能力,需要对自身素质教育进行投资,这种投资与物力资本和货币资本投资一样,具有保值和增殖功能,并可以依据各类资产的预期收益率进行资产投资组合,实现人力资本收益极大化,从而有利于劳动者地位的提高,由此,知识资产的所有权和物力资本及货币资本所有权一样,同样需要得到产权保障。同时,作为协力的人力资本,它体现的是一种员工主权,员工所拥有的这种主权,决定着其共同占有生产资料,进行联合劳动,并积累公共财产的可能性。以协力为内容的人力资本所有权的实现形式,表现为对长期积累下来的劳动即生产资料的占有。由此,我们从人力资本产权出发确立了对生产资料的产权。
由上分析我们得出结论,在企业的资本集合体中,既有物力资本,又有货币资本和人力资本。那么,这些资本形式之间关系如何呢?按照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从逻辑上看,应该是人力资本统帅物力资本和货币资本。因为人力资本是蕴含在劳动者身上的,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通过运用人力资本使物力资本和货币资本得到保值增殖,而且物力资本作为一种“积累起来的劳动”,正是劳动者在人力资本中协作劳动运用的结果。因此,社会主义劳动者应该成为企业生产资料的主人,成为企业法人财产权的拥有者。
西方人力资本理论,虽然看到了人力资本对国民经济增长的内在贡献,并开拓性地研究了人力资本的投资,尤其是教育投资的收益率,建立了以知识和技能为核心的人力资产的自由转让制度和对知识资产的产权保障制度。但是,由于其人力资本内涵的狭窄或片面性,却难以将人力资本作为支配物力资本和货币资本的主导要素加以研究,从而也就得不出劳动者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的结论。
必须指出,每个劳动者的人力资本的形成,是由不同的劳动者个人对人力资本的投入成本不同而促成的。城市经济体制已经走过了十七年的历程,然而,我国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所有权仍没有取得独立的形式。这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加以考察。(1 )人力资本的投资对由国家而非个人负担的投资体制虽有所触动,但仍未打破。(2 )货币资本和物力资本的主体是国家,但劳动者的工资延续传统的固定工资制度。固定工资基本上只反映劳力的价值,很少反映知识技能的增殖价值。(3 )人力的流动性是人力资本形成的前提条件,而我国的劳动者,特别是高级劳动者,却很少有劳动力流动自由和择业选择自由。(4 )保障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产权的劳动用工契约合同及其签订,较少体现自愿、自由、自主、公平原则,物力资本继续支配人力资本。因此,改革的下一步,应是还劳动者人力资本的个人所有权。只有将劳动者的人力资本产权界定清楚,才有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努力和动力的充分实现,才会有界定物力资本和货币资本产权的前提和基础。
以智力、努力、协力为重要内容的人力资本所有权,决定人力资本的收益权,这种收益权通过个人与集体关系的契约化来实现。这种反映个人与集体关系的契约合同带有我国社会制度的基本特征。它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劳动者的劳动价值结构,从而使按劳分配方式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由人力资本收益权决定的收入结构是:(1 )劳动者收入的主体部分是马克思三元劳动力价值结构的第二部分,即劳动者为形成知识技能而耗费的教育训练费用的补偿,即人力价值Ⅰ。(2 )劳动者对自身劳动力进行人力资本投资的风险报酬,即人力价值Ⅱ。(3 )以劳动入股,而获得的对物力资本的支配权而产生的股息红利,这部分可被视为协作劳动的人力资本报酬,即人力价值Ⅲ。(4 )以员工主权和企业家精神(才能)而参与对垄断利润分配的收益,即人力价值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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