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效率差异的比较——人力资本产权角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有企业论文,民营企业论文,人力资本论文,差异论文,产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效率差异一直是人们关注和争论的焦点之一。 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效率较高。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之间为何存在着效率差异?经济学者们分别从文化角度、委托—代理角度、产权角度、经营者能力角度和资源利用的角度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本文试从人力资本产权的角度,通过定性与定量两方面来分析两类企业的效率差异问题。
一、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效率差异的总体考察
在分析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效率差异之前, 有必要明确界定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内涵。本文中民营企业仅指“民有民营企业”,即个体和私营企业。这样界定的好处有两点:第一,个体、私营企业是民营企业的主体,研究个体、私营企业就可以把握民营企业的实质内容;第二,广义的民营企业不仅包括个体、私营企业,还包括乡镇企业。但乡镇企业存在着产权模糊的特征,我们无法准确把握哪些是国有,哪些是民有。因此,为了分析的方便,本文在研究民营企业时,假定不包括乡镇企业。在本文中国有企业仅指国有国营企业和国有国控企业,即传统意义上的国有企业。
在微观经济学分析中所涉及到的效率主要是技术效率和经济效率, 前者主要是投入产出率,后者则为成本收益率,本文主要从技术效率的范畴来测定两类企业的效率。测定技术效率的方法通常采用生产函数,本文将主要采用超越对数函数来进行效率测定。
本文采用的是1995年的截面数据。产出以企业的销售量来测定, 投入变量包括资本和劳动。为了排除不同产业之间的技术差异可能对效率分析产生的偏差影响,对企业的效率估计将按不同类别的产业进行。
在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效率进行比较过程中,应选择具有代表意义的企业。 一般来说,对于民营企业占优势的产业,例如服装,皮革等,无需进行分析和比较,而对于民营企业难以进入的产业,也无从进行效率比较。为了客观公正,我们应该比较那些民营企业能进入的,而国有企业又具有传统优势的产业。见下表:
1995年分行业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效率比较(注:资料来源:刘小玄的《中国企业发展报告》,中国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35页。)
企业类型 国有企业
民营企业
个体企业
私营企业
行业类型回归标准化企业回归系数标准化企业数回归系数标准化企业数
系数指数
数 指数指数
煤炭0118401.1485 3.153 3330.8173 2.264 492
铁矿01173 0.8159 2.261 2540.5967 1.816 270
水泥0120620.8642 2.373 85 0.3890 1.476 257
糖果糕点0117072.284
9.816 3681.758 5.801 378
酒类0122342.629
13.86 1641.660 5.259 200
毛纺业 01392 1.609
4.998 1531.392 4.023 268
针织品 01593 2.182
8.864 8771.773 5.888 510
家具制造01529 2.023
7.561 1096
1.553 4.726 967
造纸及纸制品0116791.332
3.788 5821.101 3.007 950
化肥制造0114391.130
3.096 12 0.723 2.061 59
日用化学品 01546 2.023
7.561 1041.591 4.909 170
医药制造0119041.039
2.826 34 1.278 3.589 182
化纤制造01224 1.100
3.004 58 0.862 2.368 52
橡胶制品01569 1.603
4.968 3491.227 3.411 297
塑料制品0114141.902
6.699 1848
1.272 3.568 142.5
电机制造01365 2.094
8.117 95 1.225 3.404 85
日用电子器具01214 1.585
4.879 6 1.320 3.743 46
玩具制造0175 1.322
3.751 1381.033 2.809 140
自行车制造 01116 1.500
4.482 26 1.285 3.615 107
钟表制造01104 1.796
1.025 8 1.392 4.023 26
在这里,表中0的回归系数是指不同所有类型企业作为虚拟变量在生产函数方程的分析中所得到的估计函数,这些系数能够表明各种不同分组之间的相对差异。标准化系数则是在回归系数的基础上,为了能更加直观的看到按种类分组后企业之间的相对效率关系,把作为基本参照系分组的回归系数转化为1,其余分组与该参照系相对照,可得到与其相比较直观的结果。例如在标准化指数的关系中,参照系为1,其他各类企业分组以此为基础,可以为1.5或2.3,即其效率相当于参照系效率的1.5倍或2.3倍。另外,由于篇幅的限制,表中未列出作为控制变量的产业的回归系数,但是,所有的分析都是4位数代码产业的基础上进行的, 因而具有比较完全的技术效率的一致性。
由分析结果可知,国有企业的平均效率远远低于个体和私营企业, 这个结果相当稳定,并且在所测定的行业中都表现出完全的一致性。以国有企业为参照系来比较,大体上,私营企业的平均效率是国有企业的2—5倍(参见上表)。本文试从人力资本产权的角度对两类企业效率差异的原因加以探讨。
二、两类企业效率差异的人力资本产权分析
(一)企业效率的决定因素
在产权理论基础上, 我们可以将人力资本产权定义为行为个体作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的一种特殊产权权利,包括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在一个企业实体中,人力资本是指经营者和生产者,其中生产者又分为技术创新者和普通员工。笔者认为,影响企业效率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经营者和技术创新者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问题,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
1、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企业效率的高低。一方面,经营者是创新的主体,只有充分界定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才能调动和激发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才能提高企业的效率。另一方面,经营者对其他成员具有监督作用。周其仁指出,人力资本天然属于个人的特性决定了它的运用只可“激励”而无法“榨取”,因此在企业中,不可没有对所有个别成员劳动贡献的计量、监督和管理(周其仁,1996)。那么,由谁来监督或者说将企业的委托权安排给谁才是最优的制度安排?张维迎认为,将企业的委托权安排给经营者比生产成员更优,这不仅由于经营决策对企业成败起着关键作用,而且由于经营者的行为最难以监督(张维迎,1996)。因此,一旦经营者缺乏人力资本产权的有效激励,经营者会降低自身的经营努力程度和对其他团队成员的监督努力程度,对企业效率产生双重的负影响。
2、技术创新者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也是影响企业效率的关键因素之一。技术创新是企业不断进步的灵魂,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根据地,是企业赢得市场份额的根本所在。在技术创新中,不仅要有创新精神,更关键的要具备技术创新人才(技术创新者)。一旦对技术创新者人力资本产权缺乏有效激励,技术创新者会产生偷懒现象,对企业效率产生负影响。因此,技术创新者人力资本产权的界定情况在很大程度上也影响了企业效率的高低。
从以上分析可知, 决定企业效率差异的根本原因是经营者和技术创新者的人力资本产权界定问题,那么,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和技术创新者人力资本产权究竟有哪些不同呢?
(二)两类企业中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比较分析
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被定义为经营者作为其经营能力所有者, 拥有的一种特殊产权权利束(姚先国 盛乐)。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主要由人力资本产权权利、产权权能、产权权益、和产权权责四部分构成。下面我们将从这四方面对两类企业的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加以比较分析。
1、权利的差异。在国有企业中,经营者一般由上级任命,往往需要承担一些政策性负担,经营者经营决策的独立性较差,个人才能无法得到充分发挥。相反,在民营企业中,有些企业的经营者就是所有者,他们可以完全自由地支配人力资本,而有些企业实行聘任制,经营者自主流动性和企业中的决策独立性也较大。
2、权能的差异。在民营企业模式中,尤其是家族企业,由于企业的经营者就是所有者,员工工资和奖金总额由各企业经理联席会议决定的,各企业全部“新项目”的开发投资、利用企业资产从事投资和市场营运等决策权都是由企业经理层拥有,而这一权利的获得无需任何权力机关的审批。而国有企业的情况则与之相反。
3、权益的差异。目前,在国有企业,对经营者激励不是通过资本收益的方式来实现,而是通过工资薪金收益的方式来实现。这样导致对经营者的激励不足。相反,民营企业在改革后通过经营者持股、管理者持股等方式,使经营者人力资本产权实现了向物质资本产权的转化。如浙江横店集团对经理的工资和奖金一般都只定原则,而不作明确的数量规定,同时按税后利润的1.2%提取作为经理的奖金, 对经理可产生极强的权益激励。
4、权责的差异。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处于一个“所有者缺位”的状态。这样就导致经营者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机会主义行为。相反,民营企业大多数经营者就是所有者,对他们来说,企业的盈利和亏损关系到他们的自身利益,也就是说,他们无需监督就有动力去很好地经营企业。
(三)两类企业技术创新者人力资本产权的比较分析
在产权理论基础上, 将技术创新者人力资本产权定义为技术创新者作为其创新能力的所有者拥有的一种特殊产权权利束。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者人力资本产权界定差异表现在三个方面:
1、对技术创新者的激励程度。国有企业缺乏技术创新精神,因此,对技术创新者很少采取产权激励措施。而在民营企业尤其是民营高科技企业中,十分注重新产品的开发和对技术创新者的激励,让科技人才以技术成果作为资本入股,另外,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所带来利润额的一部分与科技人员共享。
2、对技术创新型人才重视程度。国有企业本身对技术开发人员缺乏必要的重视,导致许多科技人员不愿意长期扎根于企业开展技术工作。同时,国有企业效率不高导致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外流问题严重。而民营科技企业千方百计地招揽人才。首先,民营企业大胆选用中青年技术骨干,让他们稳定在技术岗位上,把他们培养成为专家、项目负责人、学术带头人……。其次,民营企业加强技术人员开发与培训以提高技术人员的开发和创新能力。
3、监督约束机制。国有企业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导致大量的技术人员“跳槽”。同时,国有企业也没有健全完善的选拔制度,一方面造成大量的技术人员无事可做,另一方面又有大量的研究没人手,形成极大的人力资源浪费。相反,在民营企业中,企业用合同留住技术人员。对新招的技术人员按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并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来履行权力和承担义务,以劳动合同来约束技术人员的随意流动,保护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害。
三、国有企业人力资本激励、约束、选择和监督机制的创新
(一)对经营者和技术创新者激励机制的重新设计
1、激励经营者的制度设计
首先,报酬激励。激励性报酬可以从工资、奖金、拥有股份等方面来设计。其中,对经营者实行股票期权激励尤为重要。经营者的行为及努力程度无法完全预测,赋予经营者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是使其为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的最佳方式,或者至少通过参与企业剩余的分享来提高其对所有者利益的关心。美国《幸福》杂志对全美200家最大公司的一项调查显示,总裁们的报酬基本上是由21%的工资、27 %的奖金、16%的长期激励、36%的股票类收入构成,这一做法值得借鉴。当然,对股票期权的实施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同看法,我国仅有少数企业尝试过,而且很不完善,但股票期权是激励方式的一种趋势,其关键在于企业如何设计这一方案。其次,地位和荣誉激励。在经营者的效用函数中,地位和荣誉是重要的变量。因而政府应采取精神激励使他们看中这份职业。
2、激励技术创新者的制度设计
首先,物质激励制度的设计。 主要包括基本报酬制度设计和绩效报酬制度设计两个方面。第一,基本报酬制度是基于技术创新者的学历和职称来确定报酬的制度。高职称者具有较高的报酬标准,其理论依据是高职称者能承担更重要、更复杂的科研工作。这一制度的实施形式是薪金。第二,绩效报酬制度主要实施形式主要有奖金、股票期权、绩效收入提成等。其次,精神激励制度的设计。第一,企业应帮助技术创新者健全职业生涯发展计划。第二,建立良好的用人制度。第三,实施恰当的授权方案。
(二)对经营者和技术创新者约束机制的重新设计
首先,竞争约束;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可提供企业绩效的信息, 可评价经营者的行为,并通过自发的优胜劣汰机制争夺企业的控制权,改变既定的利益格局,约束经营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其次,风险约束;职业的安全是经营者首要的目标。经营者的收入、权利、声望和特权以及退休后的优厚待遇等,大多根植于职业。如果失去职业,经营者追求的其他效用目标也就失去实现的条件。因此,国有企业要形成企业领导人选择市场化的机制。最后,预算约束;企业预算约束软化是国有企业不能成为真正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的重要原因。要使国有企业成为与其他经济成份的企业对等的竞争主体,必须硬化国有企业的预算约束。这样,就要建立企业法人产权制度和有限责任制度并且对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实行破产制度。
(三)对经营者选择机制的重新设计
本文开始假定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具有企业家才能,这一假定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在有些国有企业中,经营者不仅存在着努力程度不够的现象,还存在着经营者能力不足的现象。因此,有必要重新设计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择机制。
首先,取消国有企业行政级别,使其成为平等的市场竞争主体, 形成职业经理人阶层。其次,打破传统的国有企业经营者官员化管理模式,使经营者人才进入市场,形成企业与经营者之间双向选择。最后,建立经营者社会化管理机制、市场评价机制和优胜劣汰机制,促使经营者人才合理流动。马克思把竞争称为“资产阶级经济的重要推动力”。(注:资料来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4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因为在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中,可以培植企业经营者的进取心、毅力和大胆进取的精神,从而形成充分竞争的企业家市场。进而,国有企业才能挑选到真正具有“企业家才能”的经营者。此外,企业家市场的形成对经营者选拔淘汰是一个很重要的机制。一方面,国有企业选择经营者避免了盲目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减少了选择成本。目前,由于法制和法规的不健全和不完善,我国还没有真正形成企业家市场。因此,政府应出台相应的法规来加快企业家市场的形成。
(四)对经营者监督机制的重新设计
在国有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情况下, 真正让所有者担心的是企业经营者是否诚实地工作。出资者对经营者所采取的各种激励性措施只有在强有力的监督条件下才能发挥正面作用。所以一个有生命力的企业必须能够对企业的经营者的行为实施有效地监督。
首先,在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活动中,充分发挥企业职工的作用。在我国,对于大多数劳动者来说重新择业的成本很大,因此他们有动力对企业经营者的行为进行监督。同时,企业职工更具有监督企业经营者的信息优势。其次,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监督活动中的独特作用。企业经营活动的许多信息都能够反映在商业银行的会计账户上,所以商业银行能够比较及时、准确地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并且也有手段控制和约束企业经营者的行为。最后,在目前上述监督还难以有效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当建立起对经营者绩效进行定期考核与评价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