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国有商业企业产权界定的几个问题_资产评估增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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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当前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而现代企业制度最重要的基本特征是产权关系明晰。要使产权明晰,最关键的步骤是清产核资,正确地、合理地评估资产,界定产权为届。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国有商业企业改革,了解我区国有商业企业的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的情况,区厅组成调研组从6月17日至7月1日对南宁、柳州、桂林市及区直的三十个有代表性的大中型国有商业企业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调查,并结合全区的情况进行了综合分析。现将情况综述如下:

一、广西国有商业企业资产的现状

(一)全区国有商业的基本情况

1993年6月末,广西国有商业企业资产总值68777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2830万元,占资产总值的61.48%;固定资产166150万元,占资产总值的24.16%;专项资产及盈亏缴拨共98790万元,占资产总值的14.36%。从资金来源看,全部流动资金415729万元,其中国拨流动资金34156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8.22%;企业自有流动资金10493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2.52%,银行贷款200920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48.33%;结算资金168472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40.52%;特种储备资金406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0.1%,其他资金1282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0.31%。

(二)典型调查的情况

我们选择有代表性的30个国有商业企业进行了调查,其中:区公司1个,二级批发企业8个,市公司16个,百货大楼2个,商办工业3个。调查的方法主要采取召开座谈会和填报调查表等形式。参加座谈会人员有主管经理、财会科长、经管科长等,他们分别介绍了本企业固定资产的形成情况、现状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等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他们对这些工作的看法、意见、建议等。

1993年末,所调查的30个企业共有全部流动资金121571万元,占流动资金与固定资产之和的65%,其中,国拨流动资金9251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7.61%;企业自有流动资金6821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5.61%;银行贷款66169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54.43%;结算资金及其他资金共39330万元,占全部流动资金的32.35%,固定资产原值64578万元,占流动资金与固定资产之和的35%。其中,国拨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9068万元,占全部固定资产的14.04%;企业自有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43958万元,占全部固定资产的68.07%;未还银行贷款形成的固定资产11552万元,占全部固定资产的17.89%。

二、企业对资产评估和界定反映出来的几个问题

(一)关于如何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问题

调查中了解到,已改革为股份制的企业和进行清产核资试点的国有商业企业,在界定企业的现有资产产权时,除了把国拨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划归国有资产以外,还把企业用留利基金、福利基金、奖励基金等企业自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就是说,国有商业企业现有固定资产除了以个人缴纳的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按国家规定由企业拨付的活动经费等结余购建的以外,全部都界定为国有资产。如桂林百货大楼,原基建投资为2400万元,1992年改组为股份制企业时,进行资产评估,评估价值为6000多万元,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经核定这部分资产按4100万元计算作国家股参股,并以1:1买股,国家股为4100万股,社会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按1:1.5买股,募集后,社会法人股为3800万股,内部职工股为2000万股,企业本身完全没有产权,没有股份,也得不到分文的红利。企业意见较大,一是认为同股不同价(国家股1:1,社会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1:1.5)不合理;二是认为企业一点产权、股份都没有,几十年的艰苦创业变成“杨白劳”。又如桂林市百货公司于1952年成立,至1985年末全部固定资产原值为103.2万元,到1993年末固定资产原值增至1379.8万元,比1985年增加1276.6万元。近十年固定资产增加较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实行利改税后企业的留利资金,其次是向银行贷款。如按资产界定的规定,将企业用留利(包括留利还贷)资金购建的固定资产全部界定为国有资产,企业想不通。他们认为,国家只是投资了资本,给了企业进行再生产的条件,而企业投资的是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创造力,广大干部付出了艰辛的劳动,为企业创造了利润,利改税以前企业所取得的利润全部上交国库,利改税以后,大部分利润以税的形式上交国库,少部分利润留给企业支配。如1993年,该企业实现利润47万元,上交国库达32.6万元,国家对企业的投资,已通过上交税利拿走了大头,已得了投资的补偿。实际上,企业留利是属创造剩余价值的二次分配,企业可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也可以作为个人奖励,但企业为了发展生产,增强后劲,将留利基金主要用于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界定时,企业和职工一点也没有。许多企业说,勒紧裤带搞投资、搞建设、发展生产,结果吃了大亏,早知道到头来什么都划归国有资产,不如当初分光吃光用光身体健康。

由此看来,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界定如何兼顾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确实很重要,如产权界定不合理,不但影响企业职工的生产经营积极性,也不利于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更不利于安定团结,保持社会稳定。没有广大职工的积极参与,深化改革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此,我们认为在产权界定中,应遵循兼顾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的原则,凡属用国家投资资金、企业更新改造资金及因税前还贷减少国家税收这部分资金所购建的固定资产应界定为国有资产;用企业留利资金及因税前还贷减少企业留利这部分资金购建的固定资产应界定为企业集体财产,以增强企业的活力,使企业有扩大和发展再生产的后劲,壮大为国家提供更多积累实力。

(二)关于国有资产评估中有偏高现象的问题

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大家对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看法是一致的,认为这是企业和职工义不容辞的责任,天经地义的义务。从实际情况看,我区国有商业总的情况是盈利企业多,亏损企业少,上交税利多,国家投入少,国有资产在不断地增值。如柳州百货站1952年10月份建站时只有国有资产80万元,1984年246万元,1993年达到2648万元。又如柳州五金交电化工总公司1953年成立时只有固定资产8.83万元,1985年末为301万元,1993年末达到1506.24万元,国有资产都在不断地增值。

资产评估如何做到准确性、真实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减少人为的随意性,是值得注意的问题。据企业反映,在资产评估过程中,虽参照系数各有不同,但普遍存在评估价值偏高现象。如柳州百货站1993年评估前固定资产原值2648万元,重新评估后的价值达到5147万元,增加近一倍;又如柳州肉联厂1991年由国有资产管理局对其冷库、机房、配电间、铁路专用线等进行评估,评估前原值520万元,净值150万元,重新评估后原值达2320万元,净值达1601万元,净值增值10倍。今年南宁市商业系统拟将以往的税利承包经营责任制改为资产经营承包责任制,以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但因资产评估过高,在评估偏高的资产值的基础上要求增值8%。企业认为难以办到,所以至今还没有一家商业企业签定资产经营承包合同书。

在资产评估中,某些部门认为国有资产评估得越高越好,评估得越高,就越说明国有化程度高;同时,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越高,所收取的评估费就越多。由于利益驱动,难免有的评估活动会受到人为的随意性干扰,而不考虑评估的科学性、准确性及企业的实际承受能力,此问题必须提请资产评估部门切实注意。对弄虚作假,人为高估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处理规定最好由区政府下文。

(三)关于闲置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问题

闲置资产的形成,主要是计划经济时期,国有商业担负着“蓄水池”的作用,国家投资兴建了一批冷库、屠宰设施等。如柳州肉联厂的万吨冷库于1974年建成投产,当时作为国家储备冷库,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建厂以来,累计实现利税2330万元,等于国家投资的三倍。1985年生猪经营开放后,猪源骤减,冷库变成了包袱:86年利用率为70%,近几年利用率为5~10%,但冷库的保养维修等费用照支,每年约支130万元,致使每年亏损40至50万元,今年预计亏损70万元;又如南宁肉联厂由于生猪经营放开,肉源大减,造成闲置的固定资产计有11000吨冷库、1万平方米猪库、5000平方米屠宰场、4000平方米鸭栏,1000多平方米牛羊栏、2000平方米复制加工车间等,这些闲置的固定资产每年要付出上百万元的维修养护费。又如:桂林百纺总公司原是二级批发企业,主要资产就是储存商品的仓库。在八十年代,仓库曾容纳过近五千万元的商品,现在商品单价上升了,库存商品才三千多万元,单是仓库闲置的面积就有三分之一左右。如果这部分闲置资产要界定为国有资产并收取占用费的话,无疑给企业雪上加霜,负担更为沉重。因此,这些企业认为,在计划经济时期按当时需要购建现因市场变化、经营放开、减少储备或生产而闲置的固定资产,其本身暂时不产生效益,资产评估时应暂不重估价值,先按帐面价值单独列帐反映,并免予收取资产占用费。如股份制企业,这部份国有资产股应停分红利。

从所调查企业情况看,企业办社会问题仍较突出。如南宁肉联厂所办的托儿所、小学、初级中学共有教职员工45人,每年为这个“小社会”支出30万元费用;85年新建一座教学楼,投资60万元;93年职工食堂需补贴20万元。这些非经营性资产不但不能为企业创造效益,反而要用企业的留利来维持,因此,我们意见非经营性资产在资产评估、收取占用费和股金分红等问题上应与上述闲置资产的处理方法相同。

(四)关于离退休职工的负担问题

1993年末全区国有商业离退休39335人,占在职职工总数的32.22%,大约三个在职职工负担一个离退休职工,其中饮服业负担尤重,离退休5572人,占在职人数的52.74%,平均1.9个在职人员养一个离退休人员。1993年全区国有商业系统退休人员的工资支付(包括工资、医疗费)达11551.5万元。据南宁市10个国有商业企业的统计,1993年支付离退休职工总开支1516万元,(其中医疗费支出305万元),而当年实现利润才6762万元,企业负担离退休职工的支出占实现利润的22.42%。桂林市蔬菜公司,1993年末在职558人,退休472人,在职与退休职工人数的比例为1.18:1,企业对职工的养老负担不堪重负。

在国有企业中,老企业的养老负担尤重。以南宁肉联厂为例,1993年末在职1011人,离退休458人,在职与离退休职工人数的比例为2.2:1,1993年离退休职工的费用支出共225.93万元,其中,统筹退休金98.6万元,生活补助76.76万元,医疗费50.57万元;1993年离退休职工的总费用比1991年增长143.6%,比1985年增长771.1%;沉重的职工养老负担使该厂1993年第一次出现亏损,亏损金额115万元。该厂测算,1994年职工养老费用需300万元,比1993年增长33%,企业难以承受如此沉重的历史包袱。预计全区国有商业企业在1993年以后,五十年代、六十年代参加工作的职工将陆续退休,这部分人的工资及医疗费将大量增加,十年后可能离退休人员多于在职职工,这么沉重的负担怎么办?确是个大问题。

离退休职工辛苦劳作几十年,积累形成的固定资产全部划归国有资产,国家统统拿走,他们的养老金按理应由国家解决,但是,就目前我国的财政条件,又不现实。如今,离退休职工的负担已成为企业最大的包袱。我们认为,资产界定时不但要界定一块作企业集体财产,以增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还应从国有资产中划出一块,作为企业负担离退休职工养老金的资金来源(或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解除或减少企业的后顾之忧。或者说,企业离退休职工支出超出社会统筹保险返还的养老金部分,从国有资产受益中解决,仍不足部分用冲减国家资本金的办法放决。当然这样做,仍是由企业承担职工养老保险的职责,不利于推进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的改革。如有条件的话,在企业进行改制时,将这部分养老保险基金折成社会劳动保险股,股权转让给社会劳动保险部门,由该部门承担职工的社会劳动保险责任,这样做既减轻了企业“办社会”的沉重压力,又解除了职工的后顾之忧,还促进了社会劳动保险制度的改革。

(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与企业的关系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是国有资产产权人格化的代表,对企业并不是作为一个行政机构,而是作为一个股东与其它股东、与企业经营者相处,不得超越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随意干预由各类产权代表及相关人员组成的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行使职权,不得干预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真正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管理和监督,企业自主经营”的原则去运行国有资产的经营,加快产权制度改革,使国有资产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但调查中一些企业反映,现在管的头太多,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商业主管部门都管,企业难以招架。企业希望政府统一一下,在未统一前,作为一种临时过渡措施,从对商业企业情况了解、业务熟悉来考虑,还是委托商业主管部门管理,有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和工作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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