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服务新农村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农村论文,农业综合开发论文,效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的基本概念及其内容
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是在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有效利用,对其产生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做出综合性的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以保证该项资金真正发挥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具体讲,其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审查农业综合开发立项决策及计划执行情况
1.检查评价市、县(市)、区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编制和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农业综合开发扶持范围和投入政策,是否符合农业综合开发的预期目标,申报和立项是否实行专家评估论证和建立项目库。
2.项目是否存在资金平均分配、投资过于分散、重点不突出、投向不合理以及编造虚假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3.各部门、项目单位是否严格按照批准的项目计划实施,有无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单位等问题。
(二)审查资金拨付、配套落实情况
1.审查上级拨入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给下级财政和使用单位,有无滞留、平衡财政预算,任意缓拨或停拨问题。
2.各级财政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并专户存储。有无配套不足或通过虚假报表、虚开发票、虚列支出、虚增工程量等方式搞虚假配套等问题。
3.农村集体和农民自筹资金及其他社会资金是否纳入综合开发工程资金专户进行管理。
(三)审查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1.审查财政无偿资金投入重点、比例是否合理。资金是否按项目管理,投资计划是否完成,是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审查土地治理和多种经营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比例分配,各项目无偿、有偿资金分配是否执行规定的比例,有无擅自将无偿资金变为有偿资金的问题。审查项目贴息资金范围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擅自延长贴息期限或违规支付贴息资金。
2.审查财政有偿资金借款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投入比例是否合理,是否经批准的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发放。投资计划是否完成,财政部门和金融机构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贷出资金和回收资金,并按规定收取占用费、提取手续费,有无擅自提高资金占用费、手续费、业务费标准,采取先“抵扣”或提前回收,用当年安排的项目资金偿还以前年度到期有偿资金的方式收回资金和占用费的问题。收回的资金、存款利息、占用费、提取的业务费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用业务费发放奖金、补贴和职工福利的问题。对到期未归还的有偿资金建设项目进行调查,从立项、还款承诺书、提供资产抵押或经济担保、项目建设情况、投资效益等方面查找问题,分析未能按规定还款的原因。
3.审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投资是否与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严格区分,有无将项目投资挪作事业费,在项目投资中违规提取业务活动费;各级财政部门是否及时拨付农业综合开发事业费;项目前期工作费是否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4.投资参股经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扶持政策,财政资金是否按照规定投入和使用,有无违反规定滞留、挤占和挪用的问题。
5.重要大宗物资采购是否实行政府采购,项目的确立实施是否推行公示制。
(四)检查剖析县(市)区经济、财力状况
通过综合分析县(市)区经济、财力状况和需要县财政配套的各类资金的需求情况,揭示、反映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配套制度和执行制度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审查项目管理和效益情况
1.检查使用单位的综合开发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规定或承诺书使用资金;会计核算、项目预决算是否真实,工程决算是否及时、有无挤占挪用、虚列支出,搞虚假工程骗取资金或违反会计制度规定使用资金等问题;项目单位收取财政贴息资金后是否专款专用冲减当期贷款利息。
2.检查是否实行专家评审制、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
3.调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并如期发挥作用,有无因立项不准、责任不清、管理不善或工程质量等原因,造成损失浪费或事故隐患等问题。审计要查清项目区开发治理任务是否完成,科技项目投资是否完成,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计划及时完成并验收。项目建设的完功率、验收率、合格率、有效率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项目投资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果,并分析评价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的评价体系
(一)总体评价标准
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有关方针政策;2.上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农业综合开发目标;3.被审计单位制定的工作目标、工作计划;4.国际通行惯例或者其他国家的经验教训;5.同类型单位、项目的先进水平;6.以前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审计的建议或成果;7.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管理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具体评价指标体系
结合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运行特点和涉及的主要环节,我们尝试设置以下评价指标:
1.资金运行指标的评价
通过上述三个指标,可以完整地反映出一个项目从批复到实施,以至最终的运行结果。从而客观地反映每个项目的资金运行效率,分析影响项目效益的人为因素,审查项目资金在划转过程中有无被财政、主管部门层层挤占挪用,有无贪污、私分等违纪违规问题,为直观、定量地分析项目效益情况奠定基础。
2.经济效益的评价指标
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评价应从部门(产业)经济效益、个体项目经济效益以及管理效益三方面来评价。
(1)部门(产业)经济效益
该指标的值越大,越能说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实现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2)个体项目经济效益评价指标
通过对个体项目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计算,来衡量和分析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取得的实际效果,确定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的有效性、正确性和可行性。具体有以下指标:
①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包括:项目建议书的目标、可研报告指标、项目评估要求;
②经济效益。包括:实现收入、上缴税金、实现利润。
③社会效益。包括:增加农业产值、增加农民收入、增加就业人数。
④生态效益。包括:环境改善情况、是否造成环境污染。
对计算出来的各项技术指标要与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基准水平进行比较。如果效益指标达到或超过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行业基准水平,则该项目的投资效益较好。生态环境效益的评价可以参考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环境影响指标,或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确立的指标。
(3)管理效益指标
科学的管理是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取得经济效益的保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投入项目管理状况的优劣,将直接影响效益的取得。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可以对人力、物力、财力的使用控制活动的效率、效果作出评价,以揭示矛盾。按照农业综合开发的管理程序,对前期准备、申报审批、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运行管护五个阶段找出薄弱环节,为有关部门改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反映管理水平高低的指标:
需要说明的是,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标准的制定和对审计问题的确认,往往都需要被审计单位或被审计单位的管理部门参与,因此,在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实践中,审计人员应注意与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部门的交流沟通,取得支持配合,因为被审计单位或其管理部门对审计标准的理解和认可程度,将直接影响其对依照审计标准作出的审计结论的最终接受程度。
此外,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要严把综合效益关。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应把项目效益的长期性与每年资金使用效益评价的短期性结合起来,把项目投资后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结合起来,把握好综合效益关。首先,农业投入与产出的长期性决定了农业综合开发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一个项目的完成不可能当年就体现效益,因此效益审计要正确处理好长期效益与短期效益的矛盾。其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效益中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是并重的,特别是土地治理项目,它是以水利、农田、道路的整治,农业机械的配备及科技推广为主,这些项目与多种经营项目不同,短期内其社会效益要大于其经济效益,所以项目的效益要从多个方面综合进行评价。
三、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的方式方法
(一)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的计划组织管理
1.加大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审计力度。一是可以引起地方政府及部门的高度重视,促进资金及早到位并按计划、按要求投入到指定的项目上;二是对符合当地实际情况,取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项目,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以便在更大的范围内推广;三是不受地方政府部门干涉,如实反映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客观科学的评价。
2.在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性审计基础上开展效益审计。
3.重视发挥专项审计调查的作用。在具体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实践中,涉及资金管理、使用真实、合法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严重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的问题,应当采取审计方式查深查透,但对于内部控制、经营管理、政策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则应更多地采取审计调查的方式。
4.综合运用定量与定性标准。在开展效益审计过程中,有些问题,如资金运用、投入产出等可以进行准确计算分析,而有些问题,如决策管理、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方面绝大部分不可量化,至少在目前技术条件下不易量化,因而只能对其进行定性的描述。当然对于那些能够量化的指标,我们要尽可能量化,因为量化指标易于评价,客观性较强。
5.加强后续审计力度。应通过开展后续审计来考察资金投入后是否达到了预期效益。实际操作中,应采取一次审计多次落实的方法,这样审计出的结果才能真实、全面、完善,才能将审计结果“成果化”。
6.注重借助外部专家的力量。应尝试设立效益审计专家库,储存曾参与过农业工程项目效益审计的各类技术专家的相关信息,以备使用。
7.采取上下联动、专业联合的统筹审计办法。应统筹整合各层次审计资源,由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协调,市、县(区)审计机关联动参与;在人员组合上,应以农业审计人员为主,抽调相关专业审计人员参与;在各类审计信息综合上,应对涉农审计项目、审计调查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信息进行系统综合,实现各类专业审计资源的有机整合,以此提高审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二)农业综合开发效益审计的分析方法
1.专项资金来源审计。一是采取对比法、核对法,分析测算筹集资金过程中所用成本,看是否做到了筹集成本最小化,评价筹集部门的工作效率、效果。二是采取跟踪审计法,抓住资金源头环节,从资金来源渠道入手,摸清所审资金的性质、主管部门、来源渠道、规模、构成和具体用途,为深入审计做好准备。比如通过上下级财政结算拨入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可以审查年度财政结算表、指标账、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指标文件(单)、项目批件等资料。三是运用调查分析等方法对项目申报立项进行审计。通过调查、观察、分析等方法,做好对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评估报告、预算批复和转批资料以及项目预算的审计,核实申报立项是否进行了可行性研究,背景是否真实,建设条件是否具备,可行性研究内容是否完整,技术经济论证是否可行,是否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经济结构、技术经济支持能力、社会发展实际,市场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2.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计。一是采取项目跟踪审计法。要抓住资金分配环节,了解主管部门资金管理、分配方式及拨付渠道,重点核对主管部门所分配的资金与使用单位申报的内容是否一致,是否按规定及时下达分配指标,有无随意分配或“暗箱操作”的现象。二是运用查阅法对资金流向进行审计。要以资金流向为主线,依据资金性质、指标、规模、用途、拨付路径进行跟踪审计。通过有重点的详查或抽查等方法,检查各环节应到位、已到位的资金数额是否真实及其到位的时间,揭示各级主管部门是否按指标、计划、进度或规定程序,及时、足额、规范地拨付资金。三是采用核对法,检查地方应配套的资金是否配足,配套资金是否真实存在。必要时向开户银行询证,检查银行存款对账单收付业务记录,揭示有无已收到的专款未使用又违规流出使用单位的情况。四是采取项目支出审查法。首先审查支出凭证,辨别真伪,在被审计单位对所提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作出承诺的基础上,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计,同时,可以采用抽查的方法,通过查询、核对外调等方法进行查证。五是采用账外资金审查法。从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使用单位的存款账户人手,审查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首先通过查账和询问,弄清单位专项资金开户情况,专项资金总量情况;其次查专项资金银行对账单与专项资金银行存款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查,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完整。
3.专项资金管理审计。一是采用查阅法和测评法对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审查资金管理部门、资金使用单位是否建立了规范有效的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制定了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单位“五专”(专项、专户、专用、专账、专人)责任制以及跟踪反馈、绩效考评与奖惩制度,各种制度正常运作的保障措施是否健全有效。二是调查、访谈、座谈会及查阅资料等方法,查明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无流于形式的制度和措施存在,评估制度、措施的执行程度。
4.专项资金使用效果审计。一是深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场,通过调查、座谈等方法,了解项目运作情况,调查当地群众对项目资金发挥效益的满意程度。二是采用收益成本分析法来检查项目支出情况;比较项目实际规模与设计规模;项目的功能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分析未达到规模和要求的原因。三是运用查询等审计方法,审查是否建立项目效益指标评价体系,是否有一套科学的效益量化指标和考核制度,对竣工的项目是否实行了决算验收制和建立固定资产账,对已决算验收的工程项目是否按有关政策实行专人专职管理,确保项目发挥长远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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