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商学院 江苏 扬州 225009
在政治经济学教学中,价值到底如何决定?是学术界长期争论的问题,也是很多学生在学习过程存在较多困惑的问题。本文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及其静态和动态进行分析。
一、关于价值决定的宏观分析
1.价值的形成和决定,有两个层面:一是宏观层面,即社会的总体价值。在市场经济中表现为社会总产品,但是与社会总产品又有质的区别;二是微观层面,即单位商品的价值。这两个层面价值形成和决定的机制不完全相同,要做分别分析。大体而言,社会整体对于各类商品价值的判断,即社会整体价值,决定社会总产品的价值(VT),并且决定各类产品的总价值(Vk)。同时决定劳动等生产要素在各行各业及各类产品的生产中的配置,从而决定各类产品的产量(Qk),最终决定单个产品的价值(V=Vk/Qk)。社会整体价值决定商品价值,不是一类一类商品来单独地、孤立地决定的,而是对所有商品同时进行决定的。即作为这种社会整体价值决定结果的个别商品价值,是整个比价体系中的价值之一,是一个“一般均衡”、而非“局部均衡”的结果。
2.总体价值的决定:宏观静态地看。假定一个经济社会主体由A、B、C三人构成,经济分为第一、二、三产业,分别由A、B、C三人经营。那么不论他们的产出量分别是多少,A、B、C三人对第一产业的需求总量,才是第一产业的(社会经济)价值。也是第一产业通过生产、销售等经济行为可以实现的价值;对于第二、三产业,同理亦然。所以社会总产品价值从总量上考察,不外乎是社会所有成员需求的加总,即社会整体价值。宏观动态地看。一个经济社会整体价值总量的形成、运动和变化,最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
(1)人口。一定社会存在的基础是物质资料的生产,但是一定社会本身的物质基础是一定的人口、一定社会内不同人口之间对不同产品的需求与满足,就形成了社会经济的基本价值关系;从量上看,社会整体价值不外是社会所有成员价值需求的有机加总。这个加总,就决定着不同商品的价值。不同种类商品价值的量,主要不在于商品本身的数量,而在于其可以满足的社会需求的量,即社会整体价值。所以,人口的变动会直接对社会整体需求、对商品价值发生决定性的影响。人口作为一个变量,从经济学角度看,不一定是内生的。经济的发展,并不必然导致人口的增加或显著增加。对人口影响的变数很多,有经济方面的,也有非经济方面的。如政策,比如俄罗斯的鼓励生育政策与我国的计划生育政策等。但是从社会整体价值的角度看,人口变量是可以是内生的,或多少具有一定程度的内生性质。因为人口的增加,说到底是社会整体运动的结果并且影响社会整体价值。
(2)劳动,包括简单劳动和复杂劳动。其中复杂劳动具体表现为技术水平,对于社会整体价值的形成具有更大作用。主要在两个方面:一是在消费方面。技术进步,会发现、刺激、挖掘人们对(包括物质的和精神的、有形的和无形的)新产品的需求,这是社会整体价值最直接的表现。总的来说,人的需要朝着越来越生动丰富和高级的方向发展,呈现出“需求的上升的规律”。二是在生产方面,技术的进步会产生对新工艺、新机器设备等需求。这方面的需求,从社会整体价值看,是间接的,但又是必要的,因而也是构成社会整体需求的一个部分。“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这两个方面的需求又是互相促进的,是共同构成社会整体价值的有机整体。
所以,人口和技术的变动,是社会整体价值增加的直接源泉,同时决定社会整体价值的结构,但是不一定是某种产品产量及价值增加的直接源泉。在市场经济中,按照不变价格计算的GDP的值,尤其是绿色GDP,大体可以看成是社会整体价值的表现和反映。经济学分析已经证明,GDP的增加与人口增加和技术进步,具有最紧密的相关性。
二、关于价值决定的微观分析
1.社会整体价值决定活劳动的发生以及投入状况,从而劳动可以用于度量和分析价值。价值是主体对客体的需要与客体对于主体有用性的统一。这个“统一”,是通过劳动这个社会实践的中介来实现的。“劳动是人类为满足自身需要而进行的创造物质产品与精神产品的有目的的活动。”这个定义揭示了劳动的本质属性——目的性或合理性,从而也揭示了劳动是由主体对客体的价值需要决定这一最浅显而又最容易被忽略的事实和真理。从逻辑的与历史的相一致的分析方法和思维路线来看,历史实践发展的主线是合逻辑的、合理的。生产劳动,作为人类社会历史最大的实践活动,首先是具有合理性、合目的性的。那么,很显然,劳动的发生是由于人们对物质资料(包括产品和劳务)的需要而产生的,劳动的动机和目的是为了满足人们对物质资料的需要。理解价值与劳动,绝不能脱离这一点。
但是,劳动最主要也是最重要的方面,不仅是劳动的合理性或合目的性,而且是劳动的社会性。劳动是人的劳动,而人,从来就是“类”的存在物。“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劳动,也就必然是社会总劳动的一个组成部分,而具有必然的社会性质。自从人类产生以来,劳动的这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就一直存在着,而且会永远存在。这也是人之所以区别于一般动物最主要的地方。所以,社会整体价值——对各种产品具体的需求和价值判断状况,就从劳动的社会性和合目的性两个方面,规定着劳动的具体投入状况、从而产出的具体状况。体现在劳动产品上的价值,在本质上也就是社会整体对物质资料的需求,即社会整体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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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一定时期内、一定条件下,人们总是把劳动优先投入到社会、市场更需要的物品——对该物品的这种更大的需要,在市场中直接表现为社会整体所赋予的更大的交换价值,亦即价值量更大的物品的生产中去。所以,人们对生产某种物品的劳动投入量,取决于社会整体对该物品的使用价值量的判断。生产一辆摩托车和一台计算机都需要10000小时的劳动,这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但是这10000小时的劳动会不会发生、投入在哪种产品的生产,却是作为社会整体劳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由社会整体对所有各类商品的价值进行比较和判断决定的。
在不同物品的生产中,劳动投入量的多少,是以对不同物品价值量大小的判断为依据的。在不同物品的生产中,对价值最大的一种物品生产的劳动投入,会一直持续到随该物品产量的增加而使得其单位产品价值,即人们对之的需要程度,下降到与同量的劳动投入生产其它物品可以获得的价值量相等为止。这是达成社会经济的一种均衡。此时,不同产品投入与产出比相等。这种均衡意味着整个社会生产中,劳动的投入使得整个社会获得了最大的价值。当然,这种均衡不是绝对的、静态的,而是动态的、长期的一种趋势。人类社会经济史的展开,正是以这样一幅图景来实现自己的理性与逻辑,来实现历史与逻辑的统一。所以,从量上分析,必然有如下结果:单位产品劳动量比例=单位产品价值比=交换价值量。社会整体价值决定劳动的投入量,既是自发决定的,也是以有机整体的方式贯穿始终的。这一点很重要,正是自发的、自由的、整体的,才产生微观上的效率和宏观上价值总量的最大化,也由此贯通和决定着与后文所分析的人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一致的本质。社会整体价值决定劳动在各种产品生产中的配置,使得人类最大的社会实践活动——劳动决不是一种单纯的个人行为,而是一种集体的必然行为,是社会整体实践活动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所以起作用的、实现“和谐经济”的,是社会整体价值判断,而不是巴师夏所认为的“努力”。即使“努力”本身,也是由社会整体价值判断所决定。这也就决定了社会整体价值在经济分析中的本体论地位。
2.微观静态分析。在一定时期内,具体地看,社会整体价值决定了劳动的具体投入状况,从而决定了各种产品的产出状况,即不同产品各自的产量。单位产品的价值,就是社会整体对于该类产品的总的需求或价值判断,在每单位产品上的分摊。因此,单位产品的价值要受产品数量的影响。“总之, 商品使用价值虽然不直接参与商品价值的决定, 但它会通过自己的质和量以及在市场上的变化,制约商品的价值决定。而决定产品总量价值和产品数量的,正是社会整体价值。可见,价值与使用价值有各自不同而又相互紧密联系的运动规律:单位商品的价值,是该类商品社会整体价值在单位商品上的分摊;而作为使用价值的该类产品的产量,则决定于由社会整体价值决定的劳动等要素的具体投入状况。价值的决定和形成与使用价值的创造和增加是具有紧密联系但又有明显区别的两个问题。在现实的基础上,社会整体对于某种商品,只有当具有(使用)价值需要时,劳动才会被投入到该产品的生产中去,体现在该商品上的(交换)价值关系才会发生;如果这种需要的程度发生变化,则对于该商品的劳动投入,也会相应发生变化,具体的交换关系即交换价值(价值量)也会改变。所以,社会整体价值决定活劳动投入的数量和方向,从而决定产品数量以及单位产品价值。
3.微观动态分析。长期地、动态地看,对于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综合考虑,则决定着商品生产的活劳动投入的方向和数量,从而最终决定产品数量以及单位产品价值。比如在斧子与羊的交换过程中,如果对于一把斧子可以换回两只羊,是交换主体认为一把斧子的使用价值,即斧子对于自己需要的满足程度,与两只羊对于自己需要的满足程度相当——“在交换的时候,他所考虑的不再是这两种物品中凝结了多少物化劳动。事实上,在交换中,即使他投入在斧子生产中的劳动量远远超过生产两只羊的劳动量,只要他认为两只羊对于他需要的满足,能够抵得上他对于一把斧子的需要程度,他仍然会进行这种交换的。”但是,如果一把斧子需要的程度与对于两只羊需要的程度相等,而前者需要投入的劳动量大于后者,那么在下一期,他将宁可自己把劳动投入直接生产羊,而不会通过生产斧子去进行与羊的交换。这就涉及价值的客观性,即满足主体需要的客体的状况,包括数量、种类,及生产技术等方面。在此,现实基础上对于该商品的社会整体价值的判断,就动态地决定着劳动的投入与交换的发生,以及各种不同商品的交换价值与产量。需要指出的是,这个分析也深刻地表明:劳动在不同行业、产业之间的流动,作为一种社会劳动来配置,是由(使用)价值所决定的。劳动(由此可以推及其他要素)流动的一定自由度,是现有生产力决定的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内在要求。另一方面,不同时期人口和技术的变化,会导致对不同种类产品产量和社会整体价值需求的变化,从而导致单位产品价值的变化。
三、结论
一定时期内,社会整体价值,即人们对不同物品的价值需要和价值判断,决定社会总产品的价值(TV),并且决定各类产品的总价值(TVk)。同时决定劳动等生产要素在各行业及各类产品的生产中的配置,从而决定各类产品的产量(Qk),最终决定单个产品的价值(VU=Vk/Qk)。
从长期看,人口、技术和劳动生产率的变化,会导致社会整体价值和产量的变化,这会改变人们的价值需要以及价值判断。因为价值是一定技术条件下主体对客体的需要与一定技术条件下客体对于主体有用性的统一。客体(供给)状况的变化会影响、改变人们先前作出的价值判断,进而使得人们根据新的价值判断对不同产品的劳动投入进行调整。因而一定社会经济历史条件下的价值,由建立在一定时期社会现实基础上的主体价值判断即社会整体价值决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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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程长羽 《研究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不可忽略的问题——商品使用价值对价值决定的制约作用》[J].《集团经济研究》,2007年,2月中旬刊。
论文作者:卢宇峰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2018年2月总第13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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