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院儿童安全需求的社会构建研究_儿童福利院论文

福利院儿童安全需求的社会构建研究_儿童福利院论文

福利院儿童安全需要的社会建构性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福利院论文,儿童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1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919(2007)05-0038-05

在我国,通过福利机构来对孤儿和弃婴实施集中供养,是最传统、最主要的福利服务提供方式。根据民政部2005年对孤儿状况的调查,全国孤儿总数为57.3万人,其中有11.5%生活在福利机构。另据民政部统计,截止2005年底,全国共有208个专门的儿童福利机构,还有近600个综合福利机构中设有儿童部,这些福利机构收养了6.6万名弃婴和孤儿[1]。

本研究以我国西南地区某儿童福利院在院儿童为研究对象,以儿童的“安全需要”为切入点,通过质性研究部分呈现其社会建构过程,并对福利院提供的服务理念和策略进行反思。

一、研究的视角与假设

本研究选用社会建构主义视角以及福柯关于权力的观点来进行分析。社会建构主义(constructionism)在本体论上持相对主义的态度,根据1994年剑桥哲学辞典的界定[2],社会建构主义虽然有不同的形式,但一个共同的观点是,某些领域的知识是我们社会实践和社会制度的产物,或者是相关的社会群体互动和协商的结果。在社会建构主义的视野下,所谓事实其实是多元化的,因历史、地域、情境、个人经验等因素的不同而不同。对本研究而言,尽管儿童是生物性的事实,但对儿童的理解却由一套不断协调的社会关系决定。“我们对儿童是什么,应该是什么的印象必须被看作是人类行动者集体的社会建构,这一建构是通过我们在社会中同其他人积极互动来完成的。”[3]23

儿童的安全需要同样具有社会建构性,社会上不同的主体,如政府人员、教育工作者、媒体工作者、福利服务提供者、其他成人、儿童自身等均参与着这一建构过程。这一过程在本质上是一种处于权力关系中的话语(论述)建构,体现了不同权力地位的主体是如何通过不同的策略进行合作、沟通、协商、争论及妥协的,而所谓的儿童安全需要,是这些主体角力下的产物。福柯关于权力的观点,正好可以解释建构是如何通过权力关系和主流论述体制形成的,建构又是如何体现在专业思想中并成为专业思想的产品的[4]。

理论上,参与社会建构过程的主体是不可穷尽的,为具可行性,本研究只关注福利院儿童及其服务提供者共同建构的层面。研究假设有如下两种:

第一种:安全需要是一种建构,没有所谓的“正确(真实)的安全需要”,只有“更加合理的安全需要”。

第二种:儿童与服务提供者共同参与了社会建构过程,由于社会生活背景不同,服务提供者和儿童对安全需要各自有不同的论述。在建构过程中,儿童处于弱势地位,服务提供者会边缘化儿童的声音,并依据他们自己对儿童需要的理解来提供服务,而儿童也会运用“本地的(indigenous)知识”进行抗拒,需要与服务之间会产生距离。

二、研究方法与焦点

本课题研究的地点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一家儿童福利院,研究对象是14~18周岁儿童以及福利院工作人员,研究采用McCracken的长访谈方法。

访谈前后共持续六个月。前期是与福利院工作人员以及儿童建立关系,其中包括了解儿童的基本情况,观察儿童的日常生活,与儿童一起玩耍。这样做一是为了取得福利院的支持,二是为了让儿童们充分接纳研究者,愿意讲出自己的经验。在正式访谈阶段,研究者与三名儿童进行了三次访谈,与其他儿童进行了两次访谈,每次访谈时间均保持在两小时左右。之后,研究者对访谈资料进行了转录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进行话语分析,得出研究发现。

研究焦点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1.暴露需要建构过程中权力的运作机制

在《纪律与惩罚》一书里,福柯提出了一种“纪律性权力(disciplinary power)”,此种权力在人的身体上行使,通过使身体服从于纪律来发挥其最大功能。在技术方面,它减少暴力和昂贵手段的使用,透过连串的技术,包括时间、空间和动作的划分,使身体各个部分受到巧妙和细微的控制。本研究将呈现这种纪律性权力在儿童福利院的运用。

2.展示儿童对权力的抗拒

福柯非常重视一种被称之为“地方上通行(Local popular)”或“本地的(indigenous)”知识。这种知识存在于社会的边缘,而且地位很低,大家会认为这种知识不重要,从而把它排除在正式知识和大家接受的科学的合法范畴之外。[5]本研究也将寻找这种“本地的知识”,呈现儿童是如何运用这种知识来对主流论述以及服务提供者进行抗拒的。

三、研究发现

由于福利院儿童是最弱势的儿童群体,受政府责任、社会环境不安全、儿童辨别是非能力较差等主流论述的影响,该儿童福利院建立了非常严密的安全保障机制,同时,也运用许多细致的权力策略来使儿童认可和服从这一机制。

(一)儿童福利院建立的安全机制及运用的权力策略

1.空间控制-封闭式管理

工作人员在访谈中提到,对于因为残疾、年龄小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外面去上学的儿童,他们的衣、食、住、行、教都是在院内完成的,除非有工作人员或得到院方许可的助养父(母)的带领,否则不可以到院外玩耍。对于在院外上小学的儿童,每天都要由工作人员接送。上初中和高中的儿童可以自己上学,但在不住校的情况下,每天必须按时到院,在双休日或寒暑假期间,没有院方的允许也不能随便外出。这种措施的重要作用在于限制儿童的生活空间,从而降低他们接触不安全因素的可能性。

2.严格的时间管理

院方旨在通过这种策略,使儿童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并在时间上不给他们接触院外不安全环境的机会。儿童一天的时间被划分为若干时段,每个时段都有特定的任务。许多儿童在谈到他们假期生活的安排时说:“我们每天的生活都差不多,6点半起床,7点吃饭,然后做清洁,耍(玩)一会儿就上班(大孩子照顾小孩子),11点半下班,吃饭,睡觉,睡了后起来过去上自习,上完自习回来,看电视,看完电视吃饭,吃完了又看电视,看到(晚上)10点,睡觉。”在最开始的时候,会有生活老师专门来检查,一段时间以后,老师就会“偶尔看一下”或“提醒一下”,而即使老师不在现场,儿童们也会感觉到他们的存在,所以会很小心。

3.儿童的安全教育

对院方来讲,强调儿童的安全意识,自觉适应院方的管理体制无疑是最有效的策略。因此,院方非常强调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在访谈中,研究者了解到两种体现这一安全教育的策略。(1)工作人员的说教。主要是不断告诫儿童院外有危险,让他们打消外出的念头。一名儿童说:“老师总讲安全第一,她说你看现在社会上这么乱,你们经常往外跑会遇到危险,电视上说有些孩子在外面乱跑被车撞,被人骗啥子啥子(等等)。”(2)参观少管所。该福利院每年都会安排儿童参观少管所,目的是让儿童明白经常往院外跑会学坏,而学坏的后果就是进入这里,从而对儿童产生威慑。一名儿童这样谈他参观以后的感受:“看了(少管所)以后的感觉就是,我要是天天往院外跑的话,被人带坏了,以后会不会也是这么个下场。当时我就有点怕。所以说我现在就比以前听话,就不会去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4.经济上的控制

经济上的控制主要体现在对儿童零用钱的管理上。一般说来,儿童的零用钱由儿童的生活老师管理,他们将根据该儿童是否听话和是否必须来确定零用钱的金额。如果某儿童经常偷跑,他们就会限制其零用钱,这样儿童就不能够跑得很远,也不能在外面住宿,会自觉回到院里。如果某儿童有在院外游戏厅打游戏或上网的记录,他们也会限制其零用钱,这样他们就没有经济能力再进入这种地方。

(二)权力策略运用的效果

1.自我的驯顺

主体化过程或形塑自己的技术(technolohy of self)是福柯最关心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主体会通过自己的方式去操控和形塑自己的身体、灵魂、思想和行为,从而转化自己,以达到一种完美的境界。在访谈中,研究者发现有些儿童已经开始接纳和转化自己来认同福利院的安全策略。如有的孩子认为这样做是为了自己好:“我认为这是为了我们好,假比(假如)全部都可以出去的话,到时候,万一撞车呀,或是遭卖了呀,啥子啥子(等等),不是乱了嘛。”

还有的儿童不但自己接纳,而且希望其他儿童去接纳,并会协助看管其他儿童,在这里,驯顺的儿童变成了福利院权力策略的延伸:“就像我哥哥外出聚会或通宵打计算机,我们院里面不允许的。他就是没头脑,成天都想着玩,我不让他去他不听,悄悄地跑出去,早上六点钟才回来,烦得很……我有时知道他去打计算机了,就去把他捉回来,交给老师。”

2.儿童的“本地的知识”

在访谈过程中,有些儿童对院里的封闭式环境表达了不同的看法,这些看法在某种程度上代表了儿童的“本地的知识”:(1)我们需要多出去见见世面。有的儿童认为这种“安全的”环境限制了自己的自由,限制了自己了解社会上的更多信息,不利于融入社会,在与院外的朋辈交往中感到很自卑:“我不喜欢每天都这样子在院里生活,很想出去见一下世面……我们在这里被保护,对外面的世界接触很少。就在我开始读大专的时候,听到城里面的孩子说话我完全听不懂,只好不吱声……有时自己觉得自己太傻了。”(2)我们懂得自我保护。有的儿童认为,他们已经懂事了,院方应该理解他们:“我希望院里给我们大一些的自由……我们晓得出去以后啷个(怎么)办,不用他们(工作人员)操心。”

3.儿童的抗拒

在儿童的本地的知识得不到重视,儿童的“见世面”要求得不到充分满足的情况下,许多年龄大一些的儿童(尤其是男孩子)会偷偷地跑出去玩,在访谈中,研究者了解到,有的儿童为了避开工作人员的监视,经常会利用吃饭的时间偷跑,饿着肚子在外面玩,还有的儿童会节省上学时院里给的路费和饭费去打游戏。从这里可以看出,偷跑本身反映了儿童对“院外不安全”这一论述的否认,也反映了儿童对自由的渴望,这种渴望甚至可以用“不吃饭”作为代价。

(三)福利院的应对策略

院方对这些“不听话”的儿童采取了一系列应对的手段:

1.批评与责罚

这是福利院最常用的手段,一般是由生活老师或教学科长来施行。“不听话的”儿童会被要求写书面的检讨或被直接责骂,这种方式效果并不理想。更多的生活老师会用一种“温柔”的批评方式,他们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儿童觉得做错事很对不起他们,从而令儿童产生羞愧和自责的心理。

2.开始完善院内的服务设施

对儿童渴望到院外去的要求,工作人员也能理解,但他们都不敢放任儿童,因为“负不起责任”。福利院也开始不断完善院内的服务设施,让儿童的一些需要在院内能够得到满足,从而降低其外出的可能性。一名工作人员说:“有时会为他们放一些好莱坞大片,还准备在院内建一个游乐场让他们玩,准备在院内建立一所超市,以方便他们买东西,这样他们就不会经常偷跑了。”

四、结论与反思

在儿童福利院,服务提供者经常强调“以儿童为中心”,“以儿童的需要为本”,这似乎是一个毫无争议的理念。但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却发现,儿童的需要经常被理解为一种标准化的、本质化的需要,我们看到的是“生活在不安全社会环境中,需要通过封闭式管理来加以特别保护”的儿童。相关权力策略的使用,确使一些儿童成为驯顺的主体,但更多的儿童表现出不满与抗争。于是,在对儿童需要的理解和安全保障的提供上,服务提供者与儿童之间产生了距离。那么,这种距离如何缩小和弥合,儿童福利院又应该做些什么,是我们必须思考的问题。

(一)儿童福利服务理念的反思

在建构主义的视角下,没有等待发现的“本质需要”,有关“本质”的话语同样是在互动关系中被建构出来的。现代性的、实证主义的主流话语对“儿童是什么”、“儿童应该怎么样”都有非常明确的角色期待,儿童福利机构作为儿童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其任务就是为社会提供合格的“产品”,而儿童被看作是“空瓶子”[3]81,他们等待着成人世界知识的充实,等待着成人的关爱与保护,等待着社会的检验与选择,而其另类的声音通常不会引起更多的关注。

因此,儿童福利机构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和方法就显得极为重要。作为一门专业,社会工作强调“以人为本”和“助人自助”,强调尊重人、接纳人、讲求民主、公平的价值观。从社会工作的角度,福利院服务的提供者需要不断审视自己:当出于“安全”的考虑而让儿童远离一个他们本已成为其中一部分的世界时,是否是对儿童的不尊重?当自以为掌握了儿童需要的本质并以此来提供服务时,是否忽视了儿童的个体能动性和潜能?这其实是一个有关“重视儿童声音”的反思,如果福利院不再把儿童看作是一无所知的“空瓶子”,而将他们看作是一个有着丰富知识的个体,将他们看成是一个有自己意见的人,一个要表达和能表达自己意见的人,那么,儿童与服务提供者的权力关系就可能发生改变,更加合理的建构就有可能出现。

(二)儿童福利服务策略的反思

在上述理念的指导下,儿童福利院的策略应该是为儿童表达意见和参与服务确定过程创造条件。社会工作者应积极参与,搭建起服务提供者与儿童沟通的桥梁,运用专业手段为政策制订者和服务提供者认真倾听儿童的声音创造条件,并协助提升儿童的民主参与意识及能力。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倾听儿童的声音并不意味着完全按儿童的意愿行事,而是要求服务提供者放弃自身的权威身份,给儿童平等的身份。在有关安全的问题上,儿童有可能会提出让福利院实行完全开放的管理模式,给他们充分自由,而福利院也可以解释社会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实施封闭管理的原因所在。在这里,平等互动双方的论述都会对彼此产生影响,最后形成的服务方案可能是变全封闭管理为半封闭管理,尽可能多为儿童提供外出的机会,尽可能多组织志愿者为院内儿童提供服务。但这只是其中的一种可能,最终的结果仍然是在行动中建构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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