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变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思考_农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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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5744(2006)03—0084—04

“二元经济”作为一个经济术语,最早是由伯克提出的,而二元经济理论则是由刘易斯率先创立的。刘易斯于1954年和1958年提出“无限剩余劳动供给”的模式,他认为发展中国家一般存在二元经济结构:一是以土著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很低、劳动收入仅供糊口的传统农业部门;另一个是以现代化方法进行生产、劳动生产率较高、工资水平较高的城市工业部门。在农业部门中,存在着大量的“剩余劳动”,其表现是这部分劳动的边际生产率为零或负数;而在工业部门,劳动者已实现了充分就业,其工资水平又高于农村劳动力收入,从而农村过剩劳动力有流向城市工业部门的自然趋势。只要农业部门和工业部门的劳动力收入保持差距,农业部门的过剩劳动力就会对工业部门形成源源不断的无限供给。而且农业部门由于过剩劳动力的逐渐消失,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收入将逐渐提高,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农村过剩劳动力被完全吸收,工农两部门工资水平相等为止。其结果将是工业化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国民经济得到发展。除刘易斯外,费景汉、拉尼斯、乔根森、托达罗等人对二元经济理论作出了各自的贡献。[1]

在考察我国经济发展过程的时候,大多数经济学家都认为我国的经济结构具有明显的二元性。通过计算1978年到2004年我国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和二元对比系数,笔者发现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二元性先减弱,经过一个波动阶段后出现逆转,经济结构的二元性逐步增强。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变化态势

在采用国际上通行的三种产业划分的基础上,本文的相关计算中,把我国经济中的第一产业作为传统农业经济部门,把国民经济中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作为现代非农业经济部门。表1显示了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到2004 年衡量二元经济结构的主要指标——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分别占GDP的比重、劳动力比重、 比较劳动生产率和二元对比系数。其中,比较劳动生产率是某部门的产值比重与劳动力比重的比例;二元对比系数是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比率。[2]

表1 中国农业和非农业部门的GDP比重、劳动力比重、比较劳动生产率、二元对比系数

注:本表结果根据《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司编,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和2000年—2005年度《中国统计年鉴》有关数据计算并整理。

从图1可以看出,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 二元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时段:

图1 中国二元经济结构变化趋势图

第一时期为1978年—1984年。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我国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实行对外开放,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经济增长快速,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改进较为明显,经济结构的二元性逐渐降低。随着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农业与非农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差距逐渐缩小。同时,二元对比系数也从1978年的0.16演化为1984年的0.26。

第二时期为1985年—1995年。我国经济体制继续朝着市场化的方向迈进,经济发展速度仍旧比较快,但与第一时期相比,改革中诱发出来的问题也一一呈现,而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善并不是很大,经济结构的变化呈现出整理态势。反映在各类指标上,则表现为系数上升或下降的趋势不明显,如二元对比系数在1984年的0.26和1995年的0.23之间波动。

最后一时期为1996年至今。经济结构出现逆转,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增强,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从1996年的0.40持续下降到0.30,非农业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从1996年1.61上升到2002年1.69,即两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差异增大,经济结构二元性增强。

二、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改变的原因

我国自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极大的提高,GDP从1978年的3624.1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36875.9亿元,人均GDP从1978年的379元增加到2004年的10561元。2004年我国GDP总量折算成美元为19317亿美元,世界排名第六位;人均GDP折算成美元为1490美元,是1978年人均GDP的27.9倍。但是,我国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并没有随着GDP的增加而减弱, 而是呈现出先弱化后又加强的变化轨迹。

1.二元经济结构变化的第一阶段——1978年—1984年:二元性弱化阶段

进入1978年以后,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主要标志,我国的经济改革拉开了帷幕。改革的基本思路实质上是由改变原有的经济发展战略入手,通过调整生产关系和生产要素配置比例来弱化二元经济结构,优先支持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改革首先发端于农村,而这一阶段农村的主题则是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改革激发了农民发展农业的积极性,使农业出现连续高速度增长,全国农业总产值年平均增长8.4%,其中种植业年平均增长6.7%,畜牧业年平均增长10.7%;粮食播种面积下降了6%,总产量增长了1/3以上,连上两个台阶,增加1亿吨,1984年达到40731万吨,人均粮食占有量达到396千克,接近世界平均水平。[3] 而在这短短的7年时间里,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也出现了缩小的趋势。

与此同时,1979年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发展乡镇企业若干问题的规定》,乡镇企业明确了发展目标、经营范围,再加上国家的优惠扶持政策,乡镇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而此时,由于市场的发展才刚刚起步,服务业的发展更为滞后,农民外出从事非农产业尚属个别零散现象,劳动力的转移不明显。

笔者认为,从1978年到1984年间我国二元经济结构弱化的主要原因是农业自身的高速发展。

2.二元经济结构变化的第二个阶段——1985年—1995年:复杂的二元整理阶段

(1)1985年—1990年:波动时期

自1985年起,农业出现了新的停滞和波动,对农业高速增长作出过分乐观的判断,引发了一系列抑制农业的错误政策,农业发展的宏观环境急剧恶化。仅1985年粮食出现大幅度减产,一年减少7%,是历史上减产幅度最大的年份。而接下来的几年,虽然1986年、1987年稍有恢复,1988年粮棉油三大产品又全面减产,导致4 年来粮棉等农产品产量一直在1984年水平上徘徊,农业出现了新的停滞。而在1985年到1990年间,农民人均纯收入年递增4%左右,比1978年—1985年年均增长15.1%,下降了11个百分点;1988、1989、1990年三个年头,实际上呈现了负增长。[4]

而此时,在1978年就开始发展乡镇企业的基础上,数以万计的农民自1984年开始大规模的发展乡镇企业,短短几年,农村非农产业平均增长速度达29.3%,远远超过了城市非农产业的增长,非农产业的高速度增长引起了农村产业结构的急剧变动,到1988年,农村非农产业产值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份额由36.5%跳跃到53.2%。但是这段时期,乡镇企业的发展仍受制于国家的“离土不离乡”的政策背景,乡镇企业分散,规模小型化,同质化,为以后乡镇企业的可持续化发展埋下了隐患,导致1988年以后农业第二、第三产业发展受挫,而1989年全国关停乡镇企业300万家,企业职工净减少300万人。当年农民人均从乡镇企业得到的现金收入比上年下降了8.9个百分点。

而这段时间农村劳动力也大规模地向非农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流动出现第一个高潮。仅1985年,农村劳动力中从事非农产业的劳动力份额由1984年的11.9%猛增到18.1%,一年之内上升了6.2个百分点。

1985年到1990年的这段时间,由于1985年农业的大幅度减产和接下来几年的停滞,导致我国农业部门和非农业部门的二元对比系数从1984年的0.26下降到1985年的0.24,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增强。农业的停滞、波动局面与城市工业、第三产业的高速增长以及农村乡镇企业的迅猛发展形成强烈反差,导致了我国经济结构的二元对比系数在1985年的0.24与1990年的0.25之间波动。

(2)1990年—1993年:再次加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产品的供求格局从以往的“长期短缺”转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农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由过去的以资源约束为主转向以需求约束为主。由此,农业增产与农民增收的对应关系发生了质的变化,即农业增产不再像过去农产品短缺时期那样,增产就意味着农民增收,而是增产并不一定带来农民收入的增加,特别是如果农产品供给结构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结构,就往往出现增产不增收或增产多、增收少的现象。这表明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之后,与过去相比,农业创造收入能力的下降或难度的加大。

而此时乡镇企业也到了治理整顿期间,国家对乡镇企业采取“调整、整顿、改造、提高”的方针,银根抽紧,其中1990年贷款实行零增长,乡镇企业增长速度因此大大放慢,大批乡镇企业被迫关停并转,百万乡镇企业职工又回到农田,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成了负数。

对比该阶段我国的结构特征,农业与非农业的二元对比系数从1990年的0.25迅速回落到1993年的0.19,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加强。

(3)1993年—1996年:有所缓和

1992年初,邓小平视察南方重要谈话发表和党的十四大召开,把我国改革开放带入一个新阶段。邓小平在这次谈话中认为,乡镇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三大优势之一,给亿万农民和广大乡镇企业干部职工以极大的鼓舞,乡镇企业进入一个新的全面发展阶段。1996年,乡镇企业从业人员达到1.35亿人,增加值近1.8 万亿元,实现出口交货值6008亿元,利税总额达6253亿元。其中从业人员和利税总额分别是1978年的4.8倍和56.8倍。

从1993年到1996年农业部门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也较前几年有所提高,从1991年的8.8%上升到1994年到24.36%,而1995年国家又实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在适当压缩工业乃至非农产业增长速度的基础上,调整资金及物质资源优先向农业生产领域倾斜,同时,积极采取其他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业发展。[5]

因此,在该宏观背景下,农业和工业的发展比例关系得到了很大改善,而城乡居民收入差异也有所缩小。

3.二元经济结构变化的第三阶段——1996年至今:二元性继续加强

1996年以来,东亚经济发展的减速、泰国金融危机的爆发对我国对外金融及贸易产生了很多不利的影响,由此引起的东亚外汇市场、股票市场再次下跌,并且波及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直接冲击了我国加工制造业和金融服务业,也间接影响了农业的发展。而我国安徽、湖北、湖南、江西和东北等地区发生了大范围的洪涝灾害,使得农业经济因此受到了极大的影响。[6] 1996年以来,改革所诱发出来的问题也一一呈现,国有企业效益出现了较大的滑坡,城市中大量工人下岗,失业和隐蔽性失业人员日益增多,农村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限制一度变得较为严格,而乡镇企业的发展也受到国有企业的影响出现了较大的滑坡,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不快,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空间变窄,与之相伴随的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再次加强。

三、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对策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我国经济结构的二元性与体制改革及宏观经济背景是密不可分的。在如何改变我国经济结构的二元性问题上,笔者认为减少制度性障碍有助于二元经济结构改变,并且分别从农业效率、剩余劳动力、地方的金融支持和地方的发展极等方面提出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对策。

1.努力提高农业效率

衡量二元经济结构的一个重要指标就是部门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即某部门的产值比重与劳动力数量比重的比率,提高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有助于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改变,而农业部门比较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前提是农业效率的提高。

第一,选择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混合的多种经营农业。

在发展经济学中,农业生产发展有三个阶段:传统的自给自足农业、混合的多种经营农业和先进的专业化农业。其中混合的多种经营农业是指除种植主要农作物,还引进新型的经济作物,并且适当经营简单的畜牧业。多种经营使得农民具有更多的选择,可在不同的时段选择不同的耕作目标,避免了农闲季节的“变相失业”。而先进的专业化农业则被认为是农业生产演进中的最高级阶段,生产以市场为导向,产品完全是为市场交换、获取最大利润而生产的,为家庭提供食物不再是基本目标,使每公顷产量达到最大成为农业耕作的目的。在这样的农业耕作中,不再只是依靠原始的土地、劳动、水等要素进行生产,同时要利用现代化的技术,要进行农业研究与开发,要投入更多的资本来提高劳动生产率。

虽然我国始于1978年的农村家庭联产责任制改革明显提高了农业部门的劳动生产力,但是,我国大部分地区的农业发展仍处在第一阶段,即传统的自给自足农业,只有一部分农业发展处于第二阶段。根据我国农业的现实情况,可以以发展专业化的商品农业作为长期目标,而现阶段则考虑把混合的多种经营的农业作为基本定位,在发展本地主导农业的基础上,引进新型经济作物,实现多种经营,既减少了剩余劳动力,又增加了农民收入。

第二,发展农业产业化,延长产业链。

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根据当地资源条件选择农业主导产业,通过专业化生产经营管理,将农业生产各环节连接成完整的产业体系,实现种植、加工、销售等一体化经营。发展农业产业化,可以吸收当地的部分剩余劳动力,农村中长期的以隐蔽方式存在的剩余劳动力的一部分,可以进入农业产业进行农产品、原材料的简单加工、流通服务等环节。农业产业化改变了农业单纯从事原材料生产的地位,通过对农产品、原材料的简单再加工增加了农产品的附加价值和综合效益,提高了农民的收入。实施农业产业化经营还可以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加工、运输、服务等产业向小城镇聚集,逐步形成小城镇经济的基础,随着农业企业厂区建设和对基础设施供给的需求,还可以拉动小城镇市政建设,带动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开辟农村新的就业领域,增强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

2.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内部吸纳”与“外部流动”相结合

包括刘易斯、托达罗在内的很多发展经济学家都认为在发展中国家,人口的城乡迁移为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因为它不仅将农村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工业部门,增加了人均产出,促进了增长;而且,农业部门也会因为过剩劳动力的消失,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者收入,从而改变发展中国家的二元经济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可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978年—1984年的零散现象,1985年—1988年的第一个高潮期,1989年—1992年的迅速下降,1993年—1997年的速度加快,1997年至今的劳动力回流。[7] 总的看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流动速度是明显加快了,然而我国农业劳动力流动的变化与我国经济结构的二元性变化趋势并不一致。

从劳动力流动的去向来看,劳动力向外转移主要有两大去向:第一,产业转移。向农村的非农产业转移及农村的第二、第三产业,其中乡镇企业是吸收剩余劳动力的主力军。第二,地域转移。地域转移中又包括向城市和向发达的沿海地区的转移。其中城市对劳动力的需求有很大的选择性和定向性,而发达的沿海地区对农村劳动力的吸纳速度和数量都是惊人的。

从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流动的性质来看,大部分剩余劳动力存在于“边缘性经济”行业,如小商贩、修鞋、家庭保姆或从事纯体力劳动。一部分农民在经历了“边缘性经济”行业和工作岗位的锻炼后,随着技能的逐步提高,进入了较高层次的产业和行业,获得了确定的职业、身份和住房,已完全同农业分离。还有一部分有志创业但苦于无资金和技术的外出打工者,在获得所需要的资金和技术后选择回乡,选择创业。因此,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外流动在很大程度上是受国家宏观经济制度的影响,具有理性与非理性、有序与无序、有效与浪费同时并存的特点。

从我国的农业劳动力资源看,数量多素质低是我国农业劳动力的基本现状,它限制了农业的深度开发。发展现代农业需要大量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新型农民,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目前剩余的农业劳动力在农业生产经营中仍然大有作为,而教育和培训是关键。如果能保证足够的资金、适宜的技术和经过教育、培训过的高素质劳动力,即使在土地等自然环境的约束下,也能提高农业生产的边际生产力,并极大拓展农业生产的新领域。

因此,盲目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外流动不一定能有助于弱化我国的二元经济结构,而应该实现劳动力“内部吸纳”和“外部流动”相结合,在保证农业深层次发展所需劳动力的前提下,再进行劳动力的向外流动。

3.减少制度性障碍,为二元经济结构改变提供制度保证

城市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制度性因素是制约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改变的重要因素,但也不可否认,中国的体制改革和所采取的相应政策曾比较成功地解决了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改变中所遇到的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始终重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1978年的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使粮食产量大幅度增加,二元性持续弱化。虽然1985年起由于盲目乐观而引发一系列农业的错误政策使得农业发展急剧恶化,但很快得到了纠正,加大了农业的投入,当前,在“三农”的大背景下又再次把农业放在了国民经济重中之重的位置。第二,中国放开所有制限制,允许并鼓励包括外资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使市场规模迅速扩展,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快速发展,促进了农业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产业转移)和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地域转移)。第三,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又比较适时地提出了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发展战略,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结合起来,从而为经济更长期的持续增长和二元经济结构的持续改变奠定了基础。[8]

在看到制度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转换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同时,也应注意到某些制度性障碍确实制约着我国二元经济结构改变。在过去的几十年时间中,我国的城市人口和农村人口在劳动、收入、消费、教育、生活等各个方面形成了较大的差异,而这些差异集中体现在以“户籍制”为核心的制度性障碍上。除了通过正常升学途径进入城市外,绝大多数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打工但没有城市户口。有十几个城市颁布了法规,对农民工实行用工制度性控制,规定了不准进入的就业领域。因此,只有在城乡户籍、劳动分配和社会保障等制度上进行根本性改革,才能为二元经济结构朝着有力的方向改变提供制度上的保证。

4.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对农业提供资金支持

我国农业的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农民收入较低,积累性资金比较少,在其主体相对薄弱的情况下,金融支持是必要的。不管是农业自身的发展还是乡镇企业的进步,各环节、各链条都离不开金融支持。但从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为农业提供的金融支持是远远不够的,资金不足成为了一个主要障碍,而相关金融产品服务质量不高或金融产品的欠缺也影响了其发展。

从1999年开始,我国上千家农村基金会全部关闭,意味着国家对非正式金融的严格控制;四大国有银行大规模撤并31000多家地县以下基层机构, 目前仍在农村开展业务的国有银行分支机构寥寥无几;农村的邮政储蓄只吸收储蓄不发放贷款。因此,现在农村剩下的只有以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为主的中小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分支机构最多的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也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唯一一个与农业农产具有直接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是农村正规金融机构中向农村和农业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核心力量。虽然农村信用合作社存、贷款余额占全国金融机构总量的百分比不是很大,如2001年其存、贷款余额分别占全国金融机构总量的12.02%和10.66%,但是如果从贷款投向来看,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占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77.35%,而到了2003年6月农信社农业贷款余额6966亿元,占全部正规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83.8%。

地方性城市商业银行经过了10年的发展,凭借着“立足于地方、服务于地方”的定位和自身的地缘优势、人缘优势、信息和服务优势以及经营成本优势,持续为本地区的中小规模经济提供金融服务,也成为了为乡镇企业等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的中坚力量。[9]

但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本身由于其落后的结算渠道和金融服务水平、资产规模水平以及不良资产等一系列问题使其在支农方面难有作为。因此,要以规范和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为途径,更好地支持农业生产,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率。

5.培育地方的发展极,增加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吸纳的“拉力”

根据刘易斯的二元理论,二元结构的转化过程就是现代工业部门对传统农业部门剩余劳动力的吸纳过程。根据有关专家的估算,我国亟待转移出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已达2.5亿人。根据人口迁移的“推拉”理论来分析我国的情况,不难发现,我国农业剩余劳动力的“推力”因素已经很足,而城市工业部门和乡镇企业等非农产业的“拉力”则相对不足。[10] 如果说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作为国家级的发展极,通过其极化效应能够从全国聚集和吸纳一定数量的农业剩余劳动力,那么在中国内陆——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则缺乏这样的发展极来扩大非农就业容量,因此有必要培育地方性的发展极,来“消化”区域的农业剩余劳动力。这些地方性的发展极,可通过建立和发展大量的适应当地情况的中小企业,吸收周边地区的剩余劳动力。[1]

通过培育地方的发展极,使当地的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极化,使生产要素的流动进一步加快,并且缩短了劳动力流动的距离。伴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展,市场需求的加大和城市化的扩展,使发展极的辐射面加大,使得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吸纳的“拉力”因素增加。不仅如此,地方的发展极可以利用当地的天时、地利及极化后的生产要素等有利条件不断地进行技术创新,同时又把这些新技术推广到周边地区,带动周边地区技术水平的提高,从而改变其经济状况。流入到地方发展极的剩余劳动力在城市工业和现代文明的推动下,开阔了视野,改变了原有的消费观念和思想观念,提高了其收入水平和生产经营技能。他们把新知识、新信息、新技术带回家乡,运用于农业生产或回乡创业,从而再次增加了对农业剩余劳动力吸纳的“拉力”。

收稿日期:2006—01—10

基金项目: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我国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展研究”,项目编号:04AJY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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