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韵律因素制约重合词与嵌入词与句的结合_现代汉语论文

限制合偶词与嵌偶词句法组配的非韵律因素,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词句论文,韵律论文,因素论文,合偶词论文,法组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韵律制约句法理论的提出及相关的汉语韵律语法研究是汉语语法研究的一个重要发展。在韵律语法的框架中,很多以前没有认识到的汉语语法组配现象得到了观察和揭示,一些以前讨论过的组配问题获得了新的、更为系统、也更有说服力的解释(端木三,2000;董秀芳,2004;冯胜利,1997、2005、2009,2013;黄梅,2012;王洪君,2000;王丽娟,2009;王永娜,2010;吴为善,2006等)。为了发展和完善汉语韵律语法理论,使有关现象得到更为充分的描写与解释,一方面要继续深入探讨韵律制约句法这一原则的运作方式和细节,另一方面则要系统考察韵律原则及相关规则的实现范围和适用条件,尤其是韵律因素与非韵律因素之间的关系。

      本文选择几组与“合偶词”和“嵌偶词”相关的单双音节形式(冯胜利,1997/2009)进行语料调查和观察,从中提出现有的韵律语法理论尚难解释的若干问题,以此讨论有关韵律控制规则的适用范围和所受的语体、结构和语义等方面的限制。单双音节组配是汉语韵律语法的核心论题之一。本文以此为例提出韵律制约句法的原则及相关规则的运用受限问题,希望能促进韵律语法研究的新思考。

      文章首先讨论与“合偶词+[单音节]”相关的组配问题,然后讨论“嵌偶词”的组配问题,最后进行总结,并就研究方法问题提出初步思考。文中所引例句出自多种语料资源,包括笔者自己收集的现代汉语语料文本,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现代汉语语料库和古代汉语语料库,台湾“中央研究院”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和古代汉语语料库,以及用谷歌作的网上搜索。①古代汉语例句在文中都列出所出文献,现代汉语例句因源头常不明朗,一般不注明出处,其合语法性的判断主要依据笔者语感。

      2.“合偶词+[单音节]”组配及相关问题

      “合偶词”是冯胜利在他开创性的韵律语法研究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概念(冯胜利,1997/2009)。所谓合偶词,指的是现代汉语里的这样一类双音词,在句法组配中它们的后接成分也必须是双音节(或多音节的)词语,而不能是单音节的。比如,“禁止、购买、种植”等双音词都是典型的合偶词,它们可以构成[2+2]音节组配形式的“禁止说话、购买书籍、种植树木”等,但[2+1]音节组配形式的“*禁止说、*购买书、*种植树”等则不能成立。

      冯胜利(2013)用一条短语中普通重音指派的“后重”规则来解释合偶词句法组配上后接成分的“必双”特征。这条规则规定,在主谓、动宾、动补等基本短语中,短语的后项在韵律上要“重”于前项。所谓韵律上的“重”,既体现于一般意义上的重音,也体现于词项的长度或音节的多少,词项长即成就韵律结构上的重。②[2+2]式的“禁止说话”能成立而[2+1]式的“*禁止说”不能成立,就是因为前者的宾语“说话”在自然语境中既是短语的重音所在,在音节长度上也不短于动词“禁止”,因此符合短语韵律组配的“前轻后重”要求;而“*禁止说”则相反,呈现的是一种“前重后轻”的韵律格局,从而违法了普通重音指派的“后重”规则。

      查检实际语料,像“禁止”这样的合偶词多数情况下的确是后接双音或多音词语,符合短语韵律格局的后重要求;但是,也可以看到一些不符合“前重后轻”韵律要求的“合偶词+[单音词]”的组配用例:

      (1)国王

,便会有人想方设法地哭,不能用眼睛便用头发、耳朵甚至乳房哭;国王修长城,便会有人献出生命,终究还会有人来哭倒这长城。(《苏童访谈:我是驮着孟姜女去长城的那匹马》)

      (2)男子汉大丈夫,要哭就趁早,免得年纪愈大,愈被

      (3)月子里是

的,亲要想开点才行。

      (4)律师也是人,也有感情的,法律没有

吧?

      (5)小丑是

的。小丑要让观众笑。

      (6)她没有

,因此小朋友对此很容易接受,对老师就没有了反感。她不是“堵”,而是“疏”。第二,哭是要有条件,不能一起哭,得一个一个来。

      (1)~(6)中,合偶词“禁止”后都接用单音词“哭”,而非对应的双音词“哭泣”③。实际上,把这些例子里的“哭”换成双音的“哭泣”,句子的可接受度似乎还会降低:

      (1’)?国王

,便会有人想方设法地哭,不能用眼睛便用头发、耳朵甚至乳房哭;国王修长城,便会有人献出生命,终究还会有人来哭倒这长城。(《苏童访谈:我是驮着孟姜女去长城的那匹马》)

      (2’)?男子汉大丈夫,要哭就趁早,免得年纪愈大,愈被

      (3’)?月子里是

的,亲要想开点才行。

      (4’)?律师也是人,也有感情的,法律没有

吧?

      (5’)?小丑是

的。小丑要让观众笑。

      (6’)?第一,她没有

,因此小朋友对此很容易接受,对老师就没有了反感。她不是“堵”,而是“疏”。第二,哭是要有条件,不能一起哭,得一个一个来。

      “禁止哭”和“*禁止说”韵律组配的格局相同,前者能说而后者不能,这里的原因显然不在韵律本身。仔细观察(1)~(6)和(1’)~(6’)各例可以发现,“禁止哭”在(1)~(6)中能用(甚至比“禁止哭泣”更好),一个可能的因素是为了与上下文的语体风格保持协调。(1’)中单看小句“国王禁止哭泣”,没什么不妥。但是,这里“孟姜女哭长城”这一主话题的表达设定(不说“*孟姜女哭泣长城”),以及后面三个分句中都用单音词“哭”的语境(“国王禁止哭,便会有人想方设法地哭……”),对前面的语句表达发生协同性影响(assimilation effect),或者可称作“风格映射(style mapping),使得[2+1]的“禁止哭”这种“前重后轻”的非常规韵律搭配在这里也能成立,造成一种风格融合(style blending)的结果。如果改为书面正式色彩的“(国王禁止)哭泣”,则与话语的整体风格不相协调。

      同理,(2’)中单看小句“愈被禁止哭泣”也没什么不妥,但与前面的“要哭就趁早”的口语风格也不一致。(3’)(4’)(5’)句都是明显的口语,比如分句末尾都用了语气词“的”;将句子中的“哭”换为“哭泣”也使得风格色彩与原句不合。(6’)也是谈话语体,谈论对象是幼儿园的小朋友,用书卷气重的“哭泣”来表达,则与语句的整体风格和谈话内容都不相配。

      通过对(1)~(6)和(1’)~(6’)的对照分析,可以看出汉语语法中可能存在的一个事实:语法搭配受多重因素制约,“语体协和(style concordance)”与“韵律适配(prosodic compatibility)”是其中的两个。在这二者之间,“语体协和”是跨句的、全局性的“得体”要求,“韵律适配”是句内的、局部性的常规要求。全局性要求高于局部性要求,当二者相矛盾时,前者的作用盖过(override)后者,决定搭配的选择。在上面(1)~(6)和(1’)~(6’)中,“禁止哭泣”的[2+2]合偶式组合符合“韵律适配”前轻后重的常规,但“语体协和”的要求不但为[2+1]式的非常规表达“禁止哭”放行,还使之更为“得体”。④

      上面对“禁止”这一通常认为的合偶词的有关用例的观察和分析如果成立,那么,在进一步考虑合偶词的“韵律适配”要求以及短语中普通重音指派的“后重”规则时,探讨“语体协和”要求的具体内涵和各种语言表征,即是韵律与语体语法研究需要纳入的一个新内容。下面多举一些类似“合偶词+[单音词]”的实际用例,以说明这样的[2+1]式“前轻后重”的韵律组配并非偶见:

      

      可以看出,除了上文讨论过的“语体协和”作用,有些类似“合偶词+[单音词]”的[2+1]组配似乎是只能如此,比如(16)中的“研究人”、“描写人”,单音的组配后项“人”不能改成别的双音形式,而其前项“研究”或“描写”也很难换成别的单音成分进行表达。可见,限制韵律组配的因素并不只是语体与风格,句法和语义方面的因素也发生作用。

      3.嵌偶词组配及相关问题

      “嵌偶”是韵律语法所观察揭示的另一条重要韵律组合规则,指的是现代汉语中的一些单音节成分,要求与其在音步结构中组配的对象也必须是一个单音节成分,二者构成[1+1]式的韵律“嵌偶”形式,才能成为合语法的表达;如果同音步中的组配对象超过一个音节,则不能成立(冯胜利,2009;黄梅,2012)。对于这类只能后接单音节形式的单音节形式,冯胜利(2009)等著作中称之为“嵌偶词”。下面(24)中的“暗”就是一个嵌偶词。在(24)中,“暗”的a组组配可以说,而b组不能说,因为a组在韵律上符合[1+1]式嵌偶组配要求,而b组不合:

      (24)暗:

      a.暗查 暗送 暗想

      b.*暗检查 *暗赠送 *暗思考

      揭示(24)所体现的嵌偶组配限制是一个重要的观察发现,相应的嵌偶词概念的提出为现代汉语中大量存在的类似现象提供了富有洞察力的解释。但是,更广泛地考察实际语料,可以看到问题存在另外的一面,那就是现代汉语里还有一些相关的组配不受这种“嵌偶”限制,因而需要在嵌偶规则之外寻求其他解释。先看(25):

      (25)经:

      a.经查 *经修 *经想

      b.经检查 经修理 经思考

      将(25)与(24)进行对照,有两个问题需要在嵌偶组配规则之外寻求答案。第一个问题是:“经”和“暗”都是不为独立音步的单音节成分,⑤为什么“经”既可以与单音成分“查”形成[1+1]嵌偶组配“经查”,又能与双音节的韵律词“检查”“修理”和“思考”组成[1+2]式的超音步结构;⑥而“暗”却只能有“暗查/暗送/暗想”这样的嵌偶搭配,不能有“*暗检查/*暗赠送/*暗思考”这样的超音步组合?第二个问题是:为什么“经”可以与“查”形成[1+1]式嵌偶组配“经查”,却不可以与“修”“想”等组配成[1+1]式“*经修”“*经想”?

      这里的原因可能比较复杂。但可以看出,对于[1+1]嵌偶组配的形成,音步构造方面的要求只是其一,还有其他方面的条件需要满足。要探明这些条件,需要通过广泛的语料调查,研制出比较完备的现代汉语嵌偶词清单,并且弄清楚三个范围:1)在现代汉语里,到底有哪些[1+1]嵌偶组配是必须的(如“暗查”);2)哪些既可以[1+1]组配,也可以[1+2]组配(如“经查/经检查”);3)哪些只能[1+2]组配,不能[1+1]组配(如“经修理/*经修”)。利用语料库进行大规模调查,得出合法的嵌偶与非嵌偶组配的范围清单,才有可能进行充分观察并为有关问题求得答案。

      下面以“容/容许”为例,通过(26)~(30)来展示与嵌偶组合相关的另外一些问题。

      

      (26)中a,b两组相对照,表明单音成分“容”只能与其他单音成分组双成为“容许”“请容”“不容”这样的[1+1]式嵌偶结构才能使用,因此“容许分辨”成立而“*容分辨”则不能。这里体现的是典型的嵌偶词组配要求,“容”似乎是一个典型的“句法自由、韵律黏着”的嵌偶词。

      但是,下面的(27)进一步说明,“容”能不能按照[1+1]嵌偶组双,还有别的条件限制:只有“容许”这样的并列式或“请容、不容、毋容、未容、岂容”这样的偏正式[1+1]组合才是可以接受的,而不能是“*容辨”,“*容说”这样的支配式结构,因此(27)所示的[1+1]嵌偶组双都不成立:

      

      “容”在(27)中的组配都符合[1+1]嵌偶的韵律要求,但都不成立,说明“容”似乎又不是一个嵌偶词。

      (26)和(27)的比对所揭示的矛盾说明,嵌偶词的组配能否成立,除了须满足韵律上的[1+1]要求以外,还有非韵律方面的结构性限制。弄清不同类型的嵌偶词组配的非韵律的结构限制条件,也是韵律语法需要进一步研究的一个内容。

      在[1+1]嵌偶组配之外,“容”的使用还有一些其他情况值得注意,先看(28):

      

      从(28)里可以看出,虽然“容孩子”“容二哥”这样的[1+2]组合不能单说,但是如果“容”后接的是一个兼语子句(“孩子说两句”“二哥把话说完”),全句又变得自然通顺。

      我们前面从(26)(27)观察到单音的“容”在现代汉语中只能组双成为[1+1]的嵌偶结构才能使用,而且[1+1]嵌偶结构只能是并列式或偏正式,而不能是支配式;可是(28)中的例子说明,前面的这些观察仍不周全。一个单音形式是否需要形成[1+1]嵌偶组合才能使用,还要视其所在的“韵律语境范围(scope of the prosodic context)”的大小;有一种情形是在最小的直接成分组配中不能成立,但放在更大的韵律语境中就能使用,“容”在兼语结构中作为前项谓词出现即属此种情形。因此,研究韵律语法的规则还需要把韵律语境范围的大小作为一个影响因素纳入考量,在音步之上,句读(逗)、小句、完句、甚至段落等都是可能的韵律语境。⑧

      总体而言,从古代汉语里沿用下来的某个单音词如果在现代汉语里又发展出了一个相应的双音化形式,那么这个单音词与其相对应的双音词在表达上会有语体色彩的差别。有些是原来的单音形式更具正式、书面或庄典色彩,而晚起的双音形式更适合通常的口语表达,如“月”与“月亮”,“校”与“学校”,“命”与“命令”,“要”与“重要”,“虽”与“虽然”,“互”与“互相”,“及”与“以及”,等等,都是越古的越正式庄典。但是,有些词语正相反,是沿用下来的单音形式更为口语化,而后起的双音形式更显书卷气,更具正式庄典色彩。(28)中的“容”和与其相应的双音形式“容许”即属后一情况。试比较上面的(28)和下面的(29):

      

      (28)中a,b两句都是口语色彩明显的句子,⑨所以使用口语色彩的“容”与整句“语体协和”,听起来很自然。在(29)里,(28)中的“容”换成了稍具书面色彩的“容许”,语体风格的不一致使a,b两个句子的可接受度都明显降低。

      下面的(30)从另一个角度展示这一情况。(30)里的例子整句属正式风格,⑩但a句用了口语色彩的“容”,所以与整体风格不协调,使得句子的可接受度不高;a’句中换用正式风格浓一些的“容许”,句子即变得协调自然。

      

      与“容”跟“容许”情形类似的对立词语在现代汉语里还有不少,如“修”与“修建”,“缺”与“缺乏”,“种”与“种植”,“美”与“美丽”,“脏”与“肮脏”等等,都是沿用的单音形式更具口语性,后起的双音嵌偶形式更具正式与书卷色彩。

      “容”与“容许”在上面(28)(29)(30)中所呈现出来的不同的“语体协和”特征为语体语法研究提出了两个新问题:首先,原有的单音形式和后起的嵌偶双音形式,有些是单音形式更具正式、书面或庄典色彩,而双音嵌偶形式更适合通常的口语、随意的表达,如“校/学校”与“命/命令”;而有些则相反,是单音形式更为口语化,双音嵌偶形式更显书卷气或庄典正式色彩,如“容/容许”与“美/美丽”。这两种不同情形的词语到底有哪些?其次,是什么原因决定某组词在这两种语体色彩之间如何分工?比如,为什么“命/命令”是单音形式更正式庄典,双音形式更中性自然,而“容/容许”正好相反?要回答这两个问题,首先也必须通过对较大规模的汉语共时和历时语料库进行充分的调查观察。

      嵌偶形式在现代汉语里的使用还涉及其他方面的因素,下面以“以来”和“来”以及“以后”和“后”为例继续讨论。

      就韵律构造而言,表示时间持续的“以来”可视为“来”的双音嵌偶形式。与很多其他双音嵌偶组配很晚才出现的情况不同,跟“来”相应的“以来”在古代汉语里早已存在,如(31)所示:(11)

      (31)a.志业于好,讲礼于等,示威于众,昭明于神,自古

,未之或失也。(《左传·昭公十三年》)

      b.自桓叔

,孰能爱亲?(《国语·晋语一》)

      c.建始元年

二十载间,群灾大异,交错锋起。(东汉《全汉文》)

      d.数年

,稍就尽竭,气力衰耗,不自支持。(六朝《全梁文》)

      下面(33)是古代汉语中表示时间持续的“来”的用例:

      (33)a.十许年

,始见敕旨《论书》一卷。(汉·刘向《新序》)

      b.由孔子而

,至于今百有余岁。(《孟子·尽心·下》)

      c.去

江口守空船。(唐·白居易《琵琶行》)

      d.红豆生南国,春

发几枝?(唐·王维《相思》)

      与其他单音形式及其相应的[1+1]嵌偶组配不同,现代汉语里的“来”和“以来”的使用更多的不是受制于韵律要求,而是语义条件,或者说是语法化的语义条件。请看下面的例子:

      

      在(34)中,“以来”前接的都是表示时段的名词性词语,如“一百多年”“三天”等,例子中的“以来”都可以换成“来”。在(35)里,a~e例中“以来”前接的是表示时点的词语,如“开春”“十七岁”,其中的“以来”不能换作单音的“来”。(35)里f~h例中“以来”前接的是“很久”“一直”“长期”这样的形容词性与副词性词语,虽然这些词语也是表达时段的,其后的“以来”也不能换成单音的“来”。

      单音的“来”在(34)和(35)中搭配的可接受性不同,其原因有待进一步探索,但显然不能用韵律条件进行充分解释。因为(35)中“来”所前接的韵律单位的不同长度在(34)中都有,但是只有(34)中的组配可行,而(35)中的不行。这里“来”的使用显然也与语体无关,因为(34)中的例子和(35)中的例子没有明显的语体对立。看起来,前接词语的语义属性,比如是表达“时点”还是表达“时段”,对“来”与“以来”的选用是更为关键的影响因素。“来”的前接词语只能是表达时段的,“以来”的前接词语既可以是表达时段的,也可是表达时点的。此外,前接词语是名词性的还是非名词性的,也对“来”与“以来”的选用发生影响。(12)尽管这里所涉及的问题的确切性质还有待发掘,但从上面的例示与分析中可以看出,在韵律和语体语法的研究中,须要准确判定问题的性质,以免将非韵律和非语体的问题当作韵律或语体问题来看待。

      不过,用前接词语表达时段与时点的差别以及这些词语是否属名词性质来解释“来”与“以来“的使用,也并不完全充分,下面(36)所示的即是一组不能如此解释的例外:

      

      “别/分别”表达的是时点性事件,都是非名词性词语,按照上面从(34)和(35)得来的结论,后面可接“以来”,不能接“来”。这解释了(36)中的“分别以来”为什么能说,而不能说“*分别来”。(13)可是,这却不能说明为什么能说“别来”而不能说“*别以来”。对“*别以来”这一问题进行解释,办法似乎是回到本节开头谈及的“嵌偶”规则,把“别”看作是一个典型的“韵律自由、句法黏着”的嵌偶词,其组配对象在韵律上必须是一个单音节成分,二者结合成一个[1+1]式的汉语最小音步才能成为合法组配,因此只有“别来”成立,而“*别以来”不成立。也就是说,(36)中的“*分别来”不能说是语义因素的制约,只有“*别以来”不成立才是韵律规则的作用。

      下面(37)所呈示的是与(36)一致的组配格局,其中的结构后项也是“来/以来”;结构前项换为“结婚/婚”,但与“别/分别”一样,“结婚/婚”也是表达时点性事件的非名词性词语,可是(37)中与(36)a’“别来”对应的嵌偶组配“*婚来”却不成立:

      

      也就是说,用嵌偶规则可以解释为什么不能说“*别以来”而能说“别来”,却解释不了为什么“*婚以来”、“*婚来”都不成立,因为“*婚来”在韵律上符合嵌偶的组配格局。如果将“婚”看成非嵌偶词因而与嵌偶词“别”不同,这样理解也有困难;因为下面(38)中“*婚以后”与“婚后”二者表现出明确的合语法性对立,似乎又证明“婚”具有“句法自由、韵律黏着”的嵌偶词特征:

      

      这里的“后”与“来”的不同表现可能是由于“来”的用法经历了历时演变,而“后”没有。在古代和近代汉语中,表示时间持续的“来”可以前接时点词语,如例(33)c中的“去来”;但在现代汉语中“来”的这一用法已不存在,相关语句中只能使用“以来”。现代汉语中虽然还能使用“别来”,但“来”的这种搭配用法已没有能产性,只能看作存于现代汉语书面语中的古代汉语用法的残留(historical residue)。与“来”相比较,“后”在现代汉语里没有类似的用法变化,在前接时段词语时还保持着它的句法自由。

      “来”和“后”在(36)~(38)中所呈现的组配复杂性表明,共时的现代汉语系统所包含的不同的历史层次,尤其是书面语成分的历史层次,也是影响嵌偶规则适用范围的一个因素(Wang,1969)。

      4.总结与方法思考

      本文观察了几组与合偶詞、嵌偶词相关的单双音节形式在实际语料中的组配表现,初步分析了影响这些组配表现的多重原因,从中可以得出以下几点思考。

      首先,现代汉语里有关单双音节的组配问题相当复杂,要使观察与解释更为充分,就需要从韵律适配、语体协和、风格映射、结构限制、语义要求以及书面语言的历史层次等多个维度进行考量。韵律常规只是这诸多因素中的一种,虽然是非常重要的一种。

      其次,因为现代汉语的词项数量大,词项组配的表现纷繁复杂,影响组配的因素多种多样,现有规则难以解释的“例外”频出,说明其中的一些制约因素尚未得到充分的观察与揭示。因此,研究有关问题有必要在“内省搜证”的基础上,借重现代规模的历时与共时语料库手段,并借鉴信息学科发展采用的相关计算技术,探索出一套基于自动计算的“语料普查”和数据挖掘方法,以期获得较为完备的[1+1]嵌偶和[2+2]合偶组配项目清单。单纯通过“内省搜证”则很难观察到组配问题的诸多复杂侧面。

      第三,研究合偶与嵌偶及其他模式的韵律组配问题,仅分析从语料库获得的组配项目清单还不够,还要进一步区分考察“必须组配”、“可能组配”和“错误组配”三种情况及其基本范围,才能全面、综合地分析决定不同组配成立与否的影响因素,从而达成对有关现象的较为全面的观察描写和准确的规则提炼。“可能的”和“错误的”组配都是现实语料之外的情况,只有在“语料普查”和相关规则的基础上通过“推衍甄别”才能观察分析。在今天的技术条件下,可以结合语料库和计算技术,发展出一套人机互助系统化的“推衍甄别”方法,(14)以便能全面、系统地考察“必须的”“可能的”和“错误的”三类情况,到达观察更为充分,描写更为全面,解释更为准确,进而丰富和完善韵律语法的研究范式。

      承蒙冯胜利教授热心邀我参与他主持的韵律语法研讨,并在本文写作过程中多次悉心赐教讨论;初稿在2013年香港中文大学汉语韵律语法讨论会上报告时,孙朝奋、王洪君、端木三、Perry Link、朱晓农、黄梅及其他多位学者提出宝贵意见;刘娅莉、张英宇对文稿内容和文字编辑提供很好的修改建议。

      ①这些语料资源的搜索与提取时间为2012年12月至2013年3月。北京大学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的现代汉语语料库网址为http://ccl.pku.edu.cn/corpus.asp?item=1,古代汉语语料库网址为http://ccl.pku.edu.cn/corpus.asp?item=2,台湾“中央研究院”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网址为http://dblx.sinica.edu.tw/kiwi/mkiwi/,古代汉语语料库网址为http://www.sinica.edu.tw/ftms-bin/ftmsw3。

      ②详见冯胜利(2013:53-61,182-188)。

      ③实际上,在古代汉语里,有声称“哭”,无声为“泣”,因此“哭”与“哭泣”有别;但现代汉语里无此意义表达的分别,有声无声的都是“哭”或“哭泣”,二者的不同只在语体方面。

      ④冯胜利先生在一次私人通信中指出,“合偶词”后不搭配单音节,而动词“禁止”后能搭接单音的“哭”,因此“禁止”可以看作是在经历一种从“合偶”词向“非合偶”词的转变。这一意见值得深入思考。首先要考虑的问题是在什么情况下这样的词还须保持类似合偶的用法,如“禁止说话/*禁止说”,什么时候不必保持,如“禁止哭”,也就是短语结构“前轻后重”的韵律常规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违反,什么情况下可以或者必须违反;其次是如果确有一些双音词在经历从“合偶”到“非合偶”的转变,这些词是哪一些,促成与制约这种转变的条件是什么。这些都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⑤所谓音步(foot),在当前的双语韵律语法中指一个轻音节和一个重音节的组合,这种双音节音步被看作汉语韵律系统的最基本的单位,叫作韵律词。详见冯胜利(2013:43-45)。

      ⑥关于“超音步结构”概念,详见冯胜利(2009:19-20)。

      ⑦(28)中的“容”和(26)(27)中的“容”都是“容许”的意思,似乎很难说是两个不同的词;但二者语体风格确有明显不同,因此又让我们怀疑这三组例子中“容”是不是同一个词(冯胜利,2013年10月私人通信)。但是,“容”在(28)中与(26)和(27)中语体风格的不同,到底是“容”本身带来的,还是词语组配的语境赋予的,是一个需要进一步探究的问题。

      ⑧王洪君在2013年香港中文大学汉语韵律语法讨论会上所作的《韵律层级与汉语语篇的基础单位》报告中也谈到韵律单位和韵律语境问题。

      ⑨标志如a句用语气词“吧”,b句用助动词“得”,都属口语特征。

      ⑩正式风格的突出标志是“(发帖)者”的使用。

      (11)只是古代汉语里“以来”除了表示从过去到现在的时间持续,还能表示“以后”的意思:

      (32)a自今以来,秦之所欲为,赵助之。(《吕氏春秋·淫辞》)

      b.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史记·孝文本纪》)

      (12)(34)和(35)的差异还表明,一般词典的定义中把“以来”和“来”看作表示“从过去到现在”的两个同义词语的处理方式有些粗疏笼统,而没有注意到二者之间用法的不同。

      (13)对于“*分别来”的不成立,不能认为是由于不符合短语普通重音指派的“前轻后重”规则,因为把“来”换成同是单音的“后”,“分别后”则是一个合格短语。

      (14)对“可能的”和“错误的”表达的推衍跟Chomsky(1957)构造“The colorless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这种荒诞却合句法的句子类似,在语法研究中这种推衍的重要作用在于帮助揭示从自然语料中不易观察的语言规律。但Chomsky的推衍是“内省搜证”式的。为全面、系统地考察汉语的单双音节组配问题,有必要(现在也有可能)引入现代的计算技术进行系统化推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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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韵律因素制约重合词与嵌入词与句的结合_现代汉语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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