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数量测度方法研究述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述评论文,程度论文,数量论文,政策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贸易政策对一国经济的影响举足轻重,然而如何度量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一直未能得到学术界应有的关注,也成为长期以来困扰各国际组织和各国政府的一大难题。以关税政策为例,每种商品适用于不同的关税税率,甚至适用于不同的课税标准,因此,如何运用恰当的方法将成千上万个关税税率进行加总,从而得到一国关税政策的整体限制程度,就成为度量贸易政策限制程度问题的关键。而非关税壁垒政策和国内支持政策实施方式的灵活性和隐蔽性,又使得对这两类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的度量变得更加困难。此外,各个国家对各种贸易政策的运用往往交叉进行、相互配合,而各种贸易政策的作用方式、特点以及政策效果等都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如何对各种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进行合理加总,得到一国整体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也是很多研究者、政策制定者以及贸易谈判者所关心的问题。Anderson-Neary-Feenstra贸易限制指数理论(本文简称为“ANF贸易限制指数理论”)的提出和完善为合理度量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提供了一种具有坚实理论基础的、可操作性较强的前沿方法。贸易限制指数理论在20世纪90年代首先由Anderson & Neary提出,他们借助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将各种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都刻画为一个统一关税,从而构造了度量各种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贸易限制指数。到1995年Feenstra又在Anderson & Neary的研究的基础上,将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发展为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从而使得贸易限制指数的测算更加简便。由此,贸易限制指数的一般均衡和局部均衡模型相互补充、相互借鉴,又经过后来的学者们的不断补充和完善,已经成为学术界主流的、应用最广的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评价理论。 一、传统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测度方法 各国实行的贸易政策复杂而多样,但主要包括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支持政策,长期以来学者们都在努力试图寻找一种更科学、更具有可比性的度量方法,从而能够对各个国家、不同时期的复杂贸易政策进行合理度量。学者们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构建各种度量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方法,第一种是借助关税率、配额量、补贴量等直接反映各种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政策变量构建测度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包括有效保护率、非关税壁垒覆盖率、数量限制平均覆盖率、生产者支持估计值、消费者支持估计值等;第二种则是借助受贸易政策影响的进口量、价格等非政策变量构造代理变量,构建相应的测度方法,比较有代表性的方法有贸易依存度方法、Dollar指数法、Leamer指数法、Wolf指数法以及服务贸易非关税壁垒的频度工具;到20世纪90年代,学者们为了克服前面二者的缺陷,对前两种方法进行了综合,同时运用政策变量以及非政策变量构建测度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指数,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方法有Sachs-Warner法、Harrison法、Edwards法以及综合开放度指标。因此,按照各种测度方法在构建过程中对政策变量的使用程度,可以将测度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方法分为完全使用政策变量的测度方法、未使用政策变量的测度方法以及部分使用政策变量的测度方法(见表1),每种度量方法都有一定的优势和局限。 总之,学术界各种度量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方法或者从政策本身,或者从政策对经济体某一方面的影响出发,研究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都能对贸易政策进行较为合理的评价。其中,完全使用政策变量的测度方法直观地反映了政策变量的限制程度,但是缺乏坚实的理论基础,且较易受极端值的影响,并且这一类方法都只能度量单一贸易政策,而无法得到整体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未使用政策变量的测度方法由于无法剔除其他相关变量对代理变量的影响,因此,所得到的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也不够准确。而部分使用政策变量的测度方法通过构造较为全面的指标体系对贸易政策进行评价,但是无法准确界定政策的限制水平,而只能得到贸易政策限制水平较高或较低的判断。在此背景下,学术界急需一种具有坚实经济基础的,既能够充分反映贸易政策对各个经济变量的影响,又能够直接反映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支持政策等政策变量的限制程度的方法,同时这一方法又能够将关税、非关税以及国内支持政策等各种复杂的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进行合理加总,从而得到经济体的整体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由此,Anderson-Neary-Feenstra贸易限制指数理论应运而生。 二、测度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新方法的诞生 ANF贸易限制指数理论是Anderson & Neary自1992年起,在其一系列论文中从微观经济基础出发,通过合理的假设,构造一般均衡模型,将所有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都刻画为一个统一关税,该统一关税下的福利水平或进口量与给定贸易政策的福利水平或进口量相等,该统一关税就是整体贸易政策的贸易限制指数。后来,为了更加便于计算,Feenstra(1995)又结合Anderson-Neary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构造了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两类模型相互补充,构成了测度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最新方法——ANF贸易限制指数理论。 (一)Anderson-Neary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 假设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小型开放经济中,所有商品的世界价格都是外生的,而国内价格是内生的。Anderson-Neary贸易限制指数理论的核心思想是寻找在保持初始福利水平(Anderson & Neary,1994)或初始进口量不变(Anderson & Neary,2003)的条件下,使得新贸易状态与初始贸易状态的贸易差额函数或进口量函数保持相等的统一关税,即运用贸易差额函数或进口量函数描述竞争性的小型开放经济的一般均衡。若选择福利水平作为参考标准,则可以得到贸易限制指数(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TRI)或福利均等化的统一关税;若选择进口量作为参考标准,则可以得到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Mercantilist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MTRI)或进口数量均等化的统一关税。 1.贸易限制指数(TRI) 贸易限制指数的计算需要两个时期的贸易状态进行对比,选取初始时期和新时期,若新时期为任意年份的贸易状态,则得到的贸易限制指数表示与新时期相比,初始时期贸易政策限制度的提高或降低,即得到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相对值;若新时期为自由贸易状态,则表示初始时期贸易政策限制度真实值的高低,即得到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绝对值。贸易差额函数可以较好地概括包含国内经济与国外经济的一般均衡条件,贸易差额函数由该时期的国内商品价格和效用水平共同决定。当经济体仅受关税政策约束时,经济体中存在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和计价商品,要使一般均衡条件成立,则两个时期的贸易差额函数必须保持相等。因此,若保持两个时期的福利水平不变(不妨假设两个时期的福利水平都等于初始时期的效用水平),要使贸易差额函数保持相等,则新时期的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必须贬值以补偿消费者因价格从初始时期变化到新时期时的损失,而该价格贬值的程度就是度量关税政策限制程度的贸易限制指数。 而当经济体同时受关税政策和配额政策约束时,经济体中存在三类商品,即受关税政策约束的商品、受配额政策约束的商品和计价商品。与关税政策不同,配额政策影响商品的进口数量,因此,初始时期的贸易差额函数不再仅受国内商品价格和效用水平的制约,而是由进口配额量、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以及初始效用水平共同决定。而由于关税政策和配额政策的限制程度在新时期都被看做是由统一关税导致的,因此,新时期的贸易差额函数仍然看做是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和受配额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和效用水平的函数。因此,要使新时期的效用水平为初始效用水平,则新时期的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和受配额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都必须贬值,而该价格贬值的程度就是保持福利水平不变的度量关税政策和配额政策限制程度的贸易限制指数。 此外,贸易经济的发展还受到国内支持政策(主要为补贴政策)的约束。国内支持政策以进出口补贴等形式影响贸易商品的消费者价格和生产者价格,对贸易产生扭曲作用。当经济体受国内支持政策约束时,国内消费者价格和生产者价格出现偏差,此时,初始时期的贸易差额函数就由国内生产者价格、国内消费者价格以及效用水平共同决定,而新时期的贸易差额函数则需要在保持初始效用水平不变的基础上,对国内生产者价格和国内消费者价格进行平减,该平减指数就为保持福利水平不变的度量国内支持政策限制程度的贸易限制指数。同时,在保持两个时期的生产者价格和效用水平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对新时期的消费者价格进行平减,可以得到真实的消费者补贴等值指数。同样的,在保持两个时期的消费者价格和效用水平不变的条件下,对新时期的生产者价格进行平减,又可以得到真实的生产者补贴等值指数。进而研究贸易政策变化的生产者效应和消费者效应。 2.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MTRI) 对于贸易政策的制定者和贸易谈判者来说,他们更加关注贸易量,而不是福利水平。基于此,Anderson & Neary(2003)从相同进口量水平出发,定义了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如果说贸易限制指数是要寻找一个能够产生与初始关税结构相同福利水平的统一关税,那么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就是要寻找一个能够产生与初始关税结构相同进口量的统一关税。当经济体仅受关税政策约束时,存在两类商品,即受关税政策约束的商品和计价商品,此时借助进口量函数描述经济体的一般均衡状态,将进口量函数看做是商品价格和贸易收支差额的函数,那么在保持初始进口量不变的条件下,对新时期的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进行贬值,以补偿进口量因价格变化而造成的差异,而该价格贬值的程度就是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 当经济体同时受关税政策和配额政策约束时,初始时期的进口量就由受配额政策约束商品的进口量和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的进口量两部分组成,因此,初始时期的进口量函数是受配额政策约束商品的配额量、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以及贸易收支差额的函数。新时期的进口量函数由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受配额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以及贸易收支差额共同决定。因此,要使新时期与初始时期的进口量保持相等,新时期的受关税政策和配额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必须贬值,该价格贬值的程度就是保持进口量不变的测度关税政策和配额政策限制程度的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 同样的,当经济体受国内支持政策约束时,国内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不等,此时进口量函数就由国内生产者价格、国内消费者价格以及贸易收支差额共同决定。因此,要使两个时期的进口量保持相等,那么就需要对新时期的生产者和消费者价格进行贬值,价格贬值的程度就是保持进口量不变的测度国内支持政策限制程度的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 (二)Feenstra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 Anderson-Neary贸易限制指数的计算需要结合相应的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其中涉及大量的变量、参数等,计算过程较复杂,为此,Feenstra(1995)将贸易限制指数由一般均衡发展为局部均衡。在小型开放经济中,假设所有商品的交叉价格弹性均为零,即商品的进口需求函数是其自身价格的线性函数。当经济体仅受关税政策约束时,将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定义为一个统一关税,在该关税下的净福利损失等于原有的异质关税结构下的净福利损失之和。根据该思想得到的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为各种商品关税率平方的加权和的1/2次方,而权重为某种商品价格的平方与商品的进口价格弹性的乘积占所有商品价格的平方与进口价格弹性乘积的比重。 而当经济体受配额政策约束时,估计贸易限制指数就变得相对复杂,配额政策会影响商品的国内价格和进口量,因此,Feenstra(1995)分别对商品价格和进口量进行了测度。Feenstra(1995)借鉴前人研究,将配额政策导致的国内商品价格的变化表示为商品的自由贸易进口量与实际配额量的差额与进口需求弹性的乘积。而配额政策导致的商品进口量的变化,Feenstra(1995)借鉴了Leamer(1988)和Trefler(1993)的方法,选取一个特定的HOV进口模型,研究关税以及非关税壁垒政策对进口量的影响。在合理估计了受配额政策约束商品的国内价格和进口量的基础上,运用与受关税政策约束商品同样的贸易限制指数局部均衡计算公式,就可以得到整体贸易政策的限制水平。 三、测度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新方法的拓展 ANF贸易限制指数理论的一般均衡模型假设经济体为完全竞争的小型开放经济,运用贸易差额函数和进口量函数,对新时期的价格进行平减,从而得到度量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贸易限制指数。而局部均衡模型则通过使两个时期贸易政策的净福利损失相等,而得到度量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统一关税。因此,一方面一般均衡模型的完全竞争的小型开放经济的假设条件与现实经济状况不符,放松该假设会如何影响测度模型?另一方面Anderson & Neary(1994)选取福利水平和进口量作为参考标准构建模型,而其他的一些变量是否也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被选为参考标准?另外,模型选取的差异是否会影响对贸易政策限制水平的测度?这些都是研究者感兴趣的问题所在,因此,后来的学者们针对上述问题从改变模型中的函数、改变模型的假设条件、检验模型的稳健性以及实证应用几个方面,对ANF贸易限制指数理论进行了拓展。 (一)改变模型中的函数 贸易政策的实施不仅会影响贸易量和福利水平,也会对一国的关税收入、消费者支出等产生直接的影响。同时,商品价格的变化是反映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有效方法,但并不是唯一的方法,商品进出口数量的变化也是可以选择的方法,并且是更易操作的方法。鉴于此,仍然使用ANF贸易限制指数研究相关问题就会缺乏说服力,因此,就有必要对原模型进行扩展,改变模型中的函数,以更好地研究现实问题。 Bureau et al.(2003)运用距离函数将AndersonNeary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价格指数扩展为数量指数(Trade Restrictiveness Quantity Index,TRQI),分别得到了仅有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政策、同时存在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扭曲政策时的贸易限制数量指数。 Lloyd et al.(2010)在Feenstra(1995)局部均衡指数的基础上,加入出口部门,通过区分扭曲政策对国内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产生的不同影响,分别构建了能够与初始扭曲政策产生相同进口减少效应的贸易缩减指数(Trade Reduction Index,TRI)和与初始扭曲政策产生相同福利损失效应的福利缩减指数(Welfare Reduction Index,WRI)。运用该指数可以估计一个同时受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支持政策约束的经济体的贸易限制水平。此外,通过分解指数,又可以研究扭曲政策对消费者和生产者的不同影响,得到扭曲政策的消费者效应和生产者效应。 关税政策如何影响消费者成本,也是研究者关心的问题之一,此时仍然使用贸易差额函数作为加总方法就不太恰当,Bach & Martin(2001)提出在保持初始效用水平不变的条件下,使新时期与初始时期的支出函数保持相等,从而得到一个统一支出关税率,以此研究关税政策变动导致的消费者成本的变化。此外,关税政策还会影响一国的关税收入,因此,在保持初始效用水平不变的条件下,使新时期与初始时期的关税收入函数保持相等,从而得到一个统一收入关税率,研究关税政策变化对一国关税收入的影响。 Anderson-Neary的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是研究在保持两个时期的进口量不变的基础上,需要对现有商品的国内价格施加多大的统一关税,才能使得两个时期的进口量保持不变。Kee et al.(2009)进一步改进了MTRI指数,使其更具有可操作性。他们研究在保持两个时期的进口量不变的基础上,需要对现有的进口数量施加多大的统一关税,即要使两个时期的进口量保持不变,需要对新时期的进口数量进行平减的程度,从而构建了整体贸易限制指数(Overall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OTRI)。由于与价格数据相比,商品的进口量数据更易获取,因此,该指数的应用性更强。此外,他们还构建了一个类似的指数,选取出口量函数作为加总方法,研究贸易政策变化的市场准入效应,即要使一国两个时期的出口量保持不变,该国的贸易伙伴国需要对该国的出口商品施加多大的进口统一关税,从而得到了市场准入的整体贸易限制指数(Market Access Overall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MA-OTRI)。 之前的研究都是从某一个国家的角度构建度量一国整体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指数,而Croser et al.(2010)从一种全球性商品的角度出发构建贸易限制指数,例如全球玉米市场的贸易政策限制指数,他们采用Lloyd et al.(2010)的研究方法,在一个包含进口部门和出口部门的经济体中,当一种产品同时受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支持政策约束时,该种产品的国内生产者价格和消费者价格出现偏差,在此基础上,分别构建了全球贸易缩减指数(Global Trade Reduction Index,GTRI)和全球福利缩减指数(Global Welfare Reduction Index,GWRI)。前者是与初始扭曲政策一样,能够导致该种产品的全球进口量减少相同幅度的统一关税;后者是与初始扭曲政策一样,能够导致该种产品的全球福利水平减少相同幅度的统一关税。 (二)改变模型的假设条件 ANF贸易限制指数的构建存在着重要的假设前提,即完全竞争的小型开放经济,小国经济的假设说明商品的世界价格始终保持不变,但是这一假设却与现实严重不符,因此,学者们针对小国经济的假设和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假设,对模型进行了修改和完善。 Dakhlia & Temimi(2006)的研究指出放松小国经济的假设,会导致贸易限制指数不存在或者有多个解。因此,为确保贸易限制指数的存在性和唯一性,他们认为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选取恰当的参考标准。贸易限制指数模型选取零关税作为参考标准,即新时期为自由贸易状态,在大国经济的假设条件下,各孤立福利曲线为一系列闭合的曲线,此时代表自由贸易的、从原点出发的射线与给定贸易状态的福利曲线可能没有交点、可能有一个交点、也可能有两个交点,从而出现贸易限制指数不存在或不唯一的现象。因此,他们认为零关税并非是最优关税,建议选取福利最大化的关税向量,而不是零关税向量作为参考标准,即选取各孤立福利曲线围绕的中心点作为射线的起点,此时的射线一定与给定贸易状态的福利曲线有交点,但是交点并不唯一,即令初始贸易状态与最优关税时的贸易状态同时达到均衡,可以确保统一关税解存在,但不唯一。而Lloyd & MacLaren(2002)将商品的国内价格看做是其世界价格与关税率的函数,求解贸易差额函数与价格函数组成的方程组,同时加入世界超额需求函数为非正的条件,以保证解的唯一存在性,从而得到不同商品、不同时期的世界价格,将贸易限制指数的小国经济假设扩展到大国开放经济条件。同样的,Antimiani et al.(2008)也通过将商品的世界价格看做是关税的函数,而得到了大国开放经济条件下的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此外,Feenstra的小型开放经济假设出口供给具有完全弹性,Chen et al.(2014)通过假设商品的出口供给曲线是向上倾斜的,放松了局部均衡模型中关于小型开放经济的假设,不再认为商品的世界价格是外生的,而是由向下倾斜的进口需求曲线和向上倾斜的出口供给曲线共同确定商品的世界价格,从而构建了一般化的贸易限制指数(General Trade Restrictiveness Index,GTRI)。 此外,也有一部分学者放松了完全竞争的市场假设条件,对模型进行了扩展研究。Antimiani et al.(2008)运用GTAP模型测算几个代表性的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研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政策的限制度,他们对GTAP模型的修改是假设制造业部门是不完全竞争的。此外,Beghin et al.(2014)假设市场是不完全的,允许市场中存在外部性、信息不对称性以及非关税壁垒的国内规制,在此基础上构建了包含关税、非关税壁垒以及生产补贴的TRI和MTRI。他们的研究结果均表明,放松完全竞争的假设条件可以使贸易限制指数更加合理的度量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 (三)检验模型的稳健性 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的计算需要结合相应的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模型,如CES函数、GTAP模型等,然而模型的选取是否会影响贸易限制指数的测算结果?模型中的参数,特别是各种商品的替代弹性如何影响测算结果?此外,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与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的测算结果有无差别?国外学者针对这些问题,对贸易限制指数的稳健性进行了检验。 O'Rourke(1997)研究了19世纪的法国和英国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结果表明,贸易限制指数对商品的各种替代弹性不敏感,但是对模型的形式较敏感。作者指出这种现象出现的原因一是关税离散程度较大,即许多商品适用于零关税或低关税,而有些商品的关税则高达百分之几百,导致关税的离差较大;二是进口商品的国内替代率很低或者没有较好的国内替代品。因此,作者认为,由于研究样本是19世纪,所以上述两种现象较明显,而在如今的国际贸易中,这些现象出现得较少,或不明显,所以对贸易限制指数的计算结果影响不大。 Tokarick(2006)同样对贸易限制指数的稳健性进行了研究,结果表明,贸易限制指数对各商品的替代弹性的敏感性较弱,但是对不同形式的模型的敏感性较强。并且在贸易政策不变的情况下,经济结构发生变化也会改变贸易限制指数的值。因此,作者提出在测算贸易限制指数时,需要慎重选择模型形式,同时应该根据经济结构的变化,对贸易限制指数适当调整,以更准确地度量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变化趋势。 Lloyd & MacLaren(2010)研究了贸易限制指数的局部均衡形式与一般均衡形式在测算结果上有无偏差,结果表明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小于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其原因主要是一般均衡模型通过严谨的一般均衡推导过程求解得到贸易限制指数,而局部均衡形式假设所有商品的交叉价格弹性均为零,因此,由于交叉价格效应的大小和符号都不确定,所以他们认为不能笼统地说局部均衡方法会低估真实指数值。 (四)应用贸易限制指数 对贸易限制指数的应用也是国内外学者研究的重点。运用贸易限制指数度量各国贸易政策的限制水平以及运用贸易限制指数理论评价贸易政策变化的福利效应以及贸易效应等,是贸易限制指数理论应用中最重要的内容。 学者们或运用一般均衡和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或运用修改完善的贸易限制指数,测算了各个国家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变化。Bureau & Salvatici(2005)估计了欧盟和美国农产品贸易政策的TRI和MTRI,对美国和欧盟在1995年乌拉圭回合前后贸易政策的实际限制程度进行了研究。Lloyd& MacLaren(2008)运用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测算了1973-2003年澳大利亚对制造业生产者的支持水平,研究不同领导人执政期间,生产者支持指数的变化。Bach et al.(1996)在回顾了中国关税政策改革以及入世谈判承诺的基础上,对中国加入WTO的效应进行了研究,运用贸易限制指数测算了中国1992年的真实关税水平,并与中国承诺的2005年的真实关税水平进行对比。Lloyd et al.(2010)运用修正后的贸易缩减指数(TRI)和福利缩减指数(WRI)估计了过去半个世纪75个发展中国家和高收入国家以及世界整体的农产品贸易政策的限制指数。Lloyd & MacLaren(2002)在大国开放经济的条件下,结合GTAP模型,测算了14个地区、10种商品、3种要素在1995年的贸易限制程度。Kee et al.(2009)运用整体贸易限制指数(OTRI)测算了78个国家在20世纪早期的贸易限制度,并对这些国家进行了排序。而我国南开大学盛斌教授(2002)运用贸易限制指数测算了我国农产品行业、食品加工行业、自然资源行业、纺织品行业、服装行业、轻工制品行业、交通设备及机械行业以及重工业品行业在我国加入WTO前后的1992年和2005年的贸易限制指数,并指出贸易限制指数方法必将成为未来实证研究的基础。此外,Manole & Spatareanu(2010)、Irwin(2007)、Federico & Tena(1998)、Beaulieu & Cherniwchan(2014)、Norouzi et al.(2012)等运用贸易限制指数测算了美国、加拿大、伊朗等国家的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上述所有实证研究的结果都表明,贸易限制指数与传统的测算贸易政策保护水平的贸易加权平均关税具有较高的相关系数,但是贸易加权平均关税由于只度量了关税政策的限制程度,因此,低估了整体贸易政策的真实保护水平,并且无法得到贸易政策变化的福利效应、贸易效应等。 贸易限制指数理论的另外一个重要的应用就是可以用于度量贸易政策变化的福利效应、贸易效应等。Bach et al.(1996)运用贸易限制指数理论研究了中国加入WTO后对中国及其贸易伙伴国的福利影响。Lloyd et al.(2010)运用修正后的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研究了农产品贸易政策在1960年以后的贸易效应和福利效应。Martin et al.(2003)运用Bach & Martin(2001)的统一支出关税率和统一收入关税率测算了欧盟和印度尼西亚贸易政策改革的福利效应。Irwin(2007)运用贸易限制指数测算了美国在战后十年里关税政策造成的净福利损失。Kee et al.(2009)运用OTRI指数测算了78个国家在20世纪早期关税政策的净福利损失。Fugazza & Nicita(2013)运用贸易限制指数研究市场准入政策对双边贸易的影响。上述研究均表明,不恰当的加总方法会严重低估贸易政策改革的福利效应和贸易效应,而与传统的测算净福利损失的Johnson(1960)的方法相比,贸易限制指数测算的净福利损失更高。 四、测度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新方法的简评及研究展望 Anderson,Neary-Feenstra提出的贸易限制指数理论,为我们定量研究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提供了极具研究价值的方法,已被学术界广泛接受和应用。传统的贸易依存度、Dollar指数、Leamer指数、Sachs-Warner法、关税有效保护率、非关税壁垒覆盖率、生产者支持估计值以及消费者支持估计值等贸易政策的度量方法,由于在指数构建中存在一定的缺陷,并且缺乏理论依据,从而导致各指数在测算各种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的过程中出现彼此矛盾的现象。而贸易限制指数理论从微观经济基础出发,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并且在充分研究各种贸易政策对不同种类商品的价格、需求、进口、消费、生产等因素的影响的基础上,构建一般均衡或局部均衡模型,提出了度量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支持政策贸易限制程度的方法。这些方法虽然较传统方法计算更复杂,但是可以更加科学、准确地度量贸易政策的限制水平,也使得我们在研究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同时,可以对贸易政策改革导致的福利效应、贸易效应、支出效应、生产者效应以及消费者效应等进行研究。 国外学者对贸易限制指数理论的拓展研究,使得贸易限制指数理论体系更加完善。第一,将贸易政策限制程度的价格指数发展为数量指数,在不影响实际意义的前提下,使得度量方法更加切实可行;第二,通过引入支出函数不变、关税收入函数不变等条件,将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扩展为统一支出关税率、统一收入关税率等,使得研究者可以根据研究的需要选择恰当的加总方法;第三,将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进一步扩展到可以同时度量包含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支持政策的进口缩减指数和福利缩减指数,这些方法较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更具可操作性,较初始的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更具综合性和科学性;第四,放松贸易限制指数的完全竞争的小型开放经济的假设条件,使得模型对现实经济的解释力更强,更符合实际情况;第五,稳健性检验帮助后来的学者们了解不同模型结构以及模型参数对贸易限制指数的重要影响;第六,将贸易限制指数应用于检验国家和地区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以及测度贸易政策改革的效应,以实际数据说明了贸易限制指数在实际应用中的优越性和合理性。 但是贸易限制指数的理论和实证研究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也是未来研究的主要方向: 第一,对贸易限制指数的拓展研究大多是对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的扩展研究。局部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已经能够度量同时包含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支持政策的经济体的贸易限制程度,但是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应该是更令人满意、更具有说服力的度量方法,而目前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只能分别度量各种政策的贸易限制程度,而无法度量同时包含关税政策、非关税壁垒政策以及国内支持政策的经济体的贸易限制指数,因此,这是未来研究需要突破的难点之一。 第二,一般均衡的贸易限制指数模型的构建需要选择一个参考标准,Anderson & Neary选取了福利水平和进口量作为参考标准,分别得到了贸易限制指数和重商主义的贸易限制指数。而后来的学者们又进一步扩展到将支出水平、关税收入水平、出口水平等变量作为参考标准。但是这些参考标准的选取,并没有坚实的理论依据,尚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这些参考标准选取的合理性。而其他的一些因素,如产出水平、就业水平等是否也可以作为参考标准,也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第三,虽然学者们都指出贸易限制指数理论的完全竞争的小型开放经济的假设条件不符合现实贸易状况,特别是小国经济的假设,一旦放松,会导致贸易限制指数不存在或者不唯一,学者们也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思路,但是各种方法众说纷纭,学术界尚没有达成共识。因此,未来的研究需要在放松假设条件的基础上,得到更符合实际的、可操作性更强的贸易限制指数模型。 第四,在实证研究方面,由于贸易限制指数对不同模型的敏感性较强,因此,如何根据研究问题的实际需要,选择恰当的模型,是研究者必须考虑的问题,而现有的文献并没有对这一问题给出答案。此外,现有文献已经对各个国家、各个地区以及全世界的整体贸易政策、农业贸易政策以及制造业贸易政策的限制指数进行了测算,但是尚缺乏对服务业贸易政策限制度的准确度量。 第五,在贸易限制指数的应用方面,前人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准确测度各行业具体的贸易限制程度及其带来的福利效应上,实际上ANF方法的提出也对国际贸易其他领域的研究带来很好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贸易成本、贸易利得的测算,双边贸易流向的影响,多边区域合作组织的谈判等领域的相关研究提供一个很好的测度工具。在控制好内生性,保证模型的稳健性的前提下,怎样更深远地分析国际贸易的相关问题也是将来的一个研究方向。 因此,未来的研究可以在以上几点研究不足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贸易限制指数理论。特别地,国内学者对贸易限制指数的研究还很不足,将贸易限制指数应用于度量我国贸易政策的限制程度仍有广阔的研究空间。标签:一般均衡论文; 关税论文; 经济指数论文; 经济模型论文; 均衡生产论文; 国内经济论文; 市场均衡论文; 经济学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