咏物诗的情节链与李商隐的“金瑟尔”诗_锦瑟论文

咏物诗的情节链与李商隐的“金瑟尔”诗_锦瑟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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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I207.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04)02-0043-5

李商隐的《锦瑟》诗是唐代七律诗中的一首名作,但其旨意何在?自宋人以来即解说纷纭,人言人殊,莫衷一是,成为文学史上一段难解的公案。本文提出“咏物诗的情节链”的新概念,试图为诸家分歧的解说找到一条内在贯通的脉络,从而为阐释此诗找到一个新的突破点。

一、前人对《锦瑟》诗旨意的主要见解

由宋至今,对《锦瑟》一诗旨意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六种:

1.咏物说

宋人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引《缃素杂记》云:“义山《锦瑟》诗云:‘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山谷道人读此诗,殊不晓其意,后以问东坡。东坡云:‘此出《古今乐志》,云锦瑟之为器也,其弦五十,其柱如之,其声也,适、怨、清、和。’案李诗‘庄生晓梦迷蝴蝶’,适也;‘望帝春心托杜鹃’,怨也;‘沧海月明珠有泪’,清也;‘蓝田日暖玉生烟’,和也。一篇之中,曲尽其意。史称其瑰迈奇古,信然。《刘贡父诗话》以谓‘锦瑟乃当时贵人爱姬之名,义山因以寓意’,非也。”(注: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四库全书》本)前集卷二十二。)胡仔评云:“古今听琴阮琵琶筝瑟诸诗,皆欲写其音声节奏,类以景物故实状之,大率一律,初无中的句,互可移用,是岂真知音者,但其造语藻丽为可喜耳。如玉溪生《锦瑟诗》云‘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亦是以景物故实状之。若移作听琴阮等诗,谁谓不可乎?”(注: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四库全书》本)前集卷十六。)

宋末元初,诗评家方回赞同胡仔的看法,他编《瀛奎律髓》,将此诗选入“着题类”即“咏物类”,并评云:“《缃素杂记》谓东坡云:‘中四句,适、怨、清、和也。’凡前辈琴、阮、筝、琵琶等诗,少有律体而多古句,大率譬喻亦不过如此耳。备见《渔隐丛话》。”(注:李庆甲:《瀛奎律髓汇评》,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卷二十七。)

2.怀人说

宋人刘攽云:“李商隐有《锦瑟》诗,人莫晓其意。或谓是令狐楚家青衣名也。又云:锦瑟乃当时贵人爱妾之名,义山因以寓意。非也。”(注:刘攽:《刘贡父诗话》,郭绍虞《宋诗话辑遗》本。)

明人胡应麟赞成刘攽之说,云:“《锦瑟》是青衣名,见唐人小说。谓义山有感作者。观此诗结句及‘晓梦’、‘春心’、‘蓝田’、‘珠泪’等,大概无题中语,但首句略用‘锦瑟’引起耳。宋人认作咏物,以‘适、怨、清、和’字面附会穿凿,遂令本意懵然。且至‘此情可待成追忆’处,更说不通。学者试尽屏此等议论,只将题面作青衣,诗意作追忆,读之自当踊跃。”(注:胡应麟:《诗薮》,北京中华书局,1958年。)

3.悼亡说

清人朱彝尊云:“此悼亡诗也。意亡者善弹此,故睹物思人,因而托物起兴也。瑟本二十五弦,一断而为五十弦矣,故曰‘无端’也,取断弦之意也。‘一弦一柱’而接‘思华年’三字,意其人年二十五而殁也。‘蝴蝶’、‘杜鹃’,言已化去也。‘珠有泪’,哭之也;‘玉生烟’,葬之也,犹言埋香瘗玉也。此情岂待今日追忆乎?只是当时生存之日,已常忧其至此而预为之惘然。意其人必婉弱多病,故云然也。”(注:沈厚塽:《李义山诗集辑评》,转引自刘学锴《汇评本李商隐诗》,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年。)

清人何焯与朱氏所见略同:“此悼亡之诗也。首特借素女鼓五十弦瑟而悲泰帝禁不可止发端,言悲思之情有不可得而止者。次联则悲其遽化为异物,腹联又悲其不能复起之九原也。曰‘思华年’,曰‘追忆’,指趣晓然,何事纷纷附会乎?”(注:何焯:《义门读书记》,北京中华书局排印本。)

4.自况说

清人汪师韩云:“《锦瑟》乃是以古瑟自况。……世所用者二十五弦之瑟,而此乃五十弦之古制,不为时尚,成此才学,有此文章,即已亦不解其故,故曰‘无端’,犹言无谓也。自顾头颅老大,一弦一柱,盖已半百之年矣。‘晓梦’喻少年时事,义山早负才名,登第入仕,都如一梦。‘春心’者,壮心也。壮志销歇,如望帝之化杜鹃,已成隔世。‘珠’、‘玉’皆宝货,珠在沧海,则有遗珠之叹,唯见月照而泪。‘生烟’者,玉之精气。玉虽不为人采,而日中之精气,自在蓝田。”(注:汪师韩:《诗学纂闻》,《清诗话》本。)

清人姜炳璋之说与汪氏略同,其云:“此义山行年五十,而以《锦瑟》自况也。和雅中存,文章外着,故取锦瑟。瑟五十弦,一弦一柱而思华年,盖无端已五十岁矣。此五十年中,其乐也,如庄生之梦为蝴蝶而极其乐也;其哀也,如望帝之化为杜鹃而极其哀也。哀乐之情,发之于诗,往往以艳冶之辞,寓凄绝之意,正如珠生沧海,一珠一泪,暗投于世,谁见知者?然而光气腾上,自不可掩。又如蓝田产玉,必有发越之气。《记》所谓精神见于山川是也,则望气者亦或相赏于形声之外矣。四句一气旋折,莫可端倪。末二,言诗之所见,皆吾情之所钟,不历历堪忆乎?然在当时,用情而不知情之何以如此深,作诗而不知思之何以如此苦,有惘然相忘于语言文字之外者,又岂能追忆乎?盖心华结撰,工巧天成,不假一毫凑泊。”(注:姜炳璋:《选玉溪生诗补说》,南开大学出版社,郝世峰辑本。)

5.忧伤国运说

晚清吴汝伦云:“此诗疑为感国祚兴衰而作。五十弦,一弦一柱,则百年矣。盖自安史之乱至义山作诗,时凡百年也。‘梦迷蝴蝶’,谓天宝政治昏乱也;‘望帝春心’,谓上皇失势之乱也;‘沧海明珠’,谓利尽南海;‘蓝玉生烟’,谓贤人憔悴也。结言不但后人感悼,即当时识者已有颠覆之忧也。”(注:《桐城先生评点〈唐诗鼓吹〉》,转引自孙琴安:《唐七律诗精评》,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0年。)

6.自题诗集说

何焯云:“亡友程湘衡谓此义山自题其诗以开集首者,次联言作诗之旨趣,中联又自明其匠巧也。余初亦颇喜其说之新,然义山诗三卷出于后人掇拾,非自定,则程说固无据也。”(注:何焯:《义门读书记》。)

清人程湘衡的“自题其诗”说虽然被何焯否定,但却得到今人钱钟书的支持,钱说:“余窃喜程说与鄙见有合,采其旨而终条理之也可。义山《谢先辈防记念拙诗甚多,异日偶有此寄》有云:‘星势寒垂地,河声晓上天。夫君自有恨,聊借此中传’,乃直白自道其诗也。《锦瑟》之冠全集,倘非偶然,则略比自序之开宗明义,特勿同前篇之显言耳。”“‘锦瑟’喻诗,犹‘玉琴’喻诗,如杜少陵《西阁》第一首:‘朱绂犹纱帽,新诗近玉琴。’”“首两句‘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言景光虽逝,篇什犹留,毕世心力,平生欢戚,‘清和适怨’,开卷历历,所谓‘夫君自有恨,聊借此中传’。“三四句‘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言作诗之法也。心之所思,情之所感,寓言假物,譬喻拟象;如庄生逸兴之见形于飞蝶,望帝沉哀之结体为啼鹃,均词出比方,无取质言。”“五六句‘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言诗成之风格或境界,犹司空表圣之形容《诗品》也。”“七八句‘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乃与首二句呼应作结,言前尘回首,怅触万端,顾当年行乐之时,即已觉世事无常,持沙转烛,黯然于好梦易醒,盛筵必散。登场而预有下场之感,热闹中早含萧索矣。”(注:钱钟书:《谈艺录》,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

以上六种理解各持一词,互不相让,构成《锦瑟》诗旨意的千古之谜。笔者认为,如同题目所标明的那样,《锦瑟》诗从根本上来说是一首咏物诗,要揭开诗意的谜底,就需要从咏物诗的定义说起。

二、咏物诗的定义与情节链

刘勰《文心雕龙·序志》篇有云:“释名以彰义。”这提示我们对研究对象必须给予明确的定义,否则容易陷入泛滥无归的境地。

考察文献,“咏物”一词最早出现在《国语》之中,《国语·楚语上》记载楚庄王时,申叔时向太傅士亹传授教育太子之法,如果太子对太傅的教导“是而不从,动而不悛”,太傅“则文咏物以行之,求贤良以翼之”。韦昭注曰:“文,文词也;咏,风也,谓以文词风托事物,以动行之。”(注:见《国语》(《四部丛刊初编》本)卷十七。)据此用例和解释,“咏物”的意义是用文词讽诵事物,其目的是用托物言志的方式劝说对方改变行为。根据李清良《中国阐释学》的归类,“咏物”应当属于一种“譬喻式阐释方式”(注:参见李清良:《中国阐释学》第十五章《解喻结合—基本的阐释方式》,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咏物”一词与“体物”相近,但有所区别。具体而言,“咏物”是赋的一种题材分类,而“体物”则是指赋所采用的以铺陈描状事物形态为特征的表现手法。陆机《文赋》曰:“诗缘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将诗的功能与赋的功能加以区分。陆机的区分是有其特殊意义的,冯班就说:“赋出于诗,故曰古诗之流也。……陆士衡曰:‘诗縁情而绮靡,赋体物而浏亮。’诗赋不同也。”(注:见冯班:《钝吟杂录》(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卷四。)但也有人认为,陆机的说法不全面,赋的功能并非只有体物一端,范仲淹《赋林衡鉴·序》就说:“士衡名之体物,聊举于一端;子云语以雕虫,盖尊其六籍。”认为陆机关于“赋体物而浏亮”的说法只是谈到赋之功能的一个方面,并不全面;而扬雄关于“赋乃童子雕虫篆刻,壮夫不为”的说法,也只是他自己推重其经学著作的片面之辞。质言之,赋在体物之外,还有言志的功能。刘勰《文心雕龙·诠赋篇》曰:“赋者,铺也,铺采摛文,体物写志也。”刘勰从体物与言志两端立论,就要比陆机说得全面一些。

“咏物”作为赋之题材分类,似乎首先见于北宋范仲淹的《赋林衡鉴·序》,其书按照题材和写作方法将赋作分为二十门,有曰:“指其物而咏者,谓之咏物。”(注:见范仲淹:《范文正公别集》(《四部丛刊初编》本)卷四。)显然,范氏心目中的咏物诗就是以描状具体事物为主题的赋作。

尽管诗、赋分流,不过从题材的角度应该可以合论。宋人将咏物诗称为着题诗,方回《瀛奎律髓》列有《着题类》,其在《着题类小序》中,给着题诗下过一很好的定义:

“着题诗即六义之所谓赋而有比焉,极天下之最难。”(注:方回:《瀛奎律髓》(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卷二十七。)

所谓“赋而有比”,即是说:诗人咏物,不只是需要精确地刻画物的形态,还要使所赋物象具有比喻和象征的意义,以传达诗人的某种感情或意图。这样的诗,才可称为“着题诗”。

元人祝尧在《古赋辩体》中说:“凡咏物之赋,须兼比兴之义,则所赋之情不专在物,特借物以见我之情尔。盖物虽无情,而我则有情,物不能辞,而我则能辞。要必以我之情,推物之情,以我之辞,代物之辞。因之以起兴,假之以成比。虽曰推物之情,而实言我之情,虽曰代物之辞,而实出我之辞。本于人情,尽于物理,其词自工,其情自切,使读者莫不感动,然后为佳。”(注:祝尧:《古赋辨体》(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卷五张茂先《鹪鹩赋》评语。)祝氏以为“咏物之赋,须兼比兴之义”,亦即方回所谓“赋而有比”;咏物诗一方面需要“尽于物理”,即全力描写物之形态;另一方面需要“本于人情”,即兼比兴之义,推物之情以传我之情。

明清之际,诗论家王夫之说:“咏物诗,齐、梁始多有之。其标格高下,犹画之有匠作,有士气。征故实,写色泽,广比譬,虽极镂绘之工,皆匠气也。又其卑者,饾凑成篇,谜也,非诗也。李峤称‘大手笔’,咏物尤其属意之作,裁剪整齐而生意索然,亦匠笔耳。至盛唐以后,始有即物达情之作,‘自是寝园春荐后,非关御苑鸟衔残’,贴切樱桃,而句皆有意,所谓‘正在阿堵中’也。‘黄莺弄不足,含入未央宫’,断不可移咏梅、桃、李、杏,而超然玄远,如九转还丹,仙胎自孕矣。宋人于此茫然,愈工愈拙,非但‘认桃无绿叶,道杏有青枝’为可姗笑已也。嗣是作者益趋匠画,里耳喧传,非俗不赏。袁凯以《白燕》得名,而‘月明汉水初无影,雪满梁园尚未归’,按字求之,总成窒碍。高季迪《梅花》,非无雅韵,世所传诵者,偏在‘雪满山中’、‘月明林下’之句。徐文长、袁中郎皆以此衒巧。要之,文心不属,何巧之有哉?杜陵《白小》诸篇,踸踔自寻别路,虽风韵足,而如黄大痴写景,苍莽不群。作者去彼取此,不犹善乎?”(注:王夫之:《姜斋诗话》卷下。)

王夫之认为,王维的《敕赐百官樱桃》诗句“自是寝园春荐后,非关御苑鸟衔残”和《左掖梨花》诗句“黄莺弄不足,含入未央宫”,是“即物达情”的咏物诗正宗;杜甫的《白小》诸篇也有“苍莽不群”仪态,其前和其后的诗作,都有匠气,不足为法。

根据范仲淹、方回、祝尧、王夫之四家的意见,我们可以为咏物诗下一定义:

咏物诗是“指物而咏”的诗,即以客观物象之个体作为描写对象的诗;咏物诗是“赋而有比”的诗,即所咏物象具有比喻和象征意义的诗;咏物诗是“借物以见我之情”或“即物达情”的诗,即以托物言志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诗。

从上述对咏物诗的定义中,我们发现咏物诗存在着一条内在的情节链条:

所咏之物—所比之人—所托之情—结合自身。

三、元好问《论诗绝句》的提示

金元之际,元好问作《论诗绝句》三十首,其中有一首专论《锦瑟》诗:“望帝春心托杜鹃,佳人锦瑟怨华年。诗家总爱西昆好,独恨无人作郑笺。”

元好问此诗的首二句是由李商隐《锦瑟》诗的第四句和第二句改造而来。林从龙《元好问和他的诗》说:“元好问引用和缀集《锦瑟》诗中这两句,是以此概指李商隐诗寓意隐晦的特点。”

笔者以为,元好问引用和改造李商隐《锦瑟》诗句,用意不是在于批评李商隐诗寓意隐晦,而是表达了他对李商隐诗句的一种独特理解,并且惋惜没有注家能够全面地笺释李商隐诗歌。翁方纲《石洲诗话》对此曾有解说:“拈此二句,非第趁其韵也。正以先提唱‘杜鹃’句于上,却押‘华年’句于下,乃是此篇回复幽咽之旨也。遗山当日必有所会,惜未见其所述耳。”翁氏敏锐地注意到元好问拈出《锦瑟》诗中两句,一方面将“杜鹃”句提前,另一方面改造“华年”句来押韵,这种作法与元好问对《锦瑟》诗意的理解有关。但可惜翁氏并未就此问题深入下去,以推测出元好问对《锦瑟》诗的独特理解,我们可以就此继续追索下去。

首先,我们注意到元好问所用“佳人”一词在李商隐原诗中并未出现,乃是睹物思人,由锦瑟而联想到抚瑟的佳人。这就提示出元好问认为李商隐此诗与一位“佳人”有关。其次,要特别注意元好问把原诗的“思华年”换成了“怨华年”。这样更换,一方面是因为“思”字不合平仄,三平调煞尾是律诗的大忌,另一方面,“怨”字正是“杜鹃”句所体现的情感基调。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引《缃素杂记》云:“义山《锦瑟》诗云云,山谷道人读此诗,殊不晓其意,后以问东坡。东坡云:‘此出《古今乐志》,云:锦瑟之为器也,其弦五十,其柱如之。其声也,适、怨、清、和。’案:李诗‘庄生晓梦迷蝴蝶’,适也;‘望帝春心托杜鹃’,怨也;‘沧海月明珠有泪’,清也;‘蓝田日暖玉生烟’,和也。一篇之中,曲尽其意。史称其瑰丽奇古,信然。”(注: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二十二。)元好问在写作这首《论诗绝句》时,这段故实显然萦绕在胸中。由此可见,元好问之所以拈出义山诗中的这两句并加以改造,正是为了展示义山诗“怨”的情感基调。遗山指明“佳人”,又指明“怨”,分明认为《锦瑟》是李商隐的一首怀人诗,怀念的对象是一位曾为义山抚瑟的“佳人”,在两人之间曾经有过一段“适、怨、清、和”的情感经历,而两人那段情感的归结和基调是一个“怨”字。

元好问这样理解义山诗是否符合义山本意,后世论者大可见仁见智,各抒己见。不过对义山诗只要肯下功夫,便可以得出一种合情合理的理解,则是元好问对后世注家的期望。我们认为,像元好问这样理解义山诗也是有根有据的,因为《锦瑟》诗从根本上说来是一首咏物诗,方回《瀛奎律髓》便把此诗列在“着题类”(即咏物类)中。咏物诗一般都有寄托,读者理解其诗只要不脱离该诗本身提供的信息线索,应该都是合理的理解。

《锦瑟》诗既然是咏物,那它一定同咏叹的乐器有关;乐器需要人来演奏,那它就同演奏的“佳人”发生了关系;诗人是演奏的听者,他怀念这段生活情节,这就同诗人的身世经历发生了关系。所以只要在这个自然合理的情节链中理解《锦瑟》诗,那么无论是咏物说、怀人说、悼亡说,还是自伤身世说,都能够在诗中找到合理的依据,解者实在不必要自执一说而斥它说为非。我们结合上文揭示的咏物诗情节链描述如下:

所咏之物(锦瑟)—所比之人(怀人)—所托之情(悼亡)—结合自身(自况)。

四、结论

李商隐的《锦瑟》诗是一首咏物诗,所咏叹的物体即锦瑟。这首诗也是一首睹物思人的怀人诗,怀念的对象是一位曾为诗人抚瑟的佳人,这段情感经历过“适、怨、清、和”各个阶段,最后以一个“怨”字作结。佳人已逝,因而这首诗也就包含浓郁的悼亡情感,因而也是一首悼亡诗。这段情感经历在李商隐的整个一生中占据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因而也可以把此诗理解为作者自况身世之作。

至于“忧伤国运说”与“自题诗集说”,由于脱离了咏物诗的情节链,难以从诗中找出支持的信息,恐怕只能看成是读者个人的一家之言,而与《锦瑟》诗的本意无关。

[收稿日期]2004-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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