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笛卡尔对科学理性分析传统的贡献_笛卡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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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文认为,由笛卡尔奠基的迄今在分析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理性主义传统,其认识模式可概括为四段图式,即首先以方法论的怀疑论为构筑知识大厦提供否定性准备,然后以理性直观到的第一原理为发现起点,并运用从数学方法中提升的严格的演绎推理从第一原理中推演出可成功说明自然现象的定律或推论,最后运用归纳和实验观察提供事实验证。这一模式开辟了科学发现逻辑之先河。

近现代自然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认识传统,乃是理性主义分析的认识传统。这一传统的开创者首推近代科学哲学大师勒奈·笛卡尔(1596~1650)。就历史顺序而言,笛卡尔在科学哲学中首先提出了作为其知识哲学中心内容的直观——演绎法,然后才分别提出方法论的“普遍怀疑”原则,关于科学认识起源和发生机制的“天赋观念”论,以及有关事实验证的思想,从而形成了他的完整的科学认识程序理论。本文试图按逻辑顺序,探讨笛卡尔开创的科学理性分析传统的认识模式。

一、理性分析模式的启动环节

在基督教统治欧洲达一千年之久的中世纪之后,近代科学之所以发生的认识论动因,乃是怀疑论思想的产生与发展。方法论的怀疑论不仅是每一个别的科学认识发生的前奏,而且是科学作为系统整体而发生的初始环节。在笛卡尔看来,要使科学取代统治人们思想达几个世纪之久的经院哲学,就必须把科学知识大厦及其每一组成部分,都建立于“理性”这一坚实可靠的基础之上。为实现这一目的,必须“尽可能地把所有事物都来怀疑一次。”[①]这句话一语道破了新哲学同传统哲学之间的本质区别。笛卡尔认为,感觉有可能会欺骗我们,理智也往往会判断错误。因此,一切凭感官得到的知识,一切先入之见与偏见,一切传统教条和信念,以及人们的一切行为,都应毫无例外地统统放到理性的法庭上加以审判。这就是“普遍怀疑”的内涵。

笛卡尔的“普遍怀疑”原则,同古代怀疑论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所怀疑的不是理性、而是信仰,不是科学、而是神学偏见和经院哲学所宣扬的教条。它同文艺复兴时期的怀疑论有共同之处,即力图把理性与信仰分开,以便用理性去研究现实世界,为新科学的产生铺平道路。“要想给科学打下牢固的基础”,就必须破除一切旧有的见解连同它们“所依据的那些原则”。[②]可见,笛卡尔的怀疑论不是消极的、虚无主义的,而是积极的、富于建设性的。在他那里,怀疑本身不是目的,而仅仅是手段。只有以理性为基础,从清楚明白和绝对不能怀疑的知识出发,运用严格的逻辑方法推出的知识体系,才是真正确定无疑的知识。他力主用“实践哲学”(即近代哲学以及自然科学和技术)来代替“学校里所教的纯思辨哲学”即经院哲学。借助这种学问,人们将能够清楚地认识并有效地利用各种自然力,从而“成为大自然的主人和占有者”,并“促进人类生活的完善”。[③]可以说,笛卡尔怀疑论是新兴资产阶级社会理想和价值观念在认识领域的反映。

当然,笛卡尔没有能够从怀疑论进而达到彻底的无神论。这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局限以及新兴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但是,不能否认,笛卡尔“普遍怀疑”原则从社会历史领域讲,无疑是近代史上推动人类理性解放的一面旗帜;而从认识史领域讲,它毕竟提出了科学认识发生的起点和机制问题,对于今天科学认识系统发生和个体发生问题的探索不乏启迪价值。

二、关于科学发现的逻辑起点问题

笛卡尔认为,科学的最高成就是一种命题金字塔,这一金字塔的建构顺序是由上而下、从一般到个别。那么,处于金字塔顶端的最一般原理从何而来?这个问题正是作为科学发现逻辑起点的公理、假说或公设的发生机制问题。

笛卡尔在解决认识来源与途径问题时,把人们的观念区分为三类:这些观念“有些是我生来就有的,另一些是异在的,是来自外界的,再有一些是我自己创造和臆想的。”[④]在这里,唯有第一种观念才是一切普遍性必然性知识的真正可靠的来源,一切真理性的观念只能来自人的理性本身。这些观念是天赋的永恒真理。笛卡尔通过推理论证说明,“我思故我在”、“上帝存在”和“物质世界存在”,都属于天赋观念,欧几里德几何学的公理,空间、时间和运动的观念,结果不能大于它的原因,以及基本的逻辑法则如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等公理或普遍原则也都属于这类观念。不可否认,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论同柏拉图“灵魂回忆”说有某种联系,但是它具有柏拉图哲学中所不具有的新时期哲学的时代精神。这就是歌颂人的理性,承认人类理性相对于信仰和权威的独立性。

同时,尽管近代科学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实验观察和归纳方法,但是,要建立完整的、逻辑上自洽的科学理论体系,单靠经验方法是无能为力的。在这里,第一位的问题是作为理论体系前提的公理和普遍原理的起源和基本特征问题。笛卡尔的“天赋观念”论,也算是对这一问题的唯心主义的、但又是当时相对成功的一种解决。

首先,他指出了作为科学理论体系大前提的公理和基本原理的特征或必备条件。

笛卡尔曾对“天赋观念”的本质特点做过多次论述。概括起来有四条:(1)所谓“天赋观念”并非泛指人的一切认识,而是特指具有普遍性必然性的永恒真理;(2)“天赋观念”作为真理性认识,其标准是必须具有无可怀疑的确定性与自明性;(3)具备上述特征的“天赋观念”既不依赖于个别、偶然的感觉经验,也不依人的自由意志为转移,它作为理性观念和规律“为世界上所存在、所发生的一切事物所遵守”[⑤],即具有客观实在性;(4)天赋观念是一切科学知识可靠性的保证,因此凭借它可以成功地解释一切自然现象。“天赋观念”的这些特征正是作为科学理论体系基本前提的公理和原则的必备条件与判断标准。

第二,笛卡尔是他那个时代注意科学思维真实过程的第一人,他用理性取代了信仰、权威和神启在认识世界中的地位。

关于作为“天赋观念”的公理和基本原理如何起源的问题,笛卡尔最初认为,“天赋观念”可以直接呈现,这是指不凭借其他途径、仅仅依靠理性直观(直觉)就可直接得到的对事物的本质认识。当这一思想受到诘难后,他又提出“天赋观念潜在发现说”和“天赋能力潜在说”作为对前者的补充和发展。所谓“潜在发现说”是指天赋观念潜存于我们内心之中,当人们思想高度专一时就能凭借理性的自然之光去发现并把握它。所谓“天赋能力潜在说”是指人们认识普遍性必然性知识的能力是天赋的,是指“在我们自己心里有生产这种观念的功能。”[⑥]他还指出,我心中所存在的思想“既不是来源于外部对象,也不是来源于意志的决定,而只是来源于我之中的思维能力。”[⑦]他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认识的主体性问题。笛卡尔较之同时代的人更早地注意并研究了科学思维的真实心理过程,笛卡尔之所以批评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不能给人增加新知识”,是因为它没有解决公理和大前提是如何产生的。而笛卡尔以自己的唯理论方式第一次解决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包括公理在内的所有普遍性必然性知识都是靠理性直观(即“心灵直观”[⑧])而得到的。这是获得真理的唯一起源。在这里,什么神启、信仰和权威都不可靠。笛卡尔对人的理性有认识事物本质的能力充满信心。不难看出,“天赋观念”论中所蕴含的对于神学与经院哲学的反叛。

由于时代的局限,笛卡尔既不可能用“实践”的范畴,辩证地并且唯物地解决理性认识的来源及其与感性认识的关系问题,更不可能运用现代才产生的心理生理学与脑科学的手段来解决人的认识能力及其机制问题。然而,就凭他上述两方面的贡献,就足以使同时代的哲人望尘莫及了。

三、笛卡尔的认识程序理论

笛卡尔的认识模式,是以普遍怀疑为启动环节、以教学方法为模板、以直观——演绎为核心的理性主义的认识程序理论。

从思想史渊源上讲,笛卡尔的认识程序理论,产生于对近代欧洲乃至古代希腊科学方法论思想的批判、继承和改造。笛卡尔是哲学史上第一个指出经验主义和归纳主义在认识自然中的局限的人。在他看来,从感觉经验中引伸出来的认识(知识)不具有普遍性必然性;至于培根的归纳方法则充其量只能看作是建立“物理学”知识大厦的否定性的准备,却不能当作它的肯定性的出发点。其理由在于,运用归纳法只能得到或然性的、不确定的知识。为了实现建立自然科学理论大厦的目标,笛卡尔批判地汲取了亚里士多德等古希腊学者关于科学是公理化系统的思想。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关于科学研究程序的如下模式:

在此基础上他特别强调:每门科学都是用演绎法组织起来的一组陈述,而作为每门科学中最普遍规律的第一原理是不证自明的。亚里士多德关于科学是演绎陈述系统的思想在后来欧几里德几何学和阿基米德力学中得到了体现。这一切对笛卡尔产生了重要影响。

此外,笛卡尔的认识程序理论,还有其个人知识背景上的根源。作为17世纪伟大数学家的笛卡尔,不仅把数学视为一门特殊知识,而且把它当作演绎方法的最完整、最彻底的体现,认为数学中借已知求未知、并循着一定的次序和途径由一个问题进到另一个问题的方法,完全适用于经验自然科学。而自然界最基本最可靠的性质是形状、延展和在时空中的运动,它们必定服从于数学规律。因此他把数学方法作为直观——演绎法的基础。但是,笛卡尔似已经看到了由于研究对象的差异所导致的将数学方法直接运用于科学中的困难。于是他试图对数学方法加以改造和提升,并提出了四条普遍的认识规则:(1)决不把任何我没有明确地认识其为真的东西当作真的加以接受,只把那些十分清楚明白地呈现在我心智之前、使我根本无法怀疑的东西放进我的判断之中;(2)把我所考察的每一难题都尽可能分成细小的部分,直至能够圆满解决的程度;(3)按照次序引导我的思想,以便从最简单的对象开始逐步上升到对复杂事物的认识;(4)最后,要尽量完全地列举一切有关情况并审查推理步骤,勿使遗漏。在这些规则中,第一条是普遍怀疑和直观方法,第二条是从具体到抽象的分析方法,第三条是由一般到个别的演绎过程,第四条则是归纳过程。这正是笛卡尔认识程序理论的基本框架。

在笛卡尔的认识程序理论中,最核心的是作为其知识哲学中心要素的直观——演绎方法。在他看来,真理性的认识只能来自理性的直观及其得到的公理的演绎展开。正如他所指出的:“离开理性直观和演绎,就不可能获得科学知识”,“除了通过自明性的直观和必然性的演绎之外,人类没有其他途径用来获得确定性的知识。”[⑨]

什么是“直观”和“演绎”?所谓“直观”,就是对于基本的、清楚明白的、不证自明的真理的直接了解。笛卡尔指出,直观“指的不是感觉的易变表象,也不是进行虚假组合的想象所产生的错误判断,而是由纯净而专一的心灵所构想的概念。这种概念的产生是如此简易而清楚,以致对于认识的对象,我们完全无需加以怀疑”。[⑩]三角形有三条边、球形有一个表面等知识,均属于通过理性直观得来的知识。所谓“演绎”,指的是“从已经确实地认识到的其他事实出发,所进行的全部带必然性的推理”。(11)需要这种方法乃是对象本身的要求,因为许多事物虽然不是由它们本身的证据直接把握(即直观认识)到的,但却是由心灵持续的、不间断的活动从真实的和自明的原则推演来的。

演绎同直观的区别在于:第一,直观是一种直接的认识方式,而演绎则是一种间接的认识方式;第二,“明显可见性在演绎中并不像在直观中那样必不可少”,演绎的明显可见性即确定性在某种程度上宁可说是记忆赋予的;第三,作为演绎大前提的第一原理只是通过直观得到的,与此不同,“较远的推论是仅仅通过演绎而获得。”(12)最后,两者的地位不等同,直观是认识自然的基本方法,而演绎是“认识的补充方法”。

笛卡尔的直观——演绎法同亚里士多德和中世纪经院哲学常用的三段论有本质上的区别。传统的三段论式的证明只能用来说明已知的真理和常识,而不能给人提供任何新知识,因此它“对于那些发现真理的人来说是毫无价值的”。(13)然而直观—演绎法不仅是一种说明的逻辑,更是一种发现的逻辑。因为作为演绎推理大前提的第一原理,乃是运用理性直观的力量而发现的,正是第一原理的创造性保证了由它推演出的知识的新颖性。

笛卡尔十分强调直观——演绎在认识自然中的至关重要的作用,并尝试着运用这一方法构建了人类知识的金字塔。剔除其神学内容之后,不难看出这是一个关于科学知识的自上而下的演绎系统。

笛卡尔的金字塔(14)

笛卡尔虽有一颗构造庞大的知识体系的勃勃雄心,但他不得不承认:人们依靠演绎只能从金字塔顶端前进一段很短的距离;仅仅根据一般定律的考虑,人们不可能确定物理过程的进程。(15)这是直观—演绎法的局限性和困难所在。于是他给了实验和观察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归纳方法以一席之地,然而他的理性主义使得观察、实验与归纳在他的认识程序理论中,仅仅被看作科学研究的辅助手段,并仅仅被用于把借助直观和演绎获得的结果系统化的认识过程中。

在讨论了笛卡尔方法论的“普遍怀疑”原则和他对公理起源和基本特征问题的唯理论解决之后,特别是剖析笛卡尔的直观—演绎法和他对归纳、观察和实验的态度之后,笛卡尔认识模式的全貌已经展现在我们面前。这就是:以“普遍怀疑”即排除一切可疑的、不确定的知识及其原则为前奏;再凭借理性直观而发现作为“首要和基本原则”的天赋观念;然后以这种普遍性必然性观念作为肯定性出发点(即公理),用数学中严格的演绎推理方法从中推演出一系列可成功地解释(说明)自然现象的定律或推论;最后运用归纳法和实验观察对所获定律或推论进行事后的事实验证或经验批准。这些环节可表述为下列四段图式:

在这里,以排除和否定为特征的“普遍怀疑”环节,仅仅是认识自然、进行科学研究的前奏,或者说是构筑科学知识大厦前的否定性准备,它显然不能作为获得确定性知识的肯定性出发点。只有借助理性直观力量获得的公理或第一原理才能充当这种出发点。在笛卡尔认识程序的四段图式中,核心的乃是“理性直观”和“演绎展开”两个环节。前者是构筑科学知识大厦的肯定性出发点和前提,而后者则是前者的延伸与扩展。“科学发现的逻辑”主要体现于这两大环节之中。至于“事实验证”环节仅仅是作为核心环节的直观—演绎阶段(“主旋律”)的“后续”和补充。同时,这一环节也是保证其科学认识论完整性的需要。正如笛卡尔指出的,“如果我们希望使我们的科学完善,……列举也是需要的。(17)

应该强调的是,在笛卡尔的科学实践及其科学认识程序理论中,完全排除归纳和实验观察方法是不可能的。因为离开这种方法,直观就无从产生。因此,笛卡尔的科学实践及其科学认识程序理论中,完全排除归纳和实验观察方法是不可能的。因为离开这种方法,直观就无从产生。因此,笛卡尔对于在科学研究中忽视实验观察和归纳方法的人表示蔑视。他正确地指出:“那些离开物理学来研究力学的人……轻率地设计出产生运动的新器械。与他们同出一辙的是那些哲学家,他们无视经验,想象真理将会从他们头脑里产生出来,就像帕拉斯从宙斯的脑子里变出来一样。”(18)另一方面也不能无视实验观察和归纳方法,同他的理性主义认识论体系之间极不协调的事实。尽管在科学研究实践及科学认识论中他不得不承认其作用,但是这种方法绝不会上升到科学研究出发点的地位,绝不会成为科学发现逻辑的一部分。它仅仅是科学说明逻辑的一部分,只能作为对定律及推论的事后的事实验证和经验批准。总之,笛卡尔在方法论领域的辩证法思想使他在不放弃演绎主义的前提下表现了对实验观察与归纳方法的容纳。

以认识论的理性主义和方法论的演绎主义为基本特征的笛卡尔的科学认识程序思想,经过斯宾诺莎、莱布尼兹和康德等人的发展,逐渐形成近代科学中的理性分析传统。特别是自19世纪以来,随着自然科学由经验水平向理论水平的过渡,这种传统成为迄今理论自然科学中占主导地位的认识模式,并且是现代科学向整体化综合模式发展的前提。

注释:

① 笛卡尔:《哲学原理》,第1页,商务印书馆1958年版。

② 《西方哲学原著选读》(上),第365~366页,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③ M·克莱茵:《古今数学思想》第1册,第261页,上海科技出版社1979年版。

④ 《笛卡尔选集》第355页,俄文版1950年。

⑤ 《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第152页,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

⑥ 笛卡尔:《第一哲学沉思集》,第190~191页,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⑦ 《笛卡尔哲学著作集》第1卷,第422页。英文版。

⑧ (12) 笛卡尔:《探求真理的指导原则》第10、11页。

⑨ ⑩ (11) (13) (17) (18) 《笛卡尔哲学著作》第1卷,10、45、7、8、32—33、20、14—15页。

(14) (15) 约·洛西:《科学哲学历史导论》第79、79—80页。

(16) H.д.MollceeB:《力学发展概论》第2编第3章,俄文版196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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