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财政工作实践支持和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_金融论文

科学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财政工作实践支持和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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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习十五大精神的主要体会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建设发展的关键时刻召开的一次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大会;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沿着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正确路线胜利前进的大会;是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把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大会。大会通过的江泽民总书记的报告,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跨世纪的发展做出全面部署,是我们党和国家迈向新世纪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十五大的最大贡献之一,是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全党的指导思想。邓小平理论博大精深,他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我们党和邓小平同志几十年革命实践的科学总结。改革开放近20年,我国、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充分验证了邓小平理论的正确性,是邓小平理论的伟大胜利。

邓小平理论是一个完整的科学思想体系,其中也包含着深刻、丰富而崭新的金融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也是他金融思想的核心所在。首先,邓小平同志从理论和实践的高度揭示了金融在国民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他在1991年曾经指出:“金融很重要,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搞好了,一着棋活,全盘皆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实践证明,金融在支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中发挥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所处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其次,邓小平金融思想的灵魂就是明确了金融改革的发展方向,即“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我党正是据此制定了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

从全区金融改革与发展的实践来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全区各级金融机构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各个时期制定的金融方针、政策,以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针,深刻领会邓小平金融思想的实质,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克服困难,扎实工作,使全区金融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金融组织体系日臻完善,金融机构存、贷款增长速度较快,1977年末至1997年9月末各项存款由16.22亿元增至798.9亿元,增长了48.3倍;各项贷款由36.76亿元增至1128.32亿元,增长了29.7倍,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但总体而言,我区的金融业正处在深刻变革的过程中,与发达省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必须加深对邓小平理论的再学习和再认识,对照自身的工作,认真总结,寻找差距,并努力工作,争取在短时期内使我区金融业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深入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首先要使广大干部职工在思想上和工作中牢固确立邓小平理论的指导地位,这是江总书记报告的灵魂。十五大报告创造性地运用邓小平理论,阐述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具有深刻而长远的指导意义。要高举邓小平理论不动摇,只有在这个问题上清醒和坚定,才能进一步解放思想、抓住机遇、开拓进取,把我们的金融事业推向前进。其次,要把学习、贯彻十五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抓紧抓好。各级行要精心研究制定今后5年贯彻十五大精神、学习邓小平理论的计划,分层次、分专题进行安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要把学习江总书记的报告与系统地学习邓小平理论结合起来,把报告列为学习邓小平理论的基本文件之一,各级行党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要有一名分管领导集中精力专门抓好这项工作。第三,学习要注重联系实际,推动全区金融改革与发展。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宣传十五大精神,贯彻落实十五大提出的路线、方针、政策,必须立足于“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在学习和实践中,要紧密与自治区区情相联系,做到熟悉区情,了解全国,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务实创新,开拓前进;要紧密与中央银行的实际工作相联系,努力改善和加强金融监管、宏观调控和综合协调,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要紧密与自治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相联系,围绕“实行两个转变、实现两个提高、完成两大历史任务”全面考虑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科学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全区的金融实践,要求各级金融部门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处理好中央适度从紧货币政策与发展地方经济的关系,处理好政府、企业与银行的利益关系,处理好全局与局部的关系。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总书记的报告总揽金融工作全局,学以致用,立足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力争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认真学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纲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我区“九五”期间及到2010年的金融发展规划目标、步骤和措施,理清思路,完善金融功能,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二是按照十五大的精神,正确估价当前经济、金融形势及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而研究制定改进宏观调控的措施,在贯彻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的前提下,努力改进金融调控方式,掌握宏观调控力度,从而实现自治区经济“稳中求进”和“紧中求活”。

三是根据邓小平同志有关经济、金融工作的指导思想。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努力搞活金融,壮大银行和企业的资金实力,为支持自治区产业结构和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以及国有企业改革提供有力的金融服务。

四是江泽民总书记在十五届一中全会的讲话中,对金融风险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因此各级人民银行要正确估价、充分认识我区金融业存在的困难和风险,从而采取妥善办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各级银行要积极征得地方政府的支持,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与政府、企业达成共识,把它作为当前金融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形成合力,防止发生区域性和系统性金融风波,维护全区金融稳定运行.

二、“八五”时期全区金融发展的基本情况及“九五”时期金融发展目标预测

1.“八五”全区金融发展基本情况。到1995年末,金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达569亿元,比1990年末增加396亿元,增长近2.3倍,年均递增幅度达26.9%.其中国家银行各项存款余额达480亿元,比1990年末增加310亿元,增长1.8倍,年均递增幅度达23.1%,外汇存款余额达1.39亿美元。在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中,居民储蓄存款增幅最大,到1995年末,全区城乡储蓄存款余额达410亿元,比1990年末增加301亿元,增长了2.76倍,年均递增幅度达30.3%,储蓄存款占各项存款的比重也由1990年的61.4%提高到1995年的72%.“八五”时期,我区城乡集体金融组织的筹资规模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到1995年末,全区域市和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达83亿元,占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的14.6%。

在资金来源迅速增长的基础上,“八五”时期我区的信贷资金投放规模也有了较大幅度的增长,资金投向进一步趋向合理。到1995年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达819亿元,比1990年末增加532亿元,增长1.85倍,年均递增幅度达23.3%。其中国家银行贷款余额达755亿元,比1990年末增加482亿元,增长近1.8倍,年均递增22.7%。外汇贷款余额达3.45亿美元,比1990年末增长一倍以上。贷款总规模及各类贷款的增长幅度,均远远超过了我区的整体经济增长水平和各类产业的发展速度。在贷款的投向上,比较严格地执行了国家和自治区的宏观调控政策和产业发展政策,从而有力地促进了自治区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

“八五”期间,我区的金融事业蓬勃发展,迈出了开拓性的步伐。但从全国整体来讲,我区的金融发展与发达地区相比仍然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国家商业银行的业务发展水平相对落后于国内其它省区。“八五”期末,我区国家商业银行各项存款余额在各省区中所占位次由1990年的第24位下降到1995年的第25位,占全国国家银行存数余额的比重下降了0.22个百分点;各项贷款余额在全国的位次一直位居第23位在右,但所占比重总体是增加的,上升了0.13个百分点。我区国家商业银行存款位次的下降,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区整体经济实力增长缓慢,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的现实状况;贷款比重的增加,说明经济对金融的依赖度上升。

2.今年1—9月份金融运行情况。年初以来,全区金融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自治区经济工作会议和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稳中求进”的指导思想,认真执行适度从紧的货币政策,深化金融改革,努力拓展业务,为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截止9月末,全区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798.9亿元,比年初增加95.12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加9.4亿元。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已达到582.42亿元,比年初增加77亿元,增长15.24%,比去年同期多增加11.1亿元。全区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1128.3亿元,比年初增加125.3亿元,增长12.5%,比去年同期多增加6.37亿元。

从前三个季度看,我区金融机构贷款投向合理,重点突出:

一是重点支持了粮油及主要农畜产品收购,其中农业发展银行新增农副产品采购贷款26.44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加13.5亿元。

二是支持了农牧业生产。其中农村信用社和农业银行专门用于支持农牧业和乡镇企业的贷款增加22.2亿元。

三是支持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全区有关金融部门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基本建设等中长期贷款增加41.48亿元。

四是重点支持了大中型国有工业企业,新增工业贷款24亿元,85%以上用于包钢、包铝、电力公司、鄂尔多斯、和鹿苑等36户重点国有工业企业。

当前全区金融运行呈现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1)政策性银行贷款增长幅度较大。在贷款增加总额中占绝大比重。1—9月份,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比年初增加70.51亿元,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纯增加额的56.25%。说明中央对中、西部倾斜的政策进一步得到落实。

(2)城乡集体金融机构存贷款大幅度增加。截止9月末,全区农村信用社存款余额达81.53亿元,比年初增加10.30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加8.14亿元。各项贷款余额达66.3亿元,比年初增加18.9亿元,增长幅度为39.9%,高于全部金融机构贷款增长幅度27.4个百分点。这说明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加大了资金投入的力度。

(3)国有商业银行业务增速减缓。1—9月全区工、农、中、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各项贷款比年初增加38.57亿元,比去年同期少增加21.33亿元。剔除不可比因素,实际比去年同期少增加12亿元,说明国有商业银行向商业化的进程加快,给我区经济发展提出了新课题。

(4)货币净投放过多,控制现金投放难度加大。1—9月,全区现金净投放105.09亿元,比去年同期多投放20.7亿元,在旺季尚未开始时投放已占总行下达指令性计划的84%,按计划控制在总行下达指标之内已不可能。

3.“九五”时期我区主要金融指标预测,按照十五大提出的改革开放的主要任务和部署,结合自治区“九五”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九五”期间,我区金融机构力争各项存款比1995年末增加600多亿元,到2000年末各项存款余额达到1150亿元。各项贷款增加950亿元,到2000年末各项贷款余额达到1755亿元。其中短期工业贷款增加171亿元,短期商业贷款增加251亿元,短期农业贷款增加43亿元,中长期贷款增加400亿元,其它货款增加35亿元。力争在“九五”时期,我区存贷款在全国各省区的位次上升一到二位。“九五”时期,将货币投放的年均递增幅度控制在15%以下。

三、努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为自治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1.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江总书记在十五届一中全会讲话中指出了金融风险的危害性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意义。江泽民总书记指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金融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实行稳健的金融政策,确保金融安全有序运行,是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条件。如果金融不稳定,势必影响整个经济的健康发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我国经济工作的一项重要和紧迫的任务”。这说明党中央已经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问题上升为经济工作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加以强调。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2.目前我区金融业的风险现状。我区金融业总体发展状况还是好的,经过几年努力,经济金融运行环境明显改善。但是多年以来积累起来的金融风险因素正在暴露和释放。认真分析我区金融业面临的突出风险,主要表现在:一是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全区不良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达三分之一以上,个别机构更高;二是金融秩序在某些方面还比较混乱,乱集资、高息吸储民间借贷的行为仍有发生;个别地区擅设金融机构和乱办金融问题仍然存在;三是部分金融机构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个别农信社支付不足或已资不抵债,成为高风险信用社;四是金融案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着金融资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五是金融机构经营困难,亏损加剧。截止9月末,我区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帐面亏损13.64亿元;六是企业破产行为不规范,致使银行信贷资产不合理流失。据统计,到今年6月末,因企业破产操作不规范,致使银行贷款本息损失65.1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4%。

3.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措施。解决上述问题,总的原则是要按照“依法监管、深化改革、保持稳定、引导发展”的指导方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1)加强宣传力度,促使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增强对金融风险危害性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重要性的认识。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的负责人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建议政府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持社会稳定列入经济工作目标之内,逐级负责,狠抓落实,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要强化内部管理,各家银行要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同时,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贷款三查、审贷分离、抵押担保、法人授权和内部审计等制度,建立风险分散和规避机制、风险补偿机制,分清责任,明确权限,加强监督制约。

(3)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要加强金融监管,规范金融行为。严格金融机构的市场准入和退出,严肃认真地履行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查的责任。同时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对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和监管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

(4)银行要参与企业转制的全过程,对在多家银行开户的贷款企业,各有关银行要统一政策,互相协调,对目前通过兼并、拍卖、租赁或股份制改造的企业银行必须审查;对债务重组的企业,银行要重新签订借款合同、重立借据,各银行不得为其乱开户、乱贷款,防止借企业转制之机而逃债、废债、尽量减少金融资产的损失。

四、深化改革,发展金融,搞活资金

金融部门要继续有效地支持我区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必须立足实现两个提高,促进两个转变,结合我区经济特点、资源优势,逐步调整信贷结构和支持重点,深化金融改革,不断扩大融资范围,利用现有金融工具,搞活资金。

(一)调整信贷结构与支持重点,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的转化。

1.进一步调整信贷结构,加大支持农牧业产业化的力度。近年来金融部门在支持农牧业产业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1995年以来新增农牧业生产及农牧业产业化贷款65.53亿元,约占新增贷款的25%。今后还应继续调整信贷结构,相对集中资金,促进农畜产品生产和加工结构的调整。这方面,在自治区人民银行的协调下,各金融机构已经形成共识。一是各有关金融机构,在新增加贷款中,要拿出相当部分,用于支持农牧业产业化项目,其中农业发展银行的开发贷款应达到45%左右,农业银行应达到50%以上,农村信用社应拿出不低于30%的新增贷款,其它银行也应拿出一块新增贷款重点向农牧产业化项目倾斜;二是要抓住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关键环节,明确信贷支持的重点。首先各有关金融机构,要按照产业规划与布局,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特点选择能发挥当地资源优势的主导产业给予重点支持;其次是发挥典型引路和示范作用,支持现有的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名优产品的生产,支持龙头企业有稳定原料来源的种植业、养植业生产基地建设,使他们互相促进、共同发展;再次,要重点支持建立一批大中型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农畜产品集散地,按照市场导向支持农畜产品的精加工、深加工的出区、出口;第四是要支持以农牧业科技为先导的产业,通过科技推广与运用,提高农畜产品的优质率、商品率,以及加工业的高附加值与高效益。

2.积极支持发展基础性工业,增强我区经济的发展后劲。要重点支持大企业,促进企业集团的发展,实现规模效益。对钢铁、电力、煤炭等工业的大型固定资产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应优先予以保证。包钢、内蒙电管局等一批大中型企业,继续推行和完善主办银行制度,区内各国有商业银行要多争取各国有商业银行总行的直接贷款。特别是对符合我区产业政策发展,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的一些有市场、效益好的项目和一些重点企业,要支持并鼓励其强强联合,鼓励各国有商业银行为自治区重点建设项目组织银团贷款,加强我区基础设施、基础工业和一批出口创汇项目的建设。

3.大力支持我区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为住房改革提供配套的金融服务。金融部门要为实用经济住宅的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的信贷支持。一是各有关承贷银行,要大力组织存款,对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且销售有保证的国家安居工程项目,继续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对住宅建设的商业性贷款,有关银行既要支持有一定规模、讲信誉、能还本付息的房地产开发商,又要按照《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在安居工程的五个试点城市试办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业务,用好今年工、建两总行给我区的1.61亿元贷款规模,推动居民个人的住房消费;三是与房改部门密切配合,做好委托政策性住房贷款的发放与管理,支持已经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购买经济实用住房,变个人购房的集中一次性支付为长期分散的支付。

4.管好用好信贷资金,支持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各金融机构对产品质量高、市场销售率高、效益高的企业,在流动资金供给上要全力保证,支持其开足马力生产,对产品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要积极支持;对那些产品有市场,经营管理好,目前亏损,但扭亏有望的企业也应酌情支持。今后,无论是什么形式的企业,只要符合效益优先原则,各金融机构就要重点予以支持。同时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盘活资金力度,对企业通过挖潜搞活的资金,在政策上予以优惠,原则上可以留给企业继续使用。

(二)深化改革,不断提高筹集融通资金的能力。

第一,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要积极支持以现有大中型骨干国有企业为依托,通过市场加快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现代企业集团和股份公司的建立,实现其资本的扩张。要鼓励、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促进小企业的股份合作。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城市中,银行要将促进兼并和横向联合与提高信贷资产质量,降低贷款风险结合起来;把银行利益与开拓、扶持新兴产业、产品结合起来,处理好短期利益与长期利益的关系,对在企业重组、兼并、破产中符合规定的损失,要积极上报核销,对不符合政策损失的信贷资产,要按有关政策予以保全,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第二,大力发展城乡信用社,组建地方性股份制银行。当前,信贷资金支持经济的结构正在发生变化,国有商业银行集中法人体制,使其在落后地区的信贷投放明显下降,城乡集体金融成为重要的金融力量。我们要适应这一变化,进一步深化城乡信用社改革,使之在改革中发展、壮大。要以现有城市信用社机构为依托,吸收政府、企业资金,发展地方性商业银行机构。在城市信用社数量多,规模较大的城市,要逐步组建城市合作银行,年内要抓紧完成呼、包二城市合作银行的设立;不具备成立合作银行的盟市,组建城市信用社联社和中心社,变分散经营管理为统一协调下的集约化经营,支持地方经济的快速发展。在建立农村信用社联社的基础上,可选择临河、通辽二市抓紧筹建农村合作银行的有关工作。要通过改革,把农村信用社办成主要由农民入股,由入股农民民主管理,主要为信用社社员服务的合作金融组织,更好地支持城乡经济发展。

第三,加快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和内蒙古证券公司的改制、增资扩股工作。一是积极创造条件,将内蒙古信托投资公司改为内蒙古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开展国际业务,最大范围地吸引国内外、区内外资金,真正发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作用,使之成为我区对外金融业务的一个新窗口;二是将内蒙古证券公司改为有限责任公司,进一步壮大资金实力,改制后使其总股本达到1亿元以上,经营规模逐步达到全国证券同行业发展的中上等水平。

第四,积极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基金。去年人民银行自治区分行已向总行申报成立一家电力集团财务公司,今年初包钢申报财务公司的材料也已上报总行,正等待审批。鄂尔多斯羊绒集团可积极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也可申报财务公司。投资基金也要积极争取尽早设立。

第五,进一步推动和规范商业汇票的使用,不断拓展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与再贴现业务。这项业务作为一种融资行为和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工具,自开办两年多以来,在支持“五行业、四品种”重点企业的资金急需,清理拖欠,缓解国有商业银行资金、规模双紧的矛盾以及解决多年来困扰我区的畜产品收购资金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今年1—8月份,全区商业银行累计承兑银行汇票28.22亿元,办理贴现贷款27.50亿元,人民银行累计办理再贴现22.06亿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7.69%、62.72%和37.87%。今后人民银行将继续在规范操作的基础上,不断扩大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和再贴现业务的范围与额度,为我区经济发展提供更有效的资金支持。

第六,扩大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和上市公司的数量。截止今年8月,我区新批发行企业债券3.2亿元。其中长期债券2.09亿元,短期债券1.11亿元;有5家公司上市发行股票,共筹资10亿元。目前共有10家上市公司,占全国上市公司的比重不足1%。今后人民银行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结合国有企业改革,争取更多的公司股票上市。进一步健全以呼市为中心的融资网络,扩大融资量,为区内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力争在较短时间内使我区企业直接融资的规模与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筹资规模扩大一倍,使企业不断提高筹资能力,增强竞争力。

第七,加大引进、利用外资的力度。一是积极支持我区大型建设项目和技改项目直接向境外融资,对能有效开发利用我区资源、有经济效益、有偿还保证的项目,经自治区外汇局与计委评估论证后,可报国家外管局,列入国家项目融资计划,争取国家的外汇信贷支持;二是对区内大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经自治区计委和外管局审核,可上报人民银行总行,争取向境外发行债券来引进筹集建设资金;三是对生产出口创汇机电产品的企业,可直接向外汇指定银行申请出口信贷支持,对区内的技术改造企业,可以通过融资租赁方式,引进先进的技术与设备;四是允许境内企业以外汇汇票、本票、债券、股票、存单等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取得人民币贷款的支持。

五、当前经济金融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政策建议

1.加强对粮油收购资金的管理,防止再发生新的挤占挪用现象。近年来,我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粮油收购资金供应与管理的政策措施,粮油收购资金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从目前情况看,粮油收购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虽有所好转,但资金流失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被挤占挪用现象仍很严重。据自治区农业发展银行统计,1996年末,全区农发行粮油收购贷款余额159.7亿元,被企业以不同形式挤占挪用的达37.5亿元,占23.5%,个别地区甚至超过50%。今年农发行在检查中又发现哲盟部分旗县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的问题。这种现象应引起各级政府部门和粮食企业的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限期把被挤占挪用的收购资金归位,并防止再发生新的挤占挪用。首先,各级政府要把粮油收购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纳入议事日程,分管领导亲自抓,真正落实“约法三章”,做到既不打白条,又防止挤占挪用。其次,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执行政策性挂帐的消化计划,切实落实消化挂账的资金来源。第三,粮食企业要增强资金管理意识,确保新增库与新增贷款保持一致,对超过新增库存值的新增贷款要查明原因,限期收回,对已查出的挤占挪用问题,要确定清收计划,限期清理、纠正。第四,粮食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项清理与基层企业的资金往来,凡经粮食主管部门统一拔补的各项补贴和专项拨款,以及所属企业统一调销结算回笼资金,必须一律通过农发行专户办理。第五,建议自治区政府针对当前我区粮油收购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尽快下发一个关于加强粮油收购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确保我区粮油收购资金真正封闭运行。

2.加快国家安居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缓解我区城市居民住房紧张状况。从1995年起,国家安居工程在我区呼、包二市启动,其后又增加了海拉尔、赤峰、乌海三个城市。截止1997年8月末,国家安居工程在我区上述5个城市计划建设规模334.6万m[,2],投资计划为21.75亿元,实际开工面积326.3万m[,2],竣工面积175.5万m[,2],为2.8万户家庭提拱了住房,对于缓解我区城市居民家庭住房紧张状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一是国家安居工程进展很不平衡,除包头市完成情况较好外,其他4个城市均不够理想。二是由于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到银行贷款的到位率也偏低。从1995年至今,我区国家安居工程投资计划为21.75亿元,其中地方配套资金13.05亿元,银行贷款8.7亿元.到今年8月末,地方配套资金到位10.75亿元,但有相当一部分是施工企业垫支以及地方政府将提供给安居工程的优惠政策当作了资金投入,如某市名义地方配套资金到位6400万元,到位率94%,但剔除政府将优惠政策抵作资金投入、施工企业垫支、赊购材料款等因素,实际资金到位率只有26.67%。为此商业银行在信贷投入上采取了较为谨慎的态度,到今年8月末,银行贷款到位3.8亿元,到位率为44%。三是一些安居工程项目选址不当,优惠政策不落实。四是一些地区国家安居工程项目的立项和前期论证没有商业银行参加,在项目全面铺开后要求银行贷款支持,银行对于不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很难同意支持。上述问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3.规范企业破产、兼并行为,防止银行信贷资产的流失。近年来,我区企业转制步伐加快,到今年上半年,全区有5000多户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进行了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工作,大部分盟市企业转制面都在60%以上。企业通过转制,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优胜劣汰机制,企业资产存量得到优化重组,企业产品结构及产业结构得以较大规模的调整,同时也促进了我区社会保障体系和劳动就业制度的完善。但是,在企业转制过程中还存在很多问题,主要是企业破产、兼并操作不规范,银行信贷资产损失严重。截止到1996年末,企业破产涉及银行贷款本息44.1亿元,已结案法院终裁受偿额只有5.35亿元,受偿率非常低,银行贷款本息损失38.7亿元。到1997年6月末,企业转制各种不规范行为使银行贷款本息损失65.1亿元,占贷款总额的6.4%,其中锡盟占到39.1%,乌盟占到22.1%。要改变这种局面,首先要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业的思想认识,切实转变观念,把保全银行信贷资产放在防范金融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和为地方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的高度来认识。第二要规范企业破产、兼并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试点城市国有工业企业破产、兼并的政策规定指导企业转制,对于不顾银行利益,致使银行资产损失严重的地区,银行按照国务院国发10号文件精神,抵扣银行应上缴的属于地方收入的营业税。第三要建立和发展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使企业转让、拍卖资产的价格真正体现其价值,为企业资产存量调整和合理有效流动创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4.形成合力,共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是中央银行分支行的主要职责。从近几年实践看,中央银行、政府部门、企业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一套有效的金融监管制度,就没有一个好的金融秩序,但没有一个良好的政府保障体系,公众对金融体系的信心就大打折扣,企业缺乏金融风险意识,必然助长其对金融机构的依赖心理。因此,发挥各级地方政府的作用和市场约束力量,促进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也是保障金融体系安全、稳定的关键因素。中央银行、各级地方政府、企业应共同承担起维护金融稳定的责任。前阶段,自治区分行牵头举办了两期地方党政领导金融知识、理论研修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应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企业的联系,使金融监管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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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运用邓小平理论指导财政工作实践支持和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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