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联盟与欧洲防务一体化_军事论文

西欧联盟与欧洲防务一体化_军事论文

西欧联盟与欧洲防务一体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西欧论文,防务论文,欧洲论文,联盟论文,一体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冷战时期的西欧联盟和它在冷战后作用的增强

西欧联盟是在扩大了的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作为战后西欧最早成立的军事一体化组织之一,修订和补充了的《布鲁塞尔条约》虽规定西欧联盟与北约紧密合作,但其军事机构已并入北约,并且在冷战的两极格局下,西欧的防务实际上是在北约的范围内组织,因此,西欧联盟从成立之日起就长期处于沉睡状态,在冷战时期的欧洲安全中并未真正发挥过作用。80年代中期以来, 西欧联盟开始复苏。 1984年6月,在修订的《布鲁塞尔条约》签订30周年之际,西欧联盟7国外长举行会议,决定恢复活动。同年10月,西欧联盟通过“罗马宣言”,表示要充分利用其架构增进成员国在安全领域的合作,促进欧洲联合进程。1987年10月,它又通过《欧洲安全利益纲领》(《海牙纲领》),称一个更加联合的欧洲将是对北约的更大贡献,有助于在跨大西洋联盟内建立一种更平等的伙伴关系,其目的是为西欧的防务合作提供基础。西欧联盟恢复活动后,除定期就欧洲安全和防务问题进行磋商外,还试图在军事领域扮演一个积极的角色。1988年,它采取了其有史以来第一次军事行动——在两伊战争中派遣扫雷艇到波斯湾去。海湾战争期间,它参加了对伊拉克的海上封锁,并在多瑙河畔和亚得里亚海帮助实施了对南斯拉夫的制裁。但总体说来,西欧联盟仍处于北约的阴影之中,其作用仅限于在大西洋联盟的框架内,充当欧洲安全的军事论坛,加强美欧防务联系,并未取得与一个防务机构相称的军事实体地位和发挥一个防务机构应有的军事作用;它的成员国虽由最初的5国扩大到9国,并完全由欧共体国家构成,但与后者没有任何组织上的联系。

冷战结束后,西欧联盟得到进一步恢复和加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职责和活动范围有了扩大,在欧洲安全中的作用明显增强。

首先,西欧联盟被赋予在防务领域发展成为加强大西洋联盟内“欧洲支柱”的手段和欧盟防务部分的职能,在冷战后的欧洲安全结构中起着连接北约和欧盟的潜在的桥梁作用。1991年10月,英、意在马斯特里赫特会议召开前夕发表的声明中提出,西欧联盟“应被赋予在防务领域发展欧洲防务特性的任务,应在相互补充的方向上发挥西欧联盟的作用,即作为欧盟的防务部分和作为加强大西洋联盟内欧洲支柱的手段”〔1〕。 马约及其附件《关于西欧联盟的声明》将其安全作用界定为欧盟的防务部分和大西洋联盟的欧洲支柱,明确规定欧盟的防务事务由西欧联盟处理。1992年6月,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通过的彼得堡宣言认为, 从机构建设着眼,欧盟应作为欧洲建设的核心和在外交与安全政策领域合作的核心,西欧联盟应作为欧洲防务合作的核心〔2〕。为此, 西欧联盟理事会和秘书处于1994年由伦敦迁往布鲁塞尔,以“加强西欧联盟与北约和欧盟之间重要的工作联系”〔3〕, 使其成为“与欧盟联系的桥梁和真正成为大西洋联盟内的欧洲支柱”〔4〕。1994年1月在布鲁塞尔召开的北约首脑会议,提出发展“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欢迎“北约和西欧联盟之间在互补和透明原则的基础上取得紧密和日益增长的合作”,主张北约和西欧联盟之间通过举行联席理事会会议,共同协商应付未来突发事件的措施,同意西欧联盟可参与计划和使用此次北约首脑会议建议成立的为使北约的军事反应更灵活有效的多国多兵种特遣部队,“通过使用北约的军事能力来加强北约的欧洲支柱”〔5〕, 从而为提高北约和西欧联盟之间的对话水平和加强相互合作指出了新的途径。1996年6月举行的北约柏林外长会议, 正式批准建立多国多兵种特遣部队的计划,以执行“北约应付突发事件的军事行动”和“西欧联盟领导的军事行动”,并同意西欧联盟可使用北约的情报,通讯和后勤设施执行自己的军事使命。今年5 月在巴黎举行的西欧联盟部长理事会通过《巴黎声明》,强调要发挥西欧联盟在欧洲防务中的连接作用,实现由欧洲人承担欧洲安全与防务的责任。

其次,担负联合国或欧安会授权和监督下的维和与处理危机的使命。彼得堡宣言主张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加强西欧联盟的实战作用,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同意建立一支在西欧联盟支持下行动的部队,随时准备参加执行与欧安会或联合国决议有关的预防冲突和处理危机的行动。宣言规定,西欧联盟部队可参加三种行动:人道主义和救援、维和以及危机处理,使用西欧联盟部队必须“符合联合国宪章的条款”,这在当时甚至比北约走得更远。1992年6 月北约奥斯陆部长会议才第一次提出北约可在欧安全的决定下发挥维和作用。同年1月, 北约理事会才同意北约也可执行联合国授权的维和行动。

第三,在安全和防务领域作为中东欧国家的对话伙伴。冷战结束后,西欧联盟不断加强与中、东欧和波罗的海国家的关系,除在组织上与这些国家建立了联系伙伴国关系外,自1992年以来还多次与上述国家就安全问题开展讨论。1994年5月9日,在卢森堡召开的西欧联盟部长会议上,英、法、德就进一步加强西欧联盟与这些联系伙伴国的关系提出了具体建议〔6〕。

(二)军事能力明显增强。

由冷战时期一个军事论坛性的组织向具有军事实体意义的防务机构转变是西欧联盟作用最突出的变化。彼得堡宣言主张采取一切措施加强西欧联盟的实战作用,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同意建立一支在西欧联盟支持下行动的部队。1996年5月7日召开的西欧联盟外长和国防部长会议再次强调发展西欧联盟的实战能力,并将之视为“建立有效的、可信的欧洲防务能力以执行彼得堡使命的前提”〔7〕。目前, 西欧联盟已拥有“欧洲军团”等可供指挥的部队。此外,还可在美国不参与的情况下指挥动用多国多兵种特遣部队和北约的军事资产执行救援和维和任务,从而大大提高了西欧联盟参与和执行在联合国或欧安会授权和监督下的维和与处理危机行动的能力。

(三)组织和机构进一步扩大。

为了在冷战后欧洲安全与防务结构重建中占有一席之地,充分发挥其连接北约和欧盟的桥梁作用,西欧联盟的组织和机构也进一步扩大。西欧联盟在其发表的作为马约附件的声明中,邀请欧盟内非西欧联盟成员国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加入该组织或成为观察员,而北约的其他欧洲成员国可作为联系国。彼得堡会议进一步制订了新联系国和观察员地位的细则,从而使非西欧联盟成员的北约欧洲成员国和欧共体国家加入西欧联盟成为可能。1992年11月,希腊成为西欧联盟的第10个成员国,挪威、土耳其和冰岛为联系国,丹麦和爱尔兰为观察员。1994年5 月在卢森堡召开的西欧联盟部长会议规定,该组织现有的联系国可加入西欧联盟的军事计划小组,并有权向西欧联盟派出部队,在平等的基础上参加部署,以进一步提高联系国在西欧联盟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与联系国组织上的联系。目前,西欧联盟已拥有10个正式成员国、17个观察员、联系国和联系伙伴国。与些同时, 西欧联盟的机构也不断扩大。 1992年西欧联盟决定把原欧洲军备署和独立欧洲计划小组并入该组织,在西班牙建立了一个卫星资料分析中心。今年5 月在巴黎召开的部长理事会决定恢复建立西欧联盟军事委员会,以适应不断增强的军事作用的需要。

二、对西欧联盟冷战后作用增强以及组织和机构扩大的分析

西欧联盟在冷战后的欧洲安全中作用明显增强以及组织和机构进一步扩大,主要有以下几个既相互联系又相互作用的因素:

(一)冷战后欧洲安全环境的变化及其所带来的西欧防务性质和安排的相应变化。

冷战时期,抵御来自苏联和华约集团的军事入侵是西欧防务安全最主要的任务,美欧在防务安全利益上较为一致,体现在防务安排上就是将西欧的防务放在北约的框架内规划和处理。随着冷战的结束、苏联的解体和华约的解散,西欧和北约历史上第一次不再面临来自东方的威胁。欧洲地区发生大规模军事对抗的可能性大大下降,代之而起的是欧洲内外由民族矛盾、领土争端和宗教纠纷引起的地区性危机和冲突的增加。西欧防务安全面临的最主要和最紧迫的课题是如何预防冲突和处理危机。在这样的情况下,美欧之间在防务安全利益上的差异就日益突出,主要表现有:①对冲突和危机所带来的不稳定的程度和迫切性,美欧可能会出现不同的看法;②在如何处理地区性冲突以及在诸多危机中各自发挥什么作用,美欧往往也会出现政策上的差异和不同的侧重点。这就迫使美国及其西欧盟国在加紧改造北约,使其在冷战后的欧洲安全中能够继续发挥主导作用的同时,寻找到一个当美国还没有感到危机严重到非它出兵不可的地步时,西欧盟国单独采取军事行动的防务安排。美欧都试图在西欧联盟现有的框架内找到解决上述问题有效途径,以使西欧联盟“具有采取行动的意愿而无需老大哥援助的能力,同时又赋予它们这么做的合法性”〔8〕。 而西欧联盟也较适合充当加强北约“欧洲支柱”的手段和欧盟防务部分的安排。这是因为:①西欧联盟是一个自主性同时又完全由西欧国家组成的防务机构,有自己的决策程序,从而为实现“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提供了一个现存的框架;②欧盟现有的15个成员国中,有西欧联盟成员国、北约成员国和中立国,西欧联盟作为欧盟的防务部分,较适合欧盟成员国的状况,有助于协调欧盟成员国在欧洲安全与防务领域的不同立场;③有利于加强美欧联系,克服目前欧美在防务问题上的分歧。

(二)美欧关系的变化。

冷战时期,西欧面临苏联和华约集团在常规武器、化学武器和核武器方面的优势,因此对自身安全的考虑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对美国的依赖是欧洲安全的一个重要因素,北约则成为维持跨大西洋防务联系的纽带;②核威慑是阻止华约集团进攻的唯一可靠的手段,包括英、法独立核力量在内的核力量对欧洲安全作出了贡献;③持久的和可核查的军控被认为是对欧洲安全潜在的重大的贡献;④克服欧洲分裂被视为目标,欧安会进程被作为实现此目标的主要途径。上述考虑决定了战后以来美欧防务关系的基本状况,即:①北约在西欧防务安全中的主导地位;②美国在北约的领导地位; ③西欧各国对大西洋联盟的“贡献”〔9〕。

冷战结束后,美欧关系在两方面发生了变化:一是随着来自苏联和华约集团军事威胁的消失,西欧对美国的依赖程度明显下降,并且随着西欧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一体化进程的加速推进,西欧以欧盟为依托独立处理欧洲事务的能力显著增强,从而在越来越广泛的领域内要求与美分享领导权,防务独立的倾向进一步发展。其主要表现是:①提出发展“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②进一步加强西欧国家之间的双边和多边防务合作;③提出了分阶段实现欧洲共同防务的设想;④要求与美分享北约欧洲盟军最高司令部的指挥权,提出南欧盟军司令一职应由欧洲成员国轮流担任等;二是冷战后美对欧战略面临新的调整和收缩。这是因为:第一,冷战结束后美虽成为唯一的超级大国,但其国力较80年代已进一步相对衰落,不得不减少对欧洲安全的义务,以便与其财务相适应。同时,在国际竞争的重点日益放在经济方面,经济安全在国际安全中比重日益上升的当今时代,美也希望把更多的财力放在发展国内经济上。冷战后美国内“美国第一”和孤立主义思潮的重新抬头也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这一倾向;第二,出于美全球战略和军事战略调整的考虑。冷战后,美全球战略的首要目标是维护其在世界上的领导地位,防止出现一个对其霸权地位提出挑战的全球性或地区性大国。美在继续将全球战略的重点放在欧洲的同时,注意力越来越转向亚太地区。在防务安全上,美认为欧洲、亚太和中东都是对其安全至关重要的地区,美应具备同时打两场地区性战争的能力。上述因素促使美在压缩驻欧美军,将“前沿部署战略”调整为“缩成了的前沿部署战略”的同时,要求其欧洲盟国更多地承担联盟的义务和责任,希望西欧能自行解决发生在周边地区的小规模武装冲突,不使之蔓延或酿成更大的影响欧洲稳定的战乱。其主要政策体现就是同意在北约的框架内发展“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以使其西欧盟国实现“没有美国参与下的单独的军事行动”。因此,西欧联盟作用的加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美欧在冷战后欧洲防务问题上的一种妥协。

(三)欧洲一体化进程的必然要求。

西欧联合犹如三级火箭,从经济一体化到政治一体化再到军事或防务一体化。但在战后西欧一体化的初始阶段,防务一体化曾占有突出的地位,“布鲁塞尔条约组织”的成立和50年代初建立“欧洲防务共同体”的努力都可以说是西欧防务一体化的最初尝试。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西欧联合最早是从防务联合开始的。北约的成立和冷战格局的最终形成中断了西欧防务一体化进程,北约统管西欧防务使西欧联盟自此失去了作为一个军事实体而存在的作用和意义。尽管进入70年代以后,西欧政治联合进程正式启动,80年代中期制订的《单一欧洲法案》又第一次将这种合作写入条约,称之为“欧洲政治合作”,其有关条款后发展为马约第5款,但并未涉及防务领域。 西欧防务联合作为政治一体化的一部分,与经济一体化进程长期分离,并且随着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化,两者之间的差异和不平衡性日益明显,不仅妨碍一体化进一步向纵深发展,而且不利于西欧作为一个整体在冷战后欧洲安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基于上述认识,马约将政治联盟作为欧洲建设的第二根支柱,确立了建立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进而建立共同的防务政策,适时建立共同防务的“马斯特里赫特公式”,并赋予西欧联盟以欧盟防务部分的地位,明确了西欧联盟与欧盟之间的组织联系,从而将防务一体化再次纳入欧洲一体化进程。

三、未来发展方向及其对欧洲防务一体化的影响

尽管马约及其附件确定将西欧联盟“分阶段建设成欧盟的防务构成”和“发展成为加强大西洋联盟欧洲支柱的手段”的双重目标,界定了西欧联盟与欧盟以及西欧联盟与北约之间的关系,其军事实体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恢复和加强并在冷战后的欧洲安全中开始发挥一定的作用,但在可预见的未来,西欧联盟要实现欧盟的目标,成为独立的欧洲防务机构,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一)从西欧联盟与欧盟的关系来说,欧盟内部意见不一,加之由于组织成员和决策机制方面的原因,西欧联盟要成为欧盟的防务构成,尚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首先,马约虽确定了实行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目标和意图,但对如何实现这些目标尚无具体的方案和步骤,仅提出在成员国之间建立合作和采取联合行动。修改马约的欧盟政府间会议对马约关于共同外交与安全政策的条款也未作任何修改。这必然使欧盟由共同的外交和安全政策到防务政策到共同防务的设想难以循序渐进,逐步深入,在具体的外交和安全问题上的合作仅止于政策上的协调和采取有限的联合行动。反映在欧盟与西欧联盟的关系上,也就必然会出现:尽管马约明确区分了西欧联盟与欧盟在安全与防务方面的职责(即凡与联盟安全有关的一切问题,属于共同外交和安全政策的范畴;而与防务有关事项如涉及军事力量部署方面的问题则明显地是西欧联盟的职责),尽管《阿姆斯特丹条约》再次规定欧盟可以请求西欧联盟代表其执行维和、人道主义救援和处理危机的行动,以使欧盟在军事上发挥前所未有的作用,但由于没有更详细的外交和安全政策作指导,西欧联盟作为欧盟的防务机构有效地发挥作用是困难的。

其次,欧盟成员国目前对于该组织与西欧联盟的未来关系存在不同的主张。1995年11月15日,在马德里举行的西欧联盟部长级会议曾就该组织与欧盟之间的未来关系提出以下几种选择:①西欧联盟对欧盟保持其独立;②西欧联盟逐步并入欧盟。欧盟第一步先争取为西欧联盟确定总方针的权力,然后给它下指示,最后建立法律上具有约束性的联系,使其执行欧盟在防务方面的决定;③西欧联盟完全并入欧盟。但在欧盟内部,对如何处理与西欧联盟的未来关系仍存在较大的分歧,大体分为三派:一派以法、德为代表,主张将欧盟概念上的防务机构——西欧联盟并入欧盟,并在条约规定的传统防务职能外,赋予其以干预冲突和处理危机的行动能力。为此,德曾提出在7—10 年内在北约内部分三阶段向成熟的“欧洲支柱”过渡的设想,认为这对加强欧洲自己的安全体制是必不可少的〔10〕。今年3月,在欧盟政府间会议期间,法、德、 比、意、卢和西班牙6 国正式提出分阶段实现欧盟与西欧联盟合并的建议,企图使这个问题获得稳定可靠的解决,但遭到以英国为代表的一派的反对。该派虽同意增强西欧联盟的行动能力,但认为其新作用“不应包括作战使命”〔11〕;虽不反对西欧联盟与欧盟建立联系,但主张西欧联盟保持自主性,只同意两组织之间进行“简单的合作”,而且认为如果把西欧联盟并入欧盟将会削弱北约,而只有北约才能确保西欧的防务安全〔12〕。第三派是欧盟内的一些中立国家,它们坚持保持其中立国地位,拒绝参加任何军事机构和活动。上述不同的立场和主张使修改马约的政府间会议在此问题上难以取得进展,使西欧联盟作为欧盟防务机构仍缺乏必要的同一性。《阿姆斯特丹条约》只规定:“欧盟将进一步加强与西欧联盟的组织关系,但是与西欧联盟全部合并,使西欧联盟增加防务色彩的决定,需15个成员国一致同意”〔13〕。

第三,在决策机制方面,这两大组织之间也存在不相适应的情况。西欧联盟是一个政府间组织,其决策遵循协商一致的原则;而欧盟则是建立在《罗马条约》基础上的单一机构的机制。欧盟将筹划和处理具有防务意义的事务的职能交由属政府间合作性质的西欧联盟处理,这种机制虽可协调欧盟成员国在防务安全问题上的政策和立场,但很难保证决策与行动的及时与有效。〔14〕

(二)就西欧联盟与北约的关系而言,由于美欧对发展“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理解上存在差异,短期内难以确定。

美欧虽一致同意在北约范围内建立“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但意图和目的却大相径庭。美此举意在将之作为北约内部改革的措施和目标之一,使其一方面在继续保持传统的集体防务功能的同时,还具备处理危机、进行维和与人道主义救援的能力;另一方面维持跨大西洋联盟内部有效的军事和政治合作,以适应变化了的欧洲国际关系和形势,保持北约在冷战后欧洲安全中的主导地位和美在北约的领导地位。这就是为什么《柏林宣言》屡次提及“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欧洲支柱”而很少提到欧盟的缘姑。表现在政策立场上,美虽支持西欧联盟加强军事作用,但仅限于维和与实施救援或北约不便出面的预防和处理危机的活动方面,反对建立任何重复北约职能或与之竞争的西欧防务实体。而法、德等欧洲盟国则希望通过发展“欧洲安全与防务特性”,在北约内逐步建立与“美国支柱”相平行的“欧洲支柱”,最后取代美国,“导致美作为一个保证安全和稳定的因素从欧洲撤回去”〔15〕。双方上述分歧不仅使西欧联盟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而且使北约与西欧联盟的关系难以最终确定。

(三)从西欧联盟自身来说,要成为独立的欧洲防务机构也较困难。首先,尽管西欧联盟的军事实体作用大大加强,但尚缺乏足够的军事力量和军事手段。其次,西欧自身的防务力量较弱,仍不得不依赖美国。最后,西欧联盟组织上的扩大也可能为其带来安全上的难题。

四、结束语

冷战后欧洲国际关系和安全领域一个最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西方一些多边机构作用增强和扩大的趋势,其中以北约和欧盟的东扩最为突出。西欧联盟作用的增强和组织上的扩大与这一趋势是同步的,对其作用的定义反映了在冷战后欧洲安全结构重建过程中,美欧之间以及欧盟内部安全利益的分歧与协调。但由于北约在冷战后的欧洲安全中仍将发挥主导作用,同时由于欧盟内部在防务问题上的分歧和自身力量较弱等原因,西欧联盟虽将沿循着马约规定的北约“欧洲之柱”和欧盟防务部分发展,但在目前阶段则更多是的作为在北约范围内发展“欧洲防务与安全特性”的一种手段起着在防务方面连接北约与欧盟的作用。欧洲要实现防务独立仍需时日。

注释:

〔1〕〔3〕〔6〕David Heathcoat—Amory,"The Next Step forWestern European Union:a British View",The World Today, July,1994.

〔2〕〔9〕〔11〕Trevor Taylor,"West European Securityand Defence Cooperation:Mastricht and Beyond",International Affairs,Vol.72,No.1(Jan.1994)

〔4〕Douglas Hurd," Developing the Common Foreign and Security Policy",International Affairs,Vol.70.No.3,( July.1994)

〔5〕〔7〕Paul Cornish," European Security:the End of Architecture and the New NATO",International Affairs.Vol.72.No.4(Oct.1996)

〔8〕《参考资料》1996年10月17日。

〔10〕英国《独立报》1996年12月15日

〔12〕《参考资料》1997年6月10日

〔13〕《参考资料》1997年6月20日

〔14〕参见周建平等:《欧洲联盟经济与政治一体化及其对世界经济与政治的影响》,《欧洲一体化研究》,1996年第3—4期,第23页。

〔15〕《参考资料》1997年7月8日

标签:;  ;  ;  ;  ;  ;  ;  ;  

西欧联盟与欧洲防务一体化_军事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