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社会阶层的新变化与党的群众基础的巩固和壮大_工人阶级论文

新时期社会阶层的新变化与党的群众基础的巩固和壮大_工人阶级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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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D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505(2011)02-0140-05

群众基础是党在执政过程中赖以掌握政权、巩固政权的根本条件,是执政党生存发展的基本立足点,是中国共产党成功执政的根本依托。正确认识和把握新时期社会阶层的新变化,深入探讨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群众基础问题,有助于进一步深化对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认识,更好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社会阶层的新变化

所谓社会阶层结构是指社会成员之间的构成方式与比例关系。它是依据特定的原则、标准和方法,对社会成员阶层归属进行划分。1978年以前,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非常简单,是一个由“两个阶级一个阶层”(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阶层)以及其他人群组成的社会。这种社会阶层结构被人们形容为是一种扁平型社会阶层结构;虽然构成人员一直处在变化之中,但这种社会阶层结构方式、各阶层的比例本身没有发生大的变化。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阶级队伍不断扩大,整体素质普遍提高,广大农民日益成为社会主义的新型农民,同时出现了大量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重要体现。

1.传统产业工人队伍缩小,从事第三产业的工人队伍日益扩大。

随着国有企业的改革,特别是“抓大放小”和“减员增效”政策的实施,国有企业搞活的同时也出现了大规模的下岗工人。据估计,在城镇,因为企业减员增效而下岗的职工已经超过了3000多万。这些人通常会在体制外部门寻求就业机会。2000年,全国在职职工近2.7亿人,约有1亿多职工在私营企业、个体经济、合资企业等各类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就业。同时,现代工业对劳动者受教育程度要求的提高,使工人队伍中脑力劳动者的比重越来越大,他们的选择多在第三产业,尤其是第三产业中的流通部门(交通运输业、邮电通信业、物资供销和仓储业等)和服务部门(保险业、地质普查业、房地产业、公用事业、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咨询信息服务业等)。因此,包括主要从事科技劳动、管理劳动、中介服务劳动等各种脑力劳动者在内的工人阶级队伍,呈现出了规模扩大、分布广泛、行业密集的多样化结构。

2.农民队伍迅速分化,数量减少

长期以来,农民作为工人阶级的同盟军,是一个整体享有较高的政治地位、数量庞大的阶级。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农村工业化的快速发展,我国农业劳动者数量大量减少,占就业人口的比重从1978年的67.4%下降到1999年的44%。农业劳动者数量减少的原因是农民队伍的分化,外出务工、经商或兴办乡镇企业、接受高等教育以及城市化,成为当前农民队伍分化的主要途径。农村仅进城务工的人数已由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三四千万,发展到2003年的9900多万,占农村劳动力的15%-20%。到1997年,进入乡镇企业的农民达到1.2亿以上。①农民身份的工人数已经超过国有、集体单位的职工数,他们已成为仅次于农民的第二大社会群体。农业劳动者占总人口比重的下降,对于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结构向现代社会结构转型极为重要。

3.新的社会阶层不断发展壮大

在我国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新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新的社会阶层主要由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自由择业的知识分子组成,队伍发展迅速。2002年,私营企业投资人数增加到623万,比1992年增长16.8倍。同年,中国有外资以及港澳台资企业20.8万个。②以每个企业有十个中高层中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计算,这个群体将有200万人。据国家劳动人事部统计,到2001年底,全国共有中专以上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7000万,约有2000多万专业知识分子在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到现在,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人数已超过1.5亿,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新的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后在国家政策的鼓励和支持下发展和壮大起来的,他们对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与重组以及新阶层的出现是社会结构转型和发展的结果,其存在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历史合理性。同时,我们也应看到,社会结构的分化与重组、各阶层收入分配差距扩大以及政治利益日渐出现明显反差,是引发社会不安定的非常重要的原因。

二、社会阶层的新变化对党的群众基础的影响

社会阶层结构的新变化在给党的群众基础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也使党的群众基础面临严峻的挑战。

1.工农阶层地位相对下降削弱了党的群众基础

在计划经济时代,作为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主要支撑力量的工人阶级,除了享有制度安排下的就业、医疗、住房补贴、商业服务、子女教育等经济资源优势外,还由于政府行政权力的安排而在国家政治生活和企业生产活动中享有一定的政治特权。处于制度分割格局外的农民阶级,虽然并不拥有和工人同等的经济福利优势,却也由于维护经济建设秩序和发动政治斗争的需要而被赋予了较高的政治地位。

但是,自从1978年国家工作重心从阶级斗争转向经济效益和社会发展后,政府便逐渐退出了对这两个阶级的政治保护和经济保护,此后由于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改革成本在各阶层分担的不均匀、转型过程中体制的不健全以及自身能力素质的差异等复杂因素的影响,致使改革开放所带来的收益在各阶层之间出现了明显的分配差距,从而客观上产生了利得阶层和利失阶层相比较的问题。在此当中,处于利失阶层地位的恰恰是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主要依靠力量和对中国革命、建设作出过巨大贡献的两大阶级: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在阶层分化中,尽管有一部分工人和农民凭借竞争优势实现了阶层地位的上升,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却由于社会资源的劣势而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呈继续下降趋势。在十大社会阶层中,他们属于产业工人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对传统产业工人而言,不仅表现为出现了大量的下岗失业现象,还表现在与技术、资本、管理等这些日益受到重视且有较高回报率的生产要素相比,其所拥有的单纯体力资源和操作技能的边际生产力较低的劣势也显现出来。以农业为主要或唯一收入来源的农民,由于几乎不拥有任何组织资源,他们所拥有的文化资源和经济资源也远远低于其他社会阶层,从而决定了这一阶层在整个社会阶层结构中处于较低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加之近年来农业买方市场的形成、农产品价格的显著下降和乡镇企业的普遍不景气,致使其收入长期处于徘徊低迷状态。随着经济地位相对下降,产业工人阶层和农业劳动者阶层原有的政治荣誉感和优越感也逐渐失落。

2.社会新阶层政治诉求的不断增强,对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提出了新的课题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在我国形成一定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影响力。据有关部门测算,2006年,全国企业实收资本(二、三产业)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分别为48%与52%;全国就业人员(二、三产业)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分别为32%与68%;全国GDP中,公有制经济与私有制经济的比重分别为37%与63%。与此相联系,作为其必然产物的新兴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社会阶层,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实践改革政策,在自己致富的同时,客观上为推动经济增长、繁荣市场、满足人民需要、吸纳剩余劳动力、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1994-2004年,全国私营企业吸纳的从业人员由648万人增加到5017万人,增长了7174倍。④随着经济实力的增强和阶层规模的扩大,私营企业主的政治参与意识也逐渐成熟起来,他们从保护和追求自身利益出发,关心国家政治,尤其关心党和国家关于私营经济和私营企业主的政策,同时还迫切希望能够广泛参与到政治领域中去表达政治诉求和愿望,通过自己的活动影响并推动政治系统决策过程。例如:一些有胆识和魄力、有良好信誉和社会关系、文化修养较高的私营企业家,对进入各级人大、政协表现出浓厚兴趣,要求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在政府中担任领导职务;还有一些私营企业主则更是明确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甚至要求在党代会上有一席之地。因此,正确评判这一阶层的政治性质、确定政治上先进与否的标准、保证党的先进性与广泛性的统一、将新的社会阶层置于自己的执政基础范畴之内进一步扩大自己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是新社会阶层的出现对党提出的艰巨任务。

3.社会各阶层之间矛盾日益突出

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的变化使各阶层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资源配置具有流动性和市场主体素质具有差异性,再加上各种政策性因素,使不同社会阶层和群体不可能获得均等的利益。正是这种差异的存在,造成阶层之间的矛盾冲突难以避免。在我国社会转型之际,由于一些改革措施的不配套,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暂时出现加剧的趋势,主要表现为以下特点:

一是物质利益矛盾更加突出,贫富分化现象严重。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人们的物质利益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肯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按照价值规律和利益原则进行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加上现行的许多体制不完善,这就使得物质利益关系复杂化、人们的收入水平差距拉大、社会贫富分化现象严重。

二是突发性群体事件增多,矛盾处理的难度增大。在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所针对的问题相对集中:农村主要集中在村级财务、干部作风、土地占用等问题上;城镇则主要集中在住房拆迁、工资拖欠、下岗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保障等问题上。这些问题往往具有普遍性,直接关系到许多人的生存利益,容易激起人们的对抗心理并酿成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秩序。

三、根据新的要求,努力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

随着改革步伐的加快,原有社会结构迅速解体,社会成员所处的旧的利益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社会冲突空前加剧,执政党如不能及时提供新的有权威的社会规范来有效约束社会成员,整个社会就会陷入动荡。因此,执政党必须制定及时、正确的政策,积极应对阶层结构变化所带来的挑战。

1.维护和实现好产业工人阶层的利益,巩固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

早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就鲜明地指出“共产党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④,从而明确规定了共产党的无产阶级性质。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位为工人阶级的政党,始终坚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为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奠定了坚实的阶级基础。从20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中国工人阶级继承并发展了原有的先进性,为中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要完成工业化和信息化的双重任务,也必须重视产业工人作用的发挥。由于我们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行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一些工人群众在阶层分化中暂时处于失利地位。为了改善产业工人在社会阶层分化中的失利地位,保障其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一致性,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切实维护和实现他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利益。

第一,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包括工会组织在内的各个群体组织以及各种民主渠道,切实落实工人阶级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别是在制定方针、政策的过程中,要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更好地反映和体现工人阶级的要求和愿望。

第二,采取措施保障工人主人翁地位的制度化、法律化和规范化。要着重从制度上保障工人阶级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保障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当前应进一步落实《宪法》、《劳动法》和《工会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职工群众的各种民主权利,并尽快完善或制定《社会保障法》、《最低工资法》、《失业法》、《集体合同法》、《社会救济法》以及《职工民主管理法》等,确保职工群众行使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有法可依,经济利益依法得到保障。同时,加强执法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侵害职工的权益行为严格依法加以追究和惩治。

第三,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科学文化技术素质。建立和完善职业培训制度,并将其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使整个工人阶级队伍始终跟得上科技进步和发展的潮流,始终走在时代发展和进步的前列。

第四,加大维护困难职工群众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帮助困难职工解决面临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和落实促进再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帮助困难和下岗职工再就业;动员全社会深入、持久、务实地开展送温暖活动,确保困难职工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得到提高。

2.把握党的群众基础的新变化,提高党的社会影响力

随着社会阶层的分化,出现了新的社会阶层。“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这些新的阶层中的广大人员,通过诚实劳动和工作,通过合法经营,为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和其他事业作出贡献。他们与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和解放军指战员团结在一起,他们也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⑤把其中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可以通过他们影响和带动这些阶层中的其他人员更好地为国家和社会服务。在新的社会阶层中发展党员和培养干部,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也是一项需要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工作。为此,我们应该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第一,要掌握标准,确保质量。吸收到党内的新社会阶层中的优秀分子,必须具备四项条件,即“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和“符合党员条件”。具备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加入党组织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质量,决不能一哄而上。

第二,要严格防止那些入党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防止和纠正以经济实力强弱、为社会捐助财物的多少、纳税的多少和个人名气的大小作为衡量吸收新党员标准的错误做法,更不允许用权钱交易的手段破坏党建工作。

第三,要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新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各个方面的优秀分子加入到党内来,一方面给党内带来了新鲜活跃的积极因素,另一方面也由于这些党员的身份、财产、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的不同而使其思想道德、思维方式、认识水平和价值观念存在着一些差异。为此,我们要更加重视从思想上建党,坚决维护和保持党的先锋队本色和先进性,对那些掌握一定生产资料、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的党员,教育他们不仅要模范地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照章纳税,还必须对他们加强无产阶级世界观教育,教育他们坚持党的理想和宗旨,增强党的组织观念,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自觉接受党的管理和监督,决不能凭借经济实力和社会关系干预党的工作和行政工作,以解决好他们不仅要在组织上入党、更要从思想上入党的问题。同时,要始终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及时将那些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开除出党,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3.制定正确的阶层政策,引导社会各阶层和谐发展

党在制定阶层政策时,要抓住各阶层的现实特点,制定的政策能够起到鼓舞和激励作用,提高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引导各阶层和谐发展。首先,要在阶层政策中体现各阶层的平等。现阶段我国各阶层成员都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都用自己的劳动、知识、资本为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党的阶层政策的制定不能片面强调某个阶层的重要性,而忽视其他阶层的作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各阶层共同努力的结果。其次,在具体到每个阶层的政策制定时,也要看到他们各自的特点,据此制定阶层政策。

第一,虽然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的缩小是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发展的必然,但现阶段农业劳动者阶层仍然占绝对多数,能否制订正确的政策维护他们的利益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意义重大。对待农业劳动者阶层,要重视维护和实现他们的利益,减轻其负担。免收农业税、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的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出和实践都体现了党的农民政策更加反映农民的利益和新阶段农民的特点。但目前农民的利益维护和生活水平的提高还是一个非常艰巨的任务,需要制定和实施更多有利于农民的政策。

第二,农民工成为工人阶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已得到制度的认可。2003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在《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首次以中央名义作出重要判断:“进城就业的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4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出,“进城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要组成部分”,明确指出进城农民工也是“产业工人”。这说明,我国政府承认了“农民工”的工人属性。但是,当代中国的农民工由于各种原因仍距离真正的工人阶级很远。要实现农民工真正工人身份的转变,执政党的政策调节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要进一步推进制度改革。制度的改革与变迁对于促进农民身份的转变起着重要作用,而其中户籍制度应作为改革的重点。其次,改革城市管理体制,促进农民工尽快融入城市社会。另外,还要积极吸纳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工会是工人阶级强有力的组织,可起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工人阶级队伍团结统一的作用。最后,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其整体素质。

第三,要认识到新的社会阶层也是社会主义建设者。不能简单地把有没有财产和有多少财产当作判断人们政治上先进与落后的标准,而应看他们的思想政治状况和现实表现,看他们的财产是怎么得来的以及对这些财产是怎么支配和使用的,看他们以自己的劳动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贡献。总之,在制定阶层政策时,要考虑社会各阶层的特殊性,为他们的健康发展提供特定的政策支持和必要的约束。

注释:

①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321-322页。

②《中国统计摘要(2003)》中国统计出版社2003年版第22页。

③简伟秀《我国私营经济发展的现状及趋势》,载于《经济研究参考》2006年第95期。

④《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85页。

⑤《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1年版第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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