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超概分析论文_冯思远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超概分析论文_冯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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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结合笔者的工作经验阐述关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超概分析的工作感悟,并着重论述工程建设各阶段建安费超概分析的常见内容及方法,以期为相关建设者提供参考。

关键词:超概分析;建安费;调概;概算;公路工程

引言

经批准的设计概算,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具有约束力,必须严格控制,认真执行,不得随意突破。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超概”的情况,应当及时开展超概分析工作,以利于管理者做出有效的决策。

超概分析可反映出不经济的设计方案,避免浪费,促进设计质量的提高,有助于设计单位在设计上对工程造价的把控。超概分析可反映出工程实施过程中成本失控的环节,这为项目管理者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参考。如因客观原因导致工程总投资无法控制在批准概算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应申请“调概”。

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的《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下称“《办法》”)第二十一条“由于价格上涨、定额调整、征地拆迁、贷款利率调整等因素需要调整设计概算的,应当向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申请调整概算。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应当进行审查。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等造成超概算的,不予调整设计概算。由于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设计方案变更等因素造成的设计概算调整,实际投资调增幅度超过静态投资估算10%的,应当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者核准部门调整投资估算后,再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审查调整设计概算;实际投资调增幅度不超过静态投资估算10%的,由原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直接审查调整设计概算”。通过解读该条规定并结合自身工作经验,笔者认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超概分析是判断项目是否符合“调概”条件的依据,可以说超概分析是“调概”的前提条件。

一、作为“调概”依据的超概分析的核心

作为“调概”依据的超概分析应在《办法》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的引导下开展和延伸,优先从价格上涨、定额调整、征地拆迁、贷款利率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设计方案变更六大方面逐步深入分析。同时,如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的情况,其超概分析应明确建设项目管理单位是否就上述情况遵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基建程序,并附上相关批文或回函,以体现对《办法》第二十一条的响应。

二、超概分析的基本与关键

超概分析的基本要求有:超概分析的工作底稿应保存完整,便于数据追查;数据来源应有设计图纸、概预算报表及计价源文件、合同文件、变更文件、结算文件等相关依据文件作支撑;超概分析报告表述思路要清晰,抓重点,文字要精简;对于工程造价影响较大的因素(如《办法》中提到的几个方面),无论造价增减,都要进行分析;对一个原因进行分析时,应尽量减少其他原因的干扰。

超概分析的关键是抓大放小,提炼出“超概”主因,且所有主因所涉及的增减费用之和能基本与超概金额吻合。

三、超概分析的特点

超概分析主要存在三大特点:

1超概分析有正、逆两种方式。沿概算批复至项目竣工进行超概分析,此之谓正。从项目竣工至概算批复进行逐步还原,此之谓逆。

2各因素间辩证统一。超概分析要求在分析一个原因时尽量减少其它原因的干扰,但是不同原因的费用测算又互相影响。

3各因素对费用的影响是可变的。如采用逆向分析的方式逐步还原,当各因素的还原顺序变化时,各因素对费用的影响也会随之变化。采用正向分析的方式也存在同样的现象。但这种变化一般不会因素的主、次本质。

四、各阶段建安费的超概分析

1.施工图设计阶段

在这一阶段,建安费超概分析可从三方面开展:材料价格调整、定额调整以及设计方案的调整。

(1)材料价格调整

由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存在各阶段所需时间较长的特点,故材料价格调整基本贯穿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各个阶段。而材料价格调整在各阶段的表现形式会有所不同。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材料价格调整主要体现为施工图预算与批复概算的材料价格差异。

那么如何测算出概预算材料价格差异相对应的建安费变化?

这个建安费变化无非是材料单价差和材料消耗量的乘积,计算概预算材料单价差是十分简单的算术性工作,因此解答这个问题的关键在于材料消耗量是取概算的数据还是预算的数据。笔者曾就这道“选择题”与多人进行讨论,结论是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会得出不同的选择,且两个选项都是合理的。但值得注意的是,不同的选择会伴随测算其它方面费用影响时采用不同的价格基准。如在此项分析选择预算材料消耗量进行费用增减测算,则在测算设计方案调整的费用影响时应采用概算的价格基准。这体现出超概分析的各项因素之间辩证统一的特点。

(2)定额调整

定额调整主要为概预算编办的修订、定额的修订和概预算人工价格的调整。定额调整可能发生于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且不管是在哪个阶段发生,其分析结果是不变的,故在后文的其他阶段建安费超概分析论述时不再重复。

我国公路工程概预算编办、定额和人工价格相对稳定,其调整周期比项目建设周期长,对于多数项目而言并不存在这一调整的影响。如遇到概预算编办和定额的修订,则应在施工图设计方案的基础上测算使用新旧编办和定额所得建安费的差异。如遇到概预算人工价格调整,则应按预算人工消耗量测算概预算人工价格调整所产生的建安费变化。

国家政策性调整一般会伴随着概预算编办和定额的补充或修订,故无需单独论述。

(3)设计方案调整

随着施工图设计阶段勘察和设计工作的深化,施工图设计方案会较初步设计有差异。这种差异可能大小不一、项目繁多,因此,在进行设计方案调整的分析时要把握重点,优先从建设规模和重大方案调整方面入手,如:线路长度、平纵线型、互通数量、沿线服务设施规模、路改桥、桥改路、隧道增减、隧道围岩级别、软基处理方案、构筑物基础设计方案等。同时,超概分析必须明确设计方案调整是否已遵照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附上相关的批文或回函。

2.招投标阶段

招投标阶段签订的建安工程合同价款一般较施工图设计阶段的造价有所下浮,这里的“下浮”不同于“中标下浮率”,不是中标价较控制价的下浮,而是合同价较施工图预算的下浮。这个下浮情况虽然不可能作为超概的原因,但超概分析不应缺少这一项内容。

3.施工合同执行阶段

施工合同执行阶段是指从合同签订至合同结算完成的全过程。在这一阶段,建安费超概分析可从五方面入手:材料价格调整、定额调整、变更、补充协议、合同外奖励。定额调整如施工图设计阶段所述,不再重复。另外,该阶段建安费超概分析的基础数据大部分源于施工合同的结算文件,因此,在开展超概分析前,应对施工合同结算费用进行审核,确保其费用真实有效。

(1)材料价格调整

施工合同执行阶段的材料价格调整主要体现为按合同约定执行的材料调差,一般可分为甲供材调差和自购材调差两种。材料调差的金额可从施工合同结算文件中获取,故超概分析只需对各施工合同的材料调差费用进行统计。

(2)变更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发生较多变更,在超概分析时,需对所有变更进行分类和汇总,对影响较大的变更类型进行原因分析,并明确其变更的报批流程是否完备。

例如某项目超概分析的一段内容:某项目部分施工合同段在路槽形成后遭遇连续降雨,路槽顶面变得松软,短期翻晒后仍无法满足强度要求,为保证路面工程的质量和确保进度目标,故对这部分路槽进行换填处理,由此增加金额**万元(金额不列举),该部分变更已遵照项目变更管理办法完成报批程序。

(3)补充协议

其分析方式与变更类似,不再赘述。但有别于变更,个别补充协议可能是由政策性调整引发的,故在分类、统计补充协议时,需区分涉及政策性调整的内容和不涉及政策性调整的内容。

(4)合同外奖励

其分析方式与变更类似,不再赘述。

结语

对同一项目采用不同的超概分析思路,其超概分析会在费用测算时存在差异,但无论思路如何,最终得到的超概主因是不应有别的。作为公路建设的参与者,我们应确保超概分析结论的准确、有效,为公路建设决策群体提供有力参考。

论文作者:冯思远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6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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