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定理在中国的适用性检验——贸易对地区和城乡收入差别的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适用性论文,定理论文,中国论文,城乡论文,收入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7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892(2009)03-0089-07
一、问题的提出
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对外贸易发展迅速,进出口总额由1978年的206亿美元增加到2008年的2.6万亿美元,增长了一百二十六倍以上。同时,全国的基尼系数也在迅速扩大,1980年为0.32,2000年超过了0.4,到2005年更是逼近了0.47。中国对外贸易的迅速发展与收入分配的急剧恶化之间,似乎存在着一种值得我们去检验的相关性。
为了去检验这种相关性,本文认为,要考虑中国的实际情况和有关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除了从整体上去检验对外贸易和全国居民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外,还应当去检验贸易对地区收入差别和城乡收入差别的影响。
从实际情况来看,中国的对外贸易主要发生在城市,而沿海地区的对外贸易又比内地发展得快。如果对外贸易是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的话,则城乡收入差别和沿海内地收入差别应当有扩大的趋势。而实际情况是,这两个收入差别也的确在扩大:中国城镇家庭平均每人全年收入与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的比值,由1985年的1.88倍上升到了2005年的3.48倍。世界银行的一份研究报告也认为:“城乡家庭人均收入比和沿海内地人均GDP比从80年代后期到2004年扩大了50%左右:前者从2.2倍上升到3.2倍;后者从1.7倍上升到2.4倍”。[1]因此,必须去检验中国的对外贸易在多大程度上造成城乡收入差别和沿海与内地收入差别的扩大。
从有关理论在中国是否适用的考虑来说,尽管对外贸易普遍被理论界认为是影响国内收入分配的重要原因,但是对于特定国家来说,对外贸易是改善了还是恶化了国内的收入分配,却是应当去具体分析的问题。1941年斯托尔帕(W.E.Stolper)和萨谬尔逊(Paul A.Samuelson)提出的S-S定理,根据H-O理论认为,参与国际分工与国际贸易的国家,其出口商品中密集使用的丰富要素价格会上升,而进口商品中密集使用的稀缺要素价格会下跌。[2]这个定理,经过后来几代人的检验和发展,被认为是一个经典的定理,它也因此而被写入了几乎每一本有关国际贸易理论的教科书中。
但是,S-S定理的研究对象是作为一个经济整体的国家,像中国这样一个大型经济体,由31个省市构成,各地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程度相差甚远,因此有必要从分地区的角度来检验贸易对地区间收入不平衡所产生的影响。此外,S-S定理的研究对象是一个一元经济体,而中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体,城乡收入差别巨大,因此有必要从城乡收入差距上来检验贸易所产生的影响。总之,根据中国的特殊情况来再检验S-S定理的适用性,是本文的研究目的。
二、文献回顾
(一)S-S定理的适用性问题
S-S定理在发达国家的适用性问题上,持肯定意见的有先是在美国Swarthmore大学做过斯托尔帕的学生、后来又在麻省理工学院(MIT)成为萨谬尔逊学生的琼斯(Ronald W.Jones)。1965年他的文章提出:发达国家资本密集型商品的相对价格因出口而提高,会引出该国丰富要素资本报酬更大程度的提高,和本来在进口商品中密集使用的另外一个要素劳动实际报酬的降低。[3]琼斯证明的实际上是商品价格变化会引起要素价格更大程度的变化,在学术界被称之为“琼斯的放大效应”,并一直被主流经济学认为是S-S定理在发达国家应用上的扩展。美国Brandeis University的Rachel McCulloch 2005年4月为纪念萨谬尔逊90岁生日而写的文章“Protection and Real Wages:The Stolper-Samuelson Theorem”就认为,“琼斯的放大效应”是对发达国家大型经济体贸易引起要素收入分配变化的经典解释。
但是,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成立之前,在一场关于墨西哥加入后,便宜的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到美国后,会不会如S-S定理所说的那样压低美国稀缺要素劳动的价格即工资问题的争论中,新贸易理论对S-S定理提出了挑战。Brown,Deardorff和Stern在1993的文章中,提出了一个考虑到报酬递增、产品差异和不完全竞争等因素以后的密歇根大学NAFTA模型(Michigan NAFTA Model),并把NAFTA对美国工人实际工资的影响分解成五项效应之和,即斯托尔帕—萨谬尔逊效应、贸易条件效应、规模经济效应、进口关税效应和产品多样化效应之和。他们实证检验后得出的结论是:各效应合计下来,对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实际工资的影响均为正值。也就是说,NAFTA的生效,对三国实际工资都具有积极的提高作用,而不会在美、加两个发达国家中发生象S-S定理所说的那样工资降低的情况。[4]
上述文献的研究对象是作为大型经济体的发达国家,当代经济学家在S-S定理适用性检验的对象上开始有所转移,他们或者是从大型经济体转向小型经济体,或者是从发达国家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例如,法国经济学家Isabelle Bensidoun,S é bastien Jean和Aude Sztulman 2005年的文章就以小型经济体为对象,把劳动进一步细分成受过教育的劳动和未受过教育的劳动两种,然后提出了一个包括资本、受过教育的劳动和未受教育的劳动在内的三要素理论模型,以分析用净出口变化来表示的贸易发展,研究在什么情况下会扩大刻小型经济体的收入不平等,又在什么情况下会缩小这种收入不平等。①又如,美国Rochester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的印度裔女经济学家Shatakshee Dhongde2007年的文章沿用传统的2×2模型的假定(两种商品:机制品和食品;两种生产要素:劳动和资本)加上自己的短期内资本不能自由转移而长期内可以自由转移的假定,为资本稀缺(主要是进口资本密集型机制品)而同时劳动丰富(主要是出口劳动密集型食品)的某发展中经济体设计了两个模型,来分析城市存在失业的情况下,以进口关税降低为标志的贸易自由化对要素收入分配的影响。她的短期模型得出的结论与S-S定理相反:该发展中经济体的丰富要素劳动的工资非但没有提高,反而降低;同时其稀缺要素资本的报酬在短期内没有降低,反而会提高。②再如,Ronald Fischer1992年的文章运用多期迭代分析来研究一个劳动力丰富的发展中小型经济体,从封闭状态走向贸易开放的过程中,劳动密集型商品的出口和资本密集型商品的进口所必然带来的两种商品相对价格的变化,会不会影响单个经济行为者收入中工资部分和资本租金部分的比例。他的结论是:个人收入中工资相对于租金比率的上升,意味着收入的平等化;反之则相反。[5]
(二)贸易对中国地区和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上述文献的研究对象均不是中国。在中国问题的研究上,比较多的讨论是贸易对中国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例如,万广华、陆铭和陈钊(2005)以中国29个省市1987年至2001年的省级数据,采用了Box-Cox和Box-Tidwell相结合的模型,构建了一个90%以上的总收入差距可以被解释的收入变量Y的决定函数,再用Shorrocks提出的夏普里值过程来观察各解释变量对收入差距的贡献,并将这些解释变量对我国地区间收入差距的平均相对影响进行排序。他们的检验得出,贸易开放(Trade)对我国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力从1987年的11.67上升到2001年的14.52,排序在同期也从第5位上升到第2位,说明贸易对收入差距的扩大有正的影响。而人均外资进入(FDI)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也从1987年的4.75增加到2001年的7.14,同期的排序也从第8位上升到第7位。如果把贸易开放和外资进入合在一起代表全球化(Global),则两者一起对中国地区间收入差距扩大的影响力从1987年的16.42上升到了2001年的21.66。因此,万广华等的重要结论是:“全球化对于地区间收入差距的贡献显著为正,并且随着时间而加强”。[6]
此外,Jian,Sachs,Warner(1996)对中国自1953年到1993年的经济发展做了考察,结果发现,1978年改革后地区经济增长出现了明显的收敛。③杨明洪,孙继琼(2006)将中国经济区划分为七个经济带,指出地带之间的差距仍是当前中国地区差距最为突出的问题。[7]金相郁、郝寿义(2006)指出,在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区域发展差距格式符合倒U型;改革开放之后,则呈现出Amos的S型。[8]在解释形成原因的时候,金相郁、郝寿义发现,外商直接投资是造成区域发展差距的一个主要因素,尤其是与其他变量同时考虑的时候,其弹性更大。④
在贸易对中国城乡收入分配影响的讨论中,澳大利亚中国裔学者Yongzheng Yang和Yiping Huang(1997)用一般均衡模型,把中国农村和城市的人口各分成较富裕的、次富裕的和较贫困的三类共六组人群,并根据1992年的数据检验中国农产品进口关税和工业品进口关税各削减30%对这六组人群收入分配的影响。[9]周娟和张广胜(2008)利用1988-2005年各省份面板数据的检验发现,对外贸易与全国和中西部地区城乡收入不均等之间是非线性的倒U型关系,在不同程度上扩大了全国和三大地区的城乡收入差距。[10]何娅(2007)在分析中国城乡基尼系数扩大的过程中,强调了中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对收入差距的放大作用。[11]当然,也有否定对外贸易影响中国城乡收入差距的观点,例如,高展军、于文祥和杜寒芳(2005)认为,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对外贸易、外商直接投资以及人均GDP对中国现阶段的城乡收入差距并没有显著的影响,影响城乡收入差距的因素主要是农业从业人口比例、政府财政支出、人力资本等内生的因素。[12]
三、贸易与我国收入分配之间关系的实证检验
(一)检验S-S定理在中国适用性问题上的一些考虑
如果S-S定理在中国是适用的,那么中国丰富的要素劳动的工资随着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而发生的增加,应当起到缩小全国居民收入之间差距的作用。考虑到中国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和各地对外贸易发展的不平衡,按照S-S定理的分析,贸易发展快的地区与贸易发展慢的地区之间的收入差距,应当由于贸易发达地区出口增加工资上升得比落后地区快而有所扩大。考虑到中国的二元经济主要存在于经济不发达地区,因此,如果S-S定理在中国是适用的,那么发达地区内部的收入差别,也应当由于劳动密集型商品出口和工资增加而有所缩小;而不发达地区应当由于贸易的不发达,收入差别依然比较大。
由于以上这些考虑,本文的实证分析首先检验贸易开放对全国总体收入分配的影响,接下来检验地区开放度不同与地区间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最后比较了2006年不同省市的城乡收入差距。
同时,在下面的实证分析中,我们增加了外商直接投资(FDI)这个解释变量。之所以在对外贸易这个解释变量之外再加上FDI,是因为外商在中国的直接投资大多数与进出口贸易尤其是与加工贸易有关。因此,在下文的分析中,我们可以用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这个内生变量来覆盖贸易和FDI两者的影响。
劳动者的质量,或者劳动者受教育和培训的程度,对其工资水平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分析劳动者的收入差距时,例如在下面的中国对外贸易增长与总体收入差距关系的实证检验中,有必要把贸易、FDI和教育一起作为重要的解释变量。
(二)对外贸易与中国基尼系数之间关系的检验
1.模型的设定及变量的选择
本文采用以基尼系数表示的总体收入差距,以1990-2004年的进出口额占GDP比重,以及外商直接投资(FDI)占GDP比重来表示开放度。在数据上,各年外商直接投资额等于各年统计年鉴上的实际使用外资额乘以当年汇率换算成的人民币金额。
除了以外商直接投资占GDP比重表示的开放度会对收入差距产生影响外,一国的教育水平如上所说也会对收入差距产生影响。本文以当年大专以上人口数占总人口数之比来衡量我国的教育水平。由于数据的有限性,本文收集了1990-2004年以上变量相关数据,建立模型如下:
其中,Y:全国基尼系数;X:进出口总额占GDP比重;FDI:FDI占GDP比重;EDU:当年大专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模型中对以上各变量采用对数的形式。
2.模型统计结果及分析
本文使用的分析软件是Eviews,利用以上三个解释变量和一个被解释变量建立模型得到回归结果如下:
从表1统计结果来看,各解释变量统计上都显著,在1%的水平下都通过了T检验。表2是对四个变量的原序列的平稳性检验,从结果来看,被解释变量ln(Y),解释变量ln(FDI),ln(EDU)原序列都是平稳的。而解释变量ln(X)原序列的ADF统计量值比报告的临界值都大,也即该序列不平稳,因此需要对其一阶差分进行ADF检验。表3是对ln(X)一阶差分进行ADF检验的结果,从结果来看,其ADF值比临界值都要小,因此,ln(X)一阶差分序列是平稳的。因为四个变量不是同阶平稳,所以不需要再做协整检验。
贸易总额占GDP比重表示的贸易开放的系数为负,这说明S-S定理在中国是适用的,说明贸易的开放通过中国最丰富的要素——劳动工资的增加而有助于改善收入分配。外商直接投资占GDP比重与收入差距有正向的关系,而且通过T检验,这表明随着外资的流入会加剧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因为跨国公司通常投资于资本密集度较高、生产较集中、劳动生产率高的行业,因而他们通常雇佣更多的高技能劳动者,支付较高的工资。外企的高工资使得高素质人才迅速增长起来,从而拉大了他们和那些低技能工人间的工资差距。此外,国内企业在人才上与外企的竞争过程中,也会提高高技能劳动者的收入。
教育这一解释变量与收入分配差距也具有正向的关系,是因为我国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数占总人口比重还很小,他们工资的增加反而起到了扩大劳动者之间收入差距的作用。我国1990年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422%,2004年这一比例是5.77%。估计受过教育的劳动者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要提高到足够大的时候,他们工资的提高才会起到缩小总人口之间收入差距的作用。
在把贸易、FDI和教育作为解释变量的上述实证检验中,中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的确如S-S定理所说的那样,分别从不同的方向影响了国内的收入分配。
(三)中国的贸易对地区收入差距的影响
1.变量的选择及模型的建立
我国幅员辽阔,31个省市的经济和贸易发展水平相差很大。沿海的东部地区经济和贸易发展最快,中部地区次之,西部地区再次之。因此,有必要来检验贸易对这三类地区收入差距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
表4是利用泰尔指数计算的1996年到2006年我国东、中、西部地区组内和组间收入差距以及它们对全国总收入差距的贡献率。从表4中看,组间收入差距一直是地区收入差距的主要因素,其对总差距的贡献率一直保持在50%以上。从组内收入差距来看,东部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情况一直保持在较高水平,东部内部差距的贡献远远高于中部和西部内部差距贡献率之和。而中部收入差距在这10年中对总差距的贡献率略微下降,西部收入差距对总差距的贡献呈现上升趋势。
我国东部地区凭借自身地理方面的优势以及国家政策的倾斜,改革开放以后对外贸易发展迅速,经济增长也比中部和西部快。2006年东部地区GDP对全国GDP贡献率为59.66%。表5是1996年至2006年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贸易依存度以及东部地区贸易在全国所占比重的数据。从数据可以看到,东部地区在1996年至2006年这11年以来,以贸易总额表示的外贸依存度由1996年的57.43%上升到2006年的94.15%,上升了近一倍。而与东部地区相比,中部和西部地区的外贸依存度远远要低于东部地区,虽然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近年来对外贸易依存度也在不断上升。同时,从东部地区贸易在全国所占的比重来看,1996年到2006年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的贸易发展程度有着如此大的差距,会对这三大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产生什么影响?
为了分析地区贸易不平衡和地区间收入差距之间的关系,本文以采用泰尔指数分解出的东部、中部和西部收入差距为被解释变量,三个地区的贸易依存度为解释变量,利用1996年至2006年三个地区的数据做面板分析,模型如下:
2.检验结果及分析
利用Eviews对1996年至2006年东部、中部和西部的面板数据做混合模型得出结果如下:
从统计结果来看,解释变量X在1%水平上显著,通过t检验。从结果来看,不同地区贸易依存度可以解释91.79%地区间收入不平等,其他一些因素如地区内部教育水平的不同、国家政策的倾向以及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等也会造成地区间收入不平等。
从实证结果来看,地区间贸易发展的不平衡与地区间收入分配恶化有直接的关系。这与大多数学者得出的结论,例如上文提到过的万广华、陆铭和陈钊(2005)的结论基本上是一致的。因此可以说,中国地区间贸易发展的不平衡,的确如S-S定理分析所得出的结论那样,扩大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
(四)GDP和贸易增长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至此,本文的实证检验已经得出,中国的对外贸易起到了改善收入分配的作用、不同地区贸易发展不平衡是造成地区间收入差距的重要因素。这两个结论,从不同的角度说明S-S定理在中国是适用的。下面,我们根据中国二元经济的特征,来比较一下各地区的经济和贸易发展与该地区的城乡收入差别之间存在着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由于经济发达的地区对外贸易依存度也比较高,因此在下面的分析中,我们用人均GDP的数值来表示各地区的经济发达水平和贸易发展水平。
图1、图2和图3分别是2006年不同地区城乡收入差距、第一产业比重和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这三个变量与人均GDP之间关系的散点图。其中图1是不同地区的人均GDP与相应的城乡收入差距的散点图,该图直接反映了人均GDP高的省市其城乡收入差距也小,而城乡收入差距大的主要集中于人均GDP较低的城市。图2和图3则间接地支撑了图1,说明为什么人均GDP高的地区对外贸易比较发达。图2表示人均GDP较高的城市其第一产业比重较低;而人均GDP低的城市,其第一产业占GDP的比重也较高。由于第一产业一般非贸易品比重比较高,第一产业比重比较高的地区贸易可能不太发达,因此图2间接地从第一产业比重与人均GDP关系的角度,来说明为什么第一产业比重小也即人均GDP比较高的地区对外贸易会比较发达。图3所反映的是不同地区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与人均GDP之间的关系。由于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大的地区多半是商品经济不太发达的地区,这些地区的对外贸易也必然不太发达。因此图3也间接地从农民家庭纯收入比重与人均GDP关系的角度,来说明为什么农民家庭纯收入比重小也即人均GDP比较高的地区对外贸易会比较发达。
图1 2006年不同地区人均GDP与城乡收入差距
图2 不同地区人均GDP与第一产业比重
图3 不同地区人均GDP与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
这三幅图放在一起说明了我国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也即是贸易开放度较大的地区,其城乡收入差距也比较小,第一产业比重也比较小;同时农民的收入更多元化,其中来自农民家庭经营纯收入比重也在不断降低。这样,我们再次得出了中国的对外贸易的确如S-S定理所说的那样,通过提高中国丰富要素劳动的收入水平,来缩小地区内部的收入差别。
四、结论
通过上文的实证检验,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中国的对外开放,起到了缩小全国基尼系数的作用。不论是仅从对外贸易一个解释变量来看,还是从包括外资进入和出口增长一起在内的对外开放这个总体情况来看,S-S定理在中国都是适用的,因为对外贸易的确通过提高中国丰富要素劳动的报酬而缩小了国内的收入差距。
(2)中国地区间贸易发展的不平衡,的确如S-S定理分析所得出的结论那样,扩大了地区间的收入差距。中国幅员辽阔,在把31个省市划分成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地区后所做的实证检验中,我们发现三大地区不同的贸易依存度可以解释它们之间91.79%的地区间收入不平等。
(3)即使考虑到中国二元经济所产生的巨大城乡差别,我们的检验也得出了符合S-S定理要求的结论。这个结论就是:人均GDP高从而对外贸易发达的省市,其城乡收入差距小;人均GDP较低而对外贸易又不发达的省市,其城乡收入差距大。
因此,对外贸易是缩小我国收入差距的有力推进器。对外贸易不像有些人没有根据的猜测那样,会造成我国收入差距的扩大。我们应当坚定不移地坚持改革开放,在开放过程中缩小全国总体的收入差距、地区内的收入差距和城乡收入差距。
收稿日期:2008-12-30
注释:
①三位法国经济学家的理论模型可以参见Bensidoun Isabelle,Jean,Sébastien and Sztulman, Aude 2005,"International Trade and Income Distribution:Reconsidering and Evidence" .CEPII Working Paper No.2005-17 October:16-18。http://www.cepii.fr/anglaisgraph/workpap/pdf/2005/wp05-17.pdf.
②上述短期模型的结论见:Shatakshee Dhongde.2007."Effects of Trade Liberalization on the Distribution of Factor Income",The Selected Works of Shatakshee Dhongde.Available at:http://works.bepress.com/shatakshee_dhongde/1,2008-02-20.
③见Jian Tianlun,Jeffery D.Sachs,Andrew M.Warner:"Trends in Regional Inequality in China" .NBER Working Paper,No.5412,2003.他们还认为,中国各地区之间经济增长收敛性在具有国际贸易和资本流动自由化的沿海地区尤为明显,这个结论从某种意义上暗示地区收入不平等与开放度差异相关。这是较早涉及中国的贸易与地区不平等的一篇文献。
④虽然两位作者未提及贸易变量,但是我们认为,考虑到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的出口地位和出口导向性特征,可以推测贸易可能是我国地区收入差距扩大的直接原因。
⑤**表示在5%水平下通过t检验;***表示在10%水平下通过t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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