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煤矿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方法与途径论文_刘晓峰

促进煤矿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方法与途径论文_刘晓峰

一、引言

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127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指出:“对易发重特大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推动安全生产关口前移”。2017年1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了《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将双重预防机制相关内容纳入标准化考核项目当中。2017年5月,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吉林省煤矿安全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煤矿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意见》。这些都充分表明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目的、意义

煤矿事故频发一直是困扰煤矿安全发展的一个难题,如何管理煤矿安全工作,避免煤矿事故发生,是广大煤矿企业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首要工作任务。煤矿事故发生的根源还是风险管控失效,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就是针对安全生产领域的问题,强调安全生产关口前移,从隐患排查治理前移到安全风险管控,构筑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两道防火墙,也就是两种安全管理的方式方法。一是管风险;二是治隐患。

三、吉林省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

2016年6月,吉林煤监局提出了构建吉林煤矿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的工作要求。吉林煤监局延边分局率先在珲春矿业集团组织有关人员,共同编制完成了板石煤矿和八连城煤矿的风险管控基础资料工作。至此在珲春矿业集团的板石和八连城煤矿逐渐形成了初步的风险管控的安全管理方法,其他煤矿通过学习借鉴逐步引进了风险管控安全管理方法。2017年8月,针对国家安监总局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中新增有关双重预防机制的考核内容,为服务企业推动落实做好相关工作,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有关专家,在延边分局辖区以珲春瑞丰矿业公司为试点,针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要求,编制了简易实用的模板,并且在省局网站上公布,供全省煤矿参考借鉴。

自2016年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以来,尤其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将双重预防相关内容列入考核项目以来,推动了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是各煤矿企业都能按照标准化要求开展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二是多数企业通过在安全生产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根本性好转。三是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在不断提高,由原来认识上模糊不清,碎片化,逐步转变为系统化,规范化,清晰化。

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偏差,概念模糊不清,重视程度不够。

一是面对新事物,有些人持怀疑态度。目前普遍存在概念模糊不清,把风险管控措施和隐患排查治理混为一谈,认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是一回事,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就能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能够防止事故发生,没有必要把精力放在风险管控上面。

二是把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当成用来应付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无奈之举,甚至当成负担。

(二)培训教育不到位,未形成广泛参与真正落实的工作氛围。

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是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特殊性,规范性,需要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参与配合才能有效发挥作用,绝不是几个专兼职管理人员的工作。

一是专业队伍建设上。只有少数国有煤矿配备了1-2名矿级专职的管理人员,区队级均由技术人员兼职,而乡镇煤矿均未配备专职管理人员,都是由一般的安监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兼职。除此之外,包括多数矿级管理人员在内均未真正参与到风险管控相关工作中来。

二是专业技能培训上。目前各矿井安全管理人员多数都没有经过系统性针对性的学习培训,个别经过培训的人员,因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设置,教师教学水平的差异,对学习理解掌握有关知识也有较大不同。目前企业人员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面的知识了解掌握不够,或者一知半解,没有真正了解掌握风险管控的实质。

三是从业人员教育上。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都是由企业管理人员通过全员培训、班前会等形式,以灌输式教育为主,缺少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

(三)工作量大、过于繁琐,重复性工作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对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规定的内容较多,也很全面,还配套几本相关手册,有《煤矿安全标准化检查指南》、《煤矿安全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专家解读》,以及风险管控方面的各种手册标准和规范,相比《煤矿安全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的内容要细得多、多得多,过于繁琐,工作量大。

(四)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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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信息记录管理方式原始。多数矿井停留在用各种纸质文件记录各种信息的状态,如各岗位风险辨识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等,交流信息也是主要是利用矿办公会、班前会等传统形式。

二是缺乏信息化平台支撑。国家局、省局的数据平台有录入基础信息、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的相关功能,也没有风险管控方面的平台管理。

五、促进煤矿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方法和途径

(一)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

一是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牵头组织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的学习培训,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扩大培训范围,让矿井更多层面的人员了解掌握双重预防机制的实质内涵。

二是聘请专业人员做授课教师,增加培训内容的实用性,侧重于企业在生产实际的具体应用。

(二)瘦身融合,简洁适用,在增强实用性上取得实效。

一要简化瘦身。就是要把矿井现有的工作尽量的融合到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当中,既能减少重复劳动,又能加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

二要融合。要把风险管控的各类文件、手册、规程、预案等内容全部融合在一起,避免重复劳动。

(三)立法先行,依法规范,在构建长效机制上引导发力。

一是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法规来规范风险管控工作。隐患排查治理方面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章,对规范企业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目前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方面还没有制定类似的法律规定。

二是从地方政府方面。政府监管监察部门要在国家出台相关法规或规章前,要根据国家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情况,制定统一标准的基础资料编制模板,规范相关工作,减少重复劳动。

(四)以点带面,循序渐进,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一是发挥企业示范作用。吉林省国有煤矿在开展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方面起步早,各项工作较为规范,初步形成了风险管控管理方式方法,珲春矿业集团所属的板石和八连城煤矿,除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要求外,还针对以往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细化分析原因,找出事故发生风险管控失效的风险源,制定了井下作业“十不准”、“易致害行为”等风险管控措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二是发挥部门推动作用。各级监管监察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各矿井实际,以国有矿井为样板,组织其他矿井有关人员参观学习,沟通交流,以点带面,发挥国有矿的示范引领作用,共同提高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水平。

(五)信息智能助力,多措并举,向科学化管理迈进。

国家局和省局已经建成了信息化管理平台,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相关工作已经在平台上得到广泛应用,而对风险管控方面信息化、智能化还相对落后。省局数据平台要增加风险管控方面内容。要站在为矿井服务的角度,开发对矿井来说实用的功能,比如风险分类统计功能、重要工作未完成时的提醒报警功能等等,方便矿井的安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矿井愿意使用省局数据平台,而不是被动地在各种平台上填报数据。这样,自身没能力建设信息化的矿井就可以利用我们省局的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化。

(六)执法服务相结合,推动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迈上新台阶。

各级监管监察部门,在服务企业构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同时,要把监察执法工作做为推动和促进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主要手段。以现有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要求为依据,开展以矿井风险分级管控评估、保障措施的落实以及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双重预防机制岗位职责等方面为监察重点的专项监察。对发现的问题不加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要下达执法文书,该处罚的要处罚,以此督促企业落实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的主体责任。

结语

双重预防机制是一项长期建设的系统工程,把双重预防的方式方法变为日常工作生活当中的行为自觉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不懈努力才能完成。目前,双重预防机制在吉林省煤矿企业已经初步建立,多数从业人员能够接受了这种安全管理方式方法,取得了一定成绩,安全生产形势逐步好转。虽然在很多方面还都有很大差距,距离建立成熟的双重预防机制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我们相信,通过煤矿企业和我们监管监察部门的共同努力,煤矿安全生产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一定会越来越完善,安全形势一定会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2017

论文作者:刘晓峰

论文发表刊物:《中国西部科技》2019年第2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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