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IPOs影响的实证研究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IPOs影响的实证研究

冯颖[1]2002年在《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IPOs影响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我国股票市场由于历史的原因存在流通股与非流通股的区分,不流通市值占总市值的60%以上,这种独特的股权结构使得我国证券市场中股票的价格表现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差异。本文是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简称IPOs)价格表现之间的关系进行实证研究。主要由以下内容组成: 首先,本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现状对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特点及其产生的后果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分析结果认为中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缺点主要体现在:同股不同价、国有股比重过高以及国有法人股的非流通性叁个方面。 接着简要回顾了国内外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研究。主要包括二方面的内容:一是关于发行定价偏低及产生原因的研究回顾,二是对IPOs价格表现具有显着影响因素的研究回顾。 然后是本文的重点,即是关于股权结构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影响的实证研究。本文选取了1993年4月至2000年12月之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374只股票做为样本,采用经市场指数调整后的新股的超常收益率的模型通过实证的方法来研究股权结构对IPOs短期及长期价格表现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上市首日,IPOs具有较高的超常收益率,流通股比例对IPOs的超常收益率没有显着影响,两者相互独立,而流通股数量大小则对超常收益率有显着的影响;在长期价格表现方面,IPOs长期市场表现要强于同期市场的整体表现,不同流通股比例及不同流通股数量的IPOs样本组合之间的价格走势均存在明显差异。

张继强[2]2004年在《我国证券市场(A股)IPOs定价效率研究》文中指出提高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效率及市场化程度,以达到资本的优化配置,一直是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借鉴国内外有关IPOs发行定价效率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证券发行市场的典型特征,引入新股发行管理制度、发行定价机制等因素,找出影响我国证券市场(A股)IPOs定价效率的内在动因,并在制度上提出一些有益于提高我国证券市场(A股)IPOs定价效率的合理建议。鉴于近年来我国证券发行市场针对新股发行管理制度及发行定价机制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对提高我国证券市场(A股)IPOs定价效率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本文分析了我国证券市场的发行管理制度及发行定价机制的发展变革状况及其特点,在此基础上,选取上海证券交易所2000.01.01~2002.06.30期间发行的187只新股(A股)作为研究对象,运用统计软件SPSS,实证分析各相关因素的显着性及其影响程度。在对基本模型进行的实证分析中,本文检验了信息不对称因素对于IPOs定价效率的影响程度。之后,引入新股发行管理制度、发行定价机制及发行公司股权结构等因素,从以下叁个方面提出假设并进行实证研究:(1)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供求严重失衡对IPOs定价效率的影响;(2)IPOs发行方式的不同对其定价效率的影响;(3)我国证券市场(A股)IPOs发行公司特殊的股权结构对IPOs定价效率的影响。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结论,针对提高我国证券市场(A股)IPOs定价效率这一论题,文章从(1)实现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2)寻求市场化发行定价机制、(3)改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4)强化信息披露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制度上的建议,以期有益于我国证券发行市场效率的提高以及整个证券市场的发展。

鲁雪静[3]2005年在《A股IPOs长期表现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首次公开发行(IPOs)股票的长期弱势是IPO研究领域的叁大热点问题之一,研究我国IPOs的长期表现对提高我国IPO市场效率和完善新兴证券市场IPO理论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采用2000年——2002年6月末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166只A股作为样本,研究其在上市后叁年内的市场表现。首先运用多种模型来计算IPOs的长期超额收益,并进行统计检验是否存在显着的长期弱势,最后对我国IPOs股票长期表现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以期找出存在长期弱势的主要原因。 通过计算和统计参数检验,发现我国IPOs存在显着的长期弱势,其长期表现显着低于市场和规模相当的上市公司,IPOs上市后叁年的市场表现由于计算方法的不同,在-32%~-20.8%之间,表明我国的IPOs股票不适合长期持有,IPO市场效率较低,公司股权融资的成本较低。 通过回归模型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企业自身因素是我国的IPOs长期弱势存在的主要原因,包括流通股比例、年龄、行业、历史经营业绩及上市后盈利能力下降都对IPOs长期弱势存在显着影响,其中上市后盈利能力下降是长期弱势的根本原因;另外发行规模、发行日市场景气指数、投资者在IPO期间的过度乐观情绪、承销商声誉也分别对IPOs长期弱势存在不同程度的影响; 最后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针对如何提高IPO市场的效率提出政策建议:一是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二是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叁是完善IPO市场信息披露机制;四是规范中介机构的发展;五是加快机构投资者的发展。

张华[4]2014年在《基于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大股东控制对公司IPO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提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上市(IPO)是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之一,IPO不仅会影响公司的资本结构和规模,而且对于公司治理也会产生深远影响。随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通过IPO进入资本市场进行融资,然而公司选择IPO进行融资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公司IPO相关决策的机理是什么?大股东控制在我国IPO公司中普遍存在,股权集中条件下大股东具有侵占中小股东利益获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强烈动机,而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对公司IPO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本文基于大股东控制权私有收益的理论,研究了大股东控制对公司IPO决策、IPO定价和IPO抑价的影响机理。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揭示了影响我国资本市场公司IPO行为的内在因素。大股东通常是公司IPO的决策主体。公司IPO一方面使得原有大股东的控制权和所有权结构将会产生变化,大股东的控制权和现金流权进一步偏离,大股东攫取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动机增加。另一方面,会使得大股东面临外部投资者和市场的监督产生变化,外部大股东(如机构股东)的加入和市场的监督有利于公司价值的提高,但又限制了大股东控制权私有收益的获取。因此,大股东控制下的IPO决策需要在公司价值最大化和控制权私有收益的最大化之间进行权衡。本文基于大股东控制权私有收益和外部监督角度构建了大股东控制下公司IPO决策的模型,系统分析了影响公司IPO决策的影响因素,并通过阿里巴巴集团IPO的相关案例分析验证了模型研究提出的相关结论。研究认为企业选择IPO而不进行私募融资的意愿和融资规模、私募股权融资的边际成本及大股东利益侵占效率正相关,与公司最大价值、上市成本负相关。发行定价决策是公司IPO中最核心的问题,在我国现行的IPO询价制度下,新股发行价格反映了资本市场投资者对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如果IPO公司存在股权集中和大股东控制现象,那么外部投资者在对IPO新股定价时就会关注公司存在大股东控制的治理风险,并在新股价格中做出反应。因此,本文在理论模型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实证研究的方法发现IPO公司披露的大股东控制股权结构特征对IPO定价能够起到信号传递效应。投资者在新股估值时能够一定程度关注IPO公司大股东控制的治理风险并作出合理的判断。另外,IPO定价会直接影响IPO抑价水平,现有的研究主要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来解释IPO抑价现象,但现实中我国公司IPO一直存在“叁高”现象,与传统的信息不对称理论对IPO抑价的解释并不一致。本文构建了大股东控制影响IPO抑价的理论模型,并选取我国中小板IPO的公司样本实证研究发现,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偏离程度越大,IPO公司大股东通过降低IPO定价维持公司控制权的动机减弱,而是倾向于提高公司的IPO定价,一方面,可以补偿外部投资者对新股的定价折扣的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高额募集资金,为上市后控制权私有收益的攫取创造条件。研究还发现IPO公司的私募股权资本不能起到对IPO公司控股股东的监督和公司投资价值的认证作用,会减弱终极控股股东控制权和现金流权偏离程度对于公司IPO抑价水平的负向影响。本文的研究丰富和完善了IPO决策和定价的相关理论,同时结合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IPO抑价现象提出了新的观点,本文的研究结论可以为广大企业在IPO的股权结构设计、定价、治理结构的优化等方面提供决策依据,也可以帮助投资者对IPO公司股票进行合理的估值,为证券监管部门加强IPO市场监管和相关政策的制定及调整提供决策参考。

黄文明[5]2012年在《创业投资声誉与创业板IPO效应研究》文中认为创业投资机构是培育、筛选优质企业的重要推手,也是中小企业摆脱融资困境的“重磅利器”,尤其是对加速创业企业完成上市计划和加快培育科技创新企业进程“功不可没”。与此同时,优秀的创业投资机构很极可能受创业企业和投资者的“青睐”,成为创业企业创新的“孵化器”、提升创业企业价值的“贴身专家”及外部投资者信号的“传感器”。为此研究创业投资的声誉效应价值匪浅。创业投资声誉既是创业投资机构与交易者重复博弈的结果,也是一种能吸引更优秀创业企业和招募更知名承销商的积淀性因素。基于我国创业投资机构发展日趋成熟的背景,本文结合IPO经典折溢价理论、博弈理论和IPO后企业长期经营业绩状况,以有无创业投资机构参与、创业投资持股及创业投资声誉为研究视角,选取创业板市场IPOs为样本,运用静态和动态博弈理论探析了创业投资机构、创业企业、外部投资者、发审机构之间的博弈关系及对IPO效应的影响,采用了两阶段回归模型实证研究了有无创业投资参与、创业投资持股比例、创业投资声誉对IPO初始收益与长期业绩的影响效应。理论分析发现:第一,创业投资机构参与不能作为甄别优秀创业企业的有效信号,长此以往高质量的创业公司被驱逐出境,为了避免这种情况IPO折价存在;第二,有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的IPO企业长期业绩优于无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的IPO后企业长期业绩;第叁,创业投资机构的声誉高低可以作为评价IPO创业企业的质量高低的信号之一,因为声誉较高的创业投资机构推荐发行的新股通常定价比较合理,不确定性较小,对外部投资者有潜在的暗示指导作用,从而导致创业企业IPO折价较低,反之IPO折价较高;第四,声誉高的创业投资机构发送高质量的信号,从而提升创业企业的长期业绩,反之,声誉低的创业投资机构选择发送低质量的信号,导致企业的长期业绩不佳;第五,发审机构与创业投资机构、创业企业之间的存在着利益“合谋”,但外部投资者接收不到这种信号,他们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正是由于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存在导致了IPO折价和IPO后企业的长期业绩。实证结果表明:(1)有无创业投资机构参与对IPOs初始效应无影响,即我国创业板市场中创业投资核证作用微弱(几乎不存在);而有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的IPO企业长期业绩优于无创业投资机构参与的IPO企业的长期业绩,即创业投资机构对创业企业有一定的筛选作用。(2)创业投资持股比例对IPOs初始收益无显着影响,但对IPO后企业的长期业绩影响显着;(3)创业投资声誉对IPOs折价程度无显着影响,即创业投资声誉效应在IPO初始收益中未能体现。(4)创业投资声誉对IPO后企业长期业绩有显着正效应,即高声誉创业投资为企业带来高长期回报IPOs长期业绩有显着正效应,说明创业投资声誉确实提升了IPO后企业的长期业绩。针对博弈分析和实证分析的差异性,本文从创业板市场特性、非理性投资行为视角进行了解释,并提出增强创业投资机构声誉信息效率的相关建议。如:增强IPO审核时创业投资机构声誉信号有效传递,建立与完善创业投资机构声誉评估体系,构筑健全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以保证创业投资机构“独立性”,减少投资者非理性行为以提升创业投资机构声誉信息效率及制定落实相应法律法规以促进创业投资有序发展。

宋文正[6]2010年在《注意力影响IPOs弱势的实证分析》文中研究表明新股发行,即首次公开发行(IPOs)股票所表现出的长期弱势一直是IPOs研究领域的叁大热点问题之一。对于我国仅有二十年历史的股票市场而言,研究IPOs的长期表现对提高我国IPOs市场效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影响新股弱势的因素来自多方,包括风险因素、公司性质、发行前收益、投资者认知偏差等等,本文将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出发,对公众注意力与IPOs长期弱势的关系进行相关性分析。本文首先介绍了IPOs长期弱势理论,并对IPOs长期弱势现象的实证研究进行评述。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从行为金融学的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对注意力的基本理论及其影响新股弱势的机理进行分析。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以2006年6月至2009年8月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280只A股为样本,研究其在上市后24周内的市场表现。本文首先运用CAR和BHAR模型对IPOs股票的长期表现进行了测量和判定,同时利用统计网络新闻搜索量的方法对公众对新股的注意力进行了度量。随后,本文利用Fama-French叁因素模型对注意力与新股长期弱势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构建了新股投资组合并判断其能否被Fama-French的叁因素模型以及在叁因素模型的基础上加入注意力因子的模型所解释,最终通过对方程进行回归得到实证结果。本文得到的结论是:(1)新股上市后的24周时间里,累积超额收益率(CAR)为-0.2183,持有期收益率(BHAR)为-0.3148,新股的走势明显的弱于大盘走势,证实了新股弱势现象的存在;(2)新股在首次发行到上市这一段的时间受到的关注度很高;(3)注意力能够作为新股弱势现象的一个解释因子,其影响了新股弱势。根据以上的研究结果,我国的新股存在比较严重的弱势,这表明我国IPO市场的效率不高,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本文最后对研究结果进行总结,并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完善新股发行制度、完善IPOs市场信息披露机制、规范中介机构以及规范投资者行为五个方面对如何提高IPOs市场效率以减少新股弱势现象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陈蓉[7]2003年在《中国首次发行新股市场化改革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首次发行新股(IPOs)的“高名义回报、低实际收益、低风险约束、巨额冻结资金、高换手率”一直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个显着特点,大大降低了市场运行效率和资源配置效率。正是基于这一点,1999年开始,我国开始大力推动一级市场发行制度的改革和市场化进程。然而,2001年底之后,这一市场化进程出现了停滞甚至是倒退。本文在对中国一级市场进行深入制度分析,充分把握和体会中国IPOs问题的制度特性的基础上,通过改革前后我国新股发行价格过程的实证和对比分析,认为虽然1999年开始的一级市场制度改革确实带来了发行价格的“市场化”,但却并未从根本上提高一级市场的运行效率。本文认为,一级市场制度改革难以推进的根本原因在于这次改革简单割裂了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内在联系,在没有解决股票供给刚性以及二级市场非合理定价等根本性问题的情况下,就试图在一个不完全的市场中推行局部的和形式上的市场化机制,最终必然落入“准市场化”的困境——效果不佳,制度变形,仅具有市场化的形式而缺乏市场化的实质。本文的政策建议是:新股发行的市场化改革应当遵循先放开股票供给控制和人为筛选机制,实现股票市场的供求自平衡,再引入市场化发行机制的顺序;更重要的是,政府和管理层必须意识到资本市场的本质在于价值发现和资源配置,过多地体现“筹资”意图或是“稳定”需要对我国股票市场的规范化和国际化进程都将是弊大于利的。

朱建军[8]2009年在《股权结构对我国IPO抑价影响的实证研究》文中指出本研究以中国2006年6月19日至2008年9月25日期间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262家A股公司为样本,对全流通背景下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IPO抑价影响相关性分析,同时验证了国外IPO抑价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本研究根据现有研究理论和全流通背景之实际情况,选取了可能影响IPO抑价的股权构成的15个解释变量,建立线性回归模型,利用广义差分法和最小二乘法检验了有关股权构成指标与IPO抑价率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验证了国外IPO抑价理论在中国全流通初期的适用性。实证检验结果发现,在全流通初期,中国股市IPO抑价程度仍然较高,深市的抑价幅度接近于为沪市的2倍;衡量股权流动性的有限售条件的股数、比例、无限售条件的股数与上市公司IPO抑价率呈负相关,与有限售条件股权比例正相关;衡量股权属性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外资股其比例与IPO抑价率呈正相关,社会法人股比例与IPO抑负相关;衡量股权集中度的控股股东持有比例与IPO抑价正关性;第叁与第五大股东呈正相关,第二与第四股东负相关;衡量股权激励的高管持有比例与IPO抑价率呈负相关;从控股股东的类型来看,国家股控股股东与私营产权的控股股东对IPO抑价产生正向关系,而国有法人股控股股东与外资控股股东与IPO抑价负相关。根据实证结果,本研究从进一步优化上市公司股权构成,提高上市公司价值给出了政策性建议。

王丽[9]2016年在《资本结构、商业模式创新与公司成长性关系》文中研究表明创业板符合我国发展创新型国家的战略目标,是中小公司发展的标杆。创业板自2009年10月推出已经有6年时间,在此期间内创业板的发展速度惊人,但是创业板问题也层出不穷。2014年有叁家公司收到停止上市警告,这是创业板首次出现暂停上市的案例。另外从万德数据库的统计数据看创业板公司的股票持有率很低,如何解决创业板公司的成长性问题成为了创业板研究的重要课题。企业创建的过程实质上是各种资源聚合的过程,在企业刚刚起步、规模小到只有几个人的时候,企业资源主要是创业者的个人资源。这个过程至少意味着两个两方面:首先,股东资源作为“物”的聚合,即股东资源的相互融合形成了企业资源,企业资源的合理组合、协调使用,才能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与创造价值。其次,股东作为“人”的聚合。股东资源的聚合,同时也是资源所有者的群体的形成过程,外部负债的引入将改变企业的资源配置情况。本文运用上市公司公布的资本结构指标、财务指标,从资源基础理论出发,分析不同资本结构对应的股权结构对公司成长性的影响以及不同股东结构在战略决策时所作出的差异化反应。股东依据其投入全部资源的类别与相对重要程度,参与公司治理与价值创造过程。这加深了本文对股东本质的认识,又拓展了对股东的理解。股东既是资源提供者又是资源管理者,具有双重身份的股东在公司价值创造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股东投入公司的资源包括既财务资源又包括非财务资源,非财务资源的特征对于股东管理角色具有更大的影响。基于此,公司治理中关于股东角色的研究,不应仅仅将股东看作财务收益的索取者与公司的监督者,更应该看到其参与经营管理与战略制定的价值创造角色;对股东异质性的理解,也不应仅限于持股比例的不同,而更应注重,股东背后的资源异质性对股东治理与价值创造能力的影响。这是基于资源视角在进行对创业板资本结构研究中,必须更新的观点。分析公司资本结构对公司成长性、商业模式创新的影响,如何通过商业模式创新影响公司成长性。因为资本结构对应的公司股东组成,股东资源,股东话语权问题,因此资本结构直接影响公司战略的选择。而战略决策是影响公司成长和存活的关键因素,所以本文创新性的从商业模式创新视角出发,研究资本结构和成长性传导机制。本文第4章、第5章、第6章分别从理论和实证两个方面研究变量之间关系。首先,股权集中度方面,股权集中度与成长性的回归系数为正,但是没有完全显着,从资源基础理论角度分析,股权集中虽然会减少企业资源的多样性,但是由于股权集中使得企业掌握在几个大股东手里,促使大股东投入更多的资源,股东有主人翁精神,使得股东不但在财务资源上进行大量投入更重要的是投入很多非财务资源,另外从代理理论来看,股权集中会提高股东的控制权,公司的战略会更多倾向于长期回报,而不是短期利润的增加。其次,融资问题,公司不能充分利用短期融资,另外短期融资存在随时被抽离,导致项目夭折的风险。而长期负债融资可以弥补企业长期发展资金的不足,还债压力小,风险相对较小,所筹集的资本具有永久性,没有固定的股利负担,因此长期负债有利于企业可持续战略的发展、企业的成长。最后,商业模式创新引入。股权集中需要通过成长性才能影响公司成长性。创业板上市公司股权集中度反映了股东决策权,影响公司商业模式创新的战略选择,继而影响公司成长性。股权越集中,商业模式创新程度越高,公司成长性越高。文章最后根据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现状提出创业板市场未来发展的具体建议和启示:(1)公司股权应该适当集中,一方面增加股东的主人翁精神,股东投入更多非财务资本。此外股东集中可以有效避免大量小股东搭便车现象,最后有利于对经理人员的控制,使得企业的决策是建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2)负债,公司尽可能不要频繁的短期负债,对公司的创新和成长都是不利的,如果公司的战略决策是商业模式创新,即公司的发展理念是可持续发展,那么企业在选择负债融资时应该选择长期负债。(3)积极发展商业模式创新,企业不应该固定在组织惯性和以往成功的商业模式上面,应该随时做好进行商业模式创新的准备。例如,公司既要追求规模经济,又要追求小而美的独立业务发展,给独立业务单元充分的放权,可以不被整个公司限制,能够进行商业模式创新。

高春亭[10]2016年在《五因子资产定价模型及其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应用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以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串联全文,在分析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在我国股市表现的基础上,以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为主要的资产定价模型研究了我国证券市场的流动性定价、IPOs长期表现和共同基金绩效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的研究对深入认识我国证券市场资产定价的内在机制、提高我国金融市场的定价效率、认清我国金融市场运行的规律和存在的问题、帮助投资者提高投资效率和优化投资理念等都有重要意义。本文的特色在于以我国证券市场为样本对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的研究和应用,相应的创新之处和研究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在全面分析规模、账面市值比、盈利和投资等因素与股票收益率关系的基础上,研究了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在我国股市的适用性。具体来说,在使用流通市值加权法构造5×5投资组合的基础上,运用时间序列回归分析、GRS检验和Fama-Mac Beth两步法进行了全面研究。研究发现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在我国股市中是适用的,而且在表现上优于Fama-French叁因子模型。与美国股市相比,我国股市的规模效应、账面市值比效应和投资效应与之相同,而盈利效应则与之相反,且这种效应特征主要集中在规模较小的股票中。在将样本进一步分成牛市样本和熊市样本的研究中,本文发现除规模效应外,账面市值比效应、盈利效应和投资效应在两个市场状态下的表现都相反;而检验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在两个市场状态下的适用性时发现,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在两个市场状态下都是适用的,而且在熊市状态下表现更好。其次,在使用Amihud提出的非流动性测度及Kang和Zhang近期提出的改进的Amihud非流动性测度等作为流动性度量指标的基础上,将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与CAPM模型、Fama-French叁因子模型一起应用于流动性定价的研究。通过使用等权重法构建1×10投资组合,在研究我国股市平均收益中存在的流动性溢价、规模溢价、账面市值比溢价、盈利溢价和投资溢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不同因子定价模型对这些溢价的解释能力。研究不仅发现,使用改进的Amihud非流动性测度可以得到比直接使用Amihud非流动性测度更显着的流动性溢价,而且也发现CAPM模型、Fama-French叁因子模型、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和流动性扩展的CAPM模型都不能同时对这些溢价进行有效解释,但是使用Amihud非流动性测度构造的流动性因子扩展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得到的六因子模型可以对它们进行有效解释。再次,将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及其拓展模型与CAPM模型、Fama-French叁因子模型一起用于研究我国IPOs的长期表现,同时分析了公司规模、盈利能力、账面市值比和投资水平等因素与IPOs长期表现的关系。研究发现,除在使用总市值加权法的情况下例外之外,使用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及其拓展模型得到的结论都与使用Fama-French叁因子模型得到的结论相一致。而且在大部分情况下,公司规模与IPOs长期表现存在显着的负相关关系,盈利能力和账面市值比因素与IPOs长期表现存在显着的正相关关系,但在投资水平与IPOs长期表现之间不存在显着的相关关系。最后,在以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及其拓展出的Fama-French-Carhart六因子模型与CAPM模型、Fama-French叁因子模型和Fama-French-Carhart四因子模型一起作为风险调整模型的基础上,使用Hoechle等近期提出的GCT回归模型对开放式基金绩效相关因素进行了分解。通过与固定效应模型进行的对比研究发现,在固定效应模型下历史绩效、规模、个人投资者占有比例等叁个基金特征与其半年期未来绩效的关系是显着且稳健的,而在GCT回归模型下只有规模和个人投资者占有比例两个基金特征与基金绩效的关系是显着且稳健的。在使用GCT回归模型的情况下,相比Fama-French-Carhart四因子模型,当使用Fama-French五因子模型和Fama-French-Carhart六因子模型时,资金净流入和费用率因素不再显着,而家族规模因素变得显着。

参考文献:

[1]. 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对IPOs影响的实证研究[D]. 冯颖. 厦门大学. 2002

[2]. 我国证券市场(A股)IPOs定价效率研究[D]. 张继强. 西南石油学院. 2004

[3]. A股IPOs长期表现及其影响因素的实证研究[D]. 鲁雪静. 浙江大学. 2005

[4]. 基于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大股东控制对公司IPO行为的影响研究[D]. 张华.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14

[5]. 创业投资声誉与创业板IPO效应研究[D]. 黄文明. 重庆大学. 2012

[6]. 注意力影响IPOs弱势的实证分析[D]. 宋文正. 东北大学. 2010

[7]. 中国首次发行新股市场化改革研究[D]. 陈蓉. 厦门大学. 2003

[8]. 股权结构对我国IPO抑价影响的实证研究[D]. 朱建军. 苏州大学. 2009

[9]. 资本结构、商业模式创新与公司成长性关系[D]. 王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6

[10]. 五因子资产定价模型及其在我国证券市场的应用研究[D]. 高春亭. 重庆大学.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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