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毛泽东哲学对中西哲学融合的成功尝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论文,中西论文,毛泽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哲学自产生时起,便具有了不同的思路,最初的原因或许可以从各自所处的地理环境的不同,从而向人们提出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任务的不同上得到解释。但是,就人们认识和改造世界这一最基本的任务来说,哲学的目的和宗旨却是一致的,因此,哲学融合的真正根据,即是这种对自然和世界的认识与改造。毛泽东哲学正因为始终把哲学方向指向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这个大目标上,从而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到达了对中西哲学的融合。毛泽东哲学以其对人类精神的终极目标的科学论述,以其哲学思想的综合性,简朴性、真理性,而客观地、内在地包容了古今中外哲学的优秀成果与合理形式。本文将围绕毛泽东哲学中所体现的对中西哲学基本精神的融汇展开分析。
在展开分析之前,有三个问题需要说明。第一,中西哲学的比较与融合,其真正的意义在于现代,在于通过这种比较与融合,为中国走向世界提供一种理论的借鉴。第二,中西哲学的比较与融合应该是在整体意义上的,是对两者的基本精神、或精髓的比较与融合,片断的、个别的比较尽管有助于问题的最后解决,却不能构成研究的重心和基本目标。第三,笔者认为,中西哲学的基本精神、或精髓,分别是“中”和“异”,求“中”与求“异”。中为和谐,为一,为大,亦为正。“中”非中庸,中庸多作折衷解,折衷非和谐,非正,非一,这是中国传统哲学的基本精神,而西方哲学则是以“异”为其精髓。“异”即不平衡,即多,即分。笔者对此已另文详论,这里则只作为前提。
一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所面临的向何处去的历史课题,就哲学意义而言,首先即是对于中西哲学、文化交汇的态度。近代以来的中国哲学,莫不以这一课题作为自己的首要命题,然而,对这一课题的解答方式却是千差万别的。毛泽东哲学并没有对这一课题进行专门的理论阐述,但是对这一课题的解答的全部内涵却渗透于它的宏伟体系之中。如果说,毛泽东哲学是真正成功地融汇了中西哲学的话,那么,这种融汇就应该体现于其哲学的最精髓的部分,最深刻、最丰富的领域。
唯物辩论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东西,而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规律,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毛泽东哲学正在以这一法则来观察和处理中国革命问题时,形成了内容丰富的关于矛盾的系统的学说。通过这一学说,我们可以透视其中所体现的对于中西哲学基本精神的融合。
毛泽东的矛盾学说,是他早年所确立的“动”、“斗”的宇宙——人生观(参见李泽厚《中国现代思想史稿》第122页,东方版社1989 年版)的继续和发展。在《体育之研究》中,毛泽东说到:“人者,动物也,则动尚矣。人者,有理性的动物也,则动必有道。然何贵乎此动邪?何贵乎此有道之动邪?动以营生也,此浅言之也;动以卫国也,此大言言也,皆非本义。动也者,盖养乎吾生,乐乎吾心而已。……天地盖有惟有动而已。”在这里,毛泽东已经赋予“动”以哲学的意义,而且是从最高的层次上来解说的,即它充分体现了天地身心的本性。因而,“动”也就成为宇宙的本性和人格的本性。正如李泽厚所分析的,这种“动”的宇宙人生观,使得毛泽东“一方面注意任何现象、事物、对象的变化性、相对性和二重性;另方面强调自我主体的活动性、斗争性。”由此可见,“强调运动、对立、冲突、斗争,由此作为宇宙规律,强调斗争不会因任何原故而削减,它将永恒存在,所以是普遍规律。”(同上,第124、125页)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在他选择了马克思主义以后,得到了更加充分地发挥。他在自己一生的革命生涯中,始终坚持用矛盾分析的方法来处理所面临的各种问题,而且始终坚持运动、斗争,从而引起变化、发展的观点。直到晚年,他还充满信心地坚持,“斗则进,不斗则退”,以大无畏的气慨宣称,“一万年以后,也要奋斗”。
毛泽东的这一青年时代的“动”、“斗”宇宙人生观,在接受马克思主义后便逐步发展为系统的矛盾学说。就其思想来源看,至少有三个方面:
其一,传统中国哲学的影响。中国哲学早在《易经》和《道德经》中就提出了“变易”的哲学概念,变易既是普遍的又是永恒的,“天地革而四时成”(见《易·革象》)而且“生生”就是易。(见《易·系辞》上)在《道德经》中也明确指出,万物生于道,因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见《道德经》第四十二章)这种讲变,讲由变而生的思想,在此后几千年的中国哲学发展史上始终绵延不断。毛泽东饱读诗书,对于这一传统思想自然印象极深,我们从他的各种论著和演说中大量出现的传统哲学概念、范畴,可以证实这一点。尤其是在他的经典性著作的《矛盾论》中,更是通篇渗透着这种中国传统哲学由来已久的思想和言语表达形式。
其二,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的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同以往一切哲学的根本区别即在于,一方面把曾经被颠倒的物质和意识的关系再颠倒过来,确认物质第一,意识第二性的唯物主义原则,另一方面把黑格尔的唯心辩证法改造为唯物辩证法,从而使得人类对于客观事物的唯物观点更加彻底。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唯物辩证法具有极为重要的地位。正如列宁所说:“统一物之分为两个部分以及对它的矛盾着的部分的认识,……是辩证法的实质。”(见《谈谈辩证法问题》《列宁全集》第38卷第407 页)列宁还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确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列宁全集》第38卷第240页)毛泽东说, 关于辩证法的这一核心,列宁要求进一步地解释和发挥,而“这就是我们的工作”。(《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45页)应该说,毛泽东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而《矛盾论》则是最集中的阐述。
其三,对西方哲学、特别是近代西方哲学的吸收。毛泽东自开始接受新学教育时起,就十分钦佩康有为、梁启超。康梁作为近代中国向西方寻求真理的先进知识分子,把西方近代以来的资产阶级学说,通过宣扬托古改制的方式引入中国,其中比较宝贵而有生气的是关于变化日新的辩证观念。康有为强调“穷则变,变则通”,提出“物必有两”的辩证观念。(参见康有为《日本书目志·自序》)尽管他的观念充满了浓厚的“渐进”、“仁爱”的进化论色彩,仍以其积极的主流影响了毛泽东。同时毛泽东又通过自己的阅读,了解了进化论的基本思想。在一师读书期间,毛泽东较为系统地接受了近代西学的教育,这种教育的影响在他读《伦理学原理》一书所作的批语中表现了出来。他认为事物的“动”的源泉在于有“抵抗”斗争之存在,“动”之所以“动”,在于抵抗的克服。为此,当泡尔生说到,“无抵抗则无动力,无障碍则无幸福”时,毛泽东高度评价其为“至真之理,至彻之言。”(《伦理学原理》批语)。
除了这三个思想来源之外,毛泽东哲学中鲜明的“矛盾”、“斗争”、“变动”特征,还与近代以来中国的社会状况有关。自鸦片战争以来,西方列强的入侵不仅使中国社会风云变幻,政治秩序失衡,而且西方文化的冲击又使得中国的传统价值观面临着毁灭性的前景。这种社会的无序状态,一方面给人们在精神心理上造成极大的不安宁感,另一方面也激发人们以“尚动主变”的心态,去积极应对现实生活和改变环境。这样一种时代特点无疑在毛泽东早年世界观和人生观的确立过程中,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从以上分析可见,毛泽东哲学中的这种以“动”、“斗”为特征的思想个性,正是他后来创立的矛盾学说的思想准备,并构成毛泽东整个一生的人生观主题:崇尚斗争,认为事物的运动、发展、变化,皆源于事物内部矛盾的两方面的相互斗争。在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中,他更加注重斗争性,因为斗争性是绝对的。由此表现出在中西哲学基本精神的比较中,毛泽东以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这一哲学命题,给予了高度的融合。事实上,中国哲学以求“中”、西方哲学以求“异”的哲学精髓,并不是在绝对的排斥另一方的意义上进行的。中国传统哲学的求“中”,既讲和、正、一、大,同时也明确认为“中”是最具丰富内容的概念,“和谐”的题中之义,即是不同方面的一种平衡关系。而求“异”,也是在统一物的前提下进行的,只是两者的侧重点是完全不同的。毛泽东的矛盾学说则是在辩证的立场上综合了两者: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综合体,而任何矛盾都是同一性和斗争性的统一。表现出完全是在一个新的层次上包容了中西方哲学的基本精神。从这一角度可以说,毛泽东哲学是一次成功的融合中西哲学的尝试。
至于毛泽东本人在他的直接实践中,更加强调矛盾的斗争性一面,只是他对于由自己所创造的矛盾学说的一种片面引伸,从而在实践上走向偏差,这并不影响矛盾学说本身对于中西哲学基本精神融合的意义。而且毛泽东之所以会把矛盾的斗争性引向完全的绝对化这一与西方哲学基本特征更为相近的倾向,与他痛感中国落后挨打的主要原因,即是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对于人们不思进取、保守封闭的社会心理的培育,是联系在一起的。既然今日“国人积弊甚深,思想太旧,道德太坏。夫思想主人之心,道德范人之行,二者不洁,遍地皆污。……五千年流传到今,种根甚深,结蒂甚固,非有大力不易摧陷廓清。”而“政治界暮气已深,腐败已甚,政治改良一途,可谓绝无希望。吾人惟有不理一切,另辟道路,另造环境一法。”(1917年8月23 日致黎锦熙的信)正是这种外在客观环境的严峻,促使毛泽东更加重视事物矛盾的斗争性。尽管中国哲学自古以来就承认矛盾,重视矛盾,但却是在强调和谐的基础上承认和重视的。在传统中国哲学看来,宇宙是一个动态的整体,其中万物都在演变之中,然而,这种变动的宇宙万物,却形成一个和谐的整体,形成自然界与人的统一体,形成一切存在与非存在的综合物。([美]弗朗西斯·苏《毛泽东的辩证法理论》)第84—86页)毛泽东虽然在矛盾的统一性中更强调斗争性的作用,但他在其矛盾学说中,则是充分地论证了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关系,从而完成了人类认识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方法的科学性探讨性的历史性课题。
二
中西哲学基本精神的差异,必将在更为具体的层次上具象地表现出来。我们认为,哲学作为关于自然和社会知识的概括和总结,首先要完成人如何面对自然与社会的问题。因而,人与社会、自然的关系便成为中西哲学基本精神各不相同的一种具体的体现。西方哲学表现为以个人面对自然与社会,中国哲学则以社会面对自然与社会。就人类认识发展史来说,这两种方法各有一定的道理,但在人类认识的初始阶段,两者又必然都是有局限的。
这种局限性在中国传统哲学中主要表现为,在面对自然和社会时,更强调社会的主体性,无疑,这是符合人类与外在自然的客观关系的。但它却在这同时,也忽视了个人的主体作用,因为社会尽管在面对自然时,是以一个对立的个体(整体)而存在的,但社会又毕竟只是一个人类结合的组织形式,在它的内部有着众多的利益、观念、需求各不相同的个人,对这一个人(个体)的忽视,必然会严重地影响人类在面对自然与社会时的体能的充分发挥。社会作为人类结合的一种组织形式,可因组合的不同形式而形成不同的结构,但作为这些结构的最简单的因子——个人,由于社会的进步,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从而日益强化了实现自身价值的要求,对此,中国哲学是难以满足的。
对于西方哲学来说,其在基本精神的具体体现上的局限表现为,在面对自然与社会时,是以个人为主体的,它强调了个人的价值的实现,强调了个人主体能力的发挥。但是在人类社会的早期,更主要的是以社会为主体面对自然的,即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是以社会作为对应的一方而存在的。所以,如果西方哲学的这一基本精神不是加了众多的附加条件外,那么它也必将是理论和实践的某种程度上的脱节,人类活动愈是在早期,这种脱节客观上愈普遍。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人类对于自然的认识和改造能力日益加强,这个时候,单个的人作为主体去面对自然才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可能和条件,这就必然会引发个体对自身价值实现、自身能力发挥的要求。因而,西方哲学的基本精神的合理性也是有条件的,即它仅在社会发展的某一个阶段,它的基本精神的体现才是必然的、必要的。然而,从总体上说,人类在自然面前,永远是作为一个独立的单个对应面的,不管社会如何发展,社会中的人的个体能力如何加强,都不可能以单个人为主体去对应自然与社会的。否则,各个人的不同利益需求,必将使自然和社会难以满足,从而造成宇宙整体秩序的失衡。
中西哲学在面对自然与社会时,所表现出来的不同态度,既说明了各自所具有的合理性,也说明了各自所具有的不合理性。就其合理性而言,仅是指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就其不合理性而言,则是指它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终极目标。从这个角度讲,中西哲学基本精神的差异,实际上是一个关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如何看待个人?如何看待社会?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这是中西哲学比较、融合中不得不面对的课题。
毛泽东在其哲学探讨中,对于如何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问题,有许多精辟的见解。从根本原则上,则是在《矛盾论》中所着力阐发的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的观点。矛盾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这是毛泽东的创造性贡献。他明确指出:“由于特殊的事物是和普遍的事物联结的,由于每一事物内部不但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而且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普遍性即存在于特殊性之中,所以,当着我们研究一定事物的时候,就应当去发现这两方面及其相互联结,发现一事物内部的特殊性和普遍性的两方面及其相互联系,发现一事物和它以外的许多事物的互相联结。”(《毛泽东选集》第二版第1卷第318页)在这里包含着两层意思:其一,就一事物和另外的事物的关系而言,特殊的事物总是和一般的事物相互联系的。任何个别的、特殊的事物都不是孤立地存在的,而是某一类具有共性的事物中的一个,因而都是处于普遍联系之中的。其二,就某个具体事物而言,它既包含了矛盾的特殊性,包含了一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特点,而且还包含了矛盾的普遍性,包含了一事物同它事物的共同本质。即“共性寓于个性之中。”毛泽东认为,“这一共性个性、绝对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同上书第320页)在这里,我们不可以、 不能够做一种简单的类比,但却可以从中体悟到它所内含的关于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的一般思想原则。
在宇宙这个整体中,人类是个别、是特殊;在人类作为自然的对应面时,人类社会是整体,个人是个别、是特殊。中西哲学的不同基本精神的局限性,在这里都得到了克服。哲学作为人类面对宇宙(包括自然与社会以及人类思维)的一种思考,必然要求从整体上,全面地理解这个同宇宙相对立的人类自身。从整体上理解,个人和社会是不可分割的,个人依赖于社会而生存,社会又通过个人来表现。中西哲学在其发生的最初源头,因其不同的主客观条件,从而形成了对人类自身理解上的差异,并由此形成哲学基本精神上的各自特色。这种差异和特色,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会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性,会对社会的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从人类社会的整体目标来说,从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来说,必然要求在适当的时机克服各自的局限,走到一种全面的、整体的立场上来。这种克服,首先就是新的哲学理论的出现,这种新哲学,必须是在以往一切哲学优秀成果的基础上的一种创造。显然,这种创造性的工作最早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开始的,尽管他们主要的是依据西方哲学发展的历史进行这一创造性的,但因他们抓住了人类精神的内在要求,所以,在由他们所创立马克思主义哲学大厦中,必然包容了这种新哲学需求的最基本的原则,事实上,马克思在晚年所写的《人类学笔记》和《历史学笔记》正是力图变历史为世界历史,努力探讨东西方社会发展的一致性。毛泽东的贡献在于,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利用他处身的中西哲学、文化交汇的历史环境,充分地把握了两者的基本精神,从而创造出在基本精神上涵容了人类哲学思维的最高成果的毛泽东哲学。
毛泽东哲学正是从整体意义上克服了传统中国哲学和西方哲学的局限性,但同时也在发展的意义上吸取了其中的合理因素,从而显示出他的哲学的历史意义。虽然毛泽东并没有用哲学的语言专门谈论中西哲学的融合问题,但是他对于中西哲学和文化由比较走向融合的基本思想和原则,在他的一系列哲学论著中都充分地得到显示。或者说,他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的思想,即是最根本意义上为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规定了基本的思想原则。这使得人类在面对自然和社会时,能够从最深刻、最本质的意义上去思考人与宇宙自然的关系,去采取既满足人类不断增长的生存需求,又能够与宇宙自然保持一种和谐的关系的方策。这可以说是毛泽东哲学对中西哲学成功的融合的尝试的进一步论证。
三
在毛泽东哲学中,还有一个极为突出的思想,即“自觉能动性”。这一思想不仅构成了毛泽东整个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对于人类有史以来亟需解决而又一直难以解决的课题给予了正确的答案。因为,自觉的能动性的问题是同认识世界与改造世界直接相关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乃是哲学的题中应有之义,但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之前,它是不完整的。近代以来的中国所面临的正是“中国向何处去”的历史关头,对于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来说,改造中国与世界成为最现实的历史课题。在毛泽东看来,不了解自觉能动性,就不可能彻底地解决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不可能深刻地理解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的辩证统一,也不可能正确地理解社会运动的特点以及社会同自然界的关系。
应该说,“自觉的能动性”这一概念,是毛泽东提出并赋予了完整的内涵,在他看来,这种自觉能动性,一方面表明人具有思维能力,能够从客观事物中引出思想、道理,提出计划、办法来指导自己的行动;另方面指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毛泽东认为这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的最重要的标志,人的实践活动是一种有目的、有意识的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再一方面指人的意志和干劲,这是人们活动的一种精神状态,它贯串于人的思维活动和实践活动之中,毛泽东尤为重视这一内容,认为发挥自觉地能动性的重要方面即是要发挥人的干劲、积极性和主动性。
毛泽东这一自觉能动性的思想,虽然成形于他领导红军进行艰苦卓绝的土地革命后期,而在抗日战争之初才给以系统化,但最早的萌芽还是在他的就学一师之时。在青年毛泽东的心目中,改造中国与世界,首先要有大哲学家、大伦理学家,从根本上“变换全国之思想”。在他看来,这些大哲学家、大伦理学家,即是掌握了“大本大源”的圣贤。“欲动天下者,当动天下之心,而不徒在显见之迹。动其心者,当具有大本大源。……夫本源者,宇宙之真理。天下之生民,各为宇宙之一体,即宇宙之真理,各具于人人之心中,虽有偏全之不同,而总有几分之存在。今吾以大本大源为号召,天下之心其不动者乎?天下之心皆动,天下事有不能为者乎?”(见1917年8月23 日致黎锦熙的信)毛泽东认为,“心力”就是主体的精神、信念产生的力量,也就是意志。他曾以《心之力》为题,做了一篇得到杨昌济老师大为赞赏的文章。毛泽东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后,便以唯物史现代替了这一神秘的主观心力说。但是他并没有轻视过人的主观意志的能动作用,这一方面是由于毛泽东的正确的文化观使然,另方面则是中国革命的特殊环境使然,由于反革命力量的强大,中国革命在最初的努力和最后的胜利中,都必须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毛泽东在其漫长的革命生涯中,高度重视主观意志的能动作用,并将早年的“心力”思想改造、升华为具体的革命意志,从而形成了“自觉的能动性”的思想。
“改造中国与世界”是毛泽东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以前就确立的志向,而当他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之后,更强化了对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理解,把这一命题作为全党的历史责任。他说:“社会的发展到了今天的时代,正确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责任,已经历史地落在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肩上,这种根据科学认识而定下来的改造世界的实践过程,在世界、在中国均已达到一个历史的时节——自有历史以来未曾有过的重大时节,这就是整个儿地推翻世界和中国的黑暗面,把它们转变过来成为前所未有的光明世界。”(《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6页)对世界的改造是与对世界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 而无产阶级要承担起这样一个历史责任,就不能仅仅依靠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和强烈的主观愿望,它必须充分地发挥自觉的能动性。这种自觉能动性的发挥,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同时,也要改造主观世界。所谓改造主观世界,实际上就是充分注意到了强调革命者的主观意志,提高革命者的思想水平,对于革命实践所具的的巨大的能动作用。这一思想,从哲学上讲,就是毛泽东所高度重视的“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的规律,即是自觉能动性。在毛泽东看来,充分地重视和强调发挥革命的自觉能动性,是和人类社会的发展相一致的。因为社会发展的显明标志之一,就是人的自觉能动性特征日益鲜明,作用日益显著。当人类社会进入20世纪以来,无论是以人的思想和行动两方面的条件来说,还是从人与自然和社会的两种关系来说,或者从需要与可能二者的统一来说,都使人的自觉能动性具有了充分发挥的条件,无产阶级及其政党是站在时代前列的社会力量,它应该并且能够比其他任何阶级和政党更充分地发挥其自觉的能动性。毛泽东认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是发生在政治、经济和文化都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这样特定的客观环境和历史条件下,因而社会中所存在的异常错综复杂的矛盾以及各种各样的特殊问题,只有通过人民的自觉能动性的充分发挥,才可以解决。
自觉能动性是人类处理与自然和社会的关系的一个成熟的表现。人类对于自然和社会的认识与改造,不能离开自觉能动性的作用,反之,人类不断发展和提高自己的能动性,其目的也正是为了改善同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最终从自然和社会中获得自由。因而,自由正是自觉能动性与客观必然性的统一。当然,如何正确地发挥这一自觉能动性,同样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当正确地发挥时,便能够推动社会的进步,然而当错误地发挥时,就会变成唯心主义和唯意志论。人类社会历史上,在马克思主义产生之前,总是唯心史观占据主导地位,因而总是过高地、片面地夸大意志的作用。这一点在中西哲学史上都是十分突出的。近代以来,西方哲学自康德推崇理性批判,到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费尔巴哈爱的宗教,再到现代西方哲学的唯意志论(叔本华)、非理性主义(尼采)、以及生命哲学(柏格森)、弗洛伊德主义等等,都十分崇尚意志的力量,片面高扬人心与人力。即便是现代以来的科学主义倾向的西方哲学流派,同样也是以科学、实证等形式,表现出在根本上的过高推崇人的意志和主观的力量。至于中国传统哲学,尽管总体上表现出一种朴素的辩证法特征,但在对于人心、人力的作用上,事实上也是采取了一种片面的推崇人的意志力量的倾向。即使如王夫之这一古代的唯物主义哲学的集大成者,在解释形神关系时,还是未能最彻底地坚持唯物论,而是以气禀来解释精神,即人的一切禀于气,气有清有浊,太虚之气是清的,人禀清气而为精神,而浊而有碍之形气构成肉体感官,从而陷入先验论的泥淖。(参见冯契《中国古代哲学的逻辑发展》下卷第960页, 上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对于人的能动性和自觉性的真正解释的是毛泽东的哲学,这一点上文已经详论。尽管毛泽东的哲学中并没有直接地指明自觉能动性与中西哲学的比较与融汇的关系,但是我们从以上分析中,实际上可以非常清楚地看到,这一思想是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涵容了中西哲学关于这一问题的思考,对这一命题给出了中西哲学历史上未曾、也不可能给出的科学答案。
毛泽东在他的毕生实践中,始终重视人的意志的力量,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在他的基本宇宙观的不同发展阶段,“意志”获得了不同的注释,而且这种注释是向着更加完善、更加科学的方向发展的。他在思想的演进中,把早年所高扬的个人意志转化为一个民族的意志,于是奇迹出现了。所以他在胜利到来之际,充满信心地宣告:“世间一切事物中,人是第一个可宝贵的。在共产党领导下,只要有了人,什么人间奇迹也可以造出来。”(《毛泽东选集》第2版第4卷第1512页)毛泽东是人民的精神养育出来的,最后他又与人民融为一体,毛泽东的意志也成为全民族的意志,他以这种个人意志与人民意志的融合,显示出对于古今中外一切人民意志的力量的提炼和高扬。令人遗憾的是,毛泽东在晚年却囿于对自觉能动性的片面理解,把个人意志与人民意志相分离,把意志的力量与客观的规律相分离,从而给后人留下了一个长长的省略号。
综上所论,毛泽东哲学在其实质内容上完全实现了有史以来对中西哲学进行融合的任务,这种融合已经不再是简单地比较,不再是仅仅把中西哲学的不同概念、命题、观点和思想进行一种对比,而是从总体上进行概括。而且这种概括并不局限于对不同哲学体系优秀成果的吸收、组合,而是以一种全新哲学的态势,高屋建瓴地涵容着中西哲学的基本精神。因此,我们认为毛泽东哲学是对中西哲学融合的成功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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