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简易项目建设问题及看法论文

农村简易项目建设问题及看法论文

农村简易项目建设问题及看法

孙传任 郭京裕

摘要: 农村简易项目,个体量小、技术简单、透明度高,采取政府补助、村委和村民自建方式,花自己钱干自己事,会省钱省事,质量有保证,政府资金也会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政府统揽,套用城建项目招标外包,让村民置身事外,增加中介、审批和招标等环节,耗钱费力误时,也不利于调动村民主观能动性。

关键词: 农村建设;简易项目;包干自建;放权

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精准扶贫,以及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工作中,政府以财政补助方式,实施了大量路桥、水土、公共设施建设项目,乃至家庭设施改造等项目,今后这方面投入还会不断增加,对这类项目采取对外招标,而不让村民参与的做法值得商榷。从政府角度看,为了加强管理,避免责任,套用城建项目、大型项目的建设方式,实施招标外包有道理;从村民角度看,招标外包,注重程序,理论可行,对农村多数简易、小额项目则未必适宜。常言道:鞋子合不合适,只有脚知道。针对农村简易建设项目的特点,应当突出主体,注重结果、克服形式,本着节俭、高效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调动村委和村民的主观能动性,改变政府包揽过多的局面。

生物学最核心思想是进化思想和生态学思想。在本单元教学的最后,教师引导学生从蛋白质角度理解生物与环境的关系,从蛋白质和核酸分子角度理解生物的进化。

一、农村建设项目的特点

农村简易项目最主要的特点是用力、用时,这正是村委和村民本身具备的。一是总量大、个体小。整个省、市、县的农村建设项目汇集起来,总量很大,具体到单个村庄、单个项目,则工程量小、资金额少。例如全县政府投入数亿元资金搞户户通硬化路、建村文化广场、改厕,分解不来,户均硬化路面积只有十几平米、获得政府补助二三百元;村文化广场占用村级土地不花钱、只花几千元整理和设备费用;改厕只是挖个坑,补助200元/户左右的器材。二是自主性强、技术性差。农村项目受益范围主要是本村村民,很多项目,富裕的村委、村民自己早解决了,不用请示报告,自建自管自用。例如各户的硬化路、路灯、改厕、吃水等。用料多是普通的水泥、石料、沙土、钢筋、木料、管材、构件等,或自制材料,或到市场采购产品,质量、数量、价格便于把控;租用或采购的机械简单,例如农具、电器、搅拌机、挖掘机等,工程质量自己可以检测和评价,无需专门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三是自控性强、价格便宜。材料、工期、质量和价格等透明度、知情度高。建设村级公共项目,有村民监督小组,比外聘专业监理更认真;建设村民自己的项目,个人自然用心用力,无需担心自己蒙骗和坑害自己。像个人花自己的钱给自己买东西,心里有数,不会枉花中介或招标等费用。村委或村民平时所做的简易项目,都是自己或找人免费画图纸、拿方案,如户户通硬化路有个简图、表格就足够了。通常采用“包清工”的方式(自备和掌控材料、只支付劳务费),或自建、或合伙、或找自由施工队(某牵头人酌情组织,无注册,无资质)、或以工代赈,不论集体项目还是私人项目,在农村已成为传统和惯例,无需这儿审批那儿手续,也就没有各种税费,建造价格便宜。

二、政府补助项目的规定

政府给予农村建设项目补助后,有的地方为了加强管理,依照城市建设的规章,对农村建设项目和拨款手续做了详细规定,核心是“外包”施工,实行“专业化、程序化”管理。项目主体名义上仍是村委,实质决策者却是县乡政府或帮扶单位。一是规划审批。即使项目工程量很小、资金额很少,例如2万元盖个公厕、修个院墙、有环评,有土地、准建许可,所谓手续完备、资料完整。二是招标建设。政府补助项目都要依法招标,由有资质的单位“公开”竞标,聘请专业监理公司,最后验收、审计,交付村委、村民。一方面并非严格意义的招标,只为有个“正规”手续;另一方面有资质单位或借证承揽后,最终要分包给当地施工队或找当地民工。按照规定,这些程序认真走完,各种资料齐全,才能兑现政府补助,才能经得起检查;否则,就可能被认定为违纪违规操作,有关人员就要担责任。这样,与村委和村民自建相比,各种附加费用会大大增加,包括中介机构收费、招标监理收费、审批手续费,还要加上专业施工单位的税费和利润。这些费用约占总投资的三成,也就是约三成的资金花费在这些程序、手续上。对政府补助不足三成的项目,村委村民不觉得受益,却受到诸多制约,也就不愿意申报这样的项目。可见,像城建设项目一样招标外包,适于大项目,不适宜农村简易项目,如同捉蛤蟆摆了个老虎阵,使憨劲、傻用力,事倍功半。

三、看法和建议

可以看出,政府凭借补助,改变了农村传统的建设机制,不调动村民自身资源(力气、时间),全部由政府外购服务是欠妥的。对村委或村民而言,他们是建设项目的主体,积极参与其中,献计献策,投资投劳,热情建设自己的家园,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自建、合伙、外包、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如果工程达不到要求和标准,自建和合伙的,自己负责,怨不得别人;外包的,出了问题自己找责任人,协商不成到法院,也怨不得政府。政府只是按规定搞好督促,组织验收,按标准兑现补助,依法实施监督,轻松超脱;村民对政府给政策、给补助也心存感激。现在政府变成建设项目主体,直接决策和主导项目建设,需要全额筹集资金,跑规划、搞招标,忙忙碌碌。村民变成了旁观者,盯着政府做事,吹毛求疵,甚至把建设看成是官员为自己完成任务。项目交接后,稍有不称心就找政府,抱怨偷工减料,质量差、维护不及时,政府多花了钱、多用了力,村民还不领情、有意见。简易项目要求完整的规划、环评和土地、建设许可等手续和审批,实为多余。例如户户通硬化路无非是土路改为硬化面,何需这审批那手续,个人测量即可算出工程量、补助款,却让中介机构赚钱、自己白花钱。像给手机屏贴膜还要提供生产许可证、入网证一样,这种规定很奇葩,百姓觉得很滑稽。总之,比照城市建设项目管理,弊大于利。政府严格审批,本意是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却脱离农村实际,画蛇添足;政府完备手续,本意是指责任推给中介机构、有关部门,却在麻烦中越陷越深;政府尽量包揽,本意是减轻农村负担,却花了很多冤枉钱。

农村项目建设,村委村民是内因、主体,县乡政府是外因、辅助,必须围绕内因做文章,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充分激发村委村民的内生动力,用同样的钱办更多的事、把事办得更好。要重点关注两点:一是补助与管理区别对待。农村建设缺钱,需要政府补助,对多数简易项目,政府按照政策给予补助就足够了,不要总觉得村委、村民不会花钱,想扶上马再送一程,操心为他们采购水泥、器材和找施工队,还亲自送到家门口。给了钱,放心放手让村委、村民自己去办,他们自己会花,会花的更好、更省。西汉桓宽说过:“治大者不可以烦,烦则乱。”政府只管制定政策、标准和给补助即可,不可事必躬亲、越俎代庖。二是依靠村委和村民。人人都盼望建设自己的家园、过美好的生活,必须靠自己投入,以自己努力为主,政府只能是帮助、引导。孟子曰:“以逸道使民,虽劳不怨。”果真是民心项目、好项目,村委村民对自己的事自然用心用力!如果让村民置身事外,村民不理解、不满意,说明项目或方法有问题。宋朝崔敦礼说:“得民之劳者昌,得民之忧者康。”政府不能单方面投入,要以政策和资金激励、引导他们投资投劳,发挥政府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激发他们的内在力量加快发展,才能大有作为。政府补助是为了减轻村民自己投入的负担,个别部门认为村委村民投资投劳会加重负担,一味强调政府全包,是主观主义、脱离群众和不担当、不自信的表现。

老头子慢慢的从一堆破旧衣服里爬出来,露出一个白发苍苍满是热汗的头颅,发红的小脸上写着疲倦的微笑,离开了傀儡后,就把傀儡重新扶起,自言自语的说着:“王九,好小子,你真干。你瞧,我说大爷会来,大爷不全来了吗?你玩得好,把赵四这小子扔倒了,大爷会大把子铜子儿撒来,回头咱们就有窝窝头啃了。瞧,你那脸,大姑娘样儿。你累了吗?怕热吗?(他一面说一面用衣角揩抹他自己的额角。)来,再来一趟,好劲头,咱们赶明儿还上南京国术会打擂台,给北方挣个大面子!”

作者单位:山东省临沂会计学会

(责任编辑:小 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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