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18世纪法国“公众舆论”的演生与政治文化转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法国论文,舆论论文,公众论文,生与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565.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873(2010)04-0163-08
根据20世纪80年代以西方政治文化史家的研究,公众舆论在法国旧制度末年的政治文化中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它成为绝对主义王权体系下新兴的无名的权威,动摇了社会公众对传统权威的尊崇,使王权和教会不再是拥有独占地位的裁决力量。公众舆论这种抽象的新权威,于18世纪中期左右出现在法国,且很快在时人的观念世界里被视为“民族之法庭”。它包含着全体国民理性一致的至高正当性,如同之前的绝对主义君权一样,是神圣的、统一的和不可分割的。①在18世纪中期之后,从宗教争论到财税改革等一系列连绵不断的政治争夺中,法国主要的政治竞斗力量——王国政府和高等法院皆不遗余力地争取公众舆论的支持;当时的时政评论者认为公众舆论的声音是公共政策决策唯一正确的指引;而公众自身则相信自己的舆论是社会效用的最终裁决者。
但公众舆论作为一个抽象的历史范畴,何以能够说它直到18世纪中期方始出现于法国的社会政治领域,又何以去断定它的历史面貌、析出它的性质特征和评估它对法国社会政治发展的影响?本文试图通过语义分析的路径,并结合18世纪法国社会政治现实的变化,追溯旧制度末年法国“公众舆论”(Opinion Publique)的演生变化,希冀以此廓清法国旧制度时期公众舆论的历史形貌特征及其对法国政治文化的影响。
根据著名的Lexis词典,法语中的“意见”(opinion)一词大约出现在1190年,它来自拉丁语的opinio,意思是指没有得到充分论证的个人的判断。②一直到18世纪后半期,该词的含义仍然没有改变。舆论是变幻不定且头绪繁杂的,是基于个人情感之上的简单判断。它充满着疑义和不确定性。跟理性的知识相比,舆论仅仅是黑暗中微弱而摇曳的灯火,而理性知识则是正午的太阳,明亮清晰,能照遍每一个角落。③
在许多西方学者看来,由于法国不具备英国那样的议会机构和报刊自由,因此“公众舆论”现象在法国出现得晚。④描述这个现象的词汇自然同样如此,而且用法不确定,消亡得早。直到1798年,《法兰西学院词典》才首次对公众舆论做出界定。⑤
然而,词典和百科全书之类的工具书对某个词的收录,需要该词有了比较固定的用法且已在社会流传之后。而实际上,在法国的著述中,1748年卢梭在《论科学和艺术》中就已使用了“公众舆论”。他说:“他们(指上文中提到的作家和文人)鄙夷地嘲笑着祖国、宗教这些古老的字眼,并且把他们的才智和哲学都用之于毁灭和玷污人间一切神圣的事物。这倒不是因为他们从心底里仇恨德行或者我们的信条,而是因为他们仇视公众舆论。”⑥这里所用的“公众舆论”,指的是纯洁的自然性,与卢梭所批判的科学艺术以及伴随它们而生的奢侈和堕落相对的物事,而非我们惯常所理解的那种在社会政治事务中发挥着评判权威的公众舆论。在《社会契约论》第四卷第七章中,公众舆论则成了卢梭表述其社会理论的重要概念,“正如公意的宣告是由法律来体现的,同样地,公共判断的宣告由监察官来体现。公众舆论就是一种法律,监察官就是这种法律的执行者;并且监察官也照君主的前例那样,只能是应用于个别情况”。⑦卢梭所说的公众舆论,仍然指的是所有社会成员道德和社会价值观的集体表达,是一个民族共同的风俗和行为方式。它是人们荣誉和声望的源泉,是趣味和美的裁决者,也是所有不道德的和错误的言行的抵制者。因此它的含义与《论科学和艺术》里面的含义仍旧基本是一致。
这里有两点需要强调指出。首先,卢梭使用“公众舆论”时,还经常与“舆论”、“民众舆论”、“社会中他者的舆论”等替换使用。例如,他在《社会契约论》中接着又说:“监察官的法庭远不是民众舆论的仲裁者,它仅仅是民众舆论的宣告者”。⑧而无论是“舆论”还是“民众”(peuple),在18世纪法国的语义里,都多少包含着一种消极的含义。整个18世纪,各法语词典都指出,摇摆不定是民众舆论的基本属性,例如,1727年版的《孚雷迪埃词典》里就这样说:“民众就是散于各处的人们,它是一个愚昧的、骚动不安的人群,喜欢新鲜猎奇。”⑨从社会学的角度剖析民众,民众也仅仅指“工人和农夫”,而不包括法律人士、文人、商人、财政家在内,甚至都不包括从事文雅体面行当的工匠。⑩
其次,在卢梭所使用的公众舆论当中,它表达的更多地还是社会意义,而尚不具备政治意义,这是由他的理论取向所决定的。卢梭的社会政治理论认为,不平等和不自由是自然状态堕落的结果,在自然状态下,人才能保持其德行、实现其人性。而从自然状态向社会状态前进的过程中,原本纯粹的自然人撕裂为人和公民。也就是说,是人类文明的发展造成了人类的自我异化。在卢梭看来,要弥补这种向下堕落的过程,只有通过社会契约的方式。当自然状态维持不下去的时候,每个人将自己的一切权利委托给共同体,把“自身及其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他认为,就在这种权力让渡发生的瞬间,一个道德的和集体的共同体便诞生了,代替了每个订约者个人。(11)在这样的一个共同体中,也是需要法律去规划和维持秩序,以确保人民享有主权、行使主权,同时又须遵守和服从主权。而在规定这些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中,除政治法、刑法、民法之外,还有第四种法律,而且是所有法律当中最重要的一种:“它既非刻在大理石上,也非刻在铜碑上,而是铭刻在公民们的内心里;它成为国家的真正宪法;它每天都获得新的力量;当其他的法律衰老或者消亡的时候,它可以复活那些法律或代替那些法律,它可以保持一个民族的创制精神,而且可以不知不觉地以习惯的力量代替权威的力量。我说的就是道德、习俗,尤其是舆论”。(12)从中可以看出,卢梭所说的公众舆论是社会成员之间心灵的默契,源自于自然状态下延伸而来的淳朴民风和纯洁美德。也就是说,公众舆论在卢梭的理论中,还是与现实社会和政治争斗无涉的一种东西。卢梭将公众舆论视为对道德、声誉以及趣味的集体判断,是保证社会风尚淳朴和谐、避免腐化奢侈的根基。
从1750年到1780年,在法语中对公众舆论一词大体都持与之相近的用法,从杜克洛、米拉波、爱尔维修、达朗贝、里维埃尔、马布利、博马舍以及霍尔巴赫等人的著作中找到这样的例证。(13)
“公众舆论”一词在法国生成和演变的相对迟缓,是因为旧制度时代的社会政治和意识形态这些现实的历史因素遏制了公共领域的发育,使法国社会层面难以发展出针对政治国家行为的批判性公众舆论。(14)
到路易十四时期,法国形成了较为完善的绝对主义王权体系。而给绝对主义王权体系提供意识形态支援的理论阐述,尚需回溯到惨烈的宗教战争期间。为了消弭因宗教信仰歧义而导致的宗教冲突,法国人文主义者力图寻找基于世俗正当性的统治原则,以统摄国家秩序,避免宗教派别的战伐。在这种背景下,博丹在1576年出版的《论共同体六篇》中,提出了“主权”的概念。共同体的统一意志,也即主权,是共同体所固有的绝对和永恒的权力,它至高无上、统一而不可分割,超越其它任何权威以及社会中的各个等级,调和与弥合等级社会中极易产生的分裂、派系对立和利益冲突,保证共同体的秩序和统一。(15)共同体托付权力给某一个人或一群人表达其统一意志,“受委托者使共同体成为一个整体,一个司法之人”。(16)在法国,这个“司法之人”的表达者就是君主。
博丹将国家共同体界定为司法之人,乃源于罗马法的观念,视法律为控制或意志的同义语,“‘法律’这个词……意谓拥有掌控其他人的一切权力,不管这种掌控是否普遍地涉及所有臣民,还是特定地涉及某些臣民……更准确地说,法律意谓主权者普遍地涉及其所有臣民和一切事务的掌控权”。(17)也就是说,博丹所谓的司法之权,实际上指涉的是与法律有关的各种权力,既包括国家政治层面的立法和行政等权力,也包括社会统治层面的管治之权。因此,作为“司法之人”表达者的君主,实际上拥有了统摄共同体中所有个人和团体的权力,是世俗事务的最高裁决者。
博丹就君主主权的司法话语,在17世纪的绝对主义理论家那里得到继续阐发。随着欧洲国家间竞争的加剧和法国王权的发展,“三十年战争”期间,国务参事勒布雷(1558-1655年)在《论国王主权》中写到,尽管王位最初来源于民众的同意,但一经确立之后,他们就拥有完全的立法主权,支配着绝对的公共权威,仅对上帝负责。他宣称,“我们历代的君主,只从上帝那里接过权杖,他们不必屈从于任何世俗的权力,享有完美而绝对的主权权力,……在自己的王国里完全是至高无上的。”(18)在著作的最后一章,勒布雷还专门讨论了中世纪传承而来的等级机构——三级会议或高等法院等——与国王的关系,他认为这些机构都依赖于王权而存在,不能与王权分享公共权威。勒布雷驳斥了国王行动需经高等法院批准的主张。直至18世纪,路易十四去世十年之后,律师马莱还在声称:“根据公法,国王就是法官,国王之名就是法官之名。”(19)
绝对主义理论家们的司法话语理论,为法国既存的秩序——团体主义社会中的等级特权和相应的君主专制——提供了适合的意识形态支持。
旧制度时代的法国社会充塞着形形色色的团体和等级:僧侣、贵族、第三等级、行会、学院、高等法院、市政机构,等等。每个等级都拥有各自的得到法律认可的特权(privilège)——与我们今天理解的特权的内涵不同,特权在字面上是“私人的”和“法律的”组合,指的是特定的团体或等级拥有特有的法律权利,各不相同,亦互不统属。也就是说,各个等级都仅是圈禁在自己特权范围内的一个个分立的单元。那么,欲将它们联合为一个统一的共同体,以及裁决它们之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必须有一个超然于它们之上的权威。“使共同体成为一个整体”的主权者——君主当仁不让地担当了这个角色。因此,国王是王国共同体里众多等级或团体唯一的公共聚汇点,惟有他的一举一动才能调动或支配那些分立的单元,他含纳所有人的意志而聚合为一个单一的国家意志,整个国家都通过他一人来体现,是共同体里唯一公共的人。路易十四晚年,渊博的神学家博絮埃(1627-1704年)对此作出了精彩的阐发:
上帝是无限的,上帝是无所不在的。国王,作为国王,不应该被视为一个私人:他是一个公共的人,整个国家都属于他;他含纳了所有人的意志。就像一切善美和一切力量皆统一于上帝身上一样,全部个人的一切权力都统一于国王身上。……上帝的权能让地球的这一端到那一端每时每刻都能感知到它的存在。王权同时作用于整个王国,一如上帝控制着地球那样,它控制着整个王国井然有序。如果上帝撤回自己的手,地球就会摔成碎片;如果国王的权威在王国里停止运作,一切都会陷入混乱。(20)
17世纪尤其是路易十四时代,按照这种理论逻辑建立起来的法国绝对主义王权体系,势必将社会公众排斥于国家政治之外。因为国王是王国里唯一公共的人,只有他能够收纳信息,作出判断并发出处置指令。诚如政治文化史家凯斯·贝克尔所说的,旧制度时代法国的国家政治发生且只发生在国王一人的头脑里,任何其他人不容置啄。(21)
就本文关注的主题来说,在这种以王权为唯一归依的行政官僚体系下,它运作的具体表现,首先是信息主要在国王及其代理人之间的上传下达,被限定于官僚系统的管道内部流通,且惟有这种封闭的官方信息才具合法性和权威性;其次,对社会施予强大的文化控制政策,阻遏任何可能的社会政治批判,保持不争论的局面,防止既存的意识形态和社会政治秩序受到任何原则性的质疑,以维护绝对主义的完整统一和权威地位。“路易十四的大臣们对法国境内出版或印刷的任何东西都进行细致入微的监察,王室书籍检察官阻止出版任何有可能引发争论或唤起公众对现存秩序疑问的东西。”(22)极少数持有“危险”思想的人或保持沉默,或逃往国外。
法国旧制度官僚体系的信息垄断,消弭了发生社会争论的基本前提,以保证绝对主义原则不受任何可能的质疑和挑战,王国政府可以方便地行使秘密政治;而对社会的严格监控,则使公众舆论赖以生成的文化交流机制遭到严重的压抑,法国迟迟未能形成社会公众自主交往的公共领域和针对政治国家的批判性舆论。相反,与“国王作为唯一公共之人”理论相适应的凡尔赛宫廷代表型公共领域却在欧洲呈一时之盛。
法国绝对主义君主制,虽然具备强大的控制本能和动力,但法国的王权官僚体系建立在过去制度的遗存上,“政府保留了那些旧政权机构的古老名称和荣誉,但一点一滴地减去其权力。它并未将它们从原有的领域中逐出,只是把它们引开”。(23)因此,混乱与庞杂一直是法国君主专制行政组织的特征,在实际运作中必定会出现职权不清、相互掣肘的局面。更重要的是,自上而下层层相属的集权体制,以其垂直简单的行政链条,似乎具有较高的行政效率。但实际情形是,这种体制因其固有的人事选拔机制——自上而下地在系统内部挑选,极易陷入消极保守的官僚风气。首先,对那些业已进入官僚系统内部的人来说,这种独断性的体制对他们有利无弊,在他们看来一切都好,无需任何实质性的改革。他们所考虑的,更多的是如何保全他们的地位或获得升迁。既得利益当政者维持现状、无意改革的惰性倾向,使行政管理难以跟上日见发展变化的社会形势,其对社会控制能力的弱化也属情理当中;其次,官僚的地位取决于王室或上级官僚的青睐,行政之能力和业绩居于次要的地位,因而在行政中守成是优先的考虑,改革进取更容易犯下错误,反而授虎视在侧的同僚以柄,这种官僚心理更恶化了既得利益官僚原本就具有的保守倾向。路易十四凭借无上的个人权威,保证廷臣对自己意志的支持和忠诚,维持官僚系统相对有效的运转,但他之后的两位继承者缺乏那样的威望和才能。
这些因素的辐辏,使旧制度法国王权系统的行政效能日渐衰微,绝对主义原则难以为继。路易十四死后,宗教争论很快爆发。从摄政时代到1750年代,围绕着教皇谴责詹森主义的乌尼詹尼图斯(Unigenitus)通谕,教会、王权与高等法院都被卷入旷日持久的争论中。高等法院为了对抗具有天然优势的王权威压,将原本只在两者之间上传下达的谏诤书印刷出版,争取社会公众的支持。这种诉诸社会公众的行为,打破了王权垄断政治话语的绝对主义模式,信息不再是官僚系统专有,而是流向社会,后者据此作出评判,形成政治国家不得不面对的公众舆论,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的分野对峙由此形成,公众舆论从此成为法国政治中新的裁判权威。与此同时,这个新权威为了寻求自身的合法性,人民主权等宪政理论应运而生。(24)
詹森主义宗教争论标志王权对公共争论的失控,王国政策成为公众的批判对象。此后,王国政府在七年战争中糟糕的军事表现、1763-1764年谷物自由贸易的尝试和为缓解政府财政紧张而提出的财税政策,乃至1771年悍然解散高等法院的莫普改革,都曾激起剧烈的公共争论。争论的双方出版了大量的小册子,陈说和宣扬己方之立场,希望得到公众的支持。到后来,甚至连王权也放下高高在上的姿态参与其中,如在1771年的莫普改革中,为了反击高等法院及其支持者的舆论反击,掌玺大臣莫普下令进行反宣传。他认为,保持沉默会被反对派视为软弱,让法官们以为政府默认了他们所说的一切。他说:“如果我们不跟他们争论,他们的观点难道不会成为公众的观念和原则吗?”(25)
18世纪法国社会的发展和丰富,使社会整体面貌日趋多样化,让这个原本就弊病重重的专制机器在施行一元化控制过程中更显得捉襟见肘。首先是18世纪法国阅读公众的形成。1700年法国人口2150万,1710年则增加到2250万。(26)1740年,法国人口攀升至2460万,1750-1790年间增长呈加速趋势,截止1790年达2810万。(27)在人口增长的同时,法国的总体识字率也大幅提高。从1686-1690年至1786-1790年期间,法国的男性识字率从29%上升到47%,女性识字率则从14%上升到27%。(28)阅读公众在18世纪的法国无可辩驳地形成了,尤其在巴黎,“日益增长的识字率、阅读物的增加、图画和歌曲的流行,所有这些东西让巴黎普通人或多或少地介入阅读。”(29)尽管当时的书籍报刊价格昂贵,但公共图书馆、阅览室等机构的出现,为阅读的普及提供了便利。(30)在一个以印刷物为主要传播媒介的社会里,一个能够阅读的阶层在法国形成,是公共舆论领域兴起的必要前提。因为他们可以通过印刷物获得信息和知识,并且在阅读中培育对事物进行“思想”的能力。
其次,18世纪中期立足于社会领域的启蒙运动兴起,在体制之外形成了新的文化评判力量,打破了过去王权和教会垄断的局面。《百科全书》不仅是启蒙纲领的表达,也是将启蒙哲人联合起来的公共文化平台。公共社交(sociabilité)机制的沙龙成为启蒙文人交往的中心。沙龙作为思想和信息交流的源地,具有意识形态批判的功能。在这里,学识、优雅的举止、演说的才能至关重要,个人之地位往往取决于其“意见”的高下,一反现实的等级社会中基于出身和财产等方面的差别,因此对旧制度具有实践理性批判的功能。1765-1776年,巴黎沙龙活动的全盛时期,也是启蒙哲人“达至确立他们自己作为公众舆论裁决者目标最近并在王家行政机构和学院里获得重要职位的时代”。(31)从1760年代起,启蒙哲人视自身是开明舆论的代表,伏尔泰广泛发动舆论,干预卡拉斯(Calas)案件,更强化了启蒙哲人作为开明的公众舆论裁决者的形象。
伴随法国社会和政治所发生的这些变化,一种全新意义的“公众舆论”也开始较为频繁地出现在法国作家们的著作里。
“公众舆论”语义内涵的变化之一是社会开始凸显,且政治国家须受来自社会意志的监督和制约。1770年,雷纳尔修士在其《欧洲人在两印度定居和贸易活动的哲学和政治史》里,即已明确地表达了公众舆论的政治内涵。他说:“在一个思考和讨论的国度里,公众舆论是政治统治的原则,在没有给出服众的理由情况下,政府绝不能反舆论之道而行事,在没有给它清楚解释的情况下,也不能无妄地反对它。”(32)提倡经济个人自由的重农学派创始人魁奈在《自然权利》中,更是较为明确地区分出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之间的权力划分和制衡。他从财产权演绎出,在不伤害自己或他人的前提下,每个人,都有自由地运用自己的才能的自然权利。国家的职责就是保护这种权利,换句话说就是维护社会安全。在魁奈看来,维护社会安全是国家唯一的职能,如果国家越出这个界限就会侵害个人自由,因此国家权力不能够太强大。那么,如何防止国家权力膨胀,侵害到自主的(autonomous)市民社会领域呢?魁奈认为,国家的专制行为只能通过启蒙的公众舆论加以调节,反对或阻遏国家权力侵害自然法。(33)
“公众舆论”语义内涵的另外一个变化是,启蒙舆论在其中占据了非常显要的位置。杜克洛在《本世纪风俗考》中说道:“虽则由掌权者发布命令,但是文人进行事实上的统治,因为以长远的目光来看,他们形成了公众舆论,而公众舆论迟早要降伏或推翻任何形式的专制。”(34)到1780年代,公众舆论一词已经具有革命的含义。著名作家路易·梅西耶在《巴黎景象》中,欢呼舆论的胜利,并预测舆论将给法国和欧洲带来革命性的变化。他说:“仅仅三十年工夫,我们的观念中就发生了一场重大的革命。今天,公众舆论已在欧洲具有不可抗拒的压倒力量。因此,在估量启蒙运动的进展及其带来的变化时,我们可以预期,它将会给这个世界带来极大的好处。这一震荡长空的普遍呼声将传遍和唤醒整个欧洲,并令形形色色的暴君在它面前战栗不已。”(35)梅西耶认为,这种变化正是启蒙思想家为自己争取替各民族利益和人道事业辩护的“合法权威”的结果,而“这种普遍的倾向将很可能产生一场有益的革命”。(36)
更为重要的是,“公众舆论”语义变化之中,隐含着18世纪法国社会一系列政治观念的转变。
首先,社会与国家相分离且高于国家的观念开始滋生。旧制度末年路易十六政府中的新教徒财政总监内克尔明确宣称,公众舆论是“社会精神”,是人们相互间不断交流的产物。《系统百科全书》的编辑雅克·博歇(Jacques Peuchet)更是将公众舆论视为现代社会特有的一个特征,是18世纪社会进步和理性交流的产物,它包含着“全部社会认识的总和”。(37)而且,这个源自社会的产物是高于王权意志的新权威,起有约束政治权力不至滑向专制的作用。先后担任法国出版局局长和间接税法庭庭长的马尔泽尔布雄辩地表达了对公众舆论至高无上性的尊崇,宣称它是一个冉冉升起的法庭,独立于所有权力并为所有权力所尊崇。(38)内克尔写道,这个时代的各种因素都有利于公众舆论的壮大,它如今已很难撼动,“统治着所有人的头脑,君王们只要不被过度的激情冲昏头脑,也都尊崇它。”(39)这些表明,随着18世纪中期政治争论和启蒙批判的历史进展,在法国的政治观念里,绝对主义王权的政治权威已悄然退隐,立足于社会之中的公众舆论取而代之成为新的权威。
其次,对公开性的诉求在旧制度末年的法国政治文化里萌发。新兴的公众舆论在18世纪60、70年代所展示的力量和所获得的成功,使一些启蒙文人对它的美妙前景期许有加,认为一切物事都须经这位永不谬误的法官的审判,其作出的判决包含着所有人的声音,并通过出版呈现在每个人面前。因此,公众舆论这个法庭具有前所未有的公开性,可以祛除这个深陷于政治阴谋和秘密操作的国家的种种弊病。(40)
实际上,公众舆论在法国旧制度末期也确实取得了一些那个时代人所期许的成功。政治争论的频发和启蒙著作的流通,打破了绝对君主制的政治实践将信息限制在政治系统内部的上传下达的秘密运作模式,并影响到王国政府的政治行为,如王国政府颁发的政令在前面都加上解释性的文字,以及路易十六登基后以尊重公共舆论为名迅速恢复被路易十五末年的掌玺大臣莫普强行解散的巴黎高等法院,都是明显的例证。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启蒙文人的话语建构中,被想象作为公民意见理性一致产物的公众舆论,在内在的本质方面与过去的绝对主义君主是同构的,它同样是至高无上的,同样是永不谬误的,也同样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可以说,它们只是同一个硬币的两面。因而,18世纪法国的集体政治观念中,虽然倒转了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位置,虽然以公众舆论的权威取代了专制君主的权威,但对某种神圣的抽象权威的迷念并未有根本改观。
结合历史现实分析语义流变,并厘清其背后隐含的政治文化蕴意,使我们能够避开对那个时代特定人物或特定文本的条分缕析,转而以一个一般性的历史现象为契入点,从社会文化史的角度,管窥旧制度末年法国社会总体思想气候的形成和演变。而且,通过缕清这种新生的民族集体政治心态,让我们能够更加清晰地了解到,法国后来的历史为何以那样的方式发生?对此问题我们在这里尝试做一简单的评估:
其一,法国革命逾越政治变革的范围,大规模地改造社会,雄心勃勃地欲缔结全新的社会契约,正是与启蒙时代这种“社会”观念的创生是密不可分的。“市民社会”是启蒙话语里一个常用的词。百科全书走得如此之远乃至大胆声称,市民社会被启蒙哲人看作是自己安身立命之所,它犹如一个尘世之神,庇护着他对政治权威的批判。按此逻辑推演下去就会自然产生这样的信念:欲建构完美的政治模式,必先改造社会,建立起完美的根基。启蒙与革命之间的联系,诚如美国史学家林·亨特所总结的:“启蒙运动给社会观念提供了概念上的支柱,使它成为某种可以研究的东西;革命则使它成为一种可触知的经历,普通人日常认知的客体,以及持久争论——尤其是它与政治秩序的关系——的主题。”(41)也就是说,启蒙运动在观念的层面倒转了政治国家与市民社会的次序,大革命则将之付诸实施。但如前所述,法国旧制度末年的政治观念在逻辑上依旧是绝对主义的,使得革命者们仍然摆脱不了绝对主义的行动模式,欲图以政治手段为公共权力建立一个整齐划一的社会基础。正是启蒙时代“社会”的发现和新瓶装旧酒的绝对主义思维,两者结合致使法国革命中发生了政治领域大规模侵入社会乃至私人生活领域的现象。
其二,对阴谋操作的深深忧虑和公开性的执著追求,这种心态在后来的政治实践中,阻碍了健康的党派政治的形成。在把全体一致的公开性奉为神明的集体意识下,结党即意味着密谋和营私,是对全体国民一致的瓦解。这就是卢梭在《社会契约论》里面说的:“因为意志要么是公意,要么不是;它要么是全体人民的意志,要么只是部分人的意志。”因此,“为了很好地表达公意,重要的是国家之内不能存在派系社会,并且每个公民只能根据本心表达意见。”(42)然而,不言而喻,反党派政治就是反政治多元化,追求一元化的统治方式,政治因此易于滑向威权统治,这也是大革命发生后周而复始地出现专制集权政权的重要原因。
其三,将公众舆论这种抽象的权威置于至高无上的地位,现实的宪政则在法兰西民族集体心态中处于次要的位置。因此,在法国近代历史上,掌握权力者屡屡以抽象的民族主权或人民之“公意”的名义变更宪法,导致大革命以来法国全民公决不断,宪制动荡不安。
注释:
①Sara Maza,"Le Tribunal de la Nation",Annales:ESC,Vol.42,no.1(janvier-février 1987),pp.73-90; M.Ozouf,,"L' Opinion publique",K.M.Baker,ed.,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Vol.I),Oxford:Pergamon Press,1987,pp.419-434; K.M.Baker,Inven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Essays on French Political Culture in the Eighteenth Centu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②Jean Dubois,Dictionnaire de la langue franξaise:lexis,Paris,1979,p.1283.
③Denis Diderot et Jean le Rond D' Alembert,eds.,Encyclopédie,ou Dictionnaire raisonré des sciences,des arts et des métiers,troisième édition,tome 23,Neufchatel,1779,pp.779-780.
④J.A.W.Gunn,Beyond Liberty and Property:The Process of Self-Recognition in Eighteeth-Century Political Thought,Montreal:McGill-Queen's Univ.Press,1983.
⑤Mona Ozouf,"L' Opinion publique",p.419.
⑥Jean-Jacques Rousseau,Discours sur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Paris,1992,p.12.
⑦⑧Jean-Jacques Rousseau,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Lyon,1792,p.197.
⑨⑩Roger Chartier,The Cultural Origi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trans.by Lydia G.Cochrane,Durham:Duke Univ.Press,1991,p.28,p.29.
(11)(12)Rousseau,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p.24.
(13)K.M Baker:Inven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p.187.
(14)Jugen Habermas,The Structural Transformation of the Public Sphere:An Inquiry into a Category of Bourgois Society,Trans.by Thomas Burger,Massachusetts:The MIT Press,1989.哈贝马斯认为在绝对主义王权治下的法国缺乏英国式的议会制度和报刊自由,因此难以发展出立基于市民社会的公共舆论领域。直到财政总监内克尔1781年公布政府预算表,才打开了专制主义的缺口,接下来的大革命则在一夜之间创造出一个批判性的公共领域。
(15)Jean Bodin,Les six livres de république,Paris,1583,pp.122-161.
(16)Mousnier,The Institution of France under the Absolute Monarchy,Chicago:The Univ.of Chicago Press,1979,p.647.
(17)Jean Bodin,Les six livres de république,Paris,1583,p.248.
(18)Cardin Le Bret,De la souveraineté du Roy,Paris,1632,pp.2-3.
(19)Michel Antoine,"La monarchie absolue",in K.M.Baker,ed.,The French Revolution and the Creation of Modern Political Culture(Vol.I),p.11.
(20)Jacques-Bénigne Bossuet,Politique tirée des propres paroles de l' Ecriture sainte,Paris,1709,p.237.
(21)Baker,Inventing the French Revolution,p.169.
(22)William Doyle,Origins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Oxford:Oxford Univ.Press,1980,p.80.
(23)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第98页。
(24)宗教争论的详细情形以及对18世纪法国政治文化的影响,可参洪庆明:《宗教争论与18世纪法国的政治转变》,载《上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第111-119页。
(25)Jules Flammermont,Le Chancelier Maupeou et les parments,deuxième édition,Paris,1883,p.624.
(26)(27)J.Dupaquier,La Population franζaise aux XVIIe Et XVIIIe séicle,Paris: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1979,pp.34-35,pp.34-35,37,81.
(28)F.Furet & M.Ozouf,Reading and Writing:Literacy in France from Calvin to Jules Ferry,Cambridge:Cambridge Univ.Press,1982.
(29)D.Roche,Le Peuple de Paris:essai sur la culture populaire au XVIIe siècle,Paris:Librairie Arthème Fayard,1998,p.315.
(30)Jean-Louis Pailhès,"En marge des bibliothèques:l'apparition des cabinets de lecture",André Vernet et Claude Jolly,eds.,Histoire des bibliothèques franξaise:Les bibliothèques sous l'Ancien Régime,1530-1789,Paris:Promodis-Ed.du Cercle de la Librairie ,1988,pp.414-421.
(31)Dena Goodman,"Governing the Republic of Letters:The Politics of Culture in the French Enlightenment",History of European Ideas,Vol.13,no.3(1991),p.184.
(32)G.T.F.Raynal,Histoire philosophique et politique des établissements et du commerce des Européens dans les deux Indes,tome 6,Amsterdam,1773,p.429.
(33)Henry Higg,Physiocrats:Six Lectures on the French économistes in 18 th century,New York:The Macmillan Company,1897,p.27.
(34)Charles Pinot Duclos,Consedération sur les moeurs de ce siècle,Paris,1767,pp.270-271.
(35)(36)Louis Sebastien Mercier,Le tableau de Paris,tome 3,Amsterdam,1782,p.424,p.426.
(37)Keith Baker,"Defining the Public Sphere in Eighteenth-Century France",Craig J.Calhoun,ed.,Habermas and the Public Sphere,Massachusetts:The MIT Press,1993,pp.196-197.
(38)Mona Ozouf," L ' Opinion Publique" ,p.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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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Mona Ozouf,"L' Opinion Publique",p.425.
(41)Lynn Hunt,"The World We Have Gained:The Future of the French Revolution",The American Historical Review,Vol.108,no.1(February 2003),p.15.
(42)Rousseau,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Lyon,1792,pp.3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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