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形资产-商誉_无形资产投资论文

企业无形资产-商誉_无形资产投资论文

企业的无形资产——商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誉论文,无形资产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商誉的含义与性质

许多人都认为“商誉”一词只不过是近几年来才在中国经济界出现的新名词,是从国外借鉴来的,但事实绝非如此,我们的祖先在很久以前就提出了“以诚为本,以信为先”的经商宗旨,目的就在于树立良好的形象,以招徕更多的顾客。随着岁月的流逝、世事的变迁,能够保持这一宗旨的店家,便成为人们心目中的百年老店、老字号。这些都可以称为商誉的雏形。今天,人们将它推而广之,其内涵更加丰富,成为新一代的“商誉”。但总的来说,商誉可以分为购并商誉和非购入商誉两类。

(一)非购入商誉含义和处理

所谓非购入商誉,也称为自创商誉,是指企业通过研究、开会、广告、宣传、培训、教育等活动措施,树立企业形象,赢得客户信赖或改进技术使产品质量优异等,从而使企业获得超过同行企业水平利润的能力。通常这种能力的获得,需要企业付出超额的费用,那么这些费用能否资本化,记作商誉呢?从理论上分析,这种假设是可以接受的,然而实务中却缺乏可操作性。因为自创商誉中虽有一部分费用是可计量的,如广告费、宣传费等,但仍有很大一部分是无法计量的,故而自创商誉不具备会计确认的条件,即可计量性。

另外,将自创商誉入帐不符合会计工作中的稳健性原则。因为从长远来看,自创商誉为企业带来的超额收益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而且自创商誉入帐缺乏必要的客观手段和公认的标准,如果将自创商誉入帐,其作用不过是使企业多了一项无形资产,并不能对规范会计核算、优化经营管理提供积极有效的措施,反而违背了传统会计计价基础——历史成本原则,又不能准确地提供给使用者有用的信息。因此,我认为应将企业从事自创商誉活动中的一切费用记入当期费用,并列入当期损益。

(二)商誉的含义和特点

人们通常所谈到的商誉,仅仅是企业购并中产生的商誉,因为只有外购商誉才能作价入帐。

目前会计界对商誉(购并商誉)主要有两种解释:

1、对企业好感的价值。 通常对企业的好感主要来自有利的地理位置、独有的特权或较高的经营水平等。这些价值,有的可依附于特定的资产,如有利的地理位置依附于房地产的价值;而有的却不能依附于个别资产,如独有的特权或经营管理水平。但它们又的确是整个企业中的一种价值。于是,便将这部分价值看作企业的商誉。

2、预期未来利润超过投资正常报酬部分的现值。 一家企业之所以愿意花钱购买另一家企业的目的只有一种,那就是为了获得未来收益。购买价就是对未来收益能力的货币表示。当一家企业存在着比一般企业更高的投资报酬率,就表示它有一种无形的价值——商誉。具体表现为作为一个整体其价值超过各项具体资财价值的部分。

我们可以给商誉下一个比较完整的定义:是指某个企业由于其所处地理位置的优越;或由于信誉卓著,获得了客户的信任;或由于组织得当,生产效率较高;或由于历史原因,积累了丰富的从事本业的经验;或由于技术先进,掌握了生产的诀窍;或由于产品质量优异等综合性因素,使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为优越的地位,并使企业具有获得超过一般企业利润水平的能力。这种能力的价值便是商誉的价值。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把商誉所具有的特点概括如下:

1、商誉与作为整体的企业有关,因此不能单独存在, 也不能与企业的可辨认的各种资产分开出售。

2、对有助于形成商誉的个别因素, 不能用任何方法或公式进行单独的计算,其价值只有在把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时才能按总额加以确定。

3、在企业合并时,可确认的商誉的未来收益, 可能与建立商誉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没有关系。商誉的存在,未必一定有为建立它而发生的各种成本。

二、商誉的计量

在上文中谈到了商誉的产生即一个企业购买或兼并另一个企业具有获得超过一般企业利润水平的能力。这种能力的价值便是商誉的价值,而这种价值将体现在未来的收益中,对购入企业具有重要作用。因此,有必要进一步讨论商誉的入帐范围、入帐时间、入帐金额及计价等系列相关问题。

(一)入帐范围:目前大部分企业都是将购进或合并另一家企业时所形成的购入商誉或合并商誉列入入帐范围,而将用于自创商誉的费用予以剔除。

(二)入帐时间:既然商誉作为一家企业购进合并另一家企业才产生的一项特定的无形资产,就应该在购入或合并时,与其他资产一道予以确认,记作购入企业的无形资产中的一项——商誉。

(三)入帐金额:购入商誉的入帐金额可以概括为买者付给卖者的购买价款的总额超出所买企业所有净资产总额的差额。这个差额可以是买卖双方未经正式的计量而商定的商誉价格,也可以是根据企业的过去或预见将来可能获得收益计算而来的。

(四)计价方法:总的来说,计价方法可分为直接法和残值法。

1、直接法。从商誉代表的超额收益出发, 根据出让企业过去的有关资料直接计算商誉的价值。由于计算时考虑的因素不同,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

——按购买前企业若干年的平均收益计算。这种方法是以出让企业过去若干年的平均收益减去企业的正常收益,即企业可能获得的超额收益,再乘以双方确定的年数来确定商誉的价值。因为考虑到各年份的净收益会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波动性较大,所以采用平均收益这一指标,力图消除一部分不确定性因素,所以比较合理。

——按企业收益资本化金额减去净资产计算,即将出让企业的平均收益资本化减去净资产的金额(不包括原有商誉的价值)得出目前商誉的价值。我认为这种方法不足取,因为将平均收益资本化的同时极易高估商誉,收益是由企业原有资产创造出来的,10%的投资报酬率中商誉占多少,是一个不可测量的值。而在这种方法中,却将这种超额利润一并计入商誉中,显然是不合适的。所以会产生第一种方法和第二种方法计量出的结果相差巨大的问题。

——按照超额收益资本化金额计算,即购买方与出让方双方协议一个超额收益率来计算商誉的价值。我认为在采取这种方法计算时,也应考虑到超额收益难以持续下去的风险,将超额收益采用分级累进收益率来计算其资本化的数额。也就是说,对于较有把握的超额收益部分,可以采用比较低的收益率来计算;相反对于缺乏把握的超额收益部分,应采用较高的收益率来计算,以得到比较接近于实际的资本化价值。这种计算方法在会计实务中运用的较多,因为它从商誉的本身出发考虑问题,因而比较合理,计算也比较简单。

在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中,所有的基础数据都基于净资产,即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因此比较适用于国有企业。目前,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纷纷转换体制,股份制企业日趋增多,这部分企业在发生购并时,则应将净资产转换成股本总额,用以计算正常利润。

2、残值法。 根据购买价格扣除买进企业净资产公平市价的余额,计算商誉价值的方法。

由此可见,采用不同的方法计算出的商誉价值是大不相同的。但无论使用什么方法,都必须综合考虑决定企业商誉的各项内外部因素,考虑未来可能发生的情况变化,还应当对企业收益以及一些重要营业收入和费用项目的变化予以足够的重视,考虑未来市场的变动对企业经营成果的影响,而不盲目地采用过去年度的平均净收益作为计算商誉的基础,一切非经营收益和费用都必须予以剔除,以免使商誉价值失真。最后应避免资产的重计,并选择适当的价格标准。总之,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采用合适的方法对商誉的资产正确估价。

(五)商誉的摊销

关于企业从外部购入或合并所获得的商誉是否摊销的问题,主要有两种不同的见解。一是商誉作为一种使企业能获得超额收益的能力,只要该企业的超额收益持续不断,商誉就应挂在帐上,不需要摊销,直到超收益不存在时才予以注销;二是商誉作为一种主观性的产物,应在购入时立即注销,但这一观点在逻辑上是矛盾的。因为一方面承认有超额收益的实现,另一方面又不承认超额收益的存在。我认为,商誉虽会带来超额收益,但这种收益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从企业经营与会计工作中所禀承的稳健性原则出发,也应当在一定期限内予以摊销完毕。

商誉,作为一项无限寿命的无形资产,理论上的规定是摊销期不少于40年。但这个年限对于商誉来说未免太武断,也太长了,我认为应根据商誉价值的大小,也就是在未来可能获得的超额收益的多少来确定摊销期,至少不能少于5年。 目前大多数企业采用的摊销方法不外是直线法和贴现法两种。但我认为这两种方法多少都存在一些缺点。直线法,是一种比较简单的方法,是将购入商誉的价值除以摊销的期限,得出一个固定的数值,保持每年的摊销额一致,但企业每年所获得的超额收益并非一致。贴现法则是一种不太容易理解的方法,它计算得出的摊销的金额是呈递增状态的。而我则认为商誉虽是无形资产,但它不同于专利权、土地使用权,它需要厂家、企业时时加以维护,才能使其获得长久的生命力。但事实上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认识到这一点。通常情况下企业由商誉上获得的超额收益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变小,所以我主张用一种新的方法,名为加速摊销法,它是仿照固定资产的加速折旧法得出来的。这三种方法最终都可将商誉全部摊销完毕,但三者所计算出的商誉帐面价值的收益都是不同的,加速摊销法得出的帐面收益最小,贴现法得出的最大,而直线法得出的居中。

商誉作为一项无形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巨大的潜在利润。如何加强这部分资产的管理,已成为一个热门的话题,值得我们加以认真研究和探讨。

标签:;  ;  ;  ;  ;  

企业无形资产-商誉_无形资产投资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